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娘,您别送了,”我喉咙涩涩的,“天不早了,您回去吧!”
(2) “娘晓得。我儿上了大学,娘心里高兴,我儿给娘和你爹争了气。”车窗外的娘眼眶红红的,笑着说,“娘没文化,讲不出什么大道理。娘只指望我儿今后碰到什么不顺心的事要多挺一挺,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3)“我记住了,娘……”我哽咽着,低下头……
(4)娘终于回去了,一直没有回头——我知道,娘一回头,就又舍不得走了,娘每走几步,便伸起手擦眼泪。娘瘦小的背影渐渐模糊,泪水顺着我的脸颊毫无顾忌的流下来。
(5)那一晚,我失眠了——想娘,为了儿女苦了一辈子的娘。
(6)娘不识字。小时没念过书,就因为家里穷。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跟着别人到大山中去砍柴,晒干了晾干了,再挑到十几里外的集市上去卖。收购干柴的老板欺负娘不识字,记数用“壹贰叁肆”。故意克扣柴的重量。娘气得不行,只有哭。她一边哭,一边暗暗发誓:以后就是典家什、当土地,也要供自己的孩子识字念书,不能当“睁眼瞎”。
(7)穷人的孩子当家早,理事早。哥哥和我小时念书用功,期中、期末总是每人摞着一叠奖状回家,这是娘最高兴的时候。但一到开学,娘就犯愁了。兄妹三人都念书,三双要钱的手都伸向娘。爹心眼儿实,只能靠卖力气挣钱,可那点微薄的收入仅够敷衍油盐酱醋。娘只有一个办法一一借!
(8)东家跑,西家串,鞋底磨穿了,嘴皮也磨破了。大清早出去借,往往半夜才能回来。好几次梦中醒来,我听见娘和爹的叹息声、交谈声,还有娘低低的抽泣声。娘为了凑齐兄妹三人的学费,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却从来没抱怨过半句——娘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誓言。
(9)我读高二那年,家里已经穷得叮当响。欠了一屁股债不说,屋破偏逢连绵雨,娘在干活时又不慎扭伤了脚。赤脚医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医好娘的脚。由于没钱进医院,娘从此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可娘粗活、重活照样干。那时,我在校寄宿。礼拜六,我回家拿伙食费,看娘的表情,我没忍心问。礼拜天,娘一太早就出去了,傍晚还没回来。我苦着脸,正打算返校时,远远地,我看见娘了——娘拄着一根竹竿,一瘸一拐地走回来了!长长的大路上,夕阳的余辉将娘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每走一步,娘都要咬一下嘴唇——娘分明疼啊!但娘为了省那五角钱车费,硬是咬着牙从十几里外的亲戚家一步一拐地走回来了!五角钱!就为了省五角钱给儿子作伙食费啊!
(10)我跑过去,扶着娘,看见娘的嘴唇已咬得裂开了一个大口子。娘从怀里掏出两张10元钞票,吃力地笑着说:“儿,总算借到了。天快黑了,快回学堂吧!”
(11)我拿着钱,无言地跪下了,泪水一点一滴地洒在钞票上。
(12)前几天,妹妹来信说,娘收到我在天安门前照的相片后,用一块新手绢小心地包着。几乎每天晚上她都要就着昏暗的灯光细细地瞅着,看的时候,总是一个人乐着。
(13)读着读着,泪水不由得又盈满了我的眼眶,我又想起了娘,想起为儿女苦了一辈子的娘……从文章整体看全文运用的记叙顺序是 ,从第(6)段到第(11)段用的是 。
本文第2段画线句子“多挺一挺,咬咬牙”表现出母亲什么样的品质?她把这句话说给儿子听的用意是什么?
文章第(6)段画线的句子“她一边哭,一边暗暗发誓:以后就是典家什、当土地,也要供自己的孩子识字念书,不能当‘睁眼瞎”’,表现了娘什么品质?她最终要达到什么目的?
