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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吴冠中
阎纲
①九旬高龄的吴老,和我同住京南方庄小区古园一区,塔楼南北毗邻。老人喜欢方庄,说这里有人气。旁边就是体育公园,我常在公园遇到他们老两口,他搀扶着她,缓缓地,一步一步。
②第一次见吴老,我问他:“记得吗?我们报纸曾编发过你的专版,有你一帧正在写生的大幅照片和年轻时在凡尔赛宫的一张……”吴老抢着说:“记得。”我说:“大标题很醒目——《鲁迅是我的人格老师》!你注重绘画和文学的沟通,使人更理解你的绘画,也更理解你的散文。”
③先前见过他在路边小摊上理发,后来在理发店也和他擦肩而过。这个“福云理发店”,四人座,优惠老人,只收五元。我去理发时,老板娘总会提到吴老,他是那里的老顾客。
④邻居都知道这个很不起眼的小老头是个大画家,却不知道他的作品被拍卖过成百上千次。万贯家产吧?却“穷”得布衣素食。老头倔,价值几百万、几千万的传世名画一捐就是百多幅,消费却极端平民化。当理发店的老板娘得知这个老头的画卖到十多亿人民币的时候,她惊呆了,知道老人来小店理发绝非省钱图便宜。我问过吴老:“有消息称,你的一幅画又拍了四千多万元,创下新的纪录……”他不动声色,然后说了句:“这都与我无关。”
⑤吴老脑勤而心静,不大愿意接待访客,大家知趣,尽量不去打扰他。一次,约好去他家说事,踏进家门后我大吃一惊。他的住房同我家的一样大小,都是一百零八平米,没有装修,依旧是洋灰地、木制的窗框窗格子,一应的原生态,书房之小,堪称斗室,哎呀,太委屈一个大画家了,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他的画作就是从这间普普通通的住房走出,进入国际画廊。
⑥他和相濡以沫的她又从公园的林间小道缓缓走来,不认识的人都把他们当作退休多年的老职工。她三次患脑血栓,严重失忆。他伴着她,寸步不离,肩并肩搀扶着,平和而亲昵。我遇上他,总是聊上几句,她也总是和我的小孙儿说几句话。
⑦吴老以前常在楼下买天津煎饼,近年来,他不吃了。那个卖煎饼的安徽妇女对我说:“老头想吃,可就是咬不动了。”还说:“老头人好,没有一点架子。有一年,他送我一本挂历,说上面有他的画。”她还看见他亲自抱着字画从她身边走过,问他怎么自己抱着,他说抱得动的,没关系,马路边等车去。
⑧令人吃惊的是这么一次,吴老一大清早同夫人坐在楼下草坪边的洋灰台上,打开包儿,取出精致的印章,有好几枚,磨呀磨,老两口一起磨。卖煎饼的妇女走过去问他:“你这是做什么?”他说:“把我的名字磨掉。”“这么好的东西你磨它……”他说:“不画了,用不着了,谁也别想拿去乱盖。”
⑨多么珍贵的印章啊!为了防范赝品行世,吴冠中釜底抽薪。
⑩一天,又邂逅他和她。她飘着白发,扶着手杖,我的孙儿大声地喊:“奶奶好!”她无言地笑。《他和她》里正好写道:“她走在公园里,不相识的孩子们都亲热地叫她奶奶,一声奶奶,呈现出一个灿烂人生。”我便说:“吴老呀,你写的散文,特别是《他和她》,空谷足音。当下散文,写暮年亲情,无出其右者。”他摇头。我又说:“开篇普普通通的五个字‘她成了婴儿’就打动人心。”他微微一笑。
(11)多次接触之后,我对吴老的文学观略有所悟,就是特别注重用文字表现感情内涵。吴老说:“我本不想学丹青,一心想学鲁迅,这是我一生的心愿。固然,形象能够表现内涵,但文字表现得更生动,以文字抒难抒之情,是艺术的灵魂。愈到晚年,我愈感到技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涵,是数千年千姿百态的坎坷生命,是令子孙后代肃然起敬的民族壮景。”
(12)他丰满而瘦小,平易而固执,誉满全球却像个苦行僧。人们觉得怪异,其实,不难理解。他“一心想学鲁迅”,称鲁迅是自己的“精神的父亲”。回顾他坎坷的人生经历,读读他最满意的那幅油画《野草》,凝视鲁迅枕卧在杂花野草上瘦削却坚韧的头颅,这一切也许会变得很容易理解。品味第④段中加点的“不动声色”一词,简析其妙处。
结合全文,概述吴冠中作为一名艺术家其主要的艺术主张。
文章写的是吴冠中,为什么在第③④段和第⑦段花了不少笔墨写理发店老板娘和卖煎饼的妇女?
