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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堡雕版
冯骥才
①心里一团如花似锦的猜想,在四堡灰飞烟灭。
②在宋代四大雕版印刷基地中,福建的建阳一直承担着那片大地上文明的传播。其他几个雕版中心如汴梁、杭州等,总是随着战乱与京都变迁或兴或衰,唯有这“天高皇帝远”的建阳从中古一直走到近代。我喜欢建安[注]图书的民间感。它自始就服务于平民大众,也就将先民们的阅读兴趣与审美观念融入坊间。明代以来,杭州、苏州,以及相继崛起的金陵派和徽派刻印的图书,一窝蜂地趋向文人之雅致,建安图书却始终执拗地固守着它的平民性。大众日常消遣的故事、笑话、野史,农家应用的医书、药书、占卜以及专供孩童启蒙的读物,都是建安版常年热销的图书。今天看来,这种由民间印坊养育出来的纯朴的气质便是建安版特有的审美品格了。
③然而,建安图书真正的福气,是它至今还保存着一个雕版印刷之乡——四堡。中国古代雕版基地大都空无一物,只剩下建安的这个“活化石”。它犹然散发着书香墨香文明之香吗?
④四堡身在闽西,肩倚武夷山脉,地远天偏,这种地方正是历史的藏身之处。但现代化法力无边,近几年古镇也热闹起来了。不过令我吃惊的是,这里居然还完整地保留着二百年来声震闽西的印书世家邹氏的坊间与宅第。大大小小一百四十间房子,组成客家人典型的民居——“九厅十八井”。在四堡,这种房子都是一半用于生活,一半用于印书。可是,无论陪同我的主人怎样指指点点地讲述,我也无法想象出往日那种奇异又儒雅的景象来。
⑤倘若留意,那又细又弯高高翘起的檐角,鸟儿一样轻灵的木雕斗拱,敷彩的砖雕,带着画痕的粉墙,还残存一些历史的优雅。但挤在这老宅子里生活的人们,对此早已视而不见。历史走得太远了,连背影也看不到。高大的墙体全都糟朽,表面剥落,砖块粉化;地面的砖板至少在半个世纪前就全被踩碎了;门窗支离破碎,或者早已不伦不类地更换一新;杂物堆满所有角落,荒草野蔓纠缠其间。唯一可以见证这里曾是印坊的,是一些院子中央摆着的一种沉重的石缸。它是由整块青石雕出,岁月把它磨光。当年的印房用它来贮墨,如今里边堆着煤块或菜,上边盖着木板;有的弃而不用,积着半缸发黑和泛臭的雨水。
⑥生活在这拥挤的黏湿的腐朽的空间里,是一种煎熬。特别是电视屏幕上闪现着各种华屋和豪宅的时候,人们会巴望着逃脱出去,切盼现代化早日来到,把它们作为垃圾处理掉。这就是发明了印刷术的古国最后一个“活化石”必然的命运么?
⑦应该说当地还是有些有心人的。他们将邹氏家族的祠堂改造为一座小型博物馆,展示着从四堡收集来的古版古书,以及裁纸、印书、切书、装订等种种工具。还将此地雕版的源起、沿革、历代作坊与相关人物,都做了调查和梳理,并在这小展馆中略述大概。可是当我问及现存书版的状况时,回答竟使我十分震惊——只有一套完整的书版!难道这块生育出千千万万图书的沃土已然资源耗尽,贫瘠得连几套书版也找不出来?
⑧其实并非如此。直到今天,无孔不入的古董贩子还在闽北和闽西各地进村入乡、走街串巷去搜罗古书古版。四堡人穷,自然就拿它们换钱。文化受到自己主人的轻视才是真正的悲哀。
⑨四堡的雕版印刷肇始何时,仍是一个谜。但它作为建安版的一个产地,自然属于中华雕版印刷史源头的范畴。特别是宋代汴京沦落,文化中心南移,印刷业便在福建西北这一片南国纸张的产地如鱼得水地遍地开花。明清两代,建安图书覆盖江南大地,这也正是四堡的极盛时代。可是到了19世纪,西方的石印与铅印技术相继传入,四堡的雕版便走向衰落。从大文明的系统上说,中华文明传承未断;但在许许多多具体的文化脉络上,我们却常常感受到一种失落!
