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朱自清
朱自清先生的大名和成就,连年轻人也算在内,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差不多都念过他的散文名作:《背影》和《荷塘月色》。我念他的《背影》,还是在中学阶段,印象是:文富于感情,这表示人纯厚,只是感伤气似乎重一些。一九二五年他到清华大学以后,学与文都由今而古,写了不少值得反复诵读的书。一九三七年以后,半壁江山沦陷,他随着清华大学到昆明,以及一九四六年回到北京以后,在立身处世方面,许多行事都表现了正派读书人的明是非、重气节。不幸的是天不与以寿,回北京刚刚两年,于一九四八年十月去世,仅仅活了五十岁。
我没有听过朱先生讲课,可是同他有一段因缘,因而对他的印象很深。这说起来难免很琐碎,反正是“琐话”,所以还是决定说一说。
我的印象,总的说,朱先生的特点是,有关他的,什么都协调。有些历史人物不是这样,如霍去病,看名字,应该长寿,却不到三十岁就死了;王安石,看名字,应该稳重,可是常常失之躁急。朱先生名自清,一生自我检束,确是能够始终维持一个“清”字。他字佩弦,意思是本性偏于缓,应该用人力的“急”补救,以求中和。但他终归是秉性难移,多情而宽厚,“厚”总是近于缓而远于急的。他早年写新诗,晚年写旧诗,古人说:“温柔敦厚,诗教也。”这由学以致用的角度看,又是水乳交融。文章的风格也是这样,清秀而细致,总是真挚而富于情思。甚至可以扯得更远一些,他是北京大学一九二0年毕业生,查历年毕业生名单,他却不是学文学的,而是学哲学的。这表面看起来像是不协调,其实不然,他的诗文多寓有沉思,也多值得读者沉思,这正是由哲学方面来的。
泛泛的谈了不少,应该转到个人的因缘了。是一九四七年,我主编一个佛学月刊名《世间解》,几乎是唱独角戏,集稿很难,不得已,只好用书札向许多饱学的前辈求援,其中之一就是朱先生。久做报刊编辑工作的人都知道,在稿源方面有个大矛盾,不合用的总是不求而得,合用的常是求之不得。想消灭求之不得,像是直到今天还没有好办法,于是只好碰碰试试,用北京的俗语说是“有枣没枣打一竿子”,希望万一会掉下一两个。我也是怀着有枣没枣打一竿子的心情这样做的,万没有想到,朱先生真就写了一篇内容很切实的文章,并很快寄来,这就是刊在第七期的《禅家的语言》。当时为了表示感激,我曾在“编辑室杂记”里写:“朱自清教授在百忙中赐予一篇有大重量的文章,我们谨为本刊庆幸。禅是言语道断的事,朱先生却以言语之道道之,所以有意思,也所以更值得重视。”这一期出版在一九四八年一月,更万没有想到,仅仅九个月之后,朱先生就作古了。
大概是这一年的五月前后,有一天下午,住西院的邻居霍家的人来,问我在家不在家,说他家的一位亲戚要来看我。接着来了,原来是朱先生。这使我非常感激,用古人的话说,这是蓬户外有了长者车辙。他说,霍家老先生是他的表叔,长辈,他应该来问安。其时他显得清瘦,说是胃总是不好。谈一会闲活,他辞去。依旧礼,我应该回拜,可是想到他太忙,不好意思打搅,终于没有去。又是万没有想到,这最初的一面竟成了最后一面。
死者不能复生,何况仅仅一面,但我常常想到他。朱先生学问好,古今中外,几乎样样通。而且缜密,所写都是自己确信的,深刻而稳妥。文笔尤其好,清丽,绵密,细而不碎,柔而不弱。他代表“五四”之后散文风格的一派,由现在看,说是广陵散也不为过。可是我推重他,摆在首位的却不是学和文,而是他的行。《论语》有“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的话,这里无妨断章取义,说:与他的行相比,文可以算作余事。行的可贵,具体说是,律己严、待人厚都超过常格,这二者之中,尤其超过常格的待人厚,更是罕见。这方面,可举的证据不少,我感到最亲切的当然是同自己的一段交往。我人海浮沉,认识人不算少,其中一些,名声渐渐增大,地位渐渐增高,空闲渐渐减少,因而就“旧雨来,今雨不来”。这是人之常情。朱先生却相反,是照常情可以不来而来。如果说学问文章是广陵散,这行的方面就更是广陵散了。
