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曾颖的《鞋匠和他的儿子》,完成小题。(共20分)
①鞋匠是我们小区必不可少的人,他修的鞋既美观又舒适。
②鞋匠不仅修鞋修得好,而且心地很善良,很多孤残老人找他修鞋他都分文不取。他不是不需要那几元钱,而是不忍心收下。他的鞋摊因此成为物业管理公司特许在小区围墙内经营的唯一小摊。那些收破烂、卖盒饭、擦皮鞋的外地人对他的羡慕一点也不亚于我们对彩票大奖得主的羡慕,都说他运气好。
③然而,他的运气并不像人们所想像的那么好,他的妻子,那位和他自由恋爱一起私奔的乡下女子,在为他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很不情愿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的离去,也带走了那个爱一面哼歌一面补鞋的鞋匠,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埋头干活的“机器”。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一整天也不抬头,因为他知道,无论哪个方向,都不会再出现那个挎饭篮的女人了。
④唯一能让他看到妻子身影的,只有他们的儿子了。这小家伙似乎有穷人的孩子懂事早的天分,每天都安静地睡在补鞋挑子里,只有在饿急的时候才像小猫一样轻哭两声。每当这个时候,鞋匠就会从怀里取出奶瓶,把带着体温的米糊放进那小鸟一样的口中。小区的婆婆们看到这副景象,纷纷回家,把孙子们不吃的奶粉和不用的衣物找出来给他。家中有婴儿的人,甚至还给他送来自家孩子消化不完的母乳。
⑤小家伙吃着百家奶一天天长大了。鞋匠并没有因此有所松懈,对儿子的关心反而更进一步。冬天水冷,他用嘴含温了才给儿子喝。每顿的冷饭,他都是先嚼暖了才喂给儿子。儿子是鞋匠唯一的欢乐。只有儿子咯咯笑的时候,人们才能看到鞋匠笑。他20多岁的脸居然比40岁的还沧桑。
⑥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儿子就5岁了。5岁的儿子很懂事,也很听话,能帮父亲递钉子、锤子,擦鞋上的灰尘,干起活来居然很老练,惹得过路的人们都跟鞋匠开玩笑说:“哟,你真有福气,都有接班人了。”
⑦鞋匠听了这话,像被人点了穴一样,半天不动一下。之后,他就开始留心学校的事,每当有人来补鞋时,他都要向人家打听小孩上学的事。城里的人说:“我们有城市户口,娃儿读书都贵得吓人,你嘛……”
⑧5岁的娃娃即将面临的读书问题,使鞋匠像嗅到冬天气息的松鼠那样充满了紧迫感。但是,他为孩子找读书的机会显然比松鼠找松果难得多,鞋匠因此显得更加绝望,整天神不守舍。有一天,他还发生了差错,将刘大爷的鞋送给了张大妈,又将陈先生拿来上线的鞋钉上了铁掌。
⑨几天后,小区里传出一个消息,说鞋匠要将儿子送出去,什么要求也没有,只要对方是有文化的人家。大伙起初不相信,去问鞋匠,鞋匠点头说“是”,他无论如何也不想让儿子像自己这么活。
⑩有几对无儿女的中年夫妇来找他,他问过对方的职业之后,摇摇头,就不再说什么了。后来,有一个工程师来找他,他想了半天,把孩子使劲抱在怀中一会儿之后,就同意了。工程师给他5000元钱,他没要。
⑪鞋匠又开始埋头补鞋。儿子常穿件新衣服来摊边,照样递锤子、擦鞋子。每当这时,他总会挥手让他走。儿子不走,他就抬手吓他,但吓也吓不走。终于有一天,他发火了,抱起孩子,狠狠地打了一顿,这是这个苦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挨的第一顿打。
⑫从此,孩子再没敢在鞋匠面前出现,远远地躲在远处看他。工程师夫妇于心不忍,就对鞋匠说:“这事……还是算了吧。”鞋匠一听,就急了,又是摇头又是摆手,说“一定会有办法的”。
