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一篇短文,回答后面题目。
今年高考作文题有多失败
唐映红①
每年高考,被吐槽最多的恐怕就数第一天语文考试科目的作文题。几乎每年各省高考作文题一公布,调侃、讽刺和批评作文题目的文章或段子就开始流传。今年也不例外。
昨天上午语文科目考试一结束没多久,各省语文科目考试的作文题就很快成为新闻热点。去年高考作文题公布后,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来批评高考作文考试,《高考作文一直都是失败的考试》。认为从心理测量学的角度,高考作文考试既缺乏信度,也缺乏效度。命题人既要避免被押中考题而偏偏不循常理思考,又要通过考题彰显和引导考生意识形态的“先进性”与“正确性”,导致每年频频出现缺乏现实性和生态意义的偏题、怪题。阅卷老师的偏见和价值倾向性直接影响了对考生的作文评分。更重要的是,无论中学写作训练还是高考作文考试,反映的往往不是考生的写作能力,而更多的是考生对僵化语文教育体制的适应水平。
设计一种技术上成功的考试,从心理测量学角度,必须满足三个基本的要素:效度、信度和标准化。
所谓效度,也即是考试的题目是否反映了通过考试想了解的学生能力或知识掌握方面,如果考题所能够反映的能力或知识掌握,与试图通过考试想了解的不一致,那么就是一门低效度的考试。
所谓信度,指的是一种考试的稳定性、一致性及可靠性。稳定性高的考试,每一次考试都能得到相对稳定的考试结果;一致性高的考试,无论是哪个阅卷老师按要求评阅出来的分数应该大体一致;可靠性高的考试,考生不同时候来接受测试应该得到大体相似的分数反映。
所谓标准化,则要求考试题目设计含义清晰,既不能模糊,也不能引发歧义。标准化的题目应当使所有考生都能清楚明白题目要求,并能按照题目要求作答;同时,标准化的题目应当有标准化的评分手册,使所有阅卷人能清楚明白且理解无误地遵循同等的评分标准和尺度。
如果一个考试既缺乏必要的效度,也缺乏必要的信度,题目和评阅也缺乏标准化的起码要求,那么就可以从心理测量学角度来判断这是一个失败的考试。如果仅仅满足于能够将考生甄别开来,那么抛硬币也能有效地把考生甄别为“合格”、“不合格”两类,而且后者不仅简单、便宜,而且相当“公平”。一个在心理测量学上失败的考试,其效用与抛硬币没有本质的区别。
高考作文考试,试图通过命题作文来了解考生的思考、分析能力,以及语言表达、思维缜密、阅读积累等综合能力,那么作文命题能够反映出来的考生能力是否就是希望了解到的能力呢?这就是所谓的效度问题。一般来说,写作可以粗略地分为应用文的写作和文学的写作,前者要求使用精准的语言和有效的逻辑以使文章清晰明了;后者则要求想象力和创造性的文字表达能力。事实上,经过高中语文教育,以及在高考作文考试中取得较好的分数的大学生中,仍然有相当比例的学生写作既缺乏逻辑,也缺乏想象,凭此难以认可高考作文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考试。
高考作文命题往往具有极大的偶然性而非普适性,能写好去年度的高考作文命题,不见得能写好今年度的命题;能写好四川省的命题,未必能写好上海市的命题。高考作文常常出现某一篇考生作文,不同阅卷教师评分,从近乎零分的低分到接近满分的高分,完全是天壤之别。同时,由于高考作文命题的审题常常主观设定所谓的“正确性”标准,而这个标准又与特异性的情境命题有关,缺乏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出题人对审题、立意的设定常常相互矛盾,考生揣摩到命题人思路,则容易得高分;揣摩错命题人思路,则容易得低分。因此,无论从稳定性、一致性还是可靠性角度,高考作文都是明显缺乏必要信度的一种考试。
下面,尝试用心理测量学的这三个指标来衡量,今年度的高考作文题有多失败。如果说“失败”是令人不悦的“负能量”;那么,也可以看看今年度的高考作文题有多成功。需要说明的是,下面的评判仅仅针对作文考试题目,不能完全反映整个高考作文考试。衡量考试的成败,需要从题目、施测、评阅三个维度来综合考察。高考在施测这个维度上没有什么问题,而评阅暂时处于保密阶段,只有题目是可以评价、衡量的。一般来说,题目是三个维度中最重要的,题目失败,那基本上考试就失败;而题目成功,考试则未必成功,还需要评价施测、评阅两个方面。
相关的指标含义如下:
★★★★★:成功的题目。在效度和信度以及标准化方面没有明显的瑕疵。(注意,不是无懈可击)
★★★★:比较成功的题目。在效度、信度和标准化方面只有不明显的瑕疵,或者只有其中一个方面有较明显的问题。
★★★:不算成功,但也谈不上失败的题目。有明显的错误,但尚算得上及格。
★★:比较失败的题目。至少在效度、信度和标准化中的两个方面存在明显的错误,且比较严重。
★:失败的题目。存在硬伤且在效度、信度和标准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1.全国卷新课标Ⅰ
作文题目:给违反交规父亲的一封信。★★
点评:之所以评判为比较失败的题目,就在于作文材料是一起极具争议性的事件,考生的态度倾向如果与命题人或评阅人不符,将可能导致明显丢分。将即使在专家层面也众说纷纭的社会争议事件作为作文命题的材料,既不专业也不严谨。考试结束后举报人惨遭人肉搜索。
2.全国卷新课标Ⅱ
作文题目:三个人谁最有风采★★★★
点评:从题目提供的材料看不出命题人的倾向性,因此,考生需要选择自己的观点,并作文。这算得上比较成功的题目。题目没有歧义,考生理解起来比较容易,同时评阅老师也不容易有预设立场,相对而言能比较针对学生的思考和文字评判,而不是学生的态度。
3.北京卷
作文题目:自选一位中华英雄,展开想象,叙述你和他(她)在一起的故事。或深入灵魂的热爱。(二选一)★★
