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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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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玄同:真的猛士
钱玄同(1887-1939)原名钱夏,号疑古,浙江吴兴人,北京大学教授, “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
如果钱玄同没有找周树人约稿,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也许不会出现鲁迅这个名字。
那是1917年,钱玄同时任《新青年》编辑,正在为杂志寻找合适的撰稿人。他常到位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劝说居于此处的周树人、周作人两兄弟投稿。此时,周树人因对现实失望,正用抄古碑的方式消磨时光。他婉拒钱的约稿:“这中国好比一间铁屋子,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里面的人们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临死的悲哀。而如果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反倒使他们感到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钱玄同立刻辩驳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绝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这段对话,被周树人如实记录在他的小说集《呐喊》的序言中。从这时起,周树人动笔写了抨击吃人礼教的《狂人日记》,发表在《新青年》1918年4月号上,署名鲁迅,并一发不可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钱玄同为人之刚猛,由此可见一斑。新文化运动中,他提倡白话文,打倒孔家店,慷慨激昂。由于年轻气盛,甚至鼓吹过“废除汉字”,称“汉字不死,中国必亡”。他在报上与保守派论战,竟愤言道:“人到40岁就该死,不死也该枪毙。”
但钱玄同绝非有勇无谋,他提出用“国语”作文,文章加西化标点符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目,采用公元纪年,书写方式改左行直下为右行横迤等,都是中国文化重大改革的首倡。
1918年,钱玄同曾与好友刘半农商议,上演了一出“双簧”。他化名为“王敬轩”,在《新青年》上发表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一文,罗织新文化运动种种罪状。随后,刘半农撰写万余言的《复王敬轩书》,针对“王敬轩”的所有观点一一加以驳斥,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其时,这场论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也标志着改革派的“大胜战”。
有研究新文化运动的学者评论道:“……在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也几乎要流血的旧中国,在跟肉体和精神均已硬化的顽固派作斗争的过程中,非有大力难开新地,非有猛士难摧敌垒。” 
但这个猛士却又是一个病夫。如果细细清理钱玄同的日记,可以整理出一本厚厚的病史资料。从早年留日时期的失眠、多汗、发寒热,到晚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神经衰弱、视网膜炎,他常要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与折磨。
然而,他从不讳言“死”字。1927年,钱玄同年届四十,还打算在《语丝周刊》上发一期《钱玄同先生成仁专号》,他与朋友们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语调幽默。不明内情的人一见目录,信以为真,并相互转告,一时间,钱玄同的朋友、学生纷纷致函吊唁。
钱玄同一生狂放不羁。在北大任教时,上课从不看一眼究竟有无学生缺席,便用笔在点名簿上一竖到底,算是全到。也从不考试,每学期末批定成绩时,便按点名册的先后,起评60分,61分……如若选课的学生共40人,最后一人就得100分;若是40人以上,便重新从60分开始。
随后,他在燕京大学任教,亦不改考卷,直接交与学校。学校退回,他仍是不看,也退回。于是,校方依照制度,称如不判卷,将扣发薪金,钱玄同回复,并附上钞票一包,“薪金全数奉还,判卷恕不能从命。”
这个“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响起了叫骂声”的浙江人,对人严苛,对己更甚。其文字学课讲义《文字学音篇》,是我国高等院校汉语音韵学课的最早一部教材,但钱对其极为不满,说它“百孔千疮”,“多一个人看见,就使我心中加一分难受”。在1921年重印时,钱在《再版序》中“自打耳光”,列出书中的六大不足。
钱玄同的最大爱好,便是逛厂甸旧书肆,只要前往,必将所喜之书扫荡一空才罢休,被人戏称为“厂甸巡阅使”。而其一生最惧之物,竟是好友刘半农家养的一条黑狗,前去做客,定要躲在刘家孩子身后,等孩子把狗引走,才敢进门。
