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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贵族”钱钟书
张建术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 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 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 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 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 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 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 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 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 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有人这样谈 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
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份。一天500字的精工细 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 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 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携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 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 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 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 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 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约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 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他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的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 (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鳞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由他的独 特的个性与作品的别具一格所致。 |
B.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 地说出他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的心意。 |
C.“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性格的独特的一面,以及人们对钱钟 书的缅怀与尊敬。 |
D.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充满机智,出口成章,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 |
意在说明钱钟书很有演讲才能。
E.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 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
文中是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概括分析。
文中是如何表现钱钟书是一位“精神贵族”的?请简要分析。
文章结尾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海南杂忆矛盾
我们到了那有名的"天涯海角"。原以为这个地方是一条陆地,突入海中,碧涛澎湃,前无去路。但是错了,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所谓"天涯海角"就在公路旁边,相去二三十步。当然有海,就在岩石旁边,但未见其"角"。至于"天涯",我想象得到千数百年前古人以此二字命名的理由,但是今天,环岛公路干线直通那里,沿途还有盐场、铁矿等等:这哪里是"天涯"?
出乎我的意外,这个"海角"却有那么大块的奇拔的岩石;我们看到两座相偎相倚的高大岩石,浪打风吹,石面已颇光滑两石之隙,大可容人,细沙铺地;数尺之外,碧浪轻轻扑打着岩根。我们当时说笑话:可惜我们都老了,不然,一定要在这个石缝里坐下,说半天情话。
这些怪石头,叫我想起题名为《像耳山》的苏东坡的一首五言绝句:
突兀隘空虚,他山总不如。君看道旁石,尽是补天遗!
我翻阅过《道光琼州府志》,在"谪宦"目下,知谪宦始自唐代,凡十人,宋代亦十人;又在"流寓"目下,知道隋一人,唐十二人,宋亦十二人。明朝呢,谪宦及流寓共二十二人。这些人,不都是"补天遗"的"道旁石"么?其中有大名震宇宙的李纲、赵鼎和胡铨。这些名臣,当宋南渡之际,却无缘"补天",而被放逐到这"地陷东南"的海岛作"道旁石"。千载以下,真叫人读了苏东坡这首诗同声一叹!
经营海南岛,始于汉朝。大概从唐朝开始,这块地方被皇帝看中了,作为放逐罪人的地方。可是宋朝更甚于唐朝,宋太宗贬逐卢多逊至崖州的诏书,就有这样两句:"特宽尽室之诛,止用投荒之典。"原来宋朝皇帝把放逐海南岛视为仅比满门抄斩罪减一等,你看,他们把这个地方当作怎样的"险恶军州"!
只在人民掌握政权以后,海南岛才别是一番新天地。兴隆农场是归国华侨经营的一个大农场。以前这里没有的若干热带作物,如今都从千万里外来这里安家立业了。正像这里的工作人员,他们的祖辈或父辈万里投荒,为人作嫁,现在他们回到祖国的这个南海大岛安家立业,却不是"道旁石",而是真正的补天手了!
我们的车子在公路上扬长而过。时令是农历岁底,北中国的农民此时正在准备屠苏酒,在暖屋里计算今年的收成、筹划着明年的夺粮大战吧?但是眼前,这里,海南,我们却看见一望平畴,新秧芊芊,嫩绿迎人。这真是奇观。
还看见公路两旁,长着一丛丛的小草,绵延不绝。这些小草矮而丛生,开着绒球似的小白花。我忽然想起明朝正统年间王佐所写的一首五古《鸭脚粟》了。我问陪同我们的白光同志,"这些就是鸭脚粟吗?"
"不是!"她回答,"这叫飞机草。刚才路旁就有鸭脚粟。"我问鸭脚粟今作何用,
"不是!"她回答,"这叫飞机草。刚才路旁就有鸭脚粟。"我问鸭脚粟今作何用,
她说:"喂畜牲。可是,还有比它更好的饲料。"我说,明朝时候,老百姓把它当作粮食。
然而,王佐还有一首五古《天南星》:
君有天南星,处处入本草。夫何生南海,而能济饥饱。八月风飕飕,闾阎菜色忧。南星就根发,累累满筐收。
这就是说,老百姓所得,尽被搜刮以去,不但靠鸭脚粟过活,也还靠天南星。怪不得王佐在诗的结尾用了这样"含泪微笑"式的两句:
海外之美产,中原知味不?
