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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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准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段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簪献曲”或者“瞍赋”、“矇诵”并提。
②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提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段的耳中。
③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和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晨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歌,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晨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④三百篇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摘编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B.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作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成为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的一部分仪式或娱乐宾主的节目。
C.所谓“献诗陈志”,一种情况是指卿士通过贡献诗歌,向国君或同僚陈述自己的心意,以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
D.在古籍记载中,卿士“献诗”经常和“瞽献曲”、“矇诵”等一起出现,是因为卿士做诗以后,总是通过乐工的演唱来呈献。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国人民讥笑败军之将华元的诗歌,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跟卿士的“献诗陈志”没有什么不同。
B.古人在“赋诗言志”时所言的志,往往不为原诗所具有,而是赋诗者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寄托在诗中某些句子之上的。
C.子展借用《诗经·郑风·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句话,他的意思是叛臣的一面之词令人担心,请晋侯不要听信。
D.到孔子时代,新音乐逐渐兴起,古乐逐渐失传,由此造成诗与乐分家,《诗经》也就变成纯粹的语言文学作品,而与音乐无关了。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的政治、外交和其他社会生活中,《诗经》被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往往能收到平常语言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B.上古时候,人民群众的作品如果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就可能进入诗三百篇中,不然则仍然是没有曲调的“徒歌”。
C.古人在“赋诗言志”时采用的都是现成的诗篇,其含意大家都清楚,所以能够通过诗歌的来回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
D.孟子解释《伐檀》说,君子使国君得到安富尊荣,使子弟学会孝悌忠信,所以君子可以不劳而食。这就曲解了《诗经》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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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杜鹃啼
罗琅
午夜梦回,睡不着觉时,我通常起身看书或写稿,醒的时间无定时。近来醒来常听见悲切鸟啼,像贺铸词《忆秦城》句:
三更月,中庭恰照梨花雪。梨花雪,不胜凄断,杜鹃啼血。
杜鹃鸟通常在二月份起就开始夜啼,唐诗中有“杜鹃枝上月三更”,年年二月起,它的凄厉悲切的啼声,时近时远。我住的地方附近,有一片树林,那一片树林,晨昏可听到各种鸟鸣,自然每年也少不了杜鹃的“不如归去”的鸣叫,夜半鹃啼大概也发自那里。
据说杜鹃啼到吐血而死,三月份姹紫嫣红的“山踟蹰”,有人叫“映山红”,更多人则叫它为杜鹃花,传说是因杜鹃啼叫吐血亡后,这花便是它的血化成的。杜鹃鸟开始啼叫,正是杜鹃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候,像现在已四月立夏,我在浅水湾头,耳边还有它悲悲啼啼的声音,传自山边。看来花虽已谢而鸟未亡,可见啼血化花只是美丽的附会。
杜鹃这种鸟在动物学上,是不值得恭维的,据说它不自己营巢,产卵在地上,等到其它鸟类出去觅食,剩下空果,它就把卵统统放进别人巢中,等别的鸟代它孵育。这自然不是一位好母亲所为。想来小鸟孵出来后,可能还要别人代它喂养到毛翼丰满,能自行觅食为止。这鸟比起乌鸦燕子的母性,显得不负责任,好在它能整天悲悲切切却引人同情,所以又说它是杜宇望帝的化身,是“蜀人悲子鹃鸟鸣”哩!