⑩在龙岩、泉州和厦门,我都刻意去古董店考查建安书版的流散状况。在四堡见不到的书版,在这些商店里很容易见到。不过一位贩子对我说:“你出大价钱也买不到明代的版子了。”我相信他的话。受制于经费的拮据,在这些文化沃土上,到处是古董贩子,反倒很少看到专家的身影。
⑪四堡现有的书坊不会坚持太久,残剩在民间的古版又会很快灭绝。照此说来,最终的结果是,我们这个曾经发明了印刷术的古国就不再有“活态的见证”可言了?
⑫那么,谁救四堡呢?
(节选自《癸未手记》,有删改)
【注】历史上建安、建阳二县多次分合。印刷业兴盛时,建阳等地的印坊多沿用建安之名。
11.简析第②段在文中的作用。
12.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1)心里一团如花似锦的猜想,在四堡灰飞烟灭。
(2)历史走得太远了,连背影也看不到。
13.请根据本文概括四堡雕版及其文化衰落的原因。
14.文中巧妙设置了五个问句,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中间三个问句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15.请谈谈最后一个问句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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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作者的特殊性,时常为论者所忽略。书会才人加工整理或者创作的杂剧,其作者究竟是哪些才人?数个作者合写的一本杂剧,何以有异同之辨? “正本” “次本” “旦本” “末本”的作者如何辨析? 都有深入探讨的必要。
其实,元杂剧是“万人糕”,是多层宝塔,不管塔顶是谁耸立,都并非仅只今之所见署名的某一作者。杂剧的最初形态当是框架式的,敷演士庶民众喜闻乐见、早已流传的故事,靠艺人口耳相传加以承续,后经书会才人参与整理加工或者创作,才渐有剧本流传。北宋时期,教坊就罗致才人编写杂剧。南渡之后,教坊废置,杂剧唯靠艺人传唱。端平年间,临安等地书会纷纷涌现,这本为书生聚读之所,显系民间书塾。其中书生,亦参与市民文艺活动,渐成民间艺人为主体的行会组织,才人也为勾栏瓦舍演出的杂剧、讲史、唱赚、诸宫调等通俗文艺撰写脚本,故有杂剧剧本得以流传。于是,下层文人和书会艺人也就成为杂剧作者的主体。
至元代科举的长期停滞,迫使不少文人学士投身书会。《录鬼簿》所记前辈才人和方今才人,《录鬼簿续编》所记70多位曲家,大半为书会才人。他们的加盟,奠定了元杂剧成为中国戏曲史上第一座高峰的坚实基础。由此可知,元杂剧的作者有变化流动而并非固定为某一作者的特点。
再者,古代诗文,绝大多数出自作者一人之手,数人联句之诗仅是酬和之作中的特例。而元杂剧中,数人合作一剧者,并非罕见。鲍吉甫、汪勉之合写《曹娥泣江》、范冰壶、施君美、黄德润、沈珙之合编《鹔鹴裘》,都是有案可稽的。
如果说,这种数人合作一剧,主要反映出元代杂剧作者彼此协作的一面,那么,同一题材的杂剧,常有不同作家署名的多个剧本,则主要显示出元代作者又有相互竞争的一面。因而也就出现了所谓“次本”。赵公辅《东山高卧》、武汉臣《错勘贼》、尚仲贤《崔护谒浆》、《张生煮海》等,都有“次本”。有的杂剧,还标有“旦本”或“末本”。“次本”与“二本”到底含义如何,至今争论不休,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他们都有与“次”“二”相对应的其他本子存在。“末本”“旦本”也是如此,有“末本”就有“旦本”与之对应,有“旦本”同样有“末本”与之对应。这说明在杂剧创作中,相互合作、竞争、借鉴、模仿现象的并非罕见,决定了作者的特殊性,与诗文作者的单一性有所不同。
元杂剧不同于重在抒发作者个人感情的诗文,也有别于明清的“案头”之作,主要是作为“商品”用于演出的,不能不更多地关注观众的欣赏情趣、审美爱好,并据以不断在演出中加以修改,而要消解掉作者的独特个性。因此,剧本创作之时观众已经参与进去,成了“意图”作者。观众既是创作动机的最初激发者,也是创作是否成功的检校者。“票房价值”的制约作用,自杂剧产生之日起,就是“铁的规律”。
