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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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射是一种独特的小说艺术,它决定于作家对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的整体认识。曹雪芹是一位最注意完整地把握和表现生活的作家,他从不孤立地写一个人、一件事,而总是着眼于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从生活的内在联系中去把握和表现生活。映射就是指作家透过生活的表层,从内在关联中揭示出发人深思的底蕴。他写一个人、一件事,其意义并不只是孤立地表现这个人、这件事本身,而是映射到其他人、其他事上面,在互相关联中从整体上显现出多方面的深刻丰富的含义。 
第三十三回,写宝玉挨打之前,正在紧急之际,宝玉盼望有一个人去报信,以免皮肉之苦。这时恰好来了一个聋老婆子。宝玉急切地对她说:“快进去告诉,老爷要打我呢!快去,快去!要紧,要紧!”可因这老婆子耳聋,把“要紧”听成了“跳井”,便以为是说金钏儿跳井的事,立即回答说:“跳井让他跳去,二爷怕什么?”又说:“有什么不了的事?老早的完了,太太赏了衣服,又赏了银子。”金钏儿的死,在贾府里只算得一件小事,可是曹雪芹写来却颇具匠心。写金钏儿受辱在第三十回,写她悲愤跳井自杀在第三十二回末,此后又在好几处描写相关人物时多次提及这件事。这里,作者特意写这么一个聋老婆子的出现和她说的这番话,就是着眼于生活内在的相互关联,映射出多方面的意义。当然,安排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物上场,首先是出于情节发展上的需要,即为下文写王夫人和贾母的出场,写这场轩然大波的收束作铺垫;其次,是在人物描写上的多层映射。
这个聋老婆子,作为贾府中的一个老仆妇,同是奴隶,其身份地位同金钏儿是一样的,却对金钏儿被逼惨死表现得极其冷漠。这就自然映射到贾政身上,体现贾政的虚伪。贾政在刚听说金钏儿跳井自杀时,曾说:“好端端的,谁去跳井?我家从无这样事情,我家自祖宗以来,皆是宽柔以待下人。”聋老婆子那番话和所表现出的冷漠态度,就暗示读者,在贾府这类事件必然是经常发生,这才使聋老婆子这样的仆人也不以为奇,以至于麻木不仁了。这是第一层。
第二层是映射到薛宝钗和王夫人的身上。薛宝钗听到金钏儿跳井惨死的消息,只冷冰冰地说了一句:“这也奇了。”赶忙到王夫人处“道安慰”去了。接着就写两人一段对话。王夫人有意掩盖她污辱和逼死金钏儿的真相,推脱自己的罪过。而薛宝钗却这样安慰王夫人:“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这些冷冰冰的话,令读者感到透骨的心寒。
第三层,是所有这些又都一齐映射到贾宝玉的身上,使他对金钏儿之死独异的感情和态度,突出地显现了出来。贾宝玉被打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他对金钏儿的惨死悲痛到“五内摧伤”,以致“茫然不知何往”。而在遭到一场几至丧命的毒打之后,还对林黛玉说:“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这些人”当中,就包括了金钏儿。艺术上经过这样几层映射,便突现出贾宝玉的心地、感情,是多么善良,多么纯朴!
