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他“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
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油嘴滑舌,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踏实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
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
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一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这样自己对他十几年的栽培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的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对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说:“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又是心中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常年陪伴长平公主病体之玉,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又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
“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几经磨砺,最终成了开有几间分店的“侯琢玉”老板。
(节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6月)以下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错误的两项是( )
A 在泗州游荡的“侯七”,虽然无亲无故,但是幸好他读过几天私塾,再加上眼明手快,能说会道,最后被“一品轩”古董店的老板收为伙计。
B 侯七在古董店一干就是十多年,其间聪明能干,很受老板的喜爱。但是董玉轩由于担心他一旦学成便会离开一品轩,另立门户,因此并未对他倾囊相授。
C 侯琢玉只能学得皮毛,但他不满现实,这才背着师傅偷偷用自己的积蓄“买玉”,但是由于学艺不精还是不能看出老妇人的那块玉是假的,根本不值钱。
D 小说通篇以概括的叙述为主,但是不乏精彩的人物描写,正因为如此,不但作品厚重耐看,而且人物形象鲜明,着实给人欣赏的美感。
E本小说篇幅短小,人物也少,情节更是简单;但是作品显得“小而精”,“微而妙”,做到了以少胜多,现实感特别强,不给人隔世之感,反而给人人生的启迪。小说前后两次提到董玉轩的两个儿子有何作用?
结合故事情节,说说该小说可以给你哪些为人处事上的启示?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小题。(共13分)
傅 雷
杨绛
①说起傅雷,总不免说到他的严肃。
②傅雷的严肃确是严肃到十分,表现了一个地道的傅雷。他自己可以笑,他的笑脸只许朋友看。在他的孩子面前,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严父。阿聪、阿敏那时候还是一对小顽童,只想赖在客厅里听大人说话。大人说的话,也许孩子不宜听,因为他们理解不同。傅雷严格禁止他们旁听。有一次,客厅里谈得热闹,阵阵笑声,傅雷自己也正笑得高兴。忽然他灵机一动,蹑足走到通往楼梯的门旁,把门一开。只见门后的哥哥弟弟背着脸并坐在门槛后面的台阶上,正缩着脖子笑呢。傅雷一声呵斥,两孩子在咚咚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里逃跑上楼。