点评:两个题目都比较失败。第一个题目本身已经限制和设定了学生的态度选择和思考,不难想象如果一个考生通过想象写出一个解构英雄的故事,哪怕思考和文字一流,也很可能成为传说中的零分作文。这个题目与其说是考察学生的写作,不如说是甄别考生的态度和立场。第二个题目令人费解。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深入灵魂的热爱”,题目的设定已经意味着大量考生需要编造这种“热爱”来敷衍行文。如果单独评判,两个题目分别都只应该★;好在提供了二选一,考生起码可以两害相比取其轻者,所以★+★。
4.天津卷
作文题目:范儿②。★★
点评:“范儿”是一个北京方言词,对熟悉北方语言的考生或许理解起来没有问题,但对南方考生则存在理解上的费劲。由于题目设计太过开放,考生揣摩题意容易出现发生分歧,很难想象命题人和评阅人能有相对一致的评阅标准和尺度。这种题出现同一份作文不同老师评出悬殊的分数不足为奇,问题出在命题上。
5.上海卷
作文题目:人心的坚硬和柔软★
点评:用比喻来命题本身就极不严谨。人心的“坚硬”与“柔软”本来就因人而宜,人言人殊;题目抛出的观点“如何对待它们,将关系到能否造就和谐的自我”则根本就缺乏逻辑,只是命题人自以为是的武断结论,既缺乏普适性,也不符合生活常识。难以理解这样的题目会用来影响甚至决定数以十万计的考生前程。
(节选自腾讯《大家》,2015/6/9)
相关链接:
①唐映红,腾讯·大家专栏作者,高校心理学教师,自由撰稿人,从事心理学科普写作。
②《我的范儿》范冰冰李晨中枪,2015高考语文首个高考0分作文。据现场监考老师口述,一名长相憨厚的男生写出了如下文字。老师还私下表示,从未见过如此意淫的文章,虽然脑洞开得很大,但依旧还是给零分。
③据参加过多年高考阅卷工作的李老师透露,高考阅卷量大,阅卷时间长,但平均起来(用语文作文示例)教师停留的时间大约5秒。 从心理测量学的角度,高考作文考试既缺乏信度,也缺乏效度。试结合文章内容简述其原因。
在文中提到的5类试卷中,作者认为2015年命题比较失败的作文有哪些?任选其中一类试卷,简要分析“比较失败的作文”的原因。
结合文本内容,请从效度、信度和标准化角度论述“一个在心理测量学上失败的考试,其效用与抛硬币没有本质的区别”的合理性。
通读全文,联系实际,如何才能使高考作文的命题走向成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漫谈“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品格
赵建成
孔子在后世被尊为圣人,享有至上的尊荣,然而在其所生活的时代,他却是处处碰壁,甚至发出了“知我者其天乎”的感慨。《论语》记录了时人对孔子的评价: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
这个晨门与《论语》中其他的隐士都是勇于避世、果于忘世的知其不可而不为者。晨门对孔子的评价虽在一定程度上含有一些讥诮的意味,是对孔子的否定,但对孔子的认识却十分深刻,非常准确地概括了孔子一生的主流精神,即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和奋斗精神,又具有悲剧美的意蕴。孔子编订六经、广收门徒、周游列国,为的是实现他的政治理想。而在礼乐崩坏的春秋时代,他的政治主张并不为各国当政者所采纳,因此这只能是一件无法完成的伟业。但孔子并没有放弃,靠的就是这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孔子在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中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原因之一也正是这种精神。
“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是一种十分可贵的文化品格。它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的原始先民时期,是对中国古代民族精神的继承和发展。中国古代神话的一些著名篇章如《山海经》中的“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刑天舞干戚”等可以看作这种文化品格的最早源头。这虽然是神话传说,但反映的却是中国原始先民的意志品质,可以说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文化品格的先声。
然而,这种文化品格的确立是由孔子完成的,是他为之注入更为深厚和丰富的内涵,并通过具体的行动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知其不可而为之”是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是一种文化自信。孔子为匡人所困,他说,文王去世后,周代的文化不都体现在我身上吗?上天如果想要消灭这种文化,后来的人就不可能掌握这种文化了;上天若不消灭这种文化,那么匡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可见,孔子是以文王、周公的继任者自居的,这既为他提供了自信的力量,也使他的内心充满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对于孔子而言,他的一切行动不是建立在预判了结果的基础之上的,而是从他所信奉的道德标准出发,去做他该做的事。当然在做之前,他可能已经预见了事情的结果,但这并不会影响他应有的行动。陈成子弑其君齐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鲁哀公而请讨之。哀公命其告夫季孙、孟孙、仲孙三子。孔子又告夫三子,不可。两次“告”的结果,孔子是早就知道的,但“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子路也曾经说过,君子出仕,要尽其应尽之职责,而其政治主张行不通,早就知道了。这种对于形势的认识,应来自孔子。
