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一畦露水
①露水是下在乡村的。只有古老的山野乡村,才养得活精灵一样的露水。
②童年时,在露水里泡大,以为露水是入不得诗文的,直到读《诗经》里的《蒹葭》才开了心窗。“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古老的风情画呈现于眼前:雾色迷濛,芦苇郁郁葱葱,美丽的女子在露水的清凉气息里如远如近……
③我的童年里也有睡在苇叶上的露水,但那是另一种风情。生产队里养着一条褐色水牛,农忙时节,孩子们大清早起来割牛草。我和堂姐相约着,去村西河边的芦苇荡里割草。卷起裤管下去,脚下的软泥滑腻清凉,芦苇一碰,露水珠子簌簌洒一身。从脖子到后脊,到前胸,露水的凉意在皮肤上蔓延,还似乎带着微甜的味道。苇丛里的青草又长又嫩,几刀便可割一大把,有时还顺便割一把细嫩的水芹,算作中饭菜。出了芦苇荡,几个大青草把子拎在手上,一路滴着露水。我们的头发和衣服,也被露水打得湿透。仿佛洗了个露水浴,身上、眉毛上、眼睛里,皆是露水。白露未晞。白露未已。
④那时候过暑假,晚上不爱在家里睡觉,而是在平房顶上露宿。堂姐堂哥堂弟,唧唧喳喳的一大群,自带凉席,都来我家的平房顶上睡觉。我们简直成了原始部落,月光为帐,星星为灯,感觉自己就那么睡在天地之间,也像草叶子上的一滴露水。到后半夜,露水重重地下来,裹身的毯子又凉又软, 翻个身,贴着堂姐的后背,听她说断断续续的梦话,窃窃想笑。星星在耳边,垂垂欲落,虫声蛙声都已歇了,四下阒寂。满世界,只剩下露水的清凉气息在流散、漫溢。露水里睡着,露水里醒来。清晨下房顶,常看见邻家的瓦楞上结着蛛网,蛛网上也悬挂着露珠,亮晶晶的,在晨风里摇摇欲坠。
⑤暑假一过,初秋早晨上学,穿过弯弯曲曲的田埂,也是一路蹚着露水去学校。到学校,一双小脚泡得好白,又白又凉,嫩藕一般,脚丫里有草屑和碎小的野花。那时候,常提着凉鞋上学,到了学校后,才下到学校前的池塘边,洗掉脚上的草屑和野花,将一双被露水洗得格外好看的小脚插进凉鞋里。 有时不舍得擦:是露水让一个乡下小姑娘拥有了一双不为外人知晓的好看的脚。
⑥成年之后,庸庸碌碌,在家和单位之间来回折返,过着千篇一律的两点一线式生活。有一日,读《枕草子》里写露水的几句,才想起自己似乎好多年没看见露水了。忙时只顾着抬头往前赶路,快!快!闲时只想饱饱地睡会儿懒觉,起床时,草木上的露水已经遁形。以至以为:露水,是只下在童年的!