映射艺术体现了作家对生活认识和把握的深度和广度,只有对生活有深切的体验而眼光敏锐的作家,才能看到生活的内在联系并在作品中自觉地揭示这种联系。映射能引起读者的联想,触发他们的艺术想像,多角度、多侧面地去体会、品味作品的意蕴。《红楼梦》是运用映射艺术运用得最好的作品,因此,阅读《红楼梦》就需要瞻前顾后,善于联想,在联想中发现和体会作家的艺术匠心。
(选自周先慎《琐碎中有无限烟波》,有删改)
下列对于“映射”的相关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映射”体现了作家对生活认识和把握的深度和广度,它能否成功运用,关键在于作家能否整体认识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B.“映射”是一种独特的小说艺术,它能使生活中本没有关联的人物、事件产生关联,进而从整体上显现多方面的深刻丰富的含义。
C.在运用了“映射”艺术技巧的小说中,作者所写的一个人、一件事往往不是孤立的,如贾宝玉挨打这件事就和金钏儿跳井相关联。
D.“映射”体现了不同的人和事之间的联系,它能引起读者的联想,使读者由此及彼,多角度、多侧面地去体会、品味作品的意蕴。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贾府中,聋老婆子虽然身份地位同金钏儿一样,都是被压迫者,但对金钏儿被逼惨死却极其冷漠,认为贾宝玉对金钏儿之死如此关切是小题大做。
B.曹雪芹安排聋老婆子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物上场,既是因为情节发展方面的需要,又是因为要通过她映射贾政、薛宝钗、王夫人和贾宝玉的性格。
C.从聋老婆子的语言和态度,读者可联想到金钏儿之死这类事在贾府一定经常发生,也可知贾政之言“我家自祖宗以来,皆是宽柔以待下人”之假。
D.对金钏儿之死独异的感情和态度是贾宝玉遭受毒打的原因之一;遭毒打之后,贾宝玉还说情愿为金钏儿这些人而死。由此可见贾宝玉的善良和纯朴。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楼梦》中,聋老婆子把贾宝玉说的“要紧”听成了“跳井”,这是匠心独运之处。作者由“要紧”而“跳井”,起到了映射作用。
B.读者阅读《红楼梦》要瞻前顾后,善于联想,在联想中发现和体会作家的艺术匠心,因为《红楼梦》是运用映射艺术最为杰出的作品。
C.曹雪芹对生活体验深切,眼光敏锐,看到了生活的内在联系并在《红楼梦》中自觉地揭示了这种联系,这使《红楼梦》具有独特魅力。
D.《红楼梦》对日常生活的描写看似琐碎但具有撼人心魄的艺术力量,如写金钏儿“跳井”就映射出同一阶层人物麻木不仁,令人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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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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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情结
柯灵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一一王维
①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方魂牵梦萦的土地。得意时想到它,失意时想到它。逢年逢节,触景生情,随时随地想到它。辽阔的空间,悠邀的时间,都不会使这种感情褪色:这就是乡土情结。
②人生旅途崎呕修远,起点站是童年。人第一眼看见的世界,就是生我育我的乡土。他从母亲的怀抱,父亲的眼神,亲戚的逗弄中开始体会爱。乡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溶化为重年生活的血肉,不可分割。而且可能祖祖辈辈都植根在这片土地上,有一部悲欢离合的家史,在听祖母讲故事的同时,就种在小小的心坎里。邻里乡亲,早晚在街头巷尾、桥上井边、田膝篱角相见,音容笑貌,闭眼塞耳也彼此了然,横竖呼吸着同一空气,濡染着同一的风习,千丝万缕沾着边。一个人自己的一生定音定调定向定位,要经过千磨百折的摸索,前途充满未知数,但童年的烙印,却像春蚕作茧,紧紧地包着自己,又像文身的花纹,一辈子附在身上。
③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草窝。但人是不安分的动物,多少人仗着年少气盛,横一横心,咬一咬牙,扬一扬手,向恋恋不舍的家乡告别,万里投荒,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富有浪漫气息。有的只是一首朦胧诗,一一为了闯世界。多数却完全是沉重的现实主义格调:许多稚弱的童男童女,为了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要求,被父母含着眼泪打发出门,去串演各种悲剧。人一离开乡土,就成了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篷,因风四散的蒲公英,但乡土的梦,却永远追随着他们。