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在这里不要叫我妈妈
曾 颖
这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是一个保安小兄弟讲的:
我是到帝豪小区当保安的第三天认识阿兰的。准确地说,应该是她主动来和我搭讪并请我吃苹果。这是我在这座富人住的小区中受到的最高礼遇。这里的其他住户,通常是车进车出,像害怕掉出冰箱的冰激凌一样小心地呵护自己,而保姆们,也因为忙或别的什么原因,不怎么爱搭理人。
从相貌和装束上看,阿兰也是保姆,但也许是来城里很久了,她的言谈举止和衣着,并不像其他小保姆那样,浑身上下要么是未谙世事的青涩感,要么就是急于摆脱以往的形象而用力过猛的装扮。她始终穿着一件洁白干净的衣服,套一双价格低廉但样式还算好看的皮鞋,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是栀子花,便是黄桷兰或茉莉。她每次出现,都带着一个小男孩。小家伙白白胖胖一脸营养过剩的样子,他的衣着,永远是最新最时尚的。
我的工作,是看护小区的花园。花园占地几十亩,是小区的配套工程,里面有健身路径、游泳池、网球场,还有休闲娱乐广场和儿童游艺设施。我主要负责看门,及时将那些妄图混进去的刷鞋匠破烂王小商小贩和非小区住户阻挡在门外。
每天下午六七点,阿兰就会带着小胖胖准时来花园。阿兰永远穿着一身浅淡的衣服,而小胖胖,则像一个变身小精灵,身上的衣物和手中的玩具一天一个花样。小胖胖一来,就和孩子们一起去滑滑板车或玩游戏,阿兰就站在一旁,远远地看着孩子,像看一幕精彩的电影,随着他的表现而变换着表情。
我问阿兰:你的工资一定很高吧?看把孩子带得多好!
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
几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和阿兰也混成了熟人,小胖胖每次见面,隔很远就会喊叔叔,有时还会将口袋里的糖掏一块送给我。我们已将彼此的碰面作为一种习惯,如果偶有下雨或别的原因没看到他们,就会有怪怪的感觉。
有一天,保安队长对我说:最近有业主反映,外面时不时有非业主混入花园,极有可能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或小偷团伙的卧底。一定要提高警惕,将这些不安全因素清除出去。
领令之后,我睁大眼睛努力寻找队长所说的可疑人物,但几天下来,一无所获。
有一天,一个中年妇女来向我举报线索,说有个女人,老是带个娃娃来和她孙子套近乎,她在小区里没见过这女人,深度怀疑其动机不纯。
她指的女人是阿兰。
这是我不愿认可的事情,但为了不让那女人继续向队长投诉,我决定悄悄查一查。
这天夜里,我换上便衣,跟在从花园里出来的阿兰身后,远远听见孩子叫阿兰妈妈。阿兰赶紧制止他,说:小声点,我给你说过多少遍,在这里不要叫妈妈,要是被别人听到了,你就不能来这儿玩了。
我悄悄跟着他们,左拐右拐走了几里路,来到一处城中村,这里是外来人口聚居地,我刚进城的时候,也住过类似的地方。
我跟着他们,从狭窄而杂乱的巷里穿过。突然觉得前方夜色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与周遭的环境是那样的不协调,像两朵花落入垃圾桶。
在一处小杂货店,他们停下,店里一位明显比阿兰大的男人没好气地说:又跑哪儿去了?你不嫌折腾?这孩子每月折腾的钱,够我们吃半年了!