为与不为,都是一种人生选择,但孔子所确立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是一种更高的精神境界。朱熹《论语精义》曰:“……夫可不可在天,而为不为在己。圣人畏天命,故修其在己者,以听之天,未尝遗天下。圣人亦不敢忘天下。虽知其不可,得不为哉?”宋钱时《融堂四书管见》卷七亦云:“知其不可而不为者,晨门之所以贤;知其不可而不可以不为者,夫子之所以圣。晨门但知晨门,而不知夫子之为夫子者也。”他们都看到了这种文化品格的可贵之处与重大意义。
孔子之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代代相传,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众多优秀的代表人物身上集中体现出来。屈原和文天祥便是其中尤为特出者。“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些诗句是他们高洁品格、高尚人格的光辉写照。他们的言行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文化品格的突出表现,尤其在国家和民族面临危亡的重大关头,起到了重大的精神支撑作用,培养了中国士人主动承担历史责任的勇气,影响深远。
今天,“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仍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力量源泉。
(摘自2014年9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报》有删改)下列对“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孔子确立了“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这种品格是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是一种文化的自信。 |
B.“知其不可而为之”是孔子一生的主流精神,他编订六经、广收门徒、周游列国,在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中产生重大的影响,靠的就是这种精神。 |
C.孔子之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被众多优秀的代表人物继承,特别在国家和民族面临危亡的重大关头,起到了重大的精神支撑作用。 |
D.“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起源于上古时代,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刑天舞干戚”等正是这种文化品格的前奏。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晨门讥诮孔子,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孔子;但他说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也褒奖了孔子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和奋斗精神。 |
B.“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反映了上古时期原始先民的意志品质,是中国古代民族精神的继承和发展,因而是一种十分可贵的文化品格。 |
C.孔子在做他认为该做的事情前一般都能根据形势预知最后的结果,但在“知其不可而为之”精神的内驱下,他也绝不退缩。 |
D.宋代钱时认为晨门“贤”在“知其不可而不为”,但晨门不了解也不可能像孔子那样“知其不可而不可以不为”,因而晨门成不了“圣人”。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孔子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培养了中国士人主动承担历史责任的勇气,直到今天,仍是我们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
B.孔子在其所生活的时代处处碰壁,主要原因是他总以文王、周公的继任者自居,他的自信使各国的当政者感到了威胁,从而不敢接纳他。 |
C.对于“为”与“不为”,孔子不是站在个人得失上所作出的功利性选择,而是“听命于天”,“不敢忘天下”,因而具有更高的精神境界。 |
D.孔子的一切行动都不计后果,只要符合他所信奉的道德标准,即使在做之前明知会失败,他仍会毫不动摇,这也正是其人生悲剧所在。 |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横穿《诗经》的河流
洪烛