浪荡乾坤的结果,多数是少年子弟江湖老,黄金、美人、虚名、实惠,都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④安土重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鸟恋旧林,鱼思故渊;树高千丈,落叶归根。但百余年来,许多人依然不得不离乡别井,乃至漂洋过海,谋生异域。有清一代,出国的华工不下一千万,足迹遍于世界。美国南北战争以后,黑奴解放了,我们这些黄皮肤的同胞,恰恰以刻苦、耐劳、廉价的特质,成了奴隶劳动的后续部队,他们当然做梦也没有想到什么叫“人权”。为了改变祖国的命运,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发初于美国檀香山,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很多曾在法国勤工俭学。改变开放后掀起的出国潮,汹涌澎湃,方兴未艾。还有一种颇似难料而其实易解的矛盾现象:鸦片战争期间被割弃的香港,经过一百五十年的沧桑世变,终将回到祖国的怀抱,这是何等的盛事!而一些生于斯、食于斯、惨淡经过于斯的香港人,却宁愿抛弃家业,纷纷作移民计。这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浮海远游的潮流,各有其截然不同的背景、色彩和内涵,不可一概而论,却都是时代浮沉的侧影,历史浩荡前进中飞溅的浪花。民族向心力的凝聚,并不取决于地理距离的远近。我们第一代的华侨,含辛茹苦,寄籍外洋,生儿育女,却世代翘首神州,不忘桑梓之情,当祖国需要的时候,他们都做了慷慨的奉献。香港蕞尔一岛,从普通居民到各业之王,绅士爵士、翰苑名流,对大陆踊跃捐助,表示休戚相关、风雨同舟的情谊,是近在眼前的动人事例。
⑤“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此中情味,离故土越远,体会越深。科学进步使天涯比邻,东西文化的融会交流使心灵相通,地球会变得越来越小。但乡土之恋不会因此而消失。
(有删节)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本文以不会褪色的乡土情结开篇,开门见山;以乡土情结的形成和表现为主线,脉络清晰,以不会消失的乡土之恋结篇,首尾呼应。
B.第②段写故乡是人生旅途的起点站,决定了一个人的人生方向和未来,细节具体生动,语言饱含感情,很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C.第③段中,“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蓬,因风四散的蒲公英的”的比喻,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远离乡土的游子们孤苦无助的境遇。
D.第④段中,作者运用“鸟恋旧林,鱼思故渊;树高千丈,落叶归根”等词语,形象地表现了中华民族安土重迁的传统。

E.最后一段,作者运用形象生动的描写,具体表现了乡土之恋不会因科学的进步、东西文化的交融,地球的变小而消失。
故乡的山水草木溶化为童年生活的血肉,除此之外,乡土还给人们打下了哪些“童年的烙印”?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每点不超过10字)(6分)
第四段赞颂了海外的炎黄子孙不忘桑梓之情,’慷慨奉献,与祖国体戚相关。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C6分)
科学进步使天涯比邻,可作者仍然认为“乡土之恋不会因此而消失”,你同意作者的意见吗?请结合文本,联系现实,简要谈谈你的看法。(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味精几乎是大家厨房里必备的调味品,它的学名叫谷氛酸钠,味精就是谷氛酸的钠盐。谷氛酸在自然界中普遍存在,它是构成蛋白质的20种氛基酸中的重要一种,它既可以形成蛋白质或多肤,以结合的形式存在,也可以以游离的形式存在,其中具有呈鲜作用的就是这种游离态的谷氛酸。
众所周知,用鸡、鸭、鱼、肉制作的菜肴味道鲜美,是因为它们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蛋白质由20种氛基酸组成,烹调煮熟后一部分蛋白质分解为多肤或游离的氛基酸,这就是鲜味的来源。一般高蛋白质的食品中谷氛酸的含量就会高,如坚果、豆类、肉类和绝大多数乳制品等,此外,蘑菇、番茄、发酵的大豆制品、酵母提取物以及发酵或水解蛋白质产品(如酱油或豆酱)都含有相当高的游离谷氛酸。
尽管谷氛酸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和日常食品中,但谷氛酸钠盐可以增强食物鲜味的功效,直到20世纪初期才被认识到,可以说,味精的历史只有百年。1907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的研究员池田菊苗发现了一种海带汤蒸发后留下的晶体,即谷氛酸。这些晶体,尝起来有一种难以描述但很不错的味道,池田教授将这种味道称为“鲜味”,并将谷氛酸钠称为“味之素”。当“味之素”传入我国后,我国化学工程师吴蕴初经过一年多的试验,从面筋中提炼出中国自己的“味之素”,并将这种物质取名为“味精”0 1923年,他在上海创立天厨味精厂,推出了中国的“味之素”一一“佛手牌”味精。
