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老糊涂 孙道荣
①她对子女们说:“你爸爸真是老糊涂了。”
②自从75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后,他的记忆力就每况愈下,最糟糕的时候,他连她是谁都认不出来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调养,状况有所改变,他的记忆慢慢恢复。但是,在她看来,他还是越来越糊涂了,最经典的一个证据是,他老是以为女儿比儿子大,还经常把外孙当成孙子,每次看到孙子又喊外孙的名字。
③星期天,女儿回家看望他们。老太太在厨房里面张罗着晚饭,女儿要进去帮忙,却被他一把拉到房间,他关上门,神秘地对女儿说:“你妈有外遇了。”女儿吓了一跳:“妈都快80岁了,怎么可能还有外遇?”“我有证据。”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一边翻,一边说:“我都记下了呢。”翻到一页,他说:“你妈经常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偷看照片。”说着,从床头柜里拿出一个发黄的影集,打开第一页,上面只贴着一个两寸大的加彩照片,油彩已经有点斑白。“就是这个人。”他说。女儿伸头瞅了瞅,乐了,“爸,这不是你自己吗?我很小的时候,就有这张照片了,那时候你还在福建当兵,有一年过年,你答应回来探亲的,后来部队有战备任务,你没回来,就拍了这张照片寄回来。妈最喜欢你这张照片了。”他挠了挠头皮,“真的是这样啊?我想不起来了。”
④他继续翻小本子。“我还有证据。”他说,“你妈最近越来越喜欢打扮了,老来俏,还总是穿着那件红毛衣,我估计一定是谁送给她的。”“你是说妈身上穿的那件吗?”女儿朝厨房的方向努了努嘴,“爸,你忘了啊,妈妈一直喜欢穿红色的毛衣啊。我听妈说过,你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早春的一天,那时候妈的娘家太穷,没有一件象样的衣服,就跟村里的姐妹借了一件毛衣穿上,红色的。妈说她穿着红色的毛衣,特别好看,那是她第一次穿红色的毛衣。后来,你不知道从哪得知,妈妈的毛衣是跟别人借的,心疼得不得了,就利用晚上的时间,跑到一个砖窑场帮人家烧窑,干了几个月,攒了十几块钱,买了2斤红毛线,送给妈妈。妈妈和你结婚的时候,穿的就是用你送的毛线打的毛衣。”听了女儿的话,他皱着眉头,回想。半晌,摇摇头说:“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⑤他继续翻他的小本子。“我还有别的疑点”,他说,“你妈最近还老是喜欢唱歌,经常一边干活,一边哼,我仔细听了,终于听出了门道,是一首老情歌,哼,你妈肯定是有什么相好的了,不然,怎么会这么开心?”女儿笑着说:“爸,那你唱给我听听呗。”他犹疑了一下,慢慢哼唱起来:“走进麦子冲,麦苗黄冬冬,那边来个美相公,扯着奴不松。……”女儿认真地听着他唱,吐字竟然都很清晰。他唱完了,女儿拍着手说:“爸,你唱得真好听,跟你以前唱得一样好听。”他诧异地看着女儿,“我不会唱,是最近一天到晚听你妈哼哼唧唧,我才会的。”女儿笑弯了腰,“爸,你会唱的,小时候,你一在外面遇到什么开心事,回到家就会一边喝酒,一边唱。我告诉你吧,你住院那些天,妈天天在病床边唱给你听,就是这首歌。医生说了,正是这首老歌,帮你恢复了不少记忆呢。”
⑥他将信将疑,“我知道你是帮你妈打圆场,反正我告诉你,你妈一定是有外遇了,你们小心点。”父女俩正说着话,外面传来了老太太的喊声,“吃饭喽。”“我跟你说的话,别告诉你妈啊。”他一边开门,一边叮嘱女儿,“你妈累了一辈子,就让她开心几天吧。”
⑦来到饭桌边,老太太问女儿:“你爸又和你瞎扯什么啊?”女儿笑嘻嘻地说:“爸吃醋了。”“吃醋?”老太太看着他,“你吃谁的醋啊?”他白了她一眼,一旁的女儿抢话说:“爸吃他自己的醋呢。”“你真是老糊涂了。”她给他盛了一碗热汤,“先喝一碗汤吧,暖暖胃。”
⑧餐厅里,飘荡着饭菜的香味,那是生活的气息。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3年第5期)
试分析第①段在文章结构上所起的作用。
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画线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1)他挠了挠头皮,“真的是这样啊?”
