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孕妇和牛 铁凝
孕妇牵着牛从集上回来,在通向村子的土路上走着。
午后的太阳照耀着平坦的原野,干净又暖和。孕妇信手撒开缰绳,好让牛自在。当它拐进麦地歪起脖子肯麦苗时,孕妇唤一声:“黑,出来。”黑是牛的名字。黑迟迟不肯离开麦地,孕妇就恼了:“黑!”她喝道。 .
孕妇爱赶集,只为了什么都看看,婆婆总是牵出黑来让孕妇骑,怕孕妇累着身子。黑也怀了孕啊,孕妇想。但她接过了缰绳,她愿意在空荡的路上有黑作伴。她和它好像有点同病相怜,又有点儿共同的自豪感,于是一块儿腆着骄傲的肚子上了路。回来时,孕妇也没骑黑,走快走慢由着黑的性儿,当她走得实在沉闷,才冷不丁叫一声:“黑——呀!”她夸张地拖长声,把黑弄得挺惊愕,拿无比温顺的大眼瞪着孕妇。孕妇乐了,平原顿时热闹起来。
远处,依稀出现了三三两两的黑点,是那些刚放学归来的孩子。孕妇累了,在路边一个巨大的石碑上坐下来,黑又信步去了麦地闲逛。这石碑属于一个王爷,后来让一些城里来的粗暴的年轻人给推倒了。石碑躺在路边成了过路人歇脚的坐物。碑上刻着一些文字,个个如同海碗大小。孕妇不识字,他曾经问过丈夫那是些什么字。丈夫也不知道。丈夫说:“知道了有什么用?一个老辈子的东西。”
孕妇坐在石碑上,又看见了这些字,她的屁股压住了其中一个。这次她挪开了,小心地坐在碑的边沿。她弄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这样,从前她歇脚,总是一屁股就坐上去。那么,原因还是胸膛下面这个肚子吧。孕妇对这肚子充满着希冀,这希冀又因为远处那些越来越清楚的小黑点而变得更加具体。孕妇相信,她的孩子将来无疑要加入这上学、放学的队伍。若是孩子也问起这碑上的字,她不能够说不知道,她不愿意对不起孩子。可她实在不认识这碑上的字啊。
放学的孩子们走近了,她叫住一个本家侄子,向他要了一张白纸和一杆铅笔。
孕妇一手握着铅笔,一手拿着白纸,等待着孩子们远去。她仿佛要背着众人去做一件鬼祟的事。
孕妇将白纸平铺在石碑上。当她打算落笔,才发现这劳作于她是多么不易,她的手很巧,却支配不了手中这杆笔。她努力端详着那陌生的大字,然后胆怯而又坚决地落下了第一笔。她描画着它们,心中揣测它们是什么意思,又不由得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
夕阳西下,孕妇伏在石碑上已经很久了。她的脸红彤彤的,茁壮的手腕不时地发着抖。可她不能停笔,她的心不叫她停笔。她长到这么大,还从来没干过这么累人、又这么不愿停手的活儿。
不知何时,黑已从麦地返回,卧在孕妇的身边。它静静的凝视着孕妇,脸上满是驯顺,像是守候,像是鼓励。
孕妇终于完成了她的劳作。在朦胧的暮色中她认真地数,那碑上的大字是十七个,她的白纸上那个也落着十七个。
忠敬诚直勤慎廉明和硕贤亲王神道碑。
纸上的字歪扭而又奇特,像盘错的长虫,像混乱的麻绳。可它们毕竟是字。有了它们,她似乎才获得一种资格,似乎才敢与她未来的婴儿谋面。孩子终归要离开孕妇的肚子,而那块写字的碑却永远立在了孕妇的心中。每个人的心中,多少都立着点什么吧。
孕妇将她劳作的果实揣进袄兜,捶着酸麻的腰,呼唤身边的黑启程。
黑却执意不肯起身,它换了跪的姿势,要主人骑上去。
“黑——呀!”孕妇怜悯的叫着,强令黑站起来。
孕妇和黑走在平原上,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女人。黑身上释放出的气息使孕妇觉得温暖而可靠,她不住地抚摸它,它拿脸蹭着她的手。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涌现在孕妇的心房。她很想对人形容心中这突然的发热。她永远也形容不出,心中这种情绪就叫做感动。
“黑——呀!”孕妇在黑暗中小声嘟囔,声音有点颤,宛若幸福的呓语。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由于历史的原因,巨大的石碑被推到了,村民们拿它做歇脚的坐物,也算是发挥了它的作用。
B.孕妇非要等放学的孩子走了以后,才上前去描画那些字,表明她是个内敛害羞的人,他本来是可以叫会写字的人帮他写的。
C.孕妇努力描画石碑上的字,这些字给了孕妇无限的希望和寄托,她认为只有这样才有资格与将要出世的孩子见面。
D.孕妇在黑暗中小声的嘟囔,是因为回家的路尽管漫长,走起来很累,但母牛一路的相伴与温情,让一切变得幸福而轻松。

