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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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刘国芳
老头是市长的父亲,但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花园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褂子,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
小区里很多人看着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这后来的一天,老头闲不住了,老头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其余时间便见不到他的人。那时候正是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见老人满小区扫地,忽然就明白了,他们说:“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有一个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这儿也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伺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保安有一天拿着警棍走过来了,他们凶着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罗嗦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保安仍没把这个老头当小区里的人,所以往外推他。老头看看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把地挖好了,竟种上了玉米。老头应该是种田的好手,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
这天深夜,有一个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人家想偷东西。正要偷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刚好保安往玉米地边走过,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看见老头来了后,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老头说:“他是你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老头说:“放你妈的狗屁,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老头,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老头说:“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老头说着,从身上拿出一只手机来。十分小巧的手机,很精致。老头迅速拔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这人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几个保安辞了。”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见老头笑,也忙不迭的回一个笑。
老头的玉米地还在,老头真是伺弄庄稼的能手。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棵又一棵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棵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小区所有的人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选自刘国芳小小说作品集《时光如水》,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玉米”为题,开篇却并未写玉米,这样就能起到设置悬念、吸引读者的作用,体现出作者娴熟的写作技巧。
B.李市长是乡下老头的儿子,而小区的保安与住户却对老头产生误解,其主要原因是李市长对父亲的不关心、不孝顺。
C.由于贼与老头都像乡下人,于是保安认为他俩是一起来偷东西的,写出了保安忠于职守、善于推理、歧视乡下人的特点。
D.老头向邻居打招呼,邻居们却“面无表情,根本不睬他”,写出了城里人对陌生人尤其是陌生的乡下人的冷漠态度。

E.小说通过写花园小区的住户对老头前后态度的变化,写出了城里人的势利,反衬出乡下人淳朴善良、宽容无私的形象。
(2)小说第一段的内容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老头是怎样一个人?请简要概括。
(4)有人评价说,这篇小说的特点是“以犀利、冷峻的文风解剖人性,拷问人生”,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阐析并谈谈文章给你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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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洪 烛
①在城市里有几件事物是少见的:鸟、野生植物、民歌、水井以及农田。作为一位酷爱古典意象的诗人,我怎能不感到寂寞呢?住在北京城东北角一幢塔楼第七层的位置,我常常失眠,总是在这时候,那远道而来的乡愁如同潮汐,会横渡层出不穷的铁轨、桥梁、红绿灯,准确地寻找到我灯火通明的窗户。
②钢筋铁骨的城市是从来不做梦的。梦永远属于我麦浪翻卷、风景如画的乡村。乡愁使我流泪。对于一位被人间烟火熏陶得麻木困惑的城市居民而言,乡愁是我精神生活的调味品。只有走出城门,我才会觉得:这是到民间去,这是到人类的记忆中去。
③永远不可能习惯灯红酒绿的生活,因为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
④即使行走在钢筋水泥的城市缝隙,我风尘仆仆的灵魂依旧把朴素与自然视若至上的法则。于是我像这个时代任何一位硕果仅存的诗人那样,歌颂土地、阳光、雨水以及所有类似的事物。并且把在古老的风车下散步作为幸福的象征。我告慰自己,毕竟还记得谷粒是怎样从春播秋收中兑现的,把这些金黄的字眼托付在掌心,就能够判断出生活中可以承受或无法承受的重与轻。这注定了我不至于背叛隐现在布景中的农业,勇敢地以农业的儿子自居,而有别于周围绅士们的苍白虚弱。我完全有资格教导他们到户外去接受锻炼。让劳碌的灵魂溜达溜达吧,哪怕在喷香的麦草垛上打一个滚,醒来之后便会发觉自己强壮了许多
⑤其实整个人类都是农业的儿子,人类的精神需要一片重温的家国:篱笆、辘轳、锈迹斑驳的农具,男耕女织的画面,都会伴随袅袅的炊烟,帮助我们意识到勤劳、善良、坚毅之类的品质。沧海桑田,我们的心灵荒芜了多久?“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旷古的牧歌如同强弩之末。人们喝自来水长大,在水泥地上行动,靠化妆品挽留青春,不知不觉就失落了自己原始的根。他们不相信花朵比香水更重要,粮食才是金钱的上帝。红尘滚滚,然而我的灵魂与众不同,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时常选择夜深人静逃离这座布满齿轮的城市,到远处的山野寻觅昔日的空巢。那里有小桥流水、鸟语花香,那里有祖祖辈辈刀耕火种的痕迹。没有握过最粗糙的劳动工具的手,没资格真正地和严峻的生活比腕力。
⑥苏童的一篇小说我记忆犹新,名字叫做《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很多次了,我寄希望于这种灵魂的回归,两袖清风,像鸟一样无牵挂地横渡千里之外的山山水水。熟稔的村落星罗棋布,陌上桑的蓬勃绿意令我臆想出罗敷的欢颜,青山不老,绿水长流,一切都如同逼真的传说生生不息。而远方城市里的世俗尘嚣,简直可以当作风吹过耳来看待。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类似于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那种“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随即“一夜飞度镜湖月”的浪漫潇洒,恰是羁绊重重的灵魂所朝思暮念的。其实很简单,超凡脱俗——以免给自己的翅膀增添过重的负担——就能达到逍遥的境界。灵魂需要一双合脚的鞋子,它随时愿意以浮名虚誉作为交换。这样即使跋山涉水、风雨兼程,它也无怨无悔。