阿兰进店,很快换了件蓝布衫,端着一个盛满碗的大锅,蹲在街边,一面洗一面说:折腾?你忍心让娃娃像咱这样混一辈子?我就是要让孩子去好一点的环境,和素质高的孩子玩!总不能让他跟咱们周围这些野孩子去交流怎么捡垃圾刨沙土,那样就永远完了!我不能给他好的环境,但我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男人没言语了,空气中只有小胖胖轻声哼着从别的孩子那里学来的英语儿歌。
我没有把所看到的情况向队长汇报。每天仍努力以平静的神态,继续和阿兰母子打着招呼。直到半年后,我被调去守会所,我还给后任的小徐招呼,请他好好照顾阿兰,我依稀记得,我的前任老吴,在交接工作时,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 不知道你能从中听出点什么?反正我听完之后,接连两宿都没睡好觉,眼前,总闪着两母子的身影,耳朵里,冷不丁会回响起那声让人心碎的声音:在这里,你不要叫我妈妈!(选自《今晚报》,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阿兰自己省吃俭用,却给自己的孩子穿最时尚的衣裤,玩最好的玩具,并每天带他到富人区玩,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融入富人区中。 |
B.保安眼中的阿兰的形象,从相貌和装束上看,质朴整洁,像是保姆,这是她为了能够顺利进入小区而刻意打扮的。 |
C.阿兰的丈夫并没有阻拦阿兰的做法,但他对阿兰的那些没好气的话语,说明他并不真正关心孩子的成长,只是考虑如何赚钱、攒钱。 |
D.保安和阿兰聊天的时候夸她把孩子带得很好,并猜测她工资很高的时候,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表现了阿兰质朴、不善言谈的个性。 |
E.这篇小说通过保安的讲述,塑造了一个想要让孩子接受良好环境影响的母亲形象,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发人深思。
(2).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阿兰这个人物形象。
(3).请结合小说,分析“我”(保安)在小说中的作用。
(4).“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你从这个故事中听出了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共19 分)
奇 遇
莫 言
1982年秋天,我从保定府回高密东北乡探亲。因为火车晚点,车抵高密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通乡镇的汽车每天只开一班,要到早晨六点。举头看天,见半块月亮高悬,天清气爽,我便决定不在县城住宿,乘着明月早还家,一可早见父母,二可呼吸田野里的新鲜空气。
这次探家我只提一个小包,所以走得很快。穿过铁路桥洞后,我没走柏油路。因为柏油公路拐直角,要远好多。我斜刺里走上那条废弃数年的斜插到高密东北乡去的土路。土路因为近年来有些地方被挖断了,行人稀少,所以路面上杂草丛生,只是在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粱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
路越往前延伸庄稼越茂密,县城的灯光早就看不见了。县城离高密东北乡有40多里路呢。除了蝈蝈的叫声之外,庄稼地里偶尔也有鸟或什么小动物的叫声。我忽然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特别响亮与沉重起来。我有些后悔不该单身走夜路,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路两边的庄稼地里有无数秘密,有无数只眼睛在监视着我,并且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尾随着我,月光也突然朦胧起来。我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越走得快越感到背后不安全。终于,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
继续往前走吧。一边走一边骂自己:你是解放军军官吗?你是共产党员吗?你是马列主义教员吗?你是,你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共产党员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有鬼吗?有邪吗?没有!有野兽吗?没有!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但依然浑身紧张、牙齿打战,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听到前边有货郎挑子的嘎吱声,细细一看,只见到两个货挑子和两条腿在移动,上身没有……一个人走夜路碰到一个人对他嘿嘿笑,仔细一看,是个女人,这女人脸上只有一张红嘴,除了嘴之外什么都没有,这是“光面”鬼……一个人走夜路忽然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吃青草……
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冷汗一直流着,把衣服都溻湿了。
我高声唱起歌来:“向前向前向前——杀——”
自然是一路无事。临近村头时,天已黎明,红日将出未出时,东边天上一片红晕,村里的雄鸡喔喔地叫着,一派安宁景象。回头望来路,庄稼是庄稼道路是道路,想起这一路的惊惧,感到自己十分愚蠢可笑。
正欲进村,见树影里闪出一个老人来,定睛一看,是我的邻居赵三大爷。他穿得齐齐整整,离我三五步处站住了。
我忙问:“三大爷,起这么早!”
他说:“早起进城,知道你回来了,在这里等你。”
我跟他说了几句家常话,递给他一支带过滤嘴的香烟。
点着了烟,他说:“老三,我还欠你爹五元钱,我的钱不能用,你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他吧,就算我还了他钱。”
我说:“三大爷,何必呢?”
他说:“你快回家去吧,爹娘都盼着你呢!”
我接过三大爷递过来的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匆匆跟他道别,便急忙进了村。
回家后,爹娘盯着我问长问短,说我不该一人走夜路,万一出点什么事就了不得。我打着哈哈说:“我一心想碰到鬼,可是鬼不敢来见我!”
