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而我却今天才知道他的存在
我们这些知道李政道,钱学森,钱三强,王淦昌……的人,原本都应该知道他——他是他们的老师。
李政道大二的时候,是他破格选送去美国,当时李政道才19岁,穿着短裤去办护照,办公的人员都不相信“怎么会是个儿童?”李政道后来说“他决定了我的命运”
华罗庚是初中生,是他让在清华算学系任职,又送去英国深造,华罗庚说“我一生得他爱护尽”。
那是战乱烽火时代,但后来的重要科学发展所依仗的这些人,是他在那时满地焦土上栽下的桃李。
——可是我为什么不知道他?
他生在上海,父亲是旧式文人,让他从小读经史子集。他幼年已经以君子“慎独”之道要求自己,修身自省,对跟朋友之间“因小故而致割席”之事也写在笔下:“一时之忿,至今思之,犹有隐痛。”
他讷于言,但一生都保持温润如玉的君子之风。
1915年,他在清华上学的时候,成立清华校史上的第一个学生团体――科学会。
1918,他留学美国,后来在哈佛读博士,导师是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布里奇曼。他的第一个研究课题,是用X射线短波极限法精确测定基本作用量子h值。实验结果,在美国《科学院院报》和《光学学会学报上》发表,很快被国际科学界公认为当时最精确的h值。这一数值被国际物理学界沿用达16年之久。这一年他23岁。
他27岁回国,于清华执教,执教之严也是出名的,他的课给李政道的分数只是83。他允许这学生不听自己的课“因为你看的参考书比我的更高明”,但是“你的实验做的不认真,要扣去25分”
他去世后多年,亲人发现他一直留着当年的那三张答卷,写在泛黄的昆明土纸上。
他是清华物理系主任,这对他自己来说其实是一种牺牲,相当于要放弃了自己的专业研究来作行政的工作。因为他把聘任第一流学者到清华任教列为头等大事。从1926年到1937年,他先后为物理系和理学院聘来了熊庆来、吴有训、萨本栋、张子高、黄子卿、周培源、赵忠尧、任之恭等一批学者。
吴有训还只不过是刚到校的普通教师,资历年纪都不如他,他把吴有训的工资定得比自己还高,1934年,他引荐吴有训接替自己的物理系主任一职。四年后,他力主吴有训接替自己的理学院院长一职,那时他正当盛年。
冯秉铨毕业的时候,他对他们说:“我教书不好,对不住你们。可是有一点对得住你们的就是,我请来教你们的先生个个都比我强。”
他在1929年又组建了清华理学院,其中包括算学、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地学6系。
他说凡是出人才的地方,必然是科学文化最盛行、科学土壤最肥沃、科学气氛最浓厚之地。比如欧洲的哥廷根、慕尼黑和美国的芝加哥等。
中国科学研究停滞数千年,第一次有了这滚热得烫手的雄心:"除造就科学致用人才外,尚谋树立一研究科学之中心,以求中国之学术独立。"
1929年,他在一篇叫《中国科学界之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文章里说“有人怀疑中国民族不适宜研究科学,我觉得这些论调都没有根据。中国在最近期内方明白研究科学的重要,我们还没有经过长时期的试验,还不能说我们缺少研究科学的能力。惟有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去做学研究,五十年后再下断语。诸君要知道,没有自然科学的民族,决不能在现代立脚得住。”
他终身未娶,唯与学生亲厚,当中有一人叫熊大缜。
1938年,熊突然对他说要去冀中抗日。
他明知这学生在河北没有依靠相熟的人,又没有政治经验,但是国难当头,他只能送他去,熊走后,他曾“约有十余天,神思郁郁,心绪茫然,每日只能静坐室中,读些英文小说,自求镇定下来。”
他唯一能安慰的一点,是他能够帮着自己的学生在后方搜购一些雷管,炸药等军用物资,
看这书时,我才知道,曾经炸碎日军机车车头的TNT药性地雷,是来自熊所在的“技术研究社”的制造,而不是我们小时看的电影《地雷战》中由农民土法制成。
建国后他仍然当过一段清华的一把手,一直到1951年。
八十年过去了,他在空白处栽种的一切,让我这样的后代得以生活在一个浓荫蔽头的世界上,而我却今天才知道叶企孙先生的存在。