元杂剧剧本是书会人才与教坊或者露台子弟等艺人相结合的产物,元代文人进入勾栏瓦舍,并非像前代文人抱着“补充”或者“聊寄”的心态走向文坛,而是为生活所迫全身心地投入市井文化,以其文学修养提高了杂剧的文学水平,而艺人的舞台实践经济,使其剧本变为观众喜闻乐见的场上之作。下列选项中关于“杂剧”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北宋时期,杂剧由教坊罗致才人编写,南渡后,杂剧唯靠艺人传唱。 |
B.南宋时,杂剧都是由逐渐形成的行会组织中的主体民间艺人创作的。 |
C.元杂剧与诗文不同,其演出具有商业性质,更关注观众的欣赏情趣、审美爱好。 |
D.与两宋杂剧不同,元杂剧创作动机的最初激发者和创作是否成国的检校者是观众。 |
下列对于“元杂剧作者特殊性”解说有误的一项是()
A.元杂剧的作者大多为书会才人。 |
B.元杂剧的作者并非固定为某一人且有变化流动性。 |
C.元杂剧作者有合作也有竞争。 |
D.元杂剧作者抱着“补充”和“聊寄”心态进行创作。 |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元杂剧最初形态为框架式,用以敷演士庶民众喜闻乐见、早已流传的故事,其传播方式为“口耳相传”,后文人参与才有剧本流传。 |
B.元代科举长期停滞,使得不少文人学士投身书会,他们的加盟奠定了元杂剧坚实基础。 |
C.古代诗人因酬和出现数人联句仅是特例,而元杂剧数人合作一剧的现象并不少见。 |
D.元杂剧中“次本”情况亦非罕见。如赵公辅《东山高卧》、武汉臣《错勘贼》、尚仲贤《崔护谒浆》、《张生煮海》等,都有“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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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
B.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
C.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
D.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
E.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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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貂
乔 迁
猎貂,主猎紫貂。紫貂,俗名大叶子,毛皮珍贵。用紫貂皮制成的裘装,得风则暖,着水不濡,点雪即消。满清王朝规定:非皇室与二品以上王公大臣不得着貂皮。
据说,老辈人猎貂,为使貂皮无损,在风雪天赤身裸体躺在有紫貂的山里。紫貂心善,常以体覆盖冰冻主人,使其暖,便被捉。只是,十人捉貂,常十人不得生还。
三皮把脸贴在母亲的胸膛,一股凉意立即从他的脸皮传到心里,便禁不住心颤了一下,两行热泪夺眶而出。随着凉意而来的,还有母亲胸腔里那如风匣一般的呼嗒声。
老中医的话在三皮耳畔响起:这病,有张貂皮暖着就好了。
三皮起身去了猎人四爷家。
四爷望着下了决心要去猎貂的三皮,缓缓的从身后拽出一坛陈年老酒来,起了封皮,一股浓烈的酒香立刻溢满屋子。闻着酒香,三皮身子就暖暖的了。四爷把酒递给三皮说:“喝了吧!能顶一阵子的。”
三皮喝了酒,就去了红马山。四爷找到三皮时,三皮都冻僵了,可僵了的三皮没有死,嘴里一口一口地呼着白气呢!一只紫貂像一张小毯子似的把三皮的胸口捂个严严实实。
四爷把伏卧在三皮胸口的紫貂拾起,装进蛇皮口袋里。用雪擦了三皮的身体,又用狍皮袄裹了三皮,把三皮背了回来。
三皮醒过来,看到了母亲的眼泪和贴在母亲胸口的紫貂皮。三皮说:“紫貂也疼咱母亲呢!”
四爷说:“是紫貂知道你有孝心呢!”
日军占领东北,各地抗联勇击日寇。
一日,一抗联小分队路过,小住。三皮在四爷家里见到抗联队长不住捶腰,嘴里咝咝痛苦呻吟,一问得知,因天寒地冻腰处枪伤疼痛。
三皮便对四爷说:“给我坛陈年老酒吧!”