①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掀开《诗经》的第一页,总是那条河流阻挡住我的去路,所以我无法真正进入文字背后的生活。这是一条没有名字的河,记载了古老的爱情与农事,两千多年前的浪花溅湿我苍苔斑驳的草鞋。谁曾经贴着水面行走,并且歌笑歌哭?淑女与君子,艄公与过客,母亲与儿女,乃至时光与记忆,隔着同样一条河遥遥相望,构成周而复始的白昼和黑夜。如今,它又借助单薄的纸张间断了祖先的吟唱与后辈的倾听——这条跟血缘、传统、汉语有关的河哟。人间的银河,此岸是高楼广厦,齿轮与车辆,灯火通明的都市,而彼岸呢,彼岸有采薇的村姑、祈雨的礼仪,以及以渔猎为生的星罗棋布的部落……
②英国诗人库泊说:“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诗经》在我心目中,尊贵如东方的圣经,记录着农业文明最古老的光荣。在这部边缘泛黄的典籍里呼吸的男女居民,是幸运的,因为他们生活在离造物主最近的地方,门前的原野、山峦、岩石,无一不是造物主最原始的作品。只有阡陌属于自己,于是那些手摇木铎的采诗官奔走于阡陌之上,聆听着大自然苍老的声音和人类年轻的声音,充满感恩的心情。村野气十足的《诗经》象征着一个时代,民歌的时代,那也是人类咿呀学语、蹒跚学步的时代。在大自然的露天课堂里,稚气未脱的书声琅琅。连文盲都可能成为真诚的歌手——只要他用心灵读懂造物主手中的无字天书。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些目睹造物主的指纹而成长的无名诗人,在平凡的劳动、情爱、游猎中获得神秘的智慧。和这些诗兴大发的自然之子相比,我们是苍白的,一生所触及的仅仅是书本、墙壁、道德以及间接的经验。今天的世界已经是被修改了的原稿。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我们很难发现上帝的手迹——灵感的花朵,因为贫血而枯萎,而失去了天真。
③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不读《诗经》,简直无从想像,这块土地上曾经发生过哪些事情?死亡的人物、流亡的事件、中断的对话,从纸上重新浮现——借助音乐与文字的力量。耕种、狩猎、婚嫁、祭祀、园艺、兵役……是人类一代又一代遗传的生活方式。哦,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诗经》总把我带回农历的年代,我开始低头寻找一把祖传的农具(譬如名称古怪的耒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仿佛置身于鸡犬之声相闻的村庄,模仿祖先熟稔的农事,刀耕火种。在阅读中我延续着古人的生活。
④《诗经》会将你领进一个河汊密布的地带,弥漫的水雾扑面而来。《诗经》本身就是一条河流,一条文字之河,在台灯下读书,你愿意做一尾潜泳的鱼吗?哦,在《诗经》的掌纹里游动,那苍老的浮云与涛声,遗传在我们的血管里——
⑤我们的血管,业已形成那条河的支流。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永远生活在《诗经》的下游,感受其芬芳,接受其哺养。这是一条没有名字的河,在地图上无法查证的河。
⑥我们无法回到《诗经》的时代,男耕女织的时代,或者说我们无法恢复古人的那份单纯与天真。那简直堪称人类的童年,所以《诗经》里回荡着银铃般灿烂的童音,无法模仿。在充斥着欲望、高音喇叭的现实中,这属于天籁了。做天籁的听众,是幸福的。古人以纠缠的音乐的旋律结绳记事,那粗糙的双手搓出来的牧歌,鞭挞着我们世故的灵魂:该往何处去放牧自己失落的童心呢?我们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丧失了原始的浪漫与激情。《诗经》里的那条河,已经流淌两千多年了,沿岸有数不清的读者,饮水思源。这条民间的河流哟。
⑦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漪。岸边的伐木者,面目模糊,背对着我从事永恒的职业。我只注意到一柄闪亮的斧头,被举过头顶。整部《诗经》,都回响着斧头砍伐树木的声音。今天晚上,那柄远古斧头,又在敲击我麻木的耳膜。这是一种提醒:有一群人,仍然在岁月的河边坚持……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以充满深情的笔调抒写阅读《诗经》的感受,以“《诗经》是一条河流”为行文思路,语言凝炼而富有诗意,表达了作者对《诗经》的崇敬之情,对《诗经》中自然质朴生活的神往之情。 |
B.第①段“总是那条河流阻挡住我的去路”中的“那条河流”指的就是《诗经》第一篇《关雎》中写到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中的那条河,这个意象优美而开阔,一下子将读者的思绪和情感牵回到了两千多年前的《诗经》时代。 |
C.第①②⑥段中作者运用了对比手法,分别写到了“高楼广厦,齿轮与车辆,灯火通明的都市”“钢筋水泥的城市”“充斥着欲望、高音喇叭的现实”,其用意在于表达作者对现代都市文明的否定和厌恶之情。 |
D.纵观全文,标题“横穿《诗经》的河流”中“《诗经》的河流”一语意义丰富,其一,在作者看来,《诗经》即如文字构成的一条河流;其二,《诗经》反映的生活大多与河流有关;其三,“《诗经》的河流”比喻的是中华民族曾有的生活方式。 |
E.本文大量使用隐喻,显示了作者丰富而奇特的想像力,但也造成了不少语句表意晦涩,令读者费解,如“苍苔斑驳的草鞋”“苍老的浮云与涛声”“我们的血管”“一柄闪亮的斧头”等。 在作者眼中,《诗经》所反映的先民的生活有哪些特点?请分条概述。
读下列问题,联系原文作答。
①第二段“灵感的花朵,因为贫血而枯萎,而失去了天真”一句中,“贫血”是什么意思?