梅馥也赶了上去。在傅雷前,她是抢先去责骂儿子;在儿子前,她却是挡了爸爸的盛怒,自已温言告诫。等他们回来,客厅里渐渐回复了当初的气氛。但过了一会,在笑声中,傅雷又突然过去开那扇门,阿聪、阿敏依然鬼头鬼脑并坐原处偷听。这回傅雷可冒火了,梅馥也起不了中和作用。只听傅雷厉声呵喝,夹着梅馥的调解和责怪;一个孩子想是哭了,另一个还想为自己辩白。我们谁也不敢劝一声,只装作不闻不知,坐着扯谈。傅雷回客厅来,脸都气青了。梅馥抱歉地为客人换上热茶,大家又坐了一会儿辞出,不免叹口气:“唉,傅雷就是这样!”
③有人说傅雷“孤傲如云间鹤”;傅雷却不止一次在钟书和我面前自比为“墙洞里的小老鼠”——是否因为莫罗阿曾把伏尔泰比作“一头躲在窟中的野兔”呢?傅雷的自比,乍听未免滑稽。梅馥称傅雷为“老傅”;我回家常和钟书研究:那是“老傅”还是“老虎”,因为据他们的乡音,“傅”和“虎”没有分别,而我觉得傅雷在家里有点儿老虎似的。他却自比为“小老鼠”!但傅雷这话不是矫情,也不是谦虚。我想他只是道出了自己真实心情。他对所有的朋友都一片至诚。但众多的朋友里,难免夹着些不够朋友的人。误会、偏见、忌妒、骄矜,会造成人事上无数矛盾和倾轧。傅雷曾告诉我们,某某“朋友”昨天还在他家吃饭,今天却在报纸上骂他。这种事不止一遭。傅雷讲起的时候,虽然眼睛里带些气愤,嘴角上挂着讥诮,总不免感叹人心叵测、世情险恶,觉得自己老实得可怜,孤弱得无以自卫。他满头棱角,动不动会触犯人;又加脾气急躁,止不住要冲撞人。他知道自己不善在世途上圆转周旋,他可以安身的“洞穴”,只是自己的书斋;他也像老鼠那样,只在洞口窥望外面的大世界。他并不像天上的鹤,翘首云外,不屑顾视地下的泥淖。傅雷对国计民生念念不忘,可是他也许遵循《刚第特》的教训吧?只潜身书斋,做他的翻译工作。
④傅雷爱吃硬饭。他的性格也像硬米粒儿那样僵硬、干爽;软和懦不是他的美德,他全让给梅馥了。朋友们爱说傅雷固执,可是我也看到他的固而不执,有时候竟是很随和的。他有事和钟书商量,尽管讨论得很热烈,他并不固执。他和周煦良同志合办《新语》,尽管这种事钟书毫无经验,他也不摈弃外行的意见。他有些朋友(包括我们俩)批评他不让阿聪进学校会使孩子脱离群众,不善适应社会。傅雷从谏如流,就把阿聪送入中学读书。钟书建议他临什么字贴,他就临什么字贴;钟书忽然兴用草书抄笔记,他也高兴地学起十七贴来,并用草书抄稿子。
⑤1954年在北京召开翻译工作会议,傅雷未能到会,只提了一份书面意见,讨论翻译问题。讨论翻译,必须举出实例,才能说明问题。傅雷信手拈来,举出许多谬误的例句;他大概忘了例句都有主人。他显然也没料到这份意见书会大量印发给翻译者参考;他拈出例句,就好比挑出人家的错来示众了。这就触怒了许多人,都大骂傅雷狂傲;有一位老翻译家竟气得大哭。平心说,把西方文字译成中文,至少也是一项极繁琐的工作。译者尽管认真仔细,也不免挂一漏万;译文里的谬语,好比猫狗身上的跳蚤,很难捉拿净尽。假如傅雷打头先挑自己的错作引子,或者挑自己几个错作陪,人家也许会心悦诚服。假如傅雷事先和朋友商谈一下,准会想得周到些。当时他和我们两地间隔,读到钟书责备他的信,气呼呼地对我们沉默了一段时间,但不久又回复书信来往。
⑥傅雷的认真,也和他的严肃一样,常表现出一个十足地道的傅雷。有一次他称赞我的翻译。我不过偶尔翻译了一篇极短的散文,译得也并不好,所以我只当傅雷是照例敷衍,也照例谦逊一句。傅雷怫然忍耐了一分钟,然后沉着脸发作道:“杨绛,你知道吗?我的称赞是不容易的。“我当时颇像顽童听到校长错误称赞,既不敢笑,也不敢指出他的错误。可是我实在很感激他对一个刚试笔翻译的人如此认真看待。而且只有自己虚怀若谷,才会过高地估计别人。作者刻画人物的手法多样,请以第②段为例进行分析。
第③段别人说傅雷“孤傲如云间鹤”,作者回家常和钟书研究:他像老虎。而他自己却自比为“墙洞里的小老鼠”,联系全文,谈谈为什么有如此之比?
杨绛擅长通过一些生活琐事来展示人物性格,这在《老王》一文已有所见,请分条概述本文④⑤⑥三段所写之事。(每点不要超过12个字)
请根据全文概括傅雷的性格特点。
阅读下面课内名篇的文段,完成小题。(共4分)