四爷含泪而起,亲自斟酒给三皮。
三皮顶着风雪上了山。
四爷寻上山来,远远便看见了三皮,惊奇万分,感叹不已。躺在雪地上的三皮身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貂毯,从头到脚,只留下两个鼻孔出气,数不清多少只紫貂卧在三皮身上……
四爷热泪长叹:“仁心呢!”
三皮参加了抗联。
参加了抗联的三皮在一次战斗中被日军俘虏。
三皮没熬得住日军的诱惑,成了汉奸。
汉奸三皮领着日军找到了抗联小分队的营地,上百条铮铮不屈的汉子血洒黑土。
清理抗联物品的时候,日军少佐发现了抗联队长腰间的紫貂皮,惊喜地扯下来。一看,却有四五个枪眼,可惜的哇哇直叫。
三皮过来,馅笑着,吹嘘说道:“这还是我猎到的呢……
少佐目露神采,寒光闪闪的战刀一指三皮:“你的,再猎一只给我。”
三皮惊出了一身冷汗。望着寒光闪闪的战刀,却又不得不硬着头皮脱光了衣衫。
四爷在山上发现了死去多日、冻得硬邦邦、光条条的三皮。
四爷来到三皮跟前,看到三皮购口处有个碗大的洞口四爷往里面看了看,里面没有了心,早让紫貂掏吃了。
(《小小说精选》2014年1月20日)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的四爷起着见证人与线索的作用,他的“陈年老酒”也如同“紫貂”一般,给小说带来传奇的色彩。 |
B.小说开始介绍“紫貂心善,常以体覆盖冰冻主人”的习性,不仅表现其灵性,与小说结尾相呼应,而且富有神秘传奇色彩。 |
C.“老中医的话在三皮耳畔响起:这病,有张貂皮暖着就好了。”这句话突出了紫貂皮的妙用,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
D.“紫貂也疼咱母亲呢!”、“是紫貂知道你有孝心呢!”三皮与四爷的对话,不仅映衬了三皮的“孝心”,而且为三皮的叛变投敌作了铺垫。 |
E.小说的结尾突兀诡谲,开头介绍紫貂有心善的习性,这里又写它残忍的掏吃人心,不合情理,自相矛盾,是一处明显的败笔。小说形象鲜明,词约意丰,试举例赏析小说刻画人物的技巧。
联系文本,回答小说为何从对“猎貂”的介绍切入?
小说主人公,有的说是“三皮”,有的说是“紫貂”,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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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社会长期以来是个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社会,中国古代的刑这一概念兼有法与罚两种含义。秦王朝的“严刑峻法”使秦朝迅速灭亡,也使汉朝面临危机。此时,董仲舒适应历史需要,以孔孟思想为基础,吸收诸家学说,创造了一个新的儒家理论体系。在法律方面,他提出“德主刑辅”的主张,用“软硬两手”代替“专制刑治”。据此,董仲舒认为,官吏应该“据法听讼”和“依法刑人”,但他更侧重倡导“据义行法”和 “春秋决狱”。“春秋决狱”亦称“经义决狱”,其特点是司法者不是引用正式的法律条文断罪,而是凭借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来判案;被引用的儒家经典包括《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等,尤其是孔子所辑的《春秋》最为常用,故名“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进程中的最大贡献主要表现在它促动了法律儒家化的“礼法融合”。其表现为法律适用中的礼法融合和审判方法上的礼法融合。“春秋决狱”在法律适用上改变了以往依照客观情况“一刀切”的司法方式,采取根据不同案件情形区别对待;在审判方法上改变了秦以来客观主义审判方法,开始特别重视对行为人主观心理动机因素的衡量。当法律与春秋决狱发生矛盾时,往往舍法律而取经义,并最终将经义法律化,即以礼入法。但春秋决狱也有其弊端,即加大了司法的随意性。“春秋决狱”之后,更加推动了人们引用儒家经义来注解法律的活动。随着“引经注律”的不断发展,唐朝统治者在法律中渗透了大量的礼教的精神内容,即唐代不少的法律是根据礼义制定的。特别是《唐律疏议》,成为我国古代文献中将法和礼的关系体现得最为完整而又较早的典型之作。作为古代法典的代表,它集前代立法之大成。它不仅是以经立法的结晶,也是整个法律儒家化的浓缩和再现。至此,法律已然完全伦理化。
