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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 心
陈敏
大学毕业那年,我心血来潮,就和竹心一起报名参加了赴西北贫困山区支教的志愿团。就在我们即将赴任的前一天晚上,竹心却接到了母亲病重的长途电话。我是第一次知道竹心的寡母多年来一直患有半身不遂,常年靠竹心的舅父照顾日常生活。其实平日在校园里我们时常擦肩而过,彼此打招呼的次数却很少。这次只是因为共同的热情我们才要走到一起,所以便开始留意起了竹心。我发现竹心是一个不拘言笑的人,她说话的声音很轻,白皙而冷静的面庞架着一副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有股深邃的光芒透出。竹心支援山区教育事业的序幕还没有拉开就要划上一个休止符,我不禁替她惋惜起来。
我背起行囊独自踏上了征程。
长途汽车在宽阔的马路上呼啸了几个小时以后便开始在崎岖的山路上艰难地盘旋起来,它颠簸着,摇晃着,喘着粗气,像一个患哮喘病的老人。一路上完全看不见我想象中的山水田园和参天大树;甚至看不到野草野花和牛羊的影迹。我只看见光秃秃的、馒头一样的黄土包一个挨着一个,身后卷起大团大团的黄色尘雾。天是黄的,地是黄的,甚至每个人的脸也变成了土黄色。我感觉要晕车了,并很快昏天黑地地发作起来。
接近黄昏时,颠簸的车辆终于停了下来。我将要发光发热的地方——东卧牛乡到了。我下车和前来迎接我的乡长同志握手寒暄。乡长扛着我的行李带我走了很长一段路,还向我介绍了学校里的一些情况。他说:学校三个年级总共有九十来个学生,可教师只有三个,且都是当地人,水平不怎么高,凑合着能把学生管住就行。乡长还说教育组下达所开设的科目都开不了,还说像我这么高水平的人应该尽量多代几门课。乡长指着前面说:“看,那就是学校。”
学校不大,也很旧,倒是被打扫过了。夜幕降临了,学生都打出了自制的红灯笼来欢迎我,灯笼在黄土包上忽明忽暗,像空旷的天空上寂寞的星星。
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把我领进一间很小的土屋说:“这是你住的地方,我去了好几家才搜集到了一点白面,给你蒸了这篮子馒头,够你吃一个星期了。”他又指着蹲在墙角的一口大瓮说:“我还让娃娃们给你攒了些水,这里吃水不方便,要走好几里地才有水井呢,你就省着点用。你早点歇,明天还要上课呢。”说完后两个人都走了。
我回过头来,看了看“床”:两只摇晃的凳子上架着四块歪歪斜斜的木板,一坐上去就发出刺耳的嘎吱声,仿佛要拒我于千里之外。一颗滚烫的心顿时掉进了一盆冰凉的水中,两滴眼泪禁不住地滑到腮边。我正琢磨着怎么来铺这个床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老师,是我。”我开了门,一个小女孩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一个小木盆。她说:“我叫刘妞妞,王主任让我给你送个木盆,让您晚上起夜时用。”我问王主任是谁,刘妞妞说就是刚才给您送馒头的那个人,他是乡教育组的领导。刘妞妞还说:“王主任说前几个从省城来的大学生老师都是被饿跑的,他怕您也被饿跑了,所以就找来白面给您蒸了馒头。”刘妞妞看着我问:“老师,有了这篮馒头您不会被饿跑吧?”刘妞妞临走时再三叮咛我:“老师,黑来起夜千万不能出门,外面害怕怕。”我的眼泪又一次掉了下来。我翻看那篮子白馒头,这是怎样的一篮馒头啊,又黄又硬,和这里的黄土包不差两样。如豆的灯光下我做出了果断的决定:赶快离开,这里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
第二天,天刚麻麻亮,我就收拾回城,我用学生为我准备的混黄的瓮水洗了把脸,就匆匆地出发了。我赶到车站,发现乡长和那个王主任早已来到车站了。乡长看了我一眼,干巴巴地说:“我知道你会走的。”我似乎是拿鼻子笑了一下后,就头也没回地登上了开往省城的长途客车。
我又回到了校园。通过半年的努力,考取了我一直崇拜的尤教授的研究生。三年后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留校任教。
在匆匆流逝的时光中,我忙于学习,忙于工作,忙于职称,忙于爱情,忙于房子,忙于孩子。像一条穿梭于城市海洋中的鱼。
又一个新学期开始了。我接了一个新生班级的课。这天,我郑重地走上讲台。我兴致勃勃地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再让学生做,我要熟悉这些来自天南地北的学生。轮到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位女学生了。她笑吟吟地站起来说:“白老师,事实上我们在六年前就已相识了。您还给我当过一夜老师呢!我叫刘妞妞,来自甘肃阴山县的东卧牛乡。我们家乡的变化可大了。 现在已经通了电,接了自来水,还办了一个希望中学……
我的脑子有些混乱,脱口问了句:“你的老师是谁?”
