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9分,每小题3分)
下一代触屏手机什么样?
不管触屏手机多么方便,有一点你不能不承认:你手指下的东西,一支笔也罢,一片树叶也罢,摸起来全像玻璃。因为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赋予虚拟物体以真实的质地感。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对触觉的模拟还处于初步阶段,味觉和嗅觉则还完全没有。
下一步我们将有望进入超级触屏的时代。未来,虚拟事物将更加逼真地呈现在你的面前,对它们的操作几乎可以跟操作真实物体相媲美。在指尖这么小的方寸之地,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点呢?唯有借助触幻觉。
有一种触幻觉叫电振动,这一现象是在1953年偶然发现的。一天,美国化学家爱德华·马林克罗德特接触了一个黄铜制的插座,他注意到,当灯亮时,其表面给人的感觉好像要粗糙些。通过进一步的实验,他发现正是微弱的交流电导致了这种幻觉。我们知道,交流电以某种精确的频率振荡。当你把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由于静电吸引,在你手指皮肤下面就有电荷堆积起来。电荷的数量将随着交流电一起振荡,所以在你手指和屏幕之间的静电吸引力也随着时间变化。当手指在屏幕上移动时,这个静电力将吸住你手指的皮肤,阻碍它移动:由于静电力是周期性变化的,这将诱导你手指上的皮肤也发生周期性振动。这种轻微的振动将会被手指上的触觉感受器探测到。由于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像木头、砂纸等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大脑就把它解释成了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
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测试表明,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比如,当电流频率在400赫兹时,屏幕摸起来像一张纸,而在80赫兹时,则像凹凸不平的皮革。原则上,设计者还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网页或者应用程序。例如,我们可以把电子书的页面做成像真实的纸张一样粗糙。当然了,这种虚拟的质地感目前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未来的手机或者ipad上,任何图标再不会摸起来千篇一律都像玻璃了。   
在现实世界中,一个装满东西的筐总比没装东西时提起来更加费劲些。可是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比起真实世界来还缺少一样元素:力感。
美国科学家伊德.科格特正致力于改进虚拟键盘,使它用起来感觉更像真实的键盘:当你按下一个键的时候,你的手指会感到有一股轻微的抵挡力。科格特的设计也用到了电振动的原理。他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所以,最后的效果是两个方向上的振动之合力。我们只要事先把两个振动调整到合适的“步调”(在物理学上称为相位),这股合力就可以把手指一瞬间推向左边,一瞬间推向右边。由于振动频率非常高,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垂直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经测量,这个力大约70毫牛顿,大致相当于按下一个真实的键时所受的抵抗力。通过这种技术,我们就可以在虚拟键盘上获得真实的按键体验。   
总而言之,未来触屏技术将极大地改变我们跟数字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对于信息,我们将不仅局限于看和听,还可以触摸。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
( 选自《大科技·科学之谜》2013年第1期,有删改)
下列关于“触幻觉”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
B.在指尖大小的地方,要达到对虚拟事物的操作与操作真实物体差不多的效果,唯有借助触幻觉,才可能以假乱真。
C.灯亮时插座表面好像变粗糙了,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移动时会感受到轻微的震动,都可以表明正是交流电导致触幻觉的产生。
D.借助触幻觉,在触摸屏上,你手指下的任何东西,无论是看、听,还是摸、闻,都可以像一件真实的物品。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味觉和嗅觉还完全没有,而对触觉的模拟已经开始。
B.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设计者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网页或应用程序。
C.由于大脑能把手指皮肤的周期性振动解释成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所以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D.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让人产生力感。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准确的一项是(   )   

