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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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楂
矫友田
校园的西北角儿,有一小片山楂林。那是多年以前,一些毕业前的学生栽种的。到了秋天,那些山楂树上,就挂满了绿色的“弹珠”。渐渐地,那些绿色的小果儿,开始泛出红晕,像女孩羞涩的面孔,躲在叶丛中,注视着一些青春朝气的身影。 
一些淘气的同学,在山楂果儿还未熟透的时候,便会偷偷采摘一把,然后带到教室里,像儿时弹琉璃球一样弹着玩。即使那些喜欢吃零食的女生,也不屑将它们塞入口中;因为她们的口袋里,从来就不缺口香糖、话梅果儿。偶尔,她们只是相互恶作剧地将那些酸得发涩的山楂果儿咬碎,而后,将它们吐掉。 
他的性格有些孤僻。总是喜欢独自到那片山楂林旁,静静地思考,或者阅读。每次,见到滚落在教室墙角的山楂果儿,他就会弯腰拾起,并将它们保存起来。 
尽管学校总务处的负责人,早已在山楂林旁竖上了“切勿采摘”的牌子,但是那些喜欢恶作剧的学生,仍会趁着晚自习的时候,悄悄下楼去采摘。 
一天,他们的班主任带着一份通知书走进教室,她是一位身材胖胖,面容温善的中年教师。通知书的内容,是安排他们班在下午的时候,将那一片山楂林砍掉。 
听了之后,他蓦地站了起来,不解地问:“张老师,为什么要砍掉那些山楂树呢?”
他莽撞的举动,令同学们感到有些惊讶。而张老师并没有生气,她只是温和地一笑,解释道:“因为经常有一些不自觉的同学,去采摘山楂果儿,并扔得到处都是,校领导对此很恼火——”
下午,同学们争先恐后地涌向那一小片山楂林,唯有他呆在教室里。有些同学发现他的眼里竟闪动着泪花……
从此,那片山楂林从校园里消失了。他变得愈加沉默了。时而,同学会发现他失魂落魄地站在那一个空荡荡的角落,在思考着什么。年终的联欢会,眼看就要举行了。为了将联欢会办得隆重一些,几名班干部经过磋商,决定将班费全部用来装饰教室,而食品和饮料啥的,则由同学们自备。
联欢会那天,各式各样的水果、饮料和小食品摆满了桌子。他带来的礼品,竟是一兜大煞风景的山楂果儿。
几个舍友都清楚那些山楂果儿的来历,那是他在同学们砍完山楂树之后,独自到现场,一个一个从地上捡起来的。然后,他将那些山楂果儿洗干净,放在更衣橱里“捂红”的。
没有一位同学,愿意去拿一颗酸酸的山楂果儿吃,尽管它们已经红得那么诱人。同学们竞相登台表演节目,待到他上台的时候,他说他要为同学们讲一个故事:
多年以前,有一个家境贫寒的小男孩,他们一家只靠山上的那片山楂林子维持生计。每天,他的父母都要上山侍弄那一片山楂林子,期待着秋天果儿红时,能够有个好收成。
果儿熟时,他的父母就会将采摘的山楂果儿挑到几十里的山外卖掉,再用所得的钱维持生活和孩子的学费。然而几年后,山楂果儿的身价陡然跌落了,很少有人喜欢吃山楂了。在山楂红了的时候,小男孩再也见不到父母那挂满汗珠的笑脸。
天蒙蒙亮的时候,父亲便挑着一担山楂果儿到山外去了。当天黑父亲赶回来时,筐子里的山楂果儿常常是原封不动。
父亲经常蹲在那一片山楂林旁,一袋接一袋地抽着旱烟。终于有一天,父亲狠了狠心说:“咱们把那山楂树砍了吧——”
母亲苦苦哀求道:“咱不能犯傻呵,山楂林可是娃儿的学费。俺想过了,咱可以把山楂果儿做成糖葫芦卖,或许还能多卖几个钱哩。”
于是,母亲学会了做糖葫芦。晚上,她忙着做糖葫芦;白天跟丈夫一起,扛着插满糖葫芦的草靶,步行几十里到小镇上卖。
就这样,那些山楂果儿养活了他们一家,也把那男孩送入了大学。然而在去年冬季一个风雪交加的一天,扛着草靶的母亲被一辆失控的汽车撞倒了,再也没有醒来……
讲到这里的时候,他忍不住哭了;继而,他拿起一颗山楂果儿,塞入嘴里咀嚼起来,说:“你们也许不知道,她就是我的母亲——”
此时,张老师站了起来,她也拿起一颗红山楂吃了起来,眼里噙着泪花说:“这红红的山楂果儿,就是父母的心呵!来,让我们重新体味一下父母的心吧!”