(摘编自柴静《而我却今天才知道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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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992年5月,叶企孙的老学生和老同事185人捐赠了几万元,成立“叶企孙奖”基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1992年,海内外127位知名学者联名向清华大学呼吁为叶企孙建立铜像,1995年在清华大学校园,一代名师叶企孙的铜像立了起来。
②晚年,叶企孙还作了许多科学史的研究,他的一些科学史研究论文迄今还是研究科学史的样板。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叶企孙先生出身于书香世家,自幼学习经史子集,以君子“慎独”之道要求自己,修身自省,始终保持温润如玉的君子之风。
B.在那战乱烽火时代,叶企孙先生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为中国科学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体现了他独到的眼光与开阔的胸襟。
C,担任清华物理系主任期间,叶企孙先生把刚到校教书,资历年纪都不如他的普通教师吴有训的工资定得比自己还高,后来又力主吴有训接替自己的理学院院长一职,这对他自己来说其实是一种牺牲。
D.抗战期间自己的得意门生熊大填投身革命队伍,叶企孙先生积极支持他报效祖国的行动。他还想方设法在后方搜购军用物资,师生同心协力为反抗日本侵略者作出了贡献。
E.文章开头就说我们“原本都应该知道他”,中间部分又说到“可是我为什么不知道他”,最后写到 “而我却今天才知道叶企孙先生的存在”,旨在体现叶企孙先生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精神。
(2)文章记述的是叶企孙先生,作者却从李政道、华罗庚说起,这是为什么?请结合材料分析。
(3)叶企孙先生的铜像终于矗立在清华校园里,表明后人对先生的敬仰和纪念。请结合材料,谈谈先生为人有哆些值得敬仰和纪念的珍贵品质。
(4)在《中国科学界之过去、现在和将来》一文中,先生说“没有自然科学的民族,决不能在现代立脚得住”。请结合材料、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纽约鸽子
一夜雨疏风骤,把纽约积蓄了一年的金黄,从树梢刮到地上。那遍地的落叶,如同碎落的金黄旗子,插满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让这个城市的色调与季节同步。
漫步在中央公园的小径上,恍若与周围这个世界之都的喧嚣隔着一个时代,宁静是公园鲜明的主题,一望无边的寂寞,让我的思路也飘上了一层清凉的露水。
热闹着的,是那没有季节的鸽子,她们是公园活动的标本。奔跑,飞翔,安坐,追逐,是如此的无忧,如此的安详。我的脚步播向哪里,鸽子的快乐就洒向哪里。鸽子是公园真正的阳光,她透过思乡的云层,照亮我的孤独。她让世界在沉寂的时分,披上一层灿烂的音乐。
中央公园很大,它几乎占曼哈顿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曼哈顿是纽约的五个区之一,也是最繁华,最重要的地区。联合国、世贸中心、帝国大厦……一些最重要的建筑和机构都在这里。如果说纽约是寸金之地的话,曼哈顿则是寸金之中的寸金。美国人却在寸金之地的正中央,开了这么大的一个公园。有了公园,就有了鸽子的天堂。有了公园,就有了我的迷茫。
潮湿的草地,不能留下我的脚印。厚厚的草层,托住了我对土地的印盖。脚印只留在坚实的土地上。就是沙地也不行。不信,步入海边,那无际的沙滩上,就是多么容易盖上的脚印,也不会长久。海浪会轻轻擦去你不大深刻的印痕。只有鸽子的脚印例外。她的脚印,播在风里,播在目光里,播在人们的心里。
一只鸽子停在了我的肩上。我想赶走,却又不忍。我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阳光,却因惧怕承受不起而轻易失去。鸽子全然不顾我的恍惚,她在与伙伴们进行着快乐的对话或咏唱。数分钟之后,她才轻描淡写地飞离了我的肩头。一阵轻风刮来,我纷乱的头发开始有了形状。中央公园的宁静,让我逐渐激动起来,我真想躺在地上打滚,染一身潮湿回家。潮湿不是宁静亲密的朋友吗?