A.科格特运用电振动的原理,改进了虚拟键盘,使它用起来感觉就像真实的键盘。
B.科格特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而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水平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
C.目前,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它的虚拟质地感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D.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因此,未来的世界将不会再有虚拟与真实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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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野艾
史小溪
多风而温馨的春天一过,陕北高原便进入漫长的干旱季节。高原在热浪中沉重地喘息,可野艾还是在这季节蓬蓬勃勃地生长起来了。
野艾,亦叫艾蒿,野生在田畔、沟壑、荒坡、路边及那些潮湿的河谷洼地,陕北高原广阔纵横的土地上,到处遍布着这种多年生草本植物。
迈着散漫的步子,你走过田畔、山坡和荒野,立刻会感到空气中流荡着清新的苦香。风顺着山谷舒卷地自由自在地弥漫,你不由得停下脚步,掐一枝野艾,闻闻,会像第一次才发现似地小声叫出声来:呀,好香!然后,把它轻轻放在手中珍爱地搓揉着,流连忘返地在那儿久久徜徉。
这是和奇花异卉不同的一种独具风流的苦香。
高原上的农人们和野艾有着相濡以沫的感情,他们祖祖辈辈一遍一遍重复着那些与野艾有关的古老浓郁的风俗和那些充满神奇奥妙的事情。
初夏的端阳节,野艾仅一尺来高,还带着春天的鲜嫩、水灵,细长的羽状叶片披一层银灰色柔毛,在东南风中姗姗摇曳。黎明,人们便兴冲冲地从河畔、坡地拔些挂着露珠的野艾带回家——在住宅门墙上方交叉悬挂,驱祭五毒,共禳不祥。人们还要早早叫起自己的孩子,到河边清洗双目,给耳缝间别枝艾叶。“端午不夹艾,蚂蚁夹老赖。”这是高原上老幼妇孺尽知的俗语,“老赖”在当地泛指男性的睾丸。还要给女孩子脖颈间项链似地用五色彩线系一香包,香包里包有五谷、铁屑、艾叶诸物,寓意消除祸患,躲避蟊蠹危害之灾。
高原人以自己不可改变的信念,倾注于野艾一种神圣而忠厚的笃爱。野艾燃烧的烟能驱蚊蝇,从五月起,农家就开始束些粗糙的艾绳了,以对付那些厌恶的饕蚊。那艾烟袅袅地带着芳香,带着农家和谐袒露的夜话走进梦乡。野艾更可入药,当地有“艾可配百方”之说,民间偏方以它营血,暖子宫,祛寒湿。将艾叶晒干捣碎而成艾绒,中药针灸时用来治病。荒僻偏远贫穷落后的陕北高原古来缺医少药,农家便祖传盛行多种艾的秘方:小孩疝气、腹部疼痛、不良撮口习惯,皆用艾绒加麝香或大蒜在有关部位灸疗。赤痢白痢,则用艾叶加生姜和少许红糖煎服医治……
许是野艾的强悍功能,才使高原人赋予它一身钟灵毓秀之气吧。
时令跨入六月的高原,长空青蓝、透明,太阳开始火焰一般燃烧。庄稼旱得几乎无望了,农人们便到处捕捉金龟子。那是一种铜绿色的大甲虫,在夏天旷野上轰炸机般地飞舞,有时会在夜晚嗡嗡地闯进家来。一把捉住,即选择最亮红酷烈的午晌,把艾绒粘其背上点燃,然后放飞,任其翱翔上苍。那金龟子因受着艾火煎熬,会没命地腾空而起,越飞越高,在空间留下一道道虚光。这艾绒点燃的火,称天火,他们托金龟子向上苍传递神秘的“天火”讯息:老天爷,慈悲受苦人吧,整个地面已燃烧得无法生存,连不畏干旱和饥渴的艾蒿都再难忍受了……
古老淳厚的高原人,永远传递着这无望和未卜的寄托,又那样充实和顽强地活着。



20090318

整个漫长燠热而干旱的炎夏过去以后,高原便进入连绵多雨的秋的节气了。秋天的潮雾野马般地奔驰,显影似地洇出山野播种小麦的农人和耕牛。野艾在这时开始开花了,蕴藉着伟大的厚爱和成熟,微微弯曲的枝头挤满细密而小俏的米黄花序,扩散温馨,苦香,和着秋风唱着自己的热恋和礼赞。站在高原上凝望这派大自然景象,会使人许许多多的联想自由自在驰行,会使人的视觉和心灵都产生一种至高无上的愉悦。

啊,田畔、沟壑、荒坡、洼地、路边的那些野生野长的苦香的野艾,尽是为着博大、自由和高贵的土地而开放的,也为高原人的那种于世固有的贫瘠、辛酸、蹇涩和祥和、安乐而开放。繁衍在陕北高原上的农人们永恒不息地爱着这郁郁葱葱随处可见的野艾。
根据文意,说说高原人重复哪些与野艾有关的古老风俗和神奇事情。
根据上下文,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
(1)高原在热浪中沉重地喘息。
(2)秋天的潮雾野马般地奔驰,显影似地洇出山野播种小麦的农人和耕牛。
结合文中对“野艾”的描述,谈谈你对“独具风流的苦香”的解释。
文章表达了怎样的感情?作者在表述这种感情时,行文上有何特点?请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断崖
(1)石头很小,群山很大,生命繁忙。
(2)时间在头顶云层上空飘逝,断崖坐落在一个地方,从来没有移动过。断崖低着头,望着脚下一去不返的流水,把春天装进冬天,把少女扮成老妪。断崖低着头,望着脚下散乱无章的碎石,被野花一次次覆盖,被风霜一次次凝结。断崖低着头,望着河对岸低矮的土屋,矮门里有不断变幻的人在渐渐陈旧的门里进进出出。屋里的人守着一个村落和一群人,年轻的人。断崖目睹着屋里人的厮守,村子是一堆默默无闻的石头。
(3)窗口对着庞大的断崖,年复一年,黑色的山崖在绿色的森林旁边,注视着村里人祖祖辈辈永不停止地做着美好的梦。当梦想在野地里实现,断崖默默地看在眼里;当梦想在路途上破灭,断崖也默默地看在眼里。沉默的断崖,早已在春雨秋风里成了村庄沧桑变幻的见证
