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
人人皆可为国王
说到权力和享受,国王可算是一国之最。因此王位就成了很多人追求的目标,但我们也大可不必妄自菲薄,我们人人都可以成为自己的国王。
虽然大有大的好处,但它却不能占据全部的风光。比如,同是长度位,以“里”去量路程可以,去量房屋之大小则不成;以“尺”去量房屋大小可以,去量一本书甚至一张纸的厚薄则难为它了。同是观察工具,望远镜可以观数里、数十里之外,看微生物则不行,能挥洒自如的是显微镜。以人而论,权大位显,如王如皇亦有他的局限。比如他就不能享受村夫之乐、平民之趣。《红楼梦》里凤姐说得好,“大有大的难处”。据说现在的荷兰女王也很为继承人发愁,因为她的三个子女因担心失去生活之趣对王位都不感兴趣。
在现代社会里,每一个成功者都可以在自己的王国里成为国王,享受高呼万岁的崇敬,享受鲜花和红地毯。你看歌星、球星是追星族的国王;作家、画家是欣赏者的国王;学者、教授是他学术领域的国王;幼儿园的阿姨、小学校的教师整天享受着孩子们的拥戴,也俨然如王——孩子王。就是牧羊人,在蓝天白云下长鞭一甩,引吭高歌,也有天地间唯我独尊的国王感。
当一个人壮志难酬或怀才不遇时,他仍然可以为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北宋时的柳永,宋仁宗不喜欢他,几次考试不第连个做臣子的资格也拿不到,他只好去当“民”。“凡有井水处都有柳词”。因而他在词坛成为了自己的国王——词王。林则徐被清政府贬到新疆伊犁,沿途官民却争相拜迎,泪洒长亭,赠衣赠食争睹尊容。到住地后人们又去慰问,去求字。以至于待写的宣纸堆积如山。在人格王国里林则徐被推举为王。
在日常生活中更是人人可以为王。我看过一场演唱会,那歌手也没有什么名,但当时着实有王者风范,台下的女孩子毫不羞涩地高喊“我爱你”,演唱结束,要跟他拥抱。
国王的精神享受有三:一是有成就感;二是有自由度;三是有追随者。只要做到这三点,不管你是白金汉宫里的英国女王,还是拉着小提琴的街头艺术家,在精神上都能得到同样的满足。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诚实、勤奋就行——因为你虽没有王业之成,大小总有事业之成;虽没有权的自由,但有身心的自由;虽没有臣民追随,但一定有朋友、有人缘,也可能还有崇拜者。所以人人皆可为国王,谁也不用自卑,谁也不要骄傲。
文章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文章第②段运用的论证方法主要是什么?作用是什么?
文章第③段到第⑤段分别是从哪些方面来论述文章观点的?
请在第④段结尾处列举一个事例来补充论述。
你认为本文的观点对生活中的哪些人会有非常大的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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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课内阅读
⑴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⑵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
⑶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绵软软的。
⑷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
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⑸“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
文中“盼望着,盼望着”连用,表达了作者什么心情?(1分)

体会词语的表达效果。(4分)
①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中“钻”字改成“长”字好不好?为什么?

②“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有什么表达效果?

作者在写春风时,通过人的哪几种感觉来写的?写出春风的什么特点?(2分)

阅读下面文本,完成小题。(13分)
制造残疾乞丐的“丐帮”挑战文明底线
[事件缘起]《社会能见度》栏目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报道了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在东莞专门以乞讨谋生的约有3000人,而在东莞城区就有1000余人。在这些职业化乞讨人员的背后,往往是残暴的犯罪集团。他们故意使小孩、老人致残,然后逼他们乞讨。
(3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媒体观点]“丐帮”真实的残忍触痛民众心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2006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六所增添的“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单设这么一个罪名,足以证明该现象的普遍和危害有多大。在天桥上,在广场上,人们对残疾人和儿童乞讨的现象也早已相当熟悉。许多人也了解到,这类乞讨往往是有组织、被控制的,乞讨者收到钱后,组织者要拿走很大一部分。然而,关于这个罪名中“暴力”、“胁迫”到底到什么程度,人们很难想像到。
出现残忍的恶行,是一个社会的失败。我们不禁思考:残忍的恶行从何而来?我们不能单纯把所有残忍恶行出现的原因,都归结到社会问题上。正如引发轰动的连环枪手周克华,他枪杀无辜平民,不是社会的问题,根子上是他自己的问题。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的行为也一样,不见得所有的“丐帮”都是如此地毫无人性,毫无恻隐之心,但做出弄残儿童、给孩子喂安眠药然后扔掉的穷凶极恶之徒,根本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的资格。对待这样的犯罪分子,一定要用法律给予最严厉的制裁。
相比几年前黑砖窑的曝光,所谓“丐帮”无疑比黑砖窑更黑。黑砖窑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曾组织“拉网式排查”;吊诡的是,发生在大街小巷的翻版黑砖窑,却被长期无视。媒体都能深入调查,当地警方为何从未行动?