⑦当然不是。露水一直在下,下在童年,下在乡村,下在有闲情闲趣的人那里。
⑧《枕草子》里写露水的笔墨多而有情趣,最爱玩味的是:“我注意到皇后御前的草长得挺高又茂密,遂建议:‘怎么任它长得这么高呀,不会叫人来芟除吗?’没想到,却听见宰相的声音答说:‘故意留着,让它们沾上露,好让皇后娘娘赏览的。’真有意思。”读到这里,我恍然觉得游离多年的一片小魂儿给招回来了。养花种草,不是目的,是为了给一个闲淡的女人去看清晨的露。烽火戏诸侯,裂帛博取美人笑,都不及人家种草来养露水的风雅。
⑨我读着《枕草子》,不觉痴想起来。痴想有一天……
⑩养一畦露水,在露水里养一个清凉的自己。生命短暂渺小,唯求澄澈晶莹,无尘无染。让美好持续,一如少年时。请简要概括童年时“我”“在露水里泡大”的三件事。(每件事不超过10个字)
按要求品味语言。
感觉自己就那么睡在天地之间,也像草叶子上的一滴露水。(从修辞手法的角度品析句子的表达效果)
揣摩下面句子的含义。
我恍然觉得游离多年的一片小魂儿给招回来了。
根据上下文,补写第⑨段“痴想”的具体内容。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小题。
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①生而知之者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
②学习也是实践,不断的学习实践是人们获得才能的基础和源泉。没有学不会的东西,问题在于你肯不肯学,敢不敢学。自幼养成勤奋学习的习惯,就会比一般人早一些表现出有才能,人们却误认为是什么“天才”,捧之为“神童”。其实,“天才”和“神童”的才能主要也是后天获得的。当所谓“天才”和“神童”一旦被人们发现后,捧场、社交等等因素阻止了他们继续勤奋学习,渐渐落后了,最后竟一事无成者,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反之,本来不是“神童”,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③牛顿、爱因斯坦、爱迪生都不是“神童”。牛顿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睡觉,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爱因斯坦读中学的成绩并不好,考了两次大学才被录取,学习也不出众,毕业后相当一段时间找不到工作,后来在瑞士伯尔尼专利局当了七年职员。就是在这七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地学习、工作着,利用业命时间勾画出了相对论的理论基础。发明家爱迪生家境贫苦,只上了三个月的学,在班上成绩很差。但是他努力自学,对于许多自己不懂得的问题,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为了研制灯泡和灯丝,他摘写了四万页资料,试验过一千六百多种矿物和六千多种植物。由于他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比一般人的工作时间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七十九岁时,他宣称自己已经是一百二十五岁的人了。任何人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苦的努力,都能有这样、那样的贡献,都会获得一定的才能。
④其实不仅是科学,在文学艺术上也是一样。狄更斯曾说:“我决不相信,任何先天的或后天的才能,可以无需坚定的长期苦干的品质而得到成功的。”巴尔扎克说:“不息的劳动之为艺术法则,正如它之为生存法则一样。”
⑤总之,人们的才能主要是由勤奋努力学习得来的。马克思终身好学不倦,为了写《资本论》,花了四十年的功夫阅读资料和摘写笔记。他在伦敦,每天到大英博物院图书馆阅读,竟在座位前的地板上踩出一双脚印。马克思是我们的光辉榜样,这双脚印深刻地说明:才能来自勤奋学习。(选文有改动)文章的中心论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文章第②段画线句子在结构上起什么作用?
文章运用的论证方法有:
文章第②段论述了所谓“天才”、“神童”的可悲后果后,紧接着在第③段列举了牛顿等人勤学成才的事例。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安排材料的作用。
文章第②段中说,所谓“天才”和“神童”由于不注重后天的勤奋学习,“最后竟一事无成者,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请你举出一个典型事例。
阅读下面两篇文章,完成1~5题。
【甲文】
①我们是一列树,立在城市的飞尘里。
②许多朋友都说我们是不该站在这里的,这一点,其实我们知道得比谁都清楚。我们的家在山上,在不见天日的原始森林里。而我们居然站在这儿,站在这双线道的马路边,这无疑是一种堕落。我们的同伴都在吸露,都在玩凉凉的云。而我们呢?我们唯一的装饰,正如你所见的,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
③是的,我们的命运被安排定了,在这个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工业城里,我们的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但你们尽可以节省下你们的同情心,因为,这种命运事实上也是我们自己选择的,否则我们不必在春天勤生绿叶,不必在夏日献出浓荫。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
④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整个城市都是繁弦急管,都是红灯绿酒。而我们在寂静里,我们在黑暗里,我们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但我们苦熬着把牙龈咬得酸疼,直等到朝霞的旗冉冉升起,我们就站成一列致敬。无论如何,我们这座城市总得有一些人迎接太阳!如果别人都不迎接,我们就负责把光明迎来。
