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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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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热情的闻一多
何兆武
①一个人的性格或者思想大多初步觉醒于十二三岁,到二十四五岁思想定型,此后或许能有纵深的发展或者细节上的改变,若是有本质的改变,我想是非常罕见的。闻一多先生早年追求纯粹的美,后来成为民主斗士,旁人看来似乎有非常巨大而彻底的思想转变,但我以为那不过是一些表面的变化。在这一点上,我同意温德先生的话。温德先生是闻先生多年的好友,一次温德先生和我们谈起闻先生,说:“他(闻一多)就是一包热情。”接着又摇摇头,“不过搞政治可不能单凭一包热情啊。”言下似有惋惜之意。
②温德先生的这句评价非常中肯。闻先生是个热情的人,早年追求唯美是一团热情,后来和梁实秋、罗隆基等人搞国家主义,其实也是一团热情。
③西安事变爆发后,闻先生拥蒋反对张学良,在教授会上痛斥:“怎么能够劫持统帅?!”当时很多人都有那种感觉,如果真杀了蒋介石,肯定要发生内战,岂不给日本制造了机会?所以西安事变的时候很多人都指责张学良,称之为“劫持统帅”,等到他把蒋介石送回南京,当天的《世界日报》——当时北京最大的报纸,头版大标题就是“委座出险,举国欢忭”。第二天,北京的右派学生还举行了游行,也是声势浩大的。
④及至40年代,生活艰苦了,闻先生亲身感受到了国民党政权的腐败和黑暗,又满腔热忱地投入民主运动。
⑤闻先生晚年讲诗(其实那时候他还不到五十岁),有一首初唐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他特别欣赏,曾把这首诗评价为“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当然这首诗写得的确很美,我也非常欣赏,不过除了浓厚的唯美倾向,却带有几分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味道,好像和他民主斗士的形象不大合拍。所以我以为,闻先生的思想主潮早年和晚年是一以贯之的,本质上还是个诗人,对美有特别的感受,而且从始至终都是一包热情,一生未曾改变过。现在不是有很多人在讨论:如果鲁迅活着会怎么样?其实同样可以问:如果闻一多活着会怎么样?仅凭一包热情,恐怕也不会畅行无阻,我这么想。
⑥闻先生那一辈人的旧学根底非常之好,可他同时又是极端反传统的。社会转型时期,有的人唯恐中国的旧文化不存在了,拼命维护,还有一种人,认为传统的东西束缚中国人太久了,中国要进入新的时代,就要彻底抛弃,全面创造新文化,闻先生、鲁迅、胡适都属于这种人。鲁迅激烈反对中国的旧文化,甚至提出不看中国书,《狂人日记》里宣称:什么“仁义道德”,满书都写着血淋淋的“吃人”两个字。闻先生在这一点上跟鲁迅非常相像。在搞民主运动的时候,他在课堂上对我们说:“你们是从外面打进来,我从里边杀出去,我们里外合应,把传统的腐朽文化推翻!”意思是说:青年学子没有受过中国传统文化的毒害,所以你们须从外部推翻它,我是受过这个教育的,所以我现在要反对它,从里边杀出来与你们合作。我想这代表他当时真实的思想情况,虽然他研究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但他并不认同。
⑦另外还有一点我要保留自己的意见。现在很多文章总是特别强调闻先生生活穷困的一面,比如联大时期闻先生给别人刻图章,现在都说成是他为生活所迫,不得已。我觉得也不单是这样。闻先生早年是搞美术的,又会绘画,又会雕刻,现在北大西门一进门的地方有座西南联大纪念碑,上面的篆字就是闻一多写的,落款“中文系教授闻一多篆额”,写得非常好,而且只有公认的大手笔才有资格题这个篆额。所以,搞美术乃是闻先生的本行,写字、篆刻都是他的专业。当然他也是因为贫困,挣点钱补贴家用,但如果过分强调为生活所迫的一面,刻字竟成了他不务正业的谋生手段,不免有些过分渲染的味道。