1939年1月17日,钱玄同患脑溢血辞世。《文献》发表署名乐颜的《悼钱玄同先生》一文,为其盖棺定论称:“在‘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之中,钱玄同的斗争精神,表现几在任何一位同时代的斗士之上……”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

A.当周树人对现实失望,找不到出路,用抄古碑消磨时光时,钱玄同给了他希望,因此周树人动笔写了《狂人日记》,并一发不可收,从此鲁迅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B.钱玄同与刘半农上演的“双簧戏”,在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历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笔,钱玄同与刘半农站在新旧文化的立场上激烈辩论,改革派取胜。
C.钱玄同在北大任教时,不看学生是否缺席,从不考试,从不批改试卷,随意批定成绩,不遵守学校的制度,表现了他在工作学术上不严谨的一面。
D.钱玄同虽为新文化运动的猛士,却体弱多病,从青年到晚年,一直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和折磨,40岁时,就自己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看淡生死。

E.本文以记叙为主,语言平实,重点突出了钱玄同作为真的猛士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斗争精神,他就是铁屋中最先清醒的几个人之一。
(2)钱玄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做了哪些事?请简要概括。
(3)传文写了钱玄同许多刚猛的表现,为什么最后写他惧怕刘半农家里的黑狗?请简要分析。
(4) 钱玄同被誉为“真的猛士”,有多方面的原因,请从“思想”“性格”“行为”中任选两方面,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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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节奏是音乐、舞蹈和歌唱这些最原始也最普遍的三位一体的艺术所同具的一个要素。节奏不仅见于艺术作品,也见于人的生理活动。人体中呼吸、循环、运动等器官本身的自然的有规律的起伏流转就是节奏。人用他的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去应付审美对象时,如果对象所表现的节奏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人就感到和谐和愉快,否则就感到“拗”或“失调”,就不愉快。例如听京戏或鼓书,如果演奏艺术高超,象过去的杨小楼和刘宝全那样,我们便觉得每个字音和每一拍的长短高低快慢都恰到好处,有“流转如弹丸”之妙。如果某句落掉一拍,或某板偏高或偏低,我们全身筋肉就仿佛突然受到一种不愉快的震撼,这就叫做节奏感。为着跟上节奏,我们常用手脚去“打扳”,其实全身筋肉都在“打板”。这里还有心理上的“预期”作用。节奏总有一种习惯的模式。听到上一板,我们就“预期”下一板的长短高低快慢如何,如果下一板果然符合预期,美感便加强,否则美感就遭到破坏。在这种美或不美的节奏感里你能说它是纯粹主观的或纯粹客观的吗?或则说它纯粹是心理的或纯粹是生理的吗?
②节奏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也是心理和生理的统一。它是内心生活(思想和情趣)的传达媒介。艺术家把应表现的思想和情趣表现在音调和节奏里,听众就从这音调节奏中体验或感染到那种思想和情趣,从而起同情共鸣。举具体事例来说,试比较分析一下这两段诗: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其险也若此,磋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李白:《蜀道难》
呢呢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猛士赴敌场。浮云柳絮无根蒂,天地阔远随飞扬。……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韩愈:《听颖师弹琴》
③李诗突兀沉雄,使人得到崇高风格中的惊惧感觉,节奏比较慢,起伏不平。韩诗变化多姿,妙肖琴音由缠绵细腻,突然转到高昂开阔,反复荡漾,接着的两句就上升的艰险和下降的突兀作了强烈的对比。音调节奏恰恰传出琴音本身的变化。正确的朗诵须使音调节奏暗示出意象和情趣的变化发展。这就必然要引起呼吸、循环、发音等器官乃至全身筋肉的活动。你能离开这些复杂的生理活动而谈欣赏音调节奏的美感吗?你能离开这种具体的美感而抽象地谈美的本质吗?
④节奏主要见于声音,但也不限于声音,形体长短大小粗细相错综,颜色深浅浓谈和不同调质相错综,也都可以见出规律和节奏。建筑也有它所特有的节奏,所以过去美学家们把建筑比作“冻结的或凝固的音乐”。一部文艺作品在布局上要有“起承转合”的节奏。我读姚雪垠同志的《李自成》,特别欣赏他在戎马仓皇的紧张局面之中穿插些明末宫廷生活之类安逸闲散的配搭,既见出反衬,也见出起伏的节奏,否则便会平板单调。我们有些音乐和文学方面的作品往往一味高昂紧张,就有缺乏节奏感的毛病。“张而不弛,吾不为也!”
