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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于是之
于是之在选择角色的时候,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演员们不想演的角色并不一定是配角。比如老舍先生的《青年突击队》,我就喜欢演那个只有十几句话的吕若冰,而不喜欢演那个队长刘海清……”于是之曾在《我们所喜欢的和不喜欢的》一文中写道。
在《骆驼祥子》中的表演,至今仍是于是之的“绝唱”之一。在那部戏中,于是之扮演配角老车夫老马。老马累计出场时间不过十分钟,第二次出场甚至没有台词,第一次出场,主要动作是在风雪夜进屋,踉跄昏倒。
于是之一上场,似乎就给能坐上千人的首都剧场带进一股寒气。他头上扎着破旧的白毛巾,花白的眉毛、胡子上似乎带着霜。进门踉跄两步,打着寒噤,上牙碰下牙,唇口已然冻木……
演配角,于是之的功夫一点也不少下。他说过,为演老马他写的申请的字数比老马的台词还要多。更重要的是,他懂老马。早年,穷苦人冬天出门没有棉裤,把报纸一层一层地裹在腿上,外头罩一条单裤。裹了报纸,关节的灵活度受限,步子发僵。于是之演老马,步态如何趔趄的依据就是打这来的。“他没让你看到那个报纸,但他的表演已经把报纸和报纸后面那一片生活概括在内了。”1961年从中央戏剧学院毕业,跟于是之同台演过戏的林兆华说。
在老马之前,于是之经历过冰火两重天。《龙须沟》里的程疯子让26岁的于是之尝尽成功的喜悦,《雷雨》里的周萍又让他跌入自卑的深谷。
于是之和程疯子投缘。“我爱我这角色……照我现在的生活经历和政治水平,我还不能有胸襟去爱许多人,许多角色。剧本的第一遍朗读,已经把我带到生我长我的地方……我的杂院生活,叫我体贴我的角色,同时也给我一种责任:他们要我替他们打抱不平,替他们诉苦……倘若我是一个对人生漠不关心的人,我就一辈子也别打算成为演员了。”于是之在《我演程疯子》中写道。
为演好程疯子,于是之看《立言画报》、《名伶百影》,咂摸旧艺人的表情;向侯宝林、“白派”京韵大鼓代表人物白云鹏请教;上茶馆、钻胡同,寻访单弦艺人、京剧二路角儿;从朋友眼角的鱼尾纹“化”出程疯子的眼神;从白云鹏说话用手指头点三下以示强调的习惯动作里“长”出程疯子的手势……
“形”之捕捉与“神”的建构同时进行。老舍先生说,程疯子“原是有钱人,后因没落搬到龙须沟”,于是之将程疯子精确定义成庶出的旗人子弟,没落之后曾唱单弦为生。《程疯子传》洋洋洒洒六千余字,几乎是一篇上好的小说的开头。白描手法被时年26岁、正式学历仅到初中的于是之运用得得心应手,不让老舍、汪曾祺。
《龙须沟》攒下的“家底儿”到了《雷雨》却全无用处。少年时,同龄人让于是之看《少年维特之烦恼》,于是之冷冷地说:“我没有少年。”那时,于是之已经失学,在日本人的仓库里作“华人雇工”,每天从破败的宣武门下走过,感觉自己的少年“叫宣武门给吃了”。正如当年无法理解维特“还烦恼什么”一样,于是之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周萍在豪宅里的苍白生活和他在两个女人之间的周旋。
《雷雨》的惨败,甚至让《龙须沟》成为耻辱。从1954年到1957年,于是之的表演停滞了两三年。
1956年秋天,于是之听老舍说:“我写了一个新戏,主角的台词几百句,从小演到老。”于是之没说话,但心里已经憋着劲儿要演这个“从小到老”,有“几百句”词的主角了。这个“主角”是《茶馆》里的王掌柜。
有人认为《茶馆》里的王利发不好演,如果演不好,这个角色就是一个大龙套。于是之没有让王掌柜成为龙套,而让他成为了自己当之无愧的代表作,成为了中国话剧舞台的不朽经典。
“在茶馆里,我为人沏茶送水的动作比较多。虽然不经常被人注意,但我总要认真去做。因为我尝到了其中的好处,在一个小的真实上,丢掉了信念,就会影响随之而来的主要的戏,叫你失去了大的真实……”这是于是之在《茶馆》中悟到的属于自己的“小秘密”。(摘编自石岩《演员于是之,领导于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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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于是之(1927~2013),话剧表演艺术家,在《龙须沟》、《骆驼祥子》、《茶馆》、《洋麻将》等剧中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经典的舞台艺术形象。他的表演风格本色自然、含蓄深沉且富含诗意。(摘自百度百科)
②究竟怎么演?一字一泪,哭腔哭调地演,还是另外的演法?研究一下生活吧。王利发这时一定不愿意哭,他要控制住自己,并在亲人面前装作轻松,当儿孙们欲哭时,他甚至还要申斥,为的是要他们迅速逃出这灾难的虎口。因此这个悲剧的小片段,就不能直接去演那个‘悲’,而要多演那个对‘悲’的‘控制’,甚至强作欢笑。这么演就可以较含蓄些,也可能更感人些。(摘自于是之《演“王利发”小记》)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于是之选择角色不以是不是主角作为标准,在老舍先生的《青年突击队》中,他选择演的就是配角吕若冰,而不是主角刘海清。 |
