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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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芳
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吧。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乌,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一一乒一一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两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份。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 。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阿芳和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只有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年轻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E.洗衣服的青年老妈在我限定的时间之前,把我的皮鞋放在门前,但我的心中还是不平,因为我惩戒阿芳的目的没有达到,他对我的警告仍然置若罔闻。
(2)作品中的阿芳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作品是怎样叙述阿芳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作品结尾一段是作者两年后写的文字,作者为什么补写这段文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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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神话“是人类心理在最基层水平上的象征和形象的表现”,西方神话学理论认为,神话中最早出现的是创世神话,这是神话发展的第一个阶段。这个时期人尚未完全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自我意识刚刚萌芽,与客观世界混沌为一的动物意识还占着上风,主宰着人类。英雄神话的产生是神话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在英雄神话中,世界作为宇宙的中心,而人则处于世界的中心”。
可以看出,有些西方神话学理论对于神话的分类,主要不是根据神话的内容,而是根据神话所体现的人类意识和精神的成长历程,也就是根据神话所蕴含的哲学观念。这种植根于以希腊神话为代表的西方神话和历史文化土壤中的西方神话理论,未必适用于中国神话。
产生于自然崇拜观念基础上的希腊神话,其新神、旧神之间不但界限清楚,而且由于自然崇拜观念的统一性,具有一个内在统一的普遍的神系以及处于神系统治地位的主神。具有内在统一性和系统性的神话便于容纳和展示系统的东西,所以,人类意识和精神的发展能够在其中比较清晰地反映出来。正因为如此,希腊神话在被哲学家、思想家批判、扬弃之后,才能被希腊哲学吸收,成为希腊精神的原型。
与希腊神话不同,主要是产生于祖先崇拜观念基础上的中国神话,不但新神、旧神之间的界限不清楚,而且由于祖先所崇拜的对象不同,所以始终没有形成一个内在统一的普遍的神系以及处于核心地位上的主神。
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道路与古希腊根本不同。夏、商、周三个王朝的前身分别是以原始氏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夏部族、商部族和周部族。他们各自生息、发展于一隅,后来才先后入主中原,成为天下的共主。地位虽然变了,但是,在统治阶级内部仍然保持着原先的那种血缘亲族关系。不同血缘、不同祖先的夏、商、周三朝不但在政治上相互排斥,而且在文化上也难于相容。一旦推翻旧王朝,前朝一切统统废弃,一切重新开始。各部族内部都盛行祖先崇拜,但只崇拜和神化自己部族的祖先,而排斥和贬抑其他部族的祖先。
夏、商、周各有自己祖先的神话,但彼此却不能继承和发展,前一个朝代的神话在后一个朝代得不到重视和继续加工的机会。这样一来以前的神话不但得不到提高和发展,而且十分容易散佚。祖先崇拜和部族利益在文化上的排他性严重地抑制了我国神话发展和提高,使之得不到像希腊神话那样反复加工的经历;同时,由于每个部族各搞自己一套神话,并按自己祖先神话的世系编排诸神的世系和辈份,因而最终未能形成各部族统一的神话和相应的神系,以及贯穿全部神话并统率众神的主神。
后来,这些神话未及进一步被加工和系统化,神话历史化的风暴便向它们袭来,使那些具有超自然神奇能力的神祗,逐渐演变成体现历史因果关系的先王和圣哲。诸神既然已经被从天上请到地上,定格于人间,那么,源于原始时代的神话的发展也只能就此停止。(节选自《文艺研究》)
下列关于希腊神话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希腊神话是人类心理的一种表现,其发展有阶段性特点。最早出现的是创世神话,随着人类自我意识的发展,又出现了英雄神话。
B.希腊神话是西方神话的代表,西方神话研究理论根植于西方神话和西方历史文化土壤中,未必适用于中国神话的研究。
C.希腊神话产生的基础是人类的自然崇拜观念,这种自然崇拜观念的统一性使得希腊神话具有内在统一性和系统性。
D.希腊神话能够比较清晰地反映出人类意识和精神的发展,所以在它的基础之上产生了希腊哲学,希腊神话也最终成为希腊精神的原型。