(节选自朱光潜《从生理学观点谈美与美感》)
下列关于“节奏”的表述,不符合题意的一项

A.音乐、舞蹈和歌唱这些最原始最普遍的三位一体的艺术不能缺少的一个要素是节奏。
B.节奏可以是呼吸、循环、运动等人体器官符合生理自然规律的起伏流转。
C.引起听众同情共鸣的艺术,艺术家一定会把应表现的思想和情趣表现在音调和节奏里。
D.当我们面对审美对象时,审美对象表现的节奏必须符合我们的生理自然节奏。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欣赏高超的艺术表演,当觉得每个字音和每拍的长短高低快慢都恰到好处时,这说明我们进入一种美的节奏感里。
B.欣赏艺术表演,当全身筋肉仿佛突然受到一种不愉快的震撼时,这说明我们的筋肉打板时没有跟上节奏。
C.《蜀道难》的节奏较慢且起伏不平,李白在突兀沉雄的气象中让人得到崇高风格中的惊惧感觉。
D.《听颖师弹琴》变化多姿,妙肖琴音,是因为诗的音调节奏传达了琴音本身的变化。

根据原文内容提供的信息,下列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张而不弛,吾不为也”,作者引用这句话是为了说明,特别高昂、紧张的音乐文学作品,我们一般人是到不了这种境界的。
B.节奏见于多种艺术形式中,因为无论是声音、形状、色彩抑或语言文字,都有自己的起伏流转。
C.运用正确的音调节奏传达出作品的意象情趣及变化发展,这样的朗读一定很有美感。
D.节奏感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既是生理的又是心理的;第三段结句的两个反问,说明了节奏美感的特性。

现代文阅读
长江三峡(节选)
刘白羽
朦胧中听见广播到奉节。停泊时天已微明。起来看了一下,峰峦刚刚从黑夜中显露出一片灰蒙蒙的轮廓。“江津号”启碇续行,我走到休息室里,只见前边两面悬崖绝壁,中间一条狭狭的江面,船已进入瞿塘峡了。江随壁转,前面天空上露出一片金色阳光,像横着一条金带,其余天空各处还是云海茫茫。瞿塘峡口为三峡最险处。杜甫《夔州歌》云:“白帝高为三峡镇,瞿塘险过百牢关。”古时歌谣说:“滟滪大如马,瞿塘不可下;滟滪大如猴,瞿塘不可游;滟滪大如龟,瞿塘不可回;滟滪大如象,瞿塘不可上。”这滟滪堆指的是一堆黑色巨礁,它对准峡口。万水奔腾一冲进峡口,便直奔巨礁而来。你可想像得到那真是雷霆万钧。船如离弦之箭,稍差分厘,便撞得个粉碎。现在,巨礁虽已炸掉,但瞿塘峡中仍激流澎湃,涛如雷鸣,江面形成无数漩涡,船从漩涡中冲过,只听得一片哗啦啦的水声。过了八公里的瞿塘峡,乌沉沉的云雾突然隐去,峡顶上一道蓝天,浮着几小片金色浮云,一注阳光像闪电样射在左边峭壁上。右面峰顶上一片白云像银片样发亮了,但阳光还没有降临。这时,远远前方,层峦叠嶂之上,迷蒙云雾之中,忽然出现一团红雾。你看,绛紫色的山峰,衬托着这一团雾,真美极了,就像那深谷之中向上反射出红色宝石的闪光,令人仿佛进入了神话境界。这时,你朝江流上望去,也是色彩缤纷:两面巨岩,倒影如墨;中间曲曲折折,却像有一条闪光的道路,上面荡着细碎的波光;近处山峦,则碧绿如翡翠。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过去,前面那团红雾更红更亮了。船越驶越近,渐渐看清有一高峰亭亭笔立于红雾之中,渐渐看清那红雾原来是千万道强烈的阳光。八点二十分,我们来到这一片晴朗的金黄色朝晖之中。
抬头望处,已到巫山。上面阳光垂照下来,下面浓雾滚涌上去,云蒸霞蔚,颇为壮观。刚从远处看到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巫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人们告诉我,这就是巫山十二峰的第一峰,它仿佛在招呼上游来的客人说:“你看,这就是巫山巫峡了。”“江津”号紧贴山脚,进入峡口。红通通的阳光恰在此时射进玻璃厅中,照在我的脸上。峡中,强烈的阳光与乳白色云雾交织一处,数步之隔,这边是阳光,那边是云雾,真是神妙莫测。几只木船从下游上来,帆篷给阳光照的象透明的白色羽翼。山峡却越来越狭,前面两山对峙,看去连一扇大门那么宽也没有,而门外,完全是白雾。
