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永远的门
邵宝健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的平屋,格局多年未变,尽管人们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是一人独居——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在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随即擦身而过。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幸运地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总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瓜子脸,肤色白皙,五官端庄。衣饰虽时髦又很素雅。她在西街那家花店工作。邻居们很不理解,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背有点驼。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身躯,只有那双眼睛大大的,总烁着年轻的光,烁着他的渴望。
回家的时候,他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
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
他没有串门的习惯,经常久久地呆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了。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那只花瓶永久性的所在。
除此之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旁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擦拭得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洌洌,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经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微雨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你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
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跳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
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突。
人们在整理画师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打开锁着的房门,他的屋子里尽管到处灰蒙蒙的,但那只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擦拭地空心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一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花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
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乌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拉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平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1995年7期,有改动。)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形式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作品的标题“永恒的门”:“门”,既指画在墙上的那扇门,也能够理解为许多人的心灵之门。“永恒”,既表现了作品的悲剧性——两位主人公永远地被隔断开来,也可理解为作品更深刻的含义——人与人之间永远存在着一种可以打开,也可以封闭的隔阂。 |
B.本文是以小院人对郑、潘二人的感情变化为线索贯串全文的:起头,热烈恳切盼愿郑、潘二人能发生感情;接着,对二人的缺乏温情暗示感到遗憾与同情;最后,许多人看见隔墙上的门,为郑潘二人黑暗“私下勾结”而倍感愤激。 |
C.小说结尾以“一扇画在墙上的门”戛然而止。从写法上可见其简约含蓄之妙,从主题上也可以看出作者对于人与人之间虚伪感情的强烈讽刺。 |
D.有文艺评论家说:“在一部诗剧中,要是咱们看见一幕的墙上挂着一支枪,就肯定是会在后面的戏剧的情节入耳到这支枪响”。《永恒的门》中,画师屋内那只老式的花竹书架即是这样一支“枪”。 |
E.小说最后写许多人为画师整理遗物时,发现那插瓶被人擦拭过,瓶中的菊花傲然怒放。我们根据作品内容可以作出这样的推断:这是潘雪娥迟来的表白。作品结局安排这样潜在的圆满,寄寓了作者对于有情人的祝愿。
(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小说开篇的环境描写有何作用。
(3)小说中的两个人物形象有什么共同点?请结合文章具体内容进行归纳。
(4)文章的最后“一扇画在墙上的门”揭示了郑潘二人的感情,你觉得意外吗?为什么?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种结尾设计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穿旗袍的女人
丁立梅
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小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
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伺奉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也不是很能干,忠厚木讷,在一工地上做杂工。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每日里在街头见到她,都会让人眼睛一亮。女人有如瀑的长发,她喜欢梳理得纹丝不乱,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衣料,却显得款款有致。她哪里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
一段时期,小街人茶余饭后,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了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议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笑意姗姗,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前去转转。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她的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件两件小商品带走,心满意足地。