⑦于是每当送走一个喧嚣的白昼,我就有倾听一段小夜曲的愿望,清贫而易于满足的愿望。月光如水,空谷来风,给负重的心提供了沉思冥想的间歇——那一瞬间我常常走神,像茶叶经历了浸泡而舒展开来。我把那短促的空白比喻作“灵魂停电了”,高速运转的电梯蓦然滞留在空中,而有所顿悟。头脑里什么都没想,又仿佛飞越了千山万水。一闪即逝,灵魂又返回自身,一切又恢复了正常的节奏,但谁也无法否认瞬息的恍惚——瞬息的忘我——所给予全身心的滋润。
⑧我难忘美国乡村音乐《带我回家的路》,我相信这正是流离失所的灵魂的请求。穿一双简便的草鞋,轻盈飘忽的灵魂就能乘风而去,遵循熟悉的旧路回返一灯如豆的温柔之乡——万籁俱寂。你几乎能聆听到它匆促中空中的足音,灵魂的足音。归去来兮,田园将芜?罗大佑的《鹿港小镇》,堪以证明乡愁之恋蓬乱如草的原因:“假如你先生回到鹿港小镇,你一定要告诉我的爱人……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困惑于都市繁华的灵魂在寻找出路,因为霓虹灯并不能代表真正的光明,也无法给予真正的慰藉。
(选自洪烛《乡野之梦》,有删节)
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
(1)让劳碌的灵魂溜达溜达吧,哪怕在喷香的麦草垛上打一个滚,醒来之后便会发觉自己强壮了许多。
(2)他们不相信花朵比香水更重要,粮食才是金钱的上帝。
“灵魂穿着一双草鞋”在文中反复出现,请分析其作用。
本文语言典雅,请以第六段为例,加以赏析。
请概括全文主旨,并联系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现实,谈谈人们如何处理好乡野与城市之间的关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①如今住在城市的所谓新区,最大的缺憾就是看不到当地的文物,要看也只能去博物馆新馆,如果想看那些仍存在我们生活当中的文物,恐怕就必须去旧城,有时候去旧城看到的也只是经过翻修改造甚至拆毁重建的“一条街”或者一小片“老城区”。
②记得有一次去山东某城市出差,我住在新区,巍峨的机关大厦、宽阔的八车道再加大片的草坪,这种地方很难说是城市,因为一到夜晚除了街灯就是街灯,大剧院和博物馆虽然盖在了新区,但晚上来看戏不方便,白天来参观博物馆也不方便。我问几处著名的文物古建的地址怎么走,回答说,都在旧城,太远了,破破烂烂,没什么看的。
③前些年,在城市化中,在旧城改造中,文物的保护几乎都成为建设的焦点,在开发商的强势下,在改善城市生活的口号下,在有关部门的明里暗里支持下,能幸存下来的古建筑不多,有的被曝光后,最好的挽救方法就是“原汁原味恢复”,或是来个“整体迁移”。其实,谁都明白,文物被毁后再无“原汁原味”,“整体迁移”后,文物就离开了历史生活的产生地点,失去了原有的文化记忆环境,其文物价值必然大打折扣。
④在拆毁真文物的同时,兴建假古建曾经成为一时风尚。假古建常常是在拆毁、荡平古建筑的基础上另外新盖,说是盖得一模一样,甚或还要超过那些已经破败不堪的古建筑,可是,无论你盖得如何像模像样,怎样具有专业水准,但这还是假的,假的除了商业用途以外,是没有文物价值的。许多地方仿制古建的“一条街”,尽管建成后热闹非常,人流涌动,但这与文物无关,是餐饮和购物的效应,只是文物的原来地点比较好,于是成了商业开发的目标,打着个文物的幌子罢了。
⑤文物的保护,不只是那些宫廷深院,也不只是远在山岭的陵寝和庙宇,还有更多的文物就活在我们生活的周围,是居住的房屋、先人的祠堂,是牌坊是匾额是石狮或是旧时的衙门,而这些更容易受轻视,最容易被毁弃。仍在使用的这些文物,虽然有的破旧残败,有的需要用电、用水、取暖等方面的改善,但完全可以修旧如旧,就如世界上很多地方做到的那样,不必拆了再建。
⑥在城市化的大潮中,在房地产的开发中,已经有数量可观的普通文物被毁弃,保留的只是那些带有标志性的文物。而对一座文化古城而言,保护文物应该不分级别,而文物也应该无处不在,随处可见,并且居民就生活在其间,只有这样才能留住我们的历史记忆、延续我们的文明血脉。可如今反倒是一两座文物孤零零地夹杂在高楼大厦的密林里,成了不伦不类的建筑,从中看不出什么根脉的记忆,更无法读出厚重的历史。
⑦拆毁旧文物,大建假文物,常常有一种指导思想,就是让城市变得新、变得亮。其实,又新又亮的城市在世界各地多如牛毛,只要有钱,建造起来并不费力,但能留住自己独特历史文化的城市,既无法复制,也不可能再生。走在街头巷尾,四下一望,文化旧物的多少,标志着这个地方的历史,尽管旧,但有意蕴,有承载,有价值,而假古建不过就是一堆现代建筑罢了。
⑧但愿在未来城市化的过程中,能保住真文物,少立假古建!
(选自《人民日报》2015年01月15日 17 版)
综合全文,在文物保护上作者有哪些建议?