八点五十分,满船人都在仰头观望。我也跑到甲板上来,看到万仞高峰之巅,有一细石耸立,如一人对江而望,那就是充满神奇缥缈传说的美女峰了。据说一个渔人在江中打鱼,突遇狂风暴雨,船覆灭顶。他的妻子抱了小孩从峰顶眺望,盼他回来,一天一天,一月一月,他终未回来,而她却依然不顾晨昏,不顾风雨,站在那儿等候着他——至今还在那儿等着……
“长江三峡”是瞿塘峡、峡、峡的总称。整体来看,上面节选的文字中,作者突出了瞿塘峡的特点。
请在上文中摘录一个比喻句,并简析其表达效果。
在对神女峰的描写中,作者插入了民间传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分点简要概括。
文中写船过瞿塘峡所见到的万千气象,作者运用了哪些写法来描写景物?请写出三点,每点要结合内容作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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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面子
艾思奇
既会讲面子,必然也会丢脸。猴子戴上了花花绿绿的面具,在咚咚锵锵的锣鼓声中耍戏,的确是得意非凡。一旦戏毕了,锣鼓声停止了,就仍旧要露出一副毛脸来。这可以叫做五分钟的英雄美人,一辈子的禽兽。
表里不一致的把戏,在观众面前,迟早总要被揭穿。不是货真价实的英雄美人,不能对人民永远遮住那凶恶、丑陋、其实也很寒伧的面孔。希特勒曾挂过一块英雄脸,说要为欧洲,以至于为人类防止什么什么主义的灾害,现在丢脸了,谁都看见原来他自己才是专门制造灾害的恶魔。其下场也很凄惨,竟至消息不明。清朝的慈禧太后,专制主义的老妖精,曾戴上了美人脸来欺骗人民,说就要实行宪政,开放民主了,但人民都知道那是装门面的假招牌,所以不久之后,就来了辛亥革命,让她连她的面具一同完蛋!
人民欢迎的是真正的英雄。真正的英雄,说起来也不神秘,就是能忠实地为人民谋利益,于是自然而然地有人民拥护。劳动英雄之被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努力不但发展了自己,也对周围的群众有了很大的好处。这些好处都深深刻记在群众的心中,化为高度爱戴的热忱,劳动英雄的威信,就是建立在这种真挚的群众感情之上的。这比钢铁坚固百倍,永远不会垮台。这样来说,①为寡头财政资本和贵族地主耍戏的猴子英雄如希特勒之类,在劳动英雄面前,就会显得渺小极了,小到简直不能相比!
要辨别英雄美人的真和假,最好的方法,就是打一盆水来,看他肯不肯“洗脸”。②挂上去的英雄脸壳和涂脂抹粉的美,越洗必然越丑陋不堪,如果是冒牌货,你立刻就可以欣赏到他那一副“恐水病”的神情。就为着这原因,专制独裁者才要仇视言论自由。真正的英雄美人,脸上的光彩,全是本来健康血液的表现,不同于只有外表的泥菩萨,一洗之后,恰恰可以把污浊的空气中所染上来的某些尘土涤净,光彩就会更焕发起来。因此,真正的人民英雄,应不怕“天天洗脸”,不怕被指出缺点,不怕自我批评。目前参议会和劳动英雄会上之所以能展开批评讨论,就因为来参加的是真正的人民代表和人民英雄。对于他们,既没有装上去的面子,也就没有丢脸的问题。
怕批评,怕丢脸,喜欢把缺点当宝贝一样深藏起来的人,在我们中间,也还不是没有。谁有这样的情形,谁就需要警惕一下:因为有了这样的毛病,虽然并不表示就是猴子,③但也可能是进化不够,在身上遗留了某些猴性。不除掉这样的猴性残遗,就难于保持我们血液完全健康,难于发扬我们脸上真正的光彩。
(选自1944年12月16日延安《解放日报》,有删节)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画线句子①中的“猴子英雄”指什么样的人?画线句子③中 “某些猴性”的含义是什么?