几年后,女人攒足了钱,再贷了一部分款,居然就买了一辆中巴车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驾照,做了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随了车子来回跑,热情地招徕顾客。在来来去去的风尘之中,她照例是盘了发,穿着旗袍,清清丽丽的一个人。她的车也跟别家的车不同,车里被她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坐垫,淡紫色的窗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
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竟很意外地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部赔进去了,还搭上一辆车和十几万元的债务。她的腿部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下子倒下去是爬不起来了。
可是半年后,她却在街头出现了,干着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儿,卖些杂七杂八的日常生活用品。她照例盘发,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但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挂上明亮的笑容。
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了,而是买了一辆出租车在开。
过两年,小镇有人来,问及那个女人。小镇人说,她现在发达了,家里有两辆车子,一辆跑出租,一辆跑长途。
最近又听小镇人说,女人新盖了三层楼房。我问,她还盘发吗?还穿旗袍吗?小镇人就笑了,说,如果不盘发,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儿没见老。
就心安了。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永远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也淹没不了它。结合全文,说说加点词的含义。
(1)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
(2)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永远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文章题目为“穿旗袍的女人”,这“旗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请你说说穿旗袍的女人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分点概括。
文中说“她哪里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你认同她“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的生活态度吗,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建筑成为一个重要的审美对象,首先是因为它凝聚着人类物质生产的巨大劳动,是人类自觉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直接成果。建筑虽然起源于防寒、祛暑、荫蔽、安全等实用的生活要求,但在建筑史上,人类为解决生活实用而付出的劳动却远远不如为非实用的方面付出的多。宫殿、庙宇、祭坛、陵墓、教堂、纪念碑、园林等等,这些全部或基本上服务于精神生活的建筑,其成就远远超过了住宅、作坊、堡寨等服务于物质生活的建筑。建筑形式、建筑风格的演变,往往是一代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最敏感的见证。在西方,人们形象地称建筑是“石头写成的历史”。
人对建筑的美感,客观上来源于建筑的形式,舒畅、别扭、恐怖、惊讶、幽静、轻松、肃穆……这是视觉反应的直觉情绪;质朴、刚健、柔和、雍容、华贵、纤秀、端庄……这就进入了初步的审美判断。所有的这些主观的感受,无不是建筑的序列组合、空间安排、比例尺度、造型式样、色彩质地、装饰花纹等等外在形式的反映。但是这些感受(美感)又不是抽象的,其中往往包含着某些特定的内容,因而使得建筑的美感有可能突破单纯形式美的法则而深化发挥。像秩序井然的北京城,宏阔显赫的故宫,圣洁高傲的天坛,诗情画意的苏州园林,清幽别致的峨嵋山寺,安宁雅静的四合院住宅,端庄高雅的希腊神庙,威慑压抑的哥特式教堂,豪华眩目的凡尔赛宫,冷峻刻板的摩天大楼……所有这些具体感觉形式,无不包含着深刻的历史因素,以及整个时代的民族的审美倾向,无不包涵着悬念、感触、素养、格调等等主观因素。建筑的美感是朦胧的,但又可以是明确的;是抽象的,但又可以是具体的;是无声的空间凝聚,但又可以是有声有色的时间的延伸。
目前对建筑美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甚至给建筑美学下一个定义也是困难的。但是,把建筑作为一项艺术门类,从它的艺术特征,它的艺术风格和它的形式美法则入手加以研究,无疑将有助于探索更为深入广阔的课题。例如,建筑美感的组成因素,特别是它的心理构成因素,建筑创作的形象思维特征,自然美与环境美在美学内容,形式美的形式与发展等等。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建筑是一个重要的审美对象,而对其具体观照会获得更多的美学感受。 |
B.建筑的美感有可能突破单纯的形式美的法则,从而获得更多内容。 |
C.文章叙议结合,有的放矢,充分阐述了当今建筑美学研究的课题缺陷。 |
D.本文结尾提出了作者的主张,要从建筑艺术特征、艺术风格和形式美法则入手以研究建筑美。 |
根据本文,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建筑美感源于形式,但随着时代向前发展,所有美感必将突破单纯的形式美法则而得以升华。 |
B.建筑美学研究应该作为一项艺术门类,它必定有助于课题空间拓展、深入探索和建筑学的发展。 |
C.建筑美学的研究历史悠久,虽然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独立的完整体系,但将来必定成为一门艺术性较强的新兴学科。 |
D.建筑美感终会明确具体,并成为有声有色的时间延伸,从流动到稳定,从单纯到复杂。 |
第二段加点的“某些特定的内容”具体指什么?
们为什么会形象地称建筑是“石头写成的历史”?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雁阵
狗娃冷冷地瞅着驼爷颠儿颠儿地晃来,双眼就变成两柄利剑。
他来了,他还算是条汉子!
晚秋的野地死静死静,身后的湖水像面硕大无比的镜子。狗娃分明感到,袖子里的刀已急不可耐蠢蠢欲动了。
驼爷在狗娃面前驻了足。许是走得急了些,额上竟排满了豆大的汗粒。
“好天!”驼爷歪起头,不无吃力地瞅着蓝空的日头。
狗娃没料到驼爷此刻还有雅兴评论天气的好坏,心就有些发躁。“你果真来了!”狗娃咬牙切齿,恶狠狠地吐出一句。
“哪能不来呢?”驼爷说,驼爷的厚嘴唇一个劲儿地抿动,“一接到你的信,我的心便踏实了。你总算出来了,且在城里找了份工作,这比啥都好!”
这个老狐狸,嘴倒甜!“行啊你,把我整进大牢里一呆就是五年,我狗娃真该好好报答报答你!”
