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周汝昌:一卷《红楼》触百思
王景山
伴随周汝昌成长的年月不是军阀混战,就是外寇入侵。生于乱世又为一介村童,周汝昌竟有着与生俱来的强烈求知欲和过目不忘的聪慧。他从小就醉心文学艺术,凡能偶然入目的片言只字,他都如获至宝绝不放过。对得到的任何一本书更是精读细敲如嘬骨髓,写读后感、找错字……蝇头小字将书眉空白处填个严严实实。
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进大学深造时,抗战爆发了,学业再次搁浅。1947年,他才又经过复试继续回燕大西语系完成学业。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似《文赋》这等涵盖广博且文字艰深的骈体文,即便翻译成白话文也不易,何况是译成英文。这年正值燕大开办中文系研究院,周汝昌在教授们的举荐下应考,成为被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此后,他又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遂平生作书多行草,其“横逸飞动、笔笔不苟、使转敷畅、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他曾多次慨叹,自己用于研究《兰亭序》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红楼梦》少,研究成果受到启功、徐邦达、王学仲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
本已在书法、翻译等领域颇有建树的周汝昌,怎么又步入了“研红”道路?原来,周汝昌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促其真正步入“研红”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数胡适先生的影响。
1947年,时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一直进行《红楼梦》版本研究的四兄周祜昌自天津寄来的一函,说他新近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之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兴奋之下,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并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之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1953年9月,已在四川大学外文系任教的周汝昌出版了第一本个人专著《红楼梦新证》。这部洋洋洒洒40万言的红学著作,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周汝昌也由此奠定了在现代红学史上的地位。自此,周汝昌一路研红至今已整63载,出版涉及红学研究各个层面的专著47部。
然而,周汝昌是在怎样一种身体状况下完成那一部接一部的鸿篇巨著呢?恐怕就鲜有人知了。从青年时双耳就逐渐失聪的他,戴着助听器还得别人在耳边高声吐字,左眼因视网膜脱落1975年就已失明,右眼则需靠两个高倍放大镜重叠一起方能看书写字,所以他已无法将字写在稿纸的方格内,而是在比一般标准稿纸大一倍的“稿纸”背面任意书写,那似红枣般大的字如牛耕田般不停歇地在圆桌上诞生。没过几年,手稿上的字已经大过核桃,而且常常串行重叠,只有多年做助手的女儿伦玲认得,将其在电脑上敲出存储。至近3年来,周汝昌右目仅存的那一丝视力也不复存在,盲写都成困难的他,继而改成了口述,女儿伦玲一个人忙不过来,独子建临提前退休加入进来协助姐姐专事录音记录……
一身布衣的周汝昌,一生淡泊名利,唯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节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聪明灵秀切吾师,一卷《红楼》触百思。此是中华真命脉,神明文哲史兼诗。”周汝昌作的这首诗,道出了他一生与《红楼梦》之缘。
(节选自《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注】周汝昌,1918年4月14日生于天津,别号触味道人,我国著名红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书法家,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堪为当代“红学泰斗”,平生有七十多部学术著作问世。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通过记述周汝昌的学术生涯,突出了他在学术研究上的辉煌成就,也表现出他精研学问、痴迷红学的执着追求的精神。 |
