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读书莫忘做笔记》一文,回答小题。(共8分)
读书莫忘做笔记
汤欢
①做笔记是读书的重要方法,是读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书时,左边是书,右边是笔记本,遇到好词佳旬随手摘抄,心有所感便顺势写下,既能加深印象.积累知识,亦方便日后检索,为作文治学打下基础。
②前人读书治学,多有做笔记的习惯,学问也常常从笔记本中来。顾颉刚先生一生治学,勤于做读书笔记,从1914年至1980年逝世,做笔记的习惯从未间断,60余年积累笔记近百册,共四五百万言。他所从事的古史研究需大量考据,做笔记是他治学研究、著书立说的基础。他认为笔记既多,以之汇入论文,则论文充实矣:作文既多,以之灌于著作。则署作不朽矣。
③钱钟书读书也爱做笔记,从上世纪30年代到90年代一直坚持,单是外文笔记就达200多本、3 5万多页。据杨绛所言,他的笔记本从国外到国内,从上海到北京,从一个宿舍到另一个宿舍。从铁箱、木箱、纸箱。以至麻袋、枕套里出出进进。其笔记不仅数量惊人,内容也广袤博杂,从精深博雅的经史子集,到通俗的小说院本、村谣俚语和笔记野史.古今中外,无所不容。把这些笔记前后参照、相互引证、融会贯通后,才有了如《管锥鳊》里那汪洋恣肆、行走于东西之间游刃有余的文章。
④蔡元培晚年总结自己读书多年却“没什么成就”,原因之一是“不能勤于做笔记”。他说自己读书虽然只注意于他所认为“有用的或可爱的材料”,“但往往为速读起见,无暇把这几点摘抄出来,或在书上做一点特别的记号”,这样的后果是不易检索,需要用的时候“几乎不易寻到”。
⑤可见,对于治学之人.做笔记是读书应有的步骤:而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做笔记亦是一种值得吸取的方法。不管读书是为长见识,为陶冶性灵,还是只为娱乐消遣,遇到有趣、有启发、有感于心的文字则随手记之,这文字便会在我们内心加深一层印象:日久天长.这笔记本便成了我们平日读书精华之积累,是我们知识丰富、心灵成长的记录.是一种珍贵的纪念。
⑥做笔记固然重要,但经常温故笔记更重要。虽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但只记笔记却不温习,一样容易遗忘,时常巩固方能加深记忆。需要用时才能信手拈来:此外,温故而知新,在翻阅读书笔记时,往往能够前后贯通,发现新的问题。钱钟书当年就常常爱翻阅一两册中文或外文笔记,把精彩的片段读给杨绛听。
⑦读书思考,随手记之,同时不忘时常温故,无论对于治学之人还是普通读者,这习惯都值得我们承袭并坚持。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用原文语句回答)(2分)
文章③④段除了运用举例论证方法外,还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其作用是什么?(2分)
文章第⑥段能否删去,请简述理由。(2分)
读完本文之后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在日常学习中是怎样做读书笔记的?(2分)
桑葚熟了
①多年前,朋友赠了我一瓶自酿的美酒,醇香扑鼻,饮后唇齿留香,回味无穷,经请教后方知是由桑葚酿造而成。
②于是,每到桑葚成熟的季节,偶见街中有叫卖桑葚的村姑,便会买一小盆尝尝鲜,重圆一回儿时的梦。心底下总想着有一天能加入到采摘桑葚的队伍中去。
③今年五月外出开会,回来时在朋友的指引下,特意到农家乐山庄停留,在这个处处飘散着桑葚味道的庄园,我终于圆了我的采桑梦。
④跨过一条小溪,进入到一片原生态的桑林后,我一时惊呆了,只见翠绿的桑叶层层叠叠,衬着紫红的桑葚,迎风摇曳。熟透了的桑葚,紫紫的丰满着挂满了枝条,如玛瑙,晶莹剔透,非常诱人。大家一齐兴奋地扎入桑林,一边采摘,一边品尝,专挑那个大、肉厚、色紫的下手,来个先尝为快。熟透的桑葚浑身透着光亮,充满水分,稍不小心就会把它捏破,挤出紫汁来。我轻轻地摘下一颗放入嘴里嚼去,果汁四溢,顿觉满口生香,通过味蕾透出一种桑科特有的清甜,丝丝滋润到心田。就这样,我们一边尽情地采摘,一边忘情地海吃,那是一种绝美的享受。
⑤桑林中鸟雀成群,叽叽喳喳,它们也在分享着这难得的美味,受惊吓飞离时,弹起树枝,那熟透的桑葚如同一阵紫雨,纷纷坠落,砸到人身上,落入泥土中,立刻留下一个个紫黑的印记,大家只能叹惜一回,继续有说有笑,挑肥拣瘦,边摘边往前走,不一会儿竹篮中已平添了许多桑果。
⑥看着这微微颤动的桑葚,听着那啾啾鸟鸣,我仿佛又回到了那悄然远逝却忆之犹甜的童年时光。那时物资匮乏、零食奇缺,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最盼望的就是老桑树结满了紫红的桑葚,给我们带来了解馋的机会。放学后,大家迫不及待地扔下书包,三五成群地来到了村边桑田,个个身手敏捷,猴子似的爬上桑树,低矮枝头的桑葚早已寥寥无几,高枝处的桑葚往往可望而不可即,于是找根竹竿去敲打,桑葚娇嫩,落地即惨不忍睹,但大家都不管那血肉模糊的样子,也不管其是否沾上了泥土,一时间大家满地找葚,经过一顿猛吃后,每个人的手上、嘴上和衣服上无一例外地都沾满了紫黑的桑汁,有的更成了大花脸了,伙伴们你看我、我看你,相互对笑。自己吃够了以后,有时也不忘给父母兜带一些回去,虽然没能做到古人那样的“拾葚供亲”——“以异器盛之,黑者奉母,赤者自食”,但母亲也每每被我的孝心所感动,那满身的脏相自然也就逃过一劫,不再追究了……