眯起眼,驼爷读狗娃脸上的那道月牙疤。“你也真够狠的,一夜间毁了那么一大片林子。”驼爷把目光撒向湖畔,五年前倒下的松林,至今还在他的心头滴血。“呐,我又栽上了。”驼爷喃喃着。驼爷是个护林员。
“哼!”狗娃重重射出一口浓痰,蓦地从袖管里抽出那把长刀。阳光兴奋地在刀片上一闪,又一闪。
嗬嗬嗬,驼爷笑了,笑得极坦然:“好歹当过兵,打过仗,啥家伙没见识过?”
狗娃一愣,顿觉眼前这个驼背老人很有些不好对付,但还是大声吼道:“你就不怕我一刀捅死你?”驼爷仿佛什么也没听见一样,款款地卷好一支烟,款款地抽。“狗娃不是人?狗娃一点人味也没有?我不信!”说罢,驼爷又哑哑地笑,竟一脸的灿烂。
怎么会是这样?其实,狗娃也没打算把驼爷咋样。狗娃只想让驼爷跪在地上求饶,然后狠狠地踢他一脚,再骂一句:“滚吧,爷不跟你一般见识,你这条老狗!”可事情发展得令狗娃不知所措了。
“咿呀!”驼爷扔掉烟头,又歪起脖子看天。狗娃也扬起了头。
雁阵。一群排成人字形的大雁,徐徐地朝南飞去。太阳赤灿灿,雁阵渐渐地融进那耀眼的光芒里。一首生命的诗,在蓝空中吟唱。
他呆了。他也呆了。
手中的刀陡地落到了地上。狗娃拾起刀,看了看,用力抛进湖里。沿着来路,狗娃大步而去。
“狗娃!”驼爷喊道,“你就忍心不回家看看爹娘?这几年,他们想你快想疯了!”
狗娃没回头。不混出个人样来,绝不见爹娘!狗娃的双眼溢满浊泪。文中表现了“驼爷”哪些优秀的品质?(请结合具体描写,分点说明)
文中“雁阵”的出现对情节发展和表现主题起什么作用?
除了“雁阵”,本文还有哪些自然景物描写?这些描写起了怎样的作用?
对本文内容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狗娃是个不思悔改的人,在监狱中被关五年,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找驼爷报复。 |
B.刀“急不可耐蠢蠢欲动”,“阳光兴奋地在刀片上一闪,又一闪”,这些描写,渲染了狗娃急于报复的心理。 |
C.面对“排成人字形”的雁阵,驼爷和狗娃蓦地都“呆了”,这一描写暗示狗娃内心有所触动,两人间的冲突将得到解决。 |
D.驼爷及时提醒狗娃莫忘爹娘,终于使狗娃幡然醒悟,认识到生命价值,且决心要混出个人样来。 |
E.这篇小说主要反映了护林工作的艰巨,说明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必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老人与狐
孙春平
德四爷听说大山里出了一只白狐狸,起初还有些不信。这些年,莫说白狐狸,山里连跟土疙瘩差不多的土狐狸都寻常难见了,扯玄吧。但后来听人说得多了,一个个信誓旦旦的,比如时间、地点,白狐的身子多长尾巴多大,长得啥样的嘴脸儿,谁谁谁亲眼见了,又谁谁可以作证,就不能不犯些琢磨了。
也不是德四爷见钱眼开,家里实在太需要钱了。德四爷的儿子上山打石头,被滚石砸死了,扔下一个孙子。孙子脑子好使,书念得好,正在县高中读高三呢,来年夏天就考大学。儿媳妇一次次带孙子来跟老人商量,说这孩子还考不?一年光学费就得好几千呢。
下了第一场雪后,德四爷在夜里带家里的黑子上山。狐狸是昼伏夜出的动物,多在夜里捕食野鸡山兔或田鼠,他还知道狐狸爱在什么地方选穴藏身,雪地里狐狸只要出来打食,则必留痕迹。那天夜里,他正在一片荒草掩映的乱石滩中搜寻着,便见黑子耳朵支棱起来,神情变得格外警觉。德四爷估计狐穴就在附近,开始琢磨该在哪里下套设夹了。
突然间,一道白光从石丛中闪出,直向山梁上奔去。黑子汪汪叫着,腾身飞快追奔。但很快,黑子就回来了,一副垂头丧气又很惭愧的样子。德四爷摩挲摩挲狗脑袋,算是安慰它。黑子也老了,又多年没跟他出来狩猎,已远不如狐狸敏捷,怪不得它了。没想,黑子又叫起来,腾身又追,眼见不远高岗处,那白狐竟立着身子往这边张望,直到黑子到了身边,才又一闪而去。黑子再回来,白狐也回来,如是三番。德四爷陡然醒悟,没等黑子再追,便喝了一声:“黑子,回来!”
