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
韵外之致——苏轼的意义
苏轼是中国后期封建社会文人们最喜爱的对象,因他是一个诗文书画无所不能、异常聪明敏锐的文艺全才。其实,苏的文艺成就本身并不算太高,比起屈、陶、李、杜,要逊色一筹。然而他在中国文艺史上却有巨大影响,是美学史中的重要人物,道理在哪里呢?我认为,他的典型意义正在于,他是士大夫矛盾心情最早的鲜明人格化身。他把中晚唐开其端的进取与退隐的矛盾双重心理发展到一个新的质变点。
苏轼一方面是忠君爱国、学优则仕、抱负满怀、谨守儒家思想的人物。但要注意的是,苏东坡留给后人的主要形象并不是这一面,而恰好是他的另一面。这另一面才是苏轼所以为苏轼的关键所在。苏轼一生并未退隐,也从未真正“归田”,但他通过诗文所表达出的那种人生空漠之感,却比前人任何空头上或事实上的“退隐”、“归田”、“遁世”要更深刻更沉重。因为,苏轼诗文中所表达出的“退隐”心绪,已不只是对政治的退避,而且是一种对社会的退避;它不是对政治杀戮的恐惧哀伤,而是对整个人生、世上的纷纷扰扰究竟有何目的和意义这个根本问题的怀疑、厌倦和企求解脱与舍弃。这当然比前者又要深刻一层了。对政治的退避是可能做到的,对社会的退避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这便成了一种无法解脱而又要求解脱的对整个人生的厌倦和感伤。
正是这种对整体人生的空幻、悔悟、淡漠感,求超脱而未能,欲排遣反戏谑,使苏轼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于是,行云流水,初无定质,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苏轼在美学上的追求是一种朴质无华、平淡自然的情趣韵味,一种退避社会、厌弃世间的人生理想和生活态度,反对矫揉造作和装饰雕琢,并把这一切提到了某种透彻了悟的哲理高度。无怪乎在古今诗人中,就只有陶潜最合苏轼的标准了。苏轼发现了陶诗在极平淡朴质的形象意境中,所表达出的美,把它看作是人生的真谛,艺术的极峰。但与陶渊明、白居易等人毕竟不同,其中总深深地埋藏着某种要求彻底解脱的出世意念。无怪乎朱熹最不满意苏轼了,他宁肯赞扬王安石,也决不喜欢苏东坡。他感受到苏轼这一套对当时社会秩序具有潜在的破坏性。苏东坡生得太早,他没法做封建社会的否定者,但他的这种美学理想和审美趣味,却对从元画、元曲到明中叶以后的浪漫主义思潮,起了重要的先驱作用。直到《红楼梦》中的“悲凉之雾,遍布华林”,更是这一因素在新时代条件下的成果。苏轼在后期封建美学上的深远的典型意义,其实就在这里。
(节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有删改)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轼因其多才多艺、异常聪明敏锐,而最受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读书人的喜爱。 |
B.作者认为,虽然苏轼的文艺成就不及屈、陶、李、杜,但他在中国美学史上却有重要的影响。 |
C.因为苏轼在中国文艺史上有巨大影响,所以作者认为,他的典型意义正在于,他是地主士大夫矛盾心情最早的鲜明人格化身。 |
D.作者认为,苏东坡留给后人的主要形象不是谨守儒家思想,而是他通过诗文所表达出的那种比前人任何退隐要更深刻、更沉重的人生空漠之感。 |
根据原文内容,不能说明苏轼在中国文艺史和美学史上的意义和影响的一项是( )
A.苏轼是士大夫矛盾心情最早的鲜明人格化身。他把中晚唐开其端的进取与退隐的矛盾双重心理发展到一个新的质变点。
B.苏轼的对整体人生的空幻、悔悟、淡漠感,无法超脱,难以排遣,使苏轼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