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糖类为原料直接用微生物发酵生产谷氛酸获得成功并投入工业化生产后,我国味精行业大都采用玉米、小麦等粮食原料,通过微生物作用,得到符合国际标准的谷氛酸钠。如今,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味精生产国。
谷氛酸现代发酵是在早期微生物发酵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工艺技术、培育优质菌种、完善质量检测水平,进而更科学合理地利用微生物的生长和代谢活动生产谷氛酸的现代工业。我国的味精生产将粮食中的淀粉转化成葡萄糖,以谷氛酸产生菌为发酵工具,经发酵产生谷氛酸,最后中和为谷氛酸钠。从葡萄糖到谷氛酸产生的各个步骤,都由酶催化完成,生物合成的特点很明显,效率、专一性高,反应条件温和,可以调控,而且合成中不产生对菌体自身和人类有害的物质。
目前的谷氛酸产生菌有谷氛酸棒状杆菌、短杆菌等,我国常用的菌种有北京棒状杆菌、纯齿棒状杆菌、天津短杆菌等。这些微生物菌种在生长或代谢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基本上都是生物体必需的,不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在发酵完成后的谷氛酸提取过程中,也没有使用任何有毒有害的萃取剂、溶解剂,因此,不管是从原料,还是从生产流程上来看,味精都是一种非常安全的食品添加成分。
(选自《科技日报》)
下列关于“味精”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味精学名谷氨酸钠,它以游离态的形式存在于自然界和日常食品中,能增强食物的鲜味。
B.味精最初是池田菊苗制造的,他将海带汤蒸发后留下的具有鲜味的晶体称之为“味之素”。
C.味精的生产工艺不断发展,如今我国的味精都是以玉米等粮食原料通过微生物作用生产的。
D.味精在原料和生产流程中都没使用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是一种非常安全的食品添加成分。

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早期以微生物发酵来生产谷氨酸,现在则是合理地利用微生物生长和代谢活动来生产。
B.将粮食中的淀粉转化成葡萄糖,使其作为发酵工具,经发酵产生谷氨酸后中和为谷氨酸钠。
C.谷氨酸的微生物菌种在代谢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基本上都是生物体所必需的、无害的。
D.微生物菌种发酵完成后,在提取谷氨酸时,人们不会使用有害的萃取剂、溶解剂。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日常生活中,高蛋白质的食品往往味道鲜美,是因里面含有相当高的谷氨酸成分。
B.吴蕴初借助从面筋中提炼味精的方法,创立天厨味精厂,在我国开始了味精生产。
C.我国不断提高工艺技术,完善质量检测水平,因此我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味精生产国。
D.从葡萄糖到谷氨酸产生的各步骤,都由酶催化完成,合成中不产生对菌体和人类有害的物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栗子·立子
这是一个傍晚。我这个五十五岁的汉子,要守株待兔般,等一个小王八蛋子。
就在昨天的傍晚,一个留着公鸡头的小伙子站起身奔向我,还喊了一声“大叔!”。
我觉得这个年轻人的发型怎么看都不像人的发型。两耳的上侧,剃得很光,唯独从前额至头顶直达脑后,一丛黄发耸立着。他脸型是夹板脸,头型是醋葫芦,发型是公鸡头。我心里说,现在的年轻人,怎么流氓怎么打扮。
他看我留意他的发型,很潇洒地用左手从前往后捋了一下,然后问:“大叔,你要栗子吗?”
马路牙子上,戳立着一条鸡肠子口袋。半口袋栗子露了出,油亮油亮。“大叔,您看,一个是一个的。”
“你这栗子,不是老品种。”
“大叔,您老好眼力。这是延庆海字口村西山坡的刺球板栗,口感好,还有观赏价值。”
“多少钱一斤?”我有点心动了。
“一口价,七块。您刚才从市场一路浏览过,一连访问了两份,糖炒栗子十二,生栗子七块六,是吧?我复制得可对?”小伙子又补充一句,“您得包圆,打包,我不零卖。”他摆出一个卖不卖两可的姿势,两条瘦腿撇着,抬起眼睛望着头顶上那盏高高的昏黄路灯,脖颈子梗梗着。
哟,这小子不嫩啊!他早就看出我是个买主了,他要粘贴我呀。是呀,我每年都要批发几十斤生栗子,自己煮了或炒了吃,或送人。
“小伙子,货到街头死。你也别一口价。咱取个吉利,六块六一斤,你顺我也顺。三十乘六块六,一百九十八元,我也凑整,二百。”
小伙子似乎迟疑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那我就按确定,保存,上传键了。我不要比特币。您拿袋子了吗?”