⑦一晃数十年过去了,今天的小孩都已过着衣食无虑的生活,没有了我们儿时的那副馋样,恐怕也已很少见到桑葚了,都市里没有桑树,也没有人养蚕,更不会有采摘桑葚的乐趣了。
⑧面对这成片的桑林,我一时思绪万千,在食品安全问题屡屡曝光的今日,桑葚能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当年的那份清纯,那份天然,实属不易。本文的线索是什么?围绕此线索文章写了哪两件事?(4分)
阅读全文,请用文中原句回答第②段加点词语“儿时的梦”具体指什么?(3分)
文中第④段划横线句子是写桑葚的佳句,请分析它好在哪里。(4分)
解释下列词语中加点字的意思。(4分)
寥寥无几:可望而不可即:全文主要内容写的是采摘桑葚这些欢快的事情,但结尾两段却流露出作者淡淡的忧伤,这样结尾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4分)
说明文阅读
蓝莓不是“莓”
①虽说名字里面有个“莓”字,但是蓝莓跟草莓可没有半点瓜葛。实际上,蓝莓跟美丽的杜鹃花是同出一门的表兄弟。如果把草莓、蓝莓和杜鹃花的花朵放在一起,我们就能很清楚地分清它们的亲疏关系了。并且,从蓝莓植株的个头(小灌木)来看,也显然跟长着草质茎蔓的草莓不是一家子。
②蓝莓的学名叫越橘,是杜鹃花科越橘属的成员。越橘属是一个大家庭,整个家族有400多位兄弟,在欧亚大陆和美洲大陆都有它们的身影。而得到蓝莓这个通用名,就是因为它们果实的蓝色“外衣”。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蓝莓果实都是蓝色,比如广泛栽培的兔眼蓝莓就泛着红色,而野生的红豆越橘完全是鲜红色的。
③蓝莓的花朵与果子一样颇显精致,就像一串小小的灯笼。在这些花朵的内部有含糖量很高的花蜜,这正是众多蜜蜂、熊蜂所爱好的食物。虽然蓝莓花没有特殊的强烈气味,但是仅凭花蜜就可以吸引大批的传粉者。这些“食客”在聚餐的同时为蓝莓完成了授粉工作。蓝莓蜂蜜的甜度极高,即使稀释数倍仍能甜入人心,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为何蜜蜂愿意辛勤工作了。
④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开始采食蓝莓。据考证,在1000年前,我国就已经有食用野生蓝莓的记录,一些种类(如乌饭树)的枝叶还被用做强身健体的药物,《本草纲目》中记载苍山越橘具有“顺气、消饱胀、益肾固精、强筋名目”的功效。而在同一时期的欧洲和美洲文化中,也有很多关于蓝莓的记载。在农作物欠收的年份里,蓝莓是重要的救荒食品。到了1600年,大批来到美洲的欧洲拓荒者,开始大量采摘包括蓝莓在内的各种小浆果。从某种意义上说,蓝莓对于新大陆的开拓作出了重要贡献。后来,拓荒者在有野生矮丛蓝莓集中分布的地方,将它们从森林中疏离开来,划分成便于修剪和采摘的地块。不过即使在人为呵护的条件下,这些野生蓝莓(矮丛蓝莓)一般每两年才提供一次丰硕的果实。直到19世纪,人们还都是依靠野生种来收获蓝莓果实,而没有人工种植。
⑤成熟的蓝莓果会由最初的绿色变成了蓝色(当然,也有变成红色或白色的种类,如红豆越橘),果实外面还包裹着一层霜状物。采摘蓝莓还要讲究手法,如果是生拉硬扯,果柄处出现破损,就会使蓝莓果快速变质。轻轻地捏住蓝莓果向顺时针方向一旋,一颗完美的蓝莓果就被摘下来了。
⑥采摘如此简单,您是不是也想种点蓝莓了呢?不过,种蓝莓可没有那么简单。
⑦首先要克服的就是温度的问题。如果在一年的生长期内,没有足够的低温处理过程,蓝莓就无法开花。那些多分布于中高纬度或者低纬度的高山地区的北高丛蓝莓,通常需要在低于7.2℃的环境中“冻”上1000小时以上,而来自南方的兔眼蓝莓,也需要在低于7.2℃的环境中待上300到800小时。
⑧不仅如此,跟其他杜鹃花科的植物一样,蓝莓的根系和真菌联手才能在土壤中收获水分和营养。如此一来,这些根系就成了既怕旱又怕涝的娇气物。
⑨不光是水分和有机质,蓝莓对于土壤中的酸碱度也有很高的要求,一定要在pH值低于5.5,且高于3.8的酸性土壤里才能茁壮成长。pH值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影响其正常生长。这种习性可能是因为野生蓝莓多生长在森林边缘,已经习惯了由枯枝落叶形成的酸性土。
(文章来源:《科学松鼠会》,有改动。)选文的标题有什么作用?
选文采用了什么说明顺序?细读全文,请你说说本文的说明思路。
选文第②段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选文第⑦段中加点的词“通常”能不能去掉?为什么?
结合文本,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选文第⑦段列举了中高纬度或者低纬度的高山地区的北高丛蓝莓,是为了向我们说明我们种植蓝莓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温度问题。 |
B.蓝莓的根系成了既怕旱又怕涝的娇气物是因为跟其他杜鹃花科的植物一样,蓝莓的根系和真菌联手才能在土壤中收获水分和营养。 |