据说逆旅中的游子,听到这种啼声,常常动起思家归心,唐代无名氏《杂诗》云:
早是有家归未得,杜鹃休向耳边啼。
有家归不得时,整天却听到“不如归去,不如归去”,心中的烦躁牵挂之情可以想象。
杜鹃啼声凄厉悲切,古今公认,但它的声音大概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附会。有人听出它是“姑姑,姑姑”,也有人听出是“姑乎,姑乎”,而潮州人则听出是“姑虎,姑虎”,且凭这蹄声,编织成一个动人的故事叫做《姑嫂鸟》,潮州家喻户晓,还在舞台演出。
潮州旧历四月盛产杨梅,到了端午便过时,杨梅开花在初春,也正是杜鹃启啼之时,传说有姑嫂两人善于绣花,工艺精湛,能见之花均被绣尽,唯独未见杨梅花的样貌,而杨梅开花在夜间,开完便谢,同时杨梅多种于山林,封建时代的妇女三步不出闺门,她们两人深以未能亲见杨梅花开为憾,于是相议于月明之夜,结伴离家到杨梅林中观赏杨梅花开的形状,准备把它绣出来。当她们到杨梅林时,遇见一只老虎,嫂子惊得昏了过去,及醒来,不见小姑。于是一路呼唤“姑姑,姑姑”,后来叫的精疲力竭,发现小姑的鞋子,知为虎所害,于是啼叫“姑姑”变成“姑虎,姑虎”,因怕回婆家被责骂,叫至吐血而死,死后化成鸟,在每年杨梅花开时即开始呼叫,一直叫到端午杨梅过后为止。
潮州人叫这种鸟为“姑嫂鸟”,而不说它是与杜宇有关。一种鸟有这样那样的传说,自然是各地有不同人创造的故事。文学作品是人创造出来的,故事同环境、时间相结合,可以编成动人的作品。即使像杜鹃这样不值得恭维的鸟,一样可以附会成凄婉哀伤的故事。当我们听到这些故事,甚至读到前人写的诗词时,我们同情其故事,就自然忘记了这种鸟的恶行止,可见文学手段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人们也喜欢把一些耳闻眼见的事物,与美好的传说结合在一起。杜鹃这种鸟就这样美化了几千年,而且还会继续下去。
文章用了较大篇幅叙述“姑嫂鸟”的故事,请谈谈作者这样写的用意。
联系全文,简要分析“杜鹃啼”在文章谋篇布局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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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午荷
洛 夫
这是去夏九月问的旧事,我们为了荷花与爱情的关系,曾发生过一次温和的争辩。“爱荷的人不但爱它花的娇美,叶的清香,枝的挺秀,也爱它夏天的喧哗,爱它秋季的寥落,甚至觉得连喂养它的那池污泥也污得有些道理。”
“花凋了呢?”
“爱它的翠叶田田。”“叶残了呢?”
“听打在上面的雨声呀!”
“这种结论岂不太过罗曼蒂克。”“你认为……?”
“欣赏别人的孤寂是一种罪恶。”
记得那是一个落着小雨的下午,午睡醒来,突然想到去博物馆参观一位朋友的画展。为了喜欢那份凉意,手里的伞一直未曾撑开,冷雨溜进颈子里,竟会引起一阵小小的惊喜。沿着南海路走过去,一辆红色计程车侧身驰过,溅了我一裤脚的泥水。抵达画廊时,正在口袋里乱掏,你突然在我面前出现,并递过来一块雪白的手帕。老是喜欢做一些平淡而又惊人的事,我心想。