我还真没拿袋子。他见状和我商量:“要不这样,您连口袋捎走,不过您得交五十元押金,明天在这会儿这地儿,您把空口袋拿,我再退您五十块钱如何?您别觉得五十块钱多,这口袋可是我爷爷的命根子,是古董。要是他在,一千块钱他也不会卖。”
二百五,付钱毕。他提起袋子要给送上车,我忽然产生了怀疑:“慢。”我用一只手从上往下插下去,从袋子底部抄起一把栗子,下面的栗子似乎更大更光更亮些。小伙子似乎看出我的担心,笑说:“您摸着砖头了吗?”
他匆匆离去,闪进了对过那家网吧。
兴冲冲回到家里第一件事让我老伴赶紧烧柴锅煮栗子并喊我弟我姐我侄。只半个时辰,锅里便散发出异味。先是怪味,尔后酸腐味,继而蒸坏白薯膏药味,最后是臭鸡蛋味。半锅熟栗子,熏得我呲牙咧嘴。
还是傍晚,还是这个老地方,路灯的影子像钉子一样,将我钉在这里。我等这个小伙子,这个公鸡头,这个小王八蛋子。
年轻人没,一个老人倒是颤颤巍巍踽踽蹰蹰地到我的面前。
高个,背微驼,满脸刀刻似的核桃纹,扇风耳,鼻子高而直。拄一根花椒木拐杖,立定,双手作揖,开口便说:“您,您,您就是从我孙子手里买坏栗子那位客官吧?”
老人叹口气:“您手上有我家的口袋,那口袋上有我祖上的堂号。”老人从腋下抽出一条口袋,铺在地上。又对我说:“麻烦您了,您把您那条也打开,拼上,这是一对。”两条口袋上下对齐,左右对正,墨迹清晰,笔迹可辨:货真价实 童叟无欺 诚信堂。
诚信堂,早有耳闻,那可是老字号。主要经营干鲜果品。我爷爷在诚信堂顺义分号还当过三年二掌柜。要不,第一眼看见那种口袋,怎那么眼熟呢。
老人小心虔诚地折叠起那两条口袋,郑重地塞到我手里二百五十块钱。拉住我的手说:“这孩子把您气苦了。您跟他治气,忒不值了。养不教,爷之过。他爸他妈,扔下他刚一周半,就到深圳打工去了。十七年了,见面不到十六次。家里二层楼盖得方正,可孩子走斜道了。让您笑话,百年老店的字号,给毁喽!”
我坚持要送老人一段路,老人又回身立定,双手作揖:“您回吧。我还要去找立子。”
我说:“您不要再找栗子了。那些栗子,只有一个半个是好的。其余的,都是坏的。”老人无奈地向我苦笑:“我的孙子,他就叫立子。站立的立,儿子的子。他爸他妈的这棵独苗,儿子倒是个儿子,可没立住哇!”然后,用花椒木拐杖一指对面灯火通明的网吧,“那就是个大烟馆呀。我掏他去,孽障!”
我刚往前走一段路,身后传“哗啦啦”的一片声响。我回头望去,网吧那两扇大玻璃窗,坏成了两个大黑洞。如宇宙间的黑洞。
(节选自许福元《栗子·立子》,有删改)
小说开头第一段在全文中起到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
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1)我就按确定,保存,上传键了。我不要比特币。
(2)我回头望去,网吧那两扇大玻璃窗,坏成了两个大黑洞。如宇宙间的黑洞。
请简要分析小说中两处关于人物外貌描写的特点及其对人物形象塑造的作用。
结合文本,谈谈本文以“栗子·立子”为题目有什么好处。

阅读下面散文,完成文后题目
杨一民的一天
胡天翔
杨一民是个菜贩子。
清晨,杨一民骑着空三轮,去城东的蔬菜批发市场批了一车青菜。
杨一民卖菜的那条街叫大华街。大华街上是禁止卖菜的,街里面规划得有蔬菜市场。租不起摊点,杨一民这样的小贩子就推着自行车、三轮车、架子车,甚至挑着两个箩筐在路边卖。对他们的流动卖菜行为,有时城管管,有时工商管,有时没有人管。