关于中国神话,下列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神话产生的基础是祖先崇拜观念, 新神、旧神之间的界限不清楚,这点与希腊神话很不相同。
B.中国神话因为古代不同的部族崇拜的祖先不同,所以始终没有形成神系以及主神的结构。
C.中国神话中一些神明从属关系不明,可能因为他们原本就分属于不同的部族。
D.中国上古神话难以进行系统地整合,缺少后世反复加工的经历,而且还受到历史化的改造。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希腊神话是随着人类自我意识的觉醒和成长而不断发展的,其中蕴含了古希腊人的部分哲学观念。
B.因为希腊神话具有内在统一性和系统性,便于容纳和展示系统的东西,所以最终能够被后人反复加工。
C.夏、商、周三朝都有国家政权与家族统治相结合的特征,他们的王朝在政治、文化上相互对立排斥。
D.中国神话内在统一的神系及核心主神的不确定性,使得中华民族的意识和精神也难以得到清晰地反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本大题4小题,共22分)
“太笨”的吴宓
年轻时的钱钟书在评价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时,有这样的言词;“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笨”的含义当然很多,“固守自己观念,不知变通”应是其中之一。就此而言,吴宓是真“笨”。
他对毛彦文的追求不屈不挠。追求不说,还把自己这不知变通的“死打硬缠”写成诗昭告天下:“吴宓苦爱毛彦文,三洲人士共惊闻。离婚不畏圣贤讥,金钱名誉何足云。”杨绛在《吴宓先生与钱钟书》一文中,对吴宓的这种“笨”如此描绘:“我对吴宓先生崇敬的同时,觉得他是一位最可欺的老师。当时吴先生刚出版了他的《诗集》,同班同学借口研究典故,追问每一首诗的本事。他像个不设防城市,一攻就倒,问什么,说什么,连他意中人的小名儿都说出来。”
吴宓这种对意中人执迷不悟的“笨”不仅表现在现实生活中,还洋溢到了艺术世界。在吴宓的《论〈红楼梦〉》中,他对林妹妹推崇备至。因此,他总是将自己深爱的女子统统比做林妹妹。凡有人动了吴宓的林妹妹或说了什么有损林妹妹的话,那就等着他对你暴跳如雷甚至大打出手吧。
抗战期间,昆明文林街上有个湖南人开了家牛肉馆。老板虽是卖牛肉的,可一样追求高雅,把牛肉馆取名为“潇湘馆”。这也不能说没一点理由:人家是湖南人,自然跟“潇湘”二字有关。可因为“潇湘馆”是林黛玉的香巢,吴宓为此勃然大怒。他找上门去,用手杖将馆里的锅碗盆瓢一阵猛砸,停手之后,还恨犹未释地叫老板将“潇湘馆”的招牌取下,岂知老板也是牛脾气,双方争执不下,后来有人出面调解,将“潇湘馆”改作“潇湘”才了事。
吴宓先生作为大名鼎鼎的教授,他口袋里的钱虽然比学生多几文,但仍然清苦。吴宓常常带着心爱的研究生去打牙祭,在小馆子里坐下来,他神情严肃地拿过菜单,用正楷在小纸片上写下要点的菜及价格,一笔一笔算清楚了,估量口袋里的钱真的够用,他这才交给跑堂的。既然是请客,还要如此锱铢必较,不了解他的人,真会觉得他小气。可这就是真实的吴宓。
性格即命运,这话八九不离十。细看吴宓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性格确实起到了决定作用。他把自己的一生浓缩为四个字——“殉情殉道”,可情归于空,道亦归于空,可谓“敌笑亲讥无一可,情亏志折事全终”。
他坚持“中西融合”的治学原则。在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人们对传统文化极尽声讨的时代,吴宓却不忍于新文化运动中民族文化价值的被忽略,与柳诒征、梅光迪、胡先驌、汤用彤、缪风林、王国维、林宰平等一大批学贯中西的知名学者,创办了以“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为宗旨的《学衡》杂志。他们在《简章》中声称:“本杂志于国学则立以切实之工夫,为精确之研究,然后整理而条析之,明其源流,着其旨要,以见吾国文化,有可与日月争光之价值。”今天看来,这种当年被冠以“文化保守主义”的主张,已经分明表现出了它的前瞻性及现实价值。但在当年,《学衡》被认为是一本以极鲜明的态度反对新文化运动的刊物,受到来自新文化阵营和亲友的压力,《学衡》历时十余年,一直没有政治和经济上的依靠。
他率性直言,不知避讳。在三年困难时期、人人吃不饱肚子的时候,他上课为学生讲解“……犹……况……”文言结构,脱口举例“三两犹不够,况二两乎”,被指控为疯狂反对社会主义。
他感情真挚,不怕非议。尤其让人悲叹的是,他去世21年后,有人在台北拜访年逾百岁的毛彦文,问及吴宓对她的爱恋,毛彦文竟面无表情,冷冷地回答了一句:“好无聊。他是单方面的,是书呆子。”这冰冷的回答,更体现了吴宓那“一但认定、绝不动摇”的品性。
衡者,秤杆也、准则也。他毕生追求的,是做人的准则、做学问的准则。当他试图去给治学、去给做人建立一个原则的时候,这些原则却反过来重重地伤了他。不过,他倒下了,一个纯正文人的标杆却树起来了。这,也许就是“衡”的所在。
下列对这篇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吴宓先生担任过清华大学外文系的教授,因为他固守自己的观念,不知变通,因而年轻的钱钟书评价他“太笨”。
B.吴宓先生为文林街牛肉馆取名为“潇湘馆”而勃然大怒,因为他对林妹妹推崇备至,而“潇湘馆”是林黛玉的香巢,以此为名是有损“林妹妹”的事。
C.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吴宓一生的遭际为这句话做了恰如其分的注脚,在他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中,性格确实起到了决定作用。
D.正因为吴宓先生情感真挚,不怕非议,大胆执着追求喜爱的女性,成就了他特立独行的文化人格,具有标杆意义;但同时他也落得了一个“敌笑亲讥无一可”的下场,具有悲剧色彩。