本文标题中“我的邻居”四个字耐人寻味,请简析其妙处。
文中三处画线句子都是在写“我”遇到吴冠中搀扶他妻子一起走路的情形,分别是什么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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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
海津
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到的男人,早已失去了书香熏染出的儒雅与温和。在我的生活中,再也没有了那飘逸的青衫,我们身边的人,再也不见了那种诗情的洋溢。不见了青衫的时代,仿佛空气中缺少了一种成分,总是让人觉得有一些枯燥,有一些乏味,有一些沉闷。
我对于青衫的怀想,其实并不仅仅是因为那种服装的款式。我一直执著地认为,那简洁流畅的青衫,就是莘莘学子的文化符号。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书舍学馆之中,那些翩翩的身影,总是在岁月中浓来淡去。青衫的背后,深藏的是浩繁的书卷,是满腹的经纶。
中国的传统文化,总是以简洁豁达的方式表达出来,总是以优美浪漫的形式呈现出来。青衫,既是简洁的,又是优美的。青色是一种不好确定的颜色,在可见光谱中介于绿色与蓝色之间。也有人说如果有一种颜色让你分不清是蓝色还是绿色,那就是青色了。我想青衫的青色还包括了黑色和介于黑白之间的灰色。这样复杂地呈现出来的带有文化意义的青色,拥有中庸的品性,泰然,淡定,不事张扬,却透着一种执著与稳健。一袭青衫,自然流畅的线条,自上而下,一以贯之,不枝不蔓,没有任何修饰,不繁复也不简陋。它洋溢着中国文人不卑不亢、入世淡定与出世超脱的精神内质。
青衫是文化的,它昭示的一切,来自十年寒窗、秉烛夜读之苦。苦虽苦矣,但是,苦中之乐,自有个中真味。且不说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文化理想,只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价值判断,也美若虚幻。夜深人寂,有红颜相伴,素手秉烛,红袖添香,即使读遍经史子集,又何苦之有呢?更何况还有心中那座黄金屋,在远方熠熠生辉,耀人眼目。
款款青衫妆扮出来的,必定是一副周正坦荡的君子之相,君子必定有德才兼备之品。德与才的统一,是传统文人的完美追求,它氤氲成一种浩然正气,在中国历史的深处,撑起一座精神大厦。尽管有些沉重,但岁月,总会留住那些风景。
我记起韦尔乔的一幅画,画中一个穿长衫的人,将绞索从容地套在自己的脖子上,另一个穿长衫的人,则平静地为他扶着脚下的凳子,整个画面气氛宁静而安逸。这一切仿佛都很自然,穿长衫的人生死竟如此从容。是谁垂下的绞索?在绞索上结束的是什么?我想,那两个人身上穿着的长衫,一定是青色。
那些穿青衫的人都已经逝去了,青衫也在岁月中沧桑老去,如一缕袅娜的青烟,在我的心里,如梦似幻,散而不去,淡而不绝。下列对这篇散文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青衫是古代文人所穿的一种服装的款式,它在作者眼中成为一个文化符号,含有中国文人淡定超脱的精神内质。 |
B.青色之所以有文化意义,是因为它拥有中庸的品性,泰然,淡定,不事张扬,却透着一种执着与稳健。 |
C.秉烛夜读之苦,苦中之乐的个中真味,这“真味”指的是颜如玉、黄金屋这些虚无的东西。 |
D.“款款青衫妆扮出来的,必定是一副周正坦荡的君子之相”,这个“相”指的是留住的那些“风景”。 |
E.这篇散文对青衫的内涵作了多方面的解读,表达了对青衫的留念和深刻的理解。作者说:“青衫,既是简洁的,又是优美的。”,为什么说青衫是“简洁”与“优美”的?请用原文的句子回答。
文中插入写韦尔乔的一幅画有什么作用?