1963年5月13日
1. |
作者到了"天涯海角",为什么却说"这哪里是天涯"?又为什么开玩笑说"在这个石缝里坐下,说半天情话"? |
2. |
怎样理解"道旁石""补天手"在文中的含义。 |
3. |
作者认为,王佐诗的结尾"海外之美产,中原知味不?"是"含泪微笑"式的,为什么? |
4. |
为了表现海南岛古今的巨大变化,文章多处使用了对比手法,请加以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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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书虫”当夫人
“书虫”是我母亲送给我先生的雅号,他敬受不辞。说他是“书虫”,自然与书有缘。先生在高校从事教学与研究逾州五载,家中藏书少说也有两万册。当我们还住在旧居时,已是书满为患,但先生视为珍宝,待若上宾,并且任其喧宾夺主,几乎占领了家庭所有领土,连电视对面的沙发上也常常堆满了书,于是吾家有电而无视久矣。好不容易盼到迁移新居,“分居”的书籍终于统一归置天顶天立地的大书架里了,我还特意给先生买了一张非常宽大的写字台,好让他有个宽松舒适的读书写作之地。然而好景不长。不知觉之间,写字台四周又摞满了书,形成高高矮矮的“书笋”,光洁的台面不久也被各种书稿覆盖,连喝水杯也没有容身之地。对此“惨”状,我实在目不忍睹。一日趁他外出,我花了两个小时整理写字台,自以为替他办成了一件好事。殊不知,我的整理反面打乱了他的秩序——他按照自己的习惯去找东西,可东西已经被我变乱了“东西”,他找不到,便自嘲道:“看来我这是‘意识先于存在’。”见此问题已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我从此不敢再替他整理写字台了。
先生的藏书不仅耗尽了他大半生的积蓄,也耗去了他大半生的时间。从日出到日落,从周一到周七,从春夏到秋冬,只要他在家,除了吃饭睡觉,便可以不挪窝锻造地读他那些永远读不完也永远读不厌的书。母亲关于“书虫”的灵感大抵由此而来。即使是旅途中,他与书的关系也难以“离间”。记得有一次他与几位同道乘火车去外地开会,我特意买了一副扑克给他带上,供他们一路消遣。出差回来他连声向我道谢。原来他一上车,便把扑克送给另人玩,自己却借此抽射去读书了。我曾经问他:如今商海大潮汹涌澎湃,读书人是否知道钱多的好处生活享受的乐处?他抬头望了望我,不无歉意的说:“知道,怎么不知道。可我们这一代起码被耽误了十年读书和研究的时间,只有全力拼命赶才行啊。”说完,仍埋头读书。从此,我也不好再用这样的问题为难他了。有时,看到一些商界朋友“妇唱夫随”,双双出入于各种消费与娱乐场所,我也不免有点失落。但有一点,我心里是笃的:我的这位仁兄决不会有外遇,只要他有书。为了节省一切时间来读书研究,他甚至不愿装修新居,说是装修好了,就得打扫维护,时间花得太不值,末了还引经据典道:“这就叫做‘不为物役’。”我只好无可奈何地回他一句:“但为书痴。”
先生读书破万卷,但自己的论著并不很多。与那些著作等身的学者相比,他不算高产。我有时嗔轻他动作太慢。可每当我看到他那些写得一丝不苟的手稿,读到那些像他的人品一样不容置疑的文字时,我不能不心悦诚服。说来,我的先生既不风流倜傥,也非有钱有势。当初吸引了我使我心甘情愿以身相许的,正是他那些写得工整隽秀而又朴实无华的情书。现在我常常是他的文章的第一读者。他总是谦虚地说想听听我的意见,于是关于他的或者别人的作品的讨论便成了我们之间交流最多的内容。有时我也会不经意地把自己工作中的酸甜苦辣说给他听,他总是聚精会神地听着,很少插嘴,只是在重要问题上才发表些意见。起初我奇怪他何以那样客于言辞,后来才悟出他准是把我念叨的一切也当成书给“吃”了下去。而我则在向他倾诉之中审视了自己。赢得了自信。
