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22分)
无书的日子 冯骥才
①你出外旅行,在某个僻远小镇住进一家小店,赶上天阴落雨,这该死的连绵的雨把你闷在屋里。你拉开提包锁链,呀,糟糕之极!竟然把该带在身边的一本书忘在家中——这是每一个出外的人经常会碰到的遗憾。你怎么办?身在他乡,陌生无友,手中无书,面对雨窗孤坐,那是何等滋味?我吗,嘿,我自有我的办法!
②道出这办法之前,先要说这办法的由来。
③我家在“文化大革命”初被洗劫一空。藏书千余,听凭革命造反者们撕之毁之,付之一炬。抄家过后,收拾破破烂烂的家具杂物时,把残书和哪怕是零零散散的书页万分珍惜地敛起来,整理、缝订,破口处全用玻璃纸粘好,完整者寥寥,残篇散页却有一大包袱。逢到苦闷寂寞之时,便拿出来读。一进入读书即换一番天地:时入蛮荒远古,时入异国异俗,时入霞光夕照,时入人间百味。一时间,自身的烦扰困顿乃至四周的破门败墙全都化为乌有,书中世界与心中世界融为一体——人物的苦恼赶走自己的苦恼,故事的紧张替代现实的紧张。艺术把一切都审美化,丑也是一种美,在艺术中审丑也是审美,也是享受。即便是看杨二嫂的尖酸刻薄,胡屠户的嫌贫爱富,也有观人生百态的美感,获益良多。
④但是,我从未把书当做伴我消度时光的闲友,而把它们认定是充实和加深我的真正伙伴。你读书,尤其是那些名著,就是和人类历史上最杰出的先贤智者相交!这些先贤智者著书或是为了寻求别人理解,或是为了探求人生的途径与处世的真理。不论他们的箴言沟通于你的人生经验,他们聪慧的感受触发你的悟性,还是他们天才的思想与才华顿时把你蒙昧混沌的头颅透彻照亮——你的脑袋仿佛忽然变成一只通电发光的灯——他们不是你最宝贵的精神朋友吗?
⑤半本《约翰·克利斯朵夫》几乎叫我看烂,散页中的中外诗词全都烂熟于我心中。然而,读这些无头无尾的残书倒别有一种体味,就像面对残断胳膊的维纳斯像时,你不知不觉会用你自己最美的想象去安装它。书中某一个人物的命运由于缺篇少章不知后果,我并不觉得别扭,反而用自己的想象去发展它、完成它。我按照自己的意志为它们设想出必然的命运变化和结局。我感到自己就像命运之神那样安排着一个个有意味的生命历程。当时,我的命运被别人掌握,我却掌握着另一些“人物”的命运。前者痛苦,后者幸福。
⑥往往我给一个人物设计出几种结局,小说中人物的结局才是人物的完成。当然我不知道这些人物在原书中的结局是什么,我就把自己这些续篇分别讲给不同的朋友听。凡是某一种结局感动了朋友,我就认定原作一定是这样,好像我这才是真本,听故事的朋友们自然也都深信不疑。
⑦“文化大革命”后,书都重新出版了。常有朋友对我说:“你讲的那本书最近我读了,那人物根本没死,结尾也不是你讲的那样……”他们来找我算账;不过也有的朋友望着我笑而不答的脸说:“不过,你那样结束也不错……”
⑧ 当初,续编这些残书未了的故事,我干得挺来劲儿,因为在续编中,我不知不觉使用了自己的人生经验,调动出我生活中最生动、独特和珍贵的细节,发挥了我的艺术想象。而享受自己的想象才是最醉心的,这是艺术创造者们所独有的一种感受。后来,又是不知不觉,我脱开别人的故事轨道,自己奔跑起来。我开始把一张张洁白无瑕的纸铺在桌上,写下心中藏不住的、唯我独有的故事。
⑨写书比读书幸福得多了。
⑩读书是欣赏别人,写书是挖掘自己;读书是接受别人的沐浴,写作是一种自我净化。一个人的两只眼用来看别人,但还需要一只眼对向自己,时常审视深藏自身中的灵魂,在你挑剔世界的同时还要同样地挑剔自己。写作能使你愈来愈公正、愈严格、愈开阔、愈善良。
⑪读书是享用别人的创造成果,写书是自己创造出来供给他人享用。世界上一切事物在你的创作中,都带着光泽、带着声音、带着生命的气息和你的情感而再现,而这所有一切又都是在你两三尺的小小书桌上诞生的,写书是多么令人迷醉的事情啊!
⑫在那无书的日子里,我是被迫却又心甘情愿地走到这条道路上去的,这便是写书。
⑬无书而写书,失而复得,生活总是叫你失掉的少,获得的多。
⑭嘿嘿,这就是我要说的了——
⑮每当旅行在外,手边无书,我就找几块纸铺展在桌。哪怕一连下上它半个月的雨,我照旧充满活力、眼光发亮、有声有色地待在屋中。我可不是拿写书当做一种消遣,我在做上帝做过的事:创造生命。
(有删节)
在文革时期那段无书的日子里,“我”主要做了哪些事情?请用简洁的语言分点概括。
作者为什么说写书是“在做上帝做过的事:创造生命”?