青衫在岁月中沧桑老去,但为什么作者说它“在我的心里,散而不去,淡而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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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趣味(节选)
朱光潜
①一个人不能同时走两条路,出发时只有一条路可走。从事文艺的人入手不能不偏,不能不依傍门户,不能不先培养一种偏狭的趣味。初喝酒的人对于白酒红酒种种酒都同样地爱喝,他一定不识酒味。到了识酒味时他的嗜好一定偏狭,非是某一家某一年的酒不能喝得畅快。学文艺也是如此,没有尝过某一种门户某一派别的训练和滋味的人总不免有些江湖气。我不知道会喝酒的人是否可以从非某一家某一年的酒不喝,进到只要是好酒都可以识出味道;但是我相信学文艺者应该能从非某家某派诗不读,做到只要是好诗都可领略到滋味的地步。这就是说,学文艺的人入手虽不能不偏,后来却要能不偏,能凭高俯视一切门户派别,看出偏的弊病。
②文学本来一国有一国的特殊趣味,一时有一时的特殊风尚。就西方诗说,拉丁民族的诗有为日耳曼民族所不能欣赏的境界,日耳曼民族的诗也有为非拉丁民族所不能欣赏的境界。寝馈于古典派作品既久者对于浪漫派作品往往格格不入;寝馈于象征派既久者亦觉得其他作品都索然无味。中国诗的风尚也是随时代变迁。汉魏六朝唐宋各有各的派别,各有各的信徒。明人尊唐,清人尊宋,好高古者祖汉魏,喜艳妍者推重六朝和西昆。门户之见也往往很严。
③但是门户之见可以范围初学者而不足以羁縻大雅。读诗较广泛者,常觉得自己的趣味时时在变迁中,久而久之,有如江湖游客,寻幽览胜,风雨晦明,川原海岳,各有妙境,吾人正不必以此所长,量彼所短,各派都有长短,取长弃短,才无偏蔽。古今的优劣实在不易下定评,古有古的趣味,今也有今的趣味,我们不必强其同。
④文艺上一时的风尚向来是靠不住的。在法国十七世纪新古典主义盛行时,十六世纪的诗被人指摘,体无完肤;到浪漫主义时代,大家又觉得“七星派诗人”亦自有独到境界。在英国浪漫主义盛行时,学者都鄙视十七、十八两个世纪的诗;现在浪漫的潮流平息了,大家又觉得从前被人鄙视的作品,亦自有不可磨灭处。个人的趣味演进亦往往如此。涉猎愈广博,偏见愈减少,趣味亦愈纯正。从浪漫派脱胎者到能见出古典派的妙处时,专在唐宋做功夫者到能欣赏六朝人作品时,笃爱苏辛词者能领略温李的情韵时,才算打通了诗的一关。好浪漫派而止于浪漫者,或是好苏辛而止于苏辛者,终不免坐井观天,诬天渺小。下列选项中,不能证明“一时有一时的特殊风尚”这一观点的是()
A.拉丁民族的诗歌不为日耳曼民族所能够欣赏。 |
B.明代推崇唐代的风尚,清代推崇宋代的风尚。 |
C.好高古者祖汉魏,喜艳妍者推重六朝和西昆。 |
D.法国新古典主义盛行时“七星派”诗遭指摘。 |
学文艺的人怎样才能免于“坐井观天,诬天渺小”?