转眼之间,那一兜红红的山楂果儿,被同学们抢光了。
最后一个节目是张老师的,她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一行大字:“我是你们的老师,也喜欢你们叫我一声妈妈!”(选自《当代》)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头写他的性格、行为与众不同,暗示了“他”与山楂之间有一定的因缘和情感联系。
B.独自来到山楂林,拣起散落的山楂果,不解的询问老师,山楂树被砍时闪动泪花,这些描写,反映了他对山楂的深厚感情。
C.山楂果成就了他的今天,也带走了他的母亲。他为同学们讲的故事有力地升华了小说的主旨。
D.“红山楂”是母爱的写照,也是人性美的体现。小说最后写红山楂果儿被同学们抢光,说明大家从中受到震撼。

E.小说选材巧妙,情节曲折离奇,以情动人,读起来让人深感沉重,又倍感温暖。
(2)本文在叙述方式和人物形象的塑造方面主要特色是什么?试加以分析。
(3)作者为什么要以“红山楂”为题?试从情节和主题方面加以分析。
(4)简要分析张老师这个人物形象,并探究这一形象在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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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有些人
张晓风
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有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那一年,我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有哪一个小学生心目中的老师不美呢!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该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的时候,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向全班同学说:"我真高兴。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如果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在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一为什么其他的人竞无所畏惧呢!
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疫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踞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
呢?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一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那年7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
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作者写了自己记忆中的四个人,请你分别写出是哪四个人以及他们被作者记在心中的理由。(6分)
请简要分析文中"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这句话的表达效果。(3分)
文章最后一部分写代数老师在考试前蹲在泥地上给自己讲题,"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你怎么理解这句话?究竟这件事有什么样的意义?(3分)
在下面两题中,任选一题作答。字数不少于60个。(6分)
①作者对四个人物的描写三言两语,各具特色。请你选择两个人物,从描写手法的运用和表达效果的角度作简要点评。
②米店胖女人的一声"不敢",让作者感慨"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请你结合现实生活谈谈你对那种"无所畏惧"的人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他的房间,一间略嫌小了些、地地道道的人住的房间静卧在四堵熟悉的墙壁之间。在摊放着衣料样品的桌子上方──萨姆沙是旅行推销员──挂着那幅画,这是他最近从一本画报上剪下来并装在一只漂亮的镀金镜框里的。画上画的是一位戴毛皮帽子围毛皮围巾的贵妇人,她挺直身子坐着,把一只套没了她的整个前臂的厚重的皮手筒递给看画的人。