说来也巧,与朱先生告别,一晃过了二十年,一次在天津访一位老友,谈及他的小女儿结了婚,问男方是何如人,原来是朱先生的公子,学理科的。而不久就看见他,个子比朱先生高一些,风神却也是谦恭而恳挚。其时我老伴也在座,事后说她的印象是:“一看就是个书呆子。”我说:“能够看到朱先生的流风余韵,我很高兴。”
(选自《负暄琐话》,作者张中行,有删改)
(1)下列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了解、熟悉朱自清,是从求学阶段学习他的散文名作《背影》《荷塘月色》开始的,在作者看来,他的散文情感丰富,只不过失之于感伤气重了一些。 |
B.朱自清先生给本文作者的总体印象是,“有关他的,什么都协调”,例如人如其名,他一生自我约束,清廉温厚,堂堂正正做人,能够始终维持名字中一个“清”字。 |
C.文章名为“琐话”,选材琐碎但不多余。比如文中霍去病、王安石是为了反衬朱自清先生的性格,而结尾处写朱公子,则直接映衬出朱先生谦恭而恳挚的性格。 |
D.朱自清先生的品行、学问和文采都很出众,但作者最推崇朱自清先生的还是其“行”,和他律己严、待人厚的“行”相比,他的“学”和“文”就显得无关紧要了。 |
E.本文作者虽然与朱自清先生只谋一面,交往不多,但用质朴平实的语言写了些零星的回忆,全面表现了朱自清先生的性格,表达了对朱自清先生的敬仰之情。
(2)结合全文,概括朱自清先生行、学、文的主要特征。
(3)请从作者与朱先生的交往中举例说明朱先生“待人厚超过常格”。
(4)结合文中对朱自清先生的回忆,谈谈你对“德”与“才”关系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镰刀的歌唱
刘剑飞
芒种忙,麦三场。布谷鸟一叫,田里的麦子说熟就熟了。
天刚蒙蒙亮,三爷就提着新磨的镰刀,走向村外的麦田。
清晨的风,凉丝丝、湿润润的,氤氲着麦子成熟的清香。三爷禁不住将鼻子抽动了一下,又抽动一下,①脸上的皱纹便舒展开来。
走进麦田,望着眼前铺天盖地的金黄色麦浪,②三爷的眼睛里蓦然跳动起闪亮的神采。他用手指试了试镰刀的刃口,又深吸了一口气,而后左手拢麦,右手执镰。嚓,一镰,嚓,又是一镰,涌动着的麦浪便在他挥舞的镰刀下应声而倒。身后,留下一排浅浅的麦茬。
一口气割完田头的这片麦子,三爷擦了一把汗,燃着一支烟,便坐在新割的麦秆上,边抽烟边想着与割麦有关的往事。
年轻时,三爷是村里有名的割麦快手。19岁那年,生产队搞割麦竞赛。三爷赤膊上阵,一马当先,将一把镰刀挥舞得嚓嚓风响。一晌午下来,三爷一个人割了二亩多麦子,将队里的其他青壮劳力远远抛在了后面。
因为这,三爷后来成了村里的生产队长,后来又把个俊俏的三奶奶娶回了家……
麦子青了又黄,黄了又青。一转眼40多年过去了,当年风风火火的快手三爷,也在一茬茬的麦子中渐渐老去。
最近几年,村里的年轻人一拨又一拨进城打工去了。到了麦收季节,也是匆匆回来,叫上几台收割机,轰隆隆两三天,就把麦子收完了。昔日里那热火朝天的开镰收割、打麦扬场的景象,也连同生锈的镰刀一起,定格成村里人久远的记忆。
起先,三爷还是坚持用镰刀割麦。后来,从城里赶回帮忙的儿子说啥也不让他再干了。实在没办法,三爷只好在收割机进田之前先割割田头,也算是为每年的麦季搞个开镰仪式。
晨雾散去,田边的大路上渐渐热闹起来。骑摩托车的、开三轮的、挟着袋子准备装麦的,人们有说有笑,赶集似的从村口聚拢来。
“三爷下地这么早啊?”