C.苏轼在美学上的追求是一种朴质无华、平淡自然的情趣韵味,一种退避社会、厌弃世间的人生理想和生活态度,并把这一切提到了某种透彻了悟的哲理高度。
D.苏轼的这种美学理想和审美趣味,对从元画、元曲到明中叶以后的浪漫主义思潮,起了重要的先驱作用。直到《红楼梦》中的“悲凉之雾,遍布华林”。
【题文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轼文章中表达出的“退隐”心绪,已不是对政治的退避,而是一种对社会的退避。但他对社会的退避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B.苏轼在文艺领域中更充分而深刻地透露出对整个宇宙、人生、社会的怀疑、厌倦、无所希冀、无所寄托的深沉喟叹。
C.陶渊明诗歌中极平淡朴质的形象意境中表达出的美,被苏轼看作是人生的真谛、艺术的极峰。
D.朱熹感受到的苏轼思想中埋藏着的某种要求彻底解脱的出世意念,对当时社会秩序具有潜在的破坏性。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窃秋
梁晓声
①窃其实就是偷的意思。老百姓说同一行径是偷,而文人雅士说成是窃。溜门撬锁谓之盗,探囊取物于他人的衣袋儿谓之扒,这些事在文人雅士们做了则谓之为窃。比如偷了别人的文章或构思,我们说是“剽窃”;我常想这乃是我们的小小的狡猾,为了被指斥的时候以一个“窃”字企图强调与偷的行为有所区别。
②我家近处有公园。每年秋至,菊花便耀眼地盛开了。我养过花,总也养不活。又很爱花,这就是一个矛盾。看了别人家花养得好,我羡慕。看了满公因的花盛开着,我常产生占为己有的强烈沖动。有了矛盾就得想办法解决。不解决矛盾便总是矛盾着。想来想去,那解决纠缠着我的矛盾的办法似乎只有一个,便是“窃”。这也可以说别无选择。
③白天我到公园去散步,去散步与别的散步者有不同之目的,或曰:“心怀鬼胎”也未尝不可。留连忘返之间,我早已记住哪一处的哪几林花更值得一窃。挨到晚上——自然是很晚的时候,十点钟以前,纳秋凉的人还是不少的——我便揣把小剪刀前往,有时我怂恿儿子和我一块儿去“散步”,可是儿子知道我去干什么,也知道他去了充当的会是什么角色,坚决地摇头。搞把小剪刀的同时我总不忘揣一记者证什么的。万一被管理花园的或专爱管闲亊的人逮住,记者证什么的便于搪塞过关或者乞讨下不为例的面子。
④总是绕着我白天记住的地方先缓缓走一遭,细心观察附近有无人影。如果有单个的人影我便不敢贸然,因为无法判定他或她是干什么的,也许正是个管理公园的或专爱管闲亊的。如果是成双成对的我便没了顾虑,因为我知道他们不论是什么人和正在干什么,即使是平常专爱管闲事的,也肯定分不出心思来干涉我。于是行动极其敏捷,一两分钟内已剪下离开……当然也有空着手回到家里的时候,我便会觉得极其沮丧和气恼,诅咒些使我目的不遂的那个人很恶毒的话。
⑤刮风下雨天我是一定要出去“散步”的,每次收获颇丰。我所窃的是些欲开未开的花,插于瓶中,置于案旁,看着觉得太美了,欣賞的满足混杂着占有的喜悦。花们日日地渐开,我觉得我值得。
⑥几场秋风秋雨后,公因里的花一片凋零。我盼秋风秋雨,那能为我创造较充分的条件,即使在大白天也可以公然地干我想干的亊。
⑦后来公园里的花再也没什么看头了。还能开几日看几日的,都插在我家的花瓶里。最多的时候这儿一瓶那儿一瓶,摆了好多瓶。于是我每天去散步,也就只不过是散步了。望着满目凋零景象萧条的残秋,我心里不免暗暗自得。因为当别人再也没有什么开着的花儿欣赏的时候,我的欣赏需求仍得到着满足。与别人相比,那一种满足心理似乎更大。
⑧有一天我忽然面对眼前开得很宁静的花想——原来我内心里自私、贪婪、占有的欲望是多么强烈。而我不过是一个写小说的,内心欲望的直径充其量不过仅限于文坛,而且还能常常自审着,自省着,自抑着。否则,延至官场、延至情场、延至商界、延至政界,延至一切更易激发人占有的更易使人心污染的名利场,我这个人又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我所贪取而窃的又会是什么呢?我又将采取些什么样的狡猜和手段呢?