当然,所谓“丐帮”绝不只是东莞一地的现象,各地都有残疾乞丐游走街头,他们身后,也许也存在着类似的暴力犯罪团伙,只是我们熟视无睹的平庸之恶,让他们长期逍遥法外无法无天。
在一个以和谐、进步为目标的社会,这样的事态令绝大多数人感到严重不适,同时也是对所有人的一种威胁。一个幸福美好的社会,任何恶行都并非与己无关,应当完全杜绝这种恶行。为“免于恐惧”,“免于不适”,同时也为所有人的幸福,人们应当向残忍宣战。
[网友评论]鹤顶红:造成这种反人类的恶行出现,责任在于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受到问责。
天晴心会暖:拒绝向乞丐施舍,就是断绝这个行乞市场最有力的手段!
Tutu:美国人有一句话说,连儿童都保护不了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逼自己的孩子读书是为了出人头地,为了赚钱,不惜摧残孩子的心灵。残害他人的孩子,残忍的伤害其身体,为自己谋取利益,这难道也是我们五千年的文明,值得骄傲吗?还讲什么“文明底线”,故意残害儿童还有底线吗?简直就是混蛋禽兽!
木棉:挑战文明的底线了!一定要严惩!
原点:如果我是法律的执行和修订者,对手段极其残酷的犯罪者就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阅读[媒体观点],就“丐帮”问题,媒体都有哪些观点?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回答。
“相比几年前黑砖窑的曝光,所谓‘丐帮’无疑比黑砖窑更黑。”请你说说“丐帮”比黑砖窑“更黑”在哪里?
要想消除这种“丐帮”现象,你认为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做起?(3分
有人认为网友Tutu的言语太尖锐太不文明了,你怎么认为?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22分)
味道 姜钦峰
听过一个儿子讲述他的父亲。那时儿子还小,家在农村,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干的是体力活,父子俩一年难得见上几次。父亲爱吹点牛,每次回来,总要把在城里见到的事添油加醋地重复几遍,显得很有见识的样子。一家人都知道他的个性,也不与他争辩。
有一次父亲回家,特意给儿子带了礼物,是两瓶饮料,塑料瓶装的,贴着蓝色的标签,通体透明。儿子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瓶子,欢天喜地,迫不及待地拧开瓶盖,“咕咚”就一大口。父亲赶紧问:“儿子,好喝吗?”儿子嘴里还含着饮料,说不出话,只好含含糊糊地点头。父亲开心地笑了,儿子忽然问他:“你喝过吗?”父亲顿时扬起了眉毛:“那当然,如今城里人最流行喝这个,我在工地上干活累了,就买它当水喝。”儿子再没说过什么。
若干年后,儿子在城里安了家,把父亲也接到了城里。只可惜,父亲没有享福的命,半年后就查出了胃癌晚期。儿子说: “爸,您想吃点什么尽管说,我给您买去。”父亲想了想,说: “我在城里啥都吃过了,只有一种饮料没尝过,就是上次我给你带回来的那种,塑料瓶装的,透明的。”儿子有点意外,但没说什么,转身就上街买了一箱回来。
儿子帮父亲拧开了瓶盖,轻轻地递到床前。父亲接过来,才喝了一口,还没来得及下咽,忽然就皱起了眉头,“哇”地吐了一地,然后郑重其事地说: “儿子,你买到假货了,这饮料掺水了!”儿子眼泪刷地就下来了,“爸,矿泉水就是这个味道啊”。
年初的南方雪灾。有个父亲开着私家车,带着七岁的儿子回湖南老家过年。父子俩从广东出发,进入湖南境内时,①看到漫天飞舞的雪花,还有树枝上晶莹剔透的冰凌,儿子仿佛走进了童话世界,高兴得手舞足蹈。父子俩都生活在温润的南方,做梦也未曾想到,如此冰清玉洁的世界,竟然会暗藏杀机,灾难正悄悄向他们逼近。
离家仅四十公里的时候,高速公路突然封闭了,父子俩被困在路上,除了等待老天爷开恩,别无良策。然而,②纷纷扬扬的大雪似乎意犹未尽,依然漫天洒下,路面的冰层越来越厚,把他们最后的一丝希望也覆盖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车上仅有的食物已消耗殆尽,饥饿、寒冷和对家的向往,轮番煎熬着父子俩的心。家,就在不远的前方,此刻却显得那么遥远。冰冷的绝望!