与“保护文物”有关的内容,下列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在文物保护中修建假古建曾经是一种时尚。假古建常常是盖得像模像样且具有专业水准的,但这还是假的,是没有价值的。
B.文物的保护,重点是那些活在我们生活周围的东西,如:居住的房屋、先人的祠堂、牌坊、匾额、石狮和旧时的衙门。
C.在文化古城的保护中,保护文物应该不分级别,文物应该无处不在,随处可见,并且居民就生活在其间,以此留住历史记忆、延续文明血脉。
D.在城市化的大潮中,只要有钱,又新又亮的城市建造起来并不费力。因此,拆毁旧文物,大建假文物,就会让城市变得新、变得亮。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如今去往城市的新区,一般看不到当地的文物;去往旧城,有时候看到的也只是经过翻修改造甚至拆毁重建的“一条街”或者一小片“老城区”。
B.作者认为文物的保护最好的挽救方法就是“原汁原味恢复”或 “整体迁移”。不过文物也就此离开了历史生活的产生地点,失去了原有的文化记忆环境。
C.作者提出文化旧物的多少标志着这个地方的历史。旧物尽管旧,但有意蕴,有承载,有价值,而拆毁旧文物后修的假古建不过是一堆现代建筑。
D.要想在城市化的社会中看出城市的根脉记忆,读出城市的厚重历史,我们可以在未来城市化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保住真文物,少立假古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筷子漫谈
①概览大千世界,综观天下苍生,其进餐工具大体可分为三类。欧美人惯用刀、叉、匙,一餐而三器并用,考究而繁琐;非洲、中东、印尼及印度次大陆居民,至今仍以手抓食,古朴而粗犷;而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则使用筷子,简易而便捷。对自己祖先所发明并沿用至今的筷子,国人情有独钟。
②中华大地是筷子的故乡,先人用筷子进餐,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从外观上看,筷子由两根同等粗细长短的小棒组成,十分简陋,但经国人巧手掌控,则夹、挑、拨、拌、扒、戳等无所不能。锋之所指,美味尽收;取舍自如,纵横桌上。堪称使用方便,价廉物美。
③可以想像,远古时期洪荒满目,文明未启。人们采摘渔猎,以生食过活。我们的祖先肯定也经历过用手抓、捧而食的阶段。但懂得用火后,开始享用熟食,吃热烫的食物时,再直接用手取之,则不美也。于是自然就会想到用木棍儿夹之,以为佐助。天长日久,人们便练就了用木棍儿取食的本领,这就是人们使用筷子的由来。
④制作筷子的材料,最主流者为木材和竹子。当年处于荒野的环境中,人类生活在森林、草丛、洞穴里,最方便的材料莫过于树木、竹枝。于是先民就随手采摘细竹和树枝来捞取熟食。正因如此,细棍儿、修竹等,经过先民烤物时的拨弄,急取烫食时的捞夹,蒸煮谷黍时的搅拌等,筷子的雏形已呼之欲出。从当今筷子的形体考察,仍带有原始竹木棍棒的特征。诚“大朴胜华”之典型也。
⑤筷子古名曰“箸”。《韩非子·喻老》中,有“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之语。由此可见,筷子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的商纣时期。
⑥箸之易名为筷,亦有成说。明陆容于其所撰《菽园杂记》卷一中有云:民间讳俗,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以“幡布”为“抹布”。船家希望行船时安顺平稳,到码头捷足先登,亦在情理之中。“快”又大多以竹制成,就在“快”字头上添个“竹”字头,“筷”字乃成;而近代汉语中,单音节名词有向双音节名词发展的趋势,方法便是在字后加“子”,于是“筷子”乃应运而生。
⑦筷子的种类甚多,制材五花八门。春秋时期便已有牙箸、玉箸,秦汉时期有铜箸、铁箸,盛唐时有漆箸、金箸、银箸、象牙箸等,发展至今,筷子的种类造型更是层出不穷,色彩、图案亦是五彩纷呈。可以说,筷子不仅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还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审美享受。
⑧我国是礼仪之邦,行为举止讲求合情入理,日常生活中对筷子的使用也很有讲究。用筷子的正确方法是一手执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上端,另外三指自然弯曲扶住筷子,且筷子的两端要对齐。用餐前,筷子要整齐码放在饭碗右侧,用餐后要整齐地竖向码放在饭碗正中。要做到彬彬有礼,雍容大方,使用筷子就应有所讲究,不能随心所欲。
