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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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只狐狸的博弈
祖克慰
①1981年的初冬,下过一场大雪,村里出了一桩怪事。一只狐狸,火一样的狐狸,在村子里出没。火狐额头上有一片白色的毛,村里人说:“那是妖狐。”
②那只狐狸出现在谁家,谁家就要出点事。狐狸最先出现在老张家,傍晚时分,刚刚点上的煤油灯被狐狸撞翻,张家的三间草房眨眼间被烧个精光。两天后,狐狸又去了乔家,乔家老太太在院子里晒太阳,看见狐狸一溜火红,眼一黑,蹬蹬腿,没了气。
③乔老太有个孙子,叫乔顺风,是村里有名的猎手,玩土枪,百发百中。奶奶的死让乔顺风很悲痛,站在奶奶的棺材前,抹着眼泪说:奶奶,等我逮到那只狐狸,一定到您的坟前,用狐狸的血祭奠您。
④乔老太死后,白额火狐像隐了身,没了影踪。村庄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人们逐渐淡忘了那只妖狐,只有乔顺风没有忘记。
⑤张家的张九说,村子出事之前,多次看到那只狐狸在村后紧靠河边的一个小山洞里出没。那个狐狸洞,后来乔顺风和张九去过,看那洞口,有动物出没的痕迹,乔顺风对着洞口闻了闻,就让张九点燃麦秸熏洞,他掂支枪封着洞口,只要狐狸出来,必死无疑。可熏了半天,连一只老鼠也没熏出来。
⑥乔顺风没有找到狐狸,狐狸却回到了村子里,在村东边刘家拖走了一只鸡,一晃就没有了影子。刘哈巴说:像一溜火,哧溜就进了树林。人们跑过去时,啥也没看见,只有那些稀稀疏疏的槐树。但乔顺风不愧是个好猎手,没过几天就找到了那只狐狸。
⑦原来,它就在一棵大槐树的洞穴内,洞口在树根下,被落叶覆盖着。他在那里瞄了两天,狐狸终于从树下钻了出来。他端起枪刚要开火,正在奔跑的狐狸突然转过身站在那里,看着他手中的枪,脸上带着绝望的表情。
⑧乔顺风看着狐狸,额头正中有一个白色的圆点。妖狐,乔顺风一慌神枪就响了。随着枪声,狐狸倒下了,在地上翻了几个滚,一动不动。乔顺风走过去,刚要弯腰去捡,躺在地上的狐狸忽然一个翻身跃起,从他的胯下蹿了出去。乔顺风回过神来时,狐狸已跑得无影无踪。
⑨这一段时间,人们没有看到乔顺风打猎,他背在肩上的那支火药枪已挂在家中的土墙上。
⑩日子就这样平静地流过,很快就到了阴历年。过年时,白额狐狸又出现了,隔三差五从村子里叼走一只鸡。村里人都希望乔顺风快一点出手,逮着那只狐狸。每逢村子里的人问他,他就说,快过年了,哪有那闲工夫?张九说:“那次打过狐狸之后,乔顺风的鼻子失灵了,到现在也没找到狐狸。”
⑾过罢年,一个晚上,刘哈巴找到我说:我看见那只狐狸了,还带着几只小狐狸。过了几天,刘哈巴又跑来说:听说乔顺风把那只狐狸打死了。我和刘哈巴来到乔顺风家,果真看到一只狐狸,只是额头上并没有白毛。我心里迟疑,但没有说出来。乔顺风说:这该死的东西,又跑来偷鸡,被我一枪打死了。刘哈巴看了说:这不是那只狐狸,那个额头上有白点,我亲眼看到过。
⑿刘哈巴说得没错,白额狐狸真没死,也确实带着三只小狐狸。那天,乔顺风和张九喊我上山打猎,走到寨坡下的小河时,看到小河对岸,有几只狐狸在玩耍,也就几十米的距离。狐狸看到我们就要跑,可后边的小狐狸跑到河堤时,慌乱中怎么也爬不上去,三只小狐狸滑下来挤在一起。就在这时,老狐狸突然转过身,用身体挡着后边的小狐狸,站在我们面前。三只小狐狸躲在老狐狸的身后,伸出头,骨碌着眼睛看着我们。
⒀那一刻,我们都惊得目瞪口呆。
⒁乔顺风也傻了一般,痴痴地站在那里,端着枪的手有点颤抖。慢慢地,乔顺风放下了手中的枪,张九也放下了手中的枪。
⒂那只狐狸也有点吃惊,似乎是看到我们手中的枪放下了,已不再惊慌,但它依然挡在几只小狐狸的前面,警惕地注视着我们。大概过了一两分钟,老狐狸扭了一下头,几只小狐狸开始向山上跑去。但是,老狐狸仍一动不动地站在我们面前,眼睛盯着我们,看似很平静,但身子似乎在不停地抖动。
⒃对峙了多长时间,我已记不清楚。只记得,小狐狸爬上了山顶,老狐狸看了我们一眼,晃晃悠悠地向山上走去。它没有奔跑,而是很平静地向山上走去。走到山顶,几只狐狸一字排开,朝我们看了看,然后消失在树林里。
⒄这时,我们才醒了过来。回家的路上,张九打破沉默,问:“乔哥,为啥不开枪?”乔顺风说:“_____________。”
⒅后来,我离开了家乡。家乡的人和事,知道得很少。只知道那只白额狐狸被我们放生后,再也没有出现过,消失在苍茫的原野。甚至很多年,我们村里都没再出现过狐狸。
(选自《黄河文学》2013年第24期,有删节)
小说第①段写道“火狐额头上有一片白色的毛”,这样类似的描写在文中共出现几次,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摇摆”是小说情节的运行方式之一,请说说本文的小说情节是如何“摇摆”的。
小说第⑿至⒄段是什么叙述顺序,该部分在本文中起到什么作用?