“三爷爷还用镰刀割麦啊?”
“三爷,你老就别费这劲了,等会儿你儿子就把收割机叫来啦!”……
看到三爷在割麦,好奇的年轻人纷纷停下来打声招呼。
三爷微笑着,点点头,心想,收麦这么隆重的事儿,哪能不亲手割上几镰呢?
太阳爬上树梢时,三爷的儿子赶来了,还叫来一辆收割机。
这突突响的铁家伙如同一只巨大的猛兽,沿着三爷割出的空地,一路轰鸣着冲进田里。金色的麦海,顿时被冲出了一个宽宽的豁口。
三爷想,这东西割麦虽快,但留出的麦茬太深,并随地抛下一堆堆的麦秸秆。到了下一季作物耕种时,长麦茬挡着,下不去耧,播不下种。最后没办法,村里人就干脆放起一把火,将满地的麦茬和麦秆一起烧掉,搞得好多天都是浓烟滚滚,呛得人睁不开眼。
半晌午时,自家的6亩麦子收完了。儿子和儿媳装好麦子,让三爷坐上拖拉机一起回家。
三爷爷摆摆手,说自己还想再溜达一会,就让两口子先走了。
正午的太阳从头顶直射下来,火辣辣的,照在蓬乱的麦茬上,反射出灼目的光。大片新收的麦田里,忽然一下子安静和空旷起来。
三爷朝手心吐了一口唾沫,握紧镰刀,弯下腰,开始割麦田里那长过脚踝的麦茬。嚓,一镰,嚓,又是一镰。少去了沉甸甸的麦穗和麦秆,割起麦茬来倒省劲多了。
早在几天前三爷就计划好了,自己现在老了,割不动麦子了,但还可以再割割麦茬。三爷想,就是自己热点累点,也要把田里的麦茬清理干净。不然的话,乡亲们又要烧麦茬了,乌烟瘴气的,不是在造孽吗?
想到这些,③三爷的镰刀舞得更欢实了,烦闷的内心也一下子敞亮起来。
割完自家的麦茬,回家吃了饭,下午,三爷又手提镰刀,到邻近的田里割麦茬。每割完一块,他就用板车把割下的麦茬拉到地头,一丛一丛垛起来。
起先,村里人不明白,不知这老爷子又发的哪门子邪。后来,弄清了三爷的用意,大家很是感动,便纷纷拿起镰刀,加入到三爷割麦茬的队伍。那一把把久违的镰刀,再次唱起了欢乐的歌……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22期)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开头“芒种忙,麦三场。布谷鸟一叫,田里的麦子说熟就熟了”几句,为下文写“天刚蒙蒙亮,三爷就提着新磨的镰刀,走向村外的麦田”做出了铺垫。 |
B.“嚓,一镰,嚓,又是一镰,涌动着的麦浪便在他挥舞的镰刀下应声而倒”,写“三爷”想到以后镰刀再也派不上用场,于是现在抓紧过足用镰刀割麦的瘾。 |
C.一些年轻人纷纷停下来向“三爷”打声招呼,是因他们对“三爷”居然还起早用镰刀割麦感到好奇;在他们看来,有收割机就不需要再起早用镰刀割麦了。 |
D.小说写村里人后来弄清了“三爷”的用意,便加入到“三爷”割麦茬的队伍。“三爷”的用意就是,为避免麦茬被烧弄得乌烟瘴气而要把田里的麦茬清理干净。 |
E.小说运用了插叙,使内容更加充实;运用了环境、神情、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和比喻、对偶等修辞,人物性格鲜明,人物形象生动,故事感人,耐人寻味。划线句各反映出“三爷”怎样的心理或神情?请简要分析。
分析“三爷”的形象特点。
“镰刀的歌唱”为题有多方面的考虑,请结合文本,简要探究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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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服饰文化
中国传统服饰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创造的宝贵财富。数千年中国传统服饰文化历经了以原始社会为基础的“自然形态”时期、以阶级社会为基础的“制度形态”时期和以有阶级存在社会为基础的“自由形态”时期三个发展阶段;呈现出了“和谐统一性文化”、“标示突出性文化”和“种类多样性文化”三大内涵特征。
服饰是人类生活的要素,又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标志,它除了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需要外,还代表着一定时期的文化。服装的款式与演变,服装面料的选用与搭配,服装颜色的选择与组合,特定场合着装的选筛与习惯,均记录着特定时期的生产力状况和科技水平,反映着人们的思想文化、宗教信仰、审美观念和生活情趣,也烙有特定时代的印痕。