⑤这时,或许有一个早起的孩子走了过来,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这是我们最自豪的时刻了。是的,或许所有的人都早已习惯于污浊了,但我们仍然固执地制造不被珍惜的清新。
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我们是一列忧愁而又快乐的树。(《行道树》)
【乙文】
①我突然被一棵榆树惊呆了。
②这是一棵不同寻常的树。
③它长在一堆码起来的砖垛上,周围是林林总总的大树小树。砖垛有两米多高,我不知道它在那里堆了多少年,表层的砖被一层青苔覆盖着。
④它其实只有一米来高。稀稀疏疏的枝杈恣意地伸展着,形不成高大伟岸的姿态,却展示了固执顽强的生命。当初,它选择了砖垛前面的那一片阳光地带,准备唱着歌儿向老榆树告别。可是就在瞬间,一阵微微的风,把它飘到砖垛上,它的命运因此而改变。它知道:躲避现实只能毁灭自己,安于命运,顺势而长,才是生命的根本。它只能压抑着蓬勃向上的内驱力,让饱满的激情化作一段朴实--它长成了灌木丛。
⑤即便如此,它也肯定受过不尽的苦痛。雷电轰击过它,狂风摧残过它,风雪侵蚀过它。最难耐的还是干旱和贫瘠。它有时想拦住匆匆而过的雨水,雨水却不屑一顾;也曾经挽留过晶莹的露珠,露珠只轻轻吻了它一下,就再也寻觅不着。脚下那座高原似的砖垛,却贫瘠得难以供应它起码的养料。它只得打自己的主意。让主干变粗变矮,让枝叶变小变多,尽量节衣缩食,减少消耗。尽可能挽留住雨露,拼命把根往下扎,这是它生存的策略。厄运使得它青筋突暴,浑身疤痂,身体佝偻,它没有屈服。无论生活怎样艰难,总得面对,总得应付,总得一步一步走过。我久久地站在那里,为一棵榆树而感动。
⑥一天傍晚,我下班回来,发现那砖垛已经不见了。一个老人默默地站在那棵树旁。老人告诉我,这垛砖堆了十八年。当初准备盖房子用,儿子突然得病死了。媳妇改嫁,他领着孙子孙女度日,房子就耽搁了。现在孙子孙女已长大成人,会挣钱了,政府又补贴了一部分钱,房子终于可以翻修了。在老人平静的叙述中,丝毫不见其悲凉,仿佛生活就是如此。
⑦我怔在那里。十八年,我不知老人是如何艰辛度过的。老人走了,他边走边自言自语道:"你看这棵树,咋就恁耐活呢?缺水少土的,竞活了十八年,真要活成精了!"蓦地,我仿佛觉得眼前的这棵榆树,就是老人的翻版。蓬蓬松松的枝叶,是老人稀疏的乱发;褶褶皱皱的干,是老人饱经风霜的脸;还有那地下柔柔细细的根,是老人冉冉飘飞的胡须。
⑧望着老人步履艰辛地走了,走在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于是,那条被晚霞映红了的小巷,行走着一个永恒的雕塑。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我默默地伫立,向老人、向那棵榆树深深地鞠了一躬。(《向一棵树鞠躬》)(有删节)
1. |
结合语境,说说下面句中划线词语的意思。 (1)站在这双线道的马路边,这无疑是一种堕落。
(2)露珠只轻轻吻了它一下,就再也寻觅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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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仔细阅读甲乙两文,简要回答: (1)甲文第③段为什么说"我们的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
(2)乙文第②段说"这是一棵不同寻常的树",那么这棵树的不平常表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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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疑探究】:从下面两个小题中任选一个作答。 (1)甲文结尾"立在城市的飞尘里,我们是一列忧愁而又快乐的树"一句中说行道树既"忧愁"又"快乐",矛盾吗?为什么? (2)乙文第⑦段为什么说"我仿佛觉得眼前的这棵榆树,就是老人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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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下面对甲乙两文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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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迁移拓展】请结合链接材料,任选一句谈谈你的理解。 (1)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 (2)无论生活怎样艰难,总得面对,总得应付,总得一步一步走过。 【链接】: 材料一:两弹元勋邓稼先,远离亲人,身处荒漠,克服重重困难,为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强盛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材料二:音乐巨人贝多芬,正当盛年,耳聋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可他仍然创作出了不少不朽的世界名曲。因为他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答:我选第句。我的理解是 |
现代文阅读。(14分)
做一朵携来彩贝的海浪
谁不爱彩色的贝壳呢?