B.在演《骆驼祥子》时,为使人物符合生活真实,于是之把报纸一层一层地裹在自己的腿上,让自己表演时能步子发僵,步态趔趄。 |
C.于是之演程疯子追求形神兼备,他不仅通过各种途径来揣摩程疯子的外形,更写了六千余字的《程疯子传》来把握人物的内在精神。 |
D.有人认为《茶馆》里的王利发只是一个大龙套,但于是之却让这个龙套人物成为了自己的代表作,成为了中国话剧舞台的不朽经典。 |
E.本文通过介绍于是之话剧表演生涯中对几个经典角色的成功塑造,表现了这位经历过挫折的话剧表演艺术家不懈的艺术追求。
(2)于是之在《骆驼祥子》中的表演为什么能成为他的“绝唱”之一?请结合材料简述原因。
(3)于是之的表演不在任何小的真实上丢掉信念,在材料中有哪些具体表现?请简要说明。
(4)于是之成为话剧表演艺术家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二十四节气令我们惊叹和叫绝的,,,。这真让我们这些后世的汉语使用者不仅感到骄傲,也感到惭愧。
"惊蛰",两个汉字并列一起,即神奇地构成了生动的画面和无穷的故事。你可以暇想:在远方那一声初始的雷鸣中,万千沉睡的幽暗生灵被唤醒了,它们睁开惺忪的双眼,不约而同,向圣贤一样的太阳(chǎng)开了各自的门户。
①仿佛为了响应这一富于"革命"意味,②天,豁然晴朗了。③整面天空像一个深隐林中的蓝色湖泊。小麦已经返青,望着满眼绒绒的新绿,你会感到,绿色自身也有生命。在沟堑和道路两旁,青草破土而出,连片的草色十分醒目。柳树伸出了鸟舌状的叶芽,杨树拱出的花蕾则让你想到幼鹿初萌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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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填入第一段横线处的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组是() ①还有它的一个个具有田园风味和充满诗歌韵味的名称 ②它们体现了汉语的简约性和表意美 ③除了与物候、时令的奇异吻合和准确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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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第二段,完成后面的题目。 (1)文中有一个错别字,请指出并加以改正。答: (2)根据括号内的拼音填写正确的汉字。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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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中①~③的文字(加"")有一处语病,请写出序号并加以修改。 (1)有语病的一处的序号:(2)修改: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九天神眼
从起初遥远的一点,到依稀模糊的轮廓,再到清晰可见的机身,减速、放下起落架、稳稳在某军用机场降落。"奖状"飞机又一次执行特殊任务凯旋了。
走近它,"小"是给人最直观的印象。机身长、宽不过数米,差不多一人多高。而让人很难想到的是,眼前这小小的"个头",竟能在13000 米的高空飞行,最大巡航速度0.72马赫,可连续飞行6个小时。一进入机舱,才发现这小小的"身板"还着实能"装货":在直径不足1.5米、高只有1.45米的狭窄机舱内,就装有3个固定座椅,两个座椅在驾驶舱,1个长椅在后舱,各型电子设备占据了舱内大半个空间。而这也给驾驶"奖状"飞机的机组成员带来了麻烦,狭小的舱内空间,使得除两名驾驶员外,机组其他人员只能挤坐在一尺见方的小长椅上,蜷缩着直不起腰、伸不开腿,时间一长,腰酸背疼不说,想方便也找不着地方。但就是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他们每次执行任务都要连续飞行四五个小时。
谈及飞行经历,机长张凯如数家珍,"自1986 年配备'奖状'号,我们中队已先后7次入藏,20余次进疆,飞行面积超过250万平方公里,协助完成10余项重大科研攻关,完成抢险救灾任务160余架次。"
多年的飞行,让"奖状"中队满载殊荣,也使他们不少人患上了"职业病"。副教导员孙文奎说,"每晚7点半要准时守在电视机前看天气预报,不管有没有任务,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看天。""一有灾情,无论天气如何,我们都会自发处于待命状态。在那种情况下,灾情就是命令,我们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一次,张凯机组飞往重灾区北川遥感航拍,电瓶温度指示灯突然报警,温度直线上升。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造成空中断电的危险。千钧一发之时,机长张凯脑海中掠过了一个个特情处置预案,一个个处置口令也脱口而出:
"下降高度!"