(选自《民国教授》,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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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它(指诗人田间的诗)只是一片沉着的鼓声,鼓舞你爱,鼓动你恨,鼓励你活着,用最高限度的热与力活着,在这大地上。当这民族历史行程的大拐弯中,我们得一鼓作气来渡过危机,完成大业。这是一个需要鼓手的时代,让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代的鼓手”出现。(摘自闻一多《时代的鼓手——读田间的诗》)
②以清明的眼,对一切人生景物凝眸,不为爱欲所眩目,不为污秽所恶心,同时,也不为尘俗卑猥的一片生活厌烦而有所逃遁;永远是那么看,那么透明的看,细小处,幽辟处,在诗人的眼中,皆闪耀着一种光明。(摘自沈从文《论闻一多的〈死水〉》)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开头引用温德先生的话,既表现了闻一多是个热情的人,同时也说明他的“一包热情”也存在着局限性。
B.闻一多喜欢《春江花月夜》,包括其中所带有的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味道,这与他民主斗士的形象有矛盾。
C.作者把闻一多与鲁迅不同的处事方式做对比,说明如果闻一多还活着,他仅凭一包热情来处事是行不通的。
D.沈从文认为闻一多的眼睛是清明的,在细小处也看得透明,这与何兆武所说的闻一多靠一包热情做事大不相同。

E.文章以情感为主线来讲述闻一多,有叙事有议论,不仅使读者了解闻一多,也对闻一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材料中从哪些方面讲了闻一多的一包热情?请简要概括。
答:                                                    
文章的最后一段文字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答:                                                    
有人认为,文章的第⑥段与文题没有什么联系,你怎么看?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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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个父亲
王世虎
陈亮考上名牌大学的消息不到半天就传遍了整个黄龙滩村。当晚,陈亮爹便杀了家里那头养了近一年的大肥猪,请全村人来家里喝酒。饭桌上,大伙纷纷向陈亮爹敬酒,夸他有福气,有能耐,培养出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来!陈亮爹那个高兴啊,醉得是一塌糊涂。
送陈亮走的时候,爹拉着他的手不停地叮嘱:“亮儿,到了学校可要好好学习,别混坏了,缺钱了就和家里说。”陈亮不住地点头,眼中满是泪水。

陈亮回过头:“妈,爹说得对,这样,才像个父亲嘛!”母亲悻悻地回到了厨房。陈亮兴高采烈地给爹打了一个寒假的洗脚水。以后,每年寒暑假回家,陈亮都会主动给爹打洗脚水。
大四那年寒假,陈亮是带着女朋友慧慧一起回家的。慧慧是陈亮的大学同学,两人已谈了两年恋爱。慧慧不仅长得漂亮,还是城里人,父母都是政府官员。
人家一个城里的千金,能看上自家的穷孩子,爹觉得,这真是上天赐给他家的福分。所以,爹对慧慧特别好,甚至有些恭敬。说话做事都哈着腰,脸上荡漾着微笑。吃饭的时候,爹不停地给慧夹菜,关心地嘱咐她多吃些。特别是每天晚上,爹都会主动地给慧慧打洗脚水,尤其让陈亮接受不了。
陈亮说:“爹,你怎么能给慧慧打洗脚水呢,你是长辈啊!你这样做,一点都不像个父亲,让我好难堪!”“你懂什么,傻小子!”爹骂道,“人家是城里人,又是独生女,从小到大没受过什么苦,能看上你这个穷小子并来到咱们家,已经是对咱仁至义尽了,我给她打洗脚水,有什么不对的?咱不亏!”
说完,爹问一旁的慧慧:“水温怎么样?”“哦,有点凉。”慧慧小心地说。“好,我再去给你加点开水。”爹端起盆子就进了厨房。
陈亮悄悄拉慧慧的衣角,说:“你怎么能让我爹给你打洗脚水呢?”慧慧不满地说:“是伯父非要给我打嘛!”陈亮说:“那你就不知道自己去打啊!”慧慧便不理陈亮了。爹不亦乐乎地给慧慧打了一个寒假的洗脚水,陈亮的脸也阴沉了一个寒假。
大学毕业后,陈亮留在了城里工作。父母急着抱孙子,三天两头地给陈亮打电话。陈亮总是不厌其烦地回答:再等等,快了!起初,爹还能等,时间一长就气了,说:“你非要等我们死了再结婚是吧!”
