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白居易在《荔枝图序》中这样描述荔枝,说荔枝“若离本枝,一日而色变,二日而香变,三日而味变,四日五日色香味尽去矣”。这样看来,“红颜易逝”似乎是荔枝的宿命了。
②为何荔枝的色香味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变化呢?这还要从荔枝果实的结构说起。别看荔枝壳就像一身铠甲,其实那是不折不扣的“样子货”。这身“铠甲”不仅不能保护荔枝,还会带来不少麻烦。荔枝外果皮上那些“护心镜”模样的裂片突起,不仅很薄,内部组织之间还有很多空隙,很多宝贵的水分会从这些空隙跑出去,留下干巴巴的荔枝果实。
③不过,与干旱孤军奋战,还不是荔枝所要面对最糟糕的问题。荔枝壳还含有多酚氧化酶和过氧化物酶,这些酶会把很多无色的多酚类物质都加工成为黑色素,这就是会使荔枝颜色变深的褐变作用。这些酶的加工速度很快,“一日而色变”足以说明它们的工作效率。
④虽然荔枝在采摘一日之后,果肉还会保持相对良好的状态,但是用不了多久,它也会步果壳的后尘,而衰老的原因出在它自己身上。植物的果实(比如苹果、梨等)同我们人类一样,也需要喘气呼吸,在这个过程中,果实内的糖类物质会被逐渐消耗。只不过,这个过程进行得很缓慢,我们听不见它们的喘气声罢了。
⑤不过,荔枝的呼吸强度可以达到苹果或梨的4倍,不仅如此,从树上摘下来的那一刻起,荔枝的呼吸作用还会不断加强。其结果是果肉中的糖类物质被迅速消耗,维生素C也会迅速下降,同时还会产生一些气味不佳的醇醛类物质。荔枝在采摘二三日之后香味尽失,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们“大喘气”的结果。
⑥除了本身“体质”的大缺陷,荔枝还有个不利于“美容养颜”的坏毛病,那就是释放乙烯。乙烯和我们常吃的香蕉有着不解之缘。为了便于运输,蕉农一般会在成熟前把青色的香蕉采收下来,等送到目的地之后,只要用乙烯一喷,在很短时间内青色的果实就会变成看起来黄澄澄的大香蕉了,这可能是北方吃到的香蕉总是淡而无味的一个原因。
⑦但乙烯不仅可以把青果催熟,而且可以把熟果催败。荔枝的危险之处正在于此,它们不但会释放乙烯,而且会越放越多。直到把自己催得“人老珠黄”,流水变味,释放量才会下降,可一切为时已晚。
⑧总之,种种自身缺陷注定荔枝在脱离大树之后,不用多久就会“香消玉殒”。
(有删改)下面对荔枝“红颜易逝”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荔枝壳裂片突起,像铠甲;它很薄,内部组织之前还有很空隙,但可以阻止宝贵的水分从这些空隙跑出去。 |
B.荔枝壳还含有多酚氧化酶和过氧化物酶,会使荔枝颜色变深。 |
C.荔枝的“大喘气”会使果肉中的糖类物质被迅速消耗,维生素C含量也会迅速下降,同时还会产生一些气味不佳的醇醛类物质。 |
D.荔枝会释放乙烯把自己催得“人老珠黄”,流水变味。 |
下面对文章内容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引用了白居易对荔枝的描述,引出本文的说明对象,概括了荔枝“红颜易逝”的特点,同时吸引了读者的兴趣。 |
B.第⑤段用了作比较的说明方法,突出了荔枝的呼吸强度大。 |
C.第⑥段划线句子是一个过渡句,强调荔枝释放乙烯,是它不易保存的主要原因。 |
D.本文在语言方面除了准确、科学外,还体现了语言的生动性。 |
阅读下面的文字,借助文章中的相关知识,说说材料中的方法可以使荔枝保鲜的原因。
【材料】唐朝的杨贵妃爱吃荔枝,皇帝曾派人从四川派马疾驰到长安,只为把荔枝送给她吃。为了博得贵妃那难得的一笑,众多能工巧匠都得开动脑筋来使荔枝保鲜。据蔡襄的《荔枝谱》记载,在竹林里砍下一棵大竹子,凿开一个洞做成竹筒,把鲜红色的荔枝放在水分充足的竹筒里头,然后用泥或蜡密封。这样一来,荔枝能保藏到次年的冬天,依然保持着新鲜和美味。
阅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段文字,完成小题。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看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下来罢,……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根据选段内容给文段加一个小标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文景物描写准确传神,记叙中渗透着作者的感情,请你说说下面这句话的表达效果。
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从“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这个句式,来看第一段的写景顺序,表达最到位的是()(2分)
A.从静景描写到动景描写。 | B.从概括全景到突出局部。 |
C.从美丽的植物到可爱的动物。 | D.从近的景物到远的景物。 |
选段多方面描写百草园的景色有什么作用?除描写景物外,还写了四件趣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童年生活是趣味盎然的,请模仿下面例句句式,根据自己的感受续写一句。
童年是追蝴蝶的嬉戏,童年是捅蜂窝的狼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文,回答小题。(13分)
上品生活不着痕迹
雪小禅
我一直不太理解父亲。
我觉得他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真的,世界上怎么还会有这种人?
