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老胡》,根据要求回答后面问题。
老胡
①我不喜欢老胡。但是,父亲去世一年后,他娶了我妈。
②我们都知道,我们母子俩需要一个男人。后来便遇见了老胡,他是小城的一个包工头,离异。
③我讨厌他。母亲炖的排骨,他总是跟我们娘俩平分;他站在路边看着刚放学的我半天搞不定自行车的链子,却袖手旁观;他暑假把我带到他的工地上,给他手下的人打工,看我晒得又黑又瘦却是喜欢得很,虽然他给了我工钱;他对母亲好,给母亲买衣服从来都舍得,对母亲从来没有吼过,对外婆也是大方得很,所以,他们都说母亲的命不薄。
④我知道他也不喜欢我,他总是嫌我太女孩子气,他不喜欢我说话用那么小的声音,甚至不喜欢我白白的衬衣领子。他说,爷们儿要有个爷们儿的样子。
⑤3个月之后,我在学校打了架,一个同学拿了我的笔,硬说是他自己的。这笔是老胡给的,给的时候说不值钱让我拿去用,第一天就被班里最强悍的男生拿了去,还放肆地在笔端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一脸的鄙夷:“就凭你的后爹,能给你买这派克笔吗?”最终,我们动了拳头。老胡被叫到老师的办公室训话,开始还低眉顺眼地道歉,后来,知道了原因就跟我们戴着瓶底眼镜的老师好一顿激辩,他主张这架打得没错,领我出办公室的时候,还是雄赳赳气昂昂的。
⑥出校门正是放学的时候,他拦在门口,等着那几个男生。他说,来,你们一个一个来打,是爷们儿就要有爷们儿的解决方式。于是那天傍晚,很多人围在学校旁边的胡同里,看我怎样地歇斯底里。最终,我拿着那支派克笔一瘸一拐地跟老胡回了家。他揉揉我的脑袋,夸奖我“爷们儿不错,像我的儿子”。
⑦这件事情,母亲始终不知道,这成了我们两个人的小秘密,有了秘密的两个人总会有些小小的亲近。
⑧高考的那年,我意外地失利,成绩只能上个专科。母亲征求我的意见是否复读,被他一口拒绝了。他说,复读什么,浪费时间,浪费钱。我和母亲都沉默着,毕竟是继父,大抵是计较的。填报志愿的时候,他也说得轻松无比,他说,别管有用没用,挑个自己喜欢的。最终我报了警校。
⑨我毕业的时候,为了爱情执意要去千里之外的城市闯出一番天地。老胡生平第一次对我大发雷霆,我知道我应该留在他和母亲身边尽孝,但是那个城市里有我梦寐以求的爱人和生活,我最终是自私的。
⑩走的时候,是凌晨4时的车,摩托车坏掉了,为了赶时间,老胡在楼下随便找了辆邻居没锁的破自行车,用袖子擦了下后车座,让我上车。我有些迟疑,他却已经蹬上了车子,我小心地坐着,小城的街道很空旷,他的后背努力地向前弯,他的衣服被清晨的风吹起来,我突然便落了泪。我上车的时候,他说,存折在你的口袋里。我打开,一笔一笔,有百元的,也有千元的,我想像着他拿着它们去银行一点点地攒起来,为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子的未来做准备,而这个儿子,从来没有叫过他一声爸爸。
11我看着老胡,眼圈就红了,我说:“爸爸,你多保重。”老胡一巴掌拍过来,说:“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可是,车开出去之后,我看他扭过头去擦眼泪,比娘们儿还娘们儿。我以为他会一直在我的生命里,给我坚强的爷们儿样的支撑,没想到时光已经让他那么脆弱。半年之后,我回家,带了我的女朋友,带了他爱抽的烟,还有一身好西服,而他已经躺在了床上。
12我请了假留下来照顾他,那是我们生平最快乐的日子。天晴的时候,我推着他去近郊的每一介景点。过马路的时候,即使推着他,我也会握住他的手,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地握住他的手,厚实而温暖。他像个孩子般地听话与依赖。他的笑容始终没有停过,跟问候他的每一个人说,这是我儿子,老胡的儿子。