作者认为文艺上的“门派”对学文艺的人有何影响?
阅读下面文学类文章,完成小题。
黑色的光亮余秋雨
中国,有过一种黑色的哲学。世人又将之称为“显学”。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韩非子也说:“世之显学,儒墨也。”
但是,这两大显学,却不能长久共存。墨子熟悉儒家,但终于否定了儒家。其中最重要的,是以无差别的“兼爱”,否定了儒家有等级的“仁爱”。他认为,儒家的爱,有厚薄,有区别,有层次,集中表现在自己的家庭,家庭里又有亲疏差异,其实最后的标准是看与自己关系的远近,因此核心还是自己。这样的爱,是自私之爱。他主张“兼爱”,也就是祛除自私之心,爱他人就像爱自己。
《兼爱》篇说——
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劝爱人者,此也。
这话讲得很明白,而且已经接通了“兼爱”和“非攻”的逻辑关系。是啊,既然“天下兼相爱”,为什么还要发动战争呢?
墨子的这种观念,确实碰撞到了儒家的要害。儒家“仁爱”的前提和目的,都是礼,也就是重建周礼所铺陈的等级秩序。在儒家看来,如果社会没有等级,世界就成平的了,何来尊严,何来敬畏,何来秩序?但在墨家看来,世界本来就应该是平的,只有公平才有所有人的尊严。在平的世界中,根本不必为了秩序来敬畏什么上层贵族。要敬畏,还不如敬畏鬼神,让人们感到冥冥之中有一种督察之力,有一番报应手段,由此建立秩序。
儒家的仁爱,由于太讲究内外亲疏的差别,造成了人际关系的迷宫,直到今天仍难于走出。当然,不彻底的仁爱终究也比没有仁爱好得多,在漫无边际的历史残忍中,连儒家的仁爱也令人神往。
更不奇怪的是,上层社会终于排斥了墨家。这种整体态度,倒不是出于误读。上层社会不会不知道墨家的崇高地位和重大贡献,例如,就连早已看穿一切的庄子,也曾满怀钦佩地说“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就连统治者视为圭臬的法家,也承认他们的学说中有不少是“墨者之法”;甚至,就连大家都认为经典的《礼记》中的“大同”理想,也与墨家的理想最为接近。但是,由于墨家所代表的社会力量是上层社会万分警惕的,又由于墨家曾经系统地抨击过儒家,上层社会也就很自然地把它从主流意识型态中区隔出来了。
秦汉之后,墨家衰落,历代文人学士虽然也偶有提起,往往句子不多,评价不高,这种情景一直延续到清后期。
这种历史命运实在让人一叹。
但是,情况终于改变了。一些急欲挽救中国的社会改革家发现,旧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必须改变,而那些数千年来深入民间社会的精神活力则应该调动起来。因此,大家又重新惊喜地发现了墨子。
孙中山先生在《民报》创刊号中,故意不理会孔子、孟子、老子、庄子,而独独把墨子推崇为平等、博爱的中国宗师。后来他又经常提到墨子,例如:仁爱也是中国的好道德,古时最讲“爱”字的莫过于墨子。墨子所讲的兼爱,与耶稣所讲的博爱是一样的。梁启超先生更是在《新民丛报》上断言:“今欲救亡,厥惟学墨”。他在《墨子学案》中甚至把墨子与西方的思想家亚里斯多德、培根、穆勒做对比,认为一比较就会知道孰轻孰重。他伤感地说:只可惜我们做子孙的没出息,把祖宗遗下的无价之宝,埋在地窖里两千年,今日我们在世界文化民族中,算是最缺乏伦理精神、缺乏科学精神的民族,我们还有面目见祖宗吗?如何才能够一雪此耻,诸君努力啊!
孙中山和梁启超,是真正懂得中国的人。他们的深长感慨中,包含着历史本身的呼喊声。
墨子,墨家,黑色的珍宝,黑色的光亮,中国亏待了你们,因此历史也亏待了中国。
那么,千说万说,墨子四处传播的道义中,有哪一些特别重要,感动过千年民间社会,并感动了孙中山,梁启超等人呢?
