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又见橄榄时
荷兰•林湄
①又到秋风秋雨时,此景此情,不禁令我沉思冥想,触物感旧。
②漫步于秋凉兮兮的都市,满目琳琅,洋货多于土货,人造品多过天然物,难得见到田园式的清新和超然、“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壮景,因此觉得有所失落,有所不足……
③黄昏,无意间,在寂寞的一角,见到令我驻足的、青青的鲜橄榄。
④又见橄榄,又见橄榄!
⑤往时,当我品尝之时,感到心神浪漫,啜那苦涩、清甜之味,如同领略人生的一首哲理诗——苦尽甘来,苦尽甘来。这咀嚼,这遐想,伴我走过生命悠悠长路,使我不论面临险境、艰困还是绝望……仍能披荆斩棘,对美好、光明的前程不懈地追求和憧憬……
⑥而今,这万物丛中的一堆青青橄榄,不仅令我口里生津,也牵动我幽幽的乡愁,使我在繁嚣之世,如同回到那静谧恬美的乡间。
⑦记得祖屋的村前屋后,种植了许多龙眼、枇杷、石榴、柚、黄皮、荔枝树。古屋的石灰院右面,有一棵粗大而茂盛的橄榄树。向上的树枝,疏密有致的叶子,形同天然的大伞。不论是炎炎白天,还是溶溶月夜,树阴下,总有人休憩、下棋、闲聊……或有顽童卷一树叶吹哨,取一长竹竿捣落橄榄,将橄榄往衣襟一擦,丢往嘴里。初时皱眉咧嘴,啧啧叫苦,不一会儿就手拉手围着树干团转,合唱:“月光光,照厅堂,厅堂里,望橄榄……”
⑧据说,这棵橄榄树是属于六伯的。他与老妻膝下犹虚,夫妇以制蜜饯橄榄为生。难怪每到晚霞满天的黄昏,那条熟悉而弯曲的小路,常常传来玲玲珑珑的拨浪声,六伯佝着背、挑着一担术桶蹒跚走来。这时,孩子们一听见拨浪声蜂拥而至,围着木桶上面木盆内的蜜饯:有晶晶青色、墨墨黑色、灿灿金色、淡淡褐色,味道有成的、甜的、酸的、又酸又甜的,还有一种外粘细盐的干榄,含在嘴里能镇咳。孩子们只要掏出一分钱,可买二粒蜜饯,没钱的,可取家里的空瓶空铁罐来换取(换多少是根据瓶罐重量面定)。
⑨我儿时最喜欢那又酸又甜的蜜饯橄榄,几乎是每次见到必买,然常常是边咀嚼边责怪自己贪吃。因我亲眼看见六伯六嫂将一筐筐洗过的青橄榄倒入石臼,然后穿上稻草编制的草鞋在石臼中踩踏,他弯着腰,甩动着双臂,原地不停地踏步,我常常担心他摔倒,但他总那么从容、自在,不时抹去额上的汗水。六伯告诉我,等果肉松脆,才往臼内加盐、糖、香料等等。我和小朋友站在一边,嘘嘘地说:“用脚踩,脏死了,以后别买呀。”这话不知说了多少遍,但还是照买照吃。直到长大后,才知道六伯用的草鞋是专用来踩榄,从不用来走路的。
⑩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黄昏,明明光着头,赤着上身,穿着补丁短裤,站在远处看着我们围在六伯的木桶旁选橄榄。明明用舌头舔着从鼻孔流下的两条清涕,我们笑着用手指在脸上划着羞他。这时,六伯像树枝般的手从木盆上捡了几粒大蜜榄叫我们送给明明吃。不久他又挑起木桶,玲玲珑珑地摇着拨浪鼓而去,后面还跟着一大群孩子,直到小路的尽头……
11三十多年过去了,六伯六嫂早已作古。然而,每到秋风起兮,见到街市的榄,总有一份异样的情感,仿佛玲珑拨浪鼓声在耳旁萦绕,回味一番苦涩、清甜之味,目睹异乡秋景秋物,回顾几十年来品尝过人生道路中的苦、辣、酸、甜之后,似乎大彻大悟,面对青青橄榄,缕缕乡思中,又增添了一股淡淡的哀愁。
第④自然段“又见橄榄,又见橄榄!”这样表述,有何作用?
                                                                                 
                                                                                 
第⑦自然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第⑩自然段划线句很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
                                                                                 