C.选文第④段列举《本草纲目》中关于苍山越橘具有“顺气、消饱胀、益肾固精、强筋名目”的功效的事例,是为了说明了蓝莓具有极高的价值。 |
D.蓝莓对于土壤中的酸碱度也有很高的要求, pH值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影响其正常生长。 |
记叙文阅读
青虫之爱
毕淑敏
① 我有一位闺中好友,从小怕虫子。
②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个毛病。早春天,男生把飘落的杨花坠,偷偷地夹在她的书页里。待她走进教室,翻开书,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悄无声息地瘫到桌子底下了。从此再也不敢锻炼她了。
③许多年过去,各自都成了家,有了孩子。一天,她到我家中做客,我下厨,她在一旁帮忙。我择柿子椒的时候,突然钻出一条青虫,胖如蚕豆,背上还长着簇簇黑刺。【A】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着了火的手榴弹扔出老远。然后用杀虫剂将那虫子扑死,才想起酷怕虫的女友,未曾听到她惊呼,该不是吓得晕厥过去了吧?
④回头寻她,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淡淡说,一条小虫,何必如此慌张。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啊,你居然不怕虫子了?吃了什么抗过敏药?
⑤女友苦笑说,怕还是怕啊。只是我已经练得能面不改色,一般人绝看不出破绽。你知道我为什么怕虫子吗?我撇撇嘴说,我又不是你妈,我怎么会知道啊!
⑥女友说,你可算说到点子上了,怕虫就是和我妈有关。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叫虫蛰了。从此以后我妈只要看到我的身旁有虫子,就大喊大叫地吓唬我……一来二去的,我就成了条件反射,看到虫子,真魂出窍。
⑦后来如何好的呢?我追问。女友说别急,听我慢慢说。有一天,我抱着女儿上公园,那时她刚刚会讲话。我们在林荫路上走着,突然她说,妈妈……头上……她说着,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发上摘下,托在手里,邀功般地给我看。
⑧我定睛一看,魂飞天外——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在女儿的小手内,显得狰狞万分。
⑨我第一个反应是要像以往一样昏倒,但是我倒不下去,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如果我倒了,就会摔坏她。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叫一声。但我立即想到,万万叫不得。我一喊,就会吓坏了我的孩子。于是我硬是把喷到舌尖的叫,咽了下去。如果我害怕,把虫子丢在地上,女儿一定从此种下了虫可怕的印象。在她的眼中,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了这个样子,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
⑩【B】我颤颤巍巍地伸出手,长大以后第一次把一只活的虫子,捏在手心,翻过来掉过去地观赏着那虫子,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因为女儿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笼罩着我,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
⑪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虫子轻轻地放在了地上,我对女儿说,这是虫子。虫子没什么可怕的。有的虫子有毒,你别用手去摸。不过,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
⑫那只虫子,就在地上慢慢地爬远了。女儿还对它扬扬小手,说“拜拜……”。我抱起女儿,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衣服早已被粘粘的汗浸湿。
⑬女友说完,好久好久,厨房里寂静无声。我说,原来你的药,就是你的女儿给你的啊。
⑭女友纠正道,我的药,是我给我自己的,那就是对女儿的爱。熟读文本,请用一句话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字数要求:30字以内)
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1)【A】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着了火的手榴弹扔出老远。(从修辞角度)
(2)【B】我颤颤巍巍地伸出手,长大以后第一次把一只活的虫子,捏在手心,翻过来掉过去地观赏着那虫子,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从描写角度)联系全文思考,文章第①段有什么作用?
