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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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射是一种独特的小说艺术,它决定于作家对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的整体认识。曹雪芹是一位最注意完整地把握和表现生活的作家,他从不孤立地写一个人、一件事,而总是着眼于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从生活的内在联系中去把握和表现生活。映射就是指作家透过生活的表层,从内在关联中揭示出发人深思的底蕴。他写一个人、一件事,其意义并不只是孤立地表现这个人、这件事本身,而是映射到其他人、其他事上面,在互相关联中从整体上显现出多方面的深刻丰富的含义。 
第三十三回,写宝玉挨打之前,正在紧急之际,宝玉盼望有一个人去报信,以免皮肉之苦。这时恰好来了一个聋老婆子。宝玉急切地对她说:“快进去告诉,老爷要打我呢!快去,快去!要紧,要紧!”可因这老婆子耳聋,把“要紧”听成了“跳井”,便以为是说金钏儿跳井的事,立即回答说:“跳井让他跳去,二爷怕什么?”又说:“有什么不了的事?老早的完了,太太赏了衣服,又赏了银子。”金钏儿的死,在贾府里只算得一件小事,可是曹雪芹写来却颇具匠心。写金钏儿受辱在第三十回,写她悲愤跳井自杀在第三十二回末,此后又在好几处描写相关人物时多次提及这件事。这里,作者特意写这么一个聋老婆子的出现和她说的这番话,就是着眼于生活内在的相互关联,映射出多方面的意义。当然,安排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物上场,首先是出于情节发展上的需要,即为下文写王夫人和贾母的出场,写这场轩然大波的收束作铺垫;其次,是在人物描写上的多层映射。
这个聋老婆子,作为贾府中的一个老仆妇,同是奴隶,其身份地位同金钏儿是一样的,却对金钏儿被逼惨死表现得极其冷漠。这就自然映射到贾政身上,体现贾政的虚伪。贾政在刚听说金钏儿跳井自杀时,曾说:“好端端的,谁去跳井?我家从无这样事情,我家自祖宗以来,皆是宽柔以待下人。”聋老婆子那番话和所表现出的冷漠态度,就暗示读者,在贾府这类事件必然是经常发生,这才使聋老婆子这样的仆人也不以为奇,以至于麻木不仁了。这是第一层。
第二层是映射到薛宝钗和王夫人的身上。薛宝钗听到金钏儿跳井惨死的消息,只冷冰冰地说了一句:“这也奇了。”赶忙到王夫人处“道安慰”去了。接着就写两人一段对话。王夫人有意掩盖她污辱和逼死金钏儿的真相,推脱自己的罪过。而薛宝钗却这样安慰王夫人:“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这些冷冰冰的话,令读者感到透骨的心寒。
第三层,是所有这些又都一齐映射到贾宝玉的身上,使他对金钏儿之死独异的感情和态度,突出地显现了出来。贾宝玉被打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他对金钏儿的惨死悲痛到“五内摧伤”,以致“茫然不知何往”。而在遭到一场几至丧命的毒打之后,还对林黛玉说:“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这些人”当中,就包括了金钏儿。艺术上经过这样几层映射,便突现出贾宝玉的心地、感情,是多么善良,多么纯朴!