13公司有急事,我对老胡说我要回去处理一下,我说,我只要两天,你等着我。可是,只隔了48小时,我回来的时候,客厅里已经有了他的遗像,他最终没有等我。
14他最后的时光,我却不在他的身边,这成了我一生的疼。(摘自《航空报》,略有删改)
请你用文中的词语,把小说中“我”的心理变化过程补充完整。
      →眼圈红了      →最快乐的(日子)→      
下列是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的情节有明暗两条线索,“我”的心理变化过程是明线,老胡对“我”的态度变化过程是暗线。
B.小说的人物语言符合人物的身份特征。如第6段中,“是爷们儿就要有爷们儿的解决方式”,就很符合老胡作为包工头,处理事情简单粗暴的特点。
C.这篇小说以“老胡”为题,一是因为老胡是小说的主人公之一,二是为了突出“我”与继父的情感超越了与生父的情感。
D.小说地13段,前一句说“我只要两天”,后一句把“两天”改成了“48小时”很有深意,虽然表示的时间相等,但暗含的情感不同。

小说开头部分写老胡对“我”“袖手旁观”,嫌“我”“太女孩子气”等,这种写法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根据5至10段内容,概括出老胡是从哪方面关心“我”的。
仔细品味第⑩段中画线句子,联系上下文,揣摩“我”此刻的心理活动。
小说最后—段,“这成了我一生的疼”—句含义深刻,请结合自己生活实际,谈谈你受到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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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失败的滋味》一文,完成小题。(10 分)
你舔尝过失败的滋味吗?
测验不及格,升学考试不进分数段,比赛取不上名次……这都叫失败。失败的滋味当然是苦的。
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不可避免要遭受这样或那样的失败,只不过有的人栽跟斗栽得多些,有的人栽得少些罢了。可以说,人生是不断栽跟斗,而又不断爬起来前行的漫长过程。
失败的下一站是“痛苦”,但却不是终点站,而是岔道口。这岔道口分岔出两条路:一条是心灰意冷,一蹶不振的路,这条路通向彻底的失败;另一条路是汲取教训,再接再厉的道路,这条路通向再失败或失败的反面——成功,但只有踏上这条路,才有成功的希望。因此,一个人遭到了失败,并不意味着这就是最终的结果。问题在于:站在“痛基”这个岔道口的时候,自己的选择是哪一条路。
19世纪初,有一位英国将军在战场上吃了败仗,落荒而逃,躲进农舍的草堆里避风雨,又痛苦,又懊丧。茫然中,他忽见墙角处有一只蜘蛛在风中拼力结网,蛛丝一次次被吹断,但蜘蛛一次次拉丝重结,毫不气馁,终于把网结成。将军深受激励,重振旗鼓。后来,终于在滑铁卢之役打垮了自己从前的对手拿破仑。这位将军,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威灵顿。
威灵顿将军的故事,不正好说明失败并不尽是最终结果的道路吗?失败并不可怕,痛苦并不可怜,只有怯懦才是可悲的。失败是一个未知数。当我们失败之余,勇于化痛苦为动力,那么,就有可能从“痛苦”这个“岔道口”,找到通向成功之路。我说的这番话,你认为对吗?