细读文本,请结合文本内容说说文中的女友是位怎样的母亲?
结尾写“女友纠正道,我的药,是我给我自己的,那就是对女儿的爱。”你认同文中女友的观点吗?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面文字。
从大连返回大庆时,总算买到上铺硬卧票,心里暗自庆幸的同时,也担心着儿子睡上铺的“危险”。看着邻近的两个铺,中铺住着母女两个,下铺是年近古稀的老人。曾经期待着的“希望”,瞬间在心底破灭了。
临近睡觉时,懂事的儿子多次攀爬到上铺适应环境,看得出来,他还是有些胆怯。我和爱人便想尽办法鼓励他。多希望听到一个声音——“哎,换到我的下铺来吧。”其实我们心里明白,谁愿意把下铺换给你?就在车厢熄灯的前几分钟,中铺的女孩明白自己要同妈妈挤在狭小的中铺,说什么也不干,哭闹着要在老爷爷的下铺睡,已经躺下去的老爷爷明白了小女孩哭闹的原因,便坐了起来,阻止着妈妈对小女孩的呵斥,忙着收拾铺位上的东西,并笑着对小女孩说:“小宝宝,睡爷爷的铺,爷爷的铺又凉快又方便。” 小女孩的妈妈见老爷爷真要让铺给她们,说什么这不干,又制止不了女儿的哭闹,急得脸都红了。
倔强的老爷爷,不顾小女孩的妈妈的阻拦,便从梯子向上爬。看着老爷爷吃力的样子,我便扶着老爷爷,并对他说:“别这样,要是把您摔着就麻烦了,咱们再想想办法。”
小女孩仍旧哭闹不止,就在这时,走过来一位中年军人,把老爷爷接到下铺。半夜我醒来时,看到那位军人在过道的凳子上坐着。那位军人看到醒来的我,便示意我下来,帮助他攀爬那张中铺。就在我感到奇怪的时候,手触摸到了他冰冷的腿,原来他那双腿是假肢。看着他微笑着对我表示谢意的眼神,我的热泪止不住流了下来。这篇文章以什么为线索串连全篇?(2分)
请你在横线上填写文章的主要情节。(4分)
——————文章为什么从“我”期待换铺写起?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你认为文章中哪些细节描写真切、感人?请写出来并进行赏析。(4分)
文末写“我的热泪止不住流了下来”,请展开想象,用一两句话来表现“我”当时的激动心情。(3分)
阅读下面文字。
我就往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去。从东京出发,不久便到一处驿站,写道:日暮里。不知怎的,我到现在还记得这名目。其次却只记得水户了,这是明的遗民朱舜水先生客死的地方。仙台是一个市镇,并不大;冬天冷的厉害;还没有中国的学生。
大概是物以稀为贵。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着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温室,且美其名曰“龙舌兰”。我到仙台也颇受了这样的优待,不但学校不收学费,几个职员还为我的食宿操心。我先是住在监狱旁边一个客店里,初冬已经颇冷,蚊子却还很多,后来用被盖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只留两个鼻孔出气。在这呼吸不息的地方蚊子竟无从插嘴,居然睡安稳了。饭食也不坏。但一位先生却以为这客店也包办囚人的饭食,我住在那里不相宜。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我虽然觉得客店兼办囚人的饭食和我不相干,然而好意难却,也只得另寻相宜的住处了。于是搬到别一家,离监狱也很远,可惜每天总要喝难以下咽的芋梗汤。本文段选自____,作者是我国著名的___、___、___。
鲁迅去仙台的途中谈及日暮里、水户这两处驿站,用意是什么?
“物以稀为贵”具体表现在哪些地方?
“我在仙台也颇受了这样的优待”中的“这样的优待”具体指什么?本文段写在仙台受到优待,作用是什么?
本文段在全文内容结构上的作用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