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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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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猴赫尼
沈石溪
赫尼是耍猴人岩鸣豢养的一只猴子。岩鸣带着赫尼在江湖上闯荡了二十来年,走村串寨,从一个码头漂泊到另一个码头,靠赫尼在街头表演一些钻火圈、推小车、翻跟斗之类的猴戏,混一碗苦饭吃。据岩鸣说,赫尼是只极其聪明的猴子,一个新节目,只要教上三五遍就会做了,一般的猴子要三五十遍才教得会。
但赫尼野性太重,无时无刻不在思量着逃跑。岩鸣说已记不清赫尼究竟逃过多少次了,起码有一百次。岩鸣像所有的耍猴人一样,用不给东西吃、鞭打、戴脚镣等手段,企图磨灭赫尼叛逃的野性,可什么方法都用尽了,效果却微乎其微。没办法,只好把那根细铁链永远地拴在了它的脖子上。
我到曼广弄寨插队的第四年,岩鸣因为长年累月风里来雨里去的,患了严重的关节炎,行走困难,年纪也大了,不能再外出耍猴了。他本想把赫尼卖了,但赫尼也老了,脾气又倔强,动不动就想逃跑,问了几个耍猴人,没人肯要。于是,岩鸣就请我帮他把赫尼带到孟巴纳西森林里去放生。他噙着泪抚摸着赫尼的脑袋说:“老伙计,你一辈子做梦都想回森林里去,我就成全了你,让你也过个自由自在的晚年。”
我牵着赫尼,走了大半天,来到一个名叫野猴岭的地方。那儿树林密得就像篱笆墙,钻也钻不通。岩呜曾告诉过我,二十年前他就是在这里用捕兽天网将赫尼捉住的,那时赫尼才是一只不满一岁的小猴。二十年过去了,小猴赫尼变成了老猴赫尼,没想到,它还认识这块土地。一踏进野猴岭,它就两眼放光,嘴里呜呜呀呀不停地叫唤,显得十分激动。我好不容易解开了那条在它脖子上拴了二十年的细铁链,它嗖地爬上旁边一棵大树,快到树梢时,回过头来冲着我龇牙咧嘴地嚣叫一声一一准确地说是冲着我手中那根象征着人类统治权的明晃晃的铁链粗暴地嚣叫一声,连蹦带跳地钻进树冠不见了。
我并不恼怒它的无理,它无端地被人类囚禁了二十年,被迫服了二十年的劳役,是有理由憎恨人类的。但愿它从此以后再不受那奴役的苦,享受正常猴子的生活。
我以为,赫尼回到森林,就像鱼游回了大海,这辈子我再也见不到它了。可做梦也没想到,第三天早晨,我扛着犁铧刚走到寨外那条宽敞的马车路上,突然,一棵槟榔树上跳下一只猴子来,拦住了我的去路。我低头一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是赫尼!才分别两天,赫尼看上去像老了两岁,蓬头垢面,背上的毛被树脂草浆粘成一绺一一绺,鼻吻皱得像只苦瓜,眼角布满浊黄的眵目糊,憔悴消瘦,邋遢肮脏,落魄潦倒,活像个猴中乞丐。
这时,马车路上又陆续过来十几个荷锄挑担准备下田劳作的村民,他们都知道赫尼的身世,对赫尼的归来感到很惊讶,于是围成一圈看稀罕。
赫尼突然前爪撑地,身体倒立,沿着人圈绕了一周,接着,它爬上挺拔的槟榔树,两条后腿勾住光滑的树干,哧溜从树梢快速滑下地来,又从一位看热闹的姑娘手中抢过一只空箩筐,在场子里蹒跚推行。哦,它这是在耍猴戏呢!表演完倒立行走、攀爬高杆和推小车等节目后,赫尼翻着手掌,作出一副乞讨状,不断地向围观的人群磕头作揖。一位大嫂丢给它一只包谷,它狼吞虎咽地啃起来,不仅把包谷粒吃了个精光,还把包谷芯也吃了下去。
不知是谁将老猴赫尼回来的消息告诉了岩鸣,老人拄着拐棍提着那条明晃晃的细铁链颤巍巍地从寨子走来,挤开人群,来到赫尼面前,噙着泪花说:“我晓得我的老赫尼是舍不得离开我的,唔,回来就好,赶明儿,我病好了,我们再一起去闯码头。”我十分注意老猴赫尼的反应,它并没有因为看见老主人而产生激动欣喜的表情,它那张皱褶纵横的脸上没有任何变化,眼光呆滞,麻木不仁。