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选自《意林<金故事>》)结合文章内容,简要概括鞋匠儿子的形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说文中划线句子在全文结构和内容上的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的鞋匠对儿子的态度和心理前后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试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回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鞋匠说:“一定会有办法的。”请你发挥想像,替鞋匠想一个办法,用简洁的语言给本文续写一个结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针对本文和下面链接文字中两位父亲的举动,说说你欣赏或不欣赏哪位父亲的做法,并通过比较陈述理由。
【链接】问了几次,那男的才哭着说:“本来是不应该这么随便说话的。……把那么个无知的孩子给人家,连我自己都觉得这当爹的太冷酷无情。您给的钱我们如数奉还,请把女儿还给我们吧。与其舍掉一个孩子,还不如爹妈儿女一家六口饿死在一起好。” (川端康成《父母的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玉兰花的记忆
①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每当我家院子里的玉兰花散放出清远的香味时,总有认识或不认识的邻人,专程前来要花。
②玉兰花树约有两层半的楼房高。自我有记忆起,便有花香。父亲总是起个大早,趁花含苞时便给摘下。他把较细的竹竿末端削成剪刀口状,以辅助摘花。有时他亲自爬上树去摘,身手矫健。然后再把摘下的花,分别装在小袋子里,置于冰箱保鲜,一有邻人闻香驻足,便可以方便相赠。
③当然,父亲一定会留下枝头上那些用手可以够得到的花,让前来感染香气的邻居,也可以得到在绿阴中寻一抹清幽的乐趣。
④念小学时,家人总要在我的书包里放些玉兰花,用手帕包好,以免损及象牙白的花瓣。然后再三叮咛,送给老师和同学。有时自己懒惰贪玩,便忘了。经常是老师提醒:“我又闻到花香哦。”我才猛然记起。
⑤常常在送给老师后,玉兰花就所剩无几了,所以当同学向我要时,就显窘促,只好从亲近的同学开始送;一些偶有口角的,就给省下来了。这时想来,真自觉小家子气。
⑥那时一直不明白,何以小小的花朵,竟有如此大的魅力?因为我总是喜欢花的姿态,远远胜过它的香气。直到渐渐长大,才稍稍明了这是一种喜悦心情。二十几年前,物资并不丰富,用香水的人当然不多。能在夏日清早感染一身香气,并持续整天,的确令人喜悦。在要花的过程中,即使不认识的人也能透过花间说家常,增进友谊。真是情趣无限!
⑦而父亲赶早摘花,想到会有许多人喜欢他种的花,并盘算着不知今天的花够不够时,这份可以与人分享的心情,更是令人欣慰啊。尤其某个有晨曦的夏天清早,当我看见父亲摘下一朵沾露的玉兰花,小心翼翼地插在母亲的耳际,顺手理理母亲的头发时,我被这般美丽的父母深深感动。
⑧我恍然大悟。原来,母亲身上的花影飘香,皆是父亲每天亲手插上去的。对父亲而言,这也许是极自然不过的一个举止,但跃入我眼里,却是温柔万分。我很难明确地描述出这份感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⑨对玉兰花我有很特别的记忆。我曾在它的枝干上,每年刻画一痕,以志成长;也曾和姐姐爬坐上树枝,吃着西瓜,享受风的摇摆。但这都只不过是父亲无形中带给我的一些生活上的启示。、文章第②③段具体描写了父亲摘花的过程,表现了父亲怎样的性格特点?
、文章第④段中的“再三叮咛”除了表现家人怕我忘记外,还表现了什么?