根据前后内容请合理补写第⒄段乔顺风说的话,字数不超过60字。
小说题为“与一只狐狸的博弈”,你觉得在这场博弈中,谁是最后的赢家?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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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现代生本与人本主义的区别
曾经存在卢梭的人本主义。那种人本主义是一种反封建的产物,它一产生就带上了与社会为本相对立的烙印。因此,人本主义常常受到批判。那么,我们今天提以人为本,是否与社会要发生对立呢?
我们认为,这关键是看对人的认识。如果我们浅层次地看人,那么,个体的人的需求同整个社会当然会发生矛盾。如果我们从教育者的视点来看,从人的本质的需求来看,从人的发展来看,我们清楚地看到了人的生物学特性与社会的必然的联系。这样,今天我们所说的以人为本,哪怕是以个人为本,也找到了与社会为本的相通之处,从而,同人本主义区别开来。
相同的基础首先是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构成了社会。作为构成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人的素质显然对整个社会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且,人与社会的联系,还可以从人自身的需要中分析出来。
这可以从康德的见解中看到。康德把美看作是真与善的桥梁,于是我们可以推出,美是原德和原智。而所谓德,马克思在中学毕业论文中认为,是建立一个有更多的人对于自己的快乐和忧愁的分享和分担的机制。也就是说,人为社会服务,从中获得精神享受,获得美。美是人为社会服务所得的报偿。对美的享受是人的天性。简言之,人为社会服务是可以同人的天性一致的。
继之康德理论的是马斯洛的“自我实现说”。他认为人最高的需要是自我实现,这是一种类本能。而进一步的研究表明,自我实现不是抽象的。自我实现必须投影到社会背景之中,才有意义,主体才能因此而获得真正的快乐和高峰体验。著名科学家吴健雄的墓志铭写道,她以出世的方式积极入世。这说明,尽管科学家把她的毕生献给了科学规律的追寻,但这决不表明她忘却了社会,而反而是她对于社会的深沉的爱的表现。在《鲁宾逊漂流记》中,主人公漂流到孤岛上离开了社会,他也要找到“星期五”来组成小社会,同时渴望有帆船出现,好让他回到喧嚣的社会去。即使是佛家或是到首阳山采薇而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他们的离群索居也不是否弃社会,而是希望以自己的主张或思想来改变社会。在这里,我们看到,自我实现的社会意义说,把以人为本和与社会为本打通了。
生物哲学家雅各布·布洛诺夫斯基在《人的提升》中说:“人们在实现一己欲望和承认社会责任之间常常难以保持平衡。没有一种动物会面临这样的困境:即它既是一种社会的动物,又是一种个体的动物,只有人类才力图兼而为之,成为一种社会性的个体动物。在我看来,这是一种独特的生物学特征。”如果说,我们承认蜜蜂和蚂蚁组成的“社会”是它们的生物学群体特性之一,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拒绝人的社会性:人在社会中自我实现的性质,是人的一种独特的生物学特征。
由此,我们今天所说的以人为本,即使是涉及到人与社会的关系时也是和谐的,是与卢梭时代的人本主义相区别的。我们将教育儿童永远地对社会有益,去寻找个人的深层次的幸福和快乐,去养成崇高的人格,但是,这还不是我们所说的生本的全部意义。我们所说的生本,除了反映学生的利益、学生的在学校社会中的独立的自主的存在之外,更重要的是依靠学生来进行教育,把教育的全部价值归结到学生身上,以学生发展为教育的本体。也就是说,我们的生本教育的重点,不仅仅在于学生的外部地位,更在于学生的内部自然天性和潜能的发挥。这也是教育对社会的根本贡献所在。
(选自郭思乐著《教育走向生本》)
以下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作者从康德的观点推论,人对美的享受的追求会使人乐于为社会服务。
B.马斯洛的自我实现说认为,自我实现必然投射到社会背景之中。作者赞同这种观点。
C.吴健雄墓志铭中“出世的方式”指的是潜心追寻科学规律,心不旁骛;“入世”指对社会深沉的爱。
D.作者用鲁宾逊“渴望有帆船出现,好让他回到喧嚣的社会去”这个事例论证自我实现要让位给回归社会。

E.作者用佛家和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的例子论证,否弃社会是达不到自我实现的目的的。