当它的视线移到岩鸣手中提着的那根细铁链时,目光才像火焰似的跳了一下。它缓慢地爬到岩呜身边,抓起铁链,用混杂着讨厌与欢欣、恐惧与喜爱的十分复杂的眼光久久地凝视着那根拴了它整整二十年的铁链子。突然,它仰天发出一声灵魂撕裂般的嚎叫,闭起眼,将铁链子缠绕在自己的脖子上。
我想,它一次又一次地逃跑,一辈子都在努力解脱锁在它脖子上的铁链,为此,它遭叱骂、挨鞭打、受尽折磨,可将它脖子上的铁链摘除了,仅仅三天,它却主动把铁链叉缠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请简要概括老猴赫尼的形象特点o
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说写了老猴的两次叫声,一次“嚣叫”,一次“嚎叫”,这样设计有什么用意? 
本文初版时,开篇有一句话:“当心被束缚久了,即使肢体自由了,也很难再找到生活的方向。”再版时,作者将其删掉了。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对你的写作有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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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神童诗”与功利教育
宋真宗赵恒,曾作《励学篇》一诗:“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把读书后考取功名作为人生第一出路,其中“书中自有黄金屋”和“书中自有颜如玉”两句,是这种露骨功利教育的代表,令天下士子趋之若鹜,成了国人读书的动力,实有贪官文化之嫌。
上行下效,接着文人汪洙紧步圣意,搜集整理出《神童诗》一卷,将读书功利化进一步揭示,“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学乃身之室,儒为席上珍;君看为宰相,必用读书人”、“年纪虽然小,文章日渐多;待看十五六,一举便登科”……当然,神童诗还有其他题材的作品,但主要是宣扬读书做官,一旦考取功名,就会名利双收,拥有金钱美女。
儒家提倡“学而优则仕”。汉以后,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隋、唐科举制度的实行,使“学而优则仕”的含义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学”不再是学做人,为立身,而是为“仕”,为功名利禄。韩愈说:“其学其问,以之取名致官而已。”顾炎武说:“凡今之所以为学者,为利而已,科举是也。”只要学得好,就可以做官,荣华富贵,光宗耀祖。乾隆深有感触地叹息:“科名声利之习,深入人心,积习难返,士之所为汲汲皇皇者,惟是之求,而未尝有志于圣贤之道。”在功名利禄的巨大诱惑下,知识阶层除了求官之外,什么都不关心。这些满脑子“升官发财”思想的人一旦当了官,便如同饥饿者扑到面包上,不疯狂敛财才怪。“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其最基本的写照。更有甚者,富可敌国。明宦官刘瑾,贪腐的白银比张居正十年改革充实起来的太仓还多十倍。所以,尽管朱元璋大开杀戒,贪官们仍如过江之鲫,直掏得大明王朝空虚如洗。李自成打开崇祯的国库,发现只有区区二十万两银子,不禁哀叹其怎能不亡。但刘瑾比起后辈和珅来,又是小巫见大巫了。千百年来,升官发财已成为相当一部分读书人的追求,积重难返。今天反腐形势其所以严峻,贪官丁仰宁一语道破天机:“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