这时,室外的雨势越来越大,群马奔腾,众鼓齐擂,整个世界茏罩在一阵阵激越的杀伐声中,但极度的喧嚣中又有着出奇的静。我们相偕跨进了面对植物园的阳台。“快过来看!”你靠着玻璃窗失神地叫着。我挨过去向窗外一瞧,顿时为窗下一幅自然的奇景所感动,怔住。窗下是一大片池荷,荷花多已凋谢,或者说多已雕塑成一个个结实的莲蓬。满池的青叶在雨中翻飞着,大者如鼓,小者如掌,雨粒劈头劈脸洒将下来,鼓声与掌声响成一片,节奏急迫而多变化,声势相当慑人。
我们印象中的荷一向是青叶如盖,俗气一点说是亭亭玉立,之所以亭亭,是因为它有那一把瘦长的腰身,风中款摆,韵致绝佳。但在雨中,荷是一群仰着脸的动物,专注而矜持,显得格外英姿勃发,矫健中另有一种娇媚。雨落在它们的脸上,开始水珠沿着中心滴溜溜地转,渐渐凝聚成一个水晶球,越向叶子的边沿扩展,水晶球也越旋越大,瘦弱的枝杆似乎已支持不住水球的重负,由旋转而左摇右晃,惊险万分。我们的眼睛越
睁越大,心跳加速,紧紧抓住窗棂的手掌沁出了汗水。猝然,要发生的终于发生了,荷身一侧,哗啦一声,整个叶面上的水球倾泻而下,紧接着荷枝弹身而起,又恢复了原有的挺拔和矜持,我们也随之嘘了一口气。我点燃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一片浓烟刚好将脸上尚未褪尽的红晕掩住。
也许由于过度紧张,也许由于天气阴郁,这天下午我除了在思索你那句“欣赏别人的孤寂是一种罪恶”的话外,一直到画廊关门,我们再也没有说什么。
但我真正懂得荷,是在今年一个秋末的下午。这次我是诚心去植物园看荷的,心里有了准备,仍不免有些紧张。跨进园门,在石凳上坐憩一下,调整好呼吸后,再轻步向荷池走去。
噫!那些荷花呢?怎么又碰上花残季节,在等我的只剩下满池涌动的青叶,好大一拳的空虚向我袭来。花是没了,取代的只是几株枯干的莲蓬,黑黑瘦瘦,一副营养不良的身架,跟丰腴的荷叶对照之下,显得越发孤绝。这时突然想起我那首《众荷喧哗》中的诗句:“众荷喧哗/而你是挨我最近/最静,最最温柔的一朵/……”
午后的园子很静,除了我别无游客。我找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呆呆地望着满池的青荷出神。众荷田田亭亭如故,但歌声已歇,盛况不再。两个月前,这里还是一片繁华与喧嚣,到处拥挤不堪;现在静下来了,剩下我独自坐在这里,抽烟,扔石子,看池中自己的倒影碎了,又拼合起来,情势逆转,现在已轮到残荷来欣赏我的孤寂了。想到这里,我竞有些赧然,甚至感到难堪起来。其实,孤寂也并不就是一种羞耻,
当有人在欣赏我的孤寂时,我绝不会认为他有任何罪过。朋友,这点你不要跟我辩,兴衰无非都是生命过程中的一部分。今年花事已残,明年照样由根而茎而叶而花,仍然一大朵一大朵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接受人的赞赏与攀折,它却毫无顾忌地一脚踩污泥,一掌擎蓝天,激红着脸大声唱着“我是一朵盛开的莲”,唱完后不到几天,它又安静地退回到叶残花凋的自然运转过程中去接受另一次安排,等到第二年再来接唱。
扑扑尘土,站起身来,绕着荷池走了一圈,绕第二圈时,突然发现眼前红影一闪而没。我又回来绕了半匝,然后蹲下身子搜寻,在重重叠叠的荷叶掩盖中,终于找到了一朵将谢而未谢,却已冷寂无声的红莲,我惊喜得手足无措起来,这不正是去夏那挨我最近,最静,最最温柔的一朵吗?