陈亮终于回家了,但身边的女朋友却不是慧慧,而换成了一个看起来有些土气的女孩。
陈亮给爹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小娟,和我一个单位,今年刚大学毕业。”爹像审问犯人一样问:“小娟哪里的?”陈亮刚准备回答,小娟却插了话:“伯父,我家安徽农村的,我们那里可好啦,有大片大片的竹林。”爹的脸便一沉。
吃过晚饭,陈亮妈还未来得及伸手,小娟便手脚麻利地收拾了碗筷,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打来一盆水恭恭敬敬地放在了陈亮爹的面前,笑着说:“伯父,洗脚了!”“哦!”爹淡淡地回应。
“伯父,水凉吗?”小娟问。“有点。”爹说。“好,我再去给你加点开水。”小娟端起盆子就进了厨房。

“还有……”陈亮转过头,“我觉得和慧慧相比,在小娟面前,爹更像个真正的父亲。”
小说第一、二段(“当晚,陈亮爹便杀了家里那头养了近一年的大肥猪,……眼中满是泪水”),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具体说明。(6分)
小说叙述了三次“打洗脚水”的经过,请分别指出“父亲”在这三次过程中的思想感情。(6分)
文中划线的句子在表达上有何特色,请联系上文具体分析。(4分)
有人说,小说中陈亮重新选择女朋友,是坚守传统,也有人认为陈亮不应该让“爹更像个真正的父亲”成为择偶标准。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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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说蟹文之灾
流沙河
老夫银行排队,恭缴电、气、话之三费。站立久了心烦,不免游目四顾,用以杀死时间(Kill-time就是汉语说的“消遣”)。忽睹一妇,夏衫华丽,背绣英文曰Special lady,即特殊太太,不禁莞尔,心情为之一振。乃自思忖:“既然特殊,又何必来排队?”
一自国门乍开,英语涌入,其势滔滔,不可逆挡。要现代化,要和先进文化接轨,就得容之纳之。道理大家明白,何须我来饶舌。但窃以为被动容纳同时,也该主动疏之导之,莫让蟹行文字泛滥成灾才好。所谓泛滥成灾,别以为指的是“特殊太太”之类。笑话罢了,那不算啥。我指的是考试。学生要考英语,考吧。读硕士读博士而研究古汉语者,或中国古史者,或中共党史者,也非考英语不可吗?争取当公务员之非涉外事者,也要考英语吗?各行各界评专业职称,也要考英语吗?是不是太看重英文了?
英文应该学,但不能都去学waiter英语,一辈子做低级舌人,侍候商董,至多爬上洋买办的阶梯。试看今日外文系的,几人能译学术著作。听他口语多么地道,不过高等waiter罢了。《颜氏家训·教子篇》云:“齐朝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观今鉴古,人情不二。我心窃忧之,有不忍言者。
更值得忧心的是汉语。早在英语高烧之前,译体文风已经常见报刊文字。今则变本加厉,坏我汉语生态,竟造出这样笨拙的译体病句来。罗列如下,请共赏之。
这本书已被我读过了。(这本书我读过了)
当我早晨起床的时候。(早晨我起床时)
作为政协委员的我。(我当政协委员)
浙江女子似乎就像花朵般的娇艳。(越女如花)
我出门去的同时,看见他正在哭着。(我出门,见他在哭)
必须加以严厉的惩办。(必须严办)
你有吃过午饭了吗?(你吃午饭了吗)
对我说来,她是我的妻子。(她是我妻)
译体恶风劲吹,从大作家到小学生,同受其愚弄而懵然不觉。更可怕的是报刊上一窝蜂去学样,还觉得有趣,真要教前辈大师们,鲁胡老梁沈赵,地下同声一哭。写到这里,猛想起余光中。他是外文系老教授,一辈子弄外文。看看他笔下吧,食洋而化为中华的灵与肉,那文字多纯粹,多典雅,多准确,多活泼。
蟹文透过译体病句侵入报刊,我们拿啥武器去抵抗呢?我答:拿文言文。这武器能逢长化短,逢繁化简,逢深化浅,逢晦化显。笔下仍写现代汉语,但应掌握传统文言,择其铦利者而用之。必如此,方不至于被蟹文的语法攻占了我们的头脑笔下,杂交出怪胎来。不是教人排外,是用自家之本,赚取他家之长。若相反,便是自家无主,尽拾别人的敝屣了。