⑨插在一个个瓶子里的花,仿佛一面面镜子,我从中照见了我的内心世界,我竟一时悚然。竟有点儿自己被自己吓住了……
(节选自梁晓声《狡猾是一种冒险》)作者开头对“窃”字作了一番解说,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1)内心欲望的直径充其量不过仅限于文坛。
(2)我从中照见了我的内心世界,我竟一时悚然。窃花过程中,“我”的心理变得扭曲而可怕,请从文中找出三处事实加以说明。
文章叙述的主要事件是窃花,为什么标题却是“窃秋”,请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iPod、iPhone、iPad……自从上世纪末在盖茨的支持下回归苹果,乔布斯就用他惯常的创新手段,收获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和令业界难望项背的成功,从而使苹果重新成为IT巨头之一,甚至与Google和微软形成三足鼎立之势。而这样的成功,在离开乔布斯的时代,对苹果而言就是一个奢求。
谈论技术的人总是想从苹果的产品身上挖掘出更多领先技术的表现,虽然偶有收获,但最近的失望却越来越多:Mac机型越来越慢的更新换代、iPad的新瓶旧酒,都表现出苹果的创新乏力。我想请果粉们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乔布斯站在苹果的大柜台后面叫卖,你会对iPad有恁大的热情吗?于是,谈论营销的人又想从营销的角度去探求苹果的经验,总结了苹果掌握有“少数派”和“神秘感”两大营销定律。但实际上,乔布斯不在苹果的那些年,苹果走的同样一条道路,结果却是一败涂地。其实他们不知道,苹果的成功是不能被复制的,即使是苹果自己。因为苹果精神从核心而言,就是一个偶像崇拜。业界将苹果如今的成功归结为“苹果的精神”:叛逆、无拘无束、藐视权威……殊不知并没有这样的苹果精神存在,苹果精神的关键决不在于藐视权威,因为乔布斯自己就是一个权威、一个教主、一尊神。
2008年经济学诺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将全球金融危机比喻为“金融传染病”,这个比喻用在苹果的用户群身上也非常合适。苹果就象是一种传染病,而乔布斯则是这种传染病的病原体,乔布斯的创新确实与众不同,没有章法可循,也没有所谓的创新方法可以复制,就象是病原体的不断变异。一旦将来某一天,离开了乔布斯这个可以不断变异的病原体,“苹果传染病”的感染能力便岌岌可危了。
《哈佛商业评论》认为,“如果一个艺术性的流程很少失败,就说明这一流程已经具有了可预测性,是时候把它转化成科学流程了”。乔布斯对苹果的率领和对苹果迷的吸引显然是一个艺术性的过程,经过这么多次这么多年的检验,也确实很少失败;但是很遗憾,这一艺术过程常葆青春的核心力量之一就是不可预测性。于是,要想把乔布斯的偶像光环变成一顶可以摘下来转手他人的帽子,似乎彻底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每一款苹果新品的上市,都能在很多地方引发追捧,中国的北京、上海也不例外,但这一传染力到了成都就势微了,在成都买iPhone、iPad既不抢购也不排队。是成都人不知道苹果吗?肯定不是,成都作为中国西部的IT中心,苹果同样享受极高的知名度。是成都悠闲的生活态度;成都人深知,小白鼠不是人生的理想模式,“生活的目的是生活本身”,不需要在对什么东西的追逐和追捧当中得到体现和发泄。下列有关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谈论营销的人从营销的角度去探求苹果的经验,总结出了苹果成功的两大经验,即“少数派”和“神秘感”。 |
B.由于盖茨的支持,苹果重新成为IT巨头之一,甚至与Google和微软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
C.苹果的成功是不能被复制的,即使是苹果自己;苹果在当下的成功可以归结为“苹果的精神”:叛逆、无拘无束、藐视权威…… |
D.离开乔布斯的苹果,成功只能是一种奢望,所以乔布斯对苹果而言就是一个权威、一个教主、一尊神。 |
下列相关推断与评价正确的一项是()
A.经济学诺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说,苹果就象是一种传染病,而乔布斯则是这种传染病的病原体。 |
B.要想把乔布斯的偶像光环变成一顶可以摘下来转手他人的帽子,似乎彻底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是因为它是一个艺术性的过程,而非科学流程。 |
