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题。
马语
莫言
①像一把粗大的鬃毛刷子在脸上拂过拂过去,使我从睡梦中醒。眼前晃动着一个巍然的影子,宛如一堵厚重的黑墙。一股熟悉的气味令我怦然心动。我猛然惊醒,身后的现代生活背景悄然退去,阳光灿烂,照耀着三十多年前那堵枯黄的土墙。墙头上枯草瑟瑟,一只羽毛灿烂的公鸡站在上边引吭高歌。墙前有一个倾颓的麦草垛,一群母鸡在散草中刨食。还有一群牛在墙前的柱子上拴着,都垂着头反刍,看样子好像是在沉思默想。弯曲的木柱子上沾满了牛毛,土墙上涂满了牛屎。
②我坐在草垛前,伸手就可触摸到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到那些牛。我没有摸鸡也没有摸牛,我仰脸望着它——我亲密的朋友——那匹黑色的、心事重重的、屁股上烙着“Z99”字样的、盲目的、据说是从野战军里退役下的、现在为生产队驾辕的、以力大无穷任劳任怨闻名乡里的老骒马。
③“马,原是你啊!”我从草垛边上一跃而起,双臂抱住了它粗壮的脖子,我心潮起伏,泪珠在它光滑的皮上滚动。它耸耸削竹般的耳朵,用饱经沧桑的口气说:“别这样,年轻人,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子。没有必要这样子。好好坐着,听我跟你说话。”它晃了一下脖子。我的身体就如鸿毛般脱离了地面,然后就跌坐在麦草垛边,伸手就可触摸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那些牛。
④我端详着这个三十多年没有见面的老朋友。它依然是当年的样子:硕大的头颅、伟岸的身躯、修长的四肢、瓦蓝的四蹄、蓬松的华尾、紧闭着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盲了的双目。于是,若干的情景就恍然如在眼前了。
⑤我曾经多少次揪它的尾毛做琴弓,它默默肃立,犹如一堵墙。我曾经多少次坐在它宽阔平坦的背上看小人书,它一动也不动,好像一艘搁浅了的船。我曾经多少次对邻村的小孩子炫耀它,编造它的光荣历史,说它曾经驮着兵团司令冲锋陷阵,立过赫赫战功,它一声不吭,好像一块没有温度的铁。我还多少次向村里的老人请教,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无人告诉我。我还多少次抚摸着它的脖子问:亲爱的马,你的眼睛是怎么瞎的?是炮弹皮子崩瞎的吗?是害红眼病弄瞎的吗?是老鹰啄瞎的吗?——任我千遍万遍地问,它不回答。
⑥“我现在回答你。”马说。马说话时柔软的嘴唇笨拙地翻动着,不时地显露出被谷草磨损了的雪白的大牙。它的声音十分沉闷,仿佛通过一个曲折漫长的管道传递过。这样的声音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惊悚,令我如闻天籁,不敢不认真听讲。
⑦马说:“日本有一个著名的关于眼睛的故事。琴女春琴被人毁容盲目后,她的徒弟也是她的情人佐助,便自己刺瞎了眼睛。还有一个古老的故事,俄狄浦斯得知自己杀父娶母之后,悔恨交加,自毁了双目。你们村子里的马文才舍不下新婚的媳妇,为了逃避兵役,用石灰点瞎了双目。这说明,世界上有一类盲目者,为了逃避,为了占有,为了完美,为了惩罚,是心甘情愿自己把自己弄瞎了的。当然,你最想知道的,是我为什么瞎了眼睛……”马沉吟着,这个话题勾起了它的无限辛酸的往事。
⑧马说:“几十前年,我的确是一匹军马,我屁股上的烙印就是证明。我的主人是一个英武的军官,他不仅相貌出众,而且还满腹韬略。我对他一往情深,如同恋人。有一天,他竟然让一个散发着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骑在我的背上。我心中恼怒,精力分散,穿越树林时,撞在了树上,把那个女人掀了下。军官用皮鞭抽打着我,骂我:‘你这匹瞎马!’从此,我决定再也不睁开我的眼睛……”
⑨“原你是装瞎!”我从麦草垛前一跃而起。
⑩“不,我瞎了……”马说着,调转身,向着那漫漫无尽的黑暗的道路,义无反顾地走去。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
A.马在诉说自己“为什么瞎了眼睛”前,讲述琴女春琴、俄狄浦斯、马文才等三个故事,是为其自叙经历预设伏笔,并隐含着“以马喻人”的写作意图。 |
B.马是装瞎的,可文章结尾说“不,我瞎了……”,这里写出了马因一件小事败坏了自己之后的沉痛懊悔。 |
C.小说通过写马对主人“一往情深”而主人却因女人被摔而打马、骂马,谴责了那些背信弃义不顾友情的人。 |
D.小说巧设悬念,反复渲染“我”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表明“我”是一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 |
E.小说采用马开口向人倾诉这一荒诞手法写人与马的情感交流,蕴含着深刻哲理,给人以启示。
(2)这篇文章中包含了马的三个故事,请根据文意按照故事发生的时间顺序简要概括。