B.周汝昌对《红楼梦》情有独钟,喜欢“国货”和民族风俗、建筑、音乐等,而有些人因此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
C.由于四兄周祜昌的指点,周汝昌在燕大图书馆发现了《咏芹诗》,并撰写文章发表,支持胡适的说法,受到了胡适的赏识。 |
D.周汝昌毕生致力于欧楷笔法、唐人写经、右军《兰亭》,并创立了周体法书,他的很多书法研究成果受到鉴定书家的肯定。 |
E.尽管生于乱世,但周汝昌自幼好学,醉心文学艺术,勤于精读细敲,他日后取得的卓越成就与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不无关系。
(2)周汝昌步入“研红”道路,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
(3)周汝昌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概括说明。
(4)周汝昌被称为“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当代“红学泰斗”。为什么他能在红学研究上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说勤奋
周泽雄
(1)一度,人们都喜欢引用托尔斯泰的格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我自以为能理解托翁的本意,但就这句话本身,我发现没有比它更荒谬的了。揣测托翁的意思,他无非是本着一颗俄罗斯民族的善良灵魂,试图向潜在的对手或读者表明:“我没什么了不起,我只是比你更勤奋一些而已。”
(2)这句话的不正确之处在于,它隐瞒了一个重要事实:勤奋较之灵感,是一种更加难得的天赋。说得更深一点,一个人偶尔获得一点所谓的创作灵感,并不是件多大的难事(再笨的人偶尔也会说句俏皮话),倒是让自己持之以恒地进入创作状态,要困难百倍不止。欲写作一部《战争与和平》,灵感没有多大用处,勤奋才至关重要。何况,创造心理学的研究证明,灵感不太容易催生勤奋,勤奋倒可能成为灵感的助产士。通常,一个越能体验创作之艰难的人,反而越容易笔下生花。
(3)但凡伟大的人,无不或多或少地具有一种名叫“勤奋”的天赋,该天赋是一切其他天赋的前提。人们的失败,往往不是智商太低或缺乏灵感,而仅仅是因为,他就是勤奋不起来。勤奋是变态家族中最伟大的一种。——不必说,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是,越来越习惯于将种种变态视为常态,以至“变态”完全不成其为贬义词。勤奋是一种最接近升华的变态,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勤奋者,都是当代社会的苦行僧,只是没有那身打扮而已,且不会敲开你的门,向你乞讨一碗稀粥。
(4)生命是尊奉快乐原则的,我们在动物界中知道的勤奋例子,都是由工蜂或蚂蚁之类小玩意提供的。在灵长类动物中,却罕有听闻,丛林之王狮子,最为人知晓的性格,恰恰是懒惰成性。我想,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何况,蚂蚁固然勤奋,却没有听说干出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它的勤奋与驴子推磨有点相似,都带有周而复始的特性。如果一定要与蚂蚁比较,则精神病院里那些将毛衣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的人,无疑更加合适。托尔斯泰的勤奋,可不能这样理解。
(5)勤奋既然是一种天赋,那么具此天赋的人与不具此天赋的人,都会觉得对方不可理解。我想,爱因斯坦见到中国人能够把海量时间消耗在麻将桌上,肯定觉得不可理喻,虽然,他也未必认为自己非常勤奋。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喜欢睡觉。这附带引出勤奋者另一个特征:凡是在别人眼里非常勤奋的人,自己往往不这么认为。除非他像精通世故又心存仁厚的托尔斯泰那样,就想着多给别人一点面子。
(6)我们所说的勤奋,既然不是驴子推磨,就表明这种勤奋里,肯定有着让勤奋者心潮激荡的内涵。若试着进入勤奋者的内心,我们也许会意外地发现,世界上本无苦行僧,苦行僧之苦,只是局外人的错觉。说不定,当你觉得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不懂得享受之时,他同样认为麻将桌上的你,已经被麻将囚禁住了,焉有快乐可言。
(7)勤奋源自执著,执著来自信念。信念不等于理想,因为理想与幻想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树立某种远大的理想,从来不能确保一个人成为伟大的人。如果理想更像是一种小资情调的话,信念则具有中产阶级般的殷实。理想是想想也不坏的,信念则除非付诸实施,不然分文不值。一个有信念的人,必然会伴生一种成就它的渴望,于是,勤奋则成了成就信念的最佳方式。一个为了信念而勤奋的人,几乎必然是快乐的。