E.本文用诗意的笔调,在从容淡定的叙述中,传达了一种温馨和谐的人生意味,表现了一个女人将为人母的幸福和喜悦。
(2)小说中的孕妇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概述。
(3)牛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4)孕妇并不认识石碑上的字,也不会写字,却十分努力的描画着它们,后来还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小说这样来写孕妇,有人认为让人感动,也有人认为有些做作。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共20分)
布莱克·沃兹沃斯
一天下午大约四点钟的时候,来了一个非常古怪的流浪汉。我放学回家,听到他在叫我:“小弟弟,我可以进你家的院子吗?”他身材瘦小,穿戴整齐,戴着一顶帽子,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黑裤子。
我问道:“你想干啥?” 他说:“我想看看你们的蜜蜂。”
我家院里有四棵大王棕桐树的幼树,上面聚满了不请自来的蜜蜂。
妈妈走出来,上下打量着他,极不友善地问:“你要干吗?” 那人说:“我想看看你们的蜜蜂。”
我看出妈妈有些不放心。她对我说:“待在这儿,他看蜜蜂时盯着他点儿。”
我们一块儿看着蜜蜂。他和我,蹲在棕桐树下,大约有一个小时的光景。
那人说:“我喜欢看蜜蜂,小弟弟,你喜欢看蜜蜂吗?” 我说:“我可没那工夫。”
他说:“我能一连看上好几天。
我说:“你是干什么工作的,先生?”
他站起身来说:“我是诗人。”
“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他说,“就是看到一朵像牵牛花一样的小花,我都想哭出来。” 我问:“你为啥哭?” “为啥?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啦。你成了诗人以后,任何一件事都会使你哭出来的。”
他掏出一张印有铅字的纸片,说:“这上面是首描写母亲的最伟大的诗篇。我打算贱卖给你,只要四分钱。”
我跑进屋,说道:“妈,你想花四分钱买一首诗吗?”
妈妈说:“你听着,告诉那个该死的家伙,赶快给我夹起尾巴滚出去。”
沃兹沃斯(他告诉我这是他的名字)说:“这就是诗人的遭遇。”
大约一周以后的一天下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在米格尔街的拐弯处又见到了他。
他说:“我已经等你很久啦,我院里有棵挺好的芒果树,是西班牙港最好的一棵。现在芒果都熟透了,红彤彤的,果汁又多又甜。我就为这事在这儿等你,一来告诉你,二来请你去吃芒果。
他住在阿尔贝托街上的一间小棚屋里。院子里绿茵茵的,还有一棵高大的芒果树、一棵可可树和一棵李子树,这地方看上去很荒凉,好像根本不在城里。
他说得不错,芒果汁又多又甜,我一连吃了六个。橘黄色的芒果汁顺着胳膊一直流到臂膀上,从嘴角流到下巴上,我的衬衫也染上了果汁。
我很喜欢他的小房间,里面的家具不多,但看上去干净、舒服,可也显得很冷清。一天我问他为什么在院里留这么多灌木丛,会不会使这儿太潮湿。