有学者痛陈如今的某些大学道德高地失守,被铜臭腐蚀,培养出来的人智商高,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贪官污吏危害更大”,大学已经成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温床”。
诚然知识能改变命运,但如果将其庸俗化为追名逐利,就误入了歧途。反思眼下的反贪,总有些木已成舟的马后炮之感。要从源头上防微杜渐,有必要从学校抓起,从娃娃抓起。对一些学校提倡学生阅读的《千字文》《神童诗》等来一番梳理,像湖北、山东一些教育部门,已经采取措施,删除了“书中自有黄金屋”和“书中自有颜如玉”等句。此举,港台一些学者认为影响了原著的完整性。但笔者以为,时代变了,教育也要变,否则就是拿糟粕当香饽饽,饮鸩止渴,帮倒忙了。
下列关于“功利教育”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宋真宗赵恒所作的《励学篇》把读书后考取功名作为人生第一出路,这既是一种功利教育,更有贪官文化之嫌。
B.“书中自有黄金屋”和“书中自有颜如玉”是露骨功利教育的代表,历来是读书人的动力,它们腐蚀了读书人的思想。
C.文人汪洙为了迎合皇帝,搜集整理出了《神童诗》,将读书功利化更进一步,诗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便是证明之一。
D.《神童诗》中的作品全部都以宣扬读书做官为题材,认为读书人一旦考取功名,就会名利双收,拥有金钱美女,这是一种赤裸裸的功利教育。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儒家提倡“学而优则仕”。汉以后,儒术得到极大尊崇,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这使“学而优则仕”的含义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B.不论是韩愈还是顾炎武,甚至乾隆皇帝都意识到,为学者在功名利禄的巨大诱惑之下,除了谋官,什么都不关心。
C.在“升官发财”思想的支配之下,为学者一旦当了官,只能是疯狂敛财,“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不足为奇了。
D.“知识改变命运”此话不假,但我们也不能将其庸俗化为追名逐利,否则便是误入了歧途,对受教育者是一种误导。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今天反腐形势如此严峻,主要是因为千百年来升官发财已成为相当一部分读书人的追求,积重难返。
B.道德高地失守的某些大学培养出来的人虽然智商高,但他们可能会极端利己,这样的人一旦掌握权力,造成的危害会很大。
C.反思眼下的反贪,总有些木已成舟的马后炮之感。要想真正杜绝腐败之风,就必须得从学校抓起,从娃娃抓起。
D.湖北、山东一些教育部门,对《千字文》《神童诗》等书中的 “书中自有黄金屋”和“书中自有颜如玉”等句进行了删除,但港台一些学者以及作者本人都认为此举影响了原著的完整性。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后面的问题。
森林
陈世旭
在整个世界,除了水,我最喜欢的就是森林。
森林有诗。
要摆脱无名的羁绊,我最想走向森林;要拯救疲惫的灵魂,我最想走向森林;要吟唱隐秘的心曲,我最想走向森林。
花与树的缠绵,云与雾的交融,风与雨的相伴,泉与湖的交响,无处不是诗的流淌。云聚云散是诗,花谢花开是诗,莺飞草长是诗,月圆月缺是诗。森林是诗的宠儿。