(8)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篇幅惊人地浩繁,这需要何等的勤奋。妙的是,我们发现其中几乎没有冗词赘句,无论整体还是局部,都无一不体现出一种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他对每个字的负责态度,依我看只有钟表大师用锉刀打磨一个个小齿轮时,才可比拟。这种勤奋,只有结合了身心的陶醉,才能理解。所以,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
(选文1438字。选自《书屋》二〇〇二年第十二期)以下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认为托尔斯泰的格言是荒谬的,这是因为托翁过于谦虚而掩盖事实的真相,托翁真正伟大之处还是在于其天才。 |
B.《战争与和平》的创作表明,勤奋与灵感是同等重要的,只有不懈的努力加上适当的灵感,才能创造出伟大的作品。 |
C.狮子和灵长类都是懒惰成性的,而工蜂蚂蚁十分勤奋却无甚成就,这表明勤奋是违背生命快乐天性的无意义的行为。 |
D.爱因斯坦喜睡觉,并非说明他不勤奋,而是说明真正勤奋的人,只是依其勤奋的天赋行事,并不是刻意而为之。 |
E.科学家与麻将桌旁的人相互不理解,因为科学家找到的是让自己心潮激荡的内涵,而玩乐者追求的却是享乐。
F.普鲁斯特写作《追忆似水年华》表明,勤奋无不是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正因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以下属于作者所主张的勤奋的一项是( )
A.文学家为了创作精品辛苦地做构思 |
B.学生为应付作业检查辛勤地做作业 |
C.驴子、牛、骡子等辛勤地拉磨耕地 |
D.精神病人辛勤地重复某些机械动作 |
为什么“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
通观全文,作者认为“勤奋才至关重要”的原因是什么?请概括说明。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换一种坐标生活
于 丹
其实我感觉人生就是一个坐标,我们的生活就是一种惯性。
去年9月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内蒙古的呼伦贝尔。那里的草原,水草丰美,雪白的树干上照耀着金黄的叶子,一望无际的原野上有碧蓝碧蓝的大河穿过去,非常震撼。我们开着一辆三菱的越野车,按说可以呼啸草原,想开多快就开多快;但是我们开得不是很快,经常刹车。为什么呢?就是有牛、羊啊,有时候一群一群的,有时候三三两两的;有的时候它们在聊天,有的时候就停在那儿不走了,这时候我们的车就只能停下来了,等到它们晃晃悠悠地离开了,我们的车再过去。我看着牛羊的时候,就觉得它们的身体跟水草、河流之间有一种默契,非常默契。我觉得它们就应该如此从容。这是它的地盘,它是主人。一辆外面闯进来的大车显然是一个侵犯者,你没有理由催它,也没有理由烦它,这个时候你是卑微的,你只能以一种谦卑之心等着它,静静地侧道而过。
在北京堵车的时候,二环路、三环路,跟停车场似的,有人一按喇叭,骂骂咧咧的,还站起来指着前面骂。那个时候我们很嚣张、很猖狂,我们觉得被人占用了时间,因为我们都是团队,都在一个繁忙的城市讨生活,谁被耽误一点时间火气就大得很。但是,在一片安静的草原上,像呼伦贝尔草原,为什么你面对牛羊会宁静下来?因为你换了一种坐标,你是以牛羊的方式在自然里完成一种唤醒。
我觉得在呼伦贝尔草原那几天特别高兴,我经常在地上打滚,经常趴在地上,然后闻青草的味道。后来我觉得,有一种学习,就是人回到一种本初、朴素、天真的状态去学习,学习牛羊热爱青草、学习溪水流过大地时候的亲近、学习每一个春天都有花开、每一个冬天都有雪花飘下来——去学习在最本初、原始的状态下,在那个坐标体系下看见自己。
我觉得,人在一些改变了坐标的地方,我们的判断方式是会变的。有一次在云南丽江,那天晚上我们在四方街上逛小店,之后着急去看音乐会。当时陪我的是丽江电视台的台长,这个小伙子是农科大学毕业的,他也很习惯于都市的紧张节奏,我们走着走着,忽然前面有三个胖胖的纳西族老太太把路堵死了。她们特胖、走得特慢,她们三个人晃过来、晃过去,我们怎么借道都过不去。小伙子就过去和她们用纳西语打了几句招呼,意思就是借个道;我记得很清楚,一个胖胖的老太太笑笑地回过头来,说了一句话,然后小伙子就“啊”了一声,站在那儿,老太太就接着走了。他说你知道她跟我说什么吗?她说,小伙子,咱们所有人从生下来就往同一个地方走,早去也是去,晚去也是去,既然都是去,干嘛不慢慢走啊。
今天我们都在说文化,像北京这种首都,包括我们的广州、上海都是一些文明程度达到国内顶尖的大都市,但我们的文化给我们唯一的坐标是狭隘的、社会的。其实你以这种本初、原始的文化想的时候,我们每个人的意义好像都习惯于在使用价值上被判定。但是换一种坐标呢?就不一样了。
所以我觉得,无论向牛羊学习还是像仙女一样静默地给自己一小时,其实都是在转换生命坐标的过程里给自己一种生命保鲜的理由。
(摘自《智慧与成功》)在第二段结尾画线处,作者为什么说“这个时候你是卑微的,你只能以一种谦卑之心等着它,静静地侧道而过”?