中国传统服饰文化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上下五千年共同创造的优秀文化,也是人类社会共同创造的宝贵财富,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传承优良传统,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尤为重要。
扬长避短,突出和谐协调是传承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关键。中国的传统服饰文化受数千年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儒教“中庸道德”观的桎梏,政治因素影响极大,直到20世纪中期绿色覆盖全国,专衣“军干装”以及激情成“灰”等现象,使服饰呈现简单划一的窘境。这些不利于服饰文化发展的陋习都应摒弃。然而,占数千年中国传统服饰文化发展的主流——“和谐协调”文化应发扬光大,诸如以原色表现为主的大气而豪放的色彩文化;以追求内涵意义与表现形式圆满统一,最大限度地达到服饰与自然、与社会、与人协调一致的统一美原则;以及以民俗吉祥意象为特征的表现形式等。
吸收西方先进文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实现“中西合璧”,是传承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有效途径。服饰文化的传承发展离不开先进技术与先进设备的支撑,这一点已被历史所证实。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加快,科学技术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但在诸多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诸如西方色彩学的“变异”长处,服装与化学工艺技术等,都需要我们去吸取,去引进,“洋为中用”。特别是目前国外纺织技术,如非织造布技术的引进,将对我国服饰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起飞推进”作用。
坚持百花齐放的方针是传承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基本形式。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国也是一个大区域的国家,中国更是一个人口最多的国家,对服饰文化的追求必然是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任何简单划一都将影响其发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自由竞争,自由发展,集百家之长,扬百家之优,方能适应中国服饰文化发展之规律。服饰文化是人创造的,服饰文化是动态的,随着人类的进步,以及不同群体间文化交流的不断进行,必将导致新的服饰文化模式的诞生,中国传统服饰文化大树必将永葆长青。
(节选自张繁荣《论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精髓》)下列关于“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经历了以不同社会为基础的“白然形态”、“制度形态”和“自由形态”时期三个发展阶段。 |
B.中国传统服饰文化是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创造的宝贵财富,在构建和谐社会,传承优良传统,不断提高人民物质、精神生活质量方面很重要。 |
C.“和谐协调”文化是几千年中国传统服饰文化发展的主流,应发扬光大之;也就是说,应最大限度地达到服饰与自然、与社会、与人的协调一致。 |