②文末最后一段划线句“整部《诗经》,都回响着斧头砍伐树木的声音”一句的深刻含义是什么?文章开头和结尾都引用了《诗经》中有关篇目的若干名句,中间多次写及《诗经》和“那条河”,请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小阅读(3×3分,共9分)
20世纪后期,陕西凤雏村出土了刻有,这些 ,均为头上带有象征神权或王权的抽象化了的毛角的短尾鸟。东汉许筷《说文解字》云:“鸑鷟,凤属,神鸟也。……江中有鸑鷟,似凫而大,赤目。”据此,古代传说中鸣于岐山、兆示周王朝兴起的神鸟凤凰,其原型应该是一种形象普通、类似水鸭的短尾水鸟。
那么,普通的短尾鸟“凤”为何在周代变为华冠长尾、祥瑞美丽的神鸟了呢? 我们看到,在商代早期和中期的青铜器纹饰中,只有鸟纹而没有凤纹,真正的凤形直到殷商晚期才出现,而且此时是华冠短尾鸟和华丽而饰有眼翎的长尾鸟同时出现,可见“凤”是由鸟演变而来的。综观甲骨文和商代青铜器,凤鸟的演变应该是鸟在先,凤在后,贯穿整个商代的不是凤而是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在商人的历史中鸟始终扮演着图腾始祖的重要角色。
《左传》记载郯子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九扈为九农正。”凤鸟氏成为“历正”之官,是由于它知天时,九扈成为“九农正”,也是由于它们带来了耕种、耘田和收获的信息。殷人先祖之所以“鸟师而鸟名”,应该是由于这些随着信风迁徙的鸟,给以少皞为首的商人的农业生产带来了四季节令的消息。
对凤鸟的崇拜起于商代,其鼎盛却在周代。正是在周代,“凤”完成了其发展程序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变为神鸟凤凰。许多历史资料记载了周王室在克商前后对“天命”的重视。《尚书》“周书”十二篇中大量出现的“命”字多指天命,“殷革夏命”也是常见的语句。武王在甲子日牧野之战结束后,紧接着就“不革服,“格于庙”( 来不及换衣服就到神庙参拜) ,这个“庙”自然不可能是周庙,而是商人的神庙。这说明周王室急于把商人的正统接过来,成为中原合法的统治者。周人之所以宣扬天命,归根结底在于强调“周改殷命”是出自天的意志和抉择。那么有谁能给周人带来“上天之命”呢?根据当时的社会共识,最合适的就应该是“天的使者”- 凤鸟。《国语》云:“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岁即岁星,鹑火即柳宿。古人把赤凤叫作鹑,看来周人选择克商的时间也是寓有深意的。
(摘编自何丹《试论中国凤文化的“历史素地”及其在文化类型学上的深层涵义》下列关于凤的形象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综合甲骨文和上古文献记载看,凤的原型是一种类似水鸭的普通短尾水鸟。 |
B.20世纪后期在陕西风雏村出土的甲骨文中,凤都表现为短尾鸟的形象。 |
C.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作为凤属的鸑鷟是跟凫一般大的红眼睛水鸟。 |
D.在周代文化中,凤已经从短尾水鸟变成一种华冠长尾、祥瑞美丽的神鸟。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从青铜器纹饰和“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句话看,鸟是殷商人传说中的图腾始祖。 |
B.在商代晚期的青铜器纹饰中,华丽而饰有眼翎的长尾鸟形状的凤纹还没有出现。 |
C.凤鸟知天时,九扈带来耕种、耘田和收获的信息,所以殷人先祖“鸟师而鸟名”。 |
D.周人的凤崇拜是从商人那里沿袭而来的,而周人的崇凤热甚至超过了商人。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后代所见的“凤”并不是自然界的一种鸟。在中国文化史上,凤的形象最为重要的演变开始于殷商晚期,最终完成于周代。 |
B.周人之所以把牧野之战克商的时间定在甲子日,即岁星在鹑火的时候,就是因为鹑是赤凤,而赤凤将带来“上天之命”。 |
C.《尚书》“周书”是记载周王朝史事之书,在“周书”十二篇中大量宣传天命、“殷革夏命”,实际上就是在宣传“周改殷命”。 |
