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祖母说 徐则臣
①从十二岁时出门,读书,工作,再读书,一晃又是十二年。每年回家两次,名为归乡,实是小住,总是鬼撵着似的匆匆去来。回到家也难得外出,关在房里读写,偶尔出去也只是房前屋后遛上一圈,漂泊不得安宁的心态常让我感觉自己是故乡的局外人。除了周围的邻居,稍远一点的都在逐渐陌生,那些曾是我的同学和少时玩伴的年轻人,多半已经婚嫁生养了。生疏是免不了的,要命的是他们的孩子,完全是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好像我与这个村庄无关。
②尽管这样,我依然没能太深地发现村庄的变化,大约是这种变化正在缓慢进行,而我一年两次的还乡多少也对此有些了解,孩子们的成长与谁家的一座平房竖起来并不能让我惊奇。都是生活的常识了,有些东西的确在人的心里也展开了它们的规律,它们的生长节奏不会让我们意外,也就无法把它称作变化。我常以为我的村庄是不会变化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相同,院门向南开放,白杨和桑树还站在老地方,后河水的荣枯也只是遵循着时令的安排。当我从村庄后面的那条土路走向家门时,沿途的景物让我失望地一成不变。我就想,还没变。外面的世界一天一个模样,故乡却像脱离了时光的轨道,固执地守在陈旧的记忆里,生活仿佛停滞不前,一年一年还是老面孔。
③若是从生活质量论,现在的乡村绝不是一片乐土。小城市正跑步奔向小康,大都市早已在筹划小资和中产阶级的生活,而乡村,比如我的家乡,多年来依然没有多少起色。当看到他们为人民币深度焦虑,而将正值学龄的孩子从教室里强行拽出来的时候,我是多么希望她也能与时俱进、富足祥和啊。那些田园牧歌的美誉,那些关于大自然的最矫情的想像,加在乡村的枯脑袋上是多么的大而无当。生存依然是日常最重大的话题的村庄,要田园牧歌和大自然的想像干什么。看到他们和若干年前一样扛着茫然的铁锹走进田野,我常觉得自己在这片大地上想起诗歌是一种罪过。他们当然需要诗歌,但更需要舒服滋润的一日三餐,和不再为指缝里的几个硬币斤斤计较,需要所有人都和他们一样,把粮食高高举过头顶。
④可是祖母说,村庄一直在变,一天和一天不同。她又向我历数我离家的这半年中村里死了多少人。祖母越来越执著地谈论死亡了。这几乎是年迈的一个标志,在乡村像老人斑一样不可避免。祖母八十了,有理由为众多的生命算一算账。祖母说,东庄的某某死了,才六十八岁;南头的某某得了癌症,没钱治,活活疼死掉了;路西的某某头天晚上还好好的,一早醒来身子就僵了,那可是个能干的女人,六十五岁了还挑着一担水一路小跑;后河边上的某某也死了,一个炸雷轰开了柴门,把他赤条条地劈死在床上,那声神出鬼没的雷怎么找到他的呢,不到六十,刚刚把把白胡子蓄了两寸长;还有卖烧饼的媳妇,一口气生了三个丫头,刚得了个儿子没满三岁,莫名其妙地一头钻进烧饼炉里,拽出来人已经烧焦了。
⑤祖母坐在藤椅里,在阳光下数着指头,讲述死亡时只看天。她说日子一天一个样了,他们那一代人差不多都没了,出门满眼都是不认识的人。他们都走了,少一个人村子里就空出一块地方,能感觉出来院子里的风都比过去大了,没人挡着,风想怎么吹就怎么吹,来来往往都不忌讳了。
⑥这是祖母的变化。村庄越来越让她不认识了,世界因为死亡在一点点地残缺,她所熟悉的那个村庄在逐渐消失,属于他们的往事和回忆被死去的人分批带走了,剩下的最终是面目全非的别一样的生活。在祖母变化的生活里,不停地走进陌生的面孔,那些身强力富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而这正是我所不解的,他们像血液一样奔突在村庄的肌体里,但是为什么多年来故乡依然故我,连同我们的土地都要为粮食焦虑?