秋天又别有一番风味。这是乡村婚嫁的季节,时不时有一阵小提琴声传到这里,飘到金黄的树冠下,飘到寂静的草坪上,它提醒我们,此刻正置身于马祖卡曲的故乡。当我们漫步在花园的林阴小道,当我们踏上玲珑剔透的小桥,落叶在脚下踩得沙沙响。作为悠悠往事“见证者”的树叶,就像忧伤的奏鸣曲中那结尾中令人难忘的三重奏,它们以自己干枯的沙沙声招来了那么多的思绪,那么多的回忆,那么多的乐曲。于是,我们开始理解那个客死远方巴黎的人的深沉的郁闷:久别经年,他只能依稀记得“国内唱的歌”。
然而,这里最美的是冬天。请看吧!四野茫茫,白雪覆盖的房舍安然入梦。花园的树木变成了水晶装饰物,且会发出银铃般清脆的响声,就像昔日挂在马脖子上的铃铛。如今既没有马,没有雪橇,也没有狐裘,更没有裹着狐裘的美女。没有母亲,没有姐妹——只有无边的静寂。一切都成为往事了。
只有他还住在这里,独自一人在雅致的房间里来回踱步。只有微弱的琴声在抗御风雪和寂静。只有音乐长存。
倘若你在这样一个隆冬季节,站在小屋的前边,望着被积雪压弯了的屋顶、光秃秃的树枝、黑洞洞的窗口,你就会感到,你是和肖邦在一起。
你是在和肖邦促膝谈心。这几段文字不是单纯的写景,而是把景物与肖邦的人生、肖邦的音乐融合在一起来写,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中描写的秋、冬的特点。
最后一段“你是在和肖邦促膝谈心”,有何深层意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落价
冰 心
我们家的老阿姨回安徽老家去给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对我说:“宋老师,我这次回去,可能不来了。我总觉着在您家里干活,挺轻松、挺安逸的。我的侄女昨天从乡下来了。她刚念完初中,她妈妈就死了,她爹又娶了后妻,待她很不好,尽叫她下地干农活。我听说了怪心疼的,就托同乡把她带来了,想让她顶我的缺。她什么都会,又有文化,比我强多了。”说着从身后拉过一个二十岁左右、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姑娘来,说她叫方玉凤,又催她说:“你快见见宋老师,她就是你的东家!”小方腼腆地向我鞠了一个深深的躬。
那时我还没有退休,我女儿小真大学刚毕业,也在中学里教书。家中里里外外的事也不少,有小方来帮忙,我很高兴。
小方虽然瘦弱,却很利落麻利,来了不到一个月,我们就都十分喜欢她。她也因为久已没有家庭的温暖,在我们这个简单的小家庭里,似乎又得到了和睦融洽的“家”的滋味。小真总把自己穿过的衣服,一年四季给小方换上。她俩就像姐妹上样地亲热。每天晚上小真还教她英语、数学等,鼓励她去考中专。
两年过去了,忽然有一天,小方很难为情地来对我说:有个同乡介绍她到一家面铺当售货员,每月工资有一百九十元,奖金除外。她几乎流着眼泪说:“我真是舍不得离开你们,可是我若想上学,不攒一点学费不行……”这时我已经退休了,足可以料理家务了,因此我和小真都连忙说:“这个我们了解而且也替你高兴,你去吧,有空常来走走。”
小方真地像回家一样,每个星期天都来。本来在我们家两年,她已经丰满光鲜得多了,这时再穿上颜色鲜艳的连衣裙,更是十分漂亮,我们都笑说几乎认不得她了。
她每次来,都带着果品,尤其常送些新鲜的南豆腐,她说:“从书上看到老人骨节疏松,最好吃些带‘钙’的东西,除了牛奶、鸡蛋之外,最好的是豆制品了。你们上街买菜时,不容易碰得到好豆腐。”当我们辞谢她时,她还对小真挤眼,笑说:“我的工资比你们都高,这点东西算不了什么。”我们也只好由她。
有一天,她拿来了一架小长方形的白色蓝面的收音机,放在我的书桌上,说:“这收音机才十八块钱,不到我工资的十分之一,你们早晨起来听‘新闻和报纸摘要’不比订那些报纸强么?从前我每次到邮局去替您订这个报、那个报的,我都觉得很浪费!其实那些报纸上头登的都是一样的话!”我一边赏玩着那架小巧的收音机,一边笑说:“报纸上也不尽是新闻,还有许多别的栏目呢。而且几份报纸看过了,整理起来,也是一大摞,可以卖给收买破烂的,不也可以收回一点钱?”
小方打断了我,说:“您不知道,‘破烂’才不值钱呢!现在人人都在说,一切东西都在天天涨价,只有两样东西落价,一样是‘破烂’,一样是知识……”小方忽然不往下说了。
我的心猛然往下一沉,心说:和破烂一样,我们是落价了,这我早就知道!