第三段主要运用了什么手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第五段写“纳西族老太太散步”这个情节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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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1题。
美国纪念孔子背后
焦波
1O月2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决议,纪念孔子诞辰2560周年,认可他为世界哲学和社会政治思想作出的巨大贡献。
决议说,孔子在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出生于现在的中国山东省曲阜。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和社会哲学家之一。他的思想对世界各国的社会和政治思想产生了影响并且仍在发挥影响力。
决议显示出美国主流社会对孔子思想的理解,“孔子倡导自省、自修、真诚和社会关系中的相互尊重,以在个人和公共生活中实现公正和道义,体现最高境界的道德品质。
此外,孔子《论语》中所说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一种道德品行的典范,也能促进人类和谐”。
决议还提到,孔子认为,政府应建立在忠诚、尊老和承认家庭重要性的基础上,而政界人士必须成为诚实和道德的模范。这些都提醒着人们,要以至高荣誉和尊重履行自己的职责。
众议员格林认为,源自中国的儒家思想对全球许多国家带来了深远影响,韩国、日本、越南等地,都看得到孔子思想的潜移默化。他此前在得州休斯敦的选区竖立了孔子铜像。
“美国国会通过决议案,纪念并且赞扬被称为中国最伟大教师的孔子的诞辰,非常合适。”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共和党首席议员罗斯·雷提南及其他一些议员认为,很多美国学者受到亚洲文化与儒家思想影响,使美国的社会与文化更趋于多元,这对科学、法律、医药、工程、艺术等领域都有重大意义,所以美国国会应当通过决议案。纪念中国这位至圣先师。
上世纪80年代,全世界几十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一次讨论中认为,重振孔子学说,能够帮助全人类应对21世纪的挑战。“孔子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这种看法在美国也正在得到更多认可。孔子已成为中美文化沟通的桥梁。
美国首家孔子学院——马里兰大学孔子学院院长刘全生说,其实美国和西方对孔子学说并不陌生。早在西方启蒙运动时期,中国的许多古代哲学思想,特别是孔子思想,就已经通过传教士传到西方,受到思想界高度重视。如今,越来越多的美国有识之士认识到中美合作对解决全球性问题的重要性。
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中国问题资深研究员李成认为,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在世界上影响力增长,是美国众议院通过决议纪念孔子诞辰的重要背景之一。同时,在许多公开表态中,美国总统奥巴马、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和国务卿希拉里都表示尊重中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他们更多地认识到了中国对世界各个领域的贡献,表达出希望以平等方式与中国进行对话的姿态。这是此决议通过的另一重要背景。
此外,此次国会通过这一决议和美国华裔地位上升、华人团体逐渐壮大也有很大关系。比如,奥巴马内阁有两名华裔部长,这在美国历史上前所未有。国会华裔议员也在增多,国会也日益认识到华人团体的力量。
在中美关系迅速发展的今天,美国国会能够通过这个决议,预示着中美能够在文化价值观念领域找到更多共同点。大部分专家、学者认为,此事不仅表明中国“软实力”日益增长,也体现了文化价值观念的交流对中美关系的有力推动,还显示出了美国政界对中国发展和中国文化的日益尊重。至于实际意义,则包括推广中国传统文化和儒家思想,有助于改变历来西方宗教和世俗社会对中国人的误解等。
同时,也有人“冷”眼看美国的孔子“热”。“毕竟美国是一个多元化的国家,本身就很注重对世界各国优秀文化的尊重和吸收。对世界各国先进文化的兼收并蓄,正是美国文化丰富多彩的重要原因之一。美国文化包括很多文化,不仅有英国文化、法国文化,还有西班牙文化、墨西哥文化等等。孔子所代表的中国文化只是其一。”
还有人认为,孔子被美国人所推崇是“迟早的事儿”。放眼中国传统文化,已经是上自兰德公司、布鲁金斯学会等美国上层智库和下到一些大学研究机构、民间研究机构的共同目标。
(选自《中国文化报》2009年11月6日)新闻评论讲究“一实一虚”,“实”指新闻,“虚”指评论,请分别概括本文中“实”的主要内容和“虚”所体现的主要观点。 (4分)
请分条陈述文中提到的关于这一新闻事件产生的背景。(5分)
结合文章内容和自己的积累谈谈“孔子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这一观点带给你的启示。(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16枚硬币
侯德云
俗话说,好吃的不如饺子,舒服的不如躺着。刘二说,老辈人留下的这句话,真是有道理。他说,他从小到现在,最爱吃的就是饺子,干了一天的活之后,又累又乏,最爱做的事,就是躺着。他说他小时候不爱躺着,在村子里到处乱跑。他说他虽然瘸了一条腿,却能跑得很快,好腿的孩子也落不下他。
当然,让刘二感到最自豪的事情不是吃饺子,也不是躺着。他感到最自豪的事情,是小时候妈妈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妈妈说:“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这句话妈妈一连说了很多年。刘二24岁那年,妈妈一个人搬到荒山上去住了,从此不再给家里人包饺子,也不再说那句话了。
小时候,刘二家里的日子是很穷的。可是再穷,过年也总要吃顿饺子。过年嘛,不吃顿饺子能算过年?