母亲说:“小孩子家嘴不要狂!”
父亲抽烟时,我从兜里摸出那玛瑙烟袋嘴,说:“爹,刚才在村口我碰到赵三大爷,他说欠你五元钱,让我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你抵债。”
父亲惊讶地问:“你说谁?”
我说:“赵家三大爷呀!”
父亲说:“你看花了眼了吧?”
我说:“绝对没有,我跟他说了一会儿话,还敬他一支烟,还有这个烟袋嘴呢!”
我把烟袋嘴递给父亲,父亲竟犹豫着不敢接。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通过秋夜“我”一个人穿行在庄稼地里的趣味性的描绘,处处彰显出一种文学的品味、速写和张力。 |
B.“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一句独立成段,是想着重交代“我”当时无惧无畏的心理,所谓“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
C.赵三大爷死了也要还债这一情节,使我们深深感受到了一位长者高尚的道德情操。 |
D.小说情节设计巧妙,前面路上没碰到鬼,进村的时候反而碰到赵三大爷,“奇遇”传达了这么一个信息,“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 |
E.小说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用魔幻般的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和现代社会融为一体,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分析小说第二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答:分析小说第五段写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有什么作用。
答:“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这一结局在前文均有暗示,结合文本内容,请试作分析。
答: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每题3分,共9分)
江南style为什么这样红
所有人都想知道,一个挺着肚腩的男人,重复着几句莫名其妙的歌词,做出纵马疾驰时的蹦跳动作,以此制成的音乐视频为什么会在2012年红遍全球。根据最新统计,这段名为《江南style》的视频成为全世界观看人数最多的YouTube视频。其观看次数达到了82200万次,超过贾斯汀·比伯的《宝贝》。
社会学家分析说,这首“神曲”充满了对韩国首尔上流社区江南的讽刺。在韩国,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已经成为总统选举中的议题。心理学家则认为,演唱者朴栽相的形象迎合了西方对亚洲男性的固有想象:“在这里亚洲男人要么是功夫武士,要么是引用孔子语录的先知,要么是高中里的怪才。”
相比之下,科学家另有一番解释。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市场学教授詹姆斯·凯拉瑞斯指出,《江南style》之所以风靡世界,与一种名叫耳朵虫的大脑神经运动有关。
耳朵虫并不是一种虫子,也跟耳朵没有太大关系。凯拉瑞斯打比方说,它是一种认知瘙痒。某些音乐片段能激发脑部的不正常反应,这些不正常的反应就像皮肤上的瘙痒,让脑子不断地注意这些音乐,结果只能是越痒越挠、越挠越痒。
这一现象和19世纪德国记忆心理学家艾宾浩斯提出的不自主记忆提取现象有关。在我们的大脑中,信息往往都是根据信息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存储。有些提取的线索一旦出现,就会自动触发相关的信息。譬如看多了由《最炫民族风》伴奏的各种视频,下次看到有节奏的舞蹈,就会不由自主地哼唱起“你是我天边最
《江南style》更是如此。有人评价说:“身形偏胖的朴载相,不断重复着扬鞭套马、策马狂奔的动作。配上音乐节奏,让人莫名就有了跟着一起舞蹈的冲动。”
人们很早就发现,节奏简单且不断重复的片段更容易绕梁三日。在美国作家马克·吐温1876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中,主人公只是在报纸上读到了一段有着华尔兹旋律的顺口溜就因此着魔。在镇上晃荡的时候,他的脚跟着顺口溜机械地踏着节拍。有人对《江南style》进行研究发现。它有5个音节每3.6秒就会重复4次,在整首歌中重复了100次以上。
“关于耳朵虫最有趣的是它揭示了我们脑袋中有一部分很明显是不受自己控制的。”英国广播公司网站一个叫做“神经黑客”的栏目如此介绍这一奇特的现象。
根据凯拉瑞丝的说法,所有无法忘却的神曲,都是一种“不自主音乐想象”。这些想象不仅来得毫无防备,走得也莫名其妙。
在马克·吐温的小说中,被顺口溜折磨得快要疯了的主人公,恰好遇到了一个神父。把顺口溜复述给了神父后,他终于得到了解脱,“舌头获得了自由,再次吐出了欢快的言语”。可惜,神父却“中招了”。
当然,耳朵虫并不尽是烦恼。上世纪80年代,芝加哥一家主营停车场业务的公司,就以此开发出一套“主题音乐楼层提醒系统”。在不同的楼层播放不同的流行音乐,若是有人停车以后忘记自己停在那一层了,只需想想当时听到的是哪首歌曲,然后在电梯里按下对应的按钮就可以了。