(选自《散文选刊》2013年第5期) 文中②③自然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其作用。
作者认为村庄“一年一年还是老面孔”,而祖母却说村庄“一日一个样”。文章的内容是否相互矛盾?请简要说明理由。
作者在文末发文,“为什么多年来故乡依然故我,连同我们的土地都要为粮食焦虑?”请结合文本,联系实际,谈谈你对此的理解和看法。
下列对原文的分析和概括,不准确的两项是( )
A.第③段“为指缝里的几个硬币斤斤计较”一句展示出村民为人民币深度焦虑的场景,他们因贫穷而变得心胸狭窄,唯利是图。 |
B.第④段通过祖母之口列举一系列的死亡事件,既反映了故乡里村民生存状况的难堪和困厄,也隐含了作者对当今偏僻农村发展现状的忧虑。 |
C.第⑥段“她所熟悉的那个村庄在逐渐消失,属于他们的往事和回忆被死去的人分批带走了”,含蓄地表现出村庄老人老境的孤独和悲伤。 |
D.作者认为,外面的世界一天一个模样,村庄却像脱离了时光的轨道,“一年一年还是老面孔”,根本原因是死亡现象频繁、劳动力减少。 |
E.文章语言朴实自然,笔调冷峻凝重,慨叹深沉,深藏着作者对社会、人生、命运的深切忧虑和关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17题。
通俗史学家蔡东藩
来新夏
蔡东藩(1877~1945)的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了从甲午战争的中国失败到中国人民的八年抗日胜利等等惊天动地的事件。
蔡东潘自绝望于官场,即倾其毕生精力于著述。蔡东藩著述很多,但能享盛名而传之久远的,则是《历朝通俗演义》。蔡东藩身经国运艰危,目击风雨飘摇,不可避免地会像同时代有些知识分子那样,受到“救国图存”时代潮流的冲击。当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富国强兵”等等课题,流传于社会。蔡东藩也必然会结合自己的条件作出自己的选择。他深明亡史亡国的教训,用自己的文史知识和秃笔凹砚写出两千多年中国历史的兴衰治乱,用以警觉民众,振奋精神,以实现其“演义救国”的素志。就在他思考酝酿过程中,辛亥革命爆发,给他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迎来的却是北洋军阀集团的统治和袁世凯的帝制自为,蔡东藩在这种政治恶行的刺激下,决定先从《清史通俗演义》写起。《清史演义》着手于民国四年秋,正是袁世凯帝制甚至嚣尘上的时候,而成书的次年秋,又是袁世凯自毙之时。这不是巧合,而是作者有意识的行为,也是作者对“洪宪帝制”的历史鞭挞。
蔡东藩在历史编纂方面,也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著述虽以“演义”为名,但并不是相沿所谓的“演义体”如《东西汉演义》、《三国演义》等等。他不满意《三国演义》之类的演义书,他在《后汉演义》自序中说:“罗氏所著作之《三国志演义》则脍炙人口、加以二三通人之评定,而价值益增。然与陈寿《三国志》相勘证,则粉饰者十居五六。寿虽晋臣,于蜀魏事不无曲笔,但谓其穿凿失真,则必无此弊。罗氏第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之处不少也。”蔡氏受儒家文化传统影响,以史为鉴,并以此观点指导整套通俗演义写作。“新演义”体的特色是,博览群籍,广搜史料,文笔力求通俗,叙事端在真实,间入稗史遗闻,不过修饰文字,敷衍情节,更不得脱离历史正轨。他还采用夹批、后批和注释等手段,以发挥自己的史观、史识。这一“新演义”体裁,很适于普及历史知识,使国人知兴替之道,供社会教化之助,鼓呼民气,尽史家之职责。所以,对“新演义”体固不得以小道视之。后之以历史为题材而着笔为历史小说者,何不取法乎此?等而下之,其戏说历史,亵渎历史者流,亦当自愧于先贤!