映射艺术体现了作家对生活认识和把握的深度和广度,只有对生活有深切的体验而眼光敏锐的作家,才能看到生活的内在联系并在作品中自觉地揭示这种联系。映射能引起读者的联想,触发他们的艺术想像,多角度、多侧面地去体会、品味作品的意蕴。《红楼梦》是运用映射艺术运用得最好的作品,因此,阅读《红楼梦》就需要瞻前顾后,善于联想,在联想中发现和体会作家的艺术匠心。
(选自周先慎《琐碎中有无限烟波》,有删改)
下列对于“映射”的相关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映射”体现了作家对生活认识和把握的深度和广度,它能否成功运用,关键在于作家能否整体认识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B.“映射”是一种独特的小说艺术,它能使生活中本没有关联的人物、事件产生关联,进而从整体上显现多方面的深刻丰富的含义。
C.在运用了“映射”艺术技巧的小说中,作者所写的一个人、一件事往往不是孤立的,如贾宝玉挨打这件事就和金钏儿跳井相关联。
D.“映射”体现了不同的人和事之间的联系,它能引起读者的联想,使读者由此及彼,多角度、多侧面地去体会、品味作品的意蕴。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贾府中,聋老婆子虽然身份地位同金钏儿一样,都是被压迫者,但对金钏儿被逼惨死却极其冷漠,认为贾宝玉对金钏儿之死如此关切是小题大做。
B.曹雪芹安排聋老婆子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物上场,既是因为情节发展方面的需要,又是因为要通过她映射贾政、薛宝钗、王夫人和贾宝玉的性格。
C.从聋老婆子的语言和态度,读者可联想到金钏儿之死这类事在贾府一定经常发生,也可知贾政之言“我家自祖宗以来,皆是宽柔以待下人”之假。
D.对金钏儿之死独异的感情和态度是贾宝玉遭受毒打的原因之一;遭毒打之后,贾宝玉还说情愿为金钏儿这些人而死。由此可见贾宝玉的善良和纯朴。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楼梦》中,聋老婆子把贾宝玉说的“要紧”听成了“跳井”,这是匠心独运之处。作者由“要紧”而“跳井”,起到了映射作用。
B.读者阅读《红楼梦》要瞻前顾后,善于联想,在联想中发现和体会作家的艺术匠心,因为《红楼梦》是运用映射艺术最为杰出的作品。
C.曹雪芹对生活体验深切,眼光敏锐,看到了生活的内在联系并在《红楼梦》中自觉地揭示了这种联系,这使《红楼梦》具有独特魅力。
D.《红楼梦》对日常生活的描写看似琐碎但具有撼人心魄的艺术力量,如写金钏儿“跳井”就映射出同一阶层人物麻木不仁,令人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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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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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萍:雀之灵、舞之魂
1958年11月10日出生的杨丽萍是云南大理白族人。她从小酷爱舞蹈,没有进过任何舞蹈学校,一直以来,人们将这位从深山里走出来的神秘舞蹈家称为“巫女”——一位善于用肢体说话的人。台湾及东南亚的观众更称她为“舞神”。杨丽萍的纯净柔美的舞蹈,是特殊的艺术形象、特殊的灵慧气质、在自然原始的人文风貌里孕育出的艺术瑰宝。初看,令人赞叹她的指尖细腕的微妙语言;续看,你会领悟到其舞蹈神韵中含有一份灵气;而再三欣赏时,便可沉淀出一股隽永的心灵之美——在云南遥远的深山里,生活着她和她的族人们,她们依附在大自然的怀抱里。
因为出生于云南白族的小村庄,杨丽萍浑身散发着一种大自然的味道。她说,村子里的人都喜欢跳舞,婚丧嫁娶、种收庄稼、祭祀神灵等无不跳舞,她自然也从小跟着祖辈、父母一起跳。她喜欢观察大自然,看云朵如何变化、孔雀怎么开屏、蜻蜒怎么点水……天资聪慧的她把这些看到的美放进自己的舞蹈中,很快就成了全村舞跳得最好的姑娘。
13岁那年,杨丽萍被云南西双版纳州歌舞团看中并招收入团。入团后,她开始了游走于云南这片土地上长达7年的访演生活。每次巡村访演,演员们都是自己背行囊,徒步行进。而村庄之间没有路,几乎都是原始森林。演员们经常得跨过冒着热气的大象粪便,躲过乱窜的蛇、吸血的旱蚂蝗前行……每次访演的时间至少长达3个月,演员们跟村民们同吃同住,白天帮村民收庄稼,晚上演出。这个村子待一段时闽,就接着去下一个村子演。这样,她走访了许多村落,见识了许多民族,学习了多种舞蹈。