清朝末年的法律制度改革,实际上清政府是假借变法之名,而行修律之实。为此,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把原有的“一准乎礼”的立法原则向“一准于法”的立法原则上改变,修改了很多涉及伦理道德的规则。他们的主张是,法律是国家的制裁,而道德是内在的制裁,因此道德的事情不能规定在法律中。但他们并非完全不考虑道德因素,只是将道德与法律分开。与此相反,礼教派主张,礼是刑法之本,伦理纲常应该是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原则,如果失掉这个根本,刑法则失掉了固有的社会的基础。清末的“礼法之争”使得清末的修律采用了西方的法典体例和立法技术,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刑罚人道主义,划清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也使中国传统的礼刑关系到此发生了突变。尽管立法的指导思想不能脱离中国的传统文化,仍然把伦纪纲常礼教放在首位,但法律已经以独立的身份出现,表现出很强的法律自身独立的价值理念。
(摘编自李玮《中国古代社会的“礼”“法”考证》)下列表述,不能体现“礼法结合”思想的一项是
A.董仲舒为了使社会的法制建设适应历史需要,认为官吏断案应“据法听讼”和“依法刑人”,不否认法律条文在断案中的作用。 |
B.董仲舒认为应该用“软硬两手”代替“专制刑治”,他的凭借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来判案的“春秋决狱”就是出自这一思想。 |
C.虽然“春秋决狱”更注重于礼的作用,但它促动了法律儒家化的“礼法融合”,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进程中有着很大的贡献。 |
D.鉴于秦朝迅速灭亡的历史事实,董仲舒适应历史的需要,提出“德主刑辅”的主张,认为既应该依法断案,更倡导“据义行法”。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春秋决狱”所表现出的审判方法上的礼法融合,改变了秦以来客观主义的审判方法,开始特别重视对行为人主观心理动机因素的衡量。 |
B.“春秋决狱”的弊端是当法律与春秋决狱发生矛盾时,往往舍法律而取经义,并最终将经义法律化,即以礼入法,加大了司法的随意性。 |
C.“春秋决狱”推动了人们引用儒家经义来注解法律的活动,唐朝统治者就在法律中渗透了大量礼教的精神内容,不少法律是依礼义而定的。 |
D.由于司法者引用《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等儒家经典判案,而《春秋》最为常用,所以有了“春秋决狱”这一称法。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清末“礼法之争”的结果,使中国传统的礼刑关系发生了突变,法律已经以独立的身份出现,这种法律自身独立有利于社会的法制建设。 |
B.在处理案件时,“春秋决狱”改变了以往依照客观情况“一刀切”的司法方式,对不同案件区别对待,体现了法律适用中的“礼法融合”。 |
C.《唐律疏议》集前代立法之大成,是立法的结晶和我国古代法典的代表,是我国古代文献中将法和礼的关系处理得最为合理的典型之作。 |
D.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主张将道德与法律分开,认为法律是国家的制裁,而道德是内在的制裁,因此道德的事情不能规定在法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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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下
迟子建
①在城市,当你走到十字街头时,往往会与红绿灯相遇。
②说来好笑,我最初来到城市时,最怕的就是过街。在西安和北京求学期间,只要是有天桥和地下通道,我绝不走十字街。我对红绿灯不信任,它们闪来闪去的,像是两只鬼眼,变幻太快,常常是绿灯一亮,我起步走,却遭逢侧向驶来的一串汽车,它们占据了半边路,阻断你。等它们过去后,你再前行,绿灯的心房就颤动了,红灯随之亮起,你被隔在马路中央,身前身后是川流不息的车辆,有被钢铁夹击的感觉。此时我总会联想起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那个被卡在机器中的工人,觉得自己是工业化时代的一个可怜虫。
③我喜欢回到故乡,其中的一个缘由是,在乡间路上,我不会为红绿灯左右。能够阻断我脚步的,有时是一群黄昏中归家的羊,有时是几只正午时通过堤坝,要下河戏耍的鸭子。
④据说在交通事故中,死于红绿灯下的行人占了很大比例。闯红灯,是肇事的元凶。有时是汽车闯红灯殃及行人,有时是行人闯红灯自蹈黄泉,这样的行人无疑就是举着阎王爷掷来的招魂牌在过街。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倒霉的总归是人。所以家长送孩子上学的路上,在过十字街时,如临虎口,总要拉起孩子的手。在幼儿教育中,学会通过红绿灯下的街口,也成了必修课。走到红绿灯下,人的心就会紧张起来,你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会酿下惨祸。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