父亲是一个老知青,绝对老三届的。他没有回北京,留在这个小城。小城中有他心爱的女人,然后,有了我和弟弟。
后来,他考取大学,仍然没有回北京,仍旧回到小城,在一个化工厂当技术员。他是一个无线电爱好者,一个电脑爱好者,一个音乐发烧友,一个天文发烧友,一个气功爱好者,一个足球迷,一个金庸迷。我不知道人可以有多少精力,但是他喜欢的东西,都能玩到极致。他喜欢无线电,可以自己制作电视机和收音机,并且和全国各地的无线电发烧友都有联系;他喜欢电脑,在60岁那年,还能自己设计软件,有很多电脑知识,我还要请教他;他喜欢音乐,陶醉在古典音乐中,并且拉得一手好二胡,弹得一手好古筝。有时,我回到家里,看到他正在听一种叫埙的乐器,一边听,一边写毛笔字,他的毛笔字,得过全国的大奖。
当然,有彗星飞过地球,他总说给我打电话,那时,我正为生活奔波,或者和人谈着合同,或者在酒店里吃饭。总之,我觉得自己干的都上正事。谁能像他那么活着,养着十几只猫,每天要去早市买鱼,因为那些鱼比较便宜。
当然,我一次也没有看到彗星,我没有那个心情,没有那个心境。况且,我总是很累,早早地睡去,怎么可能半夜起来看彗星?但父亲每次都要一本正经地看,他的器材很先进,他招了一帮年轻人,在那里看星星。我对妈说,我爸爸当年肯定和徐志摩差不多,太浪漫了。这把年纪,还有这种心情,让人佩服!
每次,我回到家里,父亲都会让我坐在他的电脑前,看他拍的猫和花,他用数码相机认真地记录那些猫的生活,其中,有一张叫“这只猫三个月了,还在吃奶”,笑得我肚皮疼。他的每只猫都有名字,每张照片都有题目,每朵花也都有名字。父亲说:“那都是我的孩子”。
刚开始,我真的很反感父亲的这种生活态度,和他一起出来的人,早就当了处级干部,他还是一个普通老百姓,种花养猫,看星星,看足球,玩电脑,他的世界总有不同的精彩在上演。我曾抱怨他说:“如果你官当大点,我和弟弟一定会有更好的工作。”父亲从不这么认为,他说:“指望父母的孩子,不会有多大出息,就像总在父母身边的鸟,永远也飞不高一样。”
后来的事情,验证了他的话是正确的,我考取了外企白领,弟弟成了有名的工程师,而那些官员子女在机构精简之后却有好多人待业在家,他们果真没有飞太高。
有一段时间,父亲每天给我发邮件,刚开始,我总是嫌烦,无非是他养的猫和兰花,那些猫又生了很多小猫,父亲把那段录像传给我,他说:“非常美妙。”
那些春天里初开的兰花,我开始没有觉得美妙,当我渐渐沉下心来,我发现那些兰花,芬芳迷人,我发现父亲发来的猫的照片生动可爱,甚至我开始想给它们一个个起名字。
能把生活活出一朵叫做美妙的花来,这是一种多么快乐而迷人的心境。父亲60岁了,他从二十多岁开始,就这么活着,闻闻风中花的香,看看小猫咪的可爱,读读金庸小说的侠气,望一下神秘的星空,弹一曲高山流水,和老友下下围棋,和自己的爱人,牵手去捡鱼肠子。这样的生活,是父亲的生活,那曾经是我觉得不求上进的生活,现在,我认为那是一种最美丽的生活。生活的上品,往往是不着痕迹,然后把自己融入自然。(原文有删改。)文中“我”对父亲情感态度的变化过程是:由到。
父亲的哪些行为让“我”觉得“他是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
你是如何理解标题“上品生活不着痕迹”的?