D.传承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基本形式是坚持百花齐放的方针,中国多民族、大区域、人口最多的特点,决定着其对服饰文化的追求决不能简单划一。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服饰是生活之必需,代表一定时期的文化。“和谐统一性文化”、“标示突出性文化”和“种类多样性文化”是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三大内涵特征。 |
B.中国传统服饰文化因受封建社会儒教“中庸道德”观的桎梏等影响,致使服饰简单划一。传承中国传统服饰文化,关键是要扬长避短和推陈出新。 |
C.传承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有效途径是吸收西方先进文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实现中西合璧。而国外先进技术对传承中国服饰文化显得尤为重要。 |
D.只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自由竞争和发展,集百家之长,扬百家之优,才能适应中国服饰文化发展的规律。不利于服饰文化发展的陋习应该摒弃。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服装款式与演变等,是特定时期生产力状况和科技水平的记录,是人们思想文化、宗教信仰、审美观念和生活情趣的反映,打下了特定时代的烙印。 |
B.中国传统服饰文化这一宝贵财富,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上下五千年共同创造的,也是人类社会共同创造的,它追求内涵意义与表现形式的圆满统一。 |
C.我国科学技术水平在许多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目前引进国外先进的非织造布技术,将对我国服饰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起飞推进”作用。 |
D.服饰文化是人创造的、动态的文化,要诞生新的服饰文化,使中国传统服饰文化大树永葆长青,就要在不同的群体间进行文化交流,相互学习借鉴。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裁判所(英)王尔德
上帝对人说:“你一生都在做坏事—对那些需要救济的人,你表现得很残酷;对那些急需帮助的人,你表现得凶狠无情;贫穷的人向你求助,你不听他们诉说,你不理睬那些受苦的人的哀叫;你将遗产据为己有,把狐狸放进邻人的葡萄园;你夺去小孩们的面包,拿给狗吃;我的那些麻风病人居住在沼泽地里,过着和睦的生活,赞美着我,你却把他们赶到路上;我用土造出你,可是你却使土地上流着无辜者的血。”
上帝打开了人的生命簿。
上帝对人说:“你一生都在做坏事—我显示出的‘恶’,你追求它;我隐藏着的‘善’,你却毫不注意,你房的墙壁上绘满了图画,你听见笛声,就从你放荡床上起。你筑了七个祭坛奉祀我所受的罪孽,你吃了不应当吃的东西,你衣服上绣着三个耻辱的记号,你崇拜的不是能够久存的金或银的偶像,确是会死去的肉身;你把香膏涂在他们的头发上,又放了白榴在他们的手中;你用番红花擦他们的脚,又在他们面前铺上地毯;你用银粉染他们的眼皮,用草药擦他们的身体,你在他们面前鞠躬到地,你把我偶像的宝座放在不知何处。
你让太阳看见你的丑行,让月亮看见你的疯狂。”
人回答说:“我的确做过这些事情。”
上帝又打开了人的生命簿。
上帝对人说:“你一生都在做坏事——你以恶报善,用侵害报答仁慈;你弄伤抚养你的双手,你轻视给你奶吃的乳房,让向你讨水喝的人忍渴而去;亡命的人晚上把你藏在他们的帐幕里,你没等到天亮就告发了他们;你的仇敌没有害你的性命,你却暗算了他;你的朋友跟你在一块儿走路,你为了得到钱就出卖了他;对那些给你带‘爱’的人,你却以恨报答。”
人回答说:“我的确做过这些事情。”
上帝合上了人的生命簿,说:“我一定要把你送到地狱里去。”
人叫起:“你不能。”
上帝对人说:“为什么我不能送你到地狱,你有什么理由?”
“因为我一直住在地狱里。”人回答道。
裁判所中寂静无声。
过了一会儿,上帝对人说:“既然我不可以把你送进地狱,那么我一定要送你到天堂,我的确得送你进天堂里去。”
人又叫起:“你不能”。
上帝对人说:“为什么我不能送你进天堂,又有什么理由?”