他说:“听着,我给你讲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男孩遇见一位姑娘,他们很快相爱了,他们彼此深深地爱着,后来就结婚了。他俩都是诗人,少年喜欢优美的文学,姑娘酷爱花草树木。他们在一间小房子里生活得非常愉快。有一天,女诗人对那位少年诗人讲:‘咱们家里又要增加一个诗人啦!’但是,那个小诗人并没有出生,因为姑娘死了,他也随她去了,死在姑娘的肚子里。姑娘的丈夫非常难过,决定从此再也不去动姑娘花园里的一草一木。于是,花园留下来了,树木、花草没人管理,越长越高。”
我看着沃兹沃斯,当讲述这个动人的故事时,他显得更加苍老。
一天在他院里,他告诉我一个重要的秘密,他正在写一首诗。
他说:“这可不是一首普通的诗,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诗篇。”
他说:“到现在,我已经写了五年啦,每月只写一行,不过肯定是非常出色的一行。我希望能把一个月的体会感受全部倾注到这行诗句中去。这样二十二年以后,我就会写出一首震撼全人类的诗篇。”
我问:“上个月写的那行是什么?”
他仰起头看着天空说:“往昔深邃而奇妙。”
但是,从此我再也没有听到那首世界上最伟大的诗篇。
我觉得他一天天在衰老下去。
一天,我到他的小房子里去看望他,发现他躺在小床上。他看上去是那么虚弱、苍老。
他说:“诗写得不太顺利。”
“二十岁的时候,我好像有使不完的劲。”他喃喃述说着,他的脸骤然变得更加苍老、疲倦。“可那……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啦。”
突然,我敏锐地感觉到了什么,我在他的脸上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谁都会看出的,死神已经爬上了那张布满皱纹的面孔。
他看着我,看见我眼含热泪,挣扎着坐起来。
他说:“过来。”我走过去坐到他的膝盖上。
他看着我的眼睛说:“嗯,你也看到它了,我一直说你具有诗人的眼光。”
看上去他并不难过,这使我再也控制不住,大声哭了起来。
他把我搂到他那瘦削的胸前,说:“你想听我再给你讲个有趣的故事吗?”他冲我鼓励地微笑着。
可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说:“我给你讲完这个故事后,你要答应我马上回家,再也不要来看我了,好吗?”
我点点头。
他说:“很好,现在听我讲,以前我给你讲过一个关于少年诗人和女诗人的故事,你还记得吗?那不是真事,是我编出来的。还有那些什么作诗和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也是假的。你说这是不是你听过的最好笑的事情?”
他的声音中断了。
我离开了小房子,跑回家,大哭了起来。像诗人一样,看到什么都想哭。
一年后,我又来到阿尔贝托街,可是再也看不到那栋小房子了。一栋两层楼的建筑取代了它。芒果树、可可树还有李子树也被人们砍倒了,留下的只是一片水泥砖铺成的地面。
(节选自奈保尔《米格尔街》,有删改)
第一次见到沃兹沃斯,“我”为什么觉得他是一个“古怪”的流浪汉?