“送戏上门”的经历对杨丽萍来说是宝贵的,也为她后来的艺术创作打下了深厚的基础。杨丽萍看过各个少数民族的舞蹈后很感动,她认为,作为舞蹈者的自己不应局限在只跳白族的舞蹈,而应是集各民族舞蹈的大成者。杨丽萍留一头长长秀发的原因,不仅仅是为了漂亮,而是看了佤族人的舞蹈后受的启发。佤族人把太阳奉为神灵,也崇拜由太阳照射产生的火。他们无论男女,头发都是披散着,从来不剪,跳舞时用甩动长长头发的方式来表现火,以此表达对太阳神的崇敬。因此杨丽萍身上有了佤族人这一标志性的舞蹈动作元素。她看到傣族前辈毛相、“孔雀公主”刀美兰所跳的孔雀舞太美了,所以,她选择了傣族舞蹈作为主要表现方式。她吸取了两人不同风格的孔雀舞的特点及其他民族的舞蹈元素,同时加入自己的感悟,创造了独树一帜的“杨氏”孔雀舞。
杨丽萍式的舞蹈风格,最大胆和成功之处在于她将舞蹈中原本动态的艺术表现形式,转化为静态的,而且她的舞蹈风格又大多源于自然和真实的生活。在杨丽萍的意识中,大自然是最美、最真实、最深刻的体现,通过感悟,她力争用自己朴实的语言去构架人类最美的梦想。所有看杨丽萍舞蹈的人,都会进入她构架的如诗如画的意境,都会情不自禁被她所表现出来的美所动容。
1999年元月,在西藏气候最为恶劣的季节,杨丽萍去了拉萨进行创作生活体验。在参观大昭寺时候,一缕阳光从屋顶照来,射在壁画上,慢慢地在移动。杨丽萍突然眼睛一亮,旋身融入阳光之中,情不自禁地摇摆起来。她就是这样地酷爱舞蹈艺术。每当杨丽萍站在舞台上,看似每一次都是在重复她自己,但每一次又都是不同的,因为她每一次的舞动,既是自然的再现,同时又是一次艺术的重生。
她在舞台上,有一种深不可测的魔力,一举一动,哪怕是一个休止符,都有如微风从一泓止水上空掠过,寂静的身体里,便有了细浪追逐的声音。她让人动情于自己的感动,自己的发现,她的世界无需用人的语言便能读懂。
杨丽萍的舞很纯很纯,离现实的炊烟很远很远,却离我们心灵所渴求的东西很近很近。她的舞总是和“灵”、“魂”有关,借助人们熟悉的意象来表现人的内心境界、空间、梦想和意识活动等等,她的舞总给人以超然、空灵、淡泊、抒情而又自我意识强烈的印象,她是一位真正的“舞蹈诗人”。
(选自《人物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杨丽萍,一个用舞蹈书写生命的诗人。她在中国民族舞的大幕下,踏出了40年精湛、优雅绝伦的舞步。她的孔雀舞,用一双梦幻般的手传神地演绎了孔雀高傲而孤冷的美,她的《云南映像》把观众带入云南山村的田间地头,把少数民族的原生态文化演绎得淋漓尽致。
(《杨丽萍:用舞蹈养活灵魂的人》)
(1)下列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准确的两项是

A.杨丽萍没有进过任何舞蹈学校,却拥有美丽动人的舞姿,让人叹为观止,人们称这位神秘舞蹈家为“巫女”“舞神”。
B.杨丽萍浑身散发着一种大自然的味道,她从小就接受乡俗和自然的熏陶,并把自然的美放进自己的舞蹈中,便很快成为全村舞蹈跳得最好的女孩。
C.天资聪慧的杨丽萍不只局限于跳白族舞蹈,还广泛吸取各民族的舞蹈元素,因此13岁就被云南西双版纳州歌舞团看中并招收入团。
D.杨丽萍式的舞蹈风格,最大胆和成功之处在于她的舞蹈都是静态的,所有看杨丽萍舞蹈的人,都会进入她构架的如诗如画的意境。

E.本文语言表达优美、生动,结尾运用比喻、对比等手法,生动形象地突出了杨丽萍舞蹈纯净柔美、空灵淡泊的艺术魅力。
(2)文章开篇即点出杨丽萍的舞蹈是“在自然原始的人文风貌里孕育出的艺术瑰宝”,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文章从哪些方面表现了杨丽萍酷爱舞蹈的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为什么说杨丽萍是“一个用舞蹈书写生命的诗人”?请结合文本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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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记
【俄】蒲宁
①谁要是以为这种等次的火车,他想乘就可以乘,别人管不了,那就大谬不然了!在1911年3月锡兰的科伦坡,我就有过这样的遭遇。
②早晨,还刚刚七点多钟,可是已经火伞高张,燠热异常,这是一种凝重的、呆滞不动的暑气。每当要下可怕的暴雨前,总是会出现这样的酷热。
③我穿一身白衣服,戴一顶白色盔形凉帽,坐在一辆晒得滚烫的、小小的人力车上。在人力车的两根细细的车杠间,一个黑黝黝的高大的泰米尔人,身子微微前倾,迈着均匀的大步,飞快地拉着车向前奔去、他的健美的裸体上上下下都闪耀出亮光。
④我这是上火车站去,打算到——好吧,随便举个地名吧,阿努拉达普拉市去。