格里高尔接着又朝窗口望去,那阴暗的天气──人们听得见雨点敲打在窗格子铁皮上的声音──使他的心情变得十分忧郁。“还是再睡一会儿,把这一切晦气事统统忘掉吧。”他想,但是这件事却完全办不到,因为他习惯侧向右边睡,可是在目前这种状况下竟
无法使自己摆出这个姿势来。不管他怎么使劲扑向右边,他总是又摆荡回复到仰卧姿势。他试了大约一百次,闭上眼睛,好不必看见那些拼命挣扎的腿,后来他开始在腰部感觉到一种还从未感受过的隐痛,这时他才不得不罢休。
“啊,天哪,”他想,“我挑上了一个多么累人的差事!长年累月到处奔波。在外面跑买卖比坐办公室做生意辛苦多了。再加上还有经常出门的那种烦恼,担心各次火车的倒换,不定时的、劣质的饮食,而萍水相逢的人也总是些泛泛之交,不可能有深厚的交情,永远不会变成知己朋友。让这一切都见鬼去吧!”他觉得肚子上有点痒痒,便仰卧着慢慢向床头挪过去,好让自己的头抬起来更容易些。看清了发痒的地方,那儿布满了白色小斑点,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想用一条腿去搔一搔,可是立刻又把腿缩了回来,因为这一碰引起他浑身一阵战栗。
他又滑下来回复到原来的姿势。“这么早起床,”他想,“简直把人弄得痴痴呆呆的了。人必须要有足够的睡眠。别的推销员生活得像后宫里的贵妇。譬如每逢我上午回旅店领取已到达的订货单时,这帮老爷们才在吃早饭。我若是对老板来这一手,我立刻就会被解雇。不过话说回来,谁知道被解雇对我来说就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呢?我若不是为了我父母亲的缘故而克制自己的话,我早就辞职不干了。我就会走到老板面前,把我的意见一股脑儿全告诉他。他非从斜面桌上掉下来不可!坐到那张斜面桌上并居高临下同职员说话,而由于他重听,人家就不得不走到他跟前来,这也真可以说是一种奇特的工作方式了。嗯,希望还没有完全破灭,只要等我积攒好了钱,还清父母欠他的债──也许还要五六年吧,我就一定把这件事办了。那时候我就会时来运转。不过眼下我必须起床,因为火车五点钟开。”
他看了看那边柜子上嘀嘀嗒嗒响着的闹钟。“天哪!”他想。六点半,指针正在悠悠然向前移动,甚至过了六点半了,都快六点三刻了。闹钟难道没有响过吗?从床上可以看到闹钟明明是拨到四点钟的,它一定已经闹过了。是闹过了,可是这可能吗,睡得那么安稳竟没听见这使家具受到振动的响声?嗯,安稳,他睡得可并不安稳,但是也许睡得更沉。可是现在他该怎么办?下一班车七点钟开,要搭这一班车他就得拼命赶,可是货样还没包装好,他自己则觉得精神甚是不佳。而且即使他赶上这班车,他也免不了要受到老板的一顿训斥,因为公司听差曾等候他上那班五点钟开的火车,并早已就他的误车作过汇报了。他是老板的一条走狗,没有骨气和理智。那么请病假如何呢?这可是令人极其难堪、极其可疑的,因为他工作五年了还从来没有病过。老板一定会带着医疗保险组织的医生来,会责备父母养了这么一个懒儿子,并凭着那位医生的诊断断然驳回他的一切抗辩。在这位医生看来他压根儿就是个完全健康、却好吃懒做的人。再说,在今天这种情况下,医生的话就那么完全没有道理吗?除了有一种在长时间的睡眠之后确实是不必要的困倦之外,格里高尔觉得自己身体很健康,甚至有一种特别强烈的饥饿感。.
小说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用自己的语言分析并且概括出格里高尔变形的原因。
你认为小说中的格里高尔是个什么样的人?
从哪里可以看出,格里高尔身体变形了,但思想行为却没有“变形”?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烟囱里的兄弟
①一天晚上,我打开吸油烟机准备炒菜,忽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我以为是吸油烟机出了毛病,关掉后,那声音还在响着。这次听得很清楚,声音来自吸油烟机的烟囱里。我站在厨房仔细听了一会儿,泪不由得在眼眶里打转——这声音我太熟悉了,在老家的屋檐下,在房上的瓦缝间,在思乡的梦里,我无数次地听到过这样的声音,它只能属于一窝刚出生不久的麻雀。
②我迅速跑出屋门,站在楼下的马路上,抬头看着从厨房伸出的那截烟囱。我惊喜地发现,在烟囱的缝隙间挨换挤挤地伸出三个小脑袋,小脑袋上全都长着稚嫩的黄嘴丫。我知道这三个小兄弟现在还不会飞行,每天只能躲在家里,等着爸爸妈妈叼回食物来喂他们。他们的父母此时一定正飞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焦急地寻找着食物。城市里没有虫子,更不可能有打谷场,他们要到哪里去给孩子们找东西吃呢?