(选自《百科知识》,有删改)
关于筷子的特点,分析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筷子由两根同等粗细长短的小棒组成,外观粗朴简陋,但国人对其情有独钟。
B.筷子因其取材为木材和竹子,价廉物美。
C.筷子经国人巧手掌控,夹、挑、拨、拌、扒、戳等无所不能,堪称使用方便。
D.筷子的种类造型众多,色彩、图案亦是五彩纷呈。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筷子古名为“箸”,其历史可追溯到商纣时期,距今已有三千余年的历史。
B.筷子虽然只是吃饭的工具,但日常生活中正确地使用筷子也是举止文明的表现。
C.筷子因其制材、造型、色彩、图案等种类众多、五彩纷呈,在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的同时,还带来审美享受。
D.“筷子”一词的由来有成说。据叫陆容于其所撰《菽园杂记》卷一中的记载可知,吴中民间船家讳言“住”字,故更名为“筷子”。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错误的一项是

A.筷子比考究而繁琐的刀、叉、匙一餐三器并用使用起来简易、便捷,比以手抓食礼貌、文明,由此可以看出东方智慧的独特之处。
B.用餐前,筷子要整齐码放在饭碗右侧,用餐后要整齐地竖向码放在饭碗正中。生活中人们使用物品均应有所讲究,不能随心所欲,这是一种礼仪文化。
C.《韩非子·喻老》篇载:“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因为筷子只应该“大朴胜华”。
D.作家郭永秀有诗云“五指微拢/轻轻夹起五千年的芬芳”,在这里,筷子已不只是一种器物,还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生活中任何一件物品探究起来都和文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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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沃伦·巴菲特
[美]詹姆斯·奥洛克林
①资本市场为“股神”沃伦·巴菲特呈现了一个博大精深的舞台,在他担任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的37年里,公司市值以每年超过25%的复合增长率上升,目前他的个人财富已达370亿美元,在美国仅次于首富比尔·盖茨。很难想象时间跨度如此之长的复合增长率会带来怎样的结果。巴菲特创造这等成就,并非因为他是股票推荐人,而是因为他是首席执行官,领导民众,管理资本。
②他决不是天生就具备如此杰出的才能,他也得学习,他不是一个没有失误的神,而是一个有着弱点的凡人,不过,这也告诉经理人,错误不一定会成为墓石,而可以成为改进决策的垫脚石。他早年曾犯过错误--相当多的错误,他现在仍然犯错误,同时资本市场也提供了无数犯错误的机会。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巴菲特都能明辨机会,规避多数决策失误,从那些他确确实实犯下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并将这些做法融于一种能让他尽情施展天赋的领导形式。
③巴菲特喜欢这样的挑战:实际上是一个企业的经理人,却试图像一名所有者那样行事。他曾发现让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雇用的经理人也像所有者那样行事很困难,他懂得同那些精神状态正常的人共事的必要性,他揭示了什么是正常的精神状态,以及如何发现正常精神状态,重要的是,他发现了如何吸引一个人加盟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又如何劝阻另一个人加盟。他还探索出如何在那些为他工作的人中间培养永久的忠诚,让他们服从于他为公司制定的目标,并让他的经理人恪守他作为领导人所信奉的原则。
④巴菲特发现领导的手段就存在于他自己的个性中,包括他的信仰、诚实、公正、高远的理想,这些都已经成为公司理想的一种诠释。最重要的是,巴菲特懂得,当人们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靠内心养成而非自上而下制定时,那么人员管理便升华为个人动机,当这些规范与我们每个人内心都存在的那个告诉我们如何行为处世的小小声音相符时,遵从和勤勉便达到最大程度。
