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学问源于乐趣,藏宝最终散尽
曾有一种说法,21世纪可能还会出现个钱钟书,王世襄是出不了了。
2009年11月28日,著名文物专家、学者、文物鉴赏家、收藏家王世襄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去世,享年95岁。王世襄的离世,意味着中国又一位标志性文化老人的陨落。
王世襄生于1914年。他的曾祖父、祖父、父亲都曾是朝中大官,母亲出身书香门第。他年轻时就在燕京大学读书。王世襄虽然出身名门,拥有很好的教育背景,对书画、陶瓷这些也都较为精通,但是他更关注社会底层的文娱活动,如捉獾、养鸽、驯鹰、养狗等。然而,他的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却并没有被一般人看成是学问。
王世襄是杂家也是通家。他的许多学问最初都起源于乐趣。王世襄生前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如果连玩都玩不好,还有可能把工作干好吗?”他被称为“京城第一玩家”。少年的“王家二少爷”养狗、玩葫芦、养鸣虫,在京城可算是小有名气。他玩过一只白鹰,是鹰中绝品,当时叫价一百块钱,而当时一袋面粉才两块五。王世襄平生头一次借钱,买走了这只白鹰。
王世襄的心思从小就不在学业上,他对自己的评价是:我自幼及壮,从小学到大学,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但启功先生却不认同这种说法,他曾说,王世襄先生的“玩物”是“研物”,许多被人看作是玩的东西,在王世襄眼里都是学问。王世襄曾说:人生价值不在于据有事物,而在于观察赏析,有所发现,使之上升为知识,有助于文化研究。
即使是“雕虫小技”,王世襄都能玩出道道。他曾经出版过《中国金鱼文化》《竹刻艺术》《北京鸽哨》等。他收藏的东西除了像家具这样的大家伙,还包括蛐蛐罐、鸽哨这样的小玩意,他在这些方面的研究同样也都非常精深。2 000年,王世襄将自己一生所写的大部分文章交由三联书店以“锦灰堆”为名出版,书中涉及家具、漆具、竹刻、工艺、则例、书画、雕塑、舞乐、忆往、游艺、饮食、杂稿等十二类。
王世襄于1940年曾应梁思成之邀加入中国营造学社,在国难频仍的年代,他们在荒野中寻找中华文明存在的久远证据,将历史传统缝合。1945年8月,日本投降。经当时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和梁思成推荐,王世襄被派遣回北平清查战乱中损失的文物。当时,许多日本和德国文物贩子与收藏家在中国收买文物,伺机盗运出境。王世襄宴请了四五十位知名的古玩商,请他们提供线索。他得知河南某地出土的青铜器多数被德国人杨宁史买去,于是通过他父亲的友人找到宋子文详陈原委,最终没收了杨宁史的240件青铜器,其中包括价值连城的“宴乐渔猎攻战铜壶”、“商饕餮纹大钺”等。
文革时期,王世襄跑到国家文物局,请求文物局的“内行红卫兵”前来抄家,就此保住了大批文物。
王世襄毕生为追回国宝而努力,收藏了那么多宝贝,却在晚年全部拍卖回流到社会。王世襄选择了“散尽”,这些宝贝也有了更多前世今生。
王世襄自称“书呆子”,在“反右”已经开始的情况下,他还热情地邀约黄苗子、郁风以及漫画家张光宇来自己的四合院“芳嘉园”住。小院越来越热闹,成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京城文化圈里一个不可多得的雅致场所。但由于人越来越多,王世襄便将宝物缩回一间漏雨的小屋,将数十件形态、大小各异明清家具塞满狭小的空间。两个明代的柜子被王世襄拼在一起,他和老伴袁荃猷睡在里面,以至黄苗子专为这张特殊的“大床”写了一幅对联——移门好就橱当榻,仰屋常愁雨湿书,横批——斯是陋室。