我想,就是那简单的八个字吧——
兼爱,非攻,尚贤,尚同。
我希望,人们在概括中华文明的传统精华时,不要遗落了这八个字。根据对文章内容来看,儒墨两大显学,不能长久共存的主要原因是
联系全文,简要阐释“中国亏待了你们,因此历史也亏待了中国”这句话的意思。(8分)
本文多处使用对比手法,试举一例加以说明,并说说这样写的好处。(8分)
关于“爱”,你是同意儒家的观点,还是赞同墨家的主张呢?请联系全文,说说你的倾向性意见,并简要阐明理由。(7分)
阅读下面论说类文章,完成小题。
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恒星即使在两个旋臂之间,也像流水一样漂浮在我们的四周——气势磅礴的自身发光的星球,有些虽然象肥皂泡一样脆弱,却又大得可以容得下1万个太阳或1万亿个地球;有些小如一座城池,但密度却比铅大100万亿倍。有些恒星跟太阳一样是孤独的;多数恒星有伴侣,通常是成双成对,互相环绕。但是那些星团不断地从三星系逐渐转化成由数十个恒星组成的松散的星团,再转化成由百万个恒星组成的璀璨夺目的大球状星团。有些双星紧靠在一起,星体物质在他们之间川流不息,多数双星都象木星与太阳一样分离开来。有些恒星——超新星——的亮度跟它们所在的整个星系的亮度一样;有些恒星——黑洞——在几公里以外就看不见了。有些恒星的光彩长年不减;有些恒星闪烁不定,或以匀称的节奏闪烁着。有些恒星稳重端庄地转动着,有些恒星狂热地旋转着,弄得自己面貌全非,成了扁圆形。多数恒星主要是以可见光成红外光放出光芒;其他恒星也是X光或射电波的光源。发蓝光的恒星是年青的星,会发热;发黄光的恒星是常见的星,它们已经到了中年;发红光的恒星常常是垂亡的老年星;而发白光或黑光的恒星则已奄奄一息。银河里大约有4千亿个各种各样的恒星,它们的运转既复杂又巧妙。对于所有这些恒星,地球上的居民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却只有一个。
每个星系都是太空中的一个岛屿,它们与其邻居隔光年之距遥遥相望,我可以想象,在无数星球上的生物对宇宙的模糊认识是如何产生的:他们在开始的时候都以为,除了他们自己小小的行星以及他们周围的那些区区可数的恒星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星星了。我们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我们对宇宙的正确认识是逐渐形成的。下面对“恒星”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恒星是一个能自身发光的星球,它像流水一样漂浮在我们的四周。 |
B.和地球相比,恒星体积非常庞大,但像肥皂泡一样脆弱。 |
C.恒星有伴侣,通常是成双成对,互相环绕,有些双星甚至紧靠在一起。 |
D.恒星自成体系,在太空之中,跟太阳一样是孤独的。 |
对文段中恒星发光情况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多数恒星主要是以可见光成红外光放出光芒。 |
B.有些恒星发蓝光,据此我们可以断定它是年青的星。 |
C.恒星到了中年以后,它们就会发黄光而成为常见的星。 |
D.如果恒星发白光或黑光,它就到了奄奄一息的时候了。 |
根据文章内容,下面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有些恒星成了扁圆形是因为它们在狂热地旋转着,弄得自己面貌全非。 |
B.恒星是由炽热气体组成的,本身能发光的天体,所以太阳是恒星。 |
C.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对恒星的了解远远不够,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还只有一部分。 |
