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文章,回答小题
合 欢 树
史铁生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时,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别浪赛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7年。
获奖之后,登门来访的记者很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 “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晴,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儿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的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1984年11月 “母亲”对“我”的爱表现在那些方面?
答: 本文描写母亲的文字并不多,作者反而花了很多笔墨写合欢树,这是为什么?
答: “母亲是世上最芳香、最伟大、最温暖、最美好、最强大、最光明的同义语。有人说,母亲是疲惫中的一杯龙井,母亲是烦恼中的一曲古筝。 ”
请仿照划线的句子,同样以“母亲”为陈述对象写两个句子。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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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
中西文化的基本差异之一就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西方文化则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才能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中国文化的这种特色,有时通过“天人合一”的命题表述出来。中国古代思想家一般都反对把天与人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而主张天人协调、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问题,就其理论实质而言,是关于人与自然的统一问题,或者说是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问题。应当承认,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内容十分复杂,其中既有正确的观点,也有错误的观点,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予以分析。但是,从文化的民族性以及对民族文化的推进作用和深远影响看,我们应当大胆肯定。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天人合一的思想,其最基本涵义,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关注人类行为与自然界的协调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天人合一思想是正确的,是非常有价值的。
恩格斯对自然和精神的统一问题,有过一系列精辟的论述。他说:“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于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所引起的比较近或比较远的影响。”他还说:“自然界和精神是统一的。自然界不能是无理性的……而理性是不能和自然界矛盾的。”“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恩格斯的这些论述,深刻地揭示了自然和精神统一问题的丰富内涵。根据恩格斯的这些论述,考察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不难看出,这种思想有着深刻的合理性。