"跳开X 号保险丝!"
终于,飞机从7000 余米下降到6000 米,故障被机组成员镇服。
让机组成员终身难忘的是2011年7月的西藏航拍任务。当时,西藏正值雨季,动辄狂风骤雨,天气变化无常,气象条件非常恶劣;每个成员都出现了较强的高原反应,为了保证有足够的体力飞行,大家只好边吸氧、边打点滴、边研究飞行计划,最后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
飞险区、闯禁空、测山河、赴震区……一次次的枕戈待旦,一次次的受命飞行,这支"奖状"中队屡建奇功,满载殊勋。在这光环的背后,蕴含着的是一份大爱。
除日常的训练外,"奖状"飞行团队每年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外执行飞行任务,陪同家人的时间自然也就少了许多,有时接到紧急任务,还会和事先安排好的"家事""撞车"。
或许在有些人的眼里,他们不是合格的父亲、丈夫和儿子,但在家人的心目中,却有着不同的答案。
一位飞行员家属说道:"选择了飞行员,就是选择了寂寞,为了'大家',一点牺牲不算啥。"一个轻松的回答,一个灿烂的微笑,折射出的是一份包容与关爱。
"总觉得平时亏欠他们的太多,在家的时候就多给老婆孩子弥补一点。"一机组成员轻描淡写的一句话,道出了这位飞行30多年、6000余小时飞行员的氤氲柔情。
(摘编自苏银成等《探空测地的"九天神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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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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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写北川航拍时排除险情一事,突出了机组群像的什么特征?请简要说明。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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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文本,探析"蕴含着的是一份大爱"这句话的含意。 答: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祖屋
农人
祖屋,是我内心深处最鲜活的那一处,秘不示人,只怕她遭了风雨的侵蚀,抑或因晾在空气下而变质。在我心中,她由高大到矮小,由缤纷到简单,由喧嚣到沉寂,到后来一直缩进我的梦里,晶莹成了枕边的一颗泪珠。
在很长的时间里,祖屋是我的整个世界。或许是自第一次睁开眼睛,我便开始了探寻祖屋的秘密。接下来,便用小小的身躯,摸爬丈量着这个宅院……
祖屋的大门朝东南。所谓的大门,只是一个枝条编成的柴扉而已,柴扉上钉着小扣,上着一把几乎锈透了的老锁,其实只是做做样子。主屋是三间西屋,石头砌垒的底层墙上,土坯一直到顶,其上是用厚厚的黄草拍成的蓑衣似的草屋脊。正屋用细泥糊就的外墙面,被风雨侵蚀,一条条的细槽沟和窄缝遍布其上,斑驳着岁月的手艺。
祖屋中,正正当当四平八稳地摆着一张八仙桌。记事起,就觉得爷爷除去到院里纳凉、到地里干活之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桌子右边--也被我们称为"上首"--他那把椅子。每年除夕夜,总是这样一幅场景:爷爷稳坐上首,爸爸、叔叔、哥哥、我和堂弟则围桌而坐,相互让菜、敬酒、劝酒,奶奶则带着她的儿媳们张罗忙活。
大桌子的旁边,是在农村被称为"憋来气"的土炉子,也是我印象里最暖的所在。冬天里,往炉边一凑,仿佛冻透了的手脚、冻得通红的鼻头和接近透明的耳朵瞬间被暖了过来,有时接过奶奶递来的煎饼,贴在炉壁上一烤,一股香气便悄悄弥漫开来。那被土炉子烙得焦黄的煎饼,至今烙在我的脑海里,抠都抠不掉……
呼吸着祖屋院子里几代人呼吸过的空气,踩着院子里叠了无数摞的几代人的脚印,我渐渐长大。祖屋却总是一副老成持重的模样。看起来同样一成不变的,是屋檐下的那个燕子窝。小学时,有一次放学回来,我同忙碌着的燕子有过一次对话,刚刚北归的它,身上还附着南方的暖意。我对燕子说,"佐罗先生,你好",燕子瞅着我发愣,看来这家伙健忘,过了个冬天就把老朋友给忘了,"它不是你那只燕子了,这是它孩子,我认得",奶奶在一旁边喂着鸡边对我说。噢,原来也是在变的。
那时候,无论上学还是上班,在外面游荡累了,总要回祖屋住上几天。每到清晨,爷爷奶奶便会在院子里说起话来。有时是催我们起床,有时则是云彩啦天气啦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原来他们只是需要一个话头来打破这农家院的寂静罢了。早上飘荡在祖屋院里或高或低的说话声,或许是我所有关于故乡的记忆中最难割舍的情愫。
后来,没有了人气养着的祖屋,再也打不起一点点精神来。就像当年我的祖父,坐在他那把咯吱作响的躺椅上,到最后老得连眼皮都不愿眨一下。没有悬念,一切都抵御不了岁月的磨洗。我的祖屋,虽然拼命挣扎着力图站直身子,拼命挣扎着不被风雨剥去最后一层外衣,拼命挣扎着给这个院落和世界留下最后一点记忆,但在一个风雨之夜,最终还是轰然倒下--这当然是父亲后来告诉我的。若干年下来,我觉得那轰然倒下的身影,一直实实在在地压在我心上。