1988年5月11日晨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们家的老阿姨”出场时,人物语言特点是句式短,语言逻辑带着鲜明的口头表述方式;于是,一个形象生动、语言准确的农妇角色跃然纸上。 |
B.小方出场时,只见她“腼腆地向我鞠了一个深深的躬”。这一句话,就把小方的年龄、外貌、衣着和动作准确地描写出来了。 |
C.小真是中学教师,她把自己的农服“一年四季给小方换上”,还教“小方”英语、数学等,鼓励她去考中专,这只是为给“小方”之后的拜金做铺垫。 |
D.两年后,“小方”去了一家面铺当售货员,“我”和小真表示“你去吧,有空常来走走”。这里可以看出,“常来走走”的表示则是为,引出下文。 |
E.小说对“我”的描写一般都是点到即止,轻描淡写,而到了文章最后一段,“我”这个人物的形象就丰满和独特起米,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小说的情节是如何展开的?请简要分析。
根据小说内容,概括小方的形象。
小说以“落价”为题,但主要内容却是写小方的事情,这样的安排是否合理?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庸”辨义
彭国华
“中庸”是儒家伦理学说的一个核心思想,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被误解、误用,颇有辨析的必要。在有的人看来,所谓“中庸”,就是做人要圆融,善于“和稀泥”、当“老好人”,搞折衷主义、模棱两可;做事要平庸,不出头、不冒尖、守“本分”,满足于随大流、跟着走。但这种观点不仅违背了儒家关于“中庸”的原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人们对儒家伦理学说的整体认识和评价。事实上,这种是非不明、善恶不分、庸碌无为的“老好人”、“本分人”并非儒家所尊崇的“中庸”之人,而是其所贬斥的“乡愿”,这种人格与品行也是儒家所极力反对的。孔子说:“乡原(愿),德之贼也。”
将“中庸”理解为“乡愿”,除了少数人是刻意而为、混淆视听之外,大多数人是出于对“中”、“庸”二字的望文生义:将“中”理解为“走中间路线”,将“庸”理解为“平庸”。不过,这种理解并不符合儒家尤其是先秦儒家的本意。我们来看看相关文献中的解释。在《中庸》一书中,“中”与“和”是放在一起表述的,二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正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由此可以看出,“中”在这里是一个时间概念而非距离概念,是所谓“时中”,即在合适的时机做合适的事、表达合适的情感,而不是折中调和或不分场合地率性而为。对此,《中庸》进一步解释道:“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关于“庸”,汉代学者郑玄的注释是:“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也就是说,儒家所谓“庸”,就是人伦日用;所谓“中庸”,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中和”的理念,追求言行在时机、氛围等方面的恰如其分,不失礼、不失态、不偏激。用俗话说,“中庸”则大致相当于“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或“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中庸”或“中和”的理念还可以超越人伦的领域,运用到人与自然关系上:人们通过对自然界万物生长与四时变化规律的领悟和顺应,能够“赞天地之化育”,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就是《中庸》中所说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儒家认为,在人伦日用中做到“中庸”,即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是一个极高的境界,需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运行规律、运行法则有深刻的体验和把握。这不是一般人能够达到的。在孔子看来,行“中庸之道”至少需要做到四点,即“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也就是破除种种思维定势和主观成见,通权达变、相时而动。为此,孔子在回答其弟子关于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礼”、什么是“孝”等基本伦理问题时,总是避免给出概念化、程式化的答案,而是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从教育学的角度说,这体现了孔子“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而从伦理学的视野观照,这就是他引导弟子追求“中庸”境界的具体实践。黑格尔曾因《论语》中缺乏概念和范畴的思辩而给予这部经典以至孔子本人相当消极的评价,其实,这恰恰体现了儒家伦理智慧的特色所在。
人们在特定的时空情境中生活,为人处世就需要“与时偕行”、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努力破除种种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这样才能不断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跨越。这,可能就是儒家“中庸”思想带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下列对划线句子中“这”的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
A.孔子主张行“中庸之道”至少需要做到四点,即“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
B.黑格尔对《论语》以至孔子本人相当消极的评价。 |
C.孔子能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对弟子的提问,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 |
D.《论语》中缺乏概念和范畴的思辩。 |
下列关于“中庸”的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中庸的”中”是一个时间概念而不是走中间路线,把“中”理解为折中调和或不分场合地率性而为是不正确的。 |
B.中庸就是在合适的时机做合适的事、表达合适的情感,追求言行在时机、氛围等方面的自由。 |
C.中庸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中和”的理念,做事平庸,不失礼、不失态、不偏激。 |
D.中庸理念就是“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和“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们把“中庸”理解为“乡愿”是出于对“中”、“庸”二字的望文生义:将“中”理解为“走中间路线”,将“庸”理解为“平庸”。 |
B.人们对儒家伦理学说的整体认识和评价发生错误的根源就是对“中庸”原意的误解。 |
C.作者认为儒家“中庸”思想一定能带给我们为人处世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努力破除种种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等启示。 |
D.孔子注重引导弟子追求“中庸”境界。他在回答其弟子基本伦理问题时,总是避免给出概念化、程式化的答案,而是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的做法,就说明了这一点。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
E. 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