有了耳朵虫的帮助,各大神曲可谓所向披靡。“它总在脑海里弹出来,就像是网页上弹出的广告一样,让我感到有点排斥。”一个年轻人如此形容给他带来很大困扰的《最炫民族风》。为了驱赶脑海中的“弹出广告”,他听了各种古典音乐,“总以为,古典音乐是经典中的经典,可听了似乎也不太管用,脑子里还是‘最美的云彩’”。
或许,真的应该听从马克·吐温100多年前的建议。在那篇题为《蛊惑的旋律》的小说结尾,他严肃地指出:“各位读者,如果你碰到类似无情的旋律,理当避而远之,避而远之,视之瘟疫!”下列表述中,不属于“《江南style》在2012年风靡全球”原因的一项是()
A.《江南style》充满了对韩国首尔上流社区江南的讽刺,在韩国,贫富差距日益扩大。 |
B.《江南style》的演唱者朴载相挺着肚腩、做出纵马疾驰时的蹦跳动作的形象迎合了西方对亚洲男性的固有想象。 |
C.《江南style》的某些音乐片段能激发人们脑部的不正常反应,这些不正常的反应,让脑子不断地注意这些音乐。 |
D.《江南style》是一种“不自主音乐想象”,不仅来得毫无防备,而且走得也莫名其妙。 |
下列对“耳朵虫”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耳朵虫并不是一种虫子,也跟耳朵没有太大关系,它其实是一种类似皮肤瘙痒的大脑神经运动。 |
B.耳朵虫就是不自主记忆提取现象,是由艾宾浩斯在19世纪提出的。在我们的大脑中,信息根据信息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存储,某些提取的线索一旦出现,就会自动触发相关的信息。 |
C.耳朵虫揭示了我们脑袋中有一部分很明显是不受自己控制的,一些节奏简单且不断重复的音乐片段更容易激发耳朵虫的功能。 |
D.尽管耳朵虫可以帮助各大神曲像网页上弹出的广告一样,在脑海里弹出来,让有些人感到有点排斥;但人们也可以合理利用它。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江南style》的歌词莫名其妙,节奏简单重复,演唱者挺着肚腩,动作滑稽,但却迅速风靡全球,这一现象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忧虑,都想知道其中的奥秘。 |
B.对《江南style》现象,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科学家分别从不同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的自己的见解,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
C.《江南style》对人们的影响,并非个例。在中国有人看到有节奏的舞蹈,就会不由自主地哼唱起《最炫民族风》;在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笔下,主人公只是在报纸上读到了一段有着华尔兹旋律的顺口溜就因此着魔。 |
D.要想避免类似《江南style》的“神曲”带来的困扰,可以听从马克·吐温100多年前的建议,避而远之,视之瘟疫。 |
美国也是文明古国
金灿荣
在比较中美两国时,常听到这种说法:中国有5000年历史,美国只有200多年历史。但换个角度细究起来,这种说法需要予以纠正。所谓比较,必须是将不同的事物放在统一标准中进行对比。上述“5000年对200多年”的说法,其问题就在于采用了不同标准。
从文明史的标准看,如果我们中国有5000年文明,那么美国文明的源头大致也可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美国的主流文明一直是来源于欧洲的西方文明,而且美国还是堪称集西方文明之大成的一个国家。一般学者将西方文明简化为犹太-基督教文明。从正面的角度归纳,西方文明至少有四大历史要素:希腊人的求真精神、罗马人的法治传统、犹太-基督教的上帝信仰以及凯撒在《高卢征战记》中提到的“高贵的野蛮人”的自由精神。在今天的美国,上述西方历史要素经过融合与转化而表现为:科学、法治、基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对世俗权威持怀疑态度的传统而来的公民参政,以及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高度追求。
从统一的现代国家史的角度看,美国可是比中国要早。联邦制的美国成立于1789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成文宪法,而中国的现代国家史严格地说只能从1949年算起,也就是说1949年的中国在现代国家建构方面相当于1789年的美国,两者存在160年的时间差。我个人的观点是,1949年以前的漫长的封建主义以及1840年之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还不是一个合格的现代国家。中国作为一个合格的、独立的国际关系参与者,开始于1949年。这是因为近现代史上,中国第一次有一个现代政府能真正地把社会组织起来,并有效地保卫疆土。但随后,中国的现代化走了弯路。因此,严格地说,中国的现代化实践始于1979年。
(摘自《环球时报》有删改)文章第一段中“‘5000年对200多年’的说法,其问题就在于采用了不同标准”,结合全文,说说分别采用了哪两个标准?