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余年史事,写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其有功史学自不待言!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蔡东藩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丰富,对一些惊天动地的事件目见耳闻,这使《历朝通俗演义》更具真实性。 |
B.作者认为《历朝能俗演义》应列入史学著作之中,作为历史小说的范例,应该效法,而那些戏说历史、亵渎历史的人相比之下应当惭愧。 |
C.蔡东藩的“新演义”体与传统的《东西汉演义》、《三国演义》等“演义体”历史小说不同,他完全采自正史,力求通俗,不修饰文字。 |
D.蔡东藩认为罗贯中的《三国志演义》“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亦不少也,”不适合“供社会教化之助。” |
蔡东藩决定先从《清史通俗演义》写起,并在写书的时间上有意安排,其用意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年史事,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你认为影响他写作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1~14题。
年轻时应该去远方肖复兴
寒假的时候,儿子从美国发来一封E-mail,告诉我他竟然要利用这个假期,开车从他所在的北方出发到南方去,并画出了一共需穿越11个州的路线图。刚刚出发的第三天,他就从得克萨斯州的首府奥斯汀打来电话,兴奋地对我说那里有写过《最后一片叶子》的作家欧·亨利博物馆,而在昨天经过孟菲斯城时,他又说参谒了摇滚歌星猫王的故居。
我羡慕他,也支持他,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漂泊。漂泊,会让他见识到他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让他的人生半径像水一样蔓延得更宽更远。
我想起有一年初春的深夜,我独自一人在西柏林火车站等候换乘的火车,寂静的站台上只有寥落的几个候车的人。其中一个像是中国人,我走过去一问,果然是,他是来接人的。我们闲谈起来,知道了他是从天津大学毕业到这里学电子的留学生。他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我依然记忆犹新:“我刚到柏林的时候,兜里只剩下了10美元。”就是怀揣着仅仅的10美元,他也敢于出来闯荡,我敬佩他的勇气,同时也猜想出他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异国他乡,举目无亲,餐风宿露,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了他的性格。
我也想起我自己,比儿子还要小的年纪,驱车北上,跑到了北大荒。虽然有年轻的体力,但也自然吃了不少的苦,北大荒的“大烟炮儿”一刮,就先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天寒地冻,路远心迷,仿佛已经到了天外,漂泊的心如同断线的风筝,不知会飘落到哪里。但是,它让我见识到了那么多的痛苦与残酷的同时,也让我触摸到了那么多美好的乡情与故人,而这一切不仅写就了我当初青春的线谱,也成了我今天难忘的回忆。
没错,年轻时心不安分,不知天高地厚,想入非非,把远方想像得那样好,才敢于外出漂泊。而漂泊不是旅游,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品尝人生的多一些滋味,也绝不是如同冬天坐在暖烘烘的星巴克里啜饮咖啡的一种味道。但是,也只有年轻时才有可能去漂泊。漂泊可以让你充满想象力,收获只有在年轻时才能够拥有的收获,和以后你年老时的回忆。人的一生,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叫做无愧无悔的话,在我看来,就是你的童年有游戏的欢乐,你的青春有漂泊的经历,你的老年有难忘的回忆。
青春,就应该像是春天里的蒲公英,即使力气单薄、个头又小、还没有能力长出飞天的翅膀,借着风力也要飘向远方:哪怕是飘落在你所不知道的地方,也要去闯一闯未开垦的处女地。这样,你才会知道世界不再只是一扇好看的玻璃房,你才会看见眼前不再只是一堵堵心的墙,你也才能够品味出,日子不再只是白日里没完没了的堵车、夜晚时没完没了的电视剧。
我想起泰戈尔在《新月集》里写过的诗句:“只要他肯把他的船借给我,我就给它安装100只桨,扬起5个或6个或7个布帆来。我绝不把它驾驶到愚蠢的市场上去……我将带我的朋友阿细和我做伴。我们要快快乐乐地航行于仙人世界里的7个大海和13条河道。我将在绝早的晨光里张帆航行。中午,你正在池塘洗澡的时候,我们将在一个陌生的国王的国土上了。”那么,就把自己放逐一次吧,就借来别人的船张帆出发吧,就别到愚蠢的市场去,而先去漂泊远航吧。只有年轻时去远方漂泊,才会拥有这样充满泰戈尔童话般的经历和收益,那不仅是他书写在心灵中的诗句,也是你镌刻在生命里的年轮。文章的第一自然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试作简要分析。
文中“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了他的性格”,这句话有怎样的深刻含义?