.本文表达的主要观点是:
.文章讲述威灵顿将军的故事有什么作用?(3 分)
.你的朋友小宇期中考试成绩不太理想,情绪一直很低落。请你结合本文内容,以同学的身份对他进行劝解。(4 分,注意简明、连贯、得体)

阅读《龙卷风》 一文,完成小题。(10 分)
①盛夏季节,当你收听台风天气预报的时候,经常可以听到“台风中心风力在12级以上”这样的话,似乎“12级”就是风力之“最”了。自然界中有比这更大的风吗?有,那就是龙卷风。
②龙卷风俗称“龙吸水”,这也许是它漏斗状云柱的外形很像神话中的“龙”从天而降,把水吸到空中而得名的吧。实际上,它是从雷雨云底伸向地面或水面的一种范围很小而风力极大的强风旋涡。
③龙卷风的风力极大。在龙卷风中心附近,水平风速每秒可达100米以上,极端情况,可达300米。12级风的风速相当于每秒30多米,要和龙卷风相比自然就大为逊色了。如此罕见的巨大的风,造成的破坏异常惊人。当它触及地面时,可以把人畜像开玩笑似的卷到空中,再扔下来,它可以“倒拔垂杨柳”,摧毁建筑物,甚至像利剑似的把坚固的高楼大厦削掉一角。1956年9月24日,上海曾出现过一次龙卷风,它竟然把一个三四层楼高的110吨的储油罐举到15米的空中,然后把它甩到100多米以外的地方。1925年美国曾出现过一次强大的龙卷风,造成2000多人伤亡。为什么龙卷风的风力这么大呢?主要是龙卷风内的空气大量逸散,使龙卷风中心空气十分稀薄,气压很低,与外围空气的气压差特别大。台风中心和它外围空气平均每100公里差20毫巴(压强单位),而龙卷风中心与外围空气只要相差20米,气压差就达20毫巴。气压梯度越大,风力也就越大,难怪龙卷风的风力要比台风大上好多倍了。
④龙卷风涉及的范围很广泛。1927年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一次龙卷风,在它经过的 15平方米的范围内,大树连根拔起,但是靠近这股龙卷风的地方则安然无恙。
⑤龙卷风可以事先预测出来,气象雷达就是监视龙卷风的一种很好的工具。
.第①段中加点的“似乎”一词能否去掉?为什么?( 3 分)
.简要说说第③段中画线句子的表达作用。
.为什么龙卷风的风力要比台风大上好多倍,请根据文章内容加以概括(照抄原文不得分)。(4 分)

阅读下面文章,然后回答小题。(19分)
马头琴的黄昏
⑴大草原的日与夜无边无际,没有遮拦和阻挡,似乎遍地都是道路。
⑵我把自己交给了这苍苍茫茫的世界。去游牧点聆听巴音图(草原人)老阿爸的马头琴,竟然走进了黄昏。一片片绿茵涌来,如爱抚、似轻吻、像牵扯,缠缠绵绵。行走间,又纷纷流淌远去,让人感觉有很多失落,可又不知道失去的是什么。
⑶黄昏也是无限宽广,像一张巨大的黑茬羊皮不可阻挡地慢慢铺展。远近都是静止的状态,草色松软、深沉、凝重,又朦朦胧胧。没有风,也没有鸟啼,敖包山不语,古神树无言,一切都是自然而超脱的寂静。花朵暗淡了,怎么也看不见那种生机和灵气。夕阳像一嘟噜牛肉,在天边飘飘摇摇,滴淌着揪心的血色。
⑷我想起前些天过世的娜日斯老阿妈,还有那个悲痛的黄昏。她躺在风葬的勒勒车上,奔跑颠簸,掉落在荒草丛里,那就算她自己选择的墓地。那里空空荡荡,什么都不存在,一切归于平静;对她来说。
⑸静默中的惆怅真的是一种美吗?远处的雅伦河如拴在落日下的绸绫,弯弯曲曲地飘动;河畔蒙古包天窗上炊烟高高升腾,扶摇向上,直插云天。大自然毫不夸张的景色,默默地抚慰心灵,感动生命,使人渐渐走出迷蒙的伤感。
⑹蒙古包前的巴音图老阿爸,头发如一蓬草,一蓬染满岁月霜雪的草。他坐在那里,像一个坑!凝视远方,倾听草原,蒙文字母那样一动不动。身后悬挂的古长弓紫红紫红的,仿佛紧绷着他的那块天空和他的这个黄昏。夕阳没灭,影子就不会消失。
⑺巴音图老阿爸用他全部的热爱与激情,又拉响了长者般的马头琴。那首世代相传的《奔马》出发了,缰闪、蹬动、马嘶、蹄响,粗犷而悠扬,豪放又恬润,有节地震撼草原,澎湃胸怀,令人不可抑制。黄昏渐渐逼近马头琴了,马头就拼力昂动,大声歌唱,我觉得心热亦心疼。
⑻力量涌动着,留恋强烈着,大草原却很自然地下沉着。天边的晚霞依然绚丽,一片片泼洒剩下的光焰。小伙子驱赶海浪般的马群,姑娘驾起云朵一样的羊群,把牧归的鞭花撒进起伏的琴曲,套马杆是他们没有尽头的道路。