画线句子②内容在论述上有什么特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在城市纪念我的那些农具
胡家胜
①我又一次打童那些离开村庄来到城市的农具。
②我拉开三居室的金丝绒窗帘,又打开铝合金落地窗。金色的阳光泄入,清新的空气水样地弥漫。
③一束阳光触及正面雪白的墙壁,我的那张木犁“哗”地炫目了。金属的犁铧被点燃镀亮,弯曲成我老父脊梁样的犁轭开始兴奋地左右摇摆,我看见那头健壮剽悍的黄牯“泼剌泼剌”骄傲地行进在水田中,溅起我满身泥花。我狠心地将犁铧切入土层深处,又在它身上加了一鞭。霎时,两股手腕粗的棕绳一下拉直、绷紧。父亲气得嘴唇发抖。你怎不晓得心痛?牲口也是人,人是吃牲口的一碗米饭哩。
④我管不了谁吃谁的饭,我就痛恨这头牲口。它正当青春旺年,浑身的力气没处使,就和我较劲,让我成天在水里浸泡,让我一天犁六亩水田挣两天口粮。好在我有张坚韧硬实的桑木犁,它力气再大脾气再倔也拉不直弯曲的犁轭。这只犁轭是我爬岩溜壁于绝崖石缝里寻得的一裸“小老树”,它经历了不知多少寒暑,细密的年转比我老父不知要大多少倍。我爱这张木犁远胜那头牲口。那头牲口是父亲的宝贝。它一歇息,父亲便抱来青草喂它。抚摸它晶亮的犄角,磨出老茧的肩,抚摸它锦缎似的皮毛。而对肩膀已鼓起了柔韧饱实疙瘩,皮肤被太阳镀成了古铜色的亲儿子连觑视一眼的意思也没有。
⑤我是极爱那张木犁的,它在我青春的年月让我坚强和成熟。每次收工,我都要把它扛到小溪里洗刷干净。春播结束,我还要给它剧上桐油,再放到靠近火塘的屋角,烘干它,让它变得光泽透亮。我蹲在火塘边吃饭,一端碗就看见了那张木犁。我笃信,这碗米饭是它给的。
⑥这张犁就这么显著地挂在雪白的墙上,连同我过去爬树摘茶籽的竹背婆、上山砍柴草的大弯刀、打场用的梿枷、走山路穿的麻耳草鞋。当初,装修这套房子时,我也打算用几幅字画几只瓷瓶,以显示学养和品位。妻子还建议买两盆百合或郁金香。儿子说买辆电动模型车。女儿说买几个布娃娃吧。后来,我发现自己迷失于水泥森林中了,妻子儿女也已不辨菽麦。我却很难脱胎换骨地由乡村进入城市。我的根毕竟在那片黄土黑泥和荒草森林中。村口枫树上有我的一只鸦巢,屋后山冈上的枞林里,有我看着长大的一树猕猴桃。
⑦我终于选择了那些蛰居乡村的农具。春日的一个上午,父亲像以往一样站在田便上,他看我吆喝牲口犁田,看我白净的两手沾满乌泥,看我把泥坯翻得又直又匀,看牲口的尾巴把我扫成泥人。父亲开心地笑了。我把那些农具洗净,带往城市。我把它们装饰在居室显著的位置,与那些充满墨香的书籍为邻。荒野山林是淡远了,村庄农事是淡远了,可那些农具却是清晰可触。
⑧居然,我的居室就很壮观了。我嫁接了城市和乡村,我是城市和乡村间的一只两栖动物
⑨后来,乡下的父亲来过一次,他带来了玉米、红薯、土豆。儿子和女儿缠着他讲墙上的那些农具。父亲说,这些都是种地打粮食养家糊口的家什,你们父亲的父亲,祖父的祖父用过的……
请分析文章第③节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文章第⑧节,作者为什么说“我嫁接了城市和乡村,我是城市和乡村间的一只两栖动物”?
