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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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①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②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丁零当啷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③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的寂静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落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④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像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唯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无数的音符浸没了我,最后它们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⑤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⑥“它在哪儿呀,奶奶?”
⑦“什么,你说什么?”
⑧“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⑨“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⑩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吹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⑾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⑿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⒀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被拆除了。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⒁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它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第②段中划线句中运用了拟人手法,它的表达效果是           
第④段画横线句的含义是                     
从情与景的角度,赏析第⑩段画线句。 
下列对散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开头用“张望”“终于”“一直”猜想”等词,流露出作者幼时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与向往,也为下文写自己到了外面世界目不暇接的情形作了铺垫。
B.文章第②段写我与奶奶的对话很是简洁,朴实而有趣,也更加形象地突出了幼时的作者来到外边世界时不听奶奶话的一面。
C.第③段中教堂外的景色描写中,传递出教堂带给史铁生的凄凉落寞的心理感受。
D.第④段中“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这句话侧面印证了幼时的“我”听到琴声痴迷的情态。

E.本文围绕听到钟声的几次感受,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更将这一种特殊的人生体验上升到对故乡新的理解的高度。
最后一段中,作者认为“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在《想北平》中,老舍认为伦敦、罗马、巴黎都比不上故土北平。这两者的看法你认为矛盾吗,请结合两篇文章的内容,谈谈你的看法。(不少于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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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散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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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本色
费孝通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土气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农业直接取资于土地,种地的人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孤立、隔膜是就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一位外国学者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说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
在我们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有删改)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 )

A.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们,彼此之间相互了解,没有隔阂,相比现代社会,更容易获得一种从心所欲的自由。
B.礼俗是乡土社会里应对社会生活的根本原则、抽象真理,也是人们处理具体事务时目的与手段间的普遍联系。
C.乡民之间的交往是基于彼此的熟悉和信任来进行的,法律不是调节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基本依据。
D.乡土社会的信用产生于对一种行为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的可靠性,这种信用远胜于法理社会中的一纸契约。