足足困了两天之后,父亲决定抛下车子,带着儿子徒步回家。白雪皑皑,寒风刺骨,父亲背起儿子,深一脚浅一脚,艰难跋涉在冰天雪地中。渴了,他就抓起一把雪塞进口中,累了,他就把儿子暂时放下,牵着儿子继续前行。十几小时后,终于到家,筋疲力尽的父亲总算松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了半瓶矿泉水。这是父子俩仅有的补给,怕它在半路上结冰,父亲就一直把冰冷的矿泉水焐在胸口,自己却没舍得喝一口,全都留给了儿子。
澄澈的矿泉水,晶莹明亮,浸润着父亲的汗水,带着父亲的体温。那种味道,应该是儿子一生的记忆吧。
从全文来看,题目中的“味道”指的是什么?

文章叙述了两个关于矿泉水的故事,请简要概括。


比较文中两位父亲有何异同之处。
相同点:
不同点:
文中两个划线句都属景物描写,请分析它们在表达感情方面的作用。
第①句的作用:
第②句的作用:
“那种味道,应该是儿子一生的记忆吧。”这句话有何深刻含义?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独腿人生(13分)
应朋友之约,去他家议事,这是我第一次上他家去,朋友住在城南一幢别墅里。别墅是为有私车的人准备的,因此与世俗的闹市区保持一段距离。我没有私车,只得坐公车去,下车之后,要到朋友的别墅,若步行,紧走慢赶,至少也要四十分钟。眼看约定的时间就快到了,我顺手招了一辆人力三轮车。
朋友体谅我的窘迫事先在电话中告知:若坐三轮,只需三元。为保险起见,我上车前还问了价。“五元。”车夫说。我当然不会坐,可四周就只有这辆三轮车。车夫见我犹豫,开导我说:“总比坐出租合算吧,出租车起价就是六元呢。”这个账我当然会算。可五元再加一元,就是三元的两倍,这个账我同样会算,我举目张望,希望再有一辆三轮车来。车夫说:“上来吧,就收你三元。”这样,我高高兴兴地坐了上去。
车夫一面蹬车,一面以柔和的语气对我说:“我要五块其实没多收你的。”我说:“人家已经告诉我只要三元呢。”他说,那是因为你下公车下错了地方,如果在前一个站就只收三元。随后,他立即补充道:“就只收三元,已经说好的价,就不会变。我是说,你以后来这里,就在前一站下车。”他说得这般诚恳,话语里透着关切,使我情不自禁看了看他。他穿着这座城市经营人力三轮车的人统一的黄马甲,剪得齐齐整整的头发已经花白了,至少有五十岁以上的年纪。
车行一小段路程,我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上好的马路,车身却微微颠簸,不像坐其他人的三轮车那么平稳,而且,车轮不是向前滑行,而是向前一冲,片刻的停顿之后,再向前一冲。我正觉奇怪,突然发现蹬车的人只有一条腿。
他失去的是右腿。一截黄黄的裤管,挽一个疙瘩,悬在空中,随车轮向前“冲”和频率前后晃荡着。他的左腿用力地蹬着踏板,为了让车走得快一些,臀部时时脱离座垫,身子向左倾斜,以便把所有的力量都用在左腿上。
我猛然间觉得很不是滋味,眼光直直地瞪着他的断腿,瞪着悬在空中前后摇摆的那截黄黄的裤管。我觉得我很不人道甚至卑鄙。我刚三十出头,有一百三十多斤的体重,体魄强壮,而他比我大二十多岁,身体精瘦,且只有一条腿,从他左腿并不肥大的裤管随风飘动的情形,我猜想他唯一的好腿一定瘦得可怜。然而,我却大模大样在坐在车上,让他用独腿带我前行。我的喉咙有些发干,心胸里被一种奇怪的惆怅甚至悲凉的情绪纠缠着,笼罩着。我想对他说:“不要再蹬了,我走路去。”我当然会一分不少地给他钱,可我又生怕被他误解,同时,我也怕自己的做法显得矫情,玷污了一种圣洁的东西。
前面是一带缓坡,我说:“这里不好骑,我下车,我们把车推过去。”他急忙制止:“没关系,没关系,这点坡都骑不上去,我咋个挣生活啊?”言毕,快乐地笑了两声,身子便弓了起来,加快了蹬踏的频率。车子遇到坡度,便顽固地不肯向前行,甚至有后退的趋势。他的独腿顽强地与后退的力量抗争着,黝黑的后颈高高绷起一股筋来,头使劲地向前蹿,像在跟自己较劲,与命运抗争!