走向森林,是我的梦想,我的渴望。
在森林任何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都会有风吹落潮湿的种子。季节更替,森林里到处荡漾着的,是人的自由意志。倾听森林的语言,你将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生活的困惑与感伤随风而逝。走在森林,你会发现你是快乐的,森林是无声的呼唤,充实了你原本空洞的灵魂。
因为惰性和缺乏勇气,我任随自己长年被囚禁在嘈杂的城市:城市也是森林。楼群像树林,只是没有枝叶没有花朵没有果实,没有令人眷恋的狗尾巴草的清香。楼群的颜色顽固,隐去了季节的界限;窗口在夜晚筛下星星,挤窄了无边际的想象;钢筋水泥傲然挺立,带来了坚硬工具的压抑。这是化工森林。在这里,人们掩起私下里表情丰富的脸庞,让善意和温情在陌生中蛰伏窥望。
只有森林才会有真正的歌唱。森林的歌,嘹亮、清逸而深远。森林里最多的是树,每棵树都是歌手。
走进森林,走进歌声,走进激动的曲调和流畅的节奏,离开城市的喧嚣,演奏自己的乐章。让漫天的音乐的羽毛,化作无边的新绿与嫩黄。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
我见识过世界的不只一处森林。每次我都会力图进入森林的深处。穿过茂密的、散发着浓郁的树脂和草莓香味的松树林,心里泛起一种甜丝丝的快感。林中的湖泊像美人的镜子,波光粼粼地闪烁在无边森林的怀抱,映照着蓝天的纤尘不染和青山的雄浑与妩媚。
那些树林是没有猎人也没有伐木者的。那里的鸟是不害怕被人惊扰的。树桠上,站着不知名的鸟。它们大大方方、满不在乎地站着,不时懒洋洋地一跳。有时候落到离你很近的地方,然后又扑扑地飞起。柔顺的、毛茸茸的松鼠就在附近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有时会突然停下来,蹲在离你最近的树枝上和灌木丛中,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所有的生灵都充分享受着作为这片树林的天然主人的特权。
森林无疑有一种凝重的隐喻性质,暗示出生活最为深沉的一面。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
潮湿的凉意从四面八方袭来。鸟悄悄地离开被太阳晒得温暖的树梢,振起翅膀,依恋地、默默地飞进树林深处。雾在林中飘荡。雾是半透明的,并不妨碍仰望树缝中的天空。被树枝分割的天空特别明亮,让我想起南方家乡闪烁的星光,被星光照亮的丰沛的河流、绿树中的城市和织锦般的田地。莱蒙托夫说得不错:“当我们远离尘世而跟大森林接近时,大家都不由得变成孩子了,心灵摆脱了种种负担,恢复了本来面目。”托尔斯泰则给森林赋予了道德意义:“置身于令人神往的大森林之中,心中难道能留得住敌对感情、复仇心理或者嗜杀同类的欲望吗?心中的恶念应该在与作为美与善象征的大自然接触时消失。”如果有一天,你坐在森林之外的地方;梦想曾经的家园,你便会知道,失去绿荫,灵魂就失去了庇护。混浊的噪声从耳边掠过,你将嫉妒并且哀怨,谁曾拥有过那片森林?
我多么愿意住在这样的树林:在森林幽静的小径徘徊,鼻翼里全是青涩的气味,看或枯或荣的草在夕阳下泛着柔柔的光,像长发飘逸;在绿叶沙沙的伴奏下唱歌,唱消失的爱情和不可知的未来;听或深或浅的水在林子的深处汩汩流动,像精灵呢喃。
等有一天终于不能呼吸的时候,我就溶入树下的泥土,无声地悠悠地去到森林的漩涡深处,肃穆,庄严,神秘,颤栗。然后在返青的季节,同蚂蚁、蚯蚓和飞虫,同所有卑微的生命一起,用柔软的头颅叩开泥土的门,迎接春天的来临。一声鸟鸣,心便永不寂寞。
(选自2011年第1期《散文选刊》,有删改)
在文中,作者写了城市中的“化工森林”,用意是什么?