(4)我一次次从巨大的断崖下走过,目睹断崖庞大的残缺,我不能面对断崖无动于衷。它随时会让人想起人在生命中不可遏止的颠沛流离,它随时会让人在心里浮现长途跋涉中的一些刻骨铭心的词语:断送.悲壮.逆流.落叶.沧海.黄昏……断崖避开了辉煌与荣光,耸立在所有亭台楼阁的背后,无法与它们的繁忙与奢华比较。但是,断崖也肯定有过花枝与藤叶,那时水丰草茂的山坡.觅食的牛羊.升起的炊烟,让鲜活的生命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力量。不知道在哪一天,山崖溃落了,可谁又能意料这瞬间的溃落,在风雨中一天天泅渡,竟凝成了一种不屈的姿势。路过的人,偶然看见,一晃就过去了,不在乎断崖的诉说与沉默,也不会在石头与泥土之间看出些许寓意。只有心情沉重的人.正在经历生命的围困与冲突的人,在他的视野中出现的断崖才随时会给他感悟。是的,这庞大的断崖呈现在面前,肯定会让一些人若有所思。
(5)我就是在一次无意漫步时路过那断崖的。山村的沉静与寂寞网一样罩住了我正在挣扎的灵魂和希望,而在我的身边,山是很高很高的,路是很长很长的,风是很凉很凉的。面对断崖,我总会想起历史,想起往事:那大地上的伤口,在风霜年复一年的吹打中,渐渐地长出的暗黑色的苔藓。在阳光的曝晒下,一粒粒小石子从石壁上绽裂开来,最后坠落在谷底,石子与断崖诀离,却又找到了一条新的道路。于是,我每一次面对断崖,总会有不同以往的感想,但始终相同的是:断崖在空旷与落寞之中总是用自己的身影证明自己的存在。
(6)朴素的断崖远离了灯火的辉煌,坚强的断崖支撑着深情的凝视。水分很少的断崖把每一棵小草都揽在怀里,虽是绝壁,那横长出来的小树和野花却永不停止地渲染着人迹罕至的地方,把厚重的寓意写在大地上,与高山的伫立彼此映照,最终铸炼成一种寻常人所难具备的品质,沉着.从容.朴实.深厚.忍耐.渴望.崛起.昭示,提醒一切正在沉沦的人,把痛苦与丧失当成身后的历史,在阳光和风雨中挣扎,坚韧地在命运的途中点燃心中即将熄灭的热情与梦想,演绎凤凰涅槃的火焰。
(7)我的呼吸在灯光的波纹里,遥遥地望着村庄畔的断崖,断崖仍然在它的世界里。断崖的形象在我的意念中,我为它在我的思维里安排了一个位置,支撑起我的信念,滤得我的目光越来越纯净
根据全文,说说“支撑起我的信念,滤得我的目光越来越纯净”的断崖是怎样的断崖。
第三段中作者为什么说沉默的断崖“在春雨秋风里成了村庄沧桑变幻的见证”?请根据第三段内容,概括回答。
结合上下文,说明第四段中“断崖也肯定有过花枝与藤叶,那时水丰草茂的山坡.觅食的牛羊.升起的炊烟,让鲜活的生命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力量”这句话的作用。
从五.六两段看,断崖引发了作者哪些人生感悟?请分点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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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对岸人家
李国文
①丹河从晋东南逶迤流入豫西北。
②平时,这丹河水清见底,游鱼可数,细流潺潺,微波荡漾。但到了夏秋两季,这丹河就变得狂放起来,一下子涨到半山高的滚滚浊流,汹涌而下,咆哮着,席卷着所有能裹挟走的一切,如雷似的冲决着,奔腾着。牛大的石头,在水中,像鸡卵般被摆弄着,那声势可畏可怖。每到此时,两岸便可望而不可即地分隔开来,鸡犬之声相闻,往来是绝无可能的了。
③我始终记得河对岸山顶阳坡上那几户人家,每天清晨阳光先把那小村落照亮。好久好久,这夏秋季节特别耀眼的太阳,从对岸山巅慢慢地滑下来,跨过飞腾的巨流,才照到我们工棚。此刻,已经是晌午了。可到了下午三四点钟,露脸不多一会儿的“日头”,又回到对岸那小山村了。直到我们工棚里黑黢黢的了,对岸屋顶的青石板上,还残留着最后一抹光亮,可以清楚地看到飞鸟f王巢,鸡兔进笼,咩咩的羊群和悠闲地摇着脖下铃铛的短角黄牛回村的情景。
④那时,我很孤独。
⑤置身于人群之中,一顶“右派分子”的帽子扣着,成为不可接触的贱民,你不想孤独也不行。所有的人,都像害怕瘟疫地避开我,用这种在人群中画地为牢的孤独,来惩罚一个其实并无过错的人,虽然荚其名曰教育,实际更多是一种文明的残忍。但无论如何要比《水浒传》里林冲脸上刺着金字,发配沧州,进步得多了。
⑥这种惩罚式的孤独,早已在个人的记忆里,化为历史,但当我白发苍苍时回首往事,犹心有余悸,甚至到了太平盛世的今天,时不时还会在半夜里被那昨日的恶梦惊醒。于是,就出现那阳光下小山村的画面,型是当时残留下来的全部记忆中唯一的亮点。因为当时几乎无人理睬,无人交谈,更说不上能得到什么温馨和同情的我,唯一的自由,除了有雾的天气里,山谷里烟云迷漫,遮住了视线,一无所见外,便是可以聚精会神凝望对面山顶上那几户人家。
⑦从屋顶袅袅的炊烟,到每扇门里走进走出的庄稼人,以及活蹦乱跳的鸡犬,悠闲走动的牛羊,走村串巷的货郎担,走亲戚,回娘家的陌生面孔……成为我排解孤独的良药。否则,那种被整个社会抛弃的隔绝感,一旦到了承受不住时,精神崩溃,会从崖上一头栽进汹涌的丹河里。有人这样尝试过,但不是我。
⑧所以,我从心底里感激那被阳光照得灿烂辉煌的小山村。至少它使我在绝望的生活里,从这扇窗户看到山民身上,也许是中华民族最本质上的善良。一切的恶,在这样生生不息的老百姓心里,几乎是无地自容的。这有点像丹河里的水,不论山洪暴发,水漫山谷,嚣张放肆,雷霆万钧到何等程度,那总是一过而去的,很快就会变得如同不曾发过洪水那样,温柔平静,澄澈清净。也许,这就是人生的运行规律,没有永远的黑暗,即使暗无天日的话,也应该相信和寄希望于明天的阳光。
⑨给我留下最难以磨灭的印象,是第一次到工地后,遭遇到山洪暴发,于呼啸的激流中“捞河”的壮举了。男女老少,全村出动。几个健壮的汉子,腰里系着绳子,拴在全村人手中。在丹河的浊浪里,捞取从上游冲下来的一切,对贫穷的山村人来说,等于一次天赐财富的好机会。即使冒着生命危险,也乐此不疲地一次次朝河中跃去。