(2)他一边开门,一边叮嘱女儿,“你妈累了一辈子,就让她开心几天吧。”
小说中父亲怀疑母亲有外遇的理由是什么?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文章结尾写到“餐厅里,飘荡着饭菜的香味,那是生活的气息。”请你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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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杨绛的《人不炼,不成器》一文。
①人有优良的品质,又有许多劣根性杂糅在一起,好比一块顽铁得在火里烧、水里淬,一而再、再而三,又烧又淬,再加千锤百炼,才能把顽铁炼成可铸宝剑的钢材。黄金也需经过烧炼,去掉杂质,才成纯金。人也一样,我们从忧患中学得智慧,苦痛中炼出美德来。
②孟子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就是说,如要锻炼一个做大事的人,必定要叫他吃苦受累,百不称心,才能养成他坚忍的性格。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这是我们从人生经验中看得到的实情。谚语“十磨九难出好人”“人在世上炼,刀在石上磨”“千锤成利器,百炼变纯钢”“不受苦中苦,难为人上人”说的都是以上道理。
③我们最循循善诱的老师是孔子。《论语》里孔子的话,都因人而发,从来不用教条。但是他有一条很重要的教训。最理解他的弟子曾参,怕老师的教训久而失传,在《大学》里记下老师二百零五字的教训。其中最根本的一句是:“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不就是锻炼自身吗?
④修身不是为了自己一身,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平天下不是称王称霸,而是求全世界的和谐和平。有的国家崇尚勇敢,有的国家高唱自由、平等、博爱。中华古国向来崇尚和气,“致中和”,从和谐中求“止于至善”。
⑤修身——锻炼自身,是做人最根本的要求。天生万物的目的,该是为了堪称万物之灵的人。但是天生的人,善恶杂糅,还需锻炼出纯正品色来,才有价值。这个苦恼的人世,恰好是锻炼人的处所,好比炼钢的工厂,或教练运动员的操场,或教育学生的教室。这也说明,人生实苦确是有缘故的。
本文表达的主要观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说文中第②段中画横线句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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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语段应当放在哪两段之间?理由是什么?
要求世界和谐,首先得治理本国。要治国,先得齐家。要齐家,先得修身。要修身,先得正心。要摆正自己的心,先得有诚意,也就是对自己老老实实,勿自欺自骗。不自欺,就得切切实实了解自己。要了解自己,就得对自己有客观的认识,有自知知明,才可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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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强震为何再袭四川?》一文。
2013年4月20日早晨8时02分,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震源深度13千米。在巨大的天灾背后,很多人疑问为什么这一次依然是四川受难?之前有一种说法是“汶川地震已经把几千年积累的应力释放完了”,那么雅安这次的大地震为何还会发生?