、文章第⑥段说小小的玉兰花朵“竟有如此大的魅力”,请结合这段文字说说“魅力”表现在哪两个方面。
、请结合第⑦段中父亲给母亲插花这一细节,分析“我”深深感动的原因。
、文章最后一段中加点的“这”指代什么?请结合这段文字概括说说父亲带给“我”的“启示”有哪些。
(一)傅雷家书
1954年10月2日
聪,亲爱的孩子。收到9月22日晚发的第六信,很高兴。我们并没为你前信感到什么烦恼或是不安。我在第八信中还对你预告,这种精神消沉的情形,以后还是会有的。我是过来人,决不至于大惊小怪。你也不必为此担心,更不必硬压在肚里不告诉我们。心中的苦闷不在家信中发泄,又哪里去发泄呢?孩子不向父母诉苦向谁诉呢?我们不来安慰你,又该谁来安慰你呢?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的解脱。只要高潮不过分使你紧张,低潮不过分使你颓废,就好了。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我们只求心理相当平衡,不至于受伤而已。你也不是栽了筋斗爬不起来的人。我预料国外这几年,对你整个的人也有很大的帮助。这次来信所说的痛苦,我都理会得;我很同情,我愿意尽量安慰你、鼓励你。克利斯朵夫不是经过多少回这种情形吗?他不是一切艺术家的缩影与结晶吗?慢慢的你会养成另外一种心情对付过去的事:就是能够想到而不再惊心动魄,能够从客观的立场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一个人惟有敢于正视现实,正视错误,用理智分析,彻底感悟,才不至于被回忆侵蚀。我相信你逐渐会学会这一套,越来越坚强的。我以前在信中和你提过感情的ruin[创伤,覆灭],就是要你把这些事当做心灵的灰烬看,有的时候,当然不免感触万端,但不要刻骨铭心地伤害自己,而要像对着古战场一般的存着凭吊的心怀。倘若你认为这些话是对的,对你有些启发作用,那么将来在遇到因回忆而痛苦的时候(那一定免不了会再来的),拿出这封信来重读几遍。.傅雷是在儿子精神消沉时,给儿子写这封信的,他写这封信的目的是什么?
.“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这句话运用了什么修辞?说明了什么道理?
.文中说“克利斯朵夫不是经过多少回这种情形吗?”,联系上下文说说“这种情形”指的是哪种情形?
.父母对子女倾注了全部的情感,那么作为子女,应该怎样表达你对父母的爱?
(三)阅读选文,完成21~27题。
光明行
杨轻抒
母亲不知出去干什么了,我一个人独自扶墙出了家门,门外下在下着雨,雨打在芭蕉上面,嘀嘀嗒嗒地响。我已经没有心思听雨打芭蕉的美妙音乐了,因为我再也看不见那丛我亲手种植的芭蕉了。
以前我从没有想过什么叫做黑暗,没有,我抱怨过城市是那样的拥挤,天空有好多的灰尘,抱怨过房间是那样的窄小,人群中有那么多丑陋的面孔,然而当我终于看不见这一切的时候,我才突然发觉这一切是多么的珍贵!
我从没想过我也许会在黑暗中度过我的大半生,从没!而今,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一切,我独自走进了雨中。我不想提到那个叫死字的汉字,但我绝不认为这样活着有任何意义。如果这时有一辆车向我撞来,如果身边的建筑物突然倒下,如果我一脚踏进了深渊,我会坦然接受的,我会!
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我只听到了汽车紧急的刹车声和司机的惊呼声,听到前面迅速移动重物的声音,听到人群急急走过的声音——我竟然畅通无阻地在城市的雨中行走,雨中的城市第一次变得这样宽广。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狗叫,一种友善的,我能想象出的一种乖乖巧巧的狗的叫声。头顶的雨突然停了。
“走开!”我咆哮,“我不需要同情,我不需要可怜!”
我使劲挥动手臂,要甩开身边的一切,但我无论怎样努力,始终甩不掉那把罩在我头顶上的雨伞。我终于失声痛哭起来。
“能陪我走一程吗?”一个声音说。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软软的,柔柔的。我不做声。
女孩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手。“阿明——”女孩叫一声,我听见小狗汪汪地叫着跑过来,围着我转圈,然后伸出舌头舔我的脚。我们在雨中走,雨声在伞外淅淅沥沥地响。女孩的手热乎乎的,天地间很静,只有雨,沙沙的雨落在身前身后。不知走了多久,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女孩问:“你的眼睛是谁治的?”我说出了医生的名字。“原来你就是我叔叔的那个病人!”女孩有些惊喜地说,“你的眼睛能治好,他还说,治好你的眼睛将是他一生中最得意的手术之一。”
“真的?”我还是有些怀疑,因为母亲说过,我的眼睛治愈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说,失败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
“真的,不骗你!”女孩说,语气是那么肯定。
“你喜欢音乐吗?我拉二胡给你听吧。”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听见女孩试了一下弓,顿一下,一种激越的欢快的的音符突然跳跃而出,是刘天华的著名二胡曲《光明行》!