(选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读本②·一朵午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有删节)
概述文章所表现的荷之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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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花草堂
黄 裳
到四川来以前,在行筐里放进了几册旧书,其中清初朱鹤龄的《杜诗辑注》是部头最大的。虽然觉得有些累赘,可是终于还是放进去了。半月以来,枕上灯前,有时间就拿来翻翻,真也给旅途平添了无限趣味。尽管已经是平日熟读了的,可是在蜀道上重读,就会给你带来更为新鲜的感受。诗人的写景抒情、用字遣词,有时候也只有面对真实的山川风物才体会得出那严肃的创作态度和可贵的才华。
杜甫在成都住过一段不短的时间,在集子里留下了四五卷诗,约占他全部留下来的作品的六分之一。人们就从她的诗里追寻他当日居住的草堂的遗址。从宋代开始,人们就在成都西郊为他建了一座祠堂,这就是“浣花草堂”。历代经过十次以上大小的修缮,直到今天,更修整得焕然一新,成为游赏的登临胜地。
走出西郊,经过青羊宫、百花潭,沿着公路走去,二三里后更左折走上一条田间小径,就可以远远望见一丛浓绿,那就是草堂的所在了。
这里有好大的一座庭院,四面是连绵不断的围墙,远远烧过去,才看得见那山门。走进去又是照例的几重佛殿,伽蓝,天王,佛像,这些都给迫切想要看到工部祠的人们增添了焦急的心情。一直走到最后的一层大殿,才在一块石碑上看到,这原来是草堂寺,还不是草堂。
从大殿里出来,向和尚问了路,才从右面的一道侧门里穿出去,来到真正要拜谒的地方。从侧门出,迎面就可以看到用青花碎瓷片叠起来的“草堂”两个大字,再转过去,就是一条曲折的、为两堵矮矮的红墙围起来的夹道。那暗红色的夹墙,碎石的泥径,墙外的翠竹幽篁,幽静极了。古建筑里经常使用的这种暗红色,不知怎的,自然会产生那样庄严宁静的气韵。
从夹墙里穿出去,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天地,几十棵参天的翠柏、香楠矗立在绿草如茵的庭院里。一套四座厅堂,由石径小桥连接起来,这就是草堂的一系列主要建筑了。
穿过花径,走到工部祠去。这是草堂几组厅堂的最后一座。小小的殿宇,前面的院子里散发着几株用石坛围起来的大树。洁净无尘。这时候,云影微破,秋天金黄色的太阳洒了下来,穿过翠柏的枝叶,留下了满庭稀疏的日影。
走进祠里去看,厅内一排三龛,当中塑着杜甫的像。虽然是一般化的塑像,却也还清疏,没有怎样的仙气,不能不说是难得的了。旁边两座龛里是陆游和黄庭坚两位宋代诗人的塑像。好像是怕他独居寂寞,所以才陪了一起在这里排排坐的。黄、陆都有石刻像,都比泥塑高明得多。在这间厅堂背后的墙上,还嵌着两块更旧的杜甫石刻画像碑。
草堂后身是一座小小的土山,一道溪水从草堂的右侧绕了出去。前面有回廊曲槛,可以凭栏欣赏池里的圆荷。草堂简朴却不失规模,给人一种清疏而幽峭的感觉,和杜甫当年居处的风格是近似的。这个新修缮的草堂,和几百年前重修的原样相去不远,在最外面一进过厅墙上有一块石刻旧图,看那里勾勒出来的轮廓,和今天是十分相近的。像这种地方,不用说,大红大绿的建筑,大屋顶之类的铺陈,都是完全不合适的。
这里还新修了一个文物陈列室。在外面的柱子上,看到郭沫若先生所题的一副对联:
世上疮痍,诗中圣哲
民间疾苦,笔底波澜
这是一副出色的对联,它概括了诗人伟大成就的主要方面。人们一直非常喜欢杜甫,说他的作品是“诗史”,在中国文学史上留给他一个最光辉的席位——诗圣。
坐在水槛上休息。默默地在心里复诵了一下杜甫的草堂诗,会使你像一个梦游者似的走入四时不同、风光各异的如许境界。仿佛看到了在晓雾里沾湿了露水的笼竹,呢喃的定巢燕子,冉冉发出幽香的红藻,往还追逐的蝴蝶,相并相亲的白鸥,随风的柳絮,逐水的桃花,袅袅有如少女腰肢的垂柳,轻得只禁受得起两三个人的野渡,柴门月色,江路梅香……
老杜是一个多么勤恳的诗人!他从不放过一切刻画现实的机会。他的诗里有丰富的人民生活的写照,可是也不缺乏自然风物的描写。因为这一切都出现在祖国的土地上,也都是诗人所挚爱的。杜甫写出了多么美好的自然景色,多么可爱的和平环境!可有人提到杜甫描写自然的草堂诗,总不免有些惴惴然,仿佛这些诗里的“人民性”总看不太清楚,这恰恰把诗人的伟大处缩小了。
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五日,成都
(选自《黄裳散文选集》,有删改)
理解文中划线句子的含意。