走进喧嚣的大街,徜徉在百老汇、第五大道、时代广场,人流如潮。各种广告,各种叫卖声、车流声,让这个城市沸腾。抬眼望去,公园以外的城市没有一丝丝多余的空间。
令我惊异的是,我的两肩各站上了一只鸽子。她们全然不顾周围的忙碌奔波景象,独自享受着属于自己的宁静。我俯首看看脚边,我的惊喜更是难以控制。成群成群的鸽子,散布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她们昂首阔步,同人类竞争着空间。人流在让着她们,车流在绕着她们。她们的悠闲,同世界的纷乱形成强烈的反差。我清醒地意识到,奔走在纽约的人们在照顾着脚边的鸽子。我想到了两名留法学生因烹吃两只鸽子而吃官司的事。我想到的不是东西方文化的反差,而是人类与大自然的关联。
一片金黄的叶子飘到了我的面前,轻轻地提醒了我的情绪。我知道,我不能深陷这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之中。
一群一群鸽子欢乐地飞起。她们是一组一组欢乐的音符,跳动在世界这架巨大的钢琴上。第5段写潮湿的草地留不下自己的脚印,海边的沙地也很难留下脚印。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6段,作者写道,“一只鸽子停在了我的肩上,我想赶走,却又不忍”。(1)为什么想“赶走”?(2)为什么又“不忍”?
联系全文看,(1)“我不能深陷这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之中”的“主旋律”指什么?(2)“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是什么情调?
下边对文章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A.鸽子给宁静的公园带来热闹,给喧闹的街市带来宁静,它是大自然的使者。人们对鸽子的照顾,表现了人类对自然的情感。 |
B.“有了公园,就有了鸽子的天堂。有了公园,就有了我的迷茫”。这是因为,公园是宁静的,但这种宁静只属于鸽子,不属于我。 |
C.“我想到的不是东西方文化的反差,而是人类与大自然的关联”这一句含蓄地批判了东方文化不注重与大自然和睦相处的弱点。 |
D.公园的宁静、鸽子的悠闲,与“喧嚣的大街”、奔走在纽约大街小巷中的人们形成对比,表现出作者对“纷乱”的世界的不满。 |
E.文章运用比喻拟人手法,鲜明生动地刻画了鸽子的形象,表现了作者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从而深化了文章主旨。
阅读下面的小小说《陆游》,完成下题。
陆 游
陆游已气息奄奄。
儿子要为他请郎中。
陆游摇头止住,说,没用了。陆游的眼里有泪。陆游说,思念能用药治好吗?儿子不懂。
陆游的眼睛投向北方的天空,久久地,不愿回来。儿子懂了,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告诉他,故乡在遥远的北方。父亲已经用眼睛、手和语言告诉他千遍万遍了。
陆游继续写他的诗,他已经提不动笔,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吐,让儿子一个字一个字地记。
儿子哭着劝,父亲别写了!
儿子很想问父亲,诗歌能够上阵杀敌吗?诗歌能够收复北方的大好河山吗?
还有一个冷酷的现实儿子没敢告诉父亲,国人早已不读诗歌,国人喜欢的是杭州西子湖畔的歌舞、暖风和醉醺醺的酒意。
陆游仍写。陆游说他靠诗歌滋养生命和思念,思念故乡的时候,就抓一把诗解馋。
陆游说,诗歌能让他的眼睛还亮着。
陆游要儿子听。陆游的脸一派紧张肃穆。
陆游吼,是地动山摇金戈铁马的杀伐之声啊!是金人攻我大宋城池啊!金人打过长江了!
儿子知道父亲已是回光返照。
哪儿有什么杀伐之声啊!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那边传来的歌舞声、管弦丝竹声正一阵阵地漫溢过来,暖风、歌舞和酒肉已经把大宋的江山浸泡得酥软软、醉醺醺的。
但儿子不敢说。
陆游大吼,叫儿子赶快操家伙,金人杀来了。一句句的诗歌,如一支支复仇的箭,从陆游的嘴中飞射而出。陆游说,诗歌也能抗敌杀敌。
儿子让父亲静一静。
一记响亮的巴掌掼在儿子的脸上,陆游吼,十万火急的军情你还能静?
儿子不知所措。突然,陆游猛然跃起。随着一声巨吼,一道箭柱从陆游的嘴里冲出,刺破茅屋直射北方的天空。
那是父亲的鲜血已经飞向北方的天空。它们慢慢地组合成一首28字的绝句,在汴梁的上空久久徘徊。
写诗怎么会把人写死呢,儿子胆战心惊。
西湖那边的歌舞仍然绵绵不断。能有好消息在家祭的时候告诉父亲吗?捧着那首带血的绝句,儿子一片茫然。“思念故乡的时候,就抓一把诗解馋”中的“抓一把诗解馋”应如何理解?