C.中国的北京、上海,对每一款苹果新品的上市,都热烈的追捧,表明他们还不明白“生活的目的是生活本身”这个道理。 |
D.只有创新,才能使苹果取得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和令业界难望项背的成功,而这一切只有乔布斯才能做到 |
根据文章内容,下列那一项不属于苹果的成功经验( )
A.苹果精神从核心而言,就是一个偶像崇拜; |
B.乔布斯的创新确实与众不同,没有章法可循,也没有所谓的创新方法可以复制; |
C.乔布斯对苹果的率领和对苹果迷的吸引的艺术过程常葆青春的核心力量之一就是不可预测性。 |
D.乔布斯开创了苹果的新时代 |
材料分析鉴赏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题。
①据报载,现在有些医学博士“不会处理常见病,年轻的心内科医生不会看心电图”。在当今医院挑选毕业生把高学历作为重要标准的情况下,这样的消息着实让人担忧。
②时下对高学历的盲目崇拜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并有愈演愈烈之势。“非博士不进”成了有些单位的用人口号。医科在高等教育中一向以难学、功课负担重闻名,因为在人们的意识中,一定要把自己的身体健康交付给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人,从医的门槛变得很高,这个门槛具体体现在:学历越高越好,海归派比土博士有优势,博士比硕士有优势,硕士比本科有优势。于是,为了进好医院,医学院的学生不停地往上苦读,在对学历的追求中,学校与学生其实都忽略了这样的事实:高学历与好大夫是不能划等号的。
③实践出真知,实践对医学而言尤为重要。只有多接触实际的病例,多思考、多判断,才能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自信心;仅仅书本知识丰厚,实践能力欠缺,结果是治病时不敢下结论或者是妄下结论。目前的医学博士在工作两年以后,就有资格晋升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并堂而皇之进入专家行列,他们的实践经验其实相当欠缺。所以,医学界尤其应该摒弃唯学历论。从医者要真正对病患负责,对生命负责,就应该苦下功夫,提高治病救人的能力。这是从医者应有的医德和操守。
④我国现有的医生培养过程,过分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而忽视操作技能的培养。虽然医学专业有较长的实习期、见习期,但因为其间还要忙着找工作、写论文,很多学生根本无法安心实习。而医学教育尤其临床医学教育的目的不是仅仅培养会写论文、会思辨的研究者,临床诊治能力才是最重要的。重知识轻能力,重记忆轻创造,片面追求发表论文,不重视临床实践,导师带的博士生众多,也无暇顾及他们的实践能力,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医学教育的深入改革来解决。
⑤我们也应该重新审视社会评价体系和人才使用标准。当前,社会需要的不是读死书、死读书的书呆子,而是灵活应用知识,真正把知识转换为工作能力和创造能力的人;社会需要高学历者真正成为一个行业的专家,成为我们可信赖、可依傍的对象,而不是仅凭拍脑袋说话办事的人。为此,用人单位要真正做到论才用人;人才的选拔、使用和确定待遇,一定要依据实际的水平能力而不是唯文凭是取。
1. 根据材料,说说“有些医学博士不会处理常见病”现象的根源何在?
2. 用简洁的语言说明为什么当今高学历与好大夫不能划等号。
3.如何才能使高学历与好大夫划上等号?请结合文章有关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写手好字,让失落的书法走进课堂
黄尘
广东省教育厅日前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今秋起开设书法必修课,每周一节,并纳入教学质量考核体系。书法的式微已不是一两年的事了,“书法进课堂”的呼吁也不是一两天了,这下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据说,以前读私塾,学生手握毛笔写字时,老师会悄悄地站在旁边,冷不丁地去抽学生的毛笔,以此检验学生是不是铆足了劲写字。要是谁的毛笔被抽了出来,轻则被训斥一顿,重则戒尺伺候。
现在的学生们再也不用面对这种严苛的教育方式了,但是,由此而起的书法衰落,则使书法由一项大众艺术、一项基本功、一项必修课,失落为如今日渐式微的纯粹小众艺术。学生们避免了戒尺之苦,却丢了文化之魂。南昌市某少儿书画培训中心的一位老师说,曾有小孩第一次走进培训中心,指着墨汁叫道:“老师,这里怎么这么多酱油啊!”