⑤前面已是车站广场,空荡荡的,白得耀眼,而在广场后面是白得更加耀眼的车站大厦,在热得发白的天空的映衬下,这座建筑物的白颜色几乎叫人觉得骇怕。置身于这片白色的建筑物和太阳的白焰之中,那个泰米尔人漆黑的身躯和漆黑的头发显得格外刺眼。
⑥走进车站大厅,人就感到舒服些了,到处都有柔和的穿堂风。我摘下凉帽,一面揩着大汗淋漓的冰冷的前额,一面急匆匆地朝站台入口处走去。
⑦列车已停好在站台上,车顶是白色的,窗帘也是白色的。我赶紧去售票处,一边走一边掏出几枚硬币,正好够买一张去阿努拉达普拉的三等车票。一个英国人从售票处向外张望,我把硬币在他面前敲着,说:“三等车,去阿努拉达普拉!”“是头等车吗?”英国人问。“不,三等车”我喊道。“是,头等车!”英国人也喊道,递给了我一张头等车票。
⑧我气得火冒三丈,粗着喉咙讲出了一席话,内容大致是:听着,我讨厌这种做法!我想亲眼看到这个国家的全部风土人情,这个国家的全部生活和这个国家里各种各样的人,直到所谓的“贱民”,你们是喜欢把有色人种算作“贱民”的,不消说,他们不可能也没有胆子乘坐头等车。可是每回只要我想坐三等车,就会同售票员争起来!我明明讲得清清楚楚要乘三等车,售票员却总是利用这些字眼发音近似,打断我的话,跟我胡搅蛮缠:“您是想说头等车吧?”我大声喊道:“不是的,三等车。”但是他却不睬我,还是给我一张头等车票。我把票子扔回去,于是售票员恼火了,怎么也想不通,一个白人竟会有这样下贱、这样疯狂的念头,想同有色人种坐在一起。他也开始大喊大叫,吓唬我说,我会从那些土人身上传染到一身虱子的,而主要的是教训我,在这里,绝对没有一个白人乘坐三等车,白人乘坐三等车是不能接受的,是有失体统的,是令人愤慨的!
⑨这回,我斩钉截铁地说:“别啰嗦,请您立刻给我一张我要买的票!”
⑩售票员终于屈服了,我的愤怒使他大为吃惊,有一刹那间,他愣住了,后来,突然横下心来,扔给了我一张三等车票。
11我大获全胜,得意洋洋地在车厢里坐好,等待着旅伴,也就是那些有色的“贱民”。可是见鬼,他们不上来,一个也不来!而站台上,打着光脚丫的乘客奔跑时发出的干巴巴的啪啪声却一刻也没有停过,他们都打我的包房前跑了过去。
12他们干吗都不上来,只是往前跑,跑到哪儿去啊?噢,我恍然大悟:是我的凉帽,白人戴的白凉帽吓着了他们!于是我摘了凉帽,缩在角落里,重又等他们上车,可是重又白等了一场。我感到纳闷:“为什么现在仍然没有一个人上来呢?现在他们看不到我了呀?”
13我霍地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把头探出车窗,想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事情立刻弄清楚了,而且非常简单:在我乘坐的这间包房外边,有几个粉笔写的大字——另有用途!我刚走进这间包房,车站上的人立刻就在外边写上了:另有用途!唉,你呀,又吵又闹,寸步不让,总算买到了张三等车票,那你就自作自受去吧,一个人就像白痴似地枯坐着吧。
14列车飞驰着,在由空中倾注到这片天堂般的土地上的炫目的热浪中飞驰着。车窗外,繁花盛开的密林无尽地、飞一般地向后退去,清晰地回响着车轮的隆隆声。
15“椰——子!”每到一站都有人高声叫卖椰子,伴随着那凄凉的叫卖声的是打着光脚丫的乘客奔过我的包房时发出的干巴巴的啪啪声。
16在此后的一个车站上,我像个小偷一样悄悄地溜进四等车,车厢里挤满了人,有坐的、有站的,肤色全都是黑的或者褐色的,他们只在胯部包着块遮羞布,遮羞布全汗湿了。
【注】①锡兰,即斯里兰卡,印度洋岛国。18世纪末成为英国殖民地,1948年独立。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穿戴一身白,广场也是一片白,泰米尔人却是一身漆黑;天气异常燠热,车站却不让黑人乘坐有白人的三等车厢,对比鲜明,揭示了黑人和白人不平等的待遇。
B.小说突出描写了“我”和售票员多个回合的较量,情节曲折,矛盾冲突激烈,虽然被晾在三等车厢,但是最终“我”大获全胜。
C.小说第⑦段中作者反复说自己买一张三等车票。英国人售票员一开始没听清楚,听成“我”要买头等车票,所以递给了我一张头等车票。
D.“他们只在胯部包着块遮羞布,遮羞布全汗湿了”,突出有色人种穿着随便,物质贫穷,地位低下。

E.小说以“我”一天的所见所闻以及难堪遭遇为线索,表达了我对有色人种受歧视的愤慨及对他们的同情,同时揭露了殖民制度下的等级差别和种族歧视的罪恶。
(2)概述第⑧段的主要内容,简析它在文中的作用。
(3)小说中“我”为什么执意要做与自己身份地位不相符的事情,结合文本简要分析“我”的形象特点。
(4)简要概括“我”在坐三等车的过程中遇到的波折,并探究这些情节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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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性的美
李泽厚