找一张中国地图,大致看看四川省的结构。西部多山区,中间是盆地——这可能是我们对这个“天府之国”最为直观的印象。把视角切回到四川历来大大小小的地震上,如果将震中所在的位置投影在地图中,大致能发现——这些地震发生的地点,大致都排在西部的山区里,而且似乎平行于山区——盆地的交界线而呈线性分布。至于盆地中央,虽然会遭到地震的影响,但很少是直接的震中区域。
经过这样一个简单的投图步骤,可得出第一步推论:四川的地震,与它西部那排最靠盆地的“山”有着相关性。这条俗称做“山”的地形,正是著名的龙门山大断裂——它是一条贯穿岩石圈的巨型地壳断裂系统,南北延伸越500公里,宽达70公里。于是,科学家们研究龙门山断裂带中岩石的应力场发现,有一股强大的应力撕裂了它,而这股应力,则来自西南方向的更高一阶的地域——青藏高原。
应力场分析表明挤压应力来自青藏高原,青藏高原提供了巨的应力场,持续不断地压迫它东部边缘的四川盆地,以至于在前锋形成这么巨大的断裂系统。根本原因是印度板块向欧亚板块正面碰撞。这两个大陆之间的相撞堆出一个巨大的土堆,放在我们人类的视野下,便是巨大空前的高地势——喜马拉雅山系与青藏高原了。龙门山断裂带中多发的地震,就是来自青藏高原方向的应力场持续对地壳提供挤压应力,当地壳中的岩石实在不堪应力的重压而破碎、断裂时,巨大的能量释放,以机械波的形式传遍四周,便构成了惨烈的地震。
龙门山是山区与盆地两个地质体的接触带,由于对刚性客体来说,默认其力作用在两者交界的边缘,因此,山与盆接触的前锋带,便成为了应力场释放其机械力的集中区域,在这个区域内,地震便多发了起来。
(摘自新浪微博,有删改)
文中画线句中的“大致”能否删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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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全文内容回答问题:为何四川多发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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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强震为何再袭四川?”为题,有何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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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眼神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个眼神,让我终身悚然汗下……
那是在我上中学时,因为有“瘸腿科”,加上当时传说文理不分科,所以,尽管我的语文、英语成绩始终居班里前几名,但是数理化成绩却出奇的差。这样的情况下,肯定高考无望。因此,高一期末考试前,我彻底失望,回到家里。
因自觉惭愧,回到家听说父亲在田里拔草,我赶紧戴上草帽,到田里帮忙。学业上不好,再不勤快一点,会被人骂为“二流子”的。顶着烈日,到了田里,我告诉父亲,不想再上学,反正学不好了,还不如回家种田。
我以为父亲会勃然大怒,他对我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当了一辈子的“睁眼瞎”,他不想我走他的老路。但是,父亲始终埋着头,并不理会我。好像并没有听进去我的话,我不怕父亲发火,却怕父亲沉默。我不敢再说话了,只好随着他卖力地拔草,近晌午的太阳很毒,汗水在身上像虫一样爬,衣服贴在身上,抬起头,父亲仍然在埋头拔草,我怎好意思停下来……
中午,回家吃过饭,父亲仍然没有就我退学的事发表意见,让我说什么好?情况很不妙,我知道,越是在闷热干燥的夏日午后,越会有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这沉默,让我忐忑不安。
吃过饭,父亲说:“走吧,去地里把瓜秧翻一下,要不然今年地瓜就收不到了。” 我拿起锄头就走,我就不信,父亲能干,我就不行。
夏日午后的太阳实在太厉害,汗水把我弄得睁不开眼,要在学校,现在正是午睡的时候,我早已呵欠连天了——看父亲,光着黑黝黝的脊梁,仍在埋头翻秧——趁着父亲不注意,我跑到树阴底下枕着锄头就睡着了。
好像没过多大一会儿,我就被父亲推醒,睁开眼,我看到父亲冷冷的眼神,那眼神很复杂,既有不屑、鄙夷,也有悲哀、绝望,还有许多我一下子说不出来的内容……
“当庄稼人你也不够格,躺在地头睡觉庄稼就会长出来?看你那个样,二流子都比你强。你哄庄稼一天,庄稼就哄你一年,赶快起来!”
父亲的眼神让我受不了,我的后背已经有汗流下来了,不是热汗,是冷汗。
当天晚上,回到家。我觉得浑身骨头都散了,摸着胳膊上已经晒脱了皮的地方,我的心乱成了一锅粥。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父亲又把我推起来。一睁眼,又是那眼神……我坐起来,恶狠狠地说了句:“我要上学!”