文章联想丰富,但始终围绕作者的感情而展开,而且感情的发展层层深入,请梳理作者的感情发展脉络。
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一句中“生命的原始法则”的意蕴。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的意思是,在喧嚣的城市,人们的心灵将受到世俗的冲击,但走进森林,将可能获得重生。
B.文中引用莱蒙托夫、托尔斯泰的话,写出了森林的巨大作用,揭示了文章的主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
C.作者认为,森林会消除人们的困惑和感伤,会使人们空洞的内心得到充实,会让人们变得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等。
D.文章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这和比喻、拟人等修辞的运用密不可分,如“湖泊像美人的镜子”、“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等。

E.文章以第一人称为主,有时插入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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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力量:微博彰显影响力
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微博在中国快速地发展和普及,大量传统媒体、政府机构、公私企业、公众人物入驻微博。随着微博对社会生活的日益渗透,微博充分彰显了它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力。
长期以来,传统媒体一直身兼双重角色——信息中介者和议题主导者。受众作为信息传播的终端,对新闻信息的处置是完全被动的。微博的兴起彻底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专业主义壁垒”,为普通公众提供了一个更为便捷的话语平台。这是一个“人人都能发声,人人都可能被关注的时代”。任何人只要拥有一定的技术知识和设备,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甚至成为“公民记者”。微博关于突发事件的报道已达到“秒互动”地步,它可在几秒钟内向用户报道事件实况,用户甚至可以不到1分钟就做出反馈,其实时性、现场感以及快捷性,超过了传统媒体。
微博带来的改变已经不只是媒介传播方式的改变,而且是新闻传播主体的移位。现代社会快速发展,信息瞬息万变,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涌现;受人力、物力等条件的限制,任何传统媒体不可能在全国各地都设立分支机构,更不可能将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数量庞大的微博则不同,它散布世界各地,就像是无所不在的眼睛,可以深入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以一种旁观和参与兼备的姿态,注视和记录着身边发生的大小事件,并以更为多元化的观点和方式对事件进行传播和诠释。
微博在直接发掘新闻议题的同时,也从传统媒介那里“抢”走了部分议题设置权。目前国内正在形成一种新的舆论机制,即微博率先报道,传统媒体不断跟进,通过议题互动,共同掀起舆论高潮。2011年1月2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某教授设立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仅开通10余天,粉丝数量达到16万多人,有1000余张网友拍摄的乞讨儿童照片被发布在微博上。截至3月8日,通过网上照片辨认,已发现被拐卖儿童6个,目前他们已被解救。
作为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媒介节点,微博在用“微力量”改变中国媒介生态的同时,也见证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变迁。目前, 微博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数据中心调查报告显示, 微博用户使用微博发布信息、记录心情、消磨时光、结交朋友、拓展知识、讨论同感兴趣的话题、关注有兴趣的名人等。由此,微博延展了社交的网络,重塑了社会关系的总和。它甚至聚集民众的智慧与力量,通过关注来改变社会,微博的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透视中国的“微博热”,碎片化的信息形式、裂变式的传播方式、日益深化的媒介融合,决定了微博的影响力及其发展趋势。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和深化,越来越多的机构与个人入驻微博, 微博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将更为显著。