以下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卢梭的人本主义是反封建的产物,对它的批判是不合现代进步潮流的。
B.以人为本就是以个人为本,这一点与人本主义不同。
C.具有社会意义的自我实现才能带来的真正的快乐和高峰体验。
D.卢梭的人本主义关注的是人的外部地位,与此相反,以人为关注的是人的本质需求。

本文所说的以人为本与卢梭的人本主义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根据本文所述,生本包含哪几方面的意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悲壮的超越 (卞毓方)
①凡人不幸陷于末世,注定了要上演悲剧;一个大有作为的人不幸陷于末世,同时也是他那个时代的悲剧。郑成功,无疑是晚明的一位军事天才兼政治天才:取名“成功”,就径直道出了他经邦济国,扶助乾坤的赫赫大志,又字“大木”寄寓的同样是独木长天的煌煌抱负。倘若他与刘邦并世,当不失为登台拜将的韩信;倘若他替李唐定鼎,将不亚于凌烟阁上的秦琼;且看他的云水角襟:“只有天在上,而无山占齐;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但他不幸生活在朱明王朝的薄暮,自打踏上政治舞台,浓重的悲剧雾霭就把他重重包裹。
②郑成功真是生不逢时。早在17年前,在他还是只有20岁的时候。朱明王朝就在李自成农民大军的炮火中降下了帷幕;随着吴三桂投降爱新觉罗氏,满人入关,入主中原,仓促的南明弘光政权,以及随后并起的鲁王、唐王政权,也都旋起旋灭;如今,抗守西南一隅的桂王朝廷亦是幕燕鼎鱼,顷覆在及。而他,既然生为大明遗民,有幸为唐王朱聿键亲赐国姓,自是矢志廓清山河,不惜和清军血战到底的了。这是一段艰辛曲折、可歌可泣的历程。想当初,他焚去儒服,披上战袍,高擎反清复明大旗,统帅有志之士,连榷云,挥汗雨,雄视江东,是何等壮怀激烈!比方说最近四年多来,他就以厦门、金门两岛为根据地,三次誓师北伐;其中,以第三次声势最为浩大,大兵一路进入长江,连克瓜洲、镇江,直捣金凌。“缟素临江誓灭胡,雄师十万气吞吴。试教天堑授鞭渡,不信中原不信朱。”至今想起,犹令人仰天长啸,血沸神飞。可惜呀,可惜!由于他被空前的大捷冲昏了头脑,误中了金凌城守军的缓兵计,末了,反落得损兵折将,惨败而归。
③天未厌乱,国步多艰,方今之时,伪满朝廷的气焰正炽,山河纷纷沦于敌手,形势对义军极为不利。如何才能扭转时局呢?谈判,——在这之前不是没有尝试过,说到底,那只是敌人诱降的翻版,他又岂甘自毁节操;开仗,这是早晚免不了的,不过,将不再是他们主动北伐,而是清军大兵压境,四面围剿。一区区两岛目前的实力,要和胡运当空的清军抗衡,显然凶多吉少,只怕扬州,江阴的烈局面又是在眼前重演。史可法公的《复多尔衮书》固然写得辞采飞扬,“城存我存,城亡我亡”的誓语也不失昂愤激烈,结果,不过是使淋漓的鲜血更加淋漓,至多是增加几缕悲壮的尾音而已;“恨血千年土中碧”。老天啊,老天!以四海之广,八荒之大,难道就没有我义军更好的出路吗?
④突然,海上狂风大作,洪波如上涌起,俄而,就像神话中仙人骑辟水兽从龙宫越出,远近的海水涮地分开一条大路——该是瞑瞑中有神的力量启示,郑成功在刹那间完成了生命的突围:他决计战略转移,先行跨海东征,收复眼下荷兰人强占的台湾……
⑤以后的故事,就是大家熟知的了。他本人没有来得及吟唱的,山河已经替他镌刻了;时人没有来得及升华的,历史已经替他弘扬了。山不转水转,他以悲壮的战略转移超越了悲壮。这是大义之上的大义,战场之外的战场。它超越了单一民族的狭隘视野,是个体生命在错综复杂的国家、民族矛盾面前所爆发出的最强度的璀璨。伟业不一定在顺境。伟业不一定在全过程。尽管,郑成功在收复台湾后的第二年,便不幸日落中天,遽然病逝。但他奇迹般地从绝境中把握了未来。他是以大智大勇、大忠大义去撞击时代,从而在华夏民族大一统的版图上,留下了倚天仗剑的永久性造型。
下列对这篇传记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5分)

A.文章运用了夹叙夹议的手法,用包含激情的比调回顾了郑成功充满着浓郁悲剧色彩的命运,给读者以现实感、苍凉感、真实感。
B.郑成功诗词的点染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第一段中的“只有天在上”诗,再现了郑成功被浓重的悲剧雾霭重重包围的现实。
C.第④段中的景色描写既自然地引出了下文的“跨海东征”,收复台湾,又恰到好处地衬托出人物当时的心情。
D.作者在解读郑成功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观史、读史。“城存我存,城亡我亡”的誓语固然不失昂愤激烈,但事实只能是“使淋漓的鲜血更加淋漓”。