女孩拉得真好!我曾经多次听过二胡曲《光明行》,但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感到过有一大片的光明水一样猛然落满我的头上、肩上,沐浴着我的全部身心。
“看到阳光了吗?”女孩轻声说,“你一定会看到光明的!到那里你采枙子花送给我吧,我最喜欢枙子花了。小时候院子里有好多的栀子花,洁白的,像阳光一样的灿烂光明。”
手术非常的成功,百分之二十五的奇迹实现了!医生感慨地说:“这个坚强自信的病人不多见啊!”我没有时间去理会医生的感慨,拆线那天,我跑到城外的农家院里,折了一大捧栀子花,我要去找那个喜欢栀子花的女孩!
然而,当我认定我已经走到了我曾经和女孩呆过的地方时,我才发现在我面前的,哪有什么房子,有的只的一片满是砖头瓦块长了青草的废墟。我想是不是我走错了地方?于是我重新回到起点,闭了眼,凭着感觉,走到了,睁眼,仍是那片废墟!
我见人就问:“这曾有人会拉二胡带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吗?”
有人想了半天说:“你是问那个卖艺的瞎女孩吗?她早走了,不知上哪儿了。是牵条小狗背把二胡——她曾经在这里搭了一个临时的棚。”
我说:“她叔叔是眼科医生呢!”
那人说:“哪有这事!她只是一个卖艺的女孩,胸前常戴朵栀子花。”
是这样!我发疯似的跑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见人就问,看见一个胸前戴栀子花会拉二胡的女孩了吗?所有的人都冲我摇头。
我跑遍了城市的大街小巷,那么多的人呢,那么多的人中没有那个长头发的牵着一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有的只是大块大块的阳光在那个清晨猛然倾泄下来,厚厚的阳光把一座城市,把所有的人都淹没了。
我把手中的栀子花抛起来,城市的天空中顿时飘满了洁白的栀子花,那一瓣瓣洁白的花像一个个梦,像一瓣瓣梦一样的阳光,像一瓣瓣阳光一样的音符随时风飘荡……
阳光,真香!所有的人抬起头,他们在寻找那些很香很香的光明呢!
我泪流满面。
(选自《中国当代微型小说名篇赏析》,有改动).在“我”与女孩的偶遇中,她为“我”做了哪些事?
.体会下面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始终甩不掉那把罩在我头顶上的雨伞。.选文第9段画线句有什么作用?
天地间很静,只有雨,沙沙的雨落在身前身后。、请赏析下面的句子。
小时候院子里有好多的栀子花,洁白的,像阳光一样的灿烂光明!.阅读选文,请简要概括女孩的性格特点。
.选文第26段(结尾段)表达了“我”怎样的情感?
.选文的标题有什么含义?