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统一,人的行为与自然的协调,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一致,充分显示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主客体之间、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之间关系的辩证思考。根据这种思想,人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不能超越自然界的承受力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破坏自然,而只能在顺从自然规律的条件下去利用自然、调整自然,使之更符合人类的需要,也使自然界的万物都能生长发展。另一方面,自然界也不是主宰人类社会的神秘力量,而是可以认识、可以为我所用的客观对象。这种思想长期实践的结果,是达到自然界与人的统一,人的精神、行为与外在自然的统一,自我身心平衡与自然环境平衡的统一,以及由于这些统一而达到的天道与人道的统一,从而实现完满和谐的精神追求。中国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对于解决当今世界由于工业化和无限制地征服自然而带来的自然环境被污染、生态平衡遭破坏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对于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有着防患于未然的重大现实意义。下列关于“天人合一思想”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它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理性地思考人与自然关系后形成的共识。 |
B.它具有民族色彩鲜明、内涵丰富深刻而内容十分复杂的特点。 |
C.它已经解决了主观认识与客观世界相统一的问题。 |
D.它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人类如何广泛地利用自然。 |
下列对文中恩格斯有关论述的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
A.阐述了人类与自然界之间协调统一的问题。 |
B.提醒人们不要随意干涉自然界的惯常行程。 |
C.认为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可以具有一致性。 |
D.丰富了天人合一思想并指出了它的局限性。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有优于西方文化的地方。 |
B.现代人重视和研究天人合一思想,是基于对现实及发展问题的思考。 |
C.肯定天人合一思想的合理性,并不意味着对其思想内容的全盘接受。 |
D.以天人合一思想为指导,可解决当今世界因工业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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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
梁实秋(有删改)
① 同学,一定要有同窗共砚的经验,在一起读书,在一起淘气,在一起挨打,才能建立起一种亲切的交情,尤其是日后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情趣。
② 从前书房狭小,大家挤在一个窗前,自有学校以来,情形不一样了。动辄几十人一班,百多人一级,一批一批的毕业,像是蒸锅铺的馒头,一屉一屉的发售出去。
③ 小时候的同学,几十年后还能记得姓名的不过四五人。其中年龄较长身材最高的一位,我永远不能忘记,他脑后半长的头发用红头绳紧密扎起的小辫子,在脑后挺然翘起,像是一根小红萝卜。他善吹喇叭,毕业后当兵站岗,拄着上刺刀的步枪,满神气的。又有一位好奇心强,见了什么东西都喜欢动手,有一天迟到,见了老师为实验冷缩热涨的原理刚烧过的一只铁球,过去一把抓起,大叫一声,手掌烫出一片的溜浆大泡。功课最好写字最工的一位,规行矩步,主任老师最赏识他,毕业后,于某大书店分行由学徒做到经理。再有一位由办事员做到某部司长。此外则人海茫茫,我就都不知其所终了。