E.在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过程中,原有生活方式暴露出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弊端,“土气”一词因而有了贬义。
下列对“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乡民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他们以种地为基本生存方式,从土地中获取生活资源,因此与土地分不开,为土地所束缚。
B.人与人在空间排列上的不流动性,造成乡土社会里乡村之间彼此的孤立与隔膜,形成了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C.乡土社会里的个体为了谋生这一共同目标,分工协作,有机地聚合在一起,于是形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熟人”社会。
D.由于受地方性的限制,无论是生活环境还是所接触的人,对乡民而言都十分熟悉,于是终老乡土便成为一种生活常态。

文末说:“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谈谈“流弊”在文中具体指的是什么。
孟懿子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孝就是:父母活着时,就依礼侍奉;父母死了,就依礼安葬、祭祀。”孟武伯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孝就是为父母的疾病忧愁。”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孝,不只是养活父母,更要对父母恭敬。”孔子通过列举具体行为答复了学生的问题,这体现了乡土社会在认识问题的方式上的特征,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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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科学
田 松
数理科学的代表是牛顿的经典物理学,它建立在机械论、决定论、还原论的世界图景之上。牛顿时代有种说法——“上帝是一个钟表匠”,整个宇宙被看成一架机器,由一系列机械连接的构件组合而成,它是物质的,没有内在的生命,这是机械论;这架机器可以分离,拆卸,也可以重新安装,重新组合,这是还原论;只要掌握每一个部件的细节,就可以对整个机械的运行做完全确定性的计算和预期,这是决定论。按照这种机械自然观的世界图景,整部宇宙机器的运行遵循既定的、统一的物理规律;这些规律能够被人获知,写成数学方程;这些方程可以计算。数理科学试图通过计算,对大自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预言;进而,通过其技术,直接对自然进行干预。于是,大自然成为人类研究、分析、计算、控制、改造、重构的对象。大自然失去了其曾经的主体地位,变成了纯粹的客体,人类则相信自己有能力、有权力对自然进行控制和改造。
然而,基于数理科学的技术与大自然有着根本上的冲突。数理科学的实际操作方式是:从自然之中切割出一个局部,忽略这个局部与其它部分之间的关联,建立理想化模型,再用数学方程来描述这个局部,此所谓科学规律。美国科学哲学家约瑟夫•劳斯认为,科学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实验室中的地方性知识。人们把基于实验室的科学技术强行应用于大自然(“大自然的实验室化”),必然要对自然的整体性进行破坏。大自然也不会甘于“被”的命运,在整体上不会服从人类从局部的简化的自然中获得的规律。人类行为在长时段导致的后果,就是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
如果我们从有机自然观来看待这个世界,对于当下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会有一个更加简单的描述。
地球生物圈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各种生物共同演化,彼此相连,地球上的物质相互转化,达成动态平衡。从寒武纪算起,生命的历史大概有五亿年,生物圈里各种物质的相互转化、相互作用,则有五亿年之久;从人类出现算起,也有大概一百万年。
在传统社会,人类所用的材料都是大自然已经有的物质,从自然中来,也能回到自然中去。进入工业文明,则越来越多地依赖于人造的物质。尤其是在化学工业产生之后,人类大大地改变了地球上的物质的化学组成。而这些人造的东西,比如苯和甲基叔丁基醚这样的物质,从来不是大自然物质循环的一部分,也无法正常地加入大自然的物质循环,并且必然会干扰和破坏大自然本身的物质循环。
人类目前大量生产的化工产品,有些是自然中从来没有过的,有些在大自然中只以特定的量存在于特定的场合。人类的身体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物质,人类的身体之中,也没有消解这些东西的酶;大自然中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物质,大自然中也不存在对应的消解这些东西的微生物群落。所以它们注定会危害生物体的健康,危害环境,最终造成全球生态系统的紊乱。
一项科学的技术在应用之初,它的好处是当下可见的。而其负面效应则很难马上就被人知晓。原因大致如下:有时候,负面效应要很长时间之后才能被人认识到;有时候,负面效应是分散的,并不集中表现为单一的效应,难以找到责任者;还有很多时候,负面效应的承担者与正面效应的享受者不是同一个人群,比如享受者是城市白领,承担者在生产第一线;更有很多时候,负面效应的承担者并非是人,而是自然环境,不会说话;最后,还有一种可能,承担者尚未出生,因为其影响在很久以后才会显现。由于负面效应显现的迟滞性,它一旦显现,就已经晚了。并且,一经显现,就不可逆。
当我们对科学及其技术的认知发生变化之后,当我们对科学及其技术的整体判断发生变化之后,我们对科学的态度,自然而然地要发生变化。
要警惕科学,要警惕科学家!当科学家告诉我们他们发明了一个什么新奇的玩意儿,我们的第一反应不应该是欢呼,不应该是歌颂,而应该是警惕。惟此,才有可能把科学及其技术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阻拦在其尚未发生的时候。
(选自《读书》2012年第11期,有删节)
请简要分析下面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大自然也不会甘于“被”的命运,在整体上不会服从人类从局部的简化的自然中获得的规律。
本文最后一段是文章的核心观点,如果把这一段放在文章的开头,你认为可以吗?为什么?