⑴如何理解“暖风、歌舞和酒肉已经把大宋的江山浸泡得酥软软、醉醺醺的”?
⑵小说一再写到西湖的歌舞,这对表现陆游的形象有何作用?为什么说“诗歌也能抗敌杀敌”?
“捧着那首带血的绝句,儿子一片茫然。”⑴你能写出这首绝句吗? ⑵儿子为什么感到一片茫然?
阅读下面这篇小小说,按要求答题。
寻人启事
金文吉
读寻人启事的时候,女孩正坐在长椅上,浓浓的树阴牢牢笼罩着椅子,这就像母爱,寒冷而郁闷,女孩无言。
用女孩的逻辑讲,母亲不疼她,母亲除了爱好挣钱之外,最大的偏爱就是苛求她。必须、不准、专制、独裁是女孩给母亲的定义,并作为对母亲的代称。
离开这个没有温暖的家,女孩蓄谋已久。女孩在留下这样一张纸条后,终于把计划变成现实:“妈,我走了,按您的意思去把铁变成钢。别找我,我会活得很好。别忘了,我很漂亮。”
读这留言,女孩感到报复的快意。
令女孩满意的是,母亲第二天就调动了A市的新闻媒体,登了寻人启事,这要花很多钱的。能让母亲花不必要的钱,女孩心里高兴。
你永远找不到我。女孩甩头向火车站走去。在B市,女孩卖报、做工。只有在离家的时候才能品味出家的温暖。
半个月后,母亲把寻人启事散发到了B市,这次的寻人启事颇有一些检讨书的味道:女儿,回来吧,妈不再……不再……女孩开始惭愧。可不能就这么投降,女孩咬咬牙又去了C市。
每天晚上抱着寻人启事的报纸入眠,已经成了离家后女孩的一种习惯。在C市的两个月里,没有新的寻人启事,女孩感到失落和不安。
后来,女孩终于在《C市日报》上找到了一篇与自己有关的文字,但不是寻人启事,而是一则生日祝福:“女儿,生日快乐!”短短的几个字让女孩失眠了。
给母亲打电话,女孩第一次拨通了那个自己私下默念过百遍、千遍的号码。“此用户寻女未归,请留言。”挂上电话,女孩已泪流满面。
合同期总算结束了,女孩风尘仆仆赶回A市,她颤抖着按响了门铃,开门的却是个陌生人。原来,为了筹资找女儿,几天前,母亲将房子卖掉,去了南方。
第二天,报纸上多了一则启事:
寻母,速归。第三段“没有温暖的家”是什么意思?请你根据这篇小说对“没有温暖”作出具体说明。
第四段说“读这留言,女孩感到报复的快意”,请你挖掘一下这“留言”中包含的“报复的快意”。
(1)把“母亲”的三次“寻人启事”看作一个变化过程,你从中读出了什么?(3分)(2)“女儿”三次读“寻人启事”及给母亲打电话后的心态变化说明了什么?(3分)
作为一个鉴赏者,你最欣赏这篇小说的哪一点?请作简要表达。(答案最好不超过80个字)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题。
马克思之墓(节选)
南帆
①在英国,可以见到许多名流的塑像。威灵顿、丘吉尔、司各特、牛顿,如此等等。牛津大学的图书馆是某一个富豪捐赠的,图书馆门前就有一尊这个富豪的铜像。伦敦的某一个地铁站口甚至塑起了一尊福尔摩斯像。
②海德公园里矗立了一座金碧辉煌的纪念碑。这座纪念碑如此之高,以至于拍照时不得不用广角镜头。纪念碑纪念的是一个叫做阿尔勃特的男人。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生平事迹,他最为重要的身份是女王的丈夫。据说他去世之后,伤心的女王大约有七年的时间不理朝政。这座纪念碑应当是爱情和皇家财富的共同象征。
③其实,英国人更为热衷的是另一桩爱情纠葛——戴安娜王妃的故事。纪念戴安娜的活动至今不衰。戴安娜逝世的周年忌日,无数人自愿地献上了鲜花和花圈。海德公园几条主干道的路面上,不远的距离就钉有一面铜牌子——因为戴安娜曾经从这几条路上走过。人们爱戴安娜的原因不仅是她的美貌,更重要的是她的平民精神。她时常以王妃的身份从事多种慈善活动,她不太在乎皇家装腔作势的清规戒律,也没有刻意将那一场举世瞩目的婚礼作为摆脱平民世界的仪式。
④可是,这种爱戴之中是不是仍然隐藏了某些势利之心?戴安娜的传奇寄托了众多凡人的白日梦,而且,载安娜故事的后半段仍然是这种故事的延续。她可以大步跨出肯辛顿宫的大门,然而,接走她的仍然是埃及巨富多迪的奔驰轿车。
⑤热衷于戴安娜平民精神的英国人大概不太想到马克思了。没听说英国的什么地方有马克思的塑像。马克思说了一些权贵们不爱听的话,有钱人当然不想为他树碑立传。令人感叹的是平民的沉默。穷困的马克思为无产者呐喊了一辈子,风雨无阻;然而,那么多人却慷慨地将鲜花和花圈掷给了象征性参加过几次慈善活动的戴·安娜。这个世界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