④ 有人成年之后怕看到小时候的同学,因为他可能看见过你一脖子泥、鼻涕过河往袖子上抹的那副脏相,他也许看见过你被罚站、打手板的那副窘相。他知道你最怕人知道你的乳名,不是“大和尚”就是“二秃子”,不是“栓子”就是“大柱子”,他会冷不防的在大庭广众之中猛喊你的乳名。使你脸红。不过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小时候嬉嬉闹闹,天真率直,那一段纯稚的光景已一去而不可复得,如果长大之后还能邂逅一两个总角之交,勾起童时的回忆,不也快慰生平么?
⑤ 我进了中学便住校。那一级同学有八九十人,经过八年,毕业时仅得六七十人。其中有早夭的,有因一时糊涂顺手牵羊而被开除的,也有不知什么原故忽然辍学的,而这剩下的一批,毕业之后天各一方。来台湾时,同级的同学得十余人,我们还不时的杯酒聊欢,恰满一桌。席间,谈起有一位绰号“烧饼”,因为他的头扁而圆,取其形似。在体育馆中他翻双杠不慎跌落,旁边就有人高呼:“留神芝麻掉了!”可惜烧饼早已不在,谈起来大家无不欷歔。又谈起一位绰号“臭豆腐”,只因他上作文课,卷子上涂抹之处太多,东一团西一块的尽是墨猪,老师看了一皱眉头说:“你写的是什么字,漆黑一块块的,像臭豆腐似的!”哄堂大笑,于是臭豆腐的绰号不胫而走。如今大家都做了祖父,同人公议,摘除其中的一个臭字,简称他为豆腐,直到如今。此后十几个同学,轮流做东,以后便一个个的凋谢,溃不成军,凑不起一桌了。
⑥ 同学们一出校门,便各奔前程。因修习的科目不同,活动的范围自异。风云际会,拖青纡紫者有之;踵武陶朱,腰缠万贯者有之;有一技之长,出人头地者有之;而座拥皋比,以至于吃不饱饿不死者亦有之。在校的时候,品学俱佳,头角峥嵘,以后未必有成就。所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确是不刊之论。不过一向为人卑鄙投机取巧之辈,以后无论如何翻云覆雨,也逃不过老同学的法眼。所以有些人回避老同学惟恐不及。
⑦ 杜工部漂泊西南的时候,叹老嗟贫,咏出“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的句子。那个“自”字好不令人惨然!好像是衮衮诸公裘马轻肥,就是不管他“一家都在秋风里”。其实同学少年这一段交谊不攀也罢。“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纵然不以为耻,可是免不了要看人的嘴脸。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大量使用简明轻省的短句,营构出快捷明朗的节奏,形成简洁轻快的语言风格,顺畅通达,引人入胜。 |
B.文章善于使用一些文言词汇,如“拖青纡紫”、“踵武陶朱”等,营造了雅致的语境;虽在行文中夹杂“溜浆大泡”、“鼻涕过河往袖子上抹”等俗语,似乎有些雅俗不谐,但瑕不掩瑜,并不影响整体典雅的语言风格。 |
C.“此后十几个同学,轮流做东,以后便一个个的凋谢,溃不成军,凑不起一桌了。”这句话虽用戏谑口吻,却流露出对老同学聚会的回味与珍惜,伤感与无奈之情溢于言表。 |
D.第二段作者通过诙谐幽默的比喻:“(学生)一批一批的毕业,像是蒸锅铺的馒头,一屉一屉的发售出去”,意在与从前的“同窗共砚”对比,更突出有学校前同学交情的可贵和情趣。 |
E.最后一段引用杜甫的诗句“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意在说明毕业后同学之间贵贱不同,不要去攀比。为什么“有人成年之后怕看到小时候的同学”,甚至“回避老同学惟恐不及”?请结合文章分条概括其原因。
“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出自《论语·子罕篇》,原是孔子夸奖弟子子路“穿着破旧的丝棉袍子,与穿着狐貉皮袍的人站在一起而不认为是可耻的”。最后一段作者却说“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纵然不以为耻,可是免不了要看人的嘴脸。”你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请依据文意加以阐释并联系实际谈谈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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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叶“一尘不染”的秘密
(1)“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荷花的圣洁已经被人们称颂了近千年之久。现在,科学家们终于发现了荷叶一尘不染的秘密。这一发现不但令人们感叹大自然的精妙构思,还给材料科学家带来启发。一场自清洁材料的革命因此揭开了序幕,有望使人们摆脱污渍的烦恼。