概括出本文主要选取了哪些材料来歌颂母亲,请用简洁的文字列举出来,并说明它们各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
生 日 的 翅 膀
①儿子提出今年的生日不在家里过,要自己和同学们一起过。16次生日,他都是在家里和我和他妈一起过的,第一次,他要离开家,离开我和他妈妈,自己去过了。我知道,儿子长大了,随日子一起长大了,但心里多少有些失落。
②儿子的这次生日,早在半个多月前就开始和同学们紧锣密鼓地筹备了。自己动手,比在家里我们帮他过生日要认真,也要有兴趣得多,他们找到一家小饭馆,物美价廉,环境也不错。那一天生日的时候,他一清早就出去了,准备先到北海划船,然后再去聚餐。那些同学也早就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打来!热线联系,为他准备好了生日礼物。一位同学为了他这个生日,本来全家要到北戴河去避暑疗养,任爸爸妈妈一劝再劝,愣是忍痛割爱,毫不犹豫,留下来陪他。另一位同学和家人在西安度假,电话里得知他的生日,自己提前赶在他生日的那一天回到北京。而又一位同学怎么找也找不到,以为刚放暑假时曾经对她讲过的生日的事她已忘记,便不抱希望。谁知生日的前一天晚上,这位同学打来电话,她是特意从老家赶回来的,刚刚进家门……
③这就是孩子!只有孩子才会有这样的热情,这样认真,这样纯真,将一个普通的生日化做一种友谊、一种承诺、一种象征。如果我是儿子,知道有这么些同学如此对待自己生日,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离开和同学们聚会在一起。当我知道这一切,我不再责备儿子,而是羡慕他。
④那天,儿子和他的同学在那家小饭馆里一直热闹到很晚。第一次他的生日,家里缺少了他,一下子显得冷清了许多,但我可以想像得到儿子那里点燃着的生日蛋糕上的红红的蜡烛在跳跃着生命的火焰和那里洋溢着只有青春才会拥有的活力、朝气和欢乐。我知道,这是家里无法给予他的。家里可以给予他无限温馨、欢乐和富有,却难以给予他这些。一片叶子即使在再温煦柔和的风中也难奏响悦耳的乐章,只有一棵树上那一片片叶子聚合在一起,才会在风中飒飒细语,诉说着不尽的话题,摇响着一片他们彼此听得懂的动人的音乐……
⑤那天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儿子在那家小饭馆里给我打来一个电话,嗡嗡的话筒里,可以听得见欢笑声,想来儿子他们玩得正开心。儿子告诉我:他们正聊到兴头上,他想今天晚上不回家住了,他要到一个同学家去住,可以接着兴致勃勃地聊个海阔天空。他问我行吗?我该怎样回答?但能说不行吗?我虽然有些不大情愿,有些无可奈何,但最后我还是答应了儿子生日这一天惟一向我提出的要求。即使我多少有些伤感,但孩子毕竟已经长大,比我们想像的,要快得多地长大。再美好温暖的家,也只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站,孩子总是像鸟一样离开家飞走的。我知道这时候送给孩子的最好生日礼物,就是送他一副飞翔的翅膀。本文主要写了▲。试从第五段中概括本文的主旨
▲第二段中用大量的笔墨叙写生日前的准备,其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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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细描写了父亲想像儿子过生日的情景,用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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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第四小节最后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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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在家过生日,父亲为什么会感到失落?假如你现在就是文中的儿子准备怎么去安慰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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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中父亲为什么不再责备儿子,而是有些羡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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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列各题。
雅舍
梁实秋
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地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峋,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的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被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盘绕山间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来客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得有大不便处。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专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桌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比鼠了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风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我仍安之。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超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砉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搏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非家,我亦分辨不清。
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有删节) 作者为什么把这个房屋简陋,环境恶劣的所在称为“雅舍”?