德四爷带黑子在附近石丛里找,果然找到一处洞穴,推开石块,就见一只长有尺余的小东西跳出来,黑子腾身一蹿,将小东西按在爪下。嗬,奇了,小狐崽子竟也是通体雪白,稀罕啊!德四爷脱下身上的褂子,将小白狐罩住,用褂袖绾了绾,便提在了手里,转身往家走。他心里得意,不由叨念了一句戏词,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啊!刚才,白狐一次次返回,就是想把他和黑子引到别处去,目的是掩护这只小狐崽,这回好,狐崽到了我手,就等于让我牵住了白狐的鼻子,你逃不出我手啦!
德四爷回到家里,从兔笼里揪出家兔,将小狐放进去,又用铁丝将笼门牢牢拴死,然后拍拍黑子的头,就回屋睡觉了。他知道,那白狐一定会远远跟在后面,但今夜它只会在村外转,不会追到家门口来。明夜,母狐就会不顾生死的跟过来了,那时再在院子四周下套子夹子。天亮时开门再看,笼子前竟有三只野鸡两只山兔。这是想讨好德四爷呢,还是乞求德四爷替它喂喂饥饿的小狐?
德四爷却偏让小狐饿着,也不给它水喝。小狐饥渴难耐的叫声是牵制白狐的最大诱饵,只有让狡猾的白狐彻底乱了心智,才有可能最后将其擒获。饿了两天加一夜的小狐的叫声果然渐渐弱下去,当夜幕再一次降临时,已是偶尔挣扎着叫一两声了。这一夜,月色又不错,德四爷眼见着白狐闪进了院子,在院心焦躁的转了一阵后,让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白狐突然正对着房门的方向,伏下了身子,两只前爪平伸着,脑袋就伏在那两爪间。它这是干什么?德四爷怔了一会儿神,提了棒子轻轻拉开房门,那白狐竟仍伏在那里不动。是它没有察觉动静吗?不会,决不会的。德四爷蹑手蹑脚,一步步走向白狐,清晰地看到白狐大瞪着一双黑葡萄样的眼睛,正无所畏惧地迎望着他。德四爷举起了棒子,看到白狐身子微微抖颤了一下,却仍不躲也不动,只是把眼皮轻轻的合上了。德四爷大惊,也顿时明白,白狐引颈受戮,想以此乞求德四爷放掉它的孩子。可怜的白狐它再也没有别的办法,只求一死!德四爷高举的双臂不由得软下来,长长叹息一声,就把棒子丢下了。天地之间,人与兽,都是血肉身躯,同情同理。那一时刻,他想起儿子刚死时,老两口悲恸欲绝的情景,老伴儿叨念足有上万遍:老天爷,让我死了吧,只求换回我的儿子……
德四爷从菜窖下提出兔笼,打开笼门,小狐蹿出来,就往白狐身上扑,那种绝处逢生、母子重聚的情景看了让人心热。白狐护定小狐,一直牢牢望着德四爷,那眼神说不出是感恩戴德还是不相信眼前的事实。德四爷摆摆手说:“走吧,远点儿走,别再让那些人寻摸着你们了。”
白狐低叫了一声,小狐便跳上了母亲的脊背。白狐跳到院门口时,又转了几个圈子,然后立起身,合起两只前爪对德四爷做了个揖,便驮着小狐钻进夜色中去了。
老人唏嘘着回了房里。已隔窗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的老伴儿说,放得好,多少钱值这一片心啊!
德四爷没有分辨老伴儿这话是在赞白狐还是夸自己,这一夜他睡得格外香甜。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德四老爷上山捉狐,是因为他老年丧子,孙子读书需要钱。 |
B.白狐想用“三只山鸡两只野兔”来贿赂德四爷,期望得到德四爷的赦免,放小白狐归山。 |
C.小说明线叙述德四爷老两口丧子之痛,暗线叙述白狐失子、救子的过程。 |
D.德四爷“举”起了棒子,白狐“抖颤”了一下,不“躲”也不“动”,说明白狐的狡猾。 |
E.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儿子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别的,儿子们在这个大家庭里应该相互关爱,一贯高高在上的人类必须先学会关爱别的生灵。德四爷陡然醒悟,没等黑子再追,便喝了一声,“黑子,回来!”在这里,德四爷“陡然醒悟”了什么?(5分)
文章第七段写“是它没有察觉动静吗?不会,绝对不会”,这一问一答有什么作用?(5分)
小说在前面写德四爷的艰难处境,有什么表达效果?(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海豚与人
任何一种动物,体型小,便怕我们;体型大,则对我们构成威胁。只有一个令人不解的例外——海豚。野生海豚不怕人类也不对人类构成威胁。相反,如果有人落水了,在附近游弋的海豚还把他救起来。它们为何喜欢我们?