联系上下文,回答问题。
(1)“后来,又是不知不觉,我脱开别人的故事轨道,自己奔跑起来。”句中的“奔跑”指的是什么?写出了“我”怎样的思想感情?
(2)“在那无书的日子里,我是被迫却又心甘情愿地走到这条道路上去的,这便是写书。”句中“被迫”与“心甘情愿”是否矛盾,应该怎样理解?
对第⑦段中“找我算账”的朋友所说的话,“我”会作何解释?请展开想象,写出“我”的回答,不超过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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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艺术把一切都审美化,丑也是一种美,在艺术中审丑也是审美,也是享受。”你同意这一说法吗?请结合你的阅读实践举例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看法。
品析下列语句。“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这句中“一种活法”什么意思?“地地道道”用在这里有什么作用?
“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这一句是不是太夸张了?你怎样理解这种夸张的作用?
“海张五那边还在不停地找乐子,泥人张这边肯定把这些话在他手里这团泥上全找回来了。”句中的“找”字能不能换成“捏、揉、做”等字眼?表达效果有什么不同?
阅读下列文段,回答文后问题。
小店一间
①那间叫做和春的店拆迁了,或是倒闭了。那时候小杂货店都叫宏发、财源什么的,若不是这么奇特的两个字,我想我不会记得这么清晰。那些倔强地支棱在房顶上的草秆儿消失了,拼成“喜喜”字样的塑料管门帘也消失了——这条路扩建了。
②我们的小学校就在小店旁边。孩子们第二节一下课就急三火四地冲进小店,高举着角币冲柜台里喊:“大白梨汽水一瓶!”柜台里那位老人忙不迭地答应着,依次把汽水拎上来。“大白梨”是当时最便宜、量最大的汽水,咕嘟咕嘟灌下去半瓶,二氧化碳便如沸水一样涌上来,一路涤荡了胃与食道里的闷气。剩下半瓶喝不了,是可以放在小店柜台里存着的,等着放午学后再接着完成。柜台里的老人便从容地收拾着,有的放在窗台上,有的放在椅子下。“都可得记住自己那瓶!”老人耐心地笑着。孩子们仔细记清了自己汽水旁边的明显标志,急匆匆地跑回去了——店里能听到清晰的上课铃声。
③我和明,有一段时间总怀疑我们的“大白梨”被别人拿混了,每次都要磨蹭好一阵,待大家都跑回去了,才寻找更不为人知的位置。直到有一天老人看着犹豫的我们,笑着取下货架第三层的一瓶白酒,把我们的半瓶“大白梨”摆上去,说:“以后,这空儿就给你们留着,行不行,小丫头?”我那次第一次仔细观察了一下他的眉眼,那是一张真正的长者的脸,有着长者之所以为长者的东西。
④后来,货架第三层最右边的位置果真一直空着,除了我和明买汽水的日子。
⑤这条街其实简单得可以。零星的岔路口间杂着零星的店铺。每当夕阳蹒跚而下的时候,我和明拖拽着自己斜长的影子回家,看见和春店的烟囱里袅袅地摇出褐黄色的烟,愉快极了。
⑥我和明也耍一些小手段。孩子的零花钱是有限的,我们最常用的一招是拿着两三毛钱,脸不红不白地问:“爷爷,这些钱能买什么呀?”老人宽厚地歪一下头:“能吃两颗香口胶,爷爷还让你们一人尝一块新进的糖。”我们因为尝新糖的权利而占尽了便宜。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其实很多成人的规则对孩子都是宽容的,而当时我们天真地认为这种殊荣来自我们的成绩。那是个以为好孩子就应该受宠的年龄。
⑦后来有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和明翻看了这座小城从前的年鉴。那里面有一张异常面熟的照片,照片下面是这方水土一直引以为荣的一家企业的简介,那家企业连孩子都耳熟能详。于是我和明在一次买“大白梨”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核对了老人的名字,之后对他肃然起敬。
⑧我那时觉得,应该有什么词来形容这位老人和他退休后的这家陋店,这种寻常人家的安宁之气稀释了他的人生密度。他与小店让我有了一些不是孩子所惯常有的、并非针对具体事物的关注。店与人都带有长者之气,沉静的和内敛的。我在高中时曾想写写,这么一个简单的小店多么微妙地盘踞在我们的生活里,但我没词儿。我气它不是在江南烟雨酒旗风中,也不是在大荒沉沉飞雪白里,没有古雅和粗犷,就只剩下微妙的感觉,而微妙是写不出来的。我奇怪地想起“举重若轻”四个字,就再也写不出什么来了。
⑨我上高中之后就与小店疏远了,高中的方向和小学的迥然相异,而且高考要求人心无旁骛。等我和明再到那里时,店和人已是老态龙钟了。
⑩“要考大学了?”老人一阵惊奇,仿佛我们不应该长大似的,随即他笑道:“多快,一晃之间呢。”那时候正值高考前的温书假。
11其实,生命里很多东西,易于接受,也易于淡忘。等我再回来看时,熟悉的地点已盛载着陌生的风景。我便提取那些简单的画面,那夕阳下的炊烟,那第三层货架……那些宁静简单的日子便一一重来。我想了想,还是没有去打听老人是否还在世。老店不在了,老街不在了,再见老人反而支离了记忆,其实他们本是圆融一体的。请将本文分成三层,并概括层意。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11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由第②段的描写,你看出老人有怎样的性格特点?