(摘自《现代传播》2011年第4期)
下列有关微博“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专业主义壁垒’”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微博可以一种更为多元化的观点和方式对事件进行传播和诠释。
B.微博具有强大的直接发掘议题的能力并决定着公共舆论的走向。
C.微博对于突发事件的报道比传统媒体更快捷更易抢得报道先机。
D.微博的兴起可让普通公众从新闻信息的受众变为信息的传播者。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微博信息形式、传播方式决定了其影响力和发展趋势,它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B.“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事件说明,微博已形成了新的舆论机制且对社会有所改变。
C.微博成为了公众新的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它促进了社会的交往,对社会关系的总和进行了重塑。
D.微博直接对传统媒体的权威地位形成挑战,独特的优势使受众不再是信息传播的终端。

对“微力量”的理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微力量”是指由于微博的快速发展,伴随其对社会生活的日益渗透,微博充分彰显了它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力。
B.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和深化,微博热将持续, 微博的“微力量”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将更为显著。
C.微博的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聚集了民众的智慧与力量,通过关注来改变社会,也延展了人们的社交网络。
D.数量庞大的微博像是无所不在的眼睛深入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比传统媒介对突发事件的报道更快,更有力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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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之父”方兴东(节选)
打开百度,输入“方兴东’’搜索,100多万条信息赫然呈现。罩在方兴东头上的光环颇多:清华大学博士、专栏作家、互联网评论家……而“中国博客之父”的称号,一度让他的名声如日中天。因为“全民皆博”的博客,最初的吆喝和鼓吹者,就是方兴东。
被逼结缘博客
结缘博客,方兴东说他是被逼的。一切起因于2002年.方兴东向互联网巨头——微软的一次叶板。当时,他在新浪、搜狐上发了一篇《向微软投降》的反讽性文章,但在微软的强势公关下,不到l小时,这篇文章在几大门户网站上迅速消失。资本的强大力量,惹怒了方兴东:“当时,我想一定要做一个网站,为了自己的自由。”博客,就这样被朋友带进他的生活。对互联网敏锐的触觉,使方兴东意识到博客这种新鲜事物的巨大市场潜力:这种能让每个网民都参与的平台,将会是互联网的未来。
于是,2002年夏天,方兴东开启了“博客中国”网站。他开始把博客概念引入中国,方兴东从身边的朋友们“下手’’,不遗余力地鼓吹博客。而木子美的《遗情书》让“博客中国”一夜之阐红遍中国。此时精明的风险投资商开始瞄上了方兴东和他的“博客中国”。在得到2000万美金风险投资后,“博客中国”改名为“博客网”,走上了全面商业化的道路。一脸书生气的方兴东也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他似乎已经信心百倍地做好了从书生向CEO转型的心理准备。并且不只吆喝着博客,还吆喝着上市,吆喝着赶超新浪。
吸引千万美元的书生
出生于浙江义乌一个农民家庭的方兴东,从小生活贫困,一家人主要靠母亲踩缝纫机养活。为了离他喜欢的陕西作家路遥更近一些,他义无反顾地报读西安交通大学。方兴东进入大学后,广泛涉猎文学、哲学、经济学。尤其热衷于写诗,他的作品不时地在《诗刊》、《星星》上出现。那个时候,他喜欢别人称他“诗人”,并标榜自己是“文学青年”。