“因为不论在什么地方,我绝对想象不出天堂。”
判断所里寂静无声了。下面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A.这篇小说里“人”是一个十恶不赦、毫无人性的歹毒者,他只能生存在人性罪恶深渊的“地狱”里,世世代代受到正义和善良的谴责与诅咒。 |
B.小说开篇就历数“人”的罪状、残酷、凶狠、贪婪而无情,由于他的存在,使人类社会失去了原有的和睦与安宁,人们陷于水深火热中。 |
C.“人”将那些居住在沼泽地里的、过着和睦的生活的、赞美着上帝的麻风病人赶至大路上,是说“人”对穷困潦倒的病人也毫无怜悯之心,而更加丧心病狂地迫害他们。 |
D.上帝两次打开“人”的生命簿:前次证实他的以恶报善;后次验明他的逐恶弃善,这些事实都说明他的罪孽深重、恶贯满盈。 |
E.“人”是一个典型人物,他的身上集中于邪恶、罪孽、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代表性。上帝对“人”说:“你一生都在做坏事”,“你让太阳看见你的丑行,让月亮看见你的疯狂”,“你以恶报善,用侵害报答仁慈”请就这几句话的含义和关系作出简要分析。(6 分 )
按理说人生活在地狱中应特别向往天堂,为什么“人”却拒绝向往天堂呢?请说明理由。( 6分 )
小说为什么取名为“裁判所”?面对“人”的无理取闹,“裁判所中”却是“寂静无声”,甚而至于“寂静无声了”,请就这些艺术处理手法谈谈你的看法。(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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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通俗历史热”不断出现于媒体的报道之中。作为一种关涉史学的文化现象,我们有必要从历史学的角度对其进行考察。
“通俗历史热”是商品经济和文化教育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定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实际上通俗历史并非“新生事物”,它以讲说形式流传的历史已经相当久远了。它广泛流行于民间,是民众了解过去、熟悉历史、满足自身历史求知欲的主要途径。一般情况下,这种历史的口头讲说是以十分平静的方式存在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的,很少“走热”。但是,当商品经济趋于发达、文化教育发展迅速的时候,人们在从事赖以谋生的职业活动之外,带有文化色彩的业余需求会随之增长,对作为文化存在常见形态之一的历史知识,其“求解”欲望也会趋于强烈。这种社会需求的增长促使与时代发展息息相关的史学不得不进行必要的适对性调整,从而在隔尘绝俗的精英式研究之外,衍生出一种以满足公众意愿为基本出发点的通俗化的历史叙述——口头的或文字的,并作为用以“交换”的精神产品出现在市场之上而日益“走热”。两宋讲史及宋元平话的一度活跃便是其中典型的事例。在当今市场经济逐步成熟、文化教育普及程度大为提高、高等教育开始走向大众化的时代,人们的业余文化需求显著增长,久远的尘封旧事引起了人们日益浓厚的兴趣。这使通俗历史在当下有了“升温”的沃土,其“历史的贯性”开始充分显现出。客观地说,对于广大民众而言,在古奥难懂的传统史着和“学术模式”的现代史书皆难“卒读”的情况下,通俗化的历史几乎成为他们“探寻过去”的唯一选择。
这种现象的出现,对史学终极功能的实现是非常有利的。史学的职任是记录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总结其发展规律,以保证社会的良性运转,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是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终极追求”。这种目的追求决定了史学传播范围与学科效应的正比例关系,即传播范围愈广,对社会走向文明与进步、对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也愈大。而在社会道德的层面上,长久以来,史学都带有浓厚的“天职文化”色彩,视道德教化为天然职任。它通过“贬恶扬善”以优化民风,激活有利于社会进步与文明的向善意识,从而使俗静民和成为一种“常态”并最终惠及大众和社会。