D.周文王、周武王都曾称臣于商纣王。为了表明自己是商朝先王的臣下,周武王在甲子日牧野之战结束后,马上就参拜了商人的神庙。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人淡如菊”的华裔女建筑师
她是一名华裔女性,她的作品遍布美国各地,她的最新荣誉是获得2009年度美国国家艺术奖章,并在白宫接受了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亲自授勋。这是美国官方给予艺术家的最高荣誉。
她,就是林璎。
林璎印象:出自名门却人淡如菊
林璎的名字被人熟知是近几年的事情。似乎每当述说她的背景时,都要提起那个显赫的林氏家族,以及她从未谋面的姑母、民国第一才女、我国第一批接受西方建筑科学教育的女建筑师——林徽因。的确,林璎继承了这个家族得天独厚的艺术才华。
如今,50岁的林璎依旧透着书斋学子的单纯。面对媒体,她不愿过多上镜;当有人走近她索取邮件地址时,她警惕地向后挪开身子,拒绝来者要求。林璎的长相也确实和中学时代的林徽因有几分相似,人淡如菊,浓浓的书卷气质。
林璎的父亲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林家的女人,每一位都个性倔犟,才华横溢而心想事成。林璎的才情,正是和姑妈林徽因一脉相承。
林璎虽出自名门,却并不肤浅和浮躁,这在她的作品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她的人和设计作品都展现了勇气,沉着智慧,朴实无华,没有过多的设计痕迹,没有浮夸的装饰,运用来自大自然的灵感去设计,不去破坏,而是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她的“月相”、“成行的芦苇”、“雪崩”等众多设计作品,都流溢着一种宁静、优雅而潜流的美,一种无声思考的美,一种充满力量的美。
一夜成名:21岁设计越战纪念碑
林璎虽然性情淡泊,但是她充满才华和曲折的人生却开始得惊天动地。1980年秋天,美国国家建筑家学会为越战纪念碑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设计方案。还在耶鲁大学建筑系读大四的林璎,在大师云集的1421个设计方案中,以看似简单却蕴含了无限力量的设计作品脱颖而出。一个评委会委员说:她的作品很简约,但是越看就越觉得它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是永恒的纪念碑。
林璎的设计引起了广泛争议。退伍军人协会却表示不满,有人认为,这座纪念碑是对战死者的不敬,纪念碑本该拔地而起,而不是陷入地下;阵亡者的名字应该按照英文字母的顺序排列,而不是按照他们战死的时间排列;甚至连林璎是一位华裔也成了问题。他们从政治上施加压力,要求评审委员会更改原设计。在最后的决定会议上,林璎坚持不改,以其独有的倔犟和勇气赢得胜利。
林璎一夜成名。曾经饱受争议的越战纪念碑,如今已成为美国华盛顿最吸引人的建筑物之一。有人说,林璎设计的纪念碑已经成为美国人的“哭墙”。其实那不准确,数不尽的美国人来到这里,携来的不仅仅是眼泪,带走的则必定有深沉的思索。
“记忆地图”:第五座纪念碑为环保而建
如果越战纪念碑体现了无声的奉献精神,那么她之后的很多作品都是无声却自然的诗。林璎说,虽然她生长在一个几乎遗忘了中国传统的环境里,但她却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东方式的审美对她的影响。她说:“从学生时代起,我对东方建筑的兴趣就远胜于对欧洲建筑。”
从越战、民权到女权、印第安人,林璎为美国设计了4座具有标志意义的纪念碑。第5座纪念碑“什么在消逝?空屋”是她自己的选题:环保。
“什么在消逝?空屋”并不是一座建筑物,而是一个呼吁保护濒危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大型声音及多媒体互动装置。它被安置在北京当代艺术中心的地下展厅。游览者手拿一块有机玻璃正对地上的投影设备,那些已经灭绝和濒临灭绝的动物就会在眼前一一呈现:有一度被认为已经灭绝的象牙喙啄木鸟、有正在消融的北极上孤单的北极熊、有大西洋里变得越来越小的鳕鱼、还有已经灭绝的北美信鸽。