分析文中画横线语句表现了沃兹沃斯怎样的性格。

细节是情感的载体。请就文中画波浪线语段,举两例分别加以赏析。

文章最后,沃兹沃斯对“我”说,少年诗人和女诗人的故事是编的,作诗和世界上最伟大的诗歌也是假的。小说以此结尾,有何用意?

试结合全文,探究造成沃兹沃斯悲剧人生的原因。

青铜器上的“纹饰”
“纹”和“饰”通常被当作一个词,即青铜器上的纹状浮饰。但“纹”与“饰”还是有区别的:“纹”者“文”也,“文”既可以表示“纹理”,更有“文字”、”“文章”、“文采”等意义;而“饰”有“巾”形,趋于“装饰”一义,其工艺内涵不言而喻。
“纹”与“文”因何相通?一般的解释是“文”源于“纹”——鸟兽之纹启发了古人的造字思维,仓颉等人因而模仿足迹和毛羽,用交错的线条组织成形形色色的文字。尽管“纹”中有“文”,青铜器上的“纹”与“饰”却无法截然分开,因为青铜艺术讲究的就是“以纹为饰”。青铜器上的艺术表现手段很多,但最重要的还是纹饰,而其中又以动物纹为主体。根据出土情况来看,早期青铜器上几何纹很少担任主角,在兽面纹、龙纹、鸟纹等大行其道的时代,几何纹只能作为主纹的陪衬或地纹使用,等到动物纹从青铜器上淡出,各种形式的几何纹才如雨后春笋一般大量涌现。春秋战国之际,以几何纹为主体纹饰的青铜器已屡见不鲜,抽象的线条取代了具体的形象。
青铜器上动物纹与几何纹的此消彼长,与早期彩陶图案的演化历程甚相契合。彩陶图案早于青铜纹饰,当青铜器开始铸造时,古人或许已经习惯了以最具特征的部分代替整体的做法,商代早期青铜器上就出现过只有一对兽目的兽面纹。与此相印证,龙山文化的陶器和玉器上也有强调眼睛的兽面纹。兽面纹即饕餮纹,属于青铜纹饰的代表,宋人以“饕餮”为其命名,可能是因为饕餮的“有首无身”正好概括这种纹饰的省略性特征。兽面纹的特征是以兽的鼻梁为中线,两侧作对称排列,眼睛在整个纹饰中居于突出的地位。这种安排预示了中国造型艺术的抽象特征和写意精神:不重要的地方尽可省略,只保留最本质传神的部分并予以夸张表现。
人们还注意到,兽面纹的形成过程中显示出一种强烈的向心性。以饕餮图形为例,“两条左右分开并置的夔龙,慢慢靠拢,两头部合并,最终形成一个了无拼合痕迹的饕餮头部。”这种从两侧向中心聚拢而构成的图像,透露了古代形象思维中一个非常关键的理念——对称与平衡。
“纹”之所以能“饰”,依靠的的就是对称与平衡之美。尽管青铜器上的纹饰到最后发展到以几何纹为主,但饕餮造型具有的巨大美学意义绝对不能低估。
然而就在动物纹趋于消歇之时,一种新的“纹”加入了“饰”的队伍,这就是青铜器上的文字(包括一些“前汉字”)。商代早期的青铜器上没有文字,图形文字繁荣于商末夏初。其中,表现动物的可谓“文”中有“纹”,如羽纹、鳞文、甲纹和翼纹等,这些纹样使得这些文字成了抽象与具象的中介——它们既有符号的抽象特征,又未完全褪去禽兽的“皮毛”。
一般人印象中青铜器是“以纹为饰”,在此我们看到了“以文为饰”。“饰”固然是一种辅助性的功能,但通过发挥这种功能,“文”为自身赢得了成为艺术主体的机会。
汉字的亦文亦图性质,导致它的表意功能和美学功能无法截然分开。汉字一直保持着对称平衡的形态,与其最初扮演的“饰”的角色有相当关系。如果没有在青铜器上度过自己的童年,中国的书法艺术很可能跳不出美术字的窠臼,无从获得那种自由奔放的生命感和力量感。
下列对青铜嚣上的“纹”。“饰”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初始意义米说,“纹”是“文”的同义词,但“文”还有“文字”“文章”“文采’等更为广泛的意义。
B.“纹饰”指的是青铜器上的纹状浮饰,其中包括兽面纹、龙纹、鸟纹等动物纹,也包括几何纹和青铜器上的文字。
C.“纹饰”是青铜器艺术最重要的表现手段,“饰”更多地强调其作为工艺手段的装饰功能,“纹”之所能“饰”,依靠的是对称与平衡之美。
D.“纹”相对于“饰”来说,出现的稍早一些,古人较早地从大量的兽面纹、龙纹、鸟纹中发现了“饰”的美学意义。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彩陶图案与青铜纹饰都采用了以动物最其特征的部分代替楚体的兽面纹,这在早期的陶器、玉器和青铜器上可以得到印证。
B.随着动物纹淡出青铜器,到了商代,以几何纹为主体的青铜纹饰不断发展壮大,抽象的线条取代了具体的形象。
C.繁荣于商末夏初的图形文字既有符号的抽象特征,又未完全褪去禽兽的“皮毛”,“文”中有“纹”,成了抽象与具象的中介。
D.汉字亦文亦图的性质,使它的表意功能和美学功能无法分开,青铜器纹饰使书法艺术最终有了主体特征,使中国的书法艺术获得自由奔放的生命感和力量感;

请分条概括兽面纹“属于青铜纹饰代表”的理由( 4分)。
答:

阅读下面的文章
糊涂一世
(俄)阿纳托利·特鲁什金
一个星期天。我岳父岳母来了,我们吃过午饭后就坐在一起聊天,像其他人一样,谈论着社会上的贫困、犯罪、盗窃、政府不作为等等问题,我们都认为,生活中的丑恶比比皆是。
我说:“我们的生活之所以有这么多丑恶的东西,就是因为我们不敢站出来大声地说真话,只是在角落里小声地嘀咕。要是我们每个人都敢实话实说,生活就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了。”
突然,门铃响了。我打开门一看,门外站着一个黑人,西装革履,后面还跟着6个人,其中一个人手里还拿着摄像机。
那个黑人走上前来叽里咕噜地朝我说了一堆话,我一句也没听懂。这时钻出一个翻译来:“这是糊涂国国王糊涂二世。他说祝您家里永远阳光灿烂,好运连连,财源滚滚。”
我赶紧道谢,然后又问他们有什么事。翻译回答说:“国王想拜访一下普通的俄罗斯家庭,看一下俄罗斯的普通家庭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是什么样子。”翻译说完,又递上了一份国王的礼物,一个小首饰盒。
我当然不是因为这件小礼物,而完全是出于礼貌才没有把他们拒之门外。我说:“那快请进吧。欢迎您的到来。”
国王的保镖们立刻把我们家的墙角旮旯都巡视了一遍,我们家这几口人傻乎乎地对着人家频频点头。
最后大家终于落座了。国王左右环顾了一下说:“您的家不太富裕啊。”
你看,他来之前我们正抱怨着呢。他这话说得多是时候啊。但我总不能让我们的国家丢面子吧?于是我说:“怎么不富裕?对一个一口之家来说足够了。”
国王马上就问其他那些人都是谁。我灵机一动,指着岳母说是我的仆人,指着岳父说是我的司机。我老婆一听就撅起了嘴,但为了国家的尊严没有出声。
“这几个人嘛,是我的按摩师和她的孩子们,他们来看看我。”我最后指的是我的老婆和孩子。
国王一听大吃一惊,差点跳了起来。他的保镖们立刻把我们家的墙角旮旯、大小房间又都查看了一番。
“您就一个人住?那您不在家时,不怕家里的东西被偷吗?你们这儿没有小偷吗?”国王又提出了一个新问题
我们大家都笑了起来,摇着头说,根本就没听说过丢东西这样的事。我说:“我们俄罗斯家家户户从来都不关门,白天黑夜门都开着,谁爱进谁进。从来没发生过盗窃的事。”
“噢,”国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把眼睛睁得大大地说,“可在我们国家到处都是小偷。甚至你走在街上,裤子都有可能被人扒去。”
这次换我们故作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我说:“怎么这样呢?这也太野蛮了!这是什么传统啊?在我们这儿,你出门前在地上放100卢布,逛一圈回来后,钱还在地上呢。”
我的话让国王大惊失“色”,差点没变成白人。随后他又小心翼翼地问:“那你们偷国家的东西吗?”
我回答说:“在我们俄罗斯,偷国家的东西还不如上吊呢!谁要是偷了国家的东西,谁就再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和帮助,说不定还会被杀了呢。”
我刚说到这儿,国王起身就往外跑,他的保镖们最后把我们家又检查了一圈。
国王要告辞了,我对他说:“您用不着为那些小偷小摸的事烦心。您的国家跟我们国家没法比。我们国家是一个高度文明的国家。但我相信您的国家盗窃抢劫的事也会越来越少。”他们终于走了。
他们走后,我们全家对刚刚发生的这件事又感慨了一番。半个小时后,我们才想起来去别的房间看看,这时大家才发现,家里凡是值点钱的东西都没了。我拿过那个小首饰盒一看,首饰盒的底部用俄语写着一行字:“我是糊涂二世,你是糊涂一世……”
面对“糊涂二世”的发问,“我”连连说谎。试分三点概括“我”说了哪些谎话。(3分)

文中的“我”令人印象深刻,请简要分析这一人物形象。(3分)

“国王的保镖们立刻把我们家的墙角旮旯都巡视了一遍”,表达这一意思的语句在文中反复出现,这样写有哪些作用?(4分)

小说以“糊涂一世”为题,“糊涂一世”在文中有何含义?你认为小说的主题是什么?(4分)