(1)虽然是一般化的塑像,却也还清疏,没有怎样的仙气,不能不说是难得的了。
(2)默默地在心里复诵了一下杜甫的草堂诗,会使你像一个梦游者似的走入四时不同、风光各异的如许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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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桦
任林举
第一次去长白山,是1995年的夏天。也只有从那时起,才知道岳桦是一种树的名字。那是一种只在长白山上才有的树。
那时的长白山,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旅游开发,所以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景点”,许多人去长白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去看天池。我们大概也是那个样子,所以一爬上汽车,人们的心和飞旋的汽车轮就达成高度的默契,一路盘旋而上,直奔峰顶。尽管一路上的好花、好树、好景色层出不穷,似乎都与我们无关。过后,当我重新翻阅那天的记忆时,除太阳未出时的美人松剪影和最后的那泓天池水还算清晰,中间大部分片段都是些红绿交错、模模糊糊的虚影,如一张张焦距没有对准的照片。
只有那些岳桦树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意外,也是一个惊奇。
接近山顶时,我无意地将疲惫的目光从嘈杂的人群转向车外,突然,我感觉到,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那些树,纷纷地沿着山体将身躯匍伏下去,并在斜上方把树梢吃力地翘起。在透明的,微微颤抖的空气里,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这些树的名字,就叫做岳桦。
本来,树与树并立于一处时应该叫做林或森林,但许许多多的岳桦树并存一处时,我们却无法以“林”这个象形字来定义这个集体。因为它们并不是站立,而是匍伏,象一些藏在掩体下准备冲锋或被火力压制于某一高地之下的士兵那样,集体卧伏于长白山靠近天池的北坡。如果非给它们一个词汇不可的话,或许叫做“阵”及“阵营”更合适一些。那么,构成这个巨大阵营的,到底是怎样的一支队伍?它们到底肩负着怎样的使命?
我不知道白桦和岳桦在血缘上有什么联系,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同一种植物,但我坚信,它们彼此是迥然不同的,就算当初它们的生命基因都来自同一课白桦树上的同一颗种籽。
白桦树生在山下,与溪水、红枫相伴,过着养尊处优、风流浪漫的日子,风来起舞,雨来婆娑,春天一顶翠绿的冠,秋日满头金色的发,享尽人间的艳羡,占尽色彩的风流,如幸运的富家子弟,如万人追捧的明星。而岳桦却命里注定地难逃绝境,放眼身前身后的路,回首一生的境遇,却是道不尽的苍茫、苍凉与苍桑。
有人断言:“性格决定命运”。暂不说这句话用预人是否准确,但用到树上,肯定是不准确的,实在讲,应该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岳桦,之所以看起来倔强而壮烈,正是由于它们所处的环境的残酷。
想当初,所有的桦都是长白森林里白衣白马的少年,峰顶谷底任由驰骋。后来,那场声势浩大的火山喷发,将所有的树逼下峰顶,就在向下奔逃的过程中,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前边已经是郁郁葱葱的一片,每一种树都沿着山坡占据了自己的有利地形,没有了空间,没有了去路;而后面,却是火山爆发后留下的遍地疮痍与废墟,以及高海拔的寒冷,但那里却有着绝地求生的巨大空间,尽管那里有风,有雪,有雷电,有滚烫的岩石和冰冷的水,最后,它们还是选择了调头向上。
一旦选择了返身向上,桦就变成了岳桦。而今,不管我们把怎样的情感与心愿给予岳桦,岳桦也不可能变成那些明快而轻松的白桦了,如同山下的白桦永远也不能够站到它们这个高度一样,它们再也不可能回到最初的平凡与平淡。因为从白桦到岳桦,作为一种树已经完成了对树本身或者对森林的超越,它们的生命已经发生了某种质变。而今,与山中的那些树相比,它们看起来却更像一场风;与那些各种形态的物质存在比,岳桦更像一种抽象的精神。(有删节)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2)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