也许正是因为海豚对人类的这种态度,使我们施予它们从未给过任何其它动物的东西——部分地把自己的道德规范惠及于它们:禁止猎杀海豚。令人注意的是,当通过此类国际公约时,不需要特别地去说服谁。这对所有的人来说很自然。如果有人对您说捕杀了一条鲨鱼,您的反应会很平静。可如果您听说有海豚被捕杀了呢?那可就不一样了!用鲨鱼的翅烧的汤自然是珍馐美味,可哪个正常人会同意吃海豚?
人类喜欢海豚。这表现在许多小事上,比方说,世界上所有与海豚常在一起的人不叫驯兽员,而被称为训练员。第一,这是出于尊重并把海豚同其它动物区别开来。第二嘛,驯兽是一种糖果加鞭子的驯化方法,以肯定和否定的方式对动物进行强化的方式才叫训练。
对海豚来说,最大的惩罚是训练员突然转身离去,因为海豚喜欢嬉戏和学习。当海豚突然领会到训练员让它做什么,它会欣喜异常,跳跃、欢笑。然后,当训练员离开或在某个角落里观察它时,海豚无需任何命令,全凭自己的意愿,一次次练习刚刚学会的动作,以便第二天施展出来使人们愉悦。
海豚是惟一一种乐于与人在一处而不争自由身的动物。任何一种动物,哪怕是最驯服的,也会伺机逃脱樊笼,然后死掉,因为它们荒疏了(或者根本不会)自己获取食物的技能。而训练有素的海豚,哪怕是习惯了多年海洋馆里坐享切好的鱼肉块,也不会在大海中饿死——它总是能轻而易举地捕到鱼:海中鱼很多,而能像海豚那样游的可没有。即便是偶尔获得自由,海豚最终还是会回到人那里。在黑海就发生过这样的事。在卡扎奇耶的军用海豚馆里,暴风雨毁坏了几处铁围栏,撕破了钢丝拉成的防鲨网。于是夜里海豚游到了大海里,而早上它们便全部回来了。
海豚为什么会救那些溺水者?它们是从哪儿知道这个徒劳地蹬脱挣扎的家伙是呼吸空气的,因此需要紧急把他送到他生长的陆地上去?那是因为它们看我们是透明的!救助的概念根植于它们的天性中,而且由于海豚不但具有视觉的,还有超声波方式的接收系统,所以它们可以像超声波仪透视产妇那样来“透视”我们:这种生物同它们一样有肺器官,也就是说呼吸空气!比起鱼来,海豚同与自己内部构造相似的生物更“投脾气”。
除了人类以外,与海豚“投脾气”的还有海豹。海豚也喜欢海豹,当然,程度不及喜欢人类。海豚属于顽皮的一族,它们喜欢捉弄不太聪明的海豹,像玩球一样逗弄海豹,而后者大为光火.
1、“世界上所有与海豚常在一起的人不叫驯兽员,而被称为训练员”,不属于其理由的一项是()
A.这是出于尊重并把海豚同其它动物区分开来。
B.这是由于人类喜欢海豚。
C.这是因为海豚需要用奖赏和惩罚的方式进行训练。
D.这是因为人类从感情上没有把海豚列为被惩罚的动物。
2、下列不属于海豚救那些溺水者的原因的一项是()
A.救助概念根植于它们的天性之中。
B.因为它们具有透视产妇的超生波透视仪。
C.海豚喜欢与它们的内部结构相似的生物。
D.因为人类同它们一样有肺器官,需要呼吸空气。
3、对文中内容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海豚自觉的训练源于它喜欢嬉戏和学习。
B.卡扎奇耶的军用海豚馆游回来的海豚,回来的原因是它们荒疏了自己获取食物的技巧。
C.海豚喜欢的人类的程度超过喜欢海豹。
D.人类并非只有在听说海豚被捕杀的时候,才表现出极大的不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