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究“鱼鳍在游泳中的作用”时,某小组同学正在讨论探究计划,他们按甲、乙、丙、丁的顺序依次发言。你看,一个人一个主意。请你来分析其中蕴含的科学方法。
(1)丙提出的方法在科学研究中叫做____________,本实验采用这种方法最主要的优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与丁提出的实验方案,可使实验结果更为可靠的是_________的。因此,生物科学研究中,在同时有活体和模型可供选用的情况下,应首选___________作为实验材料。
(3)丁提出的实验方案中的A、B分别探究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游泳中的作用,它们是实验组还是对照组?_____________。
(4)乙认为,几个鳍同时摆动,不易观察单个鳍的作用,应对某个鳍的作用单独进行研究。乙的观点反映了科学实验要遵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则。甲提出的直接观察的方法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但可以为探究过程中____________提供依据。
实验与探究(每空1分,共4分)
如果你翻动花园中的花盆或石块,常常会看到一些身体略扁、长椭圆形、灰褐色的小动物在爬行,这就是鼠妇,又叫潮虫。当你搬开花园中的花盆或石块,鼠妇很快就爬走了,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环境变亮了吗?某同学对此作了探究,请你回答下列问题。
(1)提出问题:鼠妇会选择黑暗的环境吗?
(2)作出假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制订实施探究方案:在铁盘内放上一层湿土,一侧盖上不透光的纸板,另一侧盖上透明的玻璃板,在铁盘中央处放上10只鼠妇,观察它们的行为。这样,在盒里就形成了黑暗和明亮两种环境,该实验的变量是______________。
(4)如果在铁盘中央只放1只鼠妇,可以得出准确的结论吗?为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市生产柑桔,柑桔生长的主要环境条件是:年平均气温要求15℃以上,1月平均气温5℃以上;适宜种植在朝南或东南的向阳处;有水源可灌。请分析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影响柑桔生长的非生物因素主要有、(至少答出两个);(每空1分)
(2)某科技人员想探究海拔高度对柑桔生长的影响,设计了如下的试验方案,并对实验结果进行了统计:
条件 |
产量 |
个体大小 |
甜度分析 |
|
A.组 |
种植在海拔高度为150米的朝南坡地 |
高 |
小 |
不甜,酸味重 |
B.组 |
种植在海拔高度为300米的朝南坡地 |
最高 |
最大 |
甜 |
C.组 |
种植在海拔高度为450米的朝南坡地 |
低 |
大 |
甜,略带酸 |
则本次实验中的变量为。
盛夏,吃剩的饭菜不放入冰箱,很快其表面会长出“黑毛”---霉菌,而放入冰箱冷藏保存时间较长.兴趣小组同学针对“温度对霉菌生活的影响”展开了实验探究.做法如下:将一个馒头一分为二,分别装入塑料袋封口,一份放入冰箱冷藏,另一份放在餐桌上.进行观察记录结果如下.请你完成下列内容:
项 目 |
第一天 |
第二天 |
第三天 |
第四天 |
第五天 |
餐桌上(室温) |
没有发霉 |
少许霉菌 |
很多霉菌 |
非常多的霉菌 |
长满霉菌 |
冰箱(低温) |
没有发霉 |
没有发霉 |
没有发霉 |
有少量霉菌 |
霉菌增多 |
(1)针对上述实验方法,提出的问题是。
(2)做出的假设是。
(3)(3)实验中的变量是。
(4)(4)分析实验现象,得出的结论是。
(5)在实验中,设置了餐桌上(室温)和冰箱(低温)两组起到作用。
某生物兴趣小组的同学做了“探究玉米种子萌发的环境条件”实验:在甲、乙、丙、丁四个烧杯中分别放等量的棉花,再将相同数量的玉米种子放在上面,在不同条件下进行培养。数日后记录发芽情况如下:
装置 |
种子所处的环境 |
实验结果 |
甲 |
干燥的棉花,置于25 ℃的橱柜中 |
种子不萌发 |
乙 |
潮湿的棉花,置于25 ℃的橱柜中 |
种子萌发 |
丙 |
潮湿的棉花,置于冰箱冷藏室(4 ℃) |
种子不萌发 |
丁 |
棉花和种子完全浸没在水中,置于25 ℃的橱柜中 |
种子不萌发 |
(1)乙装置在该实验中起作用;要想证明“温度是影响种子萌发的环境条件”,可选用装置组合。
(2)通过甲和乙装置组合可以看出,是影响种子萌发的环境条件。
(3)通过装置组合可以看出,是影响种子萌发的环境条件。
下图表示把银边天竺葵(叶片边缘部分细胞中无叶绿体)放在黑暗处一昼夜后,用黑圆纸片将C处两面遮盖,移入光下几小时,再经酒精脱色后滴加碘液。请分析回答问题:
(1)经酒精脱色后,叶片B处变成了什么颜色?。
(2)滴加碘液后只有B处变蓝,证明光合作用的产物是。叶片A处不变蓝的原因是。
(3)B、C构成一组对照实验,变量是,得出的结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