后来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高考后,我上了大学中文系,再后来,到电视台当上了一名记者。
尽管我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父亲,但那眼神始终占据了我的记忆,回想起来就让我不安。
时至今日,我最喜欢的歌还是蔡琴的《你的眼神》。这首歌的旋律很美,很忧郁,很悠远,父亲的眼神不这样。走到院子里,望着满天的繁星,我不由喃喃自语:“山一样沉默的父亲,我忘不了你的眼神!”
请结合语境,解释文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瘸腿科:
睁眼瞎:
“我坐起来,恶狠狠地说了句:‘我要上学!’”“恶狠狠”体现了“我”怎样的心理?
“你哄庄稼一天,庄稼就哄你一年”,“父亲”用朴素的话道出了一个深刻的生活哲理,从中你感悟到什么?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个眼神,让我终生悚然汗下。”从全文看,这句话有什么作用?
人们常说“父爱如山”,请你依据本文的内容解读这句话。

五月过去了,太阳增加了它的威力,树木都把各自的伞盖伸张了起来,不想再争妍斗艳的时候,有少数的树木却在这时开起了花来。石榴树便是这少数树木中的最可爱的一种。
石榴有梅树的枝干,有杨柳的叶片,奇崛而不枯瘠,清新而不柔媚,这风度实兼备了梅柳之长,而舍去了梅柳之短。
最可爱的是它的花,那对于炎阳的直射毫不辟易的深红色的花。单瓣的已够陆离,双瓣的更为华贵,那可不是夏季的心脏吗?
单那小茄形的骨朵已经就是一种奇迹了。你看它逐渐翻红,逐渐从顶端整裂为四瓣,任你用怎样犀利的劈刀也都劈不出那样的匀称,可是谁用红玛瑙琢成了那样多的花瓶儿,而且还精巧地插上了花?
选段中写“太阳的威力”的作用是
第二段中的“风度”指的是
“单那小茄形的骨朵已经就是一种奇迹了”中的“奇迹”指的是
作者把石榴比作夏季的心脏,揭示了石榴什么样的内在品质?
比较下面两句的表达效果
A. 秋天来了,它对于自己的戏法好像忍俊不禁地破口大笑起来,露出一口的皓齿。
B. 秋天来了,石榴裂开了,露出像皓齿一样的子实。

我家在林子边上,每当日落黄昏,便有一群美洲画眉鸟来到林间休息和歌唱。那歌声美妙绝伦,没有一件人间的乐器能奏出那么优美的曲调来。
我当机立断,决心捕获一只小画眉鸟,放到我的笼子里,歌声美妙绝伦,
果然,我成功了。它先是拍打着翅膀,在笼中飞来飞去,十分恐惧。但后来它安静下来,承认了这个新家。站在笼子前,聆听我的伟大的小音乐家美妙的歌唱,我感到万分高兴,真是喜从天降。
我把鸟笼放在我家后院。第二天,它那慈爱的妈妈口含食物飞到了笼子前。画眉妈妈让小画眉把食物一口一口吞咽下去。当然,画眉妈妈是知道这样比我来喂它的孩子要好得多的。看来,这是件皆大欢喜的好事情。
第二天早上,我去看我的小俘虏在干什么,结果发现它已经无声无息地躺在笼子底层,死了。我对此迷惑不解,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想,我的小鸟不是已得到了精心的照料吗?
那时,正逢著名的鸟类专家阿瑟·威力来看望我的父亲,在我家小住。于是,我就把那小可怜儿的可怕的厄运告诉了他,听后,他作了精辟的解释:“当一只美洲画眉鸟的妈妈发现它的孩子被关进笼子后,就一定要喂小画眉鸟足以致死的毒莓,它似乎坚信它的孩子死了总比活着做囚徒好些。”我听了,大吃一惊。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捕捉任何活物来关进笼子里,因为我知道:任何生物都有对自由生活的追求,而这种追求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我”为什么要捕捉画眉鸟?
小画眉鸟来到我家后发生了哪些变化?
画眉鸟为什么要毒死自己的孩子?
从本文的叙述中,你可以认识到画眉鸟的哪些性格特征?
读了这篇文章,你得到了怎样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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