饺子是必须要吃的,而且,乡间的习俗,饺子里还要包上一两枚硬币,谁吃到了,就预示着谁是一个有福气的人。
刘二8岁那年,在自己的那碗饺子里吃出了一枚2分钱的硬币。他把一个圆滚滚的饺子填进嘴里,用力一咬,就听见喀嗤一声,他兴奋得差一点跳起来。他把嘴里的硬东西吐出来,大声宣布:“我吃到钱啦。”
刘二的妈妈捡起他吐在桌子上的2分钱硬币,用手指擦干净之后又送给他,喜滋滋地对他说:“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听妈妈这样说,刘二咧开大嘴笑了,还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的后脑勺上轻轻挠了两下。
刘二8岁那年,他开始上小学了,他的一条瘸腿遭到了同学们的嘲笑。在村子里到处乱跑的时候不是这样。村子里的孩子没有嘲笑他的,他们天天在一起玩儿,看不见刘二的瘸腿,或者是,他们觉得,刘二天生就应该有一条瘸腿,没啥好奇怪的。学校里的孩子还没有修炼到这种程度,他们一看见刘二的瘸腿,就大呼小叫起来,后来还把他的瘸腿编成了顺口溜到处传唱。那些日子,刘二每天肚子都气得鼓鼓的。
自从吃到了2分钱的硬币,刘二就不跟那些嘲笑他的孩子计较了。他在心里对他们说:“我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我不会在乎你们说什么。”
从8岁到23岁,刘二年年嘴里都要喀嗤一声,年年都能从饺子里吃到2分钱硬币,妈妈也年年都要重复一遍她说过的话。妈妈的话,给了刘二做人的底气,他觉得,这辈子,他一定会做出一件让人高看一眼的大事情。
刘二23岁那年,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秘密。年夜饭的饺子已经煮好了,却迟迟没有端上来。刘二着急了,进厨房去看,他看见妈妈正在用手指头去捏那些煮好的饺子,嘴里还嘟嘟囔囔的说:“我做了记号呀,怎么找不到了?”
那年的饺子,有不少让妈妈的手指头捏破了。吃饺子的时候,刘二的眼圈一直是红的。
刘二23岁那年,他总共积攒了16枚亮晶晶的带有齿痕的2分钱硬币。
妈妈去世以后,刘二用那16枚硬币买了一棵槐树苗,栽在妈妈的坟前。转过年,他向村委会递了申请,承包了那座荒山。
从此,每年的年夜饺子刘二都是跟妈妈在一起吃的。他把一碗饺子端到妈妈的坟前,说一句,妈,过年了,就大口大口吃起来。自然而然的,他的嘴里会“喀嗤”一声。他从嘴里吐出2分钱硬币,对妈妈说,妈,二小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说完,他的泪水,会像溪水一样从眼眶里涌出来。
如今,刘二妈妈坟前的那棵槐树已经长得很高了,刘二承包的荒山也绿得不能再绿了。雨后,山沟里到处都是清清的溪水。他不想让那些溪水白白流掉,就在山下修了一个池塘,种上了莲花,养上了鱼。
夏天的中午,刘二喜欢躺在池塘边的树阴里,看粉红粉白的莲花在微风中摇曳,看鲤鱼在水面上撒欢,听草鱼吃草的嚓嚓声。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常常,就这样不知不觉的,他沉浸到好梦当中了。
村里有人看见过刘二在树阴里酣睡的模样,感慨地说:“舒服的不如躺着,这个刘二,真是好福气。”
差点忘了说,刘二现在已经不叫刘二了,他的大名叫刘志福。“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这篇小说在塑造人物形象上运用了哪些手法?试作简要分析。
有人说,小说在刘二发现母亲捏饺子的情节后便可以结束,你是否同意这种看法?为什么?