文章最后一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方法来表现岳桦?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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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时间决定的讲述
张锐锋
①我来到一个古老的村庄,帝舜耕作过的地方。从早上开始,我亲眼目睹了村民们一天的生活。
②鸡叫声是一天生活的起点。不到早上六点钟,鸡鸣响起,几千年来,这样的永不毁坏的大自然的钟表,精确无比。它总是将人的生活正点代入一个不朽的方程式,只是得出的答案日日常新。林一家开始起床,林的老父亲年过古稀,照常起来做第一件事情:劈柴。锋利的斧头,在暗淡的天光里发出黑蓝的光,一个还未来得及被完全照亮的人的轮廓,用有点笨拙的姿势,预备一天的炊火之薪。斧头上下挥动,从高过头顶的地方,借取了这一高度上的自然能量,猛烈地越过空间。这一动作,这一被压缩了的短暂时间,以及啪的一声闷响,劈木开裂,舜的以前或舜的以后,从未改变。
③林的妻子早晨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鸡栅,一群鸡涌到院子里。她撒一把米,鸡们怀着感激之情扑动翅膀,争夺地上的米粒。然后她开始拿起扫帚打扫庭院,就像每天洗脸一样,对生活的敬畏含于其中。村庄的独特声息渐渐大了起来,那种类似于琴瑟的音乐之声,优雅,古老,节奏鲜明。这与城市庞大、庞杂的噪音能量不同,它代表着清淡、恬淡、恬静的基本秩序。林和大儿子一起,到院外的柿树上采摘柿子。邻居们做各自的事情,狭窄街道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古老的笨重石磨转动起来,金黄的玉米被缓缓磨成面粉。一切劳动几乎没有语言的参与,似乎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交谈。然而,这一点儿也没有损害劳作中的默契,仿佛一出戏剧的出演,已经经过了预先的排练。
④秋天就要过去,天气仍很暖和。地里的活儿已经做完,再有一场雨,就可以把冬小麦种好,那时的庄稼人就可以享受一年中最安逸的季节了。林这些天的习惯性动作,就是仰望天空,蓝,蓝,白云停留一会儿,就又很快散尽,仍然剩下的蓝。趁着这样的间隙,邻居开始盖房,林一家人都前去帮工。他的老父亲则挑着柿子到河边的石头上晾晒,顺手用小刀将柿子皮削掉,以利于它的水分很快蒸发,以便在冬天贮存。河边的大石头献出了自己的平面,供老人坐下,他眯起眼睛发呆地望着远方。他在想什么?我们谁也不可能猜到。也许他所想的仅仅是眼前的一片蓝,天边的蓝。
⑤天很快就黑了下来。一天的光阴就像几千年的光阴,简单而虚无。林的一家人陆续回到家中,林对着墙壁上挂着的日历,沉思了好久,好像想起了什么,又好像忘掉了什么,总之,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用老茧坚硬的大手,粗暴地撕下了一页。用大大的黑体字标着阿拉伯数字的日历,和造币厂刚刚印制的崭新纸币一样,挺括,坚韧,在黑夜到来前的最后时刻闪着光,它用每一个唯一的日子作为自己的防伪标志,一个日子根本不会与另一个日子混淆,只是在撕下它的一瞬,发出哧的一声,尖锐,迅疾,刺激,不容置疑。一天的终结,多少年的终结,哧的一声撕裂。
⑥晚饭后才开了灯,一盏15瓦的灯泡,将并不明亮的光射向每一个角落,人们的脸庞现出明暗的分界,夸张的塑像都坐在小板凳上,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屏幕,在一片雪花斑点里推出了清晰度很差的人影,繁忙喧嚣的城市场景,豪华汽车和别墅,高架公路和人行天桥…… 奢华的生活只露出冰山一角,已经足够让人震惊。对于林一家人来说,电视剧中讲述的不过是一个传说,一个神话,和远去的舜的故事几无区别,甚至他们更相信后者。
⑦ 这个古老村落里的人们,几千年来恪守自己的寂静生活,按部就班,连步履也是那样从容、谨慎、不慌不忙,完全符合自然地悠悠节奏。但是其中仍然藏着神奇,平凡比非平凡可能更有价值,或者说,平凡乃是非凡的极限。
(节选自《被时间决定的讲述》,有删改)
如何理解文中画线部分的含意?
以③④段为例,简要分析本文语言的两个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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