各种洋文不滥用,择地而用之,那是必要的。见洋文而反感,义和团心态,贻祸邦国,愚昧可笑。但是,当今街市上好多店招,货物上好多标识,都来英汉对照,有这个必要吗?余非新左人士,不会上纲批判所谓文化帝国主义,只是觉得市井流风趋新可笑而已。还有更可笑的,语文教师引导学生沿街检举店招上的繁体汉字,必铲之而后快,却放过那些毫无必要的洋文招牌字,真有点“相煎何太急”的意味,不免一叹。
(选自《含笑录》,有删改)
从全文看,“蟹文之灾” 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第三段中“舌人” 指什么人?该段引用《颜氏家训》的用意是什么?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文学类文本阅读(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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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春天染红的小溪
莫景春
⑴不知有多久没回桂西北的故乡了。春天来了,故乡突然像刚冒出地面的青草在心底疯长起来,思念溢满整个心窝。于是沐着习习的春风,回老家住了几天。
⑵村前有一条弯弯的小溪,像故乡的一条脐带,从村后的大山里潺潺流出。溪水清澈见底,即使是狂风暴雨的夏天,也绝没有那种狂奔怒流的混黄,总是那样的文文静静,只是在寒冷的冬天有些消瘦,但蓬勃的春天一来临,它便盈盈地丰满起来。
⑶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到小溪边捧一把清水,肆意地泼到脸上,让那种清凉淌满整个脸,让自己和故乡作最亲密的接触,再跟大伯大婶们聊聊,听听他们亲切的话语,感受久违的乡情。
⑷一个春意盎然的早上,我惊呆了。小溪变了,那清亮可人的脸不见了,换成了粉红的脸,满溪满沟的粉红,红得让我心跳加快,又让我心里暖暖的。我伏到溪边的青石上,端详这一奇异的变化。那红红的溪水,缓缓流着,不再清澈的水倒映不出我的脸了。将脸再凑近些,一股淡淡的香味弥漫着,丝丝入鼻。我情不自禁地想将手伸进那缓缓流动的粉红,捧上一把细细品玩,又不忍心搅动溪水,也在担心那片红会不会是什么污染物。
⑸再看看早起的大伯大婶,他们若无其事地在那里洗脸洗菜。一位大伯似乎看出了我的迟疑和惊讶,跟我搭腔:“娃儿,没什么奇怪的,那漂在水上的是桃花。”
⑹什么?桃花?我心里猛然出现一片迷人的桃花灿烂的画面。
⑺“那是你家邻居大叔前两年在后山种的桃树落下的桃花。”接着他便告诉我邻居家大叔全家到村后的荒山上开垦桃林的事。
⑻听着大伯的叙说,手迫不及待地伸进了溪水,满满地捧了一把,扑到脸上,那样的清凉芬芳,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便急急地往山后赶去。
⑼桂西北很多地方九分石头一分土,满是怪石嶙峋,只在石缝中窝着一点泥土。辛勤的乡亲们便在这石缝间抠出一点点泥土,连成巴掌大的地,便一窝一窝地种下玉米。由于土浅坡瘦,保不住水,若是十天半月没淋过一场雨,那玉米可能就枯黄了。近着小溪的可以挑上几桶水浇浇,远的只能望天兴叹,眼睁睁看着庄稼活活枯死。平日,便靠着养点羊、砍柴烧点木炭来补贴家用。乡亲们的日子就这样缓慢而沉重地过着。
⑽沿着小溪往上走,香气越来越浓。徜徉在迷人的芬芳中,我陶醉了,不知不觉间,眼前闪现出一片迷人的粉红世界。只见一棵棵粉红的桃树,枝连着枝,遮住了身下那高高低低的石头。尽管有的树花瓣已凋谢,青翠欲滴的嫩芽探头探脑的,但一眼望去,仍是迷人的粉红。哦,原先放牛的山谷变成桃花源啦!
⑾鸟儿在树林间鸣声不断,吱吱喳喳上下翻飞,真是一片热闹的海洋。我情不自禁地扑进了这片粉红。
⑿“回来啦,小春。”丛林深处传来熟悉的喊声。哦,是给果树打药的大叔。他放下喷雾器,满脸笑容地迎上来。
⒀原先乡亲们总是愁眉苦脸的,恨自己“生不逢地”。我也是在这种恨意中苦苦读书考到山外的,想不到如今他们变得神采飞扬。大叔眉飞色舞地说:“今年村里有收成的果园有好几个呢!我们这样的山地种别的都不行,种点果还不错。明年把路修一修,开个农家乐,让城里人到山里来亲自摘果观光。”多美好的想法呀!