E.本文选取了几个典型事例,将一个带有书呆子气、认真较劲、率性幽默的吴宓呈现在读者面前。人物刻画有血有肉,形象丰满。
文中一再提及的“笨”的内涵是什么?结合本文,他的“笨”表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概括。
为何说吴宓的一生充满悲剧色彩?请简要分析。
有人说:“在二十世纪初,反对新文化运动,恰如唐·吉诃德和风车搏斗。但吴宓负隅顽抗,坚决不投降。”从文章内容看,你如何评价吴宓在新文化运动中的作为?请阐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亚马孙丛林中的雄性蓝蝶带有彩虹般的蓝色光辉,半公里外就能看到。其光辉如此强烈,有的竟能反射70%的蓝色光线,远远超过蓝色涂料的反射率。蓝蝶耀眼的光辉,原是一种警号,使别的雄性蓝蝶在远处就能知所趋避。蓝光越强,示警作用越显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亿万年的自然选择,使亚马孙蓝蝶翅膀有了如此奇妙的性能。
这种性能,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被人发现,但其奥秘直到最近才被揭开。原来蓝蝶翅膀上覆盖着许多微小鳞片(就是触摸蝴蝶翅膀时会沾手的粉),其表面有许多平行的脊状突起物。观察脊的截面,会发现其中包含着许多平行排列的羽状物。“羽毛”的主干两边生出若干分支,分支的长度沿主干从根到梢逐渐变短,其结构类似于人造的多层介质反射镜。人造多层介质反射镜的反射光有很强的方向性:对接近垂直入射的单色光线反射率极高,但对斜入射光线的反射率很低。令科学家们大吃一惊的是:蓝蝶翅膀的反光却是广角的,可以在很大范围内看到。这种奇妙性能缘于那些羽状物的分支并非完全位于同一平面内,而是各具略为不同的倾斜角,使反光的视角大为增加。蓝蝶的翅膀还具有颜色选择性。其羽状物的尺寸恰好能增强蓝光的反射,而且其分支越多,反光就越强。一种仅有6到8个分支的蓝蝶翅膀,仍比蓝色涂料的反光率高出一倍以上。蓝蝶翅膀的反射光颜色随不同的视角略有变化,从蓝色到紫色,一直延伸到人眼看不见但蓝蝶能看见的紫外线。
目前人们正在研究蓝蝶的反光机理,想仿造应用。比如改善公路上的路标,改善电脑的液晶显示器。军事部门感兴趣的是仿蓝蝶翅膀的反光结构,将之用于可随环境变换色彩的新型迷彩伪装;服装公司则设想,仿蓝蝶翅膀做出的具有特殊反光性能的衣料,将使时装展示台上更加异彩纷呈。最重要的应用当然是有价证券的防伪,因为再先进的复印机也无法印造出具有精细立体结构的蓝蝶翅膀来。
纽约州立大学的一位昆虫学家说:“蓝蝶做到了工程师们试着做却未能成功的事。”的确,正在研究中的人造模仿物,在光学性能上仍无法与蓝蝶的翅膀相比。
通观全文,准确说明蓝蝶翅膀独特的光学性能的一项是