我们一贯倡导“热爱科学”“献身科学”,作者却让我们“警惕科学”,对这两种观点你怎么看?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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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三毛
缪 进 兰
我的丈夫一向沉默寡言,他的职业虽然不是写作,可是有关法律事务的讼诉,仍然离不开那支笔。他写了一辈子。
我的二女儿在公共场所看起来很会说话,可是她在家中跟她父亲一样,除了写字还是写字,她不跟我讲话。他们都不跟我讲话。
我的日子很寂寞,每天煮一顿晚饭、擦擦地、洗洗衣服。我也不是想抱怨,而是,好不容易盼到丈夫回家来了,吃完晚饭,这个做父亲的就把自己关到书房里面去写公事。那个女儿也回到她房间里去写字、写字。
他们父女两人很投缘——现在。得意的说,他们做的都是无本生意,不必金钱投资就可以赚钱谋生。他们忘了,如果不是我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他们连柴也没得烧。其实我就是三毛的本钱。
以前她写作,躲回自己的公寓里去写。我这妈妈每天就得去送“牢饭”。她那铁门关得紧紧的,不肯开,我就只好把饭盒放在门口,凄然而去。有时第二天、第三天去,那以前的饭还放在外面,我急得用力拍门,只差没哭出来。她写作起来等于生死不明。这种情形,在国外也罢了,眼不见为净。在台湾,她这么折磨我,真是不应该。
最近她去旅行回来之后,生了一场病,反而突然又发痴了。我哀求她休息,她却在一个半月里写了十七篇文章。现在报纸张数那么多,也没看见刊出来,可是她变成了完全不讲一句话的人。以前也不大跟朋友交往,现在除了稿纸之外,她连报纸也不看了。一天到晚写了又写。以前晚上熬夜写,现在下午也写。电话都不肯听。她不讲话叫人焦急,可是她文章里都是对话。
她不像她爸爸口中说的对于金钱那么没有观念,她问人家稿费多少毫不含糊。可是她又心软,人家给她一千字两百台币她先是生气拒绝的,过一下想到那家杂志社是理想青年开的,没有资金,她又出尔反尔去给人支持。可是有些地方对她很客气,稿费来得就多,她收到之后,乱塞。找不到时一口咬定亲手交给我的,一定向我追讨。她的确有时把钱交给我保管,但她不记帐,等钱没有了,她就说:“我不过是买买书,怎么就光了,奇怪!”
对于读者来信,我的女儿百分之九十都回信。她一回,人家又回,她再回,人家再来,雪球越滚越大,她又多了工作,每天大概要回十七封信以上。这都是写字的事情,沉默的,她没有时间跟我讲话。可是碰到街坊邻居,她偏偏讲个不停。对外人,她是很亲爱很有耐性的。
等到她终于开金口了,那也不是关心我,她在我身上找资料。什么上海的街呀、弄呀、舞厅呀、跑马场呀、法租界英租界隔多远呀、梅兰芳在哪里唱戏呀……都要不厌其详的问个不休。我随便回答,她马上抓住我的错误。她这么怀念那种老时光,看的书就极多,也不知拿我来考什么?她甚至要问我洞房花烛夜是什么心情,我哪里记得。这种写书的人,不一定写那问的题材,可是又什么都想知道。我真受不了。
我真的不知道,好好一个人,为什么放弃人生乐趣就钻到写字这种事情里去。我叫她不要写了,不要写了。她反问我:“那我用什么疗饥?”有时候她也叫呀——“不写了、不写了。”这种话就如“狼来了!狼来了”,她不写,很不快乐,叫了个一星期,把门砰一关,又去埋头发烧。很复杂的人,我不懂。
对于外界的应酬,她不得已只好去。难得她过生日,全家人为了她订了一桌菜,都快出门去餐馆了,她突然说,她绝对不去,怕吵。这种不讲理的事,她居然做得出来。我们只有去吃生日酒席——主角不出场。
这一阵她肌腱发炎,背痛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还哭了一次。医生说:“从此不可伏案。”她说:“这种病,只有写字可以使我忘掉令人发狂的痛。”她一字一痛的写,一放笔就躺下沉默不语,说:“痛得不能专心看书了,只有写,可以分散我的苦。”那一个半月十七篇,就是痛出来的成绩。我的朋友们对我说:“你的女儿搬回来跟你们同住,好福气呀。”我现在恨不得讲出来,她根本是个“纸人”。纸人不讲话,纸人不睡觉,纸人食不知味,纸人文章里什么都看到,就是看不见她的妈妈。
我晓得,除非我飞到她的文章里也去变成纸,她看见的还只是我的“背影”。
(节选自缪进兰《我有话要说》)
请品味下面语句的含义。
①其实我就是三毛的本钱。②她看见的还只是我的“背影”。
三毛母亲非常疼爱三毛,文章却满纸是怨,请结合文本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根据文中描述的三毛的生活方式,概述在某一领域内作出优异成绩之杰出人士生活方式的基本特征,并对这些特征进行简要点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小题。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这种基于实践的由浅入深的辩证唯物论的关于认识发展过程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以前,是没有一个人这样解决过的。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第一次正确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唯物地而且辩证地指出了认识的深化的运动,指出了社会的人在他们的生产和阶级斗争的复杂的、经常反复的实践中,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推移的运动。