⒁说话间,一阵温暖的春风轻轻拂来。桃树们兴奋起来,传电般地颤抖着,桃花像雪花般飞舞,纷纷扬扬的。霎时间,眼前满是迷乱的粉红,像是下起了一场桃花雨。我的头上身上都飘满了桃花,被淋成了一个粉红的桃花人。大叔花白的头发深蓝的衣服不见了,变成一个粉红的桃花人。香气更浓了,我们俩相视而笑,尽情地享受这桃花雨的芬芳。
⒂小溪被染得更红了,“叮叮咚咚”地跑着,快快乐乐地要跑出山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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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灾难也是累积文化财富
柯倩婷
冯小刚的《唐山大地震》是典型的中国式灾难故事片。电影巧妙地通过亲情的离合来诠释灾难带来的痛苦,催泪的同时售卖廉价的亲情安慰剂。电影的结局,女儿埋藏了三十二年的对母亲的恨,融化为忏悔的泪水。这种浪漫抒情的灾难叙事,以虚幻的和解、团圆、安顿来逃避现实与心灵的重负,无助于我们理解灾难、治愈创伤。那些忘却了真实与残酷而粉饰太平的故事,就像一场覆盖了坑坑洼洼的烂路的大雪,积雪融化之后道路加倍泥泞。
灾难的毁灭力量在于它不仅摧残生命、夺走我们熟悉的家园,更在于它摧毁了我们对世界的信任,拆解了生命意义得以确立的信仰。灾难带来的创痛并不因遗忘得以抚平,而是潜藏在幸存者的内心最深处。对灾难的记忆应直面这个“伤口”,只有理解灾难,才可能有勇气去面对灾难,从而治愈创伤。如果幸存者的经历不为自己所理解,或者不为聆听者所认同,他就会如祥林嫂那般变得加倍恐惧与麻木。
万万千千的幸存者的记忆以什么方式保存,又以什么方式为后世的人所记起呢?个体的记忆一定要发生在集体的情境中,否则就等同于做梦。记忆如果要产生意义,就需要有人听到。因此,灾难记忆如果仅是幸存者的独白,会很快消失;它需要成为“集体记忆”,在社会框架中获得意义。历史事件要转化成为社会的“集体记忆”,就要进入到“文化记忆”的循环之中。只有幸存者的记忆进入了文化,例如口述历史、纪念馆、博物馆、纪念活动、文学、电影等等,它才开始进入“文化记忆”的循环,并为后辈所记起。“文化记忆”的方式越具有震撼力和创造性,越有可能在历史中留存,并获得丰富的意义。
物证是激活记忆的最有力量的媒介。印度的英迪拉·甘地纪念馆展出了她和她儿子被刺杀时的血衣;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有从“万人坑”中挖掘出的遇难者遗骨;二战期间纳粹党卫军屠杀了奥拉都尔的六百多名村民,战后法国政府保持了该村的原貌,没有进行修复,只是在村口立了一块写着“记住”的牌子。血衣、尸骨与废墟并不美丽,但真实而有力。
对于我们正在经历的灾难,我们在震惊之后,又该如何去面对,如何去记忆?关于汶川地震,我的一些艺术家朋友是这样记忆的:把遇难的孩子的名字刻在孩子们喜欢玩的弹珠上;收集死难者生前的用品、照片、文字,辅以他们的生平资料,让他们的生命变得丰富,而不仅仅是死难数字中的一个。这样的记忆方式,让我想起德国的艺术装置《绊脚石》:把二战时犹太受难者的名字和他们的生卒年月刻在黄铜上,将城市街道的砖头翻开,换上这些刻有名字的石头。
没错,灾难是人类发展的“绊脚石”。暂停赶路的脚步,关注脚下的“绊脚石”,倾听那些逝去灵魂的声音,尊重灾难记忆的文化价值,我们才不致再次摔倒,才会知道该往哪里走。
(原载《书屋》2010年第12期,有删改)
灾难记忆可以概括为哪几种形式?各有什么特点?