(3)小说多处描写了马的形象,同时也描写了鸡和牛,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文章末尾“不,我瞎了……”一句如何理解?对于马的这种选择,你作何评价?请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奇遇
莫言
1982年秋天,我从保定府回高密东北乡探亲。因为火车晚点,车抵高密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通乡镇的汽车每天只开一班,要到早晨六点。举头看天,见半块月亮高悬,天清气爽,我便决定不在县城住宿,乘着明月早还家,一可早见父母,二可呼吸田野里的新鲜空气。
这次探家我只提一个小包,所以走得很快。穿过铁路桥洞后,我没走柏油路。因为柏油公路拐直角,要远好多。我斜刺里走上那条废弃数年的斜插到高密东北乡去的土路。土路因为近年来有些地方被挖断了,行人稀少,所以路面上杂草丛生,只是在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粱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
路越往前延伸庄稼越茂密,县城的灯光早就看不见了。县城离高密东北乡有40多里路呢。除了蝈蝈的叫声之外,庄稼地里偶尔也有鸟或什么小动物的叫声。我忽然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特别响亮与沉重起来。我有些后悔不该单身走夜路,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路两边的庄稼地里有无数秘密,有无数只眼睛在监视着我,并且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尾随着我,月光也突然朦胧起来。我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越走得快越感到背后不安全。终于,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
继续往前走吧。一边走一边骂自己:你是解放军军官吗?你是共产党员吗?你是马列主义教员吗?你是,你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共产党员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有鬼吗?有邪吗?没有!有野兽吗?没有!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但依然浑身紧张、牙齿打战,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听到前边有货郎挑子的嘎吱声,细细一看,只见到两个货挑子和两条腿在移动,上身没有……一个人走夜路碰到一个人对他嘿嘿笑,仔细一看,是个女人,这女人脸上只有一张红嘴,除了嘴之外什么都没有,这是“光面”鬼……一个人走夜路忽然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吃青草……
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冷汗一直流着,把衣服都溻湿了。
我高声唱起歌来:“向前向前向前——杀——”
自然是一路无事。临近村头时,天已黎明,红日将出未出时,东边天上一片红晕,村里的雄鸡喔喔地叫着,一派安宁景象。回头望来路,庄稼是庄稼道路是道路,想起这一路的惊惧,感到自己十分愚蠢可笑。
正欲进村,见树影里闪出一个老人来,定睛一看,是我的邻居赵三大爷。他穿得齐齐整整,离我三五步处站住了。
我忙问:“三大爷,起这么早!”
他说:“早起进城,知道你回来了,在这里等你。”
我跟他说了几句家常话,递给他一支带过滤嘴的香烟。
点着了烟,他说:“老三,我还欠你爹五元钱,我的钱不能用,你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他吧,就算我还了他钱。”
我说:“三大爷,何必呢?”
他说:“你快回家去吧,爹娘都盼着你呢!”
我接过三大爷递过来的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匆匆跟他道别,便急忙进了村。
回家后,爹娘盯着我问长问短,说我不该—人走夜路,万一出点什么事就了不得。我打着哈哈说:“我一心想碰到鬼,可是鬼不敢来见我!”
母亲说:“小孩子家嘴不要狂!”
父亲抽烟时,我从兜里摸出那玛瑙烟袋嘴,说:“爹,刚才在村口我碰到赵三大爷,他说欠你五元钱,让我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你抵债。”
父亲惊讶地问:“你说谁?”
我说:“赵家三大爷呀!”
父亲说:“你看花了眼了吧?”
我说:“绝对没有,我跟他说了一会儿话,还敬他一支烟,还有这个烟袋嘴呢!”