列宁说过:“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以及其他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非瞎说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认识过程中两个阶段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表现为感性的,在高级阶段,认识表现为理性的,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不能在封建社会就预先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因为资本主义还未出现,还无这种实践。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马克思不能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就预先具体地认识帝国主义时代的某些特异的规律,因为帝国主义这个资本主义最后阶段还未到来,还无这种实践,只有列宁和斯大林才能担当此项任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之所以能够作出他们的理论,除了他们的天才条件之外,主要地是他们亲自参加了当时的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实践,没有这后一个条件,任何天才也是不能成功的。“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在技术不发达的古代只是一句空话,在技术发达的现代虽然可以实现这句话,然而真正亲知的是天下实践着的人,那些人在他们的实践中间取得了“知”,经过文字和技术的传达而到达于“秀才”之手,秀才乃能间接地“知天下事”。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这是任何人实际上走着的认识路程,不过有些人故意歪曲地说些反对的话罢了。世上最可笑的是那些“知识里手”,有了道听途说的一知半解,便自封为“天下第一”,适足见其不自量而已。知识的问题是一个科学问题,来不得半点的虚伪和骄傲,决定地需要的倒是其反面——诚实和谦逊的态度。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原子的组织同性质,你就得实行物理学和化学的实验,变革原子的情况。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但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就是一切古代的和外域的知识。这些知识在古人在外人是直接经验的东西,如果在古人外人直接经验时是符合于列宁所说的条件“科学的抽象”,是科学地反映了客观的事物,那么这些知识是可靠的,否则就是不可靠的。所以,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部分。而且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人则仍为直接经验。因此,就知识的总体说来,无论何种知识都是不能离开直接经验的。任何知识的来源,在于人的肉体感官对客观外界的感觉,否认了这个感觉,否认了直接经验,否认亲自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他就不是唯物论者。“知识里手”之所以可笑,原因就是在这个地方。中国人有一句老话:“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句话对于人们的实践是真理,对于认识论也是真理。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
(节选自《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原题为《实践论》)
前两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

A.只要参加社会实践,就可以获得对于外界的真理性认识。
B.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第一次解决了认识发展过程的理论问题。
C.解决现象问题离不开实践,解决本质问题同样也离不开实践。
D.任何天才,离开了社会实践也无法取得成功。

E.不论是直接经验还是间接经验,从根源上说,它们都是不能离开实践而获得的。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

A.列宁所说的“科学的抽象”指的是科学地反映了客观的事物所获得的知识。
B.“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是无法实现的一句空话。
C.“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的意思是认识只能在变革对象的实践中产生。