同时,历史知识的广泛传播,对社会整体智慧的提高也是不无裨益的。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很多具有普世性的行为规范与道义原则,只有用通俗的现代语言加以表达与阐释,才能使这种优秀的传统文化在今天最大限度地得到活化,成为社会道德与精神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通俗历史热”促进了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有效传承,对史学社会功能的实现,对社会的文明与进步,都是极为有利的。正因为如此,通俗历史的讲说与著述之“趋热”,应当受到欢迎和鼓励。
当然,历史的通俗化不等于低劣化、庸俗化或文化的退化,这已经被历史所证明。“通俗历史热”的深入发展,要求通俗历史在外在形式变化的基础上,走向记述内容与历史观念等核心部分的变化。具体而言,就是要把讲说与记述的重点,由“庙堂”转向民间,由官场转向社会。更多地关注下层、关注民众,以体现史家应有的现伐眼光,这才是更高层次的、成熟形态的通俗历史。
(摘编自李小树《关于“通俗历史热”的历史学考察》) 从原文看,下列关于“通俗历史热”在当今出现的原因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通俗历史以十分平静的讲说形式广泛流行于民间的历史已相当久远了。 |
B.市场经济和文化教育的迅速发展促使人们对业余文化的需求显著增长。 |
C.人们对久远的尘封旧事兴趣日益浓厚,对历史的“求解”欲望趋于强烈。 |
D.古奥难懂的传统史著和“学术模式”的现代史书,让广大民众难以“卒读”。 |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通俗历史以满足公众的意愿为基本出发点,作为一种用于“交换”的精神产品出现在市场之上,它的“走热”有着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 |
B.为适应时代发展,满足广大民众在业余文化方面的追切需求,史学不得不走出隔尘绝俗的精英式研究误区,适时调整了研究目的和方式。 |
C.通过“贬恶扬善”的方式以优化民风,激活有利于社会进步与文明的向善意识,这是史学的“终极追求”在社会道德层面上的具体表现。 |
D.中国古代很多具有普世性的行为规范与道义原则,只有用通俗的现代语言加以表述与阐释,才能在今天得到最大限度的活化和有效传承。 |
下列对原文中作者观点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通俗历史热”可以扩大史学传播范围,传播范围越广,就越有利于社会整体智慧的提高,从而完成史学学科的全面建设。 |
B.既然通俗化的历史已经成为广大民众“探寻过去”的唯一途径,通俗历史讲说与著述的“趋热”就应当受到欢迎和鼓励。 |
C.在商品经济和文化教育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通俗历史就必然会“走热”,这种“走热”现象十分有利于史学终极功能的实现。 |
D.通俗历史应当由外在形式的变化走向记述内容与历史观念等核心部分的变化,以改变低劣化、庸俗化或文化退化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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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偷
[印度]拉斯金砂邦德
当我接近阿尼尔时,他正在观看掉跤比赛。25岁左右,瘦高个子,看上去随和而善良,是我信手可得的对象,但近来我的运气一直不好。
“你看上去像是个摔跤手啊,”我对他说。没有比奉承话更好接近陌生人了。
“你也像啊。”他回答道。我一时卡了壳,因为我当时瘦骨嶙峋,没个人样。
“哦,我也凑合摔两下子。’’我谦虚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
“哈利-辛格。”我撒谎说。我经常换新名字,这样做是为了逃过警察和我以前雇主的耳目。
阿尼尔起身走开时,我漫不经心地跟着他,向他恳求似地笑着说:“我想为你效劳。”
“可我无法支付你工钱啊。”
我考虑了片刻,“光管饭行吗?”我问。
“你会做饭吗?"