文章①②段充分渲染了郑成功的“不幸”与“生不逢时”,这样写有何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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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⑤段中说:“他本人没有来得及吟唱的,山河已经替他镌刻了;时人没有来得及升华的,历史已经替他弘扬了。”试简析这句话的含义。(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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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全文,根据谈谈你对文题“悲壮的超越”的理解。(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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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史学与新闻
古时凡重大典礼、会盟,都有专人记录。不过,它们所做的记录,是大多数人看不到的,故而这终究是历史,不是新闻。
  记录客观事物,这是记者与史家的基本工作。中国古代最早的史家是史官,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这左史、右史,便是史官,凡是最高统治者的言行及国家大事,都由他们记载下来。汉代以后,人们把这样的记录叫做“起居注”。这在当时是颇类似于“新闻”的,但我们毕竟不能把“起居注”一类的东西称作“新闻”,而是把它们称作历史。记者的出现,是在近代报纸、杂志、广播产生以后,才有所谓“本报记者”、“本刊记者”等。顾名思义,“记者”就是记录之人也。《礼记·王制》说:“大史典礼,执简记。”《左传·僖公七年》云:“夫诸侯之会,其德行礼义,无国不记。”可见,古时凡重大典礼、会盟,都是有专人记录的。这些人都是史官,也有点像“新闻记者”。古代官府的邸抄也是用来传知朝政的文书抄本和政治情报的,后来发展成一种手抄的类似报纸的出版物,又称“京报”。不过,它们所做的记录,是大多数人看不到的,故而这终究是历史,不是新闻。今天,凡重大事情,都有记者采访,然后写成新闻报道。这种工作,这种身份,很容易使我们回忆起古代的史官来。
  尊重事实,秉笔直书,是记者与史家共同遵循的准则。中国古代正直的史官和史家,都有一个优良传统:秉笔直书。司马迁著《史记》,“不虚美,不隐恶”,被人称为“实录”(《汉书·司马迁传》)。对于新闻记者来说,能不能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地反映生活中的善恶、美丑,先进与落后,犹如史家能不能秉笔直书一样。年仅24岁的马克思被聘为《莱茵报》的主笔后,发挥了报纸宣传的巨大作用,发表了一批根据事实写成的文章和评论,把检查官先生们弄得“一筹莫展”。反之,如若对新闻报道进行“合理想象”、“逻辑推理”、“艺术加工”、“故意拔高”等,就脱离了客观事实。从本质上来看,这与曲笔作史没有什么不同。因此,这是正直的记者所不取的。一个严肃的史家和一个正直的记者一样,他们最可贵的品质就是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秉笔直书。
  尊重事实,秉笔直书,这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左传》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齐国大夫崔杼杀其国君齐庄公后,“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已往,闻既书矣,乃还。”(《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太史兄弟三人先后被杀,四弟继续书“弑”,终于成功。古代如此,近代亦然。1918年在北京创办《京报》的邵飘萍在“三一八惨案”发生后,由于坚持披露事实真相,支持民众反帝反军阀斗争,被奉系军阀杀害。在“文革”中,不少记者不愿与“四人帮”同流合污,敢于说真话,说实话。他们虽然遭到“四人帮”的种种迫害,却表现了一个正直的新闻工作者的尊严。即便在今天,说真话的记者,也会受到某些人的责难和打击,但这样的记者,人民是会永远铭记他们的。
  前人认为是“新闻”的,今天已视为历史资料;今天认为是“新闻”的,后人也将视为历史。这就是新闻与历史的辩证法。今天的史家著述往古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考证、辨别、分析、综合当时的“新闻”;天的记者撰写现实的新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为后人书写当代的历史。 (节选自马宝珠《史学与新闻:“报纸为现代史记”》,有改动)