“什么在消逝?空屋”计划将至少持续十年。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网络,把属于他自己的记忆、或者是父辈们的记忆中的事物添加到这张“地图”中……将2050年时人类可能面临的情境通过这种方式展现出来,绘制出一张属于未来的“地图”。
林璎用她的设计和艺术来呼吁人们保护地球,保护环境。正如她所说,纪念碑的存在,是为了告诉下一代什么是意义,而不是“丢掉一些东西,又丢掉另一些东西。”
(2010年3月1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改)
(1)下列对选文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林璎的最新荣誉是获得2009年度美国国家艺术奖章。虽然林璎的名字被人熟知是近几年的事情,但“最新”意味着此前她也获得过荣誉和奖励。 |
B.林璎继承了林氏家族得天独厚的艺术才华,尤其是受学习西方建筑科学教育的姑母林徽因的影响颇多。 |
C.她的“月相”、“成行的芦苇”、“雪崩”等众多设计作品,都是无声却自然的诗。 |
D.“数不尽的美国人来到这里,携来的不仅仅是眼泪,带走的则必定有深沉的思索”,这句话的含义是美国人开始正视越南战争的结局,怀念战死的人们,思索生活的意义。 |
E.美国人能够接受总统奥巴马的非洲黑人血统,却不能接受由一个“黄种外国人”设计越战纪念碑,一个亚洲人为一场亚洲战争而做的纪念碑。
(2)“人淡如菊”的个性气质在林璎身上有哪些具体表现?请简要分析。
(3)“虽然她生长在一个几乎遗忘了中国传统的环境里,但她却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东方式的审美对她的影响。”具体分析东方式审美带给林璎的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
(4)文章中提到林璎的“第5座纪念碑‘什么在消逝?空屋’”,但紧接着又说“‘什么在消逝?空屋’并不是一座建筑物”。你觉得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清兵卫与葫芦 (有删减)
志贺直哉
这是一个叫清兵卫的孩子跟葫芦的故事。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清兵卫和葫芦就断了关系。过了不久,他又有了代替葫芦的东西,那便是绘画。正如他过去热衷于葫芦一样,现在他正热衷着绘画……
清兵卫常常买了葫芦来玩,他爸妈是知道的。从三四分钱到一毛五分钱一个的带皮葫芦,他已有十来个了。他能够自己把葫芦口切开,把里边的籽掏出来,技巧很好,塞子也是自己装上的。先用茶卤一泡,把气味泡干净了,然后就把父亲喝剩的淡酒装在里面,不停地把表面擦亮。
他对于这爱好异常专心。有一天,他在海边的街上走,心里依然想着葫芦,忽然眼前一亮,看见一件东西,把他吓了一跳。原来路边背海一带都是摊户,这时候忽然从一个摊户伸出一个老头儿的秃脑袋,清兵卫把它错看作葫芦了。“这葫芦真好!”心里这么想着,有好一会儿没有看清楚——再仔细一看,连自己也吃惊了。那老头儿昂着光彩熠熠的秃脑袋,走进巷子里去了。清兵卫觉得好笑,就大声地笑了起来,一边不住地笑着,一边跑过了半条街,还是忍不住地笑。
因为他热衷得这么厉害,所以他每次上街的时候,走过古董店、水果铺、旧货店、粮食店以及专门卖葫芦的铺子或仅仅门口挂着葫芦的店铺,总是呆呆地站在门前望。
清兵卫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学生,每天学校里放学回来,他也不跟别的孩子一起玩,常常一个人到街上去看葫芦。一到晚上,就坐在起居室里收拾葫芦;收拾好了,就装上酒,用手巾包好,放在罐子里,又把罐子藏在火炉箱中,然后去睡觉。第二天早晨起来,立刻又打开罐子看,葫芦皮上冒出了许多水珠。他永远不倦地看着,看过之后,很郑重地系好络绳,挂在朝阳的檐廊下,然后上学校去。
有一天,清兵卫走过后街,在平时不大注意的地方,一家闭了门的住房前,有一个老婆婆摆着一个卖柿子橘子的摊子。他发现摊子后边的店板门上,挂着二十来个葫芦,就立刻说:“让我看一看。”说着走过去一个一个地仔细把玩。其中有一个,约五寸高,看那模样是很普通的,他却喜欢得什么似的。
他心头发着跳,问了:“这个葫芦卖多少钱?”