作者说“只有年轻时才有可能去漂泊”,你认为他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
请结合全文内容,探究作者认为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漂泊的意义有哪些?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1~14题。
野店臧克家
虽然说是野店,它所依傍的却是大道。
几间茅草小屋,炕占去了每间的大半,留下火镰宽的一点空隙好预备你上下。这儿是大同世界,不问山南的海北的都挤在一堆,各人向着同伴谈论着,说笑着。没有“莫谈国事”的禁条贴在头上,他们可以随便放浪地吐泄,东家的鸡西邻的狗是要谈的,日本鬼子也是一个题目,因为他们中间就有许多是从东三省被迫回来的,一个小被卷是财产的全部。
晚上,任你一落太阳就躺下,敢保你不会一沾席就如愿的变成一块泥。夏天的蚊子、臭虫,冬天的虱子和跳蚤最喜欢和客人开玩笑,哼哼着叫你清醒的享受一个客夜,身上留点伤痕做一个追忆的记号。还有马棚的牲口也怕主人误了行程,半夜里叫一阵,用蹄子打地咚咚的一阵。当睡梦将要占有了你的临明的那一刻,店门唿隆一声。接着小伙计的脚步动静了,一睁眼,微白的曙色使你再也朦胧不得了。套上车子,披一身星光,冒着晨风,朝曦把人引上了征途。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回头望望这一副大红门联,意味够多长呢。
门口一个破席凉棚撑着夏天的太阳,为着什么东西奔跑的行人走在这串着天涯和故乡的热土的道,望着这凉棚像沙漠中的人望见了绿洲。三步并成一步赶上来,卸下身上的负担,扪下沾着汗水的檐溜般的布眼罩,坐在一条长凳上用草帽或是手巾扇风。几碗半冷的残色的茶水浇下去,汗马上从身上涌出来,各人身上背着一身花疏的阴凉。设若有一个像蒲留仙一样的人物,夹在这杂色的队伍里,每个人你借给他一把蕉叶,那么一部聊斋会很快地集起来。
这些人,在这儿留一个脚印,便飞鸿似的去了,没有留恋,没有感伤,在未来的时候,他们也没想到会在这儿挂这一翅膀。水不是白喝,临走总得留下几个钱,百儿八十是他,三百二百也是他,主人不会嫌太少,伙计也不会说一声谢谢。但当你起身以后,“再来!”这一句淡淡的话,每回是不会忽疏的。
野店的常主顾是车伙子。他们到远一点的地方去运货贩卖,去的时候带着本乡的土产。这些车子往往成群成帮,队伍展得老长,道上的一帆尘土是他们的旗号。一走近了店口,把车子一插,用披布擦去了脸上的汗,弓弓着腰很自然的踏入了店门。因为太熟照例有称号,姓王的是王大哥,姓李的是李二哥。小伙计牵牲口倒水忙乱一气,住一会,叫一袋旱烟把粗气压下,饭上来了。半斤一张的大饼,包着大块肥肉的包子,再要几头大蒜,一块还没腌变色的老白菜帮子。吃起来有点可怕。不,不能说吃,应是说吞。看那个劲,饼如果是铁的,肚子一定变成熔炉。饭后为了消暑,走到水瓮边去,捧着大瓢的生水往下灌,声音咚咚的可以听好几步远。“掌柜的算账!”这是一闭眼的午睡醒来后的第一句话。外边算盘珠一阵响,几吊几百几十几,小伙计一口喊出来,接着是查铜子的声音。一巴掌钱接到手里,含着笑走到财神位前,不远不近向大粗竹筒内一掷,哗……啦啦……果真是钱龙汇海了。
这些老主顾来到店里若是逢着佳节,——端阳,中秋,元宵,不用开口,半壶白干,四样小菜碟便送到眼前了。喝了不够,还可以再开一回口。不打钱,这算主人的一点小意思,不要看这是小节,主人的大量与吝啬往往作为客人去留的关键。谁不愿用百年不遇的一壶酒去做招徕的幌子?