我把烟袋嘴递给父亲,父亲竟犹豫着不敢接。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
(有删节)分析小说第二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答:分析小说第五段写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有什么作用。
答:“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这一结局在前文均有暗示,结合文本内容,请试作分析。
答: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通过秋夜“我”一个人穿行在庄稼地里的趣味性的描绘,处处彰显出一种文学的品味、速写和张力。 |
B.“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一句独立成段,是想着重交代“我”当时无惧无畏的心理,所谓“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
C.赵三大爷死了也要还债这一情节,使我们深深感受到了一位长者高尚的道德情操。 |
D.小说情节设计巧妙,前面路上没碰到鬼,进村的时候反而碰到赵三大爷,“奇遇”传达了这么一个信息,“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 |
E.小说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用魔幻般的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和现代社会融为一体,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
唐宣宗李忱是唐朝最后几个皇帝中极富传奇色彩的一位。他是宪宗的第十三个儿子,因为母亲出身低微,从小就受歧视,痴痴呆呆,还曾被武宗扔到粪坑里戏弄,阴差阳错中被当权的太监立为新皇。没成想这个傻皇帝原来一直是装傻,上台之后整肃朝纲,虚心纳谏,打击藩镇,使衰败的晚唐回光返照,俨然再显了一段贞观气象。如一点最后的余音划破长安城浓重的云层,宫殿里又响起霓裳舞曲,这其中就包括那曲著名的《菩萨蛮》。
安史之乱后,开元、天宝年间四方来朝、歌舞升平的盛况已不复现。但大国的威仪和灿烂的文化依然强烈吸引着西域各国。除了进贡的珍宝、地方土产以外,那时唐皇们更喜欢的是具有浓郁异域色彩的歌舞,胡舞胡乐是从宫廷到坊间最流行的乐舞。据史书记载,大中初年,唐宣宗在大明宫里看到了女蛮国入贡的舞蹈《菩萨蛮》,整个场面流光溢彩,落英缤纷,梵音渺渺,如仙如佛。那些来自西域的女子,身上涂抹了香油,璎珞珠链当衣,脖子上挂着长长的花朵串起的花环,长发用金冠高高束起,简直就如世俗画像中的菩萨一般。舞随乐起,异彩纷呈,舞队一出,如佛临世,类似我们现在看到的《千手观音》的造型。
《菩萨蛮》是一个礼佛的舞蹈,同时也是一个表演性舞蹈。宣宗痛恨武宗,处处反其道行之。武宗灭佛,宣宗一上台就宣布重建佛寺。本来佛教在中唐就已经进入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众多的寺院和僧众有着唐朝中国特有的世俗喜庆的热闹。僧人们在念经说法的同时也在想方设法满足听众香客的要求,寺庙道场实际也是戏场欢场,像《菩萨蛮》这样又美艳又庄严的乐舞正是那个时候普通人心目中可亲可爱的佛的形象,一如我们在壁画中看到的飞天和唐仕女图——佛界和生界最完美的结合。可想而知,《菩萨蛮》想不流行都不行,自有文人给它配上词在坊间传唱,直至唐五代时期,它一直是最流行的词牌名。
在教坊曲中跟《菩萨蛮》相对应的完全另一种风格的,应当要算《破阵子》了。 大唐雅乐融南乐北乐于一体,协调“吴楚之音”和“周齐之乐”,引进龟兹、天竺、西凉、高丽乐等,开盛唐音乐风气之先的《秦王破阵乐》就充分体现了这种聚合四方雄浑苍茫的气势。这是初唐时期著名的歌舞大曲,主要歌颂太宗的英勇战绩。据说太宗曾亲自设计舞阵,命乐工穿上铠甲持戟练习。奏乐起舞时,“擂大鼓,杂以龟兹之乐,声震百里,动荡山岳”。每每看到这里,太宗都会忍不住离席,与众人共舞,那场面让人热血沸腾。后来就有人把其中的乐段填上词演唱,开始是长调名《破阵乐》,再后来取其中更短章,名为《破阵子》,“子”就是指短小罢了。 下列不属于《菩萨蛮》流行原因的一项是