                                                                                 
第11段划线句“异样的情感”,具体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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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给母亲打电话
①母亲从小就生活在老家的山村里,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我们那里的县城。去年,我和妻子商量着要将孤零零一个人生活的母亲接到城里来,可母亲总以不习惯为由拒绝,我知道她是怕给我们添麻烦。过完年,母亲拗不过我好说歹说,同意到城里来为我带娃儿。
②母亲不喜欢城里的生活,她说城里人住的房子像火柴匣子。孩子睡着的时候,她总会拿把扫帚在楼道里打扫,遇到人时还主动和别人打招呼。有一天,母亲问:“对面那家姓啥,怎么不见来往过?”我说我也不认识,母亲流露出一种深深的失望和惊讶。我知道母亲是孤独的,那种孤独来自对一种生疏的幸福无法介入。
③每当客厅里的电话铃声响起时,母亲总是很兴奋,只是那些都是我和妻子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没有人认识我母亲。母亲偶尔接一次电话,也往往是应上一句话,话筒便传到我和妻子的手上。我与人通话时,母亲便呆呆地立在一旁,好奇地看,然后,眼里是一片旷远的失落。
④有一次,我突然想明白了什么,当对方挂上话筒之后,我把声音提得高高地说:“我母亲身体还好呢,谢谢你对我母亲的问候……”这时候,我发现母亲的眸子亮亮的,脸上的皱纹一下子舒展开来。
⑤我向一个女同事讲起我母亲,告诉她一些我母亲的事情。没想到女同事眼眶里居然盈满了晶莹的泪水,说她母亲想来也是这么孤独吧,只是她没有注意。当时,女同事还要了我家的电话号码,说要让她母亲给我母亲打电话。
⑥这天黄昏,我家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我接过一听,便急切地叫我妈:“妈,您的电话!”母亲闻声走过来,用惊喜而疑惑的眼神望着我,讷讷地竟不敢靠前。我把听筒塞进母亲的手里,一字一顿地说:“妈,您听,是您的电话!”母亲把听筒靠近耳畔,捧着听筒的手在微微地颤抖……
⑦我默默地退出房间,走到母亲经常呆呆伫立的阳台上,面对家乡的方向,泪流满面……
(选自《百姓生活》)
母亲来到城里后,遇到人就“主动”“打招呼”,是因为她感到
“那种孤独来自对一种生疏的幸福无法介入”中“生疏”的含义是
第④段中,“我”在对方挂上话筒之后,“把声音提得高高地说”的用意是
第⑥段中母亲接到第一个打给她的电话时,“用惊喜而疑惑的眼神望着我,讷讷地竞不敢靠前”,“捧着听筒的手在微微地颤抖’这些动作和神态描写表现了母亲


①在当今的世界赛场尤其是田径赛场上,最优秀的运动员以黑人为多。有些项目上,黑人几乎是一统天下,有人曾经作过一次统计:在田径赛场上,100米短跑最快的前25名里没有一个白人;在200米短跑最快的前25名里仅有一名是白人;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美国男选手获得的14枚田径金牌中,仅有一枚属于白人,这是为什么呢?
②近年来科学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研究,他们发现黑人跟踺很长,皮下脂肪相对较少,骨骼密度高,髋部窄,大腿骨发达。他们的双腿比上身更长,能够跑得快,而且可以跳得高。专家们具体分析黑人的脚底屈肌后指出,黑人的肌强度高达150—200千克,是白人肌强度的3—4倍。也就是说,他们用同样的脚步蹬力作用于地面,黑人所得到的反作用力比白人高2—3倍,从而使黑人在中、短跑比赛中一直称王称霸。
③黑人与白人的差异主要在于基因。基因学家研究认为:黑人体内DNA的基因变异超过了其他人种的体内基因变异的总和。进一步的研究使他们认为:黑人的部分罕见基因可能会赋予黑人更为出色的田径竞技能力。尽管将基因同体育竞技联系在一起的观点还存在争论,但有些实例不容忽视。比如芬兰运动员兰塔在出生时体内就已经存在着一种可以使其血液的红细胞数比正常人多25%--50%的基因突变。这些红细胞可以将氧气从肺部运到身体各处的组织中去,他的肌肉由此可以获得更多的有氧运动所需的氧气,从而使他滑雪速度快、耐力持久,在越野滑雪赛中一举夺得两块金牌。
④因此,有的科学家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如果基因工程技术被滥用,就有可能通过基因结构的改变而创造出“超级运动员”。比如,你需要更持久的耐力,可以增加一个能帮助血液向剧烈运动的组织输送更多氧的基因;你想拥有更结实的肌肉,可以注射促使肌肉生长的基因……比如你是举重运动员就把胳膊鼓胀起来,你是赛跑运动员就把大腿肌肉充实起来……也许基因技术的完善,真的会改变今后的体育运动状况。但那时,又该算是体坛的一大梦魇了!
(选自《第二课堂》,有删改)
第②段运用了的说明方法。
“黑人的部分罕见基因可能赋予黑人更为出色的田径竞技能力”中的“可能”不能删去,这是因为
第⑦段举芬兰运动员埃罗·门蒂·兰塔一举夺得两枚滑雪金牌的例子,是为了说明基因
第④段中,科学家提醒世人不可滥用基因工程技术,是因为。(请用文中原话回答)