秋天,连线的阴雨把一个远道的客人困在野店里,白天黑夜分不开界限。闷闷的用睡眠用烟缕打发日子。风挟着雨丝打进纸窗来,卧着,从眼缝里闪进来一片阴暗,粗人就算是不善于愁,一只孤鸿也难免于凄凉。等着,胸中灼火的等着,等到雨丝一断,他是第一个把脚印印在泥上的人。
时间把什么都变了。有了汽车转眼可以百里,“夕阳古道瘦马”的趣味算完了。野店是诗意的,然而今日的野店成了时代头顶残留的一条辫子了。第四小节点出野店的一副对联: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从全文结构看有什么作用?
▲▲结合语言风格,简析文中画线句子的丰富内涵。
▲▲作者称野店的客人,有时是“你”,有时又是“他”、“他们”,这样的人称变化有什么表达效果?
▲▲请结合野店诗意的表现,探究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6~18题。
“义”的真谛
王乾荣
义,指合乎正义和公益的思想或行为。
比如,我们向灾区捐款,是“义捐”;去做志愿者,叫“义工”。这里所谓“义”,是说我们做这些事,不但是心甘情愿为他人的,更是不求一己之私利的。大灾临头,这样做,是为了救人类之难,是把自己完全置诸脑后的。
这使我想到冯友兰先生在名著《新原人》里讲的一个关于道德和非道德的故事。他说,例如有两个军人,都去冲锋陷阵。一个人如此做,为的是得到上面的奖赏,或同伴的称誉;另一人则以为,这是尽军人的天职,此外别无所求。此二人之行为,表面上一样,但内里有很大不同。
处于道德境界之人,不但求别人的利,而且对于别人,有一种痛痒相关的感情,即以别人的痛痒为痛痒。捐款和做志愿者,就是为这个目的。这时候,举其事者就显得慈悲而有耐心,有毅力,干什么都毫无怨言,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像鲁迅说的,“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饲别人,虽自觉渐渐瘦弱,也以为快乐”——这是发自内心的、绝不张扬的、不求别人夸赞的快乐。有时候,这样的人连那快乐,也来不及享受——他完全忘我了。为什么有的人捐了那么多善款,做了那么多善事,连姓名也不愿留下?因为“善欲人知,非真善也”。他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没必要留。如此不计毁誉,不顾罚赏,才是真正的以道德为圭臬。
但是很遗憾,也有的人,做了些事,客观上帮了别人,应该肯定,但是太过张扬,比如捐款,一定要在镜头前面长时间地亮相,把写着款项数目的牌子,晃了又晃,唯恐别人看不清楚,留不下印象,则难免叫人疑惑他们这样做,是不是为了获得“自己预期的利”,至少叫人家称赞一番,奖赏一番。在别人的生死关头和巨大悲剧面前,借机收获自己的荣誉,至少氛围不谐调吧!所以通过“利他”以“利己”的行为,仍然难脱功利境界。有的在镜头前面许诺的“义举”,作秀完毕,居然可以不认账,不兑现,就更叫人觉得距离道德境界甚远——远到亵渎道德的地步。
对一个人来说,义举原则重在正己,而非责人。我写了上面的话,不是对别人说三道四,只为约束自己。(节选自《2008中国杂文年选》) 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向灾区捐款捐物,去灾区做志愿者,这些行为,并不一定都是真正意义上的“义”。 |
B.作者认为,真正“义”者,做了善事是不需要别人知道,也不在乎别人评判的,他们的行为是发自内心的。 |
C.作者认为,在电视镜头前面长时间亮相的捐款人,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叫别人称赞一番,奖赏一番。 |