③若在农村,寻找食物就不会是个难题了,凭着他们敏捷的身手,即使是从鸡鸭的嘴边也可以轻易地夺得食物喂饱孩子们。麻雀呀麻雀,你何苦要到生存艰难的城市里来安家呢?也许已经过惯城市的生活,适应了城市的环境,就像我的女主人一样高傲地认为自己是只城市里的麻雀了。也可能小家伙的父母像我一样进城不久,城市的高楼大厦、灯红酒绿让他们充满了惊奇。他们终于决定不再飞回熟悉的农村,从今以后在城里安家。
④从那天开始,我炒菜时不再使用吸油烟机了,我认为排出的气体不利于小麻雀的生长。女主人很快发现了我的反常行为,她嗅到了屋子里的油烟味。女主人说,傻瓜蛋,有吸油烟机不用,神经病呀?我刚给她干活时,她对我的称呼是四个字——文学青年。这四个字用她地道的北京话发出来,显得无比的恶毒。雇用我三个月后,她叫我的就成了三个字——傻瓜蛋。
⑤我示意她小声点,低声说,烟囱里有一窝小麻雀,他们是我的兄弟。女主人上上下下地看了我一遍,扭身走出了厨房,从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农民。我喜欢这个称呼,虽然它同样恶毒,但我确实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我认为做个农民并不可耻。
  ⑥我每天都会久久地站在厨房里听兄弟们的叫声。有时候他们的叫声显得很焦急,我也跟着焦急,我知道他们一定是饿得慌了。有时候他们叫得很开心,我也跟着兴高采烈,我知道他们一定是吃饱喝足了。
⑦我的行为终于让女主人愤怒了,那天我站在厨房里发呆时,她对我说了一个字——滚!我到城里后的第一份工作就这样结束了。
⑧此后,每天我都会站在马路上,抬头看着烟囱里的三位兄弟。在我估计兄弟们要飞出的这一天早晨,我早早地来到了那幢楼下的马路上。我看到烟囱的缝隙间一共伸出了五个小脑袋,加上一个我,飞行的仪式显得无比庄重。
⑨他们的父母开始轮番地飞出去,在空中转一圈又飞回烟囱里,叽叽喳喳地鼓励他们的孩子学着去做。我把手握成了拳头,默默为仨兄弟加油。不久,第一只长着黄嘴丫的小麻雀终于离开了烟囱,摇摇晃晃地飞了十几米又赶快回到父母身边。接着第二只、第三只也同样飞了出去。仨兄弟不停地飞出去,又飞回来。慢慢地他们的飞行路线越来越长了,飞得也越来越稳了。最后,五只麻雀一齐从烟囱里飞了出去,飞上了城市的天空,他们不会再回到烟囱里了。我知道仨兄弟在城市的生活绝不会一帆风顺。我在心里说,兄弟们,不行的话,就回农村老家吧!
⑩不知什么时候,我的脸上已经流满了泪水。
文中描述了作者两次流泪,一次是“泪在眼眶里打转”,一次是“流满了泪水”,分别表达了作者什么情感?
女主人对我的称呼由“文学青年”到“傻瓜蛋”到“农民”到“滚”的改变,反映出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第⑨自然段主要运用什么表现手法,有什么作用?
文中对小麻雀进行描写时,称呼时有变化,请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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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核爆炸消除地震
①前不久,俄罗斯科学家研究出了一种用地下核爆炸来消除地震发生的有效方法,并在理论上证明了此方法的可行性。
②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苏联核专家在进行地下核爆炸试验时发现,在每次试验后的很长时间内,爆炸中心近百公里范围内都会发生多次地面震动,这使他们意识到地下核爆炸会引发地震,而另一些则不会。据此他们研制出了能引发地震的“地震武器”。前些年,俄罗斯核专家提出地下核爆炸产生的强大冲击波会形成一种压力和张力,这两种作用力会沿着地壳向各个方向传播,也可能传播到即将发生地震的地区,在这一地区的地壳层中积蓄着导致地震的巨大应力,在传播来的压力和张力的作用下,这种应力可能会被反方向抵消,也可能被同方向加强。如果引发地震的应力被地下核爆炸产生的压力和张力削弱抵消的话,地震的发生将得到遏制或者强度将得到减弱,这就是用地下核爆炸消除地震的力学原理。
③具体实施的方法是,当某个地区呈现出多种地震前兆,由地震专家和核专家共同研究确定进行地下核爆炸的地点,深度及爆炸当量等参数。俄罗斯专家已经设计出利用地下核爆炸消除地震的具体实施方法,并多次成功引爆了能够消除地震的小型核装置。但也有一些地震专家对这种方法的效果表示怀疑,他们认为这种方法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实际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方向不容易控制,地震应力的方向也不容易准确掌握,如果计算失误很可能弄巧成拙,引起地震的发生,甚至可能造成强度更大的地震。国际上的一些研究机构认为,采取地下核爆炸消除地震的方法是可行的,但核爆炸应当在有关国际组织的监督下进行,以防止某些国家以消除地震为名进行研制核武器的试验。
对地下核爆炸与地震关系的最初研究及其成果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核专家和地震专家共同参与研究地下核爆炸与地震的关系,并制造了“地震武器”。
B.研究试验表明地下核爆炸并不都能引发地震,有的还能消除地震。
C.研究试验表明有的地下核爆炸能引发地震,据此制造了“地震武器”。
D.“地震武器”根据地下核爆炸与地震的错综复杂关系而制造,既可引发地震也能消除地震。

对“用地下核爆炸消除地震的力学原理”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地震应力可由震中向四处传播,地下核爆炸冲击波形成的压力和张力也向四处传播,它们必然相遇。
B.地下核爆炸消除地震具体来说是核爆炸冲击波的压力,张力和地震应力三种力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
C.地下核爆炸冲击波的压力和张力如果与地震应力方向相同,相遇时会增强应力,那么对地震就不起作用。
D.地下核爆炸冲击波的压力和张力如果与地震应力方向相反,相遇时会削弱或抵消应力,从而遏制或减弱地震的强度。

从全文看,利用核爆炸来消除地震的原理是什么?