有一件物什是王世襄始终珍藏的,那就是他与夫人用了多年的买菜的提筐。2003年,妻子去世,王世襄在怀念亡妻的诗中,深情地回忆与妻“提筐双弯梁,并行各挈一”的情景。他还说,到将来自己辞世之后,请人把这个提筐放在他们俩的墓穴中间,能与妻子“生死永相匹”。(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篇引用一些人的说法“21世纪可能还会出现个钱钟书,王世襄是出不了了”,并不是在否定钱钟书国学大师的地位,而是为了突出王世襄在民俗研究和文物收藏上的贡献。 |
B.文中写王世襄借钱买白鹰一事,以实例说明他的心思从小就不在学业上,而对“玩物”投入热情,也说明了他的“杂”与“通”。 |
C.王世襄从一开始就秉持研究文化、实现人生价值的理念,有意识地关注“雕虫小技”,《中国金鱼文化》《竹刻艺术》《北京鸽哨》《锦灰堆》等书都是其成就的代表作。 |
D.王世襄毕生为追回国宝而努力,收藏了许多宝贝,却在晚年散尽收藏,这表现出他对国家、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也表现出了他豁达的性情。 |
E.这篇人物传记以议论为主,间有记叙,展现了王世襄性格的不同侧面。
(2)文章写了王世襄的哪些方面?请加以概括。
(3)王世襄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如果连玩都玩不好,还有可能把工作干好吗?而他对自己的评价又是: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这两句话是否矛盾?请作简要分析。
(4)这篇传记的标题是“学问源于乐趣,藏宝最终散尽”,既概括出了王世襄的生平,又道出事理,颇有深意。请你就对“学问与乐趣”“藏与散”这两组关系的理解,任选一组,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9分,每题3分。)
咸阳宫是秦的朝宫,秦王“听事,群臣受决策,悉于咸阳宫”。它始建于秦迁都咸阳初期,毁于秦末项羽之一炬,沿用百余年。其位置至今没有最终确定下来。刘庆柱先生认为咸阳宫在头道原牛羊村一、二、三号遗址一带;王学理先生认为咸阳宫大约在聂家沟到刘家沟之间的头道原上下,这与刘庆柱先生的看法区别不大;王丕忠先生认为咸阳宫在滩毛村以南的渭水北岸。笔者认为,咸阳宫在牛羊村北面的二道原上。
《三辅黄图》载:“始皇穷极奢侈,筑咸阳宫,因北陵营殿,端门四达,以别紫宫,象帝居。”北陵所指,系二道原更合理。二道原标高450-500米,比头道原高出约100米,二道原是这一带的最高处,因而才能“端门四达”,有如天帝的居处。六国宫室所在的“北阪”也在二道原,因为在怡魏等地发现了具有齐、燕等国风格的瓦当,所以大家对此几无异议,那么这些仿作的六国宫室数处在咸阳宫的周围是不是更合情合理呢?从建筑选址来说,把咸阳宫——朝宫——政治中枢放在二道原上,有借地势之高的取向,事半而功倍。这一带在西汉时期被辟为高祖长陵(含长陵邑)和惠帝安陵(含安陵邑)用地,营建帝陵及陵邑的取土量是可想而知的。我们探查秦宫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头道原上,没有专门做过这方面的工作,是应当改进的。
头道原为官署区。一号遗址的所谓“主体殿堂’室,面积为13.4× 12米,其它房间更小,室内地面为土质,涂以红色,看来是较简陋的,定为咸阳宫很不妥当。柏家嘴等地发现许多官营的制陶、冶炼工场遗址。
在头道原下是渭水北岸坡地带,南北宽约2公里,地势平坦,是咸阳的平民住区。在孙家沟等处分布密集的灰坑、陶窑、水井、陶水道和道路遗址,砖、瓦、瓦当、日用陶器、铜料、铜渣、铜钱等大量出土,足以证明渭北岸坡地带是平民居住区和市肆分布区。渭水从秦至今,在这一带向北推移是大家公认的,因而当时的闾里区比今大得多。秦始皇二十六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因而咸阳的平民居住区当很大,头道原以上及渭水以南绝无城市性质的平民居住区。如果把咸阳宫放在渭水北岸坡地带,从地理条件、安全防卫及政治取向等方向考虑其合理性都是很小的。对文中涉及到的有关地理位置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由北而南分别为头道原、二道原、渭水 |