D.作者认为,每个人都应当明白“义”的真谛,并以此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而不是责备别人。 |
文章第三段引用了《新原人》里的一个故事,结合上下文,简析这个故事中的“道德”和“非道德”。
处于“道德境界”和“功利境界”的人,在对待“义”的问题上有什么区别?请概括说明。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2~15题。
草木之情
韩少功
草木的心性其实各自不一:牵牛花对光亮最敏感,每天早上速开速谢,只在朝霞过墙的那一刻爆出宝石蓝的礼花,相当于植物的鸡鸣,或者是色彩的早操。桂花最守团队纪律,金黄或银白的花粒,说有,就全树都有,说无,就全树都无,变化只在瞬间,似有共同行动的准确时机和及时联系的局域网络,谁都不得擅自进退。
比较而言,只有月季花最娇生惯养。它们享受了最肥沃的土壤,最敞亮的受阳区位,最频繁殷勤的喷药杀虫,还是爱长不长,倦容满面,玩世不恭,好吃懒做。硬要长的话,突然窜出一根长枝,挂上一两朵孤零零的花。就把你给打发掉。
阳转藤自然是最缺德的了。一棵乔木或一棵灌木的突然枯死,往往就是这种草藤围剿的恶果。它的叶子略近薯叶,看似忠厚,这就是它的虚伪。它对其他植物先攀附,后寄生,继之以绞杀,具有势利小人的全套手段。它放出的游走长藤是一条条不动声色的青色飞蛇,探头探脑,伺机而动,对辽阔田野充满着统治称霸的勃勃野心。幸好它终不成大器,否则它完全可能猛扑过来,把行人当作大号的肥美猎物。
我的柴刀每年都得数次与这种长蛇阵过招,以保护我的电话线不被它劫持和压垮。
当一棵树开花的时候,谁说它就不是在微笑——甚至在阳光颤动的一刻笑如成熟女郎,笑得如此灿烂。当一片红叶飘落在地的时候,谁说那不是一口哀怨的咯血?当瓜叶转为枯黄甚至枯黑的时候,难道你没有听到它们咳嗽或呻吟?有一些黄色的或紫色的小野花突然在院墙里满地开放,如同一些吵吵闹闹的来客,在目中无人地喧宾夺主。它们在随后的一两年里突然不见踪影,不知去了哪里,留下满园的静寂无声。我只能把这事看作是客人的愤然而去和断然绝交——但不知我在什么事上得罪了它们。
再说我们同时栽下的一些橘树吧。手心手背都是肉,我对它们同样地挖坑同样地修剪同样地追肥,但靠路边的三棵长得很快,眼看就要开花挂果。另有一株,身架子还没长满,也跟着早婚早育,眼看就要衔珠抱玉。但其他几株无精打.采,长来长去还是侏儒,还是呆头呆脑,甚至叶子一片片在蜷缩。有一位农妇曾对我说,你要对它们多讲讲话,你尤其不能分亲疏厚薄,要一碗水端平——你对它们没好脸色,它们就活得更没有劲头了。
这位农妇还警告,对瓜果的花蕾切不可指指点点,否则它们就会烂心。
我对这些建议半信半疑:几棵草木也有这等心思和如此耳目?
后来才知道,山里的草木似乎都有超强的侦测能力。据说油菜结籽的时候,主人切不可轻言赞美猪油和茶油,否则油菜就会气得空壳率大增。楠竹冒笋的时候,主人也切不可轻言破篾编席一类竹艺,否则竹笋一害怕,就会呆死过去,即使已经冒出泥土,也会黑心烂根。关键时刻,大家都得管住自己的臭嘴。 (节选自《韩少功散文集》) “牵牛花对光亮最敏感,每天早上速开速谢,只在朝霞过墙的那一刻爆出宝石蓝的礼花,相当于植物的鸡鸣,或者是色彩的早操”,句中“鸡鸣”、“早操”的含义是什么?
本文可以划分为三大部分,其中第二部分起自“比较而言,只有月季花最娇生惯养”,止于何处呢?该部分大意是什么?
(1)文中,作品写了农妇的话,告诫作者要管住自己的嘴。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2)“对瓜果的花蕾切不可指指点点,否则它们就会烂心”,表达了农妇、农民对草木怎样的感情?
作者韩少功曾经长期在农村生活和工作,他对农村是十分熟悉的。通观全文,作者为什么把文章标题写作“草木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