文中父亲说:“指望父母的孩子不会有多大出息,就像总在父母身边的鸟永远也飞不高一样!”你是如何看待这句话的?写出你的理由。
阅读下文,回答第小题。
你相信“2012末世论”吗?
①目前有一种“2012末世论”的观点,说的是2012年12月21日是人类这个物种的终结,没有人能够看到第二天的太阳。
②“近年来地震频发”,是持“2012末世论”的有力证据。但这种观点只对了一半,地震频发是事实,但这并不是近年来才发生的。实际上,从统计学意义上来讲,全球每年发生约500万次地震,平均每天有1万多次,只不过绝大多数不被人所察觉,只能被地震仪记录下来;而因为人口在地表分布得极端不均,只有少数带来巨大损失的地震会让我们记忆深刻。2001年11月14日发生在青海昆仑的8.1级地震,是中国近半个世纪来震级最高的一次,但是因为它发生的地点和带来的损失都不够引人注目,所以很少被大众提及。
③地震的发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绝大多数地震都发生在板块边界,A其中全球地震的70%分布在环太平洋地震带,15%分布在欧亚地震带,还有5%在大洋中脊,其他的10%则分布在板块内部。但是,B这种统计学上的规律并不能确定地震在何时何地发生,有什么样的强度,因为人们至今也没有清晰地了解地震产生的机制和原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地震又是随机的。
④从数据统计来看,最近几年的地震也验证了这种随机性。2010年美国地质勘探局曾经发布数据:C自1900年以来,全球平均每年发生16次7级以上的大地震。有的年份,如1986年至1989年只有6次,而1943年则高达32次。因此,2010年以来,地震算不上频繁。
⑤……(摘自2011.10《读者》,有改动)选文第④语段中的“这种随机性”指代选文中加曲线的A、B、C中的句(只填字母),其理由是。
第④语段中划线的句子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综合全文信息,结合你的思考,在下面横线上为选文补写一段议论性文字,作为文章的第⑤语段,要求先明确表述观点,然后进行简要阐述。(60字左右)。
阅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片段,回答问题。
我家的后面有—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莱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轾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喝,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远。选文第二段中作者调动多种感官描写百草园的景色。请举出具体的例子,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2分)
“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一句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句中“短短”和“无限”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下面一段文字也写了一个“乐园”,与选段相比较:从全文的角度来看,两个乐园对于表达文章主旨的作用是否相同?请做简单分析说明。(2分)
阅读链接:我的故乡是一个小山村,有山有水。尤其是门前的山沟,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木,里边还有小松鼠、小兔子……有—种昆虫,土名叫金巴牛,翅膀外面有两片圆鼓鼓的硬壳,上面布满了黄色的花纹,看起来就像一个金质的盾牌。它经常躲避我,藏在野高粱墨绿色的叶鞘里。但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于是蹑手蹑脚地走过去,闪电—般捏住叶子的上半部,把它堵在里面,任它嗡嗡地哀啼,也不理睬.然后,用指甲在叶鞘上挖一个小洞,等它爬出来逃跑时,再一把捉住。……山谷里的树林成了我的乐园。(节选自 程海《三颗枸杞豆》)