⑤我在哈尔滨生活以后,习惯了走红绿灯。前些年,每当过十字街时,看见绿灯闪烁了,我会一路飞奔,分秒必争,抢在红灯敲响警钟时到达街对面。由于年轻,体力充沛,我与绿灯的赛跑很少有输的时候。当街口的行人集体闯红灯时,我也尾随其后,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汽车像一支支飞来的箭,刷刷地在我们身旁呼啸而过,可是大家对它们毫无惧色,我也心底泰然。
⑥二○○二年初春,爱人离开哈尔滨时,带我去花店买花。我们到了海城街的鲜花批发市场,我选了一束红色康乃馨,几枝黄玫瑰。当我把玫瑰拿在手中的时候,爱人说,别老买黄色的,换点鲜艳的颜色吧。于是,我挑了两枝娇艳的粉色玫瑰。他捧着康乃馨,我拿着玫瑰,散步回家。经由红军街桥下的十字路口时,恰好赶上绿灯眨眼了,我说等下一个绿灯再过吧。爱人说,你跟着我,能抢过去的!他个子高,步伐大,很快就跑到街对面了。我呢,一见红灯亮了,腿立刻就软了,向回撤。这样,我站在街这头,他站在对面,我们中间,是一台连着一台的疾驰的车辆。车辆就像汪洋大海,把我们分开了。三天后,爱人在回故乡的山间的公路上出了车祸。故乡的路没有红绿灯,可是他为了早点回到工作的地方,急于赶路,还是出了事故。他的心中,看来一直亮着一盏颤动的绿灯啊。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这种热情的 “奔命”,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他像流星,以为自己生命的光华还很漫长,却不知道当他飞速掠过天际的时候,迎接他的却是永恒的寂静。
⑦爱人离去后,我身边没了陪伴的人,可是路还是要走下去的。我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都说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再经过那样的路口时,我感觉有无数的灵魂在幽幽地歌唱。远远地看到绿灯要变幻了,我便会放慢脚步,在路边静心等待;人们蜂拥着闯红灯时,我也会原地不动,气定神凝地候着。红绿灯下那些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路人,在我眼里是那么的可怜可笑。
⑧我想,人生是可以慢半拍,再慢半拍的。生命的钟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拨,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人是弱的,累了,就要休息;高兴了,就要开怀大笑。郁闷的时候,何苦要掩饰自己,对着青山绿水呼喊吧。我们可以与友人畅饮,一醉方休;也可以对那些邪恶的人当面示以唾弃。我们可以在月夜下多几分缠绵,也可以在旅途中因着美好的风景而多几日的停留。随遇而安,随缘而行。随风而舞,随雨而歌!
⑨是的,我们要给自己多亮几盏红灯,让生命有所停顿,有所沉吟。这样的红灯,就是我们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这样,弱的生命才会变成强的生命,暗淡的生命才会变成有光华的生命!当生命的时针有张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时候,我们的日子,才会随着日升月落,发出流水一样清脆的足音。结合全文分析,作者为何以“红绿灯下”为标题?
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在“红绿灯下”的情感有何变化?对我们的具体生活有何启示。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中“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一句以生动形象的比喻警示自己,也警示世人:十字街口,红绿灯下,很可能成为生与死的分界,行人只有虔诚与敬畏,谨慎慢行,才会安然无恙。 |
B.第二段详细描写经过十字街的过程和感受,表现了我最初经过城市十字街口的紧张害怕,也与第三段写作者行走在乡间路上的轻松快乐形成对比。 |
C.文章第六段说丈夫“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里采用反复的手法,写出了丈夫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而导致的悲剧,这句话既有作者对丈夫的埋怨和不解,也表达了作者对丈夫的无尽思念。 |
D.作者的“爱人离去后”,她“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并认为“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因为作者相信宗教,相信灵魂的存在,借以表达自己对丈夫的哀思。 |
E.丈夫离世,留给作者的只有无尽的想念,这也让作者去思考人生,思考人的生活方式,作者也渐渐变得从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