“我会。’’我再次撒谎说。
“如果你会做饭,或许我还能养活你。”
他把我带到家里,让我住在阳台上。那天晚上,我做的饭一定很糟糕,因为阿尼尔把饭倒给了一条走失的狗。他让我走,但我死皮赖脸地求他,并装出一副讨好他的笑脸。看到我那副样子,他禁不住笑了。
后来,他拍了拍我的头,说没关系。他将教我怎么做饭,教我写我的名字、写整个句子和数数,我很感激。我知道,一旦我能像一个受逑教育的人那样能写会算,就没有什么我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了。
为阿尼尔干活是非常愉快的。早上做好茶点,我就出去采购一天的食品。一般来说,我每天都要捞个把卢比。我想他是知道我从中捞了点小钱,但看上去他好像并不在意。
阿尼尔的钱是靠他的小聪明和机会得来的。他常常是这个星期借钱,下个星期再转手贷给别人。他总是在为下一张支票发愁,但当支票一到,他就要出去庆祝一番。他好像是在为一些杂志撰稿:一种古怪的谋生方法。
一天晚上,他带回一小沓钞票,说是刚把一本书稿卖给一个出版商。夜里,我看到他把钱塞在了床垫下面。
我为阿尼尔干了大约个把月的活:除了.买东西时做点小弊,我没有再去干我的老本行。其实我有很多得手的机会。阿尼尔给了我一把房门钥匙,我可以随意进出。这倒使我很难对他下手。偷一个贪心的人容易,但偷一个粗心的人却很困难一一有时,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盗,这对于做我这行的来说倒没多少意思了。
是动真格的时候了,我对自己说。长时间不干,手都生了。如果我不把钱拿走,他将把它全部花在他的朋友身上,反正他是不会支付我工钱的。
阿尼尔睡着了。皎洁的月光透过阳台照在床上。我一一骨碌从毯子里爬出来,悄悄地爬到他的床前。阿尼尔安详地睡着,他的面孔清晰,没有一丝皱纹。与他相比,我的脸上却布满了伤痕。
我把手伸进床垫下去摸钞票,我轻轻地将其抽出。阿尼尔在梦中叹了一口气,并把身子翻向我。我不由大吃一惊,赶紧爬出屋子。
一上路,我便开始跑起来。我用腰带把钞票束在腰间。跑了一阵后,我放慢了步子。边走边数着票子:50卢比一张,共600卢比。真是发了大财!这下我可以像一个阿拉伯石油富翁一样,过上一两星期好日子啦。
来到车站,我直奔站台,开往勒克瑙的快车刚要出站,尚未加速,我还来得及跳上一节车厢。但我犹豫了。
当火车离去,我发现自己站在空无一人的站台上。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度过这个漫长的夜晚。我没有真正的朋友,我认识的唯一好人却是被我偷了钱的人。
在我短暂的偷盗生涯中,我研究过那些丢了东西后的人的各种表情。贪心的人惊慌不安,富有的人怒客满面,贫穷的人无可奈何。但我想,当阿尼尔发现谁是盗贼时,鸺只能是悲伤失望。这倒不是因为丢了钱,而是因为失去了信任。
不知不觉,我来到了一个广场。我在一条凳子上坐下。11月初的夜晚有些凉意,毛毛细雨更使我心烦意乱。不一会儿,又下起大雨。我浑身湿透,衣服紧贴在身上。凉风夹着暴雨,无情地抽打着我的面颊。我摸了摸腰间,钞票都被雨水打湿了。
啊,阿尼尔的钱。如果我不离开他的话,早上他很可能给我两三个卢比,让我去看电影。但我现在把他的钱全部拿走了,再也不用做饭,不用跑集市,不用学写句子了。
偷盗成功的激动,早已使我忘记了学习的事。我知道,学习总有一天会给我带来比几百卢比更大的好处。但偷盗简直是太容易了,有时就像被别人捉住一样容易。可是,要做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聪明能干的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则是另一回事。我应该回到阿尼尔身边,我对自己说,即使只是为了学习。
我急忙向阿尼尔的房子走去,心情异常紧张,因为把赃物送回而不被发现,比偷盗更难。我轻轻地推开门,伫立在月色朦胧的门口。阿尼尔仍在熟睡。我悄悄地爬到他的床前,手里捏着那沓钞票。我把手慢慢伸向床边,将钱基进垫子下面。
第二天早上,我起晚了,阿尼尔早已煮好了茶。他把手伸向我,手指间夹着一张50卢比的票子。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以为我的所为被发现了。“我昨天赚来一点钱,’’他解释说,“你将定期得到工钱。”我精神振奋。当我接过钱时,发现票予还是湿的。
“今天我们开始学写句子。”他说。请用简明的语言梳理这篇小说的脉络。
“我”在小说中起着怎样的作用?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依据小说的相关内容,简要分析阿尼尔形象的特点。
“我,偷了钱,后来又偷偷把钱退回阿尼尔家,这个情节安排合理吗?请写出你的看法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