下列选项中关于“史学与新闻”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古时凡重大典礼、会盟,都有专人记录,他们所做的记录,我们称作历史,而不是新闻。
B.人们把中国古代史官所记载的最高统治者的言行及国家大事叫做“起居注”。
C.今天我们称“起居注”为历史;今天的记者撰写的现实的新闻,后人也将视为历史。
D.今天,记者采访重大事情后写成新闻报道,这种工作,这种身份,很容易使我们回忆起古代的史官来。

下列不属于“尊重事实,秉笔直书”表现的一项是()

A.司马迁著《史记》,“不虚美,不隐恶”,被人称为“实录”。
B.齐太史兄弟三人先后被杀,四弟继续书“弑”,终于成功。
C.邵飘萍在“三一八惨案’’发生后,坚持披露事实真相,支持民众反帝反军闽斗争,
D.在“文革”中,有些记者不愿与“四人帮”同流合污。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左传》是我国最早记录古时重大典礼、会盟及最早出现“吏官”一职的历史典籍。
B.新闻记者脱离了客观事实对新闻进行报道,从本质上来看,这与曲笔作电没有什么不同。
C.“京报”是古时一种手抄的类似报纸的出版物,是由古代官府的邸抄发展而成的。
D.一个严肃的史家和一个正值的记者一-样,他们可贵的品质就是尊重事实,秉笔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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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半农①:教我如何不想他林天宏
  同为“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鲁迅曾这样比较过刘半农与陈独秀、胡适的区别:“如果将韬略比作武器仓库的话,陈独秀的风格是仓库门大开,里面放着几支枪几把刀,让别人看得清清楚楚,外面则竖一面大旗,旗上写着:‘内皆武器,来者小心!’胡适的做法,是库门紧关,门上贴一张小纸条,说“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两位都是高人,一般人见了,望而生畏,不上前。可刘半农没有什么韬略,他没有武库,就赤条条的一个人,冲锋陷阵,愣头愣脑。所以,陈、胡二位,让人佩服,刘半农却让人感到亲近……”
  的确,读时人回忆刘半农的各类文章,其性格之诙谐幽默,不拘小节,跃然纸上。刘半农在巴黎留学时,正值一战后,欧洲经济萧条,货币贬值,留学生的日子难熬,刘半农便将书房命名为“化子窝”,好友赵元任夫妇曾前往看望,临别时拍全家福留念,刘半农竟指挥众人坐在地板上,伸出手来做乞讨状。
  归国后,刘半农从事民间文学研究。他在报上刊出启事,广泛征求方言中各种骂人的话,赵元任和钱玄同见报后联袂登门拜访,分别操中国各地方言,把刘大骂一顿。骂过后,彼此抚掌大笑不已。
  刘半农爱好音乐,他曾与赵元任合作,由他作词,赵谱曲,创作出上世纪30年代最为流行的歌曲《教我如何不想她》。
  一日,刘半农前往赵元任家饮茶,适逢不少青年学生也在赵家小聚。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憨态可掬的土老头就是刘半农,遂有失态之举。刘半农便当场作了首打油诗,自我解嘲道::“教我如何不想他,可否相共吃杯茶?原来这样一老朽,教我如何再想他?”
  于是,时人评论这个“矮个子,方头颅,生气勃勃”的江苏人,送其一字--“浅”。浅有二意,一为“胸无城府,浅如清溪”。出国留学前,昔日上海滩文友在酒家为他饯行,席间对诗,满是卿卿我我的词藻。刘半农无法忍受,讽刺道:“真是一群鸳鸯蝴蝶”,酒宴遂不欢而散。
  还有一次,时任《世界日报》总编辑的成舍我向刘半农约稿,刘半农问,我写的都是骂人的,你敢登吗?成舍我回道:“只要你敢写,我就敢登。”刘半农便写了一篇《南无阿弥陀佛戴传贤》,直斥考试院院长戴传贤只念佛不做事。戴传贤看到后大为发火,又不敢拿刘半农出气,只好将《世界日报》停刊3天。
  刘半农之“浅”,还在于其所学颇杂。他曾自言:“学问即爱好,爱好即学问。”其专业是实验语音学,但也从事语法研究、汉字改革;作为诗人,他著有《瓦釜集》和《扬鞭集》;作为散文家,又著有《半农杂文》;他还客串翻译,出版过《茶花女》、《国外民歌译》及《法国短篇小说集》;也从事民间文学研究,搜集民谣,编纂《中国俗曲总目稿》;他甚至还是摄影家,参加中国最早的摄影社团“光社”,并写有专著《半农谈影》,被誉为中国现代摄影理论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