与我们的生生丢弃相比,日本、韩国等邻国却比我们更重视书法教育。日本中小学校都开设有书法课,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书法,到初中毕业,6年时间足以打下坚实的书法基础知识和技法。但是在我国绝大多数中小学生身上书法黯然失色,很多学生甚至字体歪歪扭扭,毫无书法美感。随着电脑的普及,书写继丧失了书法的艺术性之后,连传播信息的功能也在退化。现在写“天书”的不仅仅是医生,“天书”队伍越来越壮大了。
此前学校之所以对书法教育视而不见,很大程度上跟功利化教育有关。如今,家长、学生、老师、学校关心的是成绩、升学率!重视的是分数、排名。既然中考和高考都不考书法,那学它干吗?畸形的教育形势和功利的求学思维之下,书法也就成了个别“票友”的私人爱好了。
其实,即便是在功利化的考试思维下,书法也大有裨益。很多高考阅卷老师都透露,字写得好,卷面清晰干净,老师的第一印象好,分数自然有所倾斜;而如果在纸上涂鸦,卷子一片狼藉,结果可想而知。如果坚持书法学习,硬笔书法也肯定会相应提高,成绩不也就有保证了吗?
再者,俗话说“字如其人”,如果自己写一手烂字,有何颜面示人?如果别人能写一笔潇洒的字体,你难道不会对他另眼相看?
书法的失落,还跟一股逢传统必反的潮流脱不了干系:仿佛传统的就是糟粕,现代的才是精华,传统与现代是永恒对立的。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传统”都与“现代”水火不容。比如,“现代”的西装取代了“传统”的旗袍,但唐装、旗袍不也日益走俏,风光依旧吗?摩天大楼够“现代”了吧,但每逢假期,大家还不是一股脑地往名胜古迹跑,以一睹那些“传统”建筑的真容为快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传统”的未必就不“现代”,“现代”的也不一定就得反“传统”。就拿书法来说,其研习过程对情操的陶冶,对良好品性的塑造,对文化修养的养成,无论古今,成效依然。
著名画家毕加索曾说,如果我生在中国,我将不是画家,而是书法家。人家一代绘画宗师尚有改行研习书法之念,犹如一张白纸的中小学生们,何必要拒而远之呢?也正因如此,广东率先让书法走进课堂的做法才值得期许。在作者看来,我国书法失落的原因有哪些?
文章写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传统’的未必就不‘现代’,‘现代’的也不一定就得反‘传统’。”请谈谈你对作者这句话的理解。
“让失落的书法走进课堂”,你认为又必要吗?请简述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扛椽树(节选)
刘成章
①这柳,这陕北的柳,这迎着漠风的柳,这晕染出一片苍凉的柳,千万年来,是在等谁呢?谁能描绘出它的满身奇崛?
②滔滔的河。滔滔的神话和历史。滔滔的云中飘带和地上脚步。自周至春秋,花开花落五百年,星转斗移五个世纪,五百年五个世纪十几万个晴晴阴阴的日子,纷来沓至,应接不暇,等来了古神州的第一批诗人。诗人们如鸟如蝉如蛙,吟诵之声不绝啊不绝。吟出了“风”,吟出了“雅”,吟出了“颂”,吟出了一部《诗经》。吟出了“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的绝妙佳句。不过,此句绝妙是绝妙了——引得后辈子孙竞相模仿,竞相依依——但,它却与这柳无干。依依者在水一方,若窈窕淑女,不在陕北。陕北是满眼的干山圪塔。依依者不是这柳。——也难怪,这柳只生长在遥远的绝域,诗人们何得一见?