⑥当然,还不是所有的人都被电视或者报纸上名流表演的消息所收买。还有人懂得马克思和《资本论》。英国的BBC主持了一项调查——谁是影响二十世纪的十位名人?广泛投票的结果,马克思竟然名列榜首。这个消息令许多人意外,也令许多人惊喜。这个消息令人恢复了一些信心;历史的天平仍然存在。
⑦前往拜谒马克思墓的时候才知道,马克思所安葬的海格特公墓已经私有化,一个毕生倡导公有制的思想家还是无法让他的葬身之地脱离旧世界。收购海格特公墓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规定进入公墓必须交费。尤为苛刻的是,每带入一台照相机必须加付一个英镑。
⑧马克思的墓原先夹杂在一大堆坟墓之间,平躺于地上。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英国工人和各国共产党合力重建了马克思墓。新的马克思墓位于公墓东北角的路边,墓碑是花岗岩砌就的一个高8英尺的方柱,方柱顶上安放着马克思的铜铸头像。“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看着墓碑上镌刻的这一句马克思的名言,心中无限憾慨。
⑨返回的时候,有人问起马克思的后代。据说伦敦还有一个,不知是第几代孙子或外孙,在开出租车。如果这个传闻属实,那么,他至今应该还是标准的工人阶级的一员吧。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在写英人对名流的态度时用语包含讥讽,鲜明地表现出对世俗观念的否定,以及对英国平民的批判。 |
B.作者写到世人对马克思的态度和评价时情感复杂,但态度鲜明;能多给这位伟人一些注视的世界才是清醒公平的世界。 |
C.本文以“马克思之墓”为题,却用大量篇幅写了社会名流和权贵的塑像和纪念碑,这种欲扬先抑的手法,有力地突出了本文主题。 |
D.本文基调略显苍凉:立志改革旧世界,终生为平民奋斗的马克思在死后被众多平民冷落,连自己的墓地也成了他人的私有财产。 |
E.文章结尾关于马克思后代的传闻看似闲笔、实则深刻,因为作者从中得到安慰;马克思主义后继有人。文中写戴安娜受到人们爱戴的原因是 、 、
。这样写对表现马克思起到了作用。为了突出中心,文章中多有呼应对照的语句,请找出两处这样的语句,说说这样写的好处。
呼应对照的语句
①
②
好处:阅读⑤—⑧段,回答下面的问题。
(1)第⑤段结尾作者含蓄地说“这个世界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请明确写出加点文字的意思。(不超过10个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别人的城市,我们的家
庞白
①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在城市中穿行,我很容易想起这样一句话:这是别人的城市。每每审视自己与城市的关系的时候,这个句子总不由自主地跳入我的脑海。
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在内心深处把自己融进城市,把城市看成是自己的。事实上我也曾这样努力过。脚下这座城市,我也生活了将近二十年,比在老家生活的时间还长,但至今对这座城市却常感陌生。真有点莫名其妙。我很佩服,也很羡慕一种人。那种人有这样的本事:好像处处都是他们熟悉的自小长大的地方,每处地方他们都能迅速融入其中,在其中交朋结友,郊游,逛街,工作,生活,如鱼得水。只是偶尔因语言的差别才会突然记起他们不是本地人,除此之外,他们甚至比本地人还本地人。
③在城市中生活却没有融入城市的感觉。为什么会这样?我常百思不得其解。每每夜深人静或在别人的城市里行走时,儿时那些残旧的老屋、清澈的小溪、坎坷的青草坡、淳朴的笑容、温热而熟悉的乡音扑面而来。为什么入梦的不是暖昧的霓虹灯、川流不息的车辆、焦虑和激动的人群呢?