(取村于肖融《给“书虫”当夫人》).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所谓“惨”状,是说写字台及其周围又被书籍和文稿占据了,显得又乱又挤。 |
B.“我从此不敢再替他整理写字台了”,说明妻子对丈夫有点畏惧。 |
C.妻子有时“不免有点失落”,这表明她希望丈夫也能和自己一起享受点生活的乐趣。 |
D.丈夫说“不为物役”妻子回他一句“但为书痴”。看来这对夫妇也存在着沟通障碍。 |
E.丈夫做事非常认真细心,不论是写论文还是写情都一丝不苟。
答:.解释词语并回答问题。
①解释下面加点的词语在本文里的物定含义。
连电视对面的沙发上也常常堆满了书,于是吾家有电而无视久矣。
答:
东西已经被我变乱了“东西”,他找不到,便自嘲道:“看来我这是‘意识先于存在’。”
答:
②结合以上两句话以及文中其他类似的语句,简要说明这篇散文的语言特点。
答:.本文生动地刻画了一个“书虫”形象。你认为第一段和第二段对“书虫”的描写各有什么侧重?这两段的内容有什么关系?
答:.文的结束句“而我则在向他倾诉之中审视了自己,赢得了自信”,深化了作者给书虫“当夫人”的感受。联系最后一段的有关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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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坛之美
始建于明永乐十八年的天坛,是世界建筑艺术的珍品。它具有一种独特的意境,它以教练的艺术形成式表现了埔大深遂的精神内涵,体现了中国古人对宇宙的思考和想象。
天坛的意境美,可以归纳为:高圆清。
“高”是天的一种特性。天坛的建筑是连续性的逐渐上升的完整体,从南北中轴线上看,南端的圈丘高5.18米,皇穹宇高19.2米,诉外殿上升到38米,成为中轴线的高峰。故宫太和殿是永乐以前全城最高的建筑,是帝王的象征,而扩年殿比大和殿还高出3米,成为天帝的象征。
祈年殿的主体建筑四周,墙外低楼,空间开阔,祈年殿和圈丘的整个外轮廓直接与天空连接,祭坛仿佛高入云霄,人站在祭坛上也好像升上青天。天坛的崇高感中,蕴含着敬天的思想。
“圈”不仅指外形,而且是一种科学境界。在中国古代美学中,阅代表着生命光转,蕴含着宇宙万物,体现了一种“天行健”的思想以及祥和的精神。
天坛建筑群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大量圆的造型。圆丘皇穹宇祈年殿都是圆形,每一个建筑又形成很多同心圆一直扩展到与穹隆形的天空成为一个圆融的整体。
“清”是天的一种特征,也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美学范畴,体现一种人格精神或艺术境界,例如清新清真清淡清妙等。“清”由“青”而来,通常我们称天是“青天”“蓝天”“苍天”。天坛的基本色调整体是青色,不论是天空还是琉璃瓦都属于青色。“青”是祥和安宁的象征,也体现了一种空灵的美。
天坛建筑中,祈年殿皇穹宇都采用蓝色琉璃瓦,深蓝的琉璃和浅蓝的天空形成色彩上深浅的对比更显示出天的澄清明朗。反过来天的澄清明朗,又与祈年殿的外轮廓虚实相生,唤起观赏者的审美想象。
以上高圆清三点体现了天坛的崇高祥和清朗的独特意境。如果比较一下,就会发现:故宫拥有庞大的建筑群以,以气热取脏,天坛的建筑少而精,以宁静深远而著称;故宫以封闭式的一道道门一道道墙为特点,而天坛以天高地阔的开放式为特点;故宫的空间徒刑是方的,而天坛则是柔和的圆;故宫的颜色以红为重,而天坛则是幽静的青绿色。天坛之美,耐人深思。