从全文看,核爆炸消除地震具体如何操作?存在什么弊端?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细胞疗法包治百病?
①事故、疾病和年龄在我们身上一一留下痕迹——身体机能的退化如此复杂,以至于任何药物和手术都束手无策。然而,近25年来的研究却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方法——细胞疗法,即利用活细胞来修复肌体组织和器官。
②将身体受损部分换掉,这一想法是在器官移植的早期提出的。器官移植手术证明,以整个器官的方式进行细胞移植是可行的,手术和药物的发展可以阻止排异反应的出现。
③而细胞疗法为肌体的修复提供了一种更好的方式。细胞能够被复制,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至少理论上如此),并且能够促进肌体的修复机能。在不久的将来,细胞疗法将为人类医学带来重大发展,足以改变我们的生活。
④共有两种细胞能够用于细胞疗法——干细胞和体细胞。干细胞可以无限增殖并能够发展成为不同类型的体细胞,而体细胞的生命周期则有限。近20年来,人们利用干细胞疗法,例如骨髓移植手术来治疗白血病和免疫系统疾病,并利用皮肤细胞治疗烧伤,促进慢性伤口的愈合,例如糖尿病导致的足部溃烂等。然而,直到1998年威斯康星大学的詹姆斯•汤姆森发现了胚胎干细胞,人类才真正踏入细胞疗法这一领域。
⑤生物医学教授彼得•安德鲁斯说:“培养干细胞的要求相当高。这不仅需要科学手段,还是一门艺术。”但我们还不清楚该如何按照人类的意愿培养这些细胞。和所有具有生命的东西一样,细胞需要人们的精心照看,它的生长需要营养物质、充足的氧气、合适的温度,这并不算什么,更具挑战性的是要保证细胞朝着你所希望的类型生长。如果研究人员希望使细胞分化成大脑细胞,以修复中风造成的损伤,那么他们需要了解在细胞分化过程中应如何对其进行正确引导。通常,这要求运用不同的化学信号(例如成长因子)来刺激细胞,促使细胞开启正确的基因切换,以确保他们能够发育成脑细胞,而不是肝细胞或其他体细胞。对于已经分化的细胞,最大的难题就是让它们自己保持已有状态。
⑥此外,细胞研究还牵扯到其他问题,例如安全隐患。另外接受器官移植的肌体对于“外来”移植细胞会产生排斥。解决方法之一就是运用“体细胞核移植”的方法(即创造克隆羊多莉的技术)来创造一个与主体基因完全相同的胚胎,为主体提供干细胞,以供日后肌体修复之用。这种治疗性克隆的想法已经引发了许多争议,然而从技术角度来看,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治疗性克隆并不可行。
⑦到目前为止胚胎干细胞疗法尚未开展任何临床实验。关于应用,胚胎干细胞疗法可能会最先应用在无需供血的的体外小型器官上,如头发、软骨、皮肤等。现在,医生已经能够通过胎儿细胞移植来治疗帕金森病。
下列对“细胞疗法”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

A.“细胞疗法”是以整个器官的方式进行细胞移植,通过药物阻止排异反应的医疗方法。
B.“细胞疗法”是利用细胞能够被复制的理论,按照人类意愿培养胚胎干细胞来修复肌体的医疗方法。
C.“细胞疗法”是不用任何药物和手术,而利用细胞能够复制,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原理,促进肌体修复机能的医疗方法。
D.“细胞疗法”是利用细胞能够被复制,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能促进肌体修复机能的原理来修复肌体组织和器官的医疗方法。

对原文内容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近20年来,人们已经用骨髓移植手术治疗白血病和免疫系统疾病,但真正踏入了细胞疗法这一领域,却是后来的事情。
B.“体细胞核移植”能解决移植细胞后肌体产生本能排斥的问题,但技术尚不成熟,在可预见的未来并不可行。
C.胚胎干细胞疗法尚未开展任何临床试验,不过它将最先应用在无需供血的体外小型器官上,例如头发、软骨、皮肤等。
D.“细胞疗法”在治疗帕金森病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主要是通过胎儿细胞移植来完成的。

如何理解文中“培养干细胞的要求相当高。这不仅需要科学手段,还是一门艺术。”这句话?
干细胞和体细胞的特点分别是什么及应用现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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