阅读下面现代文,回答问题
《风筝》节选
有一天,我忽然想起,似乎多日不很看见他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园拾枯竹。我恍然大悟似的,便跑向少有人去的一间堆积杂物的小屋去,推开门,果然就在尘封的什物堆中发现了他。他向着大方凳,坐在小凳上;便很惊惶地站了起来,失了色瑟缩着。大方凳旁靠着一个胡蝶风筝的竹骨,还没有糊上纸,凳上是一对做眼睛用的小风轮,正用红纸条装饰着,将要完工了。我在破获秘密的满足中,又很愤怒他的瞒了我的眼睛,这样苦心孤诣地来偷做没出息孩子的玩艺。我即刻伸手折断了胡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论长幼,论力气,他是都敌不过我的,我当然得到完全的胜利,于是傲然走出,留他绝望地站在小屋里。后来他怎样,我不知道,也没有留心。
然而我的惩罚终于轮到了,在我们离别得很久之后,我已经是中年。我不幸偶而看到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的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堕下去了。
但心又不竟堕下去而至于断绝,他只是很重很重地堕着,堕着。
节选自《风筝》
“我即刻伸手抓断了胡蝶的一支翅骨,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中的动词“抓”、“掷”“踏”,表现了当时“我”
文中“精神的虐杀的这一幕”的“这一幕”具体是指
“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这句话,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我”此时的心情非常
你是怎样理解“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句话的?

阅读《雨的四季》(刘湛秋),回答下列各题。
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盼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颜色和神态是难以想象的。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似乎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都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豆粒般的雨点就打来了。可这时雨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戴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光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挡着眼睛的视线,耳朵也有些痒索索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透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亳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当田野上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地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的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在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秩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
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尔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没有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在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菜,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睛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啊!雨,我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力,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本文抒发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请简要概括文中所描绘的四季的雨的特点。
文章开头说“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结合全文,谈谈作者“喜欢雨”的原因是什么?
文章的第三段“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句中“别有一番风情”指的是哪些方面?
本文在语言表达方面很有特点,请你以第四段为例,谈谈阅读后的感受。
文章的倒数第二段“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结合自己的感受,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①古人知耻,勇于“忏悔”者不少。与彩色戏曲艺术影片《包公误》中,有这么一场戏:包公错断了边关元帅狄龙谋杀太子一案后,先锋官、狄龙之妻段红玉也随之被召回府。经过包贵的一再劝阻和包公的细心查访,才发现这是一个错案。公堂之上,当着狄龙夫妇之面包公亲自卸刑,要求包责按法论罪,以儆百官。
②人的一生,不可能白璧无瑕,一尘不染,有时会出点问题,事情的关键在于,要在思想上筑起一道防线,“自我净化”,及时反省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言行,自觉地清除龌龊的脏东西。可是我们有些同志,屁股不干净,自己不愿“擦”,还怕别人替他“擦”。或四处奔波,找人说情,开脱罪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或轻描淡写,隔靴搔癖地作一点自我“批评”;或徘徊犹豫,吞吞吐吐,下不了决心,怕“亮相”后丢人。其实,有错不改,走到哪里都不会受欢迎,那才真正会降低威信。“包公请刑”,并没有因此遭天下人耻笑,反使天下人觉得他执法如山,受到更大的信赖和爱戴,威信更高。,
③斯大林说:“没有自我批评,我们的党就无法前进,就无法割开我们的脓疮,就无法消灭我们的缺点。”毛泽东同志也早就告诫人们: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勇于解剖自己,改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第①段中“忏悔”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第②段划线句用了什么修辞手法?“屁股不干净”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本文是针对什么发表议论的?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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