A.唐宣宗阴差阳错中被当权的太监立为新皇以后,整肃朝纲,虚心纳谏,打击藩镇,重显了贞观之治的气象。 |
B.唐朝统治者喜欢具有浓郁异域色彩的歌舞,《菩萨蛮》不仅得到唐皇们的喜爱,也被坊间的百姓喜爱。 |
C.作为一个礼佛的表演性舞蹈,它体现了佛界和生界最完美的结合,能满足当时普通百姓的审美需求。 |
D.盛唐强盛,音乐也具有雄浑气势,晚唐国力衰微,人们更愿意从华丽的音乐舞蹈中求得心理平衡。 |
下列对《菩萨蛮》特点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表演的场面流光溢彩,落英缤纷,如仙如佛。 |
B.音乐与舞蹈完美结合,具有浓郁的西域色彩。 |
C.舞姿充满喜庆的热闹,唱词合乎听众的心理。 |
D.既美艳又庄严,塑造出可亲可爱的菩萨形象。 |
下列最能概括《破阵子》的风格的一项是
A.融大唐雅乐、南乐北乐于一体,乐章比较短小 |
B.主要歌颂太宗的英勇战绩,场面让人热血沸腾 |
C.既具有盛唐音乐的雄浑苍茫的气势,又乐章较为短小。 |
D.融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音乐于一体,具有雄浑苍茫的气势 |
读秋
①我还是小学生时,读到过这样的句子:“稻子笑弯了腰,高粱笑红了脸。”那是小时候我对秋天的印象。在小小心灵里,秋天是喜滋滋的,有点暖烘烘的甜味,连空气里都流动着作物成熟的气息。后来我才知道“春耕秋收”,这是我们千百年来约定俗成的习惯。因了成熟与收获的期许,我们觉得秋天是一个有内涵的季节。春华秋实既是对季节的礼赞,更是对生命完满的向往,一个生命在春天的萌发和夏天的绽放后一定要在秋天结出果实,才不会失于轻飘,才不会虚于此行。
②长大以后,我开始看到秋天的美,这样的美逐渐清晰起来。
③其实,漫长的少年时代,我也隐约感觉到了秋天的美丽,我时常在暮色四起的田野里游荡,收割后的田野空空荡荡的,夕阳像薄纱一样。那时,能闻见一种稻禾的气味,混着空气里衰草的香。那样的气息总是让心变得空落起来,变得忧伤起来,像一个山谷,里面储满了寂静。我知道这是秋天的况味,许多年后,这样的味道被我封存在记忆里了,看到“秋天”这个词语,或者一阵阵微凉的风开始在大地上跑动,它们就氤氲开来,缭绕在心里。现在,听过春天华丽的喧响,看过夏天盛大的热情,我能深切体会到秋天的美。秋天的美是收敛的,沉静的,不事张扬的,像一个艺术家,有宽广的内心,却在眉眼间藏着那么些让人琢磨不透的忧郁。
④如果你有时间凝视一棵树,你会看到我说的静美,它在秋天里呈现出一种历经风雨和青涩后的祥和,它的叶慢慢变黄,那些叶很从容地落下来,没有一丝慌乱的感觉。同样,这样的祥和经了秋天的传达,呈现在许多事物上面。天空突然高远,夕阳变得彤红,像枝头丰盈的柿子,仿佛随时都流出香甜的汁来。岸边的苇丛,此刻有了花白的芦花,在秋风里摇曳,它们也是不急不躁的,一茎芦苇,就是一个悄然独立的思想者。河水不再暴涨了,一条河度过夏天就恢复了冷静,它有了一种舒缓的节奏,有了处变不惊的阅历,像柴可夫斯基琴键下流淌出来的音乐,像马友友的大提琴独奏曲。
⑤这是时间上的秋天,她以一个季节的形式出现,从九月的眸光里开始。
⑥秋天有更多内涵。有时她在一张古琴的弦上荡漾,像夕阳下的水波那样,有着一圈又一圈丝绸般的涟漪;有时,她又以几朵白菊的形象落到一盏茶里,那是一个白瓷杯,在一张原木的茶几上独自入定。这么说秋天并不仅仅是时间上的,现在我更倾向于认为“秋天”是一个关乎文化和心灵的词汇。真正的秋天,在时间的远方,在古老的典籍里,在脆薄的纸页间。从屈原写下“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开始,从庾信写下“树树秋声,山山寒色”开始,从马致远写下那首著名的小令《天净沙·秋思》开始,秋天就有了另外一种形式。她不仅仅是时间的概念,我们古老中国的秋天,其实住在诗行里,住在文字里,住在游子绵长的乡愁里。
⑦现在,在我看来秋天已是一种气象了,像一条流到开阔处的大河,像一座到了深秋的寒山,白云生处有人家。秋天也是一个放下成见的人,不再愤怒不再计较不再轻易害怕未知的人生。在秋天里,我愿意将心安放下来,将那些生命里的烦扰理清。我要只留下爱和深思,秋天到来的时候,我愿意是一棵落尽繁花的树。(选自徐海蛟的作品)第二段和第五段在文章的结构上各有什么作用?