夏日,每一位来到海滨的人,不是凝望着碧浪翻滚的大海,眺望着远处点点的渔帆,便是低头寻觅着海滩上五彩的贝壳。
每一颗形态可爱、色彩绚丽的贝壳,都是和欢呼雀跃、和连声赞叹、和无限遐想连结在一起的。
这时,捡到心爱小贝壳的人,都会抬头向海:感激大海慷慨的赠予,感激那迎面而来的洁白浪花。是它们,携带着五彩缤纷、充满梦幻色彩的贝壳,来到人们的面前。
是的,是应该感谢这些奔腾不息的海浪。
所以,当我在海滩漫步的时候,常常会想——这不也和有些人一样吗?
有的人,就是一朵携带彩贝的海浪,当你和他相处一段时间以后,你能在他身边捡到很多“彩贝”。比如,他的热情,他的诚恳,他的谦虚好学,他的表里如一,他的待人以礼。甚至看来是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比如他的守时,他的节俭,他的整洁,以及他麻烦了别人从不忘记说声谢谢……这些好的品格,好的行为,好的习惯,时时在感染着你,使你感到所获良多。
——这样的人,不就是一朵携带着美丽贝壳的海浪吗!
是啊,如果一个人是携带着美丽贝壳的海浪,他的人生该是多么的美好和充盈。
我想,要是生活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如同一个风景旖旎的海滩,彩色的贝壳将会俯拾皆是……贯串这篇文章的线索是什么?文中表现作者思路转折与深化的是哪一个句子?
(1)文章的线索:。
(2)转折与深化的句子:。文中说,人们捡到小贝壳后会“感激大海慷慨的赠予,感激那迎面而来的洁白浪花”。这是为什么?
请概括这篇文章的主题和写法。
(1)主题:。
(2)写法:。展开联想,以“彩贝”或“海浪”为话题(自选一处)写一句富有哲理的
话。
现代文阅读(16分)
一件军大衣查一路
屋外,大雪纷飞。屋子里,油灯的火苗舔着夜色,像贪婪的舌头舔着糖。
父亲坐在火桶旁读《论语》给我听,其中一段读到:“……泛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旋即把脸转向我,这话意思是说啊,爱终生,亲仁者,践行‘五德’有闲暇,就可以学‘六艺’之文了。从《论语》中寻找处世的指针,这是他的习惯,而且他也习惯将此强加于人。
“你在不在听啊?”父亲冲我发火了。
这时,响起了敲门声,山村的小院寂静无声,敲门声格外响亮。门开了。风雪卷了进来。陌生人立在门口。
来人穿件军大衣,一身雪花,年龄看起来比我父亲小几岁。他手扶门框,自我介绍说,他姓闻,是地质队的,来这个山区探矿,现在迷路了。父亲听了,眼睛一亮,热情地将陌生人迎了进来。
父亲与这个陌生的闻叔叔热烈地攀谈起来。说着,父亲突然一怔,用手指着闻叔叔:“哦,你还没吃饭,你一定没吃饭!”闻叔叔点点头。父亲吩咐母亲,赶紧给闻叔叔下一碗热汤面,多放些生姜和辣椒。
母亲有些迟疑,面条是有的,可是有点贵重。其时父亲患有严重的胃病,温软的面条,可以减轻他的胃疼。母亲以商量的口吻问道:“能不能炒一碗饭呢?”父亲的回答是否定的。这一刻的父亲显得威严而热情,说话一锤定音。
在鸡蛋和葱花的香味中,闻叔叔狼吞虎咽,他饿坏了。他湿透的军大衣放在火桶上烤,水汽旋转着向上升腾,湿漉漉的暖意在屋子里荡漾开来。这天夜里,闻叔叔就住在我们家,和我父亲几乎说了一夜的话。
第二天的早晨,父亲把闻叔叔送出了山外。
时间一长,这个人和这件事,渐渐在我们脑海里淡去。
不想,一年之后的冬天,闻叔叔又突然来了。他专程给父亲送来一件崭新的军大衣。因为那一夜,他看出父亲畏寒而且咳嗽。
父亲大笑,继而连连摇头,调侃说:“一碗面换一件军大衣,显得我不够仗义啊!”