⑼马头琴还在轰轰烈烈地响亮,不留余地地迸发着情感、力量和向往,那大草原好像随着琴弓流来淌去。苍老的巴音图老阿爸,难道在他剩下的时间里没有疑虑与优伤吗?“生命的节奏是爱。”不知道为什么罗曼·罗兰的话突然响在耳畔。谁能躲过人生中的黄昏呢?那么,就去爱,就去奋斗,就去快乐生活,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还活着。
⑽生命的目的是享受生命。
⑾蒙古包后面的额吉湖陷进了黄昏,蓝蓝的、深深的、静静的,绝不是一片忧郁,而像巴音图老阿爸圣洁的心,可容纳辽阔的大草原。
⑿女儿塔娜给巴音图老阿爸披上一件皮袍,温暖中他更加昂奋,马头琴的曲调如欢奔的野马自由而欢快。琴曲漫过我的躯体、灵魂,乃至整个生命。蓦然间,我好像捡拾回来许多失去的什么东西,也释放出压在时间深处的那些灵动和激情。我也是大草原上的一棵草吧。
⒀老阿妈走出蒙古包,望望夕阳、又瞅瞅巴音图老阿爸,抿着笑熬奶茶去了。大草原的黄昏不顾一切地弥漫着,沉沉的、重重的、凉殷殷的,可巴音图老阿爸的马头琴却越拉越有情绪。他对我说:“黄昏果真包围了我,我就觉得黄昏很美,便用马头琴跟黄昏对话。”不由分说的一种降临,意味着必然失去什么,这是不可置疑的生命方式。而乐于人生的人,不会感到任何苦恼。
⒁琴曲悠悠。蒙古包、炊烟、羊群、马头琴,一切都在美丽着黄昏。这时,我想写诗了。巴音图老阿爸还在拉琴,他要拉出月亮和星星吗?我忽然明白了:夜的尽头仍然是如一片绿叶的大草原。
.在作者笔下,大草原、巴音图老阿爸的琴声分别具有哪些特点?(6分)
.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3分)
我也是大草原上的一棵草吧。
.结合全文看,简要分析第三段的作用。(4分)
.结合全文,说说文章题目有哪些作用?(6分)

阅读下面文章,然后回答小题。(10分)
熬住就是一切
①我们经常用竞技来比喻人生。在漫长的人生竞技中,什么都不是一眼看得到头的。一时的春风得意算不了什么,一时的失败其实也不能算数。林彪与越南的国防部长武元甲会见时。他告诉武元甲,与美国对抗只有一个字:熬。这一个字的确道出了人生的一种真谛,美国那么强大,和它对抗当然不容易,但因为“熬”住了,最后越南还是赢了美国。但真正熬得住又谈何容易。林彪自己经过了“熬”,成了接班人,最后却到底没“熬”住,闹到“抢班夺权”,遂有温都尔汗的一劫。
② “熬”住其实非常重要。人生中进进退退是寻常事,关键是能够“熬”得住。所谓“熬”就是对于自己的事情不轻易放弃,不随便离开自己的位置,就在那里一步一步地努力,有时候就好像龟兔赛跑的那只乌龟,未必跑得快,但“熬”得住,却能笑在最后。
③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曾经看在大阪举行乒乓球世界锦标赛的电视转播,看到中国的刘国正和韩国金泽洙在男子团体赛上异常激烈的比赛,刘国正几乎老是要输,但居然能够九死一生地“熬”下来,也笑到了最后。当然这仅仅是一场比赛,但他旁边的教练蔡振华的经历就更加让我感慨。当年我还是学生的时候,蔡振华就是乒乓球运动员,以旋转球拍著名,他能够将球拍在手中飞速旋转,使对方无法知道他两面不同的胶皮,接不住他的球。但那时我们都是另外一位名将郭跃华的球迷。当时蔡振华多是赢不了郭跃华的,后来国际乒联又限制了旋转球拍,蔡振华便黯然退役。那时,郭跃华的辉煌和蔡振华的黯淡恰成对比。郭退役后开始从商,渐渐淡出了体育界,而蔡振华始终在这一行里“熬”着,直到成了国家体育总局的副局长。
④文人的生涯“熬”也不可或缺。我曾经听到一位知名的老学者讲笑话,说他大学时同屋的三个人中,另外两个都才气逼人,他觉得远远在他之上,不过,天妒英才,一个在大学时因失恋自杀,才华还没有表现就死了。另外一个在五十岁就病故了,才华同样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而他却身体健康,活到高寿。老先生说:现在几乎没有自己的同代人了,学生或者晚辈自然都捧场。于是乎水涨船高,就是泰斗了。老先生当然是说笑话,但仔细想想也非常有道理。