阅读下面叙事散文,完成小题。
世上最心酸的秘密
楼下的简易房里住着父子俩,房子是临时建筑,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坼了,门窗不严不说,屋子还极破,也没有床,只有两个铺盖卷。我每次回家,都要经过这间简易房,促使我多看两眼的原因。
是父子俩,白天他们去捡破烂儿,晚上回来就住在这儿,父亲四十岁的样子,儿子十多岁吧。更让人心酸的是,他们都有残疾,走路一拐一拐的。父亲驼背,看上去只有一米六样子:儿子长的很好看,腿脚不好。
我见过他们吃饭,一人端着一个大碗,吃着乱七八糟的东西,也许是别人剩下的吧。
他们一拐一拐地去捡破烂儿,一前一后走着。也收藏破烂儿,有一辆破三轮车,搬家的时候,我把不要的东西给了他们——旧书旧报旧家具,还有一张小床。我说:“不要钱,是我送给你们的。”
显然他们很感动。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男人姓白,是从安徽过来的,因为穷,媳妇跟人走了。他一个人带着孩子来北方,靠捡破烂儿生活。
后来,我告诉邻居们,有破烂就卖给他们,当然,能送给他们更好。
男人舍不得花一分钱,常年穿着那身破衣服,只有在过年的时候给孩子买身新的。他们还是在简易房里过年,有人给他们送饺子,我送的是单位里发的腊肉,他感激地说:“城里人真好。”
他木纳,不肯多言。一天,邻居突然对我说,老白好像有对象了。
我说“真的啊,谁能看上他啊?”
后来我还真看到过一次。
是一个也拉扯着一个孩子的女人,家在本地,有房子,打算和他一起过。
老白却不愿意。
我有点纳闷儿,去问老白,老白抽着烟,一袋一袋地抽着。
他说:“我不敢结婚,一是怕耽搁人家,二是我得攒钱。儿子的腿要做手术,得十多万。大夫说越早做越好。我不能让他一拐一拐地走路。我不能结婚,一结婚,负担就更重了。”
后来,我很多天没有看到老白,我总怀疑他去了外地,因为简易房坼掉了。只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十几万,什么时候可以攒够啊?!
再后来,我听说了一件事,眼泪当时就掉下来,
是我朋友那里出了事。朋友是做建筑的,招了一个男人,没做几天,就从楼上掉下来了,公司要给他治病,他说:“别治我了,我都四十多岁了,赔我点钱,给我儿子做手术吧。”
公司的人不理解,也不愿意给这笔钱。
男人哭着说:“求求你们,给他做手术吧,我。。。。。。我是故意的。。。。。。出了意外就会赔钱,我想让你们给我儿子做手术,这孩子跟着我不容易:我还想告诉你们,儿子。。。。。。儿子是我捡来的我根本就不能生育。。。。。。
所有人惊呆了。
那个朋友哭了,他告诉公司的人,给他儿子做手术.也要救他!
孩子做了手术,手术后再也不一拐一拐地走路了,可男人还是仍然是一拐一拐的,父子俩依旧捡破烂儿为主。
过年过节,父子俩就给公司老总送点玉米山芋过去,他们知道感恩。公司老总仍然穿梭于生意场上,可是,他忘不了那个秘密。
老白曾说:“这个秘密我不想让儿子知道,因为儿子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爹。“
世上总有各种各样的秘密,其中最心酸的秘密,是老白倾尽所有爱着这个孩子,这个孩子却不知道,老白不是他的生父。
也许真正的爱就是这样:我爱你,不图一丝回报:我爱你,用我的心,用我的生命,用我的所有——只要我有。文题中“世上最心酸的秘密”指的是什么?“心酸”一词表达了我怎样的情感?
文章后半部分点出儿子并不是老白亲生的,请在文章前半部分找出两处对此有暗示作用的句子。
请分别说明下面两个句子在文章中的主要作用。
(1)房子是临时建筑,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坼了,门窗不严,屋子极破,没有床,只有两个铺盖卷。
(2)他们一拐一拐地去捡破烂儿,一前一后紧挨着走。文章主要写了老白哪两件事?请简要概括。
文中的“父亲”最能感动我的品质是什么?为什么“我和我的朋友都相约着要把这个秘密藏在心底”?请简要谈谈你对此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