这是父亲做人的准则,他的骨子里有“愿予之不愿取之”的狭隘,而他始终以为这是侠气。
闻叔叔有点不悦,放下大衣就走。父亲让我抱上大衣,跟他去追闻叔叔。在一个山凹,父亲与闻叔叔有了一番拉扯。闻叔叔忽然停住了,指着大衣的胸口对父亲说:“你摸摸里面!”父亲一摸,怔住了,半晌说:“我收下了,兄弟情意厚啊!”
此后的几年冬天,父亲一直穿着这件军大衣,咳嗽减轻了许多。一年秋天,父亲去世了。这年的冬天,母亲把大衣拿来翻晒。
暖阳下,大衣贴胸部分,露出一块用针线缝上去的羊皮。羊皮在阳光照耀下,闪烁着洁白、晶莹的光。文章主要记叙了三件事。请分别概括前两件事(不超过15个字)。
(1)
(2)
(3)闻叔叔再访送大衣,相知冷暖兄弟情。文章的主人公是谁?为什么?他具有怎样的性格特征?
父亲在回答母亲时,为什么“显得威严而热情,说话一锤定音”?
你读了这篇文章,肯定从父亲和闻叔叔两个人物身上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请分别写出一点。
(1)从父亲身上明白了:
(2)从闻叔叔身上明白了: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你相信“2012末世论”吗?
①目前有一种“2012末世论”的观点,说的是2012年12月21日是人类这个物种的终结,没有人能够看到第二天的太阳。
②“近年来地震频发”,是持“2012末世论”的有力证据。但这种观点只对了一半,地震频发是事实,但这并不是近年来才发生的。实际上,从统计学意义上来讲,全球每年发生约500万次地震,平均每天有1万多次,只不过绝大多数不被人所察觉,只能被地震仪记录下来;而因为人口在地表分布得极端不均,只有少数带来巨大损失的地震会让我们记忆深刻。2001年11月14日发生在青海昆仑的8.1级地震,是中国近半个世纪来震级最高的一次,但是因为它发生的地点和带来的损失都不够引人注目,所以很少被大众提及。
③地震的发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绝大多数地震都发生在板块边界,其中全球地震的70%分布在环太平洋地震带,15%分布在欧亚地震带,还有5%在大洋中脊,其他的10%则分布在板块内部。但是,这种统计学上的规律并不能确定地震在何时何地发生,有什么样的强度,因为人们至今也没有清晰地了解地震产生的机制和原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地震又是随机的。
④从数据统计来看,最近几年的地震也验证了这种随机性。2010年美国地质勘探局曾经发布数据:自1900年以来,全球平均每年发生16次7级以上的大地震。有的年份,如1986年至1989年只有6次,而1943年则高达32次。因此,2010年以来,地震算不上频繁。
(摘自2011.10《读者》,有改动)选文第④语段中划线的“这种随机性”在文中具体指代什么
第④语段中划线的句子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下列句子划线字能否去掉?为什么?
(1)全球每年发生约500万次地震,平均每天有1万多次,
(2)2001年11月14日发生在青海昆仑的8.1级地震,是中国近半个世纪来震级最高的一次综合全文信息,说说你相信“2012末世论”吗?根据文章内容简要阐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