“竹心,她说她认识您;她现在是我们那个中学的校长。”
“竹心!”我无意识地重复了一句。我觉得有一团火开始从我的耳根燃烧,一直燃烧到面部,又燃烧到了每一根发梢上。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和竹心虽是大学同学却不是很熟,直到她和“我”一起报名参加去西北贫困山区支教的志愿团,我们才成为朋友。 |
B.本文讲述了一个关于理想和坚持的故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竹心去到了东卧牛乡,并做了很多努力,坚守了自己的理想。 |
C.“我”到了东卧牛乡的学校后发现,虽然这里条件艰苦,但学生们还自制红灯笼迎接“我”,不禁受到了感动。 |
D.刘妞妞也是本文的一个重要人物,她见证了“我”在西北贫困山区的短暂经历,也见证了竹心的支教经历。 |
E.“我”离开支教地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研究生并最终成为一名大学教师,这说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
(2)这篇小说第三段中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3)文中画线的语句表现了“我”怎样的心理?
(4)这篇小说的题目是“竹心”,但作者对竹心却着墨很少,而用了绝大部分的篇幅来写“我”的经历,请探究作者这样写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联觉,是指各种感觉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是一种感觉兼有另一种感觉的心理现象。联觉最常见的现象是通过温度、形状、气味、声音或味道感知色彩。比如,红、橙、黄,类似于太阳和烈火的颜色,往往引起温暖感,是一种暖色;蓝、青、紫,类似于碧空和寒水的颜色,常常引起寒冷感,是一种冷色。前者是进色,给人向前方突出的感觉;后者是退色,给人向后方退让的感觉。色调的浓淡也使人产生远近之感:深色调使人感到近些,浅色调让人感到远些。
联觉是一种真实稳定的感受。最初,人们认为联觉不过是对儿时的认知记忆和联想。也有人认为,当一个人说数字5是红色、数字6是绿色的时候,这种联觉描述是一种比喻形式。但是,都无法解释为什么只有一部分人拥有联觉能力。于是,科学家们开始提出也许这种现象可以从生物学上得到解释。有研究者认为,这种紊乱现象是由大脑中最原始的边缘系统,或者说主管情绪的大脑区域造成的异常活动。这是一种所有人都会产生的现象,只不过一些人对此有意识。西班牙实验心理学研究员阿莉西亚·卡列哈斯说:“建立在客观数据基础上的所有理论都认为,联觉现象是因大脑不同区域之间存在额外联系而造成的。”
利用磁共振进行的研究似乎可以证实以下的假设:对于正常人来说,当看到数字和字母时,大脑中与形状处理相关的皮层区域就会被激活。但如果是一位拥有联觉能力的人,除了上述区域外,与颜色认知相关的V4区域也同时被激活。科学家们认为,联觉者的大脑区域间可能存在更加广泛的联系,毗邻区域间的互相沟通比正常人更加活跃。这种互相联系可能存在于所有人的大脑中,但只有联觉者的被激活。
对于这种能力,人们普遍存在一种疑问,即为什么只有一部分人会发生联觉现象。一些人用基因来解释这个问题。有研究者已经注意到,如果一个家族中有一人具有联觉能力,那么很可能会出现更多这样的人。研究结果显示,42%的联觉者在家谱的同一等级中有一位亲属具有同样能力。