A.反射70%以上的蓝光,远远超过蓝色涂料的反射率。
B.反射光耀眼生辉,对半公里以外的雄蝶有示警作用。
C.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对于垂直入射光的反射率极高。
D.光线反射率极高,反射光具有广角性和颜色选择性。

对有关蓝蝶的仿生研究,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A.新型的变幻色彩的迷彩服,可能将与蓝蝶翅膀的反光结构有关。
B.翅膀上的羽状物的构造和尺寸,是仿生学家们极感兴趣的课题。
C.在蓝蝶仿生的各类应用研究中,证券防伪的研究最有成效。
D.对蓝蝶翅膀的反光机理的应用研究,目前还没取得突破性的结果。

根据文意,下列推断不合理的一项是

A.从飞越亚马孙丛林的小飞机上,有可能看到蓝蝶发出的蓝色闪光。
B.有关蝴蝶的传说,可能因蓝蝶反光的奥秘被揭开而更添浪漫色彩。
C.亚马孙丛林中美丽的蓝蝶,可能成为制造假钞罪犯的“克星”。
D.人造的多层介质反射镜,其反射光不够强烈,是因角度所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俗境:生命的简单重复与“瞎浪漫”
王蒙
①大多数人难于碰到特别的逆境和顺境,更多是一种俗境:工作不好不坏,专业过得去但不出色,客观环境一般化,身体、心情、收入、地位、处境都可以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②这样的日子过得平常、平淡、平凡、平静、平和。这样的平常状态很容易被清高的、胸怀大志的人们视为庸俗。这样的生活有着太多的重复,太少的新鲜感、浪漫和刺激。静极思动,人们长期处在相对平静的生活中也会突然憋气起来,坐起火来。
③我在年轻时最怕的也是庸俗,写作的一个目的就是对抗庸俗:我甚至认为,许多知识分子之选择-革命,不是像工农群众那样是由于饥饿和压迫,而是由于想拒绝庸俗。后来我明白了,庸俗银难说是一种职业,一种客观环境,一种政治的特殊产物。商人是庸俗的吗?和平生活是庸俗的吗?英雄主义的政治与大众化的政治,究竟哪个更庸俗呢?画家、明星、外交官、飞行员、水兵和船长这些浪漫的工作中都有庸俗者。另一方面滥用庸俗这个说法,孤芳自赏,如王小波说的只会瞎浪漫,则只能败坏正常与正当的人生。
④庸俗不庸俗主要还是一个境界问题,一个文化素养、趣味问题。与其袁哀地酸酸地悲叹或咒骂旁人的庸俗,不如自己多读书、多学习,提高品味,扩大眼界,同时理直气壮地在正常情势下过正常的生活。如今流行一句话,叫“大雅若俗,大洋若土”。真正的雅并不拒绝至少不对大众、一般、快餐、时尚、传媒、蓝领痛心痰首。真正的雅或洋并不会致力于表示自己的与俗对立,特立独行。只有旧俄作家笔下的乡村地主,才会留下十余年前在彼得堡听戏的戏票,时不时地向人炫耀自己的不俗。
⑤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用俗来剪裁一切,排斥一切高尚高雅,或者使世俗向低俗再向恶俗方面发展。还有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是自己已经俗得可以了,偏偏以高雅自居,张口闭口都是旁人的庸俗。例如喜爱吃喝,绝非大恶,毋宁说那也是人生乐趣的一部分。因贪吃贪杯而挥霍、而钻营、而丧失尊严、而丑态毕露那就是低俗了,而进一步用大吃大喝为手段结交坏人,共谋犯罪,那就不仅是恶俗而是罪恶了。而如果是自己吃完了立刻抨击吃喝呢?
⑥提出一个比较易行的建议:培养自己的审美能力吧,不论你的工作是干什么的,你总可以读点名著,看点名画,听听音乐戏曲,赏赏名山大川,用人类的文化祖国的文化丰富一下自己的局促的生活吧,用艺术与自然的美丽来补充一下抚慰一下自己平凡的日子与难免有时感到寂寞的灵魂吧,这比自恋自迷强得多啦。
(摘自苏教版《语文读本·必修五>,有删改)
结合文意,简要说说标题中“瞎浪漫”的主要表现。