现在,站在已无往日印迹的祖屋的院子里,思绪纷扬。一阵从岁月深处的角落里吹来的风,抚着我的耳朵,轻轻告诉我:"她也经常思念过去。"(摘编自《人民日报》2013 年7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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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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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借"燕子窝"表达了"我"的什么情感?请简要说明。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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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文本,探析"她也经常思念过去"这句话的含意。 答: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阅历与读书
赵迎辉
①读书的过程中,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同一本书,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阅读,往往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阅历的缘故。有无阅历、阅历多少不仅影响着读书的倾向,某些时候甚至关系到读书的效果。
②阅历之所以会对读书产生深浅有别的影响,原因在于阅读并非是对作品的简单再现,而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再创造过程,人生的经历与生活的经验都会参与进来。正如歌德所说的:"阅历丰富的人读书时,常常是一只眼看到纸面上的话,另一只眼则留心看纸的背面。"生活阅历越丰富,越有助于人们对作品的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
③一般来说,一个人的生活阅历是不是丰富,往往与其年龄密切相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经历的人和事越来越多,获得的经验和教训也越来越多,对一些事物的看法逐渐由浅入深,由表及里,这时我们的阅历就会日趋丰富。不过这并不是绝对的。有的人年龄虽然不大,但却走过许多地方,经过诸多历练,体验过各种身份和角色,经历过复杂岗位的锻炼和艰苦生活的磨砺,这种经历同样可以让他拥有丰富的阅历。人既然不能任意拉长生命的长度,那么要想增加自己的阅历,就要努力拓宽生命的宽度。培根认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只有亲身体验,躬行践履,才能准确把握社会现实,不断提高理解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从而更加深入地领悟书中蕴含的寓意和韵味。
④然而阅历不等于经历。并不是说只要经历过的,就会自然而然地成为人们的阅历。经历只是一种经过,或走过,或听过,或看过,形成的是事物的表象,是感性的。而阅历则是一个人对社会、对事件的经历及理解程度,是在表象的基础上对经历进行思考、领悟、概括、提炼,是感性与理性的有机统一。
⑤读书增长阅历,阅历助益读书,但这并不意味着读书和阅历可以互相代替。人类发展的历史反复证明,读书和阅历都是获取知识的重要源泉,也是提高能力的必经之路,二者不可偏废。只有将读书和阅历紧密结合,既博览群书,又勇于实践,既潜心书本,又深入生活,并用阅读拓展阅历,以阅历深化阅读,才能做到读书和
阅历相长、理论与实践结合,并在二者的相辅相成中更好地学习和工作。
(摘编自《学习时报》2013 年10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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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文章中"阅历"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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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文章内容,简述阅历与读书的关系。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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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述文章②~④段的论述思路。 答: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4题。