⑤所以我们只能像阿甘那样,在人生的马拉松中“熬”住。诗人里尔克曾说:“挺住就是一切。”但“挺”字没有“熬”那么传神,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成“熬住就是一切”。当然,人其实也有不出场比赛或者中途退场的权利,但只要选择参加,就不能不“熬”住。(选文有删改)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本文主要采用的论证方法是什么?(2分)
.把第②段中的“龟兔赛跑”的事例换为“守株待兔”好不好?请简要说说理由。(4分)
.把第⑤段中划线句子去掉好不好?为什么?(4分)

阅读下面文章,然后回答小题。(10分)
闲话白菜
①白菜是南北方一种极其普通的蔬菜。别看它普通,闲暇时,弄一桌“白菜宴”,既解馋又养生。
②白菜栽培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据考证,自从有人类以来,它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种类北方有胶州白、北京青白、天津绿、东北大矮白菜、山西大毛边等;南方有乌金白、蚕白菜、鸡冠白、雪里青等。
③白菜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有“菜中之王”美称。用于炖、炒、熘、拌以及做馅、配菜都可以,故俗语云:“肉中就数猪肉美,菜里唯有白菜鲜。”
④白菜除作为蔬菜供人们食用之外,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古代医书《名医别录》里记载:“白菜能通利胃肠,除胸中烦,解酒毒”。清代《本草纲目拾遗》中说:“白菜汁,甘温无毒,利肠胃,除胸烦,解酒渴,利大小便,和中止嗽”,并说“冬汁尤佳”。
⑤白菜食法颇多,从烹调方法上看,无论是炒、熘、烧、煎、烩、扒、涮、凉拌、腌制,都可做成美味佳肴,如果同鲜菇、冬菇、火腿、虾米、肉、栗子等一起烧,还可以做出很多富有地方特色的菜肴。用新鲜猪肉末制成丸子,再加大白菜红烧,这是河南地区有名的“大白菜烧丸子”。把干辣椒节过油炸,然后用醋与白菜块同炒,这是有名的“醋溜白菜”。东北有道名菜就叫“栗子烧白菜”,这道菜的特点是汁鲜味美,酥烂适口,红白黄三色相间,色、香、味兼备。此外,还有“奶汁靠白菜”、“如意白菜卷”等等一系列菜肴。
⑥总之,白菜食用方法很多,仅入书的就有数百种,在东北,吃得最普遍的还是炖白菜汤和炖酸菜。东北人喜欢把白菜渍成酸菜,酸菜炖火锅、炖大骨头成为了东北人引以为豪的家常菜。酸菜炖大骨头端上桌后,香气缭绕,热气腾腾,骨头肉颤巍巍,丝丝缕缕,泾渭分明;酸菜晶莹剔透,油花闪烁,让人举箸之际,耳边油然想起东北腔席卷四方的断喝:“翠花,上酸菜!”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改)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白菜的几种特征。(3分)
.结合语境,任选一题,说说划线词语的作用。(3分)
(1)“据考证 ,自从有人类以来,它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句中的“据考证”能否删掉,为什么?
(2)“白菜食用方法很多,入书的就有数百种。”句中的“仅”若换成“全部”,表达效果有什么不同?
.请你结合选文和以下材料,说说志愿者为什么被称为“白菜”。 (4分)
“小白菜”是指2010年上海世博会志愿者,他们身穿绿白相间的制服,大都是来自上海高校的“80后”、“90后”大学生。在世博园区里,每天都有数千名随处可见的“小白菜”在忙碌着,分发地图、指引线路、维持秩序、处理突发事件……他们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即使受到游客不理解的怨言,让他们成为了受气的“小白菜”,他们也一如既往地微笑、周到服务,各界领导和广大参观者给予了这群“小白菜”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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