杨一民刚把三轮车在路边停好,过一个买红萝卜的。拣好萝卜,杨一民刚要过秤,街北头传大喇叭的吆喝声——城管了。想着城管一会才能过,杨一民就接着秤萝卜。萝卜称完了,买萝卜的掂着走了,杨一民却走不掉了。听见大喇叭一响,街北头的菜贩子老鼠一样闪进了巷子里,城管的车呼一下就开过了。没有号牌的白色“半截头”停在杨一民小小的三轮车前。从车里下一个穿制服的年轻人。看着杨一民讨好的微笑,制服什么也不说。
“我不卖了,我回家。”杨一民说。
“那你就回家吧。”制服说。
制服生气了,抓住三轮车车帮,没用劲就把车子掀翻了,红萝卜、青萝卜、土豆、西红柿、辣椒,骨碌碌地在地上滚。
“你赔我的菜!”杨一民抱住了制服的右腿。
“好,我赔你的菜!”制服真生气了,他不管不顾地走着。杨一民像是绑在他腿上的沙袋。制服拖着杨一民走,杨一民拖着地。
看到围观的人越越多,半截头上又下个年轻人、平头。平头吐了一口痰,弯腰抓住了杨一民的右脚。平头要把杨一民从制服身上拉开。杨一民抱得紧,平头一使劲,拽掉了杨一民的一只鞋。杨一民脚上的鞋太破了,鞋帮和鞋跟拽开线了。差点被闪倒。平头生气了,扔了鞋,一抬脚就踹到杨一民的屁股上。杨一民的屁股受了这一“脚掌”,疼痛通过大脑指挥双手,杨一民乖乖地松手了。
“你别松手啊!治不了你!”平头说。
看到围观的人越越多,制服与平头钻进车子,鸣着长笛到别处执法去了。
躺了一会,杨一民站起,找到鞋子,却穿不上了。杨一民光着右脚,拾地上的红萝卜、青萝卜、土豆、西红柿、辣椒,总还有些没烂的。
杨一民推着三轮车到汤全喜的鞋摊前。杨一民和汤全喜认识。
“惹他们干啥。”汤全喜说。
“唉!”杨一民叹气,“多少钱?”
“不拿了,你够倒霉的。”汤全喜说。
“唉!”杨一民说。
杨一民骑着三轮车在小巷子里转悠、吆喝。到四点多,菜也就快卖完了,没想到却了好运。在一个巷子里,三个妇女围着杨一民的三轮车拣菜,过一个骑电动车戴墨镜的年轻人。连电动车都没下,墨镜递给杨一民一张五十的票子,说称四斤辣椒。接过钱,新呱呱的,杨一民就塞进了褂子兜里。接过辣椒,没等杨一民去找钱,电门一拧,电动车蹿远了。
杨一民无心再给三个妇女讲价,称完菜,骑上三轮车离开了那条巷子。没找的钱就算城管赔弄烂的菜了,杨一民安慰自己。
走到大华街,汤全喜还没收摊。想上午补鞋汤全喜没要钱,杨一民就喊汤全喜去喝两盅。在小酒馆,点了四个小菜,要了两瓶半斤的二锅头,一人一个一次性杯子,杨一民和汤全喜一口接一口地喝上了。喝着喝着,一瓶酒就剩小半瓶了;喝着喝着,杨一民的脸变红了;喝着喝着,杨一民说话了。
“×他娘,今天没白挨打,捡了个便宜。”杨一民把四斤辣椒卖了五十块钱的事给汤全喜说了。
二锅头喝完了,又要了两小碗刀削面,一算账,正好五十。杨一民从褂子兜里掏出那张五十的,递给酒馆老板。老板看了正面,又看了反面,还对着灯光照了照,终于把纸币放进了验钞机。
那个绿色的盒子发出了刺耳的警报声。
“×他娘啊……”杨一民直跺脚。
一阵暮霭袭,街上的路灯显得更暗了,杨一民拖着沉重的脚步,踉踉跄跄地走在小城的路上。
(摘自2012年第6期《四川文学》,有改动)
为什么杨一民明知城市街道上禁止卖菜但他仍然在路边叫卖?小说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小说结尾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杨一民是怎样的一个人?请结合小说分条概括。
有人认为,这篇小说是批判城管暴力执法这一“城市之痛”;有人认为,这篇小说是揭示进城农民工这一群体的生活艰难。对此,你所持的观点态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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