解释“我们古老中国的秋天,其实住在诗行里,住在文字里,住在游子绵长的乡愁里”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品味第四段中划线的句子,简析其在语言表达上的效果。
联系全文,指出作者所说的“秋天的内涵”具体指哪些内容。
文章结尾最后两句话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温软的稻草
詹文格
在物质丰盈的年代,我突然间想起了故乡那一堆堆温软的稻草。想起稻草,自然就想到那些农人,想起农人就想起我的父辈,想起父辈就想起耕耘和劳作。
对于黄橙橙的稻谷而言,稻草总是容易被人忽略,现在,稻草这种耕牛的上等饲料,竟然弃之如敝屣,扔之不足惜!
故乡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大片的稻田就是农民一生的主战场,一代一代农人在田野里劳作,将劳苦的一生消耗在这片不算辽阔的田野里。稻子的生长期长,吸饱了阳光,占尽了岁月的风情,直至10月才开始泛黄。当秋风把山川田野逐一摇醉的时候,稻子开始在蓝天下尽情张扬。喧闹的村庄里鹅飞雁叫,急不可耐的农人便肩披毛巾,头扣草帽,准备开镰收割了。收割稻子是一年农事的压轴戏,金黄色的地毯上到处滚动着豆粒般的农人。那个时候农业机械化程度很低,脚踏式打谷机是秋收战役的重要武器,隆隆的打谷声里,农人的兴奋和欢乐很直白地写在布满汗水的脸上,他们不知疲倦地把丰收的果实运送回家。稻草却默默地躺在地上,翻晒几个时日,待稻草的水分被阳光悉数收走后,农人才尽心尽意地将它捆扎,垛在房前屋后的空场上,或高或矮的草垛就像一个个微缩的金字塔,为古朴的村庄镀上了一层丰收的色彩。
安放在村口的草垛成群结队,有点像一群慈眉善目的老人。草垛是时光的看台,但并非寂静无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扛锄抡镐的农人不大在意它,但初冬时节的鸟雀会时常光顾这里,在此越冬的鸟儿会把家快速地安顿下来。稻草的柔软、温暖以及残存的一星半点谷粒,让安家的小鸟心里无比踏实。对于孩子们来说,草垛就是他们的乐园,捉迷藏、抓特务百玩不厌。一惊一乍的笑声,就如山乡的抒情,摆上了精神的盛宴。
稻草是耕牛的粮食。隆冬来临,白雪皑皑,田野山川已很难找到青草,此时早有筹备的农人便从草垛上扯下一捆稻草,撒在牛栏里。老牛蹲卧于闭风的墙角,不紧不慢地咀嚼着储满阳光的稻草,那种从乡村根部生长出来的美食,让耕牛反刍着一年来的大小农事。
冬闲的雨天,金黄的稻草开始派上用场了。上下三重的老屋,聚集着一群精壮汉子,挥拳捋袖地忙活,有的高高抡起木锤,拼命槌打着稻草;有的在扭动木纽,将柔软的稻草拧成一根硕大的擂藤,伸展自如的擂藤是耕牛拉犁的牵引。这个时候,人们才感到稻草用途广泛。拔秧需要,绑菜需要,编草鞋需要,生草菇需要,做东坡肉扣碗需要,集市上捆扎猪肉需要。而且,稻草是农家做炊的柴火,它让村庄上空一年四季飘起香甜的炊烟。
我是睡在稻草上长大的一代。那时,农家的木板床像麻石一样坚硬,贫困的家庭常只具备一床薄薄的老棉被。木板生硬少弹性,无法防寒保暖,乡人便用稻草铺垫。温软的稻草带着土地与阳光的气息传递着不尽的溫暖,安抚着贫困劳动者的精神和身躯。从此,脊背再也不会硌得生疼,稻草之上留存着无数香甜的好梦。
如今,生活愈来愈精致,享受着幸福时光的孩子们无法想象躺在稻草上的感觉和滋味,就连不少农民也远离了稻草,我发现自己已无法回到从前的日子了。现在尽管享受着空调、电热毯、太空棉,夜夜安睡在宽大的席梦思上,但仍常感腰酸腿疼、失眠多梦、颈肌增生……想想那些与稻草同眠的日子,倒头便是呼呼大睡,现在不知是身体在快速衰老,还是精神已悄悄萎缩。
(选自2008年2月《散文选刊》,有删节)文章写故乡“温软的稻草”,而第三段文字却主要写了稻子的丰姿和农人收割稻子的热闹场景,从全文看有什么作用?(2分)
从文中看,作者对于稻草有哪些刻骨铭心的温软回忆?请分条概括。(5分)
根据文中内容,从表现手法及效果角度赏析下面两句话。(4分)
(1)金黄色的地毯上到处滚动着豆粒般的农人。(2分)
(2)老牛蹲卧于闭风的墙角,不紧不慢地咀嚼着储满阳光的稻草。(2分)