B.西汉高祖长陵和惠帝安陵均在二道原上 |
C.发现官署的制陶、冶炼工场遗址的柏家嘴在头道原上 |
D.孙家沟在南北宽约2公里的渭水北岸坡地带 |
对作者某些观点或看法的表述不符合文意的是
A.从建筑选址来说,作为秦政治中枢的咸阳宫必须借地势之高以象征皇权的威严 |
B.秦灭六国后在咸阳仿作的六国宫室散处在咸阳宫的周围是合情合理的 |
C.判定头道原为官署区的主要考古依据是柏家嘴等地发现许多官营的制陶、冶炼工场遗址 |
D.头道原渭水北岸坡地带南北宽约2公里的地带是秦迁都咸阳后的平民住区和市肆分布区的一部分 |
根据原文所给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关于秦咸阳宫的地理位置,刘庆柱与王学理的看法基本一致,王丕忠不同意他们的看法,而作者所持的观点与他们三人均不同。 |
B.依刘庆柱、王学理的看法,则象征秦灭六国而仿作的六国宫室,其地理位置反而高出咸阳宫。 |
C.西汉时期在二道原营建帝陵和陵邑必然大量取土,如果针对这一点在二道原上进行考古调查或发掘,就一定会发现咸阳宫遗址被破坏的痕迹,从而证明咸阳宫应在二道原。 |
D.孙家沟等处分布密集的灰坑、陶窑、水井、陶水道和道路遗址,砖、瓦、瓦当、日用陶器、铜料、铜渣、铜钱等大量出土,足以否定王丕忠认为咸阳宫在滩毛村以南的渭水北岸的看法。 |
阅读下面文章,然后答题。
无限玄机
南帆
黑白两色的棋子盖在圆形的木盒里,无声无息地沉睡。然而,将这些棋子搁到棋盘上,它们就会像被施了魔咒似地活起来。黑白相间,一人一手,如此简单的设计将在棋盘上演绎出无数的故事。乾坤,天地,阴阳,——简单就是无限玄机的始源。幸亏围棋盘仅仅纵横十九道,如果棋盘没有边沿,是不是整个世界都要被卷进去了?世事如棋,这句话一点儿不假。
下一盘围棋绝非一件随随便便的事情。找一个相当的对手,来到一间清雅的厅堂,沏一壶浓茶,紧锁双眉,寂然凝思,经天纬地,勾心斗角。激烈的心智搏杀绝不亚于刀枪相向,终局数子的心情犹如大将军收拾旧山河。这么一盘棋可以不断品味,再三复盘,每一手的回忆都伴随着得意、懊恼、后悔、惊讶、愤怒、犹豫。当然,这种棋没法多下。王者的骄傲或者束手就擒的壮烈都有沉甸甸的重量,负担一局棋的精力以及心理能量得渐渐地积累。
围棋有一个文质彬彬的雅号:手谈。然而,不管如何礼仪周到,坐到棋盘跟前就是要争一个胜负。某些棋手即使处在极度劣势之中亦不轻言放弃。相反,命悬一线的局面反而激起他们的强大斗志。打破常规,冒险犯难;精密计算,妙手迭出;出其不意地漂亮一击,终于力挽狂澜于既倒。这些棋手常常被称之为“胜负师”。胜负的压力驱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启动心智,赢得逆转的机会。
胜负可能在另一些棋手那里成为莫大的负累。一着不慎,数十万奖金或者一辈子的英名就要泡汤,于是开始患得患失,不敢祭出新的招数或者放手一搏。权衡再三,他们多半还是要拐回熟悉的旧辙安全从事。所以,人们屡屡感叹“大赛无名局”。抛开胜负计较一身轻松,或许会收获意想不到的灵感,收获攻城略地的奇思妙想。我曾经赢过棋友一局。复盘的时候,我问他布局时的一着怪棋是什么意思。他一抬下巴,傲然答道:“我觉得下在那里富有诗意!”这种不凡气度迄今让我景仰。既存有胜负的责任心,又不拘泥于胜负而缩手缩脚,心态的平衡决定棋局的变化。渴望功名或者追慕散淡,入世兼善天下或者出世独善其身,这些问题何尝不是如此?“天翻地覆平常心”,这句话算不上深奥,可是,知易行难。