分析作者以冯小刚的电影《唐山大地震》、德国的艺术装置《绊脚石》为例所表明的态度。
作者认为记忆灾难如何才能累积成文化财富?(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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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山 雨
董 桥
三四十年前我带着家小来香港谋生,白天做两份兼差的工作,晚上给报纸杂志写稿翻译,三口生计勉强应付,偶然碰到意外支出,变卖细软的落难举措还是有的。这样熬了两三年,老二出世的时候,我去应征一份工钱优厚的职务,连过三关,十拿九稳,竟然落空。
那期间,石初先生辗转知道了我的境遇,有一天约我到莲香茶楼喝早茶。是农历腊月,天刚亮,楼上靠窗的茶座冷得很,他殷殷劝我多吃点心暖胃,尽说些不着边际的闲话,下楼道别之际,徐徐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给我,是他早年手抄的一些田园诗,喃喃说:“这些诗写得清爽,念起来舒服。苦闷的时候读读诗词,日子会变得漂亮些!”
风很大,我走到大马路一家绸缎庄的屋檐下翻出诗册,浓浓淡淡的墨色录了许多唐诗清诗,范石湖的作品不少,最后一页是毕九歌的一首七绝:“芍药花残布谷啼,鸡闲犬卧闭疏篱。老农荷锸归来晚,共说南山雨一犁。”
那天晚上天更冷,石初先生打电话言归正题,要我宽心,用了“事缓则圆”四个字劝我再碰碰机缘,说他一九五二年刚来香港也磕磕绊绊,困顿无助,天天晚上读诗抄诗解忧。我说石湖的诗我小时候读得多,倒想知道毕九歌是谁。他说那是清代王渔洋《古夫于亭杂录》里抄到的,只知道他字调虞,渔洋同邑大司空亨的后人,能诗,可惜只流传了那一首七绝:“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
石初先生到死也没有成过名。他茶余饭后即兴写写的游戏文字,怎么说都不输那些名家的笔墨,绝对值得付梓流传。事实竟然不是那样。他的旧诗词,他的白话文,他的英文、法文、拉丁文,全是他七十二年人生中默默修炼的正果,知道的人却太少太少了。
我是一九六五年才从台北带着父执宋伯伯的信去看申先生。他住半山般含道,四十出头,白皙的皮肤衬着白皙的衬衫,纤秀的金丝眼镜把一张瘦长红润的脸映得更清贵。他声音低沉,讲话很慢,地道的英国风度,一点不带上海人的阔气和喧阗。那次初识之后,他记起来会打电话问我近况,约我在中环他做事的洋行附近吃个午饭聊聊。后来我在报上写专栏、做翻译,石初先生这才开始用长辈的口吻给我提了许多意见,我们渐渐成了师徒。
申先生先是教我中文造句的窍门,说白话文要写出文言的凝练,文言文要透露白话的真切。“胡适之的文言文写得其实比白话文要好,原因在此。”他说,“胡先生学问深厚而才情单薄!”这淡淡的半堂课,我受用到老。他起初常常说我的翻译七百字里起码有十个地方是笨译,脱裤子放屁的句子太多了:“做人不可取巧,翻译必须学巧!”申先生每给我改一篇译文,总是叮咛我回家好好逐句捉摸。这样改了八九篇,回头重看自己的旧译,我才脸红了。
我亲沐教泽越久,越觉得石初先生做人跟做学问完全不同。做人,他诚实而世故;做学问,他犀利而纯真,抱定主意不求闻达。那时期,传媒的兴旺造就了一批好辩之士挥笔制造舆论,改造社会。那时期,知识界也有一小撮饱学之士唾弃说教,唾弃生命卑微的欷歔,一心安分乐道,一心经营个人精致的技艺,遁迹自娱。申先生继承的正是这一小撮人的情操:“要紧的是了解生命,不是判断生命。”他常说。
一九九○年年尾,石初先生丧偶,万念灰蒙,久久难释,人也苍老了许多。一天,我约他到莲香茶楼喝早茶,下楼道别的时候,我把二十五年前他给我的那本诗册交还给他。我握着他冰冷的手,一句话没说。
申先生看看我,看看那本破旧的小册子,微微点了点头,转身踽踽走进晨曦里的小巷。
(选自《旧时月色》,有删改)
请简要概括文章中申石初先生的人物形象。
“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这句话流露出申石初先生丰富的情感,请联系上下文,具体分析。
请分析最后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请谈谈本文以“南山雨”为题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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