根据文章内容,分析美国是文明古国的理由。
中国在走向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中,还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文化需有历史责任感
邓安明
近日,电视剧《步步惊心》在各大卫视播出后,迅速成为大众热议的“话题”。然而,近年随着《寻秦记》、《宫》等穿越题材的影视剧的“亮相”,让人不得不发出深思。
毋庸置疑,历史不是“面团”,不能任人揉捏,不可随意编造,不能滥施斧柯。穿秦、穿清,都是心猿意马,既给观众带不了教益,也无端给“文化因子”注入了添加剂。
在纷繁复杂的年代,当我们面对各种利益和物质的诱惑时,是否还能给历史和文化留一份敬重呢?君不见,某编导为赚取票房,将“红色经典”和“古典名著”进行恶作剧地改编,不负责任地歪曲历史、篡改历史、伪造历史、调侃历史,收到的只能是观众的啼笑皆非,忍俊不禁。
恶搞是当下的“文化病象”,“曲笔”创造出来的产物必会误人子弟。在“文化病象”的背后,折射出作者的浮躁心态和文化理念的错位,折射出一些文化人的物质欲望,以及对历史责任感的缺失。在这里,有的人大肆“炒作”自己,有的人“剑走偏锋”,有的人则不惜任何手段买卖所谓的“文化”。
文化需有历史责任感,而不是脱离实际,无谓地在吸引观众和读者眼球上“出彩”。秦文化、唐文化、汉文化……凡是种种,都是先哲经过生活抽离出来的文化精品,具有时代特点,经过历史的检验。曹雪芹、蒲松龄、鲁迅、茅盾、沈从文……他们都是呕心沥血,甘做微木,在寂寞中写就影响世人的鸿篇巨制。
文化不能带动GDP,但能丰富人的精神世界,矫正价值取向。古老的华夏民族需要文化的兴盛,更需要常怀“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的道义,以严谨治学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去创造优质的文化“品牌”,使“软实力”不软,“硬功夫”更硬。
诚然,作为文化的主人,通透历史脉象,关注社会民生,了解当下社情,是提升文化价值、推动社会进步的益事。马识途的《夜谭十记》,王树增的《长征》,方方的《武昌城》,刘益善的《染血的牛笛》,刘醒龙的《天行者》,阿来的《尘埃落定》,党益民的《一路格桑花》,钟正林的《鹰无泪》等等,都有如上特点,是反对脱离时代和矫揉造作的作品。
倘若我们清心寡欲,坚守学术操守和文化道德,无妨多走出房门,在浮华的当下多接“地气”,多搞调查与研究,深入挖掘出创作的第一手资料。避免文化走进“过度商业化”的误区,避免急功近利的文化传播方式。只有如此,“文化花园”才会花团锦簇,“文化花蕾”才会竞相绽放,才能在时代的呼唤中肩负起历史的责任,收获自信与和谐,实现创新与增殖,积极助推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什么作者呼吁“文化需有历史责任感”?
作为文化的主人,让文化“肩负起历史的责任”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上品生活不着痕迹
雪小禅
我一直不太理解父亲。
我觉得他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真的,世界上怎么还会有这种人?