我已经到了不讲胜负的年龄 ,因而不愿意耗费太多的心思对付一个定式或者一个局部的计算。相反,退出棋盘想一想,时常会得到一些顿悟。一手棋并没有好与差的绝对规定,评价某一手棋必须考虑到周围全部子所形成的关系,这种思想给我的启示超出了许多术语纷繁的哲学著作。一个局部处理不好的时候,干脆扔开不下,静待时局之变,这种迂回背后是何等的气魄和智慧。尖、跳、罩、压,挖、碰、点、扑,围棋之中各种近身格杀的技术令人眩目。然而,围棋还有一个意味深长的术语:本手。老老实实本分的一手,常常消弭了眼花缭乱的聪明劲。这就是“大道”与“小技”的差别了。
围棋的手数多,一局棋两三百手不稀罕。所以,围棋让人心胸开阔,不必固执地逞一时之勇。棋手的全部实力分摊在每一手之中,初期的优势或者失误可能在漫长的行程之中一点点丧失或者扳回来。如同万米长跑一样,围棋的奇迹是一步步地积累起来的。孤立地说,四个黑棋才能围死一个白棋;然而,两三百手棋绕来绕去,寥寥的几个子就可能噎死一块大棋。
这就是围棋,它托得起整个人生。(有删改)“退出棋盘想一想,时常会得到一些顿悟。”“这就是围棋,它托得起整个人生”着眼全文,分点概括表述作者为什么这样说。(每点不超过20个字,6分 )
简析第三、四段主要运用了什么写作手法,有何表达效果。
对文章的下列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思维立于哲学高度,对棋道感悟深刻,有较强的思辨性。 |
B.由棋道联想人生,象征性的黑白两色棋子寓具体于抽象。 |
C.起笔开门见山,收尾干净利落,不累赘不拖沓。 |
D.由围棋闲雅从容氛围写到“即使在极度劣势之中亦不轻言放弃”,再写到“诗意”的对弈乃至“不讲究胜负”的境界,内容上逐段深入层层推进。 |
E.词语使用准确,句式运用自如,反映了作者思路的清晰和驾驭语言的能力。
大题共3小题,共15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马 语
莫言
⑴像一把粗大的鬃毛刷子在脸上拂过来拂过去,使我从睡梦中猛然惊醒。眼前晃动着一个巍然的大影子,一股熟悉的气味令我怦然心动。阳光灿烂,照耀着那堵枯黄的土墙,一只毛羽灿烂的公鸡站在上边引颈高歌;墙前有一个倾颓的麦草垛,一群母鸡在散草中刨食。还有一群牛在墙前的柱子上拴着,都垂着头反刍。我坐在草垛前,伸手就可触摸到那些鸡,稍一探身就可以触到那些牛。我没有摸鸡也没有摸牛,我只仰脸望着它——亲密的朋友——那匹黑色的、沉重的、屁股上烙着“Z99”字样的、盲目的、据说是从野战军里退役下来的、现在为生产队驾辕的、以力大无穷闻名乡里的老马。
⑵“马,原来是你啊!”我从草垛边上一跃而起,双臂抱住了它粗壮的脖子。它脖子上热乎乎的温度让我心潮起伏,热泪滚滚,我的泪珠在它光滑的皮上滚动。它耸耸削竹般的耳朵,用饱经沧桑的口气说:“别这样,年轻人,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子,没有必要这样子。好好地坐着,听我跟你说话。”它晃了一下脖子,我的身体就轻如鸿毛般地脱离了地面,然后就跌坐在麦草垛边,伸手就可摸那些鸡,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那些牛。
⑶我端详着这个很多年没有见面的老朋友。它依然是当年的样子:硕大的头颅,伟岸的身躯,修长的四肢,瓦蓝的四蹄,蓬松的华尾,紧闭着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盲了的双目。于是,若干情景就恍然如在眼前了。
⑷我曾经多少次揪它的尾毛做琴弓,它默然肃立,犹如一堵墙。我多少次坐在它宽阔平坦的背上看小人书,它一动也不动,好像一艘搁浅了的船。我多少次为它轰赶吸它鲜血的牛虻,它冰冷无情,连一点谢意都不表示,宛如一尊石头雕像。我多少次对着临村的小孩子炫耀它,编造着它的光荣历史,说它曾经驮着兵团司令冲锋陷阵,立下过赫赫战功,它一声不吭,好像一块没有温度的铁。我多少次向村子里的老人请教,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的眼睛是怎样瞎的,无人告诉我。我多少次猜测它瞎眼的经过,我多少次抚摸着它的脖子,马啊马,亲爱的马,告诉我,你的眼睛是怎么瞎的,是炮弹皮子崩瞎的吗?是害红眼病弄瞎的吗?是老鹰把你啄瞎的吗?——任我千遍万遍地问,你不回答。