简要分析第三段的论述层次。

作者在文中对“俗境”人生表达了哪些看法?请加以概括。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桑吉奈尔的灯塔
(法)都德
三年前的许多美妙的不眠之夜,我住在桑吉奈尔的灯塔上。在那里,在科西嘉的海岸边,阿雅克修海湾的入口处。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一座荒野的红色岛屿,灯塔位于岛的一个尖角上,另一个尖角上有热那亚式古塔,古塔里住着一只鹰。海水边有一座杂草丛生的荒弃的检疫站;几只山羊,鬃毛在风中摇曳的科西嘉小马;在岛的高处,是灯塔房,海鸟在它四周盘旋,塔上的多面体大灯光芒四射……这便是桑吉奈尔岛。
三个守塔人,都是矮个子,胡子满腮,面孔棕褐色,皮肤皱裂,都穿着厚羊毛上衣,但神态和性情却不同。他们都是善良、朴实、天真的人,对我这个客人殷勤备至!对他们来说,日子是那么漫长,回陆地时是那么快乐,在灯塔上三十天就可回陆地十天,这是规定;但到了冬天或气候恶劣时,就没规章可循刮风起浪了,桑吉奈尔白浪滔天,守塔人两三个月被困在灯塔上,有时还会陷入更可怕的境况。
“先生,我曾遇到这样一件事,”吃晚饭时,老巴托利对我说道,“五年前,就在我们在坐的桌子上……那个冬天的晚上,灯塔上只有我和谢戈……我们吃着晚餐,非常平静,突然,我的伙伴停止吃东西,用奇怪的目光看了看我,然后‘扑通’一声倒在桌子上,手臂向前伸直,我摇着他:‘喂!谢戈,谢戈!’,他死了!我是多么震惊啊。我愣愣地,对着尸体发抖,过了一阵,我突然想到‘灯塔!’我登上灯塔,把灯点亮。夜幕降临……先生,那是怎样的夜晚啊!大海的声音跟平常不一样。我每时每刻都好像听见有人在楼梯上喊我的名字。天刚蒙蒙亮,我将死去的伙伴抱到他的床上,在他身上盖了一床被单,做完祈祷后,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可怜的老巴托利讲着,前额涌出冷汗,以后,我们常一边晚餐,一边交谈,灯塔,大海,海难,科西嘉海盗……之后,太阳平西,第一个值夜班人点亮小灯,带上烟斗,水壶,一部厚厚的红递的普鲁塔克写的岱列传》,前往塔的高处。片刻,整个灯塔就响起了哗哗啦啦的链条声,滑轮声和上了发条的大钟的钟摆声。
这时,我跑到房子外面,坐在阳台上。
夕阳落到很低的地方,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向水里沉下去,把整个天边都拖在它身后。海风习习,海岛变成了紫色。天空中,一只大乌沉重地飞过,这是城堡的鹰回来了……渐渐地,雾霭从海面上升起来。……突然,我的头颁上空射出大量柔和的灯光,灯塔上的灯已经点燃。整个岛屿都笼罩在黑暗之中,但宽阔的海面上却闪着明亮的灯光,我也在黑夜里消失了,从刚才我头顶上一闪而过的强烈光线下消失了……
我摸索着上了小铁梯,铁梯在脚下颤动,我终于到了塔顶。这里,灯火明亮。一盏有六根灯芯的大型卡索灯,灯芯在多面内壁中慢慢转动。我也坐到灯下面,守塔人旁边,他正高声朗读《列传羚,以防睡着了……外面是茫茫黑夜,无底深渊。海风从小阳台上呼啸而过,像个疯子一样。灯塔嘎吱直响,大海狂呼怒吼,
半夜时分,守塔人站起身,最后瞥了一眼灯芯,我们下去了。在楼梯上碰上第二位值班人揉着眼睛上楼;第一位守塔人把水壶和《列传》交给他。尔后,我们走进底层的那间屋子,里面塞满了链条、大钟摆、锡壶和缆绳。守塔人借助小灯的微弱灯光,在一大本总是开着的灯塔记事簿上,写着:“午夜。海浪很高。暴风雨。海上有船。”
(选自《磨坊书简>,有删改)
概括小说第一段内容,并说明第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第三段写老巴托利讲了一个故事,说明其叙述的特点。

赏析小说结尾处画线句的妙处。(4分)

小说的题目为“桑吉奈尔的灯塔”,请结合全文探究题目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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