(2)20世纪90年代,德国波恩大学的植物学家巴斯洛特首次发现并解释了荷叶的自清洁效应。他在用扫描电子显微镜观察植物叶面时,为防止微小灰尘带来的干扰,总是将叶面清洗干净。但是,他发现有些植物几乎总是保持一尘不染,荷叶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通过扫描电子显微镜,他发现荷叶表面分布着许许多多尺寸20~40微米的凸起结构,而整个荷叶,包括这些凸起结构的表面,又被更为微小的纳米尺度的植物蜡的晶体所覆盖。这种独特的结构就像是一片连绵不绝的长满参天大树的丘陵。
(3)植物表面的蜡本身具有疏水的功能,而表面微小的凸起结构可以吸附空气,这一层薄薄的“气垫”可以托起落在表面上的水滴。由于水滴与荷叶表面的实际接触面积非常小,因而水滴在荷叶上可以像小球一般自由滚动。同时,微小的凸起结构也使得荷叶表面的灰尘和污物与叶面的接触面积很小,这样就减小了污物与荷叶之间的相互作用力。当水滴在叶面上滚动时,污物就很容易黏附在水滴上,随着水滴的滚动被带走,因此荷叶在雨后显得格外清爽洁净。
(4)荷叶的超疏水性依赖于表面疏水的植物蜡和表面独特的凸起结构。科学家们对自然界中的其他生物比如芋头叶、紫罗兰等进行探索,发现许多植物叶面都有疏水的功能。水稻的叶子不但有疏水的功能,而且由于其微观凸起平行于叶边缘有序排列,还可以使水滴定向滚动。除此之外,鸭、鹅、部分水鸟的羽毛表面具有微小的条形结构,这样使得水更易于定向排除,自身不容易被沾湿。
(5)现在,科学家们在实验室中可以用各种各样的物理或者化学方法制造出类似荷叶结构的自清洁表面。金属、塑料、有机物等疏水物质通过构造微米或纳米级别的复合表面结构,就可以拥有自清洁的功能。科学家们以简单的溶液成膜的方法,通过改变成膜物质的组成或成膜条件,十分简便地在普通塑料表面上构筑了荷叶般的凸起结构,赋予了塑料超疏水的功能。瑞士的一家公司则将纳米颗粒黏结到织物纤维上,形成类似荷叶表面的粗糙凸起,可以使织物具有排斥咖啡、红酒等污渍的能力。
(6)虽然目前投入到市场中的具有自清洁功能的商品并不多,但是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自清洁革命的一线曙光。除了自清洁之外,类似荷叶结构的表面还有着更加广泛的用途:把它应用在卫星天线上,可以防止因为积雪而造成信号变差;应用于管道中,可以减少液体运输中造成的损失;作为人体植入材料,可以防止因生物分子的沉积而造成血栓等问题。
(7)荷叶上的一滴水珠给予的启发已经可以解决这么多的难题,而这还远不及大自然智慧的万分之一。地球上的生物经过亿万年的进化,每一种都有其值得让人学习的独到之处。研究生物给人类的启示,逐渐成为新兴的学科,即“仿生学”,也就是通过对生物的结构和性质的研究来为工程技术提供新的设计思想和工作原理的科学。
(8)今后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许大自然早就给我们准备好了答案。下列关于荷叶自清洁效应产生的原因,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荷叶表面分布着许许多多尺寸20~40微米的凸起结构。
B,植物蜡的晶体覆盖了包括凸起结构表面在内的整个荷叶。
C.凸起结构和植物蜡分别可以起到疏水和吸附空气的作用。
D.凸起结构能使污物与荷叶之间的作用力减弱,从而使在叶面上流动的水滴更容易带走污物。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荷叶“一尘不染”秘密的发现引发了我们身边正在进行的自清洁材料的革命。 |
B.水稻叶面微观凸起平行于叶边缘有序排列的结构,可以使水滴定向滚动,从而具有了疏水功能。 |
C.人类已能在普通塑料表面和织物纤维上构筑类似荷叶表面的凸起结构,使它们具有自清洁功能。 |
D.类似荷叶结构的表面在卫星天线、管道、人体植入材料上均有用途。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表述及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芋头、紫罗兰等植物的叶面因分布着与荷叶同样尺寸的凸起结构,所以具有了疏水功能。 |
B.现在,具有自清洁功能的商品已经大量上市,人们的生活更加轻松愉快。 |
C.从经过亿万年进化的地球生物身上学习它们的智慧,可以一一解决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
D.我国远古时代的鲁班受带齿的草叶启发发明锯子,是一种仿生活动。 |