坡总算爬上去了,车夫重浊地喘着气。我说:“你真不容易呀!”他自豪地说:“这算啥呀!今年初,我一口气蹬过八十多里,而且还带的是两个人。”我问他怎么走那么远?他说:“两个韩国人来成都,想坐人力车沿二环路走一趟,看看成都的风景。别人的车他们不坐,偏坐我的车。下了车,那两个韩国人流了眼泪,说的什么话我不懂,但我想,他们一定不会说我是孬种。”
不由自主地,我又看着他的那条断腿。我很想打听一下他那条腿是怎么失去的,可终于没有问。事实上,这已经无关紧要了。他已经断了一条腿,而那条独腿支撑起了他的人生和尊严,这就足够。我想,如果那条断腿也有在天之灵,它一定会为它的主人感到自豪。
离别墅大门百十米远的距离,车夫突然刹了车。
我正纳闷他隔这么远就把车停住了,他回过头满怀歉意地对我说:(a)我本来应该把你送到的,可那是一幢高级别墅,往别墅去的人至少应该坐出租啊……我怕被你朋友看见……
我不由心中一紧,鼻子酸酸的。我赶紧给他五元钱,但他坚决只收三元钱。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天生是不太流泪的人。
朋友果然在大门边等我,他望着远去的车夫说:(b)你为什么不让他送到?那些可恶的家伙总是骗一个是一个!你太老实了。”我没有做声。议完事,朋友留我吃饭,我坚决拒绝了。
我徒步走过了那段没有公交车的路程。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两条腿这般亲近过,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这般有力过。
本文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叙述了的故事。
(20字以内)(2分)
请联系上下文,品味下面句子中加点词语的意思及其作用。(3分)
我猛然间觉得很不是滋味,眼光直直地瞪着他的断腿,瞪着悬在空中前后摇摆的那截黄黄的裤管。
“如果那条断腿也有在天之灵,它一定会为它的主人感到自豪。”你认为这条腿会为主人的哪些方面感到自豪呢?(3分)
文中多处使用了语言描写的表现手法,请任选文末a、b两处的其中一句进行分析。
(2分)
文章结尾写道:“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两条腿这般亲近过,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这般有力过。”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请简要谈谈自己的理解。(3分)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再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有哪些理由说明父亲不必送我?(3分)
作者在南京“勾留了一日”,为什么在南京的见闻一句都没写?(2分)
词语品析:
①“甚是仔细”“颇踌躇了一会”两个加点字有怎样的表达效果?(2分)
②“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如何正确理解“太聪明了”的意思和蕴含的情感?(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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