D.“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作者认为“知识里手”是世上最可笑的。请结合文章内容概述“知识里手”的可笑之处。
陆游的诗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与文章中的什么观点相一致?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实用类文本阅读,回答后面题目。
撒贝宁回归
宋平
①主持龙年春晚、录制首支单曲……撒贝宁已然有明星的潜质,这不,最近的“反拍”事件又让原本是报道者的他“被报道”了一把。像明星一样被追逐,从主持《今日说法》开始,他注定要谱一首魅力之曲。
②曾经,他是优秀的法制节目主持人,是各类主持人大赛的奖牌得主;现在,“当红小生”则是他当之无愧的称号,因为在法制以外,他还耕耘着另一片快乐的土地。
③1994年撒贝宁北上研习法律,毕业那年,中央电视台到北京大学招聘主持人,在已延迟一周的情况下,他凭着讲故事的才能最终闯进了中央电视台,并参加筹备即将开播的栏目《今日说法》。但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顺利,不少人认为,把一个日播栏目交给一个没有任何电视从业经验、没有接受过正规播音主持训练的二十二岁学院派,风险太大。当时栏目内部在撒贝宁的去留问题上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先作为记者留下来,慢慢培养;二是觉得镜头感不错,有可塑的潜力。当时正值撒贝宁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压力很大,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煎熬:是坚持还是放弃?每天一早他从学校赶到中央台,早上8:00到晚上9:00都钉在了录播室,回到学校时,人就成了一摊烂泥。即便发着高烧他也咬牙扛着,觉得自己代表着北京大学法学院,不能辜负大家的期望。正是年轻人不服输的那股劲支撑着他熬过了那段艰难的日子。那时候的他还带着幼稚的气息,但这样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最终成了节目组的“元老”,而在那里一待就是十几年。
④2010年,中央电视台推出了大型综艺情感类栏目《我们有一套》,撒贝宁又一次成为新一档节目的“元老级”人物。但这次“元老级”人物的重头戏不仅仅是主持,更是他与嘉宾人物的同台竞技。他敢于与著名歌唱家比唱功,敢于现场走秀:相对法制节目中的严肃,他似乎一反常态。看他在综艺节目里这样游刃有余,不禁让人为撒贝宁“叫屈”:这么多年,他得被压抑多少天性呀?《我们有一套》的综艺节目让撒贝宁的形象活跃了不少,而他主持的《首席夜话》也弥漫着浓郁的文化气息,小撒校园演讲的爆笑视频更让人们见识了他的娱乐功夫。大概是这样的原因,中央电视台才敢让这样一个严肃类节目的主持人站在2012年龙年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上。
⑤而春晚尚未结束,撒贝宁已经在酝酿另一个文艺的话题。春晚后,撒贝宁与音乐人小柯达成协议,为自己主持的节目《首席夜话》录制了第一首单曲《源》,虽然录制过程比较艰难,但毕竟不枉曾以文艺特长生的身份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可以说,他回归了。
⑥就这样,撒贝宁几乎成为了一个全能主持人,而这绝对得益于他从小到大的培养。他虽然出生在军人家庭,但父母是文艺兵。他从小进的是合唱团,他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时的身份是文艺特长生,他在研习法律时参加的是演讲比赛、话剧团和合唱团,他还是合唱团的小头头……甚至他选择法律绝不是因为那些枯燥的法律条文,而是因为法律中的激情与挑战: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
⑦三十几载,撒贝宁的人生已很精彩,他可以理性思考,他也可以感性狂欢。在一次访谈节目中,节目组为撒贝宁编过这样一段话:撒,就像一股狂热的洪流;贝,深藏在海滩上的贝壳,里面到底藏着多少宝藏;宁,在宁静中寻找喧闹。就是这样“动静结合”,撒贝宁游刃有余。
⑧从法制节目的严肃到综艺节目的活泼,撒贝宁实现了他的本色转身。严肃是节目赋予他的特质,活泼则是他天生的秉性。曾经他很幸运,被保送进北大,被保送上研究生,被推荐给中央电视台;现在他依然很幸运,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而立之年却也能回归天性。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部历史,能够被外人所知道的仅仅是那些独特的印记,而这些绝对会是撒贝宁的独特印记。
(选自《世纪人物》2012年3月刊,有删改)
根据文意,解释标题“撒贝宁回归”的含义。
第⑦段画线的句子有什么作用?
请结合全文分析撒贝宁作为优秀主持人具备了哪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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