⑸“我现在回答你。”马说。它的声音十分沉闷,仿佛通过一个曲折漫长的管道传递过来的。这样的声音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惊悚,令我如闻天籁。马说:
⑹“日本国有一个著名的关于眼睛的故事:琴女春琴被人毁容盲目后,她的恋人佐助,便自己刺瞎了眼睛。还有一个古老的故事:俄狄浦斯得知自己杀父娶母之后,悔恨交加,自毁了双目。你们村子里的马文才,舍不下新婚的媳妇,为了逃避兵役,用石灰点瞎了双目。这说明,世界上有一类盲目者,为了完美,为了惩罚,为了逃避,为了占有……是心甘情愿地自己把自己弄瞎了的。当然,我知道你对他们不感兴趣,你最想知道的,是我为什么瞎了眼睛……”马沉吟着,分明是让这个话题勾起了它的无限辛酸的往事。我期待着,我知道在这种时刻说什么都是多余的。马说:
⑺“几十年前,我的确是一匹军马,我屁股上的烙印就是证明。用烧红的烙铁打印记时的痛苦至今还记忆犹新。我的主人是一个英武的军官。他不仅相貌出众,而且还满腹韬略。我对他一往情深,如同恋人。有一天,他竟然让一个散发着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骑在我的背上。我心中恼怒,精力分散,穿越树林时,撞在了树上,把那个女人折了下来。军官用皮鞭抽打着我,骂我‘你这匹瞎马!’……从此,我决定再也不睁开我的眼睛……”
⑻“原来你是装瞎!”我从麦草垛前一跃而起。
⑼“不,我瞎了……”马说着,调转身,向着那漫漫无尽的黑暗的道路,义无反顾地走去。
(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以“马语”为题,开篇写到乡村中的鸡和牛,意在突出“我”与马的亲近与对马的好奇。 |
B.文中写曾经的军马现在为生产队驾辕,表现了“我”对马遭受不公正待遇而大材小用的愤慨。 |
C.马的“盲目”成为文章内在的线索,贯穿全文,对这个问题的追问引出一匹军马传奇的经历。 |
D.第⑹段通过“马语”引入的故事,生动形象地说明了回忆无限辛酸往事时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
E.结尾“我”对马装瞎的反应,表现了“我”追求真相与正义的品格,使作品的思想感情达到高潮。结合作品简要分析“马”的形象特点。
以第⑷段为例,任选一个角度谈谈作品在语言运用上的妙处。
大题共3小题,共12分。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要求创立于两千多年前的二十四节气,至今依旧能与各地气候一一对应,既苛刻也不符合自然之本。首先,当时中原地区的气候比现在温暖湿润得多;其次,不同纬度、高度,沿海还是内陆等等,都是造成气候差异的因素。所以诗人白居易游庐山大林寺,才会写下这样的诗句:“【甲】。”
二十四节气的确立,有天文、气象、物候的根据。所谓天文,即依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来划分。将太阳从黄经零度——此刻太阳垂直照射赤道——设为起点,每前进15度为一个节气。运行一周360度,一回归年,正好为24个节气。因此24个节气,准确反映了太阳照射地球的角度,也准确反映了四季的变化。其中8个节气的名称,春秋“两分”,冬夏“两至”,春夏秋冬“四立”,就是这样确立的。而其余节气,则围绕如何指导农事而定。当时的农业生产主要是看天吃饭,于是二十四节气反映了气温变化,如大暑、小暑、处暑、小寒、大寒;反映了降水情况,如雨水、谷雨、小雪、大雪;反映作物的成熟和收成时机,如小满、芒种;还反映了物候现象,如惊蛰。当基本的气候现象、规律被二十四节气描绘、总结出来、成为阴历的补充后,农民即可依历而行。不过中国地域广大,南北有差异,东西各不同,根据什么调整呢?物候。动植物、生物是最好的老师,它们会随气候、气温的变化,而有相应表现。花开、燕来、蝉蜕壳,都有时间表。陆游诗里对此有点睛之句:“【乙】”。
