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要式买卖”是罗马法移转所有权最古老的方式。采用“要式买卖”时,当事人(主要是罗马市民)必须亲自到场,并由已达婚龄的市民五人出场作证,另由一已达婚龄的市民为司秤人。买卖时,由司秤人持秤,买受人一手持标的物或其象征物,一手持铜块说:“依照罗马法律,此物应归我所有,我是以此铜块和秤买来的”。说毕,以铜块击秤,随即交给出卖人,买卖就告成立,买受人立即取得所有权。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征是
A.保护私有财产 | B.注重形式规则 |
C.最早的成文法 | D.保护贵族利益 |
19世纪60年代,江浙地区出现了“蚕事乍毕丝事起,乡农卖丝争赴市……番舶来银百万计,中国商人皆若狂……遂使家家置纺车,无复有心种菽粟”的现象。它反映出
A.资本输出成为列强侵华的主要手段 |
B.开埠通商促进了江浙地区民族工业的发展 |
C.中国对外贸易由入超变为出超 |
D.市场扩大刺激了江浙地区丝织业发展 |
据研究,1853年,印度人均消费英国棉纱、棉布9.09便士,而中国是0.94便士。这反映出当时中国
A.经济受到鸦片战争的破坏 | B.实行保护本国经济的政策 |
C.经济的发展水平低于印度 | D.传统的小农经济根深蒂固 |
晚清时期清政府实行专利制度,允许企业享有长时间生产经营垄断权。1912年北京政府规定专利保护期限最高为5年。后财政总长周学熙等为其所设公司申请30年的专利权时,未获得批准。这反映了民国初期
A.建立了系统完善的经济法制体系 | B.经济立法鼓励工商业自由竞争 |
C.中央政府限制官营商业的发展 | D.经济法规得以完全遵照执行 |
下列是宋、元、民国、当代编纂的浙江地方志及其部分目录,这些地方志按先后排列是
《山阴志》 |
选举、书院、学堂、新军、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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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志》 |
宫阙、宗庙、三省、台阁、禁军、科举、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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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志》 |
职官考(府州官员)、学校考(本路蒙古学、本路儒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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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志》 |
科学技术、报刊、文物古迹、名家学术思想 |
A.①②④③ B.②③①④
C.③①②④ D.③①④②
乾隆以后,“关东每岁有商船二三千只至于上海”,“载豆、麦、杂粟,一岁三运以为常”。据此,判断有误的是
A.商品经济繁荣 | B.长途贩运发达 |
C.区域经济发展 | D.抑商政策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