  刘半农治学半生,最为“出格”的举动,便是采访名妓赛金花。其时,身为北大名教授,前去采访-个名声不佳的妓女,被市井传得沸沸扬扬,但刘却不为所动。通过多次采访,结合研究历史,刘半农拂去了蒙在赛金花身上的历史迷雾。刘半农去世后,赛金花一袭黑衣,专门前往追悼,一时传为奇谈。于是,有后人评论:“……五四那一辈,认真者往往认真过分,只认死理;潇洒者,又往往难有所成。像刘半农这样的人物,实在教人无比怀念。”
  1934年6月下旬,为了调查蒙古族牧区民俗,刘半农远赴塞外,夜宿百灵庙一间乡村草房,其他人都睡在土炕上,而他自备一行军床,于房中支架独卧,故作僵硬状,开玩笑说:“我这是停柩中堂啊!”听者为之大笑,却不料一语成谶。考察途中,刘半农为虱子叮咬,染上回归热,回京后耽误治疗,于当年7月中旬离世。
  在众友吊唁的挽联中,以刘半农生前挚交赵元任最为贴切。多年来,赵刘二人一个作词,一个谱曲,珠联璧合,而今,斯人已逝,赵元任伤感地写道:“十载凑双簧,无词今后难成曲;数人弱一个,教我如何不想他。”
  【注】①刘半农(1891-1934),又名复,江苏省江阴县人,曾任北京大学教授,“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
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陈独秀和胡适作为 “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他们在对敌斗争中都比较讲究韬略,但两人所采用的韬略却各不相同。
B.刘半农诙谐幽默,不拘小节。因而写出了《教我如何不想她》这样风行一时的流行歌歌词。
C.文章标题中“教我如何不想她”既是全文的线索,又揭示了文章的主旨,也表达了后人及友人对刘半农先生的怀念之情
D.时人评论刘半农时,送其一“浅”字。一是因为他“胸无城府,浅如清溪”;二是因为他所学颇杂,对所学内容缺乏深入的研究。

E.在众友吊唁的挽联中,刘半农生前挚交赵元任写得最为贴切,挽联的字里行间饱含了他对刘半农的深切怀念之情。
结合文中的主要事例,归纳概括刘半农的形象特点。
时人认为刘半农为人治学都“浅”,你同意不同意这种看法?请结合文本,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偷父刘心武
  那晚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灯盏,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再回过头去观察大门,没有问题呀!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就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鞋印,呀!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响,循声过去,便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动,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出来咱们好商量!”
  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那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那窗帘叉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掏出来!”
  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伸出窗帘叉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着我来到门厅里,我让他站在长餐桌短头靠里一侧,自己站在靠外一侧,把窗帘叉收到自己这边,开始讯问。
  “您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你想过,警察来了,你会是怎么个处境吗?”他叹口气,说出的话让我大吃一惊:“嗨,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回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