(二)阅读课文节选部分,回答15~20题。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我自从会认字后不到几年,就开始读书。倒不是四岁时读母亲教给我的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国文教科书第一册的“天、地、日、月、山、水、土、木”以后的那几册,而是七岁时开始自己读的“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三国演义》。
那时我的舅父杨子敬先生每天晚饭后必给我们几个表兄妹讲一段《三国演义》,我听得津津有味,什么“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真是好听极了。但是他讲了半个钟头,就停下去干他的公事了。我只好带着对于故事下文的无限悬念,在母亲的催促下,含泪上床。
此后,我决定咬了牙拿起一本《三国演义》来,自己一知半解地读了下去,居然越看越懂,虽然字音都读得不对,比如把“凯”念作“岂”,把“诸”念作“者”之类,因为我只学过那个字的一半。
谈到《三国演义》,我第一次读到关羽死了,哭了一场,把书丢下了。第二次再读时,到诸葛亮死了,又哭了一场,又把书丢下了。最后忘了是什么时候才把全书读到“分久必合”的结局。
这时我同时还看了母亲针线笸箩里常放着的那几本《聊斋志异》。聊斋故事是短篇的,可以随时拿起放下,又是文言的,这对于我的作文课很有帮助。因为我的作文老师曾在我的作文本上批着“柳州风骨,长吉清才”的句子。其实我那时还没有读过柳宗元和李贺的文章,只因那时的作文,都是用文言写的。
因为看《三国演义》引起了我对章回小说的兴趣,对于那部述说“官逼民反”的《水浒传》尤其欣赏。那部书里着力描写的人物,如林冲——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回,看了使我气愤填胸!——武松、鲁智深等人,都有其自己极其生动的风格,虽然因为作者要凑成二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勉勉强强地写满了一百零八人的数目,我觉得也比没有人物个性的《荡寇志》强多了。
《精忠说岳》并没有给我留下太深的印象,虽然岳飞是我从小就崇拜的最伟大的爱国英雄。在此顺便说一句,我酷爱古典诗词,但能够从头背到底的,只有岳武穆的《满江红》“怒发冲冠”那一首,还有就是李易安的《声声慢》,她的那几个叠字——“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写得十分动人,尤其是以“寻寻觅觅”起头,描写尽了“如有所失”的无聊情绪。
到我十一岁时,回到故乡的福州,在我祖父的书桌上看到了林琴南老先生送给他的《茶花女遗事》,使我对林译外国小说产生了广泛的兴趣,那时只要我手里有几角钱,就请人去买林译小说来看,这又使我知道了许多外国的人情世故。
《红楼梦》是在我十二三岁时看的,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贾宝玉的女声女气,林黛玉的哭哭啼啼,都使我厌烦,还是到了中年以后再拿起这部书看时,才尝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个朝代和家庭的兴亡盛衰的滋味。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这一辈子读到的中外的文艺作品,不能算太少。我永远感到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从读书中我还得到了做人处世的“独立思考”的大道理,这都是从“修身”课本中所得不到的。
…………
因此,某年的六一国际儿童节,有个儿童刊物要我给儿童写几句指导读书的话,我只写了九个字,就是:.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本文选用时有删节).“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这句话在全文中起到怎样的作用?
.选文采用了哪种记叙的顺序?首尾有什么特点?
.解释加点词语在句子中的表达作用。
(1) 勉勉强强地写满了一百零八人的数目.
(2)我决定咬了牙……. 本文主要内容是什么?(中心思想)。
.根据文意进行归纳整理:作者喜欢读哪些作品?不喜欢读哪些作品?喜欢和不喜欢的理由分别是什么?(举一例说明)
.从作者对读书的回忆中,你得到什么启发?你对语文学习有什么新的认识?
(四)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5-19题。
安恩和奶牛
约翰尼斯·延森
在瓦尔普峡集市的牲口交易场上,站着一位老妇人和她的奶牛。她牵着那头孤独的奶牛悄悄地站在一边,她身上穿着样式老掉牙的旧衣服,可是很干净。周围一片嘈杂喧闹:马市上马儿嘶鸣,海滩上渔船卸货的在吆喝,马戏班鼓声咚咚,小丑们招摇地高声喊叫。然而她却站在那里晒着太阳,打着她的毛袜。哦,真是旁若无人,安闲得很。
那头奶牛依偎在她的身边,头蹭着她的肘部,神情厌烦,腿脚僵硬地站在那里,翕动着嘴唇不断地反刍。这头奶牛已经上了年纪了;可这是一头很好的牲口,毛色鲜亮,连半根杂毛也没有,可以看得出来,它是出身真正高贵的纯粹良种。当然,要是存心找茬的话,那就是它的臀部和脊梁上长着一溜肉瘤,不过能挑得出来的瑕疵也就这么点儿了。它那黑白相间的美丽的牛角上点缀着几条环状的花纹。这是一头健壮结实的奶牛,曾经有过所有奶牛都有过的生活经历,它产下了小犊,然而连看它们一眼舔它们一下都没有来得及便被人带走了,这以后便吃着粗粝的草料,心甘情愿地把牛奶奉献出来。
它是一头好母牛,而且显而易见已经成熟到可供屠宰的地步,不久就有人来端详它,用手指摸摸它那刷洗得干干净净的皮毛。
“这头母牛卖多少钱,老婆婆?”那人问道。他把挑剔的眼光从奶牛身上转到安恩身上,锱铢必较地望着她。安恩自顾自继续打着毛线。
“它不是卖的。”她回答说,然后,像是为了表示谦恭,她一只手把毛衣针撂下,使劲地把鼻孔擦个不停。那个男人惶惑起来,踌躇不决地站了半晌;后来终于不得不走了,但他临走时眼光却仍然依恋不舍地盯着这头奶牛。
过了不大一会儿工夫,一个精明利落、脸刮得光溜溜的屠夫用他的藤杖敲了敲牛角,又用肥硕的手匆匆摸了摸母牛身上光滑的皮毛。
“喂,这头母牛多少钱?”