⑤巴菲特发现,只有大胆放手,才能实现管理上的机制--他在资本管理上同样遵守这一理念。巴菲特认为他所处的这个世界并不为他的意志所左右,而只听命于那些为抓住必定会出现但只是难以预料的机遇而提前做好准备的人。
⑥他从来不告诉你应该采取什么行动。按照他的做事方法,如果有一个经理来找他寻求帮助,巴菲特就会说出他对事情的分析,然后让他自己来决定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他只要求他们“在管理公司的时候要把公司看成是自己家唯一的财富”。如果他们的确是以这样的态度来做的,他就会向他们保证“不会要求他们来总部做项目演示,更不需要让总部来批准预算,也不需要总部就费用开支提供建议”。
⑦他说:“作为主人,我们的基本目标是我们希望老板如何对待自己,我们就如何对待手下的经理,”因此,从股东们那里得到自由的他同样把自由赋予了手下的管理者。这样做令管理者树立了自尊,而且他们的自主权也扩大了。因此他们有机会证明,他们干这份工作是出于对工作的热爱,是出于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而不是因为巴菲特在监视。
⑧相反,压制自身动力的指挥系统会形成恶性循环,下属的顺从程度不断下降,控制却不断加强。例如在通用电气公司,不肯顺从的经理会被解雇,时间一长,公司自动筛选出来的是那些能适应高压、高控环境的人。但这种系统要求高级管理层进行很多的管理工作。而巴菲特废除了常见的管理手段,唯一留下的控制方式是建立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的,但恰恰是这种方式令经理们对他忠心耿耿并服从他的意愿。
⑨我们可能再也看不到与沃伦·巴菲特相似的人了,让我们赶紧向他学习吧。
(选自《沃伦·巴菲特传》,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市值在巴菲特担任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的37年里以每年超过25%的复合增长率上升,主要原因是巴菲特善于领导民众,管理资本。
B.资本市场提供了无数犯错误的机会,因此巴菲特也经常犯错误,不过他很善于明辨机会,规避多数决策失误,并从中吸取教训正确决策。
C.巴菲特充分信任属下,赋予了手下的管理者以充分的自由,因此无需管理,公司的每个人都能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公司忠诚尽力。
D.文中写通用电气公司对属下采用高压、高控管理,使得高级管理层不得不做很多的管理工作,这与巴菲特的管理构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论证了后者的正确性。

E.本文围绕“真实的沃伦·巴菲特”这一中心,从多个角度介绍了巴菲特作为一个企业领导人带领企业在现代资本市场成功发展壮大的历程和原因。
(2)本文题目为什么在“沃伦·巴菲特”前加上“真实的”一词来修饰?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3)作者在结尾句中说:“我们可能再也看不到与沃伦·巴菲特相似的人了”。为什么这样说呢?请结合文本分条概括理由。
(4)巴菲特成功的原因有很多,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就你最认同的一个主要原因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清名
梁晓声
倘非子诚之缘故,我断不会识得徐阿婆的。
子诚是我以前的学生,关系近好。今年清明后,约我去他老家西南某山区的茶村玩。斯时茶村,远近山廓,美仑多姿。树、竹、茶垅,浑然而不失层次,绿如滴翠。翌日傍晚,我见到了徐阿婆。
那会儿茶农们都前往茶站交茶。大叶茶装在竹篓,一元一斤;芽茶装塑料袋里,二十元一斤。
子诚与一老妪驻足交谈。我见那老妪,近一米七的个子,腰板挺直,满头白发,不矜而庄。
老妪离去,我问子诚她的岁数。
“八十三了。”
“八十三还采茶!”
我不禁向那老妪背影望去,钦佩之。
子诚告诉我——解放前,老人家是出了名的美人儿,嫁给镇上一名小学教师。后来,丈夫因成分问题,回村务农。每年清明前,换长衫游走各村“说春”。“说春”就是按照黄历记载,预告一些节气与所谓凶吉日的关系。她丈夫以唱代说,脱口成秀,使人们开心之余,自己也获得—碗小米。不久农村开展“破除迷信”运动,丈夫进了学习班。“说春人娘子”一急之下,将他们家卖到仅剩自己穿着的一身衣服的地步,买了两袋小米,用竹篓背着,挨家挨户一碗碗地还。乡亲们过意不去,说她太过认真。她却说——我丈夫是‘学知人’,我是‘学知人’的妻子。对我们,清名最重要。理解我的,就请将小米收回了吧!
工作组长了解到那一情况愕然,继而肃然。亲自送其丈夫回家,还对当年的阿婆好言安抚……
我问:“现在她家如何?为什么还让八十三岁的老人家采茶卖茶呢?”