(取材于杨辛《天坛》).下列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天坛的建筑风格是以气热高耸铺天盖地取胜。 |
B.故宫太和殿是明清两代北京的最高建筑,是帝王的象征。 |
C.天坛的大量圆形建筑表现了中国古人生生不息的宇宙观。 |
D.天坛的琉璃瓦采用蓝色,与蓝天相互融合,虚实相生。 |
答:.根据文意,下列对天坛建筑“高”这一特性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渐次升高,表示对上天的挑战。 |
B.节省占地面积,突出幽静之美。 |
C.高入云霄,表达“羽化登仙”的愿望。 |
D.突出崇高感,强化敬慕上苍的心情。 |
答:.作者从审美角度,指出天坛的意境是崇高祥和清朗,请你根据文章提示的故宫的建筑特点,也从审美角度,用三个双音词概括一下故宫的建筑意境。
答:,,。.天坛大约有十万株树,你认为这些树木的作用与本文所概括的“高圆清”三点中的哪一点关系最大?为什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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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的香味林清玄
我遇见一位年轻的农夫,在南方一个充满阳光的小镇。
那时是春未了,一期稻作刚刚收成,春日阳光的金线如雨倾盆得泼在为温暖的土地上,牵牛花在篱笆上缠绵盛开,苦楝树上鸟雀追逐,竹林里的笋子正纷纷涨破土地。细心地想着植物突破土地,在阳光下成长的声音,真是人间里非常幸福的感觉。
农夫和我坐在稻埕①旁边,稻子已经铺平张开在场上。由于阳光的照射,稻埕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农夫的皮肤染了一种强悍的铜色。我在农夫家作客,刚刚是我们一起把谷包的稻子倒出来,用犁耙推平的,也不是推平,是推成小小山脉一般,一条棱线接着一条棱线,这样可以让山脉两边的稻谷同时接受阳光的照射,似乎几千年就是这样晒谷子,因为等到阳光晒过,八爪耙把棱线推进原来的谷底,则稻谷翻身,原来埋在里面的谷子全部翻到向阳的一面来---这样晒谷比平面有效而均衡,简直是一种阴阳的哲学了。
农夫用斗笠扇着脸上的汗珠,转过脸来对我说:“你深呼吸看看。”
我深深得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
他说:“你吸到什么没有?”
“我吸到的是稻子的气味,有一点香。”我说
他开颜得笑了,说:“这不是稻子的气味,是阳光的香味。”
阳光的香味?我不解地望着他。
那年轻的农夫领着我走到稻埕中间,伸手抓起一把向阳一面的谷子,叫我用力得嗅,那时稻子成熟的香气整个扑进我胸腔,然后,他抓起一把向阴的埋在内部的谷子让我嗅,却是没有香味了。这个实验让我深深地吃惊,感觉到阳光的神奇,究竟为什么只有晒到阳光的谷子才有香味呢?年轻的农夫说他也不知道,是偶然在翻稻谷晒太阳时发现的,那时他还是大学学生,暑假偶尔帮忙农作,想象着都市里多彩多姿的生活,自从晒谷时发现了阳光的香味,竟使他下决心要留在家乡。我们做在稻埕边,漫无边际地谈起阳光的香味来,然后我几乎闻到了幼时刚晒干的衣服上的味道,新晒的棉被新晒的书画,阳光的香气就那样淡淡得从童年流泄出来。自从有了烘干机,那种衣香就消失在记忆里,从未想过竟是阳光的关系。
农夫自有他的哲学,他说:“你们都市人可不要小看阳光,有阳光的时候,空气的味道都是不同的。就说花香好了,你有没有分辨过阳光下的花与屋里的花。香气不同呢?”
我说:“那夜来香和昙花的香又作何解呢?”