本大题4小题,共17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5题。
谈静
朱光潜
人生乐趣一半得之于活动,也还有一半得之于感受。所谓“感受”是被动的,是容许自然界事物感动我的感官和心灵。眼见颜色,耳闻声音,是感受;见颜色而知其美,闻声音而知其和,也是感受。同一美颜,同一和声,而各个人所见到的美与和的程度又随天资境遇而不同。比方路边有一棵苍松,你只觉得可以砍来造船;我觉得可以让人纳凉;他也许说它很宜于入画,或者说它是高风亮节的象征。反应不同,都由于感受力有强有弱。
世间天才之所以为天才,固然由于具有伟大的创造力,而他的感受力也分外比一般人强烈。比方诗人和美术家,你见不到的东西他能见到,你闻不到的东西他能闻到。麻木不仁的人就不然,你就请伯牙向他弹琴,他也只联想到棉匠弹棉花。感受也可以说是“领略”,不过领略只是感受的一方面。世界上最快活的人不仅是最活动的人,也是最能领略的人。所谓领略,就是能在生活中寻出趣味。
能处处领略到趣味的人决不至于岑寂,也决不至于烦闷。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是一种绝美的境界。姑且闭目一思索,然后假想这半亩方塘便是你自己的心,你看这首诗比拟人生苦乐多么惬当!一般人的生活干燥,只是因为他们的“半亩方塘”中没有天光云影,没有源头活水来,这源头活水便是领略得的趣味。
领略趣味的能力固然一半由于天资,一半也由于修养。大约静中比较容易见出趣味。物理上有一条定律说:两物不能同时并存于同一空间。这个定律在心理方面也可以说得通。一般人不能感受趣味,大半因为心地太忙,不空所以不灵。所谓“静”,便是指心界的空灵,不是指物界的沉寂,物界永远不沉寂的。心境愈空灵,愈不觉得物界沉寂,或者我还可以进一步说,心界愈空灵,也愈不觉得物界喧嘈。习静并不必定要逃空谷,也不必定学佛家静坐参禅。静与闲也不同。许多闲人不必都能领略静中趣味,而能领略静中趣味的人,也不必定要闲。在百忙中,在尘市喧嚷中,偶然丢开一切,悠然遐想,你心中便蓦然似有一道灵光闪烁,无穷妙悟便源源而来:“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日本人小林一茶的一首俳句:“不要打哪,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懂得这一句诗,就懂得我所谓静趣。
(选自朱光潜《谈美书简.给青年的十二封信》,有删改)下列说法中对文意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因为人的天资境遇和感受力的强弱不同,不同的人对自然界事物的感受也就不同。 |
B.最能领略的人,就是能在生活中寻出趣味的人;这种能力需要天资和修养。 |
C.心界的空灵是一种天资,有了它,就不觉得物界喧嚣。 |
D.静与闲是两个概念,能感受趣味的人,一定要静,但未必闲。 |
E、“不要打哪,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就是在说静中得趣,因为闲人不能领略其中趣味。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一个人能否最大程度地见到“美”与“和”,天赋的高低具有决定作用。 |
B.感受是一种被动的过程,也就是领略,它能帮助人们在生活中寻出趣味。 |
C.一个人陷入岑寂和烦闷之中,往往是由于他的心境不够空灵而造成的。 |
D.不同的感受角度决定了有人认为苍松宜于入画,有人认为苍松可以造船。 |
文章题目为“谈静”,但最后一段才写到静,请简要说明全文的思路。
作者所说的“静趣”的含义是什么?为什么说懂得小林一茶的俳句就懂得“静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