请你任选一个角度,对这篇小说作简要赏析。(不少于60字)(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
iPod、iPhone、iPad……自从上世纪末在盖茨的支持下回归苹果,乔布斯就用他惯常的创新手段,收获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和令业界难望项背的成功,从而使苹果重新成为IT巨头之一,甚至与Google和微软形成三足鼎立之势。而这样的成功,在离开乔布斯的时代,对苹果而言就是一个奢求。
谈论技术的人总是想从苹果的产品身上挖掘出更多领先技术的表现,虽然偶有收获,但最近的失望却越来越多:Mac机型越来越慢的更新换代、iPad的新瓶旧酒,都表现出苹果的创新乏力。我想请果粉们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乔布斯站在苹果的大柜台后面叫卖,你会对iPad有恁大的热情吗?于是,谈论营销的人又想从营销的角度去探求苹果的经验,总结了苹果掌握有“少数派”和“神秘感”两大营销定律。但实际上,乔布斯不在苹果的那些年,苹果走的同样一条道路,结果却是一败涂地。其实他们不知道,苹果的成功是不能被复制的,即使是苹果自己。因为苹果精神从核心而言,就是一个偶像崇拜。业界将苹果如今的成功归结为“苹果的精神”:叛逆、无拘无束、藐视权威……殊不知并没有这样的苹果精神存在,苹果精神的关键决不在于藐视权威,因为乔布斯自己就是一个权威、一个教主、一尊神。
2008年经济学诺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将全球金融危机比喻为“金融传染病”,这个比喻用在苹果的用户群身上也非常合适。苹果就象是一种传染病,而乔布斯则是这种传染病的病原体,乔布斯的创新确实与众不同,没有章法可循,也没有所谓的创新方法可以复制,就象是病原体的不断变异。一旦将来某一天,离开了乔布斯这个可以不断变异的病原体,“苹果传染病”的感染能力便岌岌可危了。
《哈佛商业评论》认为,“如果一个艺术性的流程很少失败,就说明这一流程已经具有了可预测性,是时候把它转化成科学流程了”。乔布斯对苹果的率领和对苹果迷的吸引显然是一个艺术性的过程,经过这么多次这么多年的检验,也确实很少失败;但是很遗憾,这一艺术过程常葆青春的核心力量之一就是不可预测性。于是,要想把乔布斯的偶像光环变成一顶可以摘下来转手他人的帽子,似乎彻底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每一款苹果新品的上市,都能在很多地方引发追捧,中国的北京、上海也不例外,但这一传染力到了成都就势微了,在成都买iPhone、iPad既不抢购也不排队。是成都人不知道苹果吗?肯定不是,成都作为中国西部的IT中心,苹果同样享受极高的知名度。是成都悠闲的生活态度;成都人深知,小白鼠不是人生的理想模式,“生活的目的是生活本身”,不需要在对什么东西的追逐和追捧当中得到体现和发泄。
下列有关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谈论营销的人从营销的角度去探求苹果的经验,总结出了苹果成功的两大经验,即“少数派”和“神秘感”。
B.由于盖茨的支持,苹果重新成为IT巨头之一,甚至与Google和微软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C.离开乔布斯的苹果,成功只能是一种奢望,所以乔布斯对苹果而言就是一个权威、一个教主、一尊神。
D.苹果的成功是不能被复制的,即使是苹果自己;苹果在当下的成功可以归结为“苹果的精神”:叛逆、无拘无束、藐视权威……

下列相关椎断与评价正确的一项是( )

A.经济学诺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说,苹果就象是一种传染病,而乔布斯则是这种传染病的病原体。
B.要想把乔布斯的偶像光环变成一顶可以摘下来转手他人的帽子,似乎彻底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是因为它是一个艺术性的过程,而非科学流程。
C.中国的北京、上海,对每一款苹果新品的上市,都热烈的追捧,表明他们还不明白“生活的目的是生活本身”这个道理。
D.只有创新,才能使苹果取得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和令业界难望项背的成功,而这一切只有乔布斯才能做到。

根据文章内容,概述苹果的成功经验。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的事惬的意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运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画图。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村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半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荚》.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于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被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蛤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欣赏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看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为什么以谈喜欢读老书作为文章的开头?(3分)
作者在描写《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的内容时,对《丽达与天鹅》和《莎乐美》描写得最详细,为什么?
试结合上下文,理解下列句子的含意.(4分)
(1)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
(2)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4分)
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作者为什么喜欢读老书?你的看法呢?(6分)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