在中国所有艺术门类中,诗歌和书法最为源远流长,历时悠久。书法和诗歌同在唐代达到了无可比拟的高峰,既是这个时期最普及的艺术,又是这个时期最成熟的艺术。正如工艺和赋之于汉,雕塑、骈体之于六朝,绘画、词曲之于宋元,戏曲、小说之于明清一样。它们都分别是一代艺术精神的集中点。唐代书法与诗歌相辅而行,具有同一审美气质。其中与盛唐之音若合符契、共同体现出盛唐风貌的是草书,又特别是狂草。
与唐诗一样,唐代书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初唐的书法,就极漂亮。由于皇室(如太宗)宫廷的大力提倡,其风度体貌如同从齐梁宫体摆脱出来的诗歌一样,以一种欣欣向荣的新姿态展现出来。唐太宗酷爱王羲之。兰亭在唐初如此名高和风行,像冯、虞、褚的众多摹本,似有更多理由把传世兰亭作为初唐美学风貌的造型代表,正如把刘(希夷)张(若虚)作为初唐诗的代表一样。冯(承素)、虞(世南)、褚(遂良)的多种兰亭摹本,确是这一时期书法美的典型。那么轻盈华美、婀娜多姿,或娟婵春媚、云雾轻茏,或高谢风尘、精神洒落……,这不正是《春江花月夜》那种“当时年少春衫薄”式的风流、潇洒和婷婷玉立么?它们与刘、张、四杰的诗歌的气质风神恰好一致,鲜明地共同具有着那个时代的审美理想、趣味标准和艺术要求。
走向盛唐就不同了。孙过庭《书谱》中虽仍遵初唐传统,但他强调“达其情性,形其哀乐”,“随其性欲,便以为姿”,明确把书法作为抒情达性的艺术手段,自觉强调书法作为表情艺术的特性,并将这一点提到与诗歌并行,与自然同美的理论高度,这与诗中的陈子昂一样,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它就像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以巨大的历史责任感,召唤着盛唐诗歌的到来一样,孙过庭这一抒情哲理的提出,也预示盛唐书法中浪漫主义高峰的到来。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草书和狂草,如同李白诗的无所拘束而皆中绳墨一样,它们流走快速,连字连笔,一派飞动,“迅疾骇人”,把悲欢情感极为痛快淋漓地倾注在笔墨之间。并非偶然,“诗仙”李白与“草圣”张旭齐名。一切都是浪漫的,创造的,天才的,一切再现都化为表现,一切模拟都变为抒情,一切自然、世事的物质存在都变而为动荡情感的发展行程……然而,这不正是音乐么?是的,盛唐诗歌和书法的审美实质和艺术核心是一种音乐性的美。
盛唐本来就是一个音乐高潮。当时传入的各种异国曲调和乐器,如龟兹乐、天竺乐、西凉乐、南昌乐等等,融合传统的“雅乐”、“古乐”,出现了许多新创造。从宫廷到市井,从中原到边疆,从太宗的“秦王破阵”到玄宗的“霓裳羽衣”,从急骤强烈的跳动到徐歌慢舞的轻盈,正是那个时代的社会氛围和文化心理的写照。或武或文,或豪壮或优雅,正如当时的边塞诗派和田园诗派一样。这些音乐歌舞不再是礼仪性的典重主调,而是人世间的欢快心音。
正是这种音乐性的表现力量渗透了盛唐各艺术部类,成为它的美的魂灵,故统称之日盛唐之音,宜矣。内容前面已说,就是形式,也由这个灵魂支配和决定。绝句和七古乐府所以在盛唐最称横唱,道理也在这里。它们是能入乐谱,为大家所传唱的。五古从汉魏起,到唐代实已基本做完;五律则自初唐沈(俭期)、宋(之问)搞定形化以来,成为终唐之世的考试体裁、正统格式;七律要到杜甫才真正成熟,宋以后才大流行,所有这些形式都基本是文学的,而不是音乐的。只有“入俗”的绝句和尚未定形的七言(即其中夹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等等)才是当时在整个社会中最为流行而可歌可唱的主要艺术形式,它们也是盛唐之音的主要文学形式。
(选自《美的历程》)
“诗歌和书法同在唐代达到了无可比拟的高峰”,对书法发展的原因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宫廷的大力提倡下,初唐的书法以一种欣欣向荣的新姿态展现出来,其风度体貌如同从齐梁宫体摆脱出来的诗歌一样。
B.冯、虞、褚的多种兰亭摹本,是这一时期书法美的典型,它们为那个时代确立了共同的审美理想、趣味标准和艺术要求。
C.孙过庭在强调“达其情性,形其哀乐”,明确把书法作为抒情达性的艺术手段,为书法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
D.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草书和狂草,如同李白诗的无所拘束而皆中绳墨一样,把悲欢情感极为痛快淋漓地倾注在笔墨之间。

关于“盛唐之音”,以下说法不当的一项是

A.音乐歌舞不再是礼仪性的典重主调,而是人世间的欢快心音,它们是那个时代的社会氛围和文化心理的写照。
B.草书,又特别是狂草,融合了当时传人的各种异国曲调和乐器,出现了许多新创造,具有音乐美,体现了出盛唐风貌。