文中写父亲比较分散,请统观全文,简要分析父亲形象。
本文写了作者在城市纪念农具的事,请探究其中的情感取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街灯
王月鹏
这是最后一夜。当晨曦升起,当那个叫做“明天”的日子如期降临,老街灯将永远地告别这条街道。
已经多少年了,它一直守望在这里。街道的秘密,就是它成长的细节。那些匆忙的步履,那些徘徊的心事,喜悦和悲伤,孤独或喧嚣,都曾经走进老街灯温和的目光。老街灯珍藏着它们,永远都不会说出口。
老街灯的存在,仅仅是为了对一条街道的守望么?当它的光越来越孱弱,终于无力继续照亮别人的路的时候,那些曾经被它照耀过的人,并没有为它指明一条道路。离开了这条街道,老街灯不知道自己将要走上一条什么样的路。当它带着这条街道的所有秘密离去,街道将仍然是那条街道,仍然布满匆忙的步履,徘徊的心事,仍然上演着一幕幕的喜悦和悲伤,孤独或喧嚣。
因为别人的遗弃,老街灯成了守夜人的珍藏。在离开那条街道之前,它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与守夜人原来是如此的默契。守夜人和他的妻子也老了,这条街道,这盏灯,已经成为他们生命中不可割舍的部分。这么多年来,守夜人从来不揩老街灯的一滴油。现在,他拥有了这盏“退休”的灯。它就搁在火炉旁边的一个靠椅上。我相信老人独自凝望它的时候,心底一定会涌动很复杂的想法。老街灯曾在那些风雨之夜温暖过他,就像此刻它在陪伴着他的孤独一样。炉火的温馨,让那些风雨往事披上了一层暖意。那些相依为命的日子是值得回味的。老街灯记得,守夜老人每个星期日下午总喜欢读一些游记类的读物,他高声朗读着那些关于非洲,关于藏有大森林和野象的故事。他从未离开过这条街道和这盏灯,他的心里有一个关于远行的梦想。
是命运不肯放走他。当他终于可以走开的时候,却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将要遭遇怎样的命运。有些东西,其实是我们无从把握的。就像在奔往某处景观的途中,我们无法拒绝沿途的景致一样——不管是令人愉快还是忧伤。甚至,它们的存在,或者这种存在所呈示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作为目的的所谓“景观”。而这一切,常常被我们发觉,却很难做出有违初衷的选择。人的一生就这样固执地走了下去。
而守夜老人留了下来。还有老街灯,也一直留在了那里。我们忽略了他们的存在。我们是匆匆的赶路者。
因为搬家,我翻阅起了旧的习作。它们已在牛皮纸信封里尘封十多个年头了。我无法让自己不按照当下的心态和眼光去重温那些文字。我在翻阅它们的时候一直在努力让自己回归当初的心境。这些稚嫩的文字,它们收留了我的青春,遥远并且质感,它们打动了我。我珍视这份真实,并且期望写下具有同样品质的文字。多年以后,我也会像今天一样成为自己的读者。就像那盏老街灯,它曾经照亮了我的远行之路,也一直在记着我的回家的路。
另一种现实是,难耐寂寞的老街灯主动走进熔炉,被铸成一架可以插蜡烛的漂亮烛台,摆到了诗人的绿色书桌上。那些曾经的风雨,于是在诗人笔下氤氲成为浪漫的风景。也许,这仅仅是一个梦。但这个梦让我有了说不出的伤感。
文章第一自然段有哪些作用?
如何理解“老街灯的存在,仅仅是为了对一条街道的守望么”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含义?
文章题目是“老街灯”,作者为什么要写到“守夜人”和“旧习作”?
结合文章内容和老街灯的象征意义,谈谈作者对老街灯命运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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