二十四节气是大自然的语言,中国人善于遵从自然之令,来调整生产生活。日久天长,这些经验被沉淀、总结下来后,就形成了纷繁多样的月令、农谚、民俗、民谚,世代传承,规范、指导着中国人的生活。如“【丙】”。柿子有润燥止咳的作用,因此霜降吃柿子防感冒一说,并非无稽之谈。只是传到后来,被神话了。其实其本意是:在特定的季节吃相应的食物,效果最佳。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不违背天时,是中国人顺应自然的哲学观的体现。与此相似的习俗,可谓林林总总。诸如立春吃春卷,立秋贴秋膘。
一年365天,因为有了二十四节气,也不再是机械、冰冷的阿拉伯数字,每过15天,生活这个舞台的背景就会被更换一回,那是鸟飞鱼跃,绿满窗前,天心月圆。我想起杜甫的诗:“【丁】”。倘若没有二十四节气,杜甫也就无感而生了吧。
但是实事求是地说,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二十四节气的特征已不很明显,今天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二十四节气?是相信它是灵丹妙药,还是视其为糟粕?
( 取材于《中华遗产》2010年第12期有删改)下列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二十四节气都是围绕着如何指导农事确定的。 |
B.二十四节气的命名依据是基本的物候现象及其规律。 |
C.遵循二十四节气来规范、指导生活已成为一种文化。 |
D.二十四节气是中国人认识自然进而改造自然的体现。 |
根据下列各句内容,请分别选择填入文中【甲】【乙】【丙】【丁】四处。
①春分有雨家家忙,先种瓜豆后插秧
②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正盛开。
③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④野人无历日,鸟啼知四时。
【甲】【乙】【丙】【丁】对于二十四节气,文中结尾提到“是相信它是灵丹妙药,还是视其为糟粕”的思考,请根据文章内容,概括出作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共19分)
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
铁凝
①那时在冀中乡村,我常在清晨无边的大地上看雾的飘游、雾的散落。看雾是怎样染白了草垛、屋檐和冻土,看由雾而凝成的微小如芥的水珠是怎样湿润着农家的墙头和人的衣着面颊。雾使簇簇枯草开放着簇簇霜花,只在雾落时橘黄的太阳才从将尽的雾里跳出地面。于是大地玲珑剔透起来,于是不论你正做着什么,都会情不自禁地感谢你拥有这样一个好的早晨。
②后来我在新迁入的这座城市度过了第一个冬天。这是一个多雾的冬天,在城市的雾里,我再也看不见雾中的草垛、墙头,再也想不到雾散后大地会是怎样一派玲珑剔透。城市有了雾,会即刻不知所措起来。路灯不知所措起来,天早该大亮了,灯还大开着;车辆不知所措起来,它们不再是往日里神气活现的煞有介事,大车、小车不分档次,都变成了蠕动,城市的节奏便因此而减了速;人也不知所措起来,早晨上班不知该乘车还是该走路,此时的乘车大约真不比走路快呢。
③在一个大雾的早晨,我要从这个城市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我选择了一条僻静的小巷一步步走着,我的前后左右只有不到一米远的清楚。一切嘈杂和一切注视都被阻隔在一米之外,一米之内才有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气派。