C.“盛唐之音”表现在书法上,即是流走快速,连字连笔,一派飞动,“迅疾骇人”,把悲欢情感极为痛快淋漓地倾注在笔墨之间。
D.“入俗”的绝句和尚未定形的七言,是当时在整个社会中最为流行而可歌可唱的主要艺术形式,它们也是盛唐之音的主要文学形式。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在唐代,书法和诗歌既是最普及的艺术,又是最成熟的艺术,它们都是唐代艺术精神的集中点,都在唐代达到了高峰。
B.唐太宗酷爱王羲之,他就让冯承素、虞世南、褚遂良等人临摹王羲之的《兰亭集序》,这些兰亭摹本,就成了这一时期书法美的典型。
C.陈子昂强调书法作为表情艺术的特性,从与自然同美的理论高度,以巨大的历史责任感,召唤着盛唐诗歌的到来。
D.五古、五律、七律等体裁是在唐代以后才成熟的,这些形式都基本是文学的,而不是音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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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源于乐趣,藏宝最终散尽
曾有一种说法,21世纪可能还会出现个钱钟书,王世襄是出不了了。
2009年11月28日,著名文物专家、学者、文物鉴赏家、收藏家王世襄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去世,享年95岁。王世襄的离世,意味着中国又一位标志性文化老人的陨落。
王世襄生于1914年。他的曾祖父、祖父、父亲都曾是朝中大官,母亲出身书香门第。他年轻时就在燕京大学读书。王世襄虽然出身名门,拥有很好的教育背景,对书画、陶瓷这些也都较为精通,但是他更关注社会底层的文娱活动,如捉獾、养鸽、驯鹰、养狗等。然而,他的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却并没有被一般人看成是学问。
王世襄是杂家也是通家。他的许多学问最初都起源于乐趣。王世襄生前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如果连玩都玩不好,还有可能把工作干好吗?”他被称为“京城第一玩家”。少年的“王家二少爷”养狗、玩葫芦、养鸣虫,在京城可算是小有名气。他玩过一只白鹰,是鹰中绝品,当时叫价一百块钱,而当时一袋面粉才两块五。王世襄平生头一次借钱,买走了这只白鹰。
王世襄的心思从小就不在学业上,他对自己的评价是:我自幼及壮,从小学到大学,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但启功先生却不认同这种说法,他曾说,王世襄先生的“玩物”是“研物”,许多被人看作是玩的东西,在王世襄眼里都是学问。王世襄曾说:人生价值不在于据有事物,而在于观察赏析,有所发现,使之上升为知识,有助于文化研究。
即使是“雕虫小技”,王世襄都能玩出道道。他曾经出版过《中国金鱼文化》《竹刻艺术》《北京鸽哨》等。他收藏的东西除了像家具这样的大家伙,还包括蛐蛐罐、鸽哨这样的小玩意,他在这些方面的研究同样也都非常精深。2 000年,王世襄将自己一生所写的大部分文章交由三联书店以“锦灰堆”为名出版,书中涉及家具、漆具、竹刻、工艺、则例、书画、雕塑、舞乐、忆往、游艺、饮食、杂稿等十二类。
王世襄于1940年曾应梁思成之邀加入中国营造学社,在国难频仍的年代,他们在荒野中寻找中华文明存在的久远证据,将历史传统缝合。1945年8月,日本投降。经当时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和梁思成推荐,王世襄被派遣回北平清查战乱中损失的文物。当时,许多日本和德国文物贩子与收藏家在中国收买文物,伺机盗运出境。王世襄宴请了四五十位知名的古玩商,请他们提供线索。他得知河南某地出土的青铜器多数被德国人杨宁史买去,于是通过他父亲的友人找到宋子文详陈原委,最终没收了杨宁史的240件青铜器,其中包括价值连城的“宴乐渔猎攻战铜壶”、“商饕餮纹大钺”等。
文革时期,王世襄跑到国家文物局,请求文物局的“内行红卫兵”前来抄家,就此保住了大批文物。
王世襄毕生为追回国宝而努力,收藏了那么多宝贝,却在晚年全部拍卖回流到社会。王世襄选择了“散尽”,这些宝贝也有了更多前世今生。
王世襄自称“书呆子”,在“反右”已经开始的情况下,他还热情地邀约黄苗子、郁风以及漫画家张光宇来自己的四合院“芳嘉园”住。小院越来越热闹,成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京城文化圈里一个不可多得的雅致场所。但由于人越来越多,王世襄便将宝物缩回一间漏雨的小屋,将数十件形态、大小各异明清家具塞满狭小的空间。两个明代的柜子被王世襄拼在一起,他和老伴袁荃猷睡在里面,以至黄苗子专为这张特殊的“大床”写了一幅对联——移门好就橱当榻,仰屋常愁雨湿书,横批——斯是陋室。