文中划线的一组句子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作者为什么说“‘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后又说“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诙谐幽默是渗透于全篇的语言特色,请找出两处加以赏析。
阅读下文,回答1~4题
①杜小康注定要在这里接受磨难。而磨难他的,正是这些由他和父亲精心照料而长得如此肥硕的鸭子。
②那天,是他们离家以来所遇到的一个最恶劣的天气。一早上,天就阴沉下来。天黑,河水也黑,芦苇成了一片黑海。杜小康甚至觉得风也是黑的。临近中午时,雷声已如万辆战车从天边滚动过来,过不一会儿,暴风雨就歇斯底里地开始了,顿时,天昏地暗,仿佛世界已到末日。四下里,一片呼呼的风声和千万支芦苇被风撅断的咔嚓声。
③鸭栏忽然被风吹开了,等父子俩一起扑上去,企图修复它时,一阵旋风,几乎将鸭栏卷到了天上。因为,他看到,鸭群被分成了无数股,一下子就在他眼前消失了。
④杜小康忘记了父亲,朝一股鸭子追去。这股鸭子大概有六七十只。它们在轰隆隆的雷声中,仓皇逃窜着。他紧紧地跟随着它们。他不停地用手拨着眼前的芦苇。即使这样,脸还是一次又一次地被芦苇叶割破了。他感到脚钻心地疼痛,他顾不得去察看一下。他知道,这是头年的芦苇旧茬儿戳破了他的脚。他一边迫,一边呼唤着他的鸭子。然而这群平时很温顺的小东西,今天却都疯了一样,只顾没头没离地乱窜。
⑤到暴风雨将歇时,依然不有十几只鸭没被找回来。
⑥杜雍和望着儿子一脸的伤痕和乌得发紫的双唇,说:"你进窝棚里歇一会儿,我去找。"
⑦杜小康摇摇头:"还是分头去找吧。"说完,就又走了。
⑧天黑了。空手回到窝棚的杜雍和没有见到杜小康,他就大声叫起来。但除了雨后的寂静之外,没有任何回应。他就朝杜小康走去的方向,寻找过去。
⑨杜小康找到了那十几只鸭,但在芦荡里迷路了。一样的芦苇,一样重重叠叠无边无际。鸭们东钻西钻,不一会儿工夫就使他失去了方向。眼见着天黑了。他停住了,大声地呼喊着父亲。就像父亲听不到他的回应一样,他也不能听到父亲的回应。
⑩杜小康突然感觉到他已累极了,将一些芦苇踩倒,躺了下来。
⑪那十几只受了惊的鸭,居然一步不离地挨着主人蹲了下来。
⑫杜小康闻到了一股鸭身上的羽绒气味。他把头歪过去,几乎把脸埋进了一只鸭的蓬松的羽毛里。他哭了起来,但并不是悲哀。他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想哭。
⑬雨后天晴,天空比任何一个夜晚都要明亮。杜小康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蓝成这样的天空,而月亮又是那么地明亮。
⑭杜小康顺手抠了几根白嫩的芦苇根,在嘴里嚼着,望着异乡的天空,心中不免又想起母亲,想起许多油麻地的孩子。但他没有哭。他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1. |
第①自然段在此文段中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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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历暴风雨,拢住走散的鸭子后,杜小康哭了。他为什么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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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他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一句中"长大了"一词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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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中第②和第⑬自然段都是环境描写,但所描写环境的色彩却完全不同,前者昏暗,后者明亮。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请从结构和表达上谈谈这样写的好处。 |
阅读下文,回答下列各题
动物的葬礼张哲
①在动物中,很多种类都会对死亡的同类表现出一种“恻隐之心”或“悼念之情”,并且举行各种各样的“葬礼”。
②生活在我国云南南部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的“葬礼”极为隆重。当一头象不幸遇难或染疾死亡后,象群便会结队而行,在首领的带领下将死者运送到山林深处。雄兽们用象牙掘松地面的泥土,挖掘墓穴,将死者放入后,大家一起用鼻子卷起土块,朝死者投去,很快将其掩埋。然后,首领带着大家一起用脚踩土,将墓穴踩得严严实实。最后,首领发出一声号叫,大家便绕着“墓穴”慢慢行走,以示哀悼。
③栖息在澳大利亚草原上的一种野山羊见到同类的尸骸便会伤心不已,它们愤怒地用头、角猛撞树干,使之发出阵阵轰响,颇似人类“鸣枪致哀”的场面。生活在炎热非洲的一种獾,常常采取“水葬”的方式处理死者。一旦有同伴死去,群体就立即聚拢过来,小心翼翼地将同伴的尸体拖入江中,伴随着滚滚的江水,仰头呜咽不已,表示哀悼。
④猕猴的情感更为深沉。老者断气以后,后代们就会围着它凄然泪下,然后一齐动手挖坑掩埋。它们把死者的尾巴留在外边,然后静悄悄地观察动静。如果吹来一阵风,把死猴的尾巴吹动,就兴奋地把死者再挖出来,百般抚摸,以为能够复活。只有见到死者毫无反应之后,才绝望地重新将其掩埋。
⑤在鸟类中,鹤类是极富情感的种类。生活在北美洲沼泽地带的美洲鹤,如果发现死亡的同类,便会久久地在其尸体上空盘旋徘徊。然后,由首领带着群体飞落地面,默默地绕着尸体转圈,悲伤地“瞻仰”死者的遗容。生活在亚洲北部的灰鹤则停立在尸体前面,发出凄楚的叫声,眼中似乎泪光闪闪,垂首泣涕,似乎在召开庄严肃穆的“追悼会”。
⑥在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的森林中,生活着一种体态娇小的文鸟,它们的葬礼也许是动物世界最为文明的一种。它们用嘴叼来绿叶、浆果和五颜六色的花瓣,撒在同类的尸体上,以示悼念。同样栖息在南美洲的一种秃鹫,则选择了“崖葬”的方式。当同伴死后,大家就将尸体撕成碎片,然后用利爪将这些碎片送到高山崖洞之中。放好之后,在崖洞的上空不停地盘旋,以默念死者“归天”的亡灵。
⑦乌鸦的“葬礼”是大家在山坡上排成弧形,死者躺在中间。群体中的首领站在一旁发出“啊,啊”的叫声,好像在致“悼词”。然后有两只乌鸦飞过去,把死者衔起来送到附近的池塘里,最后大家由首领带队,集体飞向池塘的上空,一边盘旋,一边哀鸣,数圈之后,才向“遗体”告别,各自散去 本文的主要说明方法是什么?说明了动物葬礼的什么特点
结合第④自然段的内容,具体谈谈动物的葬礼给你什么启示。
为什么上文划线句中的“也许”和“最”两个词不能够去掉?请结合说明文的语言特点作简要分析。
真“重理”就不该“轻文”
张志公
①一提到各行的“家”, 比如文学家、数学家、电子学家等,你会以为,他们大概是各专一行,别的什么都不管的。不对,不是这样。任何一个称得上“家”的人,他不但专精于一样,而且一定有广博的知识基础。没有一个不懂物理的化学家;没有一个不懂物理、化学的医学家;没有一个对科学一窍不通的文学家。你看过电影《李时珍》、话剧《伽利略传》吗?如果编剧、导演、演员对科学一窍不通,这些电影、话剧能够编得好、演得好吗?