④为何不作些腾云驾雾的想象呢?假如没有在雾中的行走,我便无法体味人何以能驾驭无形的雾。一个“驾”字包含了人类那么多的勇气和主动,那么多的浪漫和潇洒。原来雾不只染白了草垛、冻土,不只染湿了衣着肌肤,雾还能被你步履轻松地驾驭,这时你驾驭的又何止是雾?你分明在驾驭着雾里的一个城市,雾里的一个世界。
⑤为何不作些黑白交替的对比呢?黑色也能阻隔嘈杂和注视,但黑夜同时也阻隔了你注视你自己。只有大雾之中你才能够在看不见一切的同时,清晰无比地看见你的本身。你那被雾染着的发梢和围巾,你那由腹中升起的温暖的哈气。
⑥于是这阻隔、这驾驭、这单对自己的注视就演变出了你的得意忘形。你不得不暂时忘掉“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的人间训诫,你不得不暂时忘掉脸上的怡人表情,你想到的只有走得自在,走得稀奇古怪。
⑦我开始稀奇古怪地走,先走一个老太太赶集:脚尖向外一撇,脚跟狠狠着地,臀部撅起来;再走他一个老头赶路:双膝一弯,两手一背——老头走路两条腿是僵硬和平衡的;走他一个小姑娘上学:单用一只脚着地转着圈儿地走;走他一个秧歌步:胳膊摆起来和肩一样平,进三步退一步,嘴里得叨念着“呛呛呛,七呛七……”;走个跋山涉水,走个时装表演,走个青衣花旦,再走一个肚子疼。推车的、挑担的、背筐的、闲逛的。都走一遍还走什么?何不走个小疯子?最后我决定走个醉鬼。我是武松吧,我是鲁智深吧,我是李白和刘伶吧……原来醉着走才最最飘逸,这富有韧性的飘逸使我终于感动了我自己。
⑧我在大雾里醉着走,直到突然碰见迎面而来的一个姑娘——你,原来你也正踉跄着自己。你是醉着自己,还是疯着自己?感谢大雾使你和我相互地不加防备,感谢大雾使你和我都措手不及,只有在雾里你我近在咫尺才发现彼此,这突然的发现使你我无法叫自己戛然而止。你和我都笑了,笑容都湿润都朦胧,宛如你与我共享着一个久远的默契。从你的笑容里我看见了我,从我的笑容里我猜你也看见了你。刹那间你和我就同时消失在雾里。
⑨当大雾终于散尽,城市又露出了她本来的面容。路灯熄了,车辆撒起了欢儿,行人又在站牌前排起了队。我也该收拾起自己的心思和步态,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样,“正确”地走着奔向我的目的地。
⑩但大雾里的我和大雾里的你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怀念,也许我们终生不会再次相遇,我就更加珍视雾中一个突然的非常的我,一个突然的非常的你。我珍视这样的相遇,或许在于它的毫无意义。
⑾然而意义又是什么?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人生又能有几回忘形的得意?
⑿你不妨在大雾时分得意一回吧,大雾不只会让你悠然地欣赏屋檐、冻土和草垛,大雾其实会将你挟裹进来与它融为一体。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下列对标题“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你”指的是不期而遇的那位和文中的“我”。 |
B.用第二人称“你”增加了与读者沟通交流的亲切感。 |
C.大雾是一种消除了物理空间与心理空间阻隔的象征。 |
D.“得意忘形”表明“你”已处在自我陶醉的境界中。 |
E、标题陈述的事实意味深长,激发了读者遐想与思考。第②段中多次用“不知所措”的作用是什么?
请多角度赏析第⑦段的表达特色。(6分)
文中问:“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得意忘形”的含义及其意义所在。(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