用简洁的语言概述荷叶“一尘不染”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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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何以输给刘邦?
刘邦战胜项羽,常常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项羽是个贵族,是个英雄;刘邦是个贫民,是个流氓。项羽的出身是相当高贵的,他的祖父是楚国名将,到了项羽父亲他们这一代,这个家族就开始破落了,不过破落也
还是贵族。刘邦是没有名也没有字的,他被唤做刘季,就是刘小的意思;项羽可是正儿八经有名字的,叫做项籍,也是有字的,叫项羽。
楚汉战争中,刘邦手下有一个神箭手楼烦一箭就把项羽那边的一个人给射死了。项羽大怒,出来往那儿一站大吼一声,楼烦被吓得屁滚尿流。在灭秦和楚汉战争中,项羽几乎是每战必胜。而刘邦的本事就是司马迁说的“好酒及色”。在整个战争中,没有一场战争是刘邦指挥的。刘邦的本事只有一句话一一为之奈何?问张良,问陈平,问韩信。
但是我们如果冷静地分析,就会发现刘邦的胜利是有道理的。刘邦攻进了关中,后来项羽也进入了咸阳,他们获得了推翻秦王朝的胜利。在这场胜利面前,刘邦和项羽的表现完全不同。刘邦不杀子婴,约法三章,秋毫无犯。这是一个了不得的举动。范增对项羽说,项王,刘邦这个人可不能小看。但项羽听不进去,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项羽完全不动脑筋。有人劝说项羽,说咸阳这个地方是帝王之都,您应该定都咸阳。但是,这个时候秦宫已经被项羽烧光了,也没地方住了,项羽又一门心思想回老家去。于是就说了这样的话:“富贵而不还乡,如衣锦夜行。"
到了楚汉战争的最后关头,刘邦准备和项羽在垓下会战,这时韩信、彭越和英布都按兵不动。这时候刘邦就问张良说,子房啊,我准备胜利以后把天下给分了,你看分给哪些人比较合适呢?张良说,彭越和英布本来是在楚汉之间摇摆的,现在倾向于汉;韩信现在独当一面,如果你愿意把土地分给他们的话,他们一定会来帮助你合围项羽的。刘邦说行,就这么跟他们约定了。结果这几支军队全都来了,把项羽团团围住,予以消灭。
韩信说,项王这个人婆婆妈妈的,将士有谁受了伤,他会亲自拎着饭篮去探视,流着眼泪拉着你的手,说长道短。可是我们有了战功,他要封一个官爵,一颗印捏在手上,磨过来磨过去,直到方的变成圆的,他都不给人。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刘邦是英雄,项羽是英雄,只不过他们是不同的英雄而已。项羽是本色英雄,他所表现的是自己的英雄本色,是没有遮掩顾忌、不计利害成败地把它表现出来,因此在“成者王败者寇”这样一种历史传统中,项羽依然能得到人们的凭吊和同情。
(节选自《易中天品读汉代风云人物》,有删改)下列对“刘邦战胜项羽常常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原因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项羽是个贵族,是个英雄;刘邦是个贫民,是个流氓。 |
B.项羽的能力是很强的,而且他非常勇敢;而刘邦只喜欢酒色。 |
C.就家庭背景、集团力量和个人魅力而言,刘邦和项羽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
D.项羽是本色英雄,他所表现的是自己的英雄本色,是没有遮掩、不计利害地把它表现出 |
来。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章围绕“项羽何以输给刘邦”这一话题,结合刘邦项羽的所作所为,联系史实, 展 开了深入细致的论述。 |
B.刘邦知人善任,麾下群臣才华横溢,他们君臣携手,最终打败了兵多将广、不可一世的项羽。 |
C.作者认为项羽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他鲁莽骄横,文章由此对项羽这一形象的分析递进到对本色英雄失败的反思。 |
D.作者认为冷静地做一个分析,就会发现刘邦的胜利是有道理的。刘邦和项羽两个人有着完全不同的性格,正是这些性格的差别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
本文认为项羽输给刘邦是有道理的,作者运用对比手法从哪几个方面论述理由的?(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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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普希金