②普通教育阶段,属于基础知识的功课一般区分为文科和理科两大类。语文、外语、历史,这些是文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卫生,这些是理科;地理课里边有所谓人文地理的内容属于文科性质,自然地理的内容属于理科性质,所以这门课可以说是文、理兼而有之。此外,还有政治、体育、音乐、图画课,也都是基础课程。所有这些功课,统统是打基础的,都不是专门性的。做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公民,应当具备这些基础知识;不论日后进一步学什么、研究什么、干什么工作,这些基础知识都是有用的,并且都是必要的。每个人往往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各方面的才能也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某一两门功课学得特别好,其余学得一般,这种情形是不少见的。有的人对数、理、化有兴趣,有的人对文学、历史有兴趣,这也是许可的,应该鼓励的。如果有人在某方面显示出较高的才能,我们还应当珍视它,为它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但是,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把基础打好了,个人的爱好和特长才能得到发展。
③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所有这些基础课程有一门共同的基础课,那就是语文课。语文是学习任何文化科学知识的基础。不论是社会科学的文、史、哲、政、经、法,还是自然科学的数、理、化、生,学习、表达和交流都要使用语文这个工具。语文不学好,不善于说,不善于读,不善于写,无论学什么,研究什么,做什么,都会受到影响,效率都不会很高。人们都知道,学不好数学会影响学物理;那就更应当知道,学不好语文还会影响到学数、理、化。因为数、理、化的叙述、论证以及公式和定理都要通过精练、严密的语言文字来表达,如果不掌握好语文这个基础工具,你怎么能很好理解这些东西呢?比如“解方程”和“方程的解”是两个不同的数学概念,“两数的平方和”和“两数和的平方”,意义完全不同,解题时往往一字之差,就可能谬以千里。语文课是基础课的基础,基础不好,就会影响其他课程。等到以后参加了工作,无论从事哪个部门的科学技术业务,总需要经常看些技术资料,如果阅读能力不高,那对工作将会有多大的影响!当技术员写不好实验报告,当医生写不好病历,有了发明创造,写不好科学论文,有了经验,写不好总结,那对工作又会有多大的影响!
④当前,在青少年学生中间有一股“重理轻文”的风气,就是重视学习数学、物理、化学,不重视学习历史、地理,尤其不重视学习语文。其实,照这样的“重”法,这个“理”就恰恰学不好。忽视了文必将影响他学理,影响他日后干理科的工作。真正重理的人,决不应轻文;同样,真正重文的人,也决不应轻理。由于志趣不同,在某方面一般地认真学习,而在另一方面特别多下工夫学习,这种情形是自然的现象。但是,“重”一样,“轻”一样,却是不正常的思想和心理的反映。普通教育阶段是打基础的,样样都不过是学点起码的知识、技能,这些起码的知识、技能对学生心智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轻”了一样,最终必然会影响到主观上觉得该“重”的那一样,从长远来看,这后果是很坏的。
⑤爱吃蔬菜的可以多吃点蔬菜,爱吃肉的可以多吃点肉,但是只吃一样,别的不吃,那可不行。食谱广一些好,不能“偏食”,“偏食”造成营养不良,影响健康。学习也是一样。作者论述的观点是:
简略说说选文第⑤段用了怎样的论证方法,其作用是什么?
选文第①段连用三个“没有一个不”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选文第③段从两方面强调了语文学科重要的基础性。这两方面分别是:
、作者说“语文是学习任何文化科学知识的基础”,请你运用相关的语法知识说说“解方程”和“方程的解”的意义有何不同。
结合自己的学习实际,谈谈你从文中受到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