1996年,方兴东在清华大学读博士。有位同学约他写有美IT行业评论文章,方兴东自此从文学青年转型为IT评论家。在短短的一两个月时间里,他狠狠她“啃”了一遍当时的《计算机世界》、《中国计算机报》等专业报刊,还写下了10万字笔记。靠着这份勤奋和博闻强记,方兴东强行进入了一个热闹的新领域。
由于不断在各大媒体发表文章、开辟专栏,“方兴东”这个名字被越来越多的人记住。他的文章笔锋犀利,观点独特尖锐,一星期上万字的写稿量,使互联网评论世界唯其马首是赡,并称其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评论家。方兴东许多文章的字里行间,都流露出浓厚的文人气质和学者性格。
只是,当遇到了博客里1000万美元风险投资时,方兴东这个内心并不安分的文人,开始穿上西服,打好领带,跃跃欲试,向CEO这个商人身份转型。
不再发表偏激言论
方兴东说做一个CEO的感觉,还没有写一篇好文章带给他的兴奋感和成就感大,而在“董事长”与“博士”这两个头衔中,他更愿意别人用后者称呼他。此时方兴东,作为CEO,不得不忙于应对“博客网”因为盲目扩大规模所造成的管理混乱等问题;而在互联网上,也充斥着一片对“博客网”质疑和否定的声音。
面对围歼,最初踌躇满志,吆喝着“博客网”2 006年盈利上市,并计划用3年时间起超新浪的方兴东语气明显柔和了许多: “博客网的上市,我们现在也不会这么着急。2006年的盈利目标,我们还要努力”。没有大型网站运营经验的方兴东,坦言自己不懂管理,已经把“博客网”放手交给自己的团队。他在互联网的路上,一边前行着,一边放弃着,而放弃是为了在前行中更好地调整和进步。游走在学者和商人之间,如何准确找到定位还是依靠他自己。这个勤奋的互联网青年,有自己衡量成功的标准。曾经高调张扬的互联网评论家,现在已经明显地变得低调起来。方兴东说,做CEO的一大收获是,不会再轻易地发表偏激的评论了。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以“方兴东”的搜索信息量开头,是为了说明方兴东的知名度。在主人公众多的身份角色中,作者从“博客之父”这一角色切入,侧重叙写了方兴东创建、经营博客网的经历。
B.“吸引千万美元的书生”一节,作者重点写了作为“诗人”和作为“互联网评论家”的方兴东,意在表现主人公多方面的才能和极强的适应能力,回应了文章开头所说的“颇多光环”。
C.方兴东说,做一个CEO的感觉,还没有写出一篇好文章带给他的兴奋感和成就感大:而在“董事长”与“博士”这两个头衔中,他更愿意别人用后者称呼他。这说明方兴东在从书生到商人的转型过程中他很失意、很后悔。
D.本文作者对方兴东的勤奋赞誉有加,但他的许多做法却颇不以为然,如“一脸书生气的方兴东也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并且不只是吆喝着博客,还吆喝着上市,吆喝着赶超新浪。”皆语带嘲讽。

E.方兴东由一个高调的互联网评论家,转变为一个低调的大型网站的CEO,不轻易发表偏激评论了,并不是因为缺乏当初的激情,而是作为一个实际经营者,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问题,需要更加谨慎稳重。
从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方兴东昀“书生意气”,他的书生意气表现在文中的哪些方面?
方兴东自称十年来保持“农民品质+诗人理想+学生心态”,结合文章相关内容,简析这句话的内涵。
方兴东“在互联网络的路上,一边前行着,一边放弃着,而放弃是为了前行中更好地调整和连步。”结合文本分析方兴东是如何前行,又是如何放弃的?他的这些经历对你有什么启发?结合现实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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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子的故事莫泊桑
这是个赶集的日子。戈德维尔的集市广场上,人群和牲畜混在一起,黑压压一片。整个集市都带着牛栏、牛奶、牛粪、干草和汗臭的味道,散发着种田人所特有的那种难闻的人和牲畜的酸臭气。
布雷奥戴村奥士高纳大爷正在向集市广场走来。突然他发现地下有一小段绳子,奥士高纳大爷具有诺曼底人的勤俭精神,他弯下身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段细绳子。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冤家对头马具商马朗丹大爷在自家门口瞅着他,颇感坍台【注】。他立即将绳头藏进罩衫,接着又藏入裤子口袋,然后很快便消失在赶集的人群中去了。