肖复兴
(1)来上海许多次,没有去过岳阳路看过一次普希金的铜像。忙或懒,都是托词,只能说对普希金缺乏虔诚。似乎对比南京路、淮海路,这里可去可不去。
(2)这次来上海,住在复兴中路,与岳阳路只一步之遥。推窗望去,普希金的铜像尽收眼底。大概是缘分,非让我在这个美好而难忘的季节与普希金相逢,心中便涌出许多普希金明丽的诗句,春水一般荡漾。
(3)其实,大多上海人对他冷漠得很,匆匆忙忙地从他身旁川流不息地上班、下班,看都不看他一眼,好像他不过是没有生命的塑像,身旁的水泥电杆一样。提起他来,绝不会有决斗的刺激,甚至说不出他哪怕一句短短的诗。
(4)普希金离人们太遥远了。于是,人们绕过他,到前面不远的静安寺买时髦的衣装,到旁边的教育会堂舞厅跳舞,到身后的水果摊、酒吧间捧几只时令水果或高脚酒杯……
(5)当晚,和朋友去拜谒普希金。天气很好,4月底上海不冷不燥,夜风吹送着温馨。铜像四周竟然了无一人,散步的、谈情说爱的,都不愿到这里来。月光如水,清冷地洒在普希金的头顶。由于石砌的底座过高,普希金的头像显得有些小而看不大清楚。我想更不会有痴情而又有耐心的人抬酸了脖颈,如我们一样仰视普希金那一双忧郁的眼神了。
(6)此时,教育会堂舞厅中正音乐四起,爵士鼓、打击乐响得惊心动魄。红男绿女出出进进,缠绵得像糖稀软成一团,偏偏没有人向普希金瞥一眼。
(7)我很替普希金难过。我想起曾经去过的莫斯科阿尔巴特街的普希金故居。在普希金广场的普希金铜像旁,即便是飘飞着雪花或细雨的日子里,那里也会有人凭吊。那一年我去时正淅淅沥沥下着霏霏雨丝,故居前,铜像下,依然摆满鲜花,花朵上沾满雨珠宛若凄清的泪水。甚至有人在悄悄背诵着普希金的诗句,那诗句便也如同沾上雨珠无比温馨湿润,让人沉浸在一种远比现实美好的诗的意境之中。
(8)而这一夜晚,没有雨丝、没有鲜花,普希金铜像下,只有我和朋友两人。普希金只属于我们。
(9)第二天白天,我特意注意这里,除了几位老人打拳,几个小孩玩耍,没有人注意普希金。铜像孤零零地立在格外灿烂的阳光下。
(10)朋友告诉我:这尊塑像已是第三次塑造了。第一尊毁于日本侵略者的战火中,第二尊毁于我们自己的手中。莫斯科的普希金青铜塑像屹立在那里半个多世纪安然无恙,我们的普希金铜像却在短短时间之内连遭两次劫难。
(11)在普希金铜像附近住着一位现今仍在世的老翻译家,一辈子专事翻译普希金、莱蒙托夫的诗作,在文化大革命中亲眼目睹普希金的铜像是如何被红卫兵用绳子拉倒,内心的震动不亚于一场地震。曾有人劝他搬家,避免触目伤怀,老人却一直坚持住在普希金的身旁,相看两不厌,度过他的残烛晚年。
(12)老翻译家或许能给这尊孤独的普希金些许安慰?许多人淡忘了许多往事,忘记当初是如何用自己的手将美好的事物毁坏掉,当然便不会珍惜美好的失而复得。年轻人早把那些悲惨的历史当成金庸或琼瑶的故事书,怎么会涌动老翻译家那般刻骨的思绪?据说残酷的沙皇读了普希金的诗还曾讲过这样的话:“谢谢普希金,为了他的诗感发善良的感情!”而我们却不容忍普希金,不是把他推倒,便是把他孤零零地抛在寂寞的街头。
(13)我忽然想起普希金曾经对于春天的诅咒——
啊,春天,春天,
你的出现对我是多么沉重,
……
还是给我飞旋的风雪吧,
我要漫长的冬天的幽暗。
(14)有几人能如老翻译家那样理解普希金呢?过去只成了一页轻轻揭去的日历,眼前难以抵挡春日的诱惑,谁还愿意去在凛冽风雪中洗涤自己的灵魂呢?
(15)离开上海的那天下午,我邀上朋友再一次来到普希金的铜像旁。阳光很好,碎金子一般缀满普希金的脸庞。真好,这一次普希金不再孤独,身旁的石凳上正坐着一个外乡人。我为遇到知音而兴奋,跑过去一看,失望透顶。他的手中拿着一架微型计算机正在算帐,很投入。他的额头渗了细细的汗珠。
(16)我们又来到普希金像的正面,心一下子更被猫咬一般难受。石座底部刻有的“普希金(1799—1837)”字样中,偏偏“金”字被黄粉笔涂满。莫非只识得普希金中的“金”字吗?
(17)我们静静地坐在普希金的石凳上,什么话也说不出来。阳光和微风在无声流泻。我们望着普希金,普希金也望着我们。阅读第7段,作者写到“我想起曾经去过的莫斯科阿尔巴特街的普希金故居……让人沉浸在一种远比现实美好的诗的意境之中”,为什么写这个场景?
解说文中画线语句所表达的含义。(5分)
(1)普希金离人们太遥远了。
答:
(2)过去了只成了一页轻轻揭去的日历,眼前难以抵挡春日的诱惑,谁还愿意去在凛冽风雪中洗涤自己的灵魂呢?
答:题目“孤独的普希金”有多层含义,请根据全文内容,加以解释。(6分)
根据文章内容,概括文章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