我们的一些小手段指什么?老人明白吗?为什么这么说?
第⑦段中“小心翼翼地核对”,你能理解孩子们当时的心情吗?
为什么我没有打听老人是否去世了呢?怎样理解这种情感?
阅读下列文段,回答文后问题。
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自来唱大戏的,都讲究闯天津码头。天津人迷戏也懂戏,眼刁耳尖,褒贬分明。戏唱得好,下边叫好捧场,像见到皇上,不少名角便打天津唱红唱紫、大红大紫;可要是稀松平常,要哪没哪,戏唱砸了,下边一准起哄喝倒彩,弄不好茶碗扔上去,茶叶沫子沾满戏袍和胡须上。天下看戏,哪儿也没天津倒好叫得厉害。您别说不好,这一来也就练出不少能人来。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最叫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倘若没这本事,他不早饿成干儿了?在写刷子李之前,为什么先描绘天津码头的情况?
文中画线的句子中,“码头上的一种活法”是什么意思?“地地道道”用在这里有什么作用?
“码头上的活法”是怎样的一种活法?用文中的句子来回答。这个句子在句式上有什么特点?
作者怎样看待这天津码头的活法?
刷子李有什么绝活?他的做法是不是有些故作姿态?
你认为在当今社会,这种活法还能行得通吗?
《俗世奇人》塑造了两位____________的形象。两位艺人都只选择____________件小事来写,却写得形神兼备。文章的语言具有浓郁的____________风味,并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段落和篇章,完成小题。
过节
逢到节令,我们依着老例祭祖先。我家过节共有三桌。上海弄堂房子地位狭窄,三桌没法同时祭,只得先来两桌,再来一桌。方桌子只有一只,只得用小圆桌凑一凑。本来是三面设坐位的,因为椅子不够,就改设一面。杯筷碗碟拿不出整齐的全套,就取杂色的来应用。蜡盏弯了头。香炉里香灰都没有,只好把三支香搁在炉口算数。总之,一切都马虎得很。好在母亲并不拘拘于成规,对于这一切马虎不曾表示过不满。但是我知道,如果就此废止过节,一定会引起她的不快。所以我从没有说起废止过节。
供了香,斟了酒,接着就是拜跪。平时太少运动了,才过四十岁,膝关节已经硬化,跪下去只觉得僵僵的,此外别无所思。在满坐的祖先中间,记忆得最真切的是父亲和叔父,因为他们过世最后。但是我不能想象他们同十几个祖先挤坐在两把椅子上举杯喝酒举筷吃菜的情状。又有一个十一岁上过世的妹妹,今年该三十八了,母亲每次给她特设一盆水果,我也不能想象它剥橘皮吐桃核的情状。
从前父亲跟叔父在日,他们的跪拜就不相同。容貌显得很肃穆,一跪三叩之后,又轻轻叩头至数十回,好像在那里默祷,然后站起来,恭敬地离开拜位。所谓“祭如在”,“临事而敬”,他们是从小就成为习惯了的。新教育的推行跟时代的转变把古传的精灵信仰打破,把儒家的报本返始的观念看得并没有什么了不得,于是“如在”既“如”不起来,“临事”自不能装模作样地虚“敬”,只成为一种毫无意义的例行故事:这原是必然的事情。
几个孩子有时跟着我拜;有时说不高兴拜,也就让他们去。焚化纸锭却是他们欢喜做的事情,在一个搪瓷面盆里慢慢地把纸锭加进去,看它给火焰吞食,一会儿变成白色的灰烬,仿佛有冬天拨弄炭火盆那种情味。孩子们所知道的过节,第一自然是吃饭时可有较好较多的菜;第二,这是家庭里的特种游戏,一年内总得表演几回的。至于祖先会扶老携幼地到来,分着左昭右穆坐定,吃喝一顿之后,又带着钱钞回去:这在孩子是没法想象的,好比我不能想象父亲跟叔父会到来参加这家族的宴飨一样。从这一点想,虽然逢时过节,对于孩子大概不致有害吧。
(选自叶圣陶《过节》)文中说,“总之,一切都马虎得很”,“马虎”具体表现在哪几个方面?根据文意分项回答。
文中“这原是必然的事情。”其中“必然的事情”指什么?根据文意概括回答。
文章结尾说,“对于孩子大概不致有害吧。”其含义是什么?请根据文意概括回答。
文章写了父亲辈、我、孩子们三代人对于过节跪拜的三种不同态度,有什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