教堂敲响了午祷的钟声,集市的人群渐渐散去。朱尔丹掌柜的店堂里,坐满了顾客。突然,客店前面的大院里响起了一阵鼓声,传达通知的乡丁拉开嗓门背诵起来:“今天早晨,九、十点钟之间,有人在勃兹维尔大路上遗失黑皮夹子一只。内装法郎五百,单据若干。请拾到者立即交到乡政府,或者曼纳维尔村乌勒布雷克大爷家。送还者得酬金法郎二十。”
午饭已经用毕,这时,宪兵大队长突然出现在店堂门口。他问道:“布雷奥戴村奥士高纳大爷在这儿吗?”坐在餐桌尽头的奥士高纳大爷回答说:“在。”于是宪兵大队长又说:“奥士高纳大爷,请跟我到乡政府走一趟。乡长有话要对您说。”
乡长坐在扶手椅里等着他。“奥士高纳大爷,”他说,“有人看见您今早捡到了曼纳维尔村乌勒布雷克大爷遗失的皮夹子。马朗丹先生,马具商,他看见您捡到了啦。”
这时老人想起来了,明白了,气得满脸通红。“啊!这个乡巴佬!他看见我捡起的是这根绳子,您瞧!”他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那一小段绳子。但是乡长摇摇脑袋,不肯相信。
他和马朗丹先生当面对了质,后者再次一口咬定他是亲眼看见的。根据奥士高纳大爷的请求,大家抄了他的身,但什么也没抄着。最后,乡长不知如何处理,便叫他先回去,同时告诉奥士高纳大爷,他将报告检察院,并请求指示。
消息传开了。老人一走出乡政府就有人围拢来问长问短,于是老人讲起绳子的故事来。他讲的,大家听了不信,一味地笑。他走着走着,凡是碰着的人都拦住他问,他也拦住熟人,不厌其烦地重复他的故事,把只只口袋都翻转来给大家看。他生气,着急,由于别人不相信他而恼火,痛苦,不知怎么办,总是向别人重复绳子的故事。
第二天,午后一时左右,依莫维尔村的农民布列东大爷的长工马利于斯·博迈勒,把皮夹子和里面的钞票、单据一并送还给了曼纳维尔村的乌勒布雷克大爷。这位长工声称确是在路上捡着了皮夹子,但他不识字,所以就带回家去交给了东家。
消息传到了四乡。奥士高纳大爷得到消息后立即四处游说,叙述起他那有了结局的故事来。他整天讲他的遭遇,在路上向过路的人讲,在酒馆里向喝酒的人讲,星期天在教堂门口讲。不相识的人,他也拦住讲给人家听。现在他心里坦然了,不过,他觉得有某种东西使他感到不自在。人家在听他讲故事时,脸上带着嘲弄的神气,看来人家并不信服。他好像觉得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
下一个星期二,他纯粹出于讲自己遭遇的欲望,又到戈德维尔来赶集。他朝克里格多村的一位庄稼汉走过去。这位老农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在他胸口推了一把,冲着他大声说:“老滑头,滚开!”然后扭转身就走。奥士高纳大爷目瞪口呆,越来越感到不安。他终于明白了,人家指责他是叫一个同伙,一个同谋,把皮夹子送回去的。
他想抗议。满座的人都笑了起来,他午饭没能吃完便在一片嘲笑声中走了。他回到家里,又羞又恼。愤怒和羞耻使他痛苦到了极点。他遭到无端的怀疑,因而伤透了心。于是,他重新向人讲述自己的遭遇,故事每天都长出一点来,每天都加进些新的理由,更加有力的抗议,更加庄严的发誓。他的辩解越是复杂,理由越是多,人家越不相信他。
他眼看着消瘦下去。将近年底时候,他卧病不起。年初,他含冤死去。临终昏迷时,他还在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一再说:“一根细绳……乡长先生,您瞧,绳子在这儿。”
[注]坍台:吴方言,丢脸。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奥士高纳大爷在赶集路上捡到一段绳子,因被冤家陷害,又受到众人奚落,最后忧郁而死,小说通过这一故事,主要反映了小人物的性格悲剧。
B.小说中的下层人民思想麻木,是非不分,是荒唐社会道德的基础,但奥士高纳大爷的死不是社会道德堕落的必然悲剧,而是马具商与他个人纠葛和他个人性格悲剧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C.马具商是农村小奸商,他狡猾、阴险、诡诈,通过他的行为和举动,可以看出,他的处世哲学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D.小说的语言简练而富有表现力,通篇没有纤巧华美的辞藻,淡淡的幽默与辛辣的讽刺相交织,使全文呈现出含蓄冷峻的风格特点。

E.这篇小说叙事详略得当,巧妙地处理了“赶集”这样一个特定环境中的群众场面和主要人物的关系,使主要人物形象鲜明,个性突出。
小说中置奥士高纳大爷于死地的力量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答:
小说是如何塑造奥士高纳大爷这一主要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答:
小说的题目是“绳子的故事”,但主要内容是围绕一个老实人而展开的,如果以“老实人的故事” 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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