有一件物什是王世襄始终珍藏的,那就是他与夫人用了多年的买菜的提筐。2003年,妻子去世,王世襄在怀念亡妻的诗中,深情地回忆与妻“提筐双弯梁,并行各挈一”的情景。他还说,到将来自己辞世之后,请人把这个提筐放在他们俩的墓穴中间,能与妻子“生死永相匹”。(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篇引用一些人的说法“21世纪可能还会出现个钱钟书,王世襄是出不了了”,并不是在否定钱钟书国学大师的地位,而是为了突出王世襄在民俗研究和文物收藏上的贡献。
B.文中写王世襄借钱买白鹰一事,以实例说明他的心思从小就不在学业上,而对“玩物”投入热情,也说明了他的“杂”与“通”。
C.王世襄从一开始就秉持研究文化、实现人生价值的理念,有意识地关注“雕虫小技”,《中国金鱼文化》《竹刻艺术》《北京鸽哨》《锦灰堆》等书都是其成就的代表作。
D.王世襄毕生为追回国宝而努力,收藏了许多宝贝,却在晚年散尽收藏,这表现出他对国家、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也表现出了他豁达的性情。

E.这篇人物传记以议论为主,间有记叙,展现了王世襄性格的不同侧面。
(2)文章写了王世襄的哪些方面?请加以概括。
(3)王世襄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如果连玩都玩不好,还有可能把工作干好吗?而他对自己的评价又是: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这两句话是否矛盾?请作简要分析。
(4)这篇传记的标题是“学问源于乐趣,藏宝最终散尽”,既概括出了王世襄的生平,又道出事理,颇有深意。请你就对“学问与乐趣”“藏与散”这两组关系的理解,任选一组,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莫言自述:我平时是孙子,写作时色胆包天
1957年,我家来了个大学生邻居。他讲,当时他在济南的时候,认识一个山东省比较“腐败”的作家。这个作家“腐败”到一天三顿吃饺子!我们当时一年也吃不上一次饺子。我当时就问他:“叔叔,如果我将来能够写出一本小说来,我是不是能一天三顿吃饺子。”所以,我想我最初对文学对当作家的梦想,就是冲着一天三顿吃饺子开始了。我后来把村里面的书借来看了以后,头脑当中才真正有关于文学的概念。
我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但我的想象力是饿出来的。童年时赶上自然灾害,为了填肚子,野草、树皮,什么都吃,甚至连煤块都敢啃。1961年春天,村里的小学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还说着“味道好极了”。
我小学五年级就被学校赶出来了,就一个人牵着两头牛放牧。那时候我就能从牛的眼睛里边看到自己的倒影。有时候躺在草地上,看到天上的白云,听到鸟叫,听到周围青草生长的声音,和大地发出的气味。这种跟大地接触的机会,这种很长时间孤独地跟动物在一起的状态,都让我想入非非。
直到现在,我依然动用的还是我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我二十岁以后的东西,基本上还没有正儿八经地去写。
想象力,也有外来接受的地方。我们山东高密这个地方,离写出《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的故乡也不远,隔了三百多里路。我听老人讲了很多很多关于鬼神的故事。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人非常多。我们村子里最高记录是一天死了18个人。一出门就看到原野里有鬼火在闪烁,而且经常有各种各样火一样的球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我当医生的姑姑就告诉我,这是狐狸在恋爱。人一旦进入这种环境,就会有一种恐惧,你就觉得你周围充满了一些神秘的生物,你在走路的时候经常听到脚后面有一个声音在跟随着你。
我的小说语言也是比较庞杂的,这里面既有古典的书面型的语言,也有一些读西方翻译过来的小说这样的语言,更多的还是来自乡土。我们山东话的许多方言土语,一旦写到书上,是非常典雅古朴的古语,反而能够被人理解。我们说一把刀锋利,不说锋利,而说“风快”。说一个姑娘漂亮,也不说漂亮,我们讲“奇俊”。说今天天气很热,我们不说很热,而说“怪热”。