他笑得更得意了:“那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的。”
我便那样坐在稻埕边,一再地深呼吸,希望能细细品味阳光的香气,看我那样正经庄重,农夫说:“其实不必深呼吸也可以闻到,只是你的嗅觉在都市里退化了。”
[注] ①稻埕:这里指晒谷场。.在“细心地想着植物突破土地,在阳光下成长的声音”一句中,作者为什么要用“想着”?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根据你的体会,分析“由于阳光的照射,稻埕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农夫的皮肤染了一种强悍的铜色”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为什么农夫说夜来香和昙花的香“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请联系他在家乡务农的选择,分析这句话的含意。
.联系全文,概括写出本文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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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城市小孩,痛恨大自然。每次到了野外,朋友们悠然见南山,我只想找地铁站。上个周末被朋友拉去爬山,却有奇遇。我们去爬阳明山,才走到二子坪,我已摇摇欲坠。两旁树林茂密,我无心欣赏。我上气不接下气,根本无心欣赏。此时,我突然看到窄小的山路上坐着一位老先生,七十多岁了吧,却抬头挺胸,直视前方,丝毫不理会我们这些游客。我们走近一看,才发现他在卖橘子。脚下摆着两大篮,里面的橘子一个比一个难看。
朋友买了一些,他也不给塑料袋。大伙当场吃了,吃不完就拿在手上。大家一边吃一边跟他聊天。他用本地话说,他在那条山路上卖了一辈子的橘子。早在政府把阳明山规划成公园之前,他就在山上种橘子,采了就在山上卖,从不带下山。他不用人工肥料或农药,橘子百分之百自然。我说:“那这是有机橘子喔!”朋友斥责我:“‘有机’是你们这些雅痞的说法,不要用那种字来污染这些橘子!”我摸着橘子,又小又脏,上面坑坑洞洞,实在引不起食欲。
朋友都在吃,我不好意思,只好开始剥皮。我看着自己的脏手,还吹毛求疵地问:“有没有人有湿纸巾啊──”立刻被大家嫌弃。我剥下皮,想找垃圾桶丢,只见到老先生对我挥挥手,指向树林的泥土地。然后我看到地上已经有了很多果皮,显然是先前食客的成果。土里来土里去,这橘子不需要任何文明的处理。
我用满是细菌的手把其貌不扬的橘子送进口中,却尝到前所未有的甜味。老先生说:“橘子的季节过了,下礼拜我就不来了,我们明年见。”不知为什么,甜甜的橘子下肚,突然酸了起来。我瞄山下一眼,突然领悟到我在那里过的是极度人工充满包装的生活。
我做的工作写的小说追求的爱情,牵挂的情绪,每一项都叠床架屋千回百转。每天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经营世界奇观,充满了仪式和身段。表面上是在追求某种崇高的目的和价值,其实都在兜圈子。我需要有品牌的公司有品牌的西装有品牌的女友,甚至有品牌的忧愁。在城市里,我像是明亮干净的超级市场冷冻库中包在保鲜膜里的橘子。漂漂亮亮冠冕堂皇价格过高,却味道不好。我的人生没办法长在树上,摘下来剥皮就吃。我的人生在享用前必须把手洗干净,然后倒计时。
但我也知道我不可能变成野地的橘子了。告别老先生十分钟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开始接手机。但下山后的这几天,我一直想着他,纳闷他接下来大半年不卖橘子,生活费怎么办。这当然又是我这种“无机”的人的思维模式。我把山上带下来的一颗橘子放在电脑前,让它跟我一起照辐射线。橘子渐渐变色烂掉,但那个星期日的甜味,却始终在我的心中翻搅。
(王文华《橘子的甜味》).老人卖的橘子为什么被作者称为“有机橘子”?
. 联系全文,谈谈“甜甜的橘子下肚,突然酸了起来”一句的含义。
.谈谈你对文中划线句子的理解。
.选出对文章的理解错误的两项〔〕〔〕
“我是城市小孩,痛恨大自然”句,是作者故意用的曲笔,从全文看,作者对“自然”怀有深深依恋之情。
“橘子的甜味”即是作者思考生活的一个触媒,也是一种朴实自然真切的生活状态的象征。
文章结尾将“一颗橘子放在电脑前,让它跟我一起照辐射线。橘子渐渐变色烂掉……”表达了作者对现代文明的彻底的否定。
“但我也知道我不可能变成野地的橘子了”表明作者对生活没有信心,没有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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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橘子的甜味”引出对现代文明生活的反思,表达了对自然真切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