⑩最让我激动的一点:一旦飘来尸体,什么到手的东西也不要了,想尽一切办法要把死人拖到岸上等待尸家认领。还有,他们有前辈留下来的捞河规矩,凡是完整的家具,锁着的箱柜,都不马上抬回村里,日夜派人守着,必须十天半月以后,水退了,还要等到水清了,确认无主才处理。衣物宁可沤烂,即或非常非常之需要,也决不染指的。这种古风,是在那纯朴的民心中扎了根的。
11人与人本来应该如此相携相助的。至于人为的孤独,那种恶的浊流,在阳光普照的温馨世界里,只是像山洪那样,尽管会汹涌而来,但来了还会去的。所以,在过去了若干年以后,又一次落入类似的境遇中时,我想起那山村的启示,便由此坚信,对于一切一切的黑暗,至少不要绝望。
(摘自《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第二自然段写丹河水势随季节而变化,这一段描写在全文中有怎样的作用?
第六自然段作者为什么说记忆中小山村的画面“是当时残留下来的全部记忆中唯一的亮点”?
第三自然段是按怎样的顺序来写的?作者这样安排有何目的?
从全文来看,在作者眼中,“河对岸人家”有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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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而点不着,乃轻轻地一弹,烟灰静悄悄地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地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的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黯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忆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妖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薰热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摆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实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中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意味较和。倘是烧的得法,慢慢地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毕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有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在世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宏,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瑰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褊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这里的“意味”指什么?(5分)
为什么作者“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5分)
“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请你举出三个例子,指明作者.出处,并加以分析。(6分)
结合作者“秋天的况味”的某一感受,谈谈你对“秋”的认识。(60字左右)(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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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
[德国]海·格兰特
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妈妈来了!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他抹了抹潮湿的额头,带着愤愤的果断,抓起那个古老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不装东西就够沉的了。
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的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罂粟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 “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
母子俩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罂粟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
小说第三段对培德母亲外貌衣着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作具体说明。
答:
小说结尾部分两处划线表明培德心理有怎样的变化?原因是什么?
答:
作品中“培德”这个人物形象有何特点?结合文本谈谈这一形象的现实意义。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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