D.因为各个星系之间相隔遥远,所以我们对相邻星系的正确认识是逐渐形成的。 |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夕阳爱情
江慧妍
我一直恨父亲。
父亲是镇上的中学教师,年轻时非常有才华,考取了重点高中。原本前途无量,但因为被一个城里的姑娘伤了心,便自暴自弃,没有继续学业,回乡当了民办教师。
母亲相貌平平,因为仰慕父亲的才华,下决心要嫁给他。父亲家贫,有姑娘主动上门,爷爷奶奶当然高兴。老人家做主,两人便成了亲。成家第二天,父亲便搬回镇上的教工宿舍,说是要专心准备民办教师转正的考试,从此很少回家。母亲没有怨言,有时周末还带一篮子鸡蛋上镇里找父亲,为她微几个小菜,改善生活。
一年后,便生下了我,然而父亲还是很少回家。父亲每年都认真准备民办教师转正考试,但年年都没有过关。父亲便灰了心,一门心思扑在教学上,所带的班年年考试都是全镇第一名。父亲回家的次数更少了。
母亲还是没有很多的言语,只是默默地肩负起一家老小的起居饮食。小时候,我对母亲最深刻的印象便是一头乱莲蓬的头发和一双枯树皮般的大手。记得那年我大概九岁吧,一个初夏的夜里,外面下着大雨,我突然发高烧,额头烫得吓人。母亲二话不说,背起我便冲进密集的雨里。我的体重不算轻,母亲背着我很吃力。我伏在母亲的背上,迷迷糊糊中紧紧接住母亲的脖子。我突然觉得,母亲其实很瘦,伏在母亲的背上硌得慌。
母亲的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一滴一滴地打在我的手背上。突然,母亲一脚踏空,两个人就要摔在地上了。母亲不知从哪儿来了一股力量,一只手在地上一撑,一只手死命地把我搂住。我没有摔倒,但母亲却是整个人都跪在地上,母亲搂着我号啕大哭。
我永远记得,母亲几乎是爬着把我背到了镇上的医院。第二天,我的烧退了,母亲才托人捎信到学校。父亲赶过来看我,我静静地坐在医院的病床上输液,一言不发地看着父亲给我削苹果。
看着父亲白净修长的手指在苹果上灵巧地旋动,突然,我恨起父亲来……
这样的恨深深地埋在我的心底。我拼命学习考取了重点大学,努力使自己最优秀。大学毕业后,我在省城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有了一问属于自己的房子,我有能力把母亲接到城里住了。更重要的是,我有能力使母亲离开那个不平等的家了。然而,母亲却不肯走。母亲说:“女儿,我哪儿也不去,这里是我的家。”
父亲已经退休了,他终其一生也没能考上公办教师,终于被清退回家了。握惯粉笔的父亲握起锄头始终不及母亲麻利,父亲便常常被母亲支使去干轻松的活儿。我很失望,我清楚地记得那个雨夜母亲伤心的泪水,难道母亲已经忘记了吗?
多年后,母亲得了老年痴呆症。我赶回家看望,母亲甚至连我也不认得了,呆呆地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偏着头傻笑。父亲拿着一把梳子为母亲梳头,却总有一绺头发翘起来。父亲反复地不厌其烦地梳着那绺头发。母亲伸手挡开父亲的梳子,急急地跑到鸡窝边捡起一个鸡蛋,孩子般咯咯笑着,说:“煮给阿弥吃,煮给阿弥吃!”
阿弥是父亲的小名。我突然冲动起来,直截了当地问父亲:“你爱过母亲吗?”父亲沉默了许久,才对我说:“从前,我不懂得爱……如今,你不要担心你妈的病。安心工作,我会好好照顾好她的。”父亲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远处,没有看我。风吹过母亲的衣襟,又吹起父亲额前花白的头发。
晚霞从盘缠的葡萄藤缝隙里细碎地筛落下来,洒在父亲和母亲的身上。远处田野的麦穗金黄灿烂,仿佛和夕阳连成了一体。
(选自(2011中国年度小小说》)文中多次提到我“恨”父亲,请概括我“恨”父亲的原因。(4分)
小说多处运用了对比手法,请找出三处并说明其作用。 (6分)
小说最后一段景物描写寓意深刻,请简要赏析。(4分)
父母的“夕阳爱情”是悲剧还是喜剧?请说说你的观点和理由。(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