“看你是个小哥儿,就便宜点算一毛钱吧。”老婆婆回答。
他喘着气:“好,你别卖给别人,我回家去马上拿钱来。”急匆匆地说完,就跑回家去。
不多一会儿,他红着脸,呼呼地喘着气跑回来,买了葫芦就跑着回去了。
从此,他片刻也不离这个葫芦,还带到学校里去。终于因为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地藏在桌子底下摩擦,给级任教员看见了。恰巧上的是修身课,所以教员更加生气。
这位外来的教员,对于本地人爱好葫芦的风气心里本来不舒服;他是喜欢武士道的,每次名伶云右卫门来的时候,演四天戏,他倒要去听三天。学生在操场里唱戏,他也不怎么生气,可是对于清兵卫的葫芦,却气得连声音都抖起来,甚至说:“这种小孩子将来不会有出息的。”于是这个清兵卫葫芦,终于被当场没收,清兵卫连哭也没有哭一声。
他脸无人色地回到家里,靠在火炉边发呆。这时候,教员夹着一只书包来访问他的父亲,父亲恰巧不在家。“这种事情,家里应该干涉他……”教员对清兵卫的母亲这样说,母亲吓得只是战战兢兢地不敢出声。
清兵卫对于这位教员的顽固,吓得什么似的,哆嗦着嘴唇,在屋角里缩成一团。在教员身后边的柱子上正挂着许多收拾好了的葫芦。清兵卫心头别别地跳着,怕他会注意到。
训斥了一顿之后,教员终于没有注意到葫芦,回去了。清兵卫透了一口大气。清兵卫的母亲却哭了起来,唠唠叨叨发了许多没意味的怨言。
不多一会儿,清兵卫的父亲做工回来了,听了这话,立刻抓住正在身边的清兵卫,使劲揍了一顿。清兵卫又被骂做“没出息的孩子”!他的父亲还说:“像你这种家伙,赶快给我滚蛋吧。”
清兵卫的父亲忽然注意到柱子上的葫芦,就拿起锤子来一个一个地砸碎;清兵卫只是脸色发青,不敢做声。
教员把在清兵卫那儿没收来的那个葫芦,当作脏东西似的交给老年的校役,叫他去扔了。校役拿了来挂在自己那间煤污的小屋子的柱子上。
约摸过了两个月,校役恰巧因为没有钱花,想起这葫芦,准备多少换几个钱,就拿到附近的古董店里去看。
古董店老板横捧竖捧地仔细瞧了半天,马上做出一副冷淡的神气,把葫芦向校役一推:
“要卖就算五块钱吧。”
校役暗暗吃了一惊,可是他是乖觉的,连忙板起脸回答了:“五块钱可不卖。”古董店老板马上加到了十块;可是校役还不肯答应。
结果是五十块钱成了交——校役从那位教员手中好像平白地得了四个月的薪水,心里偷偷地高兴。他当然不会告诉教员,对清兵卫也隐瞒到底。因此这个葫芦的去处,终究没有人知道。可是凭校役怎样聪明,也不会想到古董店老板把这个葫芦卖给当地的富家,价钱是六百块。
……清兵卫现在正热衷于绘画,自从有了新的寄托,他早已不怨恨教员和用锤子打破了他十多只葫芦的父亲了。可是他的父亲,对于他的喜欢绘画,又在开始嘀咕了。
(1)下列对小说内容与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清兵卫一到晚上就在起居室里收拾葫芦,还将葫芦装到罐子里再藏在火炉箱中,说明他有些担心葫芦会被父亲发现。 |
B.清兵卫看到老婆婆的一个葫芦后“心头发着跳”,是因为看到自己十分喜欢的葫芦他内心很激动。 |
C.小说运用插叙写法,在教员课堂上发现葫芦后交代学校教员自己的爱好,揭示了教员保守顽固的心理性格,为下文情节发展作了铺垫。 |
D.校役没有扔掉教员没收来的交给他的葫芦,却将它挂在自己那间煤污的小屋子的柱子上,可见校役也觉得这个葫芦很不错,心里很喜欢。 |
E.清兵卫用一毛钱买回的葫芦,几经辗转,最终卖出了六百块的高价,这一情节的安排可说是出乎意料又在情理当中。
(2)分条概括这篇小说的基本故事情节的发展过程。
(3)文中的清兵卫是怎样的一个孩子?请简析这一人物形象。
(4)小说最后写到父亲对于清兵卫新的爱好“又在开始嘀咕了”,试探究这一结尾在全文中的作用,并且简单谈谈你对清兵卫遭遇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