  他今年14岁。家乡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小学上到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了流浪生活。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被灯光照得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吧?”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冲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出去,对他说:“我知道,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了。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要去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人在卧房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子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里,那少年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而且麻利地爬进了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并且回到了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前几年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茬,看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
  我就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可是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后来我听懂了,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嫌他爸穷,跟别的男人跑了。他爸把他拉扯大。他记得他爸,记得一切,记得那扎人的胡子茬,记得那熏鼻子的汗味加烟味加酒味……
  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是给老板挖,于是他讲到了去年那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井底下了……
  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没想,就先叫了声“爸”。他奇怪他爸的像怎么挂在了我屋里?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的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这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画像的油画,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竟自倏地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竟已经从人间蒸发,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
  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有删节)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的两项是()()

A.小说前文写“我”发现放置钱财的地方没有受到侵犯,为下文写少年偷“父”埋下了伏笔。
B.少年执拗地说他没有妈妈,可见他对妈妈的愤恨之深。
C.少年说他父母的事情时,眼里没有泪光,说明他在不断的偷窃中逐渐变得冷漠。
D.“我”三次想报警而没报,是因为我想要给这个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少年走后,“我”若有所失,表明我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小孩子。
小说中的少年是个怎样的人?请分条概括。
小说结尾说,“我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这样写,有人认为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有些不合实际。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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