粮食
学群
人和人见面,会问上一句:吃饭了吗?后来人们认为这样的问法很土,多半不这样问了,可是在乡下,那些种粮食的人,依旧这样问着,种粮食的人知道,他们问的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一桩事,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事情。
阳光在泥地上扎根生长,那便是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植物动物,用不同的方式获取阳光,最后又把它们身上的阳光传递给我们。它们就是我们的粮食。人类的一切,无不根植于粮食之中。无处不在的粮食,恰恰又是最容易被忽略被蔑视被糟蹋甚至被篡改的东西。
农业时代,就是将一些植物和动物生长直到走向餐桌的过程完整地置于人的面前,让人参与其中。一粒稻谷,从发芽到分蘖抽穗,到最后长成谷粒,那是天和地还有人一同来到一株稻秧上的结果。为了这,你需要一块合适的土地,需要将人与畜的劳作连同肥料一起加入泥土,还需要一份阳光一份雨水。稻子长成了,鸟会飞过来啄走一些,还有一些,会从人的收获中悄悄溜走,逃进泥土的怀抱。这样一粒经历了艰辛曲折甚至是传奇一生的稻子,当它来到餐桌上时,人怎么会随随便便对待呢?农夫和他们的妻儿都相信,糟蹋粮食会遭电打雷劈。
养一头猪是一个家庭屋顶下的大事件。一个"家"字早就说出了一头猪在家庭中的地位。一家人就像对待命根子一样对待它,喂它养它,为它搔痒,为它梳理毛发,清除上头的虱子。当年,我的爷爷奶奶就这样在家里养猪。
猪养大养肥了,整个村子都知道。一头猪大了,就得送往肉食站,就像男儿大了就得出门,女儿大了就得出嫁一样。送猪的头天晚上,奶奶特意往猪潲里多放了些红薯皮和糠,爷爷奶奶一齐过去,看着它吃,看它吃得那样开心,两位老人都有些于心不忍:它不知道这是它的最后晚餐。
送猪用的独轮车已经备好,奶奶特意在上头垫了一只麻袋,这是她能够为她的猪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独轮车转动起来,一路上的坎坷,全都通过那只上了辐条的木轮来到猪身上,在它腹部和肥膘上颤动、晃荡。猪跟着颠簸一路哼哼唧唧,起伏大叫得也响,叫得响肥膘也荡得汹涌一些。那不是一般的肥膘,那是春荒时的粮食,一家人的命根,路的一端传来奶奶的呼唤:
"猪娃子耶,回来哟!"
像是招魂,又像在呼喊着粮食。
大机器时代,人与食物,生命与他的源头被切断,来到人们面前的,只剩下大米、面粉和肉食,甚至连这些都不是,只是米饭、面包和精美的菜肴,或者干脆是一包包袋装的食品。一头接一头的猪或牛,被倒挂在流水线上,就那么嗞的一下,顷刻被一分为二,分别流向两边的生产线,被切割被包装,成为食品流向市场。轰鸣的机器对食物对生命不再怀有敬意,只有喧腾与暴力,再加上冷血与不可一世的狂妄,机器颠覆了粮食,也在颠覆吃粮的人和吃本身。吃饭成了工作,成了闲暇,成了友谊,成为角力场,成为我们的出发点和目的地。
化肥和激素应运而生,改写了季节,改写了雨水,改写了大地和太阳的行期,改写了生命的密码,通往食物的路变得简单快捷,变得容易,农药又恰好可以代表人类的贪婪与凶恶在这个世界上出席,删改本属于上天的事情。人对于食物不再怀有敬意,有的只是贪婪的占有,只是吞噬撕咬带来的快感。饥饿已经远去,食物因多而贱,没有了饥饿,我们拿什么去尊敬食物呢?对食物的敬意没有了,我们拿什么去尊敬自己呢?
小的时候,看到我的老祖父拾掇撒落的饭粒放进嘴里,一粒,两粒,缓缓地咀嚼,仿佛在从事一项极其庄严、极其神圣的事业。是啊,这是我们一生都要从事的事业。我们一生中的哪一天停了下来,生命也会随之停顿。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一家人围着一张桌子晚餐的情景:整个屋子只为这样一件事情而存在,油灯因为它而照耀,地球为了它从白天转到了夜晚!那时候,我们吃得最多的是红薯;那时候,我们讨厌红薯。但恰恰是这些红薯,还有少量稻米把我们喂养成人。红薯、麦子和稻米,正是它们决定了我后来的人生。后来我们看事物想问题,都带上它们的痕迹。
从一粒稻米身上,我听到一条江的流声,听到雪山在冬眠,又听到阳光在催它上路,听到云在飘,风在吹,雨水和泥土在窃窃私语。由此我知道,世间万事,人心的重量,全都可以用一颗麦子或是一粒稻米来称量。我知道,粮食不但进入血肉,也成了我们的灵魂。
(选自《散文》,2013年第10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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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第一自然段在写法上有哪些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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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全文,简析文中加点词"篡改"的内涵。 |
3. |
赏析文中"养猪送猪"的细节。 |
4. |
概括全文主旨,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