子诚说:“阿婆得子晚,六十几岁时,儿子病故,媳妇带着孙子改嫁。从那以后,她一直一个人过活。”
“这么大岁数,又是孤独一人,可怎么活呢?”
“县里有政策,要求县镇两级领导班子的干部,每人认养一位农村的鳏寡高龄老人……”我不禁感慨:“多好的举措……。”
不料子诚却说:“办法是很好,但阿婆的命太不好,偏偏认养她的那位副县长,明面是爱民的典范,背地里贪污受贿,五毒俱全,三年前被判了重刑……”
我失语!
子诚说:“阿婆知道后,如同自己的名誉也受了玷污似的,一下子病倒了。病好后,开始替人家采茶,一天也就挣个五六元钱。她一心想要用自己挣的钱,把那副县长助济她的钱给退还清了……”
“可……这……难道就没有人认为应该告诉老人家,她完全不必那样做吗?”
“许多人都这么劝过的,可老人家她听不进去啊。”
不待我再说什么,子诚接下来的话,使我顿时又失语了。
他说:“今年年初,老人家患了癌症。不过,她装作自己一点儿也不知道的样子,仍然省吃俭用,早出晚归地采大叶茶。”
我心愀然。进而,怆然。
那天晚上,我要求子诚转告老人家,有人愿意替她“退还”尚未“还”清的一千二三百元钱。
第二天傍晚,我站在村道旁,望着子诚和老人家说话。才一两分钟后,二人的谈话便结束了。 老人背着竹篓,尽量,不,是竭力挺直身板,从我眼前默默走过。
子诚也沮丧地走到了我跟前,嗫嚅道:“我原来就料到根本没用的嘛……”
“她说,谢了。还说,人的一生,好比流水。可以干,不可以浊……”
我不禁再次失语,竟至于,羞愧极了。
以后几日的傍晚,我一再看见徐阿婆往返于卖茶路上,背着编补过的竹篓,竭力挺直单薄的身板。然而其步态,毕竟那么蹒跚,使我联想到衰老又顽强的朝圣者,去向我所不晓得的什么圣地。那曾经的草根族群中的美女,那八十三岁的,身患癌症的,竭力挺直身板的茶村老妪,又使我联想到古代赴往生命末端的独行侠……
似乎,我倾听到了那老妪的心声:清名、清名……
不久前,子诚打来电话,告诉我徐阿婆死了。
“她,那个……我的意思是……明白我在问什么吗?……”
那一刻我语无伦次。
“听家里人说,她死前几天还清了那笔钱……现在,有关方面都因为那一笔钱而尴尬……”
我又说不出话来,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放下电话的。想到我和子诚口中,都分明地说过“还”这个字,顿觉对那看重自己清名的老人家,无疑已构成人格的侮辱。
清名、清名……
这一旦在乎反而累人自讨苦吃的东西呀,难怪今人都避得远远地,唯恐沾上了它!
我之羞愧,因亦如此……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开篇有关茶村的一段景物描写,再现了山区茶村青翠多姿的自然美景,也为徐阿婆的出场做了铺垫。
B.小说以细腻的笔触,形象地描写了徐阿婆的肖像、动作及语言,塑造了一位真实可感的农村老妪的形象。
C.小说塑造工作组长与副县长的人物形象,主要是为了表明社会在整体进步的同时,也留下了许多阴影。
D.小说中徐阿婆这一人物的塑造完全采用侧面描写的方法,通过子诚之口讲述,增加了可信度,同时也便于“我”在与子诚的对话中抒情。

E.小说以“清名”为题,一方面是对徐阿婆两次清名情节的高度概括,另一方面也起到了凸显主题的作用。
(2) 徐阿婆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概括并分析。
(3)文中多次写到“我失语”,“说不出话来”等,这样写的作用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4) 文中的“我”由一再看见徐阿婆往返于卖茶路上的形象,联想到了“朝圣者”与“独行侠”。对此,有人认为自然合理,也有人认为矫情做作。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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