③一次一次地被冷落,尽管是可以理解的,但碰到谁的头上,都无疑是重大的打击,都会有情绪上的波动。这柳,我心想它一定是一副失望的颓废的样子了。殊料,它心静如水,仿佛世界上什么事情都不曾发生。
④然而,当我的身影出现在柳的眼帘中的时候,柳不平静了,柳借漠风狂舞,首如飞蓬。而我,也恍若又见故人,顿生亲切感,真想喊着叫着猛扑过去。我感到了心和心的相撞,但我茫然不知何以如此。阳光下,柳的影子已拥抱着我,如亲人温热的襟怀。原来,是柳在等我。哦,柳!陕北的柳!朴拙如庄户人的柳!令人兴奋令人落泪的柳!!!
⑤描绘它,没借鉴可寻。不论是关于柳的任何文字,都与它挂不上边。所以,什么蛾眉呀发丝呀的种种女儿气,应该首先在天地间扫荡净尽。——不能有西施的影子。不能有林黛玉的影子。不能有刘三姐的影子。甚至京华柳的那种绿,江南柳的那种绿,灞柳中原柳的那种绿,在这里也可以忽略不计——只用黑。黑还要浓黑。于是,我把我周身的血液变成浓浓的墨汁,满腔满腔地往出泼。泼一柱疙疙瘩瘩的铁的桩子,泼一片铁的定格了的爆炸,泼一股爆炸了的力的冲击。或者,泼成曾经跃起在这儿的英雄:泼成蒙恬,泼成赫连勃勃,泼成李自成,泼成刘志丹和谢子长。也可以泼成这儿的无数死了的或者活着的普通刚强汉子。我还想把它泼成鲁迅。鲁迅虽是南方人,但他的骨头却像这柳。我要泼出的是鲁迅的黑白木刻般的雄姿——这就是这柳。
⑥倘问:这柳没有枝条吗?有。但它的枝条不是垂下来的,而是横在天空中的,像爆炸射出的众多而凌厉的轨迹,像英雄举起的密密麻麻的刀枪。它的枝条是陶渊明的腰,五斗米也压不弯它。它的枝条是鲁迅的笔,其笔如椽,挥尽了一个时代的思想辉煌。
⑦说到椽,这柳的枝条,确实是做椽用的。人们砍了它用来盖房子。一棵树可以砍六七十根。但砍了它,用不了几年工夫,又一层新的椽子又蓬蓬勃勃地生成了。生了砍,砍了生,往复无穷。往复无穷的是瘠薄的土地上的悲壮的奉献。它常常悲壮得像断肢折臂的战士。但即使年迈了,衰老了,它的躯体变得干瘪而空洞,甚至于剥落成扭曲的片状,仍不忘耗尽最后一丝骨血,奉献于世界。如果把它一生的奉献累加起来,每棵树都应该是一片森林——这就是陕北的柳。
⑧我的描绘如果就此结束,我知道,还是对不住它的。我还应该用我满腔的浓浓的墨汁,泼出它的名字。有人把它叫做塞上柳,有人把它叫做蓬头柳,有人把它叫做扛椽树。我特别喜欢最末这个名字,因为它摒弃了柔弱的柳字,更因为它以浓郁的泥土气息,道出了它的根本特质。那么,就让我在浓浓的墨汁中饱和上深厚的感情,像暴雨一样,痛畅地泼下它吧——扛椽树!泼下它的时候,应该再次泼下它的奇崛形象,那形象仿佛是黑桩子,黑碑石,黑煤垛,黑旋风,黑爆炸,黑白故事片中的黑脸黑衣传奇英雄,黑得使人过目难忘。这还不够,还应该泼出它黑色躯体中的代代相袭的遗传基因,以及由于这基因才一辈辈地、一年年地、永不歇息地扛着椽,扛着椽站起啊站起,献给父老兄弟姐妹,修筑广厦千万间。还应该泼出它的声音。那是负重的声音,那是拼争的声音,那是乐此不疲、坚忍不拔、不屈不挠、从来不说一个不字的声音。——那是粗重的从胸膛发出来的喘气的声音。那声音如一股一股的西北风,风撼北国大野,壮我中华万世之威!第二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解释划线的语句在文中的含义。
(1)这就是这柳。
▲▲▲
▲▲▲
(2)这就是陕北的柳。
▲▲▲扛椽柳为什么千百年来不为众多作家欣赏,却能激发本文作者如此浓烈的情感?
请从语言特点或情景关系中选取一个角度对本文进行简要的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