父亲是一个老知青,绝对老三届的。他没有回北京,留在这个小城。小城中有他心爱的女人,然后,有了我和弟弟。
后来,他考取大学,仍然没有回北京,仍旧回到小城,在一个化工厂当技术员。他是一个无线电爱好者,一个电脑爱好者,一个音乐发烧友,一个天文发烧友,一个气功爱好者,一个足球迷,一个金庸迷……
我不知道人可以有多少经历,但是他喜欢的东西,都能玩到极致。他喜欢无线电,可以自己制作电视机和收音机,并且和全国各地的无线电发烧友都有联系;他喜欢电脑,在60岁那年,还能自己设计软件,有很多电脑知识,我还要请教他;他喜欢音乐,陶醉在古典音乐中,并且拉得一手好二胡,弹得一手好古筝。有时,我回到家里,看到他正在听一种叫埙的乐器,一边听,一边写毛笔字,他的毛笔字,得过全国的大奖。
当然,有彗星飞过地球,他总说给我打电话,那时,我正为生活奔波,或者和人谈着合同,或者在酒店里吃饭。总之,我觉得自己干的都是正事。谁能像他那么活着,养着十几只猫,每天要去早市买鱼,因为那些鱼比较便宜。有办婚事丧事的人,厨房里扔出鱼肠子,他和妈就去捡,有一次,让我同事看到,他们说:“你爸和你妈在捡破烂呢。”弄得我哭笑不得。
当然,我一次也没有看到彗星,我没有那个心情,没有那个心境。况且,我总是很累,早早地睡去,怎么可能半夜起来看彗星?
父亲每次都要一本正经地看,他的器材很先进,他招了一帮年轻人,在那里看星星。
我对妈说:“我爸爸当年肯定和徐志摩差不多,太浪漫了。这把年纪,还有这种心情,让人佩服。”
每次,我回到家里,父亲都会让我坐在他的电脑前,看他拍的猫和花,他用数码相机认真地记录那些猫的生活,其中,有一张叫“这只猫三个月了,还在吃奶”,笑得我肚皮疼。他的每只猫都有名字,每张照片都有题目,每朵花也都有名字。父亲说:“那都是我的孩子。”
刚开始,我反感父亲的这种生活态度,和他一起出来的人,早就当了处级干部,他还是一个普通老百姓,种花养猫,看星星,看足球,玩电脑,他的世界总有不同的精彩在上演。我曾抱怨他说:“如果你官当大点,我和弟弟一定会有更好的工作。”父亲从不这么认为,他说:“指望父母的孩子,不会有多大出息,就像总在父母身边的鸟,永远也飞不高一样。”
后来的事情,验证了他的话是正确的,我考取了外企白领,弟弟成了有名的工程师。
有一段时间,我被派往美国工作,到了美国,我发现到处都是像我父亲这样的人。他们悠闲地过着日子,没有多少钱,但是,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我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他们说:“人们挣了钱,想做什么?无非是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现在,我们能过这种生活,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得和陀螺一样旋转呢?”
每天,父亲给我发邮件,刚开始,我总是嫌烦,无非是他养的猫和兰花,那些猫又生了很多小猫,父亲把那段录像传给我,他说:“非常美妙。”
那些春天里初开的兰花,我开始没有觉得美妙,当我渐渐沉下心来,我发现那些兰花,芬芳迷人,我发现父亲发来的猫的照片生动可爱,甚至我开始想给它们一个个起名字。
能把生活活出一朵叫做美妙的花来,这是一种多么快乐而迷人的心境。父亲60岁了,他从二十多岁开始,就这么活着,闻闻风中花的香,看看小猫咪的可爱,读读金庸小说的侠气,望一下神秘的星空,弹一曲高山流水,和老友下下围棋,和自己的爱人,牵手去捡鱼肠子。这样的生活,是父亲的生活,那曾经是我觉得不求上进的生活,现在,我认为那是一种最美丽的生活。生活的上品,往往是不着痕迹,然后把自己融入自然。
芬芳生活,往往是最朴素的境界,那里就是我们所要的禅意芬芳。第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结合全文,说一说父亲“快乐而迷人”的心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如何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结合全文,探究作者以 “上品生活不着痕迹”为题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