④人们常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难道城市也因熟悉而让自己漠然了?可能是吧,但也不尽然,否则又如何解释颤动内心那根柔软相思之弦的,常是老家那些景物,而非这个城市或那个城市的灯红酒绿呢?也许用“距离产生美”来解释更能让自己满意,也更合情合理一点。归根结底,可能还是因为就像人不可能有两次生命一样有两个故乡吧。而故乡正是给了我们生命的地方,那是来自血源的、无法忘怀的记忆。这样的记忆,会让我们的灵魂一生都散发着与生俱来的那种甜甜的、忧伤的、淡淡的味道,总在不经意之间告诉我们:你从何而来!这样的感觉就像一根线牵着飘飞的风筝,无论飞得多远,总与捏线的手息息相连,一刻不离。
⑤在城市中生活,其实早已把家放置在别人的城市里,成为别人城市里的故乡人了。从乡村到城市,并将在城市里长久地生活下去,这与故乡一样似乎也成为无法改变的选择和事实。而在这样的选择和事实中,透过钢筋水泥筑的窗口,让目光擦过云烟——眺望,云烟背后是故乡啊!这样的动作我们重复了多少年。就算如此,多少年之后的今天,我们能说不习惯城市的生活吗?当然不能,否则就是矫情了。在城市里求学,工作,结婚……更多的时候,我们心安理得地渴望着城市里的物质生活,奔走和拼搏,寻找和追寻着往往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那么,这时如果让我们忘却那么多年在城市里的生活痕迹,重新回到儿时生活的地方去,可能吗?
⑥让我们大声、勇敢地对自己说:这就是我们的家!
⑦城市里有我们留下的太多的东西。约会时的那棵树,工作的那张办公桌,购物的商店,每天回去的宿舍,夜夜睡觉的床,天天待在一起的亲人,那么多熟悉或陌生的朋友和同事,还有逐渐养成的生活习惯,一切的一切,早已融进了我们的血液,时时刻刻流动着。这是别人的城市,却有我们的家。
⑧就这样,我们在城市里生活着,就这样,我们在城市里想着自己的故乡。城市是别人的城市吗?故乡是我们的故乡吗?我不知道。也不想分得那么清楚。只知道就算是在别人的城市里生活和在梦里的故乡中穿梭,仍有一种感觉有点甜,有点酸,有点惆怅,仍有一些暖暖的东西在内心深处像老家门前的小溪悄悄地流着,冲刷和温暖着被生活磨砺得略显麻木或伤了的心灵,让人舒服,让人感动。第②段中写到了“我很佩服,也很羡慕”那种“比本地人还本地人”的人,请分析作者写这种人的作用和好处。
作者说:“在城市中生活却感受不到自己融入城市。为什么会这样?我常百思不得其解。”其实作者已在文中对“为什么”作了解答,那么作者是如何解答的呢?请结合第④段的内容回答。
第⑦段中,作者为什么说“这是别人的城市,却有我们的家”?请联系全文作答。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对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城市感到陌生,叙写中有自卑和自责;认为那种习惯了城市生活却非说不习惯的说法是矫情的。 |
B.“让我们大声、勇敢地对自己说:‘这就是我们的家!’”表达了作者面对城市生活时的一种自信和自豪。 |
C.文章运用对比写法,在深入剖析城市与乡村存在着巨大差距的现状后,明白了自己不能融入城市生活的原因。 |
D.文章以“别人的城市,我们的家”为题,又在文中说“把家放置在别人的城市里,成为别人城市里的故乡人”,都显露出作者从乡村到城市后那种无限的伤感和悲哀。 |
E.本文抒写了作者对城市生活的真切感受,既有对乡村的依恋,又有对城市生活的热爱,笔触细腻,语言质朴而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