这些方言土语,写到小说里,完全可以看得懂,而且有非常强的感染力。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就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丰富本民族的语言。不能仅仅把方言土语用到小说人物的对话中,而要把方言土语用到叙述中。
我从小就是一个非常爱说话的孩子。在我们农村叫做“炮孩子”。后来我写了小说叫《四十一炮》,里面就有一个“炮孩子”,其中也有我个人的经历。也因为我喜欢说话,喜欢说真话,给我们的家里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所以过了几十年以后,当我要写小说准备发表时,使用的笔名叫“莫言”。就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事实证明,我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我觉得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
如果一个作家讲假话,不但对社会无益,也会大大影响文学的品格。因为好的文学作品,肯定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里边,尤其是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
我有一种偏见,我觉得文学艺术,它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与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和人性中恶的部分。所以我的很多小说一旦发表以后,有些读者也不高兴。因为我把有些黑暗暴露得太彻底。当然我不会迎合这样的读者而牺牲自己文学创作的原则。我最近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指《生死疲劳》),写了一个后记,最后一句话就是说“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有人说我为获奖,作品特意贴中国标签。什么是中国标签?我不知道。我在《檀香刑》后记里面说,我想在语言上有我自己的特色,根本不是想写给外国翻译家看。
一个作家不可能把自己的写作追求限定在一个什么奖上,也没听说哪一个作家为了得什么奖调整了自己写作的方向,改变了自己写作的方法。而且,即便你想改变,变得了吗?该怎么写,还怎么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第一段通过回忆大学生邻居的故事交待了作者文学梦想及文学概念的来源,也让我们对那个历史时期群众物质极其匮乏的生活状态有所感知。
B.为莫言的写作源源不断提供素材的是他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二十岁以后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东西去写了。
C.鬼神妖怪的各种传说在莫言的家乡很盛行,尤其是许多老人讲的鬼神故事对莫言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D.以“莫言”为笔名,意在提醒自己少说话,他却一句话也没少说,这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属于作者自己要揭示的人性中恶的部分。

E.这篇文章是莫言被授予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后的自述,平易如话家常,没有故作深沉的情感和晦涩的词汇,一如作者的小说语言一样平实朴素。
(2)文学创作的成功需要作者有非凡的才情和丰富的想象力,莫言的想象力是如何获得的?请结合全文概述。
(3)文末“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如何理解莫言这句话的内涵?请结合原文简析。
(4)老托尔斯泰虽未曾得到诺奖,但他的言说成为诺奖一个隐蔽的信条——“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作为世界的基本细胞,作为主体感知的源头和存在的基础,村庄提供了我们感知世界的基本图式,成为我们想象世界的首要依据。莫言几十年如一日地开垦“高密东北乡”(莫言家乡的象征)的文学王国,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对中国文学的启示是什么?请结合原文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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