老太婆爱怜地瞅了瞅自己的奶牛,不屑地斜视了一下那根藤杖,然后转过脸去往远处张望,仿佛发现了什么使她感到兴趣的东西。
“它不卖的!”
听了这话,这个身穿血迹斑驳的罩衫的屠夫扬长而去了,紧跟着又来了一个人,死乞白赖地纠缠着要做成这笔买卖,可是老太婆安恩摇摇头说:“这头奶牛是不卖的。”
她就用这副神情接连打发走了许多主顾,这便理所当然地引起大家对她的注意,对她说长道短起来。有个人已经来过一次想买这头牛,遭到了拒绝,现在又折回来,出了一个大价钱,那诱惑力简直令人难以抗拒。安恩老太太还是用非常坚定的口气回答说:“不!”但是她似乎有些窘迫不安。
“那么,它是已经卖了不成?”那人问道。
“没有,这头牲口是不卖的。”
“是吗?那么干吗老站在这里?难道光是让这头奶牛出出风头吗?”这个男人刨根问底地追问着,“是你自己的奶牛吗?”
“是呀,当然是的喽!”在这头奶牛还是条小牛犊的时候,就是她的了,那是一点都不假的。安恩想,要是同他多说上几句话能够消消他的气的话,那就不妨多同他闲聊一会儿。
可是他打断了她:
“难道你站在这里是为了拿大伙儿开心吗?”
天哪,怎么能这么说呢!安恩老太太气愤地说不出话,神色有点慌乱。她收起毛线针,从牛角上解下拴牛的绳索,预备回家去了。在这个时候,她睁大了眼睛,用恳求的眼神看着那个人。
“这头奶牛太孤单了!”她终于吐露了真情,“我的小村庄上就只有这么一头奶牛,它又没法同别的牲口在一起,所以我就想到不如把它带到集市上来,至少可以让它跟同类聚聚,散散心。是这样的,真的,我就这么想的。我的打算没有什么不好的,不会对别人有什么恶意……这样我们就到这里来了。但是我们不是来做生意的。既然已经弄成这样,我们只好回去了。不过,我刚才应该讲一句‘对不起,我很抱歉’。好吧,再见了,谢谢你。”.安恩把奶牛牵到集市上的目的是:。
.文章着力描写奶牛的健壮结实,其作用一是;二是。(4分)
.品读下面的句子,回答问题。(4分)
(1)"这样,我们就到这里来了。但是我们不是来做生意的。既然己经弄成这样,我们只好回去了。"将句中的"我们"改成"我和牛"为什么不好?
(2)"安恩老太太还是用非常坚定的口气回答说:"不!'但是她似乎有些窘迫不安。"
安恩老太太既然坚定地拒绝卖牛,为什么会有些"窘迫不安"?.从全文看,安恩是一个、的老妇人?(4分)
. 读了这篇小说,你有何感悟联想?请写一则100字左右的感悟联想。(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