海洋贝类的天然博物馆(节选)
在动物界,有一个庞大的家族,它们能从自己的身体里分泌出石灰质来建造各式各样漂亮的“房子”,作为自己的栖身处所,这些动物就是“贝类”。它们建造的“房子”就是那些五光十色的贝壳。因为它们的身体柔软不分节,故通常又称之为“软体动物”。贝类的种类很多,至今全世界已记载的有11.5万多种,在动物界是仅次于节肢动物门的第二大门,可分为七个纲:无板纲、多板纲、单板纲、瓣鳃纲、掘足纲、腹足纲和头足纲。我国沿岸有渤、黄、东、南海四海环绕,地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海区,海洋贝类的种类极为丰富,至今已记录到各种贝类2557种,约占我国海域全部海洋生物种类的八分之一以上,因此贝类在我国海洋生物种类组成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南麂列岛生物圈保护区把海洋贝类列为主要保护对象之一。现已查明该保护区有海洋贝类427种,约占全国海洋贝类总种数的20%,有22种贝类在国内仅出现在南麂列岛。由于南麂列岛海域受台湾暖流的影响和控制,出现了较多的热带种类,甚至过去只发现于海南岛南端和西沙群岛的典型热带种也出现在这一海域,这些种类在福建沿海尚未发现,从而形成了明显的“断裂分布”现象。当然,亚热带种类是南麂列岛贝类组成的最主要成份。这样一来,我国南北海域的各种贝类在南麂列岛几乎都可找到它的代表者。这种热带、亚热带和温带三种不同温度性质的贝类同时并存的现象,在国内是独一无二的,在国际上也是十分罕见的。杂色鲍是热带性种类,皱纹盘鲍老家在北方,它们亲密无争地共居在南麂列岛的小石沼里,生长、繁衍后代。贻贝是个大家族,有趣的是来自东海的厚壳贻贝、分布在南海的翡翠贻贝和黄、渤海的紫贻贝,在南麂生长发育都很好。美丽珍珠贝仅分布海南岛,栉孔扇贝则分布在北方沿海,这两种温度性质截然不同的贝类,都可在南麂海域找到它们的踪迹。南麂列岛的贝类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区系复杂,更以其物种的多样性、代表性和稀缺性而著称于世。因此,南麂列岛不愧为我国主要海洋贝类的天然博物馆和基因库。
由于南麂列岛生态环境和贝类分布具有如此特殊性,所以很早以前就有科学家提出,南麂可建成我国海洋贝类“南种北移,北种南移”的引种过渡驯化基地,这在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中均具有重大的意义。近年来,来自北方的紫贻贝、皱纹盘鲍、栉孔扇贝已相继在南麂引种成功,原产大西洋的海湾扇贝、墨西哥湾扇贝现在也已在这里安家落户。相信南麂列岛作为引种过渡驯化基地,今后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列对“贝类”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至今,贝类在全世界共有11.5万多种,是仅次于节肢类动物的庞大家族。 |
B.贝类,指能从自己的身体里分泌出石灰质作为栖身处所的软体动物。 |
C.贝类,一般体外披有1—2块贝壳,身体柔软不分节,属软体动物。 |
D.我国海洋贝类的种类丰富,至今已记录到各种贝类2557种,约占我国海域全部海洋生物种类的八分之一以上。 |
以下各项中,不属于称南麂列岛是我国主要海洋贝类的天然博物馆原因的一项是(2分)
A.南麂列岛生物圈保护区有海洋贝类427种,约占全国海洋贝类总种数的20%,有22种贝类在国内仅出现在南麂列岛。 |
B.南麂列岛生物圈保护区把海洋贝类列为主要保护对象之一,亚热带种类是南麂列岛贝类组成的最主要成份。 |
C.热带、亚热带和温带三种不同温度性质的贝类同时并存的现象,在国内是独一无二的。 |
D.南麂列岛的贝类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区系复杂,更以其物种的多样性、代表性和稀缺性而著称于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