科学研究指出,联觉现象大多出现在数学较差的人身上,此外,左撇子、方向感较差以及有过预知经历的人也通常会出现联觉现象。也有人认为,联觉能力与一个人的创造力有关,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和艺术家都具备联觉能力。
联觉现象对于人类认知和意识行为的研究,具有特殊意义。许多专家指出,联觉现象的研究为找到比喻和语言能力的神经学基础打开了大门。一些针对联觉现象的研究提出,使声音和物体形状之间建立联系的能力可以成为语言和抽象思维发展的一粒种子。下列关于“联觉”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联觉是一种人人都会产生的紊乱现象,它是大脑中最原始的边缘系统和主管情绪的大脑区域造成的异常活动。 |
B.联觉现象因大脑不同区域之间存在额外联系而造成,联觉者的大脑区域间存在广泛的联系,毗邻区域间的互相沟通比正常人更加活跃。 |
C.利用磁共振进行的研究已经证实:拥有联觉能力的人,除了看到数字和字母时,大脑中与形状处理相关的皮层区域会被激活外,与颜色认知相关的V4区域也同时被激活。 |
D.联觉是许多科学家和艺术家都有的能力,左撇子、方向感较差以及有过预知经历者也通常会出现联觉现象。 |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
A.联觉作为一种感官混合现象可以表现为:声音能够“看”到,色彩能够“触摸”到,形状能够“嗅”到,等等。 |
B.颜色感觉极易产生联觉,色调的浓淡往往使人产生远近之感。“近山浓抹,远树轻描”的画法,就是利用这种心理效应。 |
C.联觉现象只在一部分人中出现。研究结果显示,联觉者的同辈亲属中,有42%的人具备同样能力。 |
D.联觉现象的研究对于探索人类认知和意识行为,找到比喻和语言能力的神经学基础具有积极意义。 |
根据文意,下列诗文中,不含联觉现象的一项是( )
A.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 |
B.清香落在人的心灵上比秋雨还要阴冷。(牛汉《悼念一棵枫树》) |
C.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杜牧《阿房宫赋》) |
D.恨君却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得团圆是几时?(吕本中《采桑子》) |
现代文阅读
①世上有好多地方,到过一次就不想再去;惟有一处,我去了不仅依然向往,而且岁月愈久,迷恋愈深。它就是被称为“死亡之海”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中的那一片胡杨林。
②八月的南疆,难躲热浪。为品赏胡杨。我们奔波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熊熊燃烧的烈日将大漠当成硕大无朋的锅,金黄的沙砾成了锅中热炒的花生,“毕毕剥剥”的声响不时爆起。一种好想划拳下酒的感觉充盈心房。
③遥遥望见塔里木河畔的胡杨林,眼眸便倏地一亮:在无休无止的干旱瘦瘠、无始无终的沙尘风暴的折腾下,竟会有如此灿烂的胡杨——巨帚般的树冠撑天摩云,浓浓的翠绿在天幕上写意般地勾勒出波涛似的线条;巍巍身子把脚下的戈壁绿地护卫得严严实实,好一派“泰山石敢当”模样。在目力所及的无边无际中,这里简直是一个最为苍凉壮丽的生命场,铺天盖地的是生命和自然的交响。
④陪同的友人介绍说:“戈壁滩,独领风骚的乔木就是胡杨;它们只生长在这一带;胡杨,生是戈壁的精灵,死是戈壁的魂魄;它以磐石般的信念独守千年岁月,你走近它、体味它,方知什么是真汉子,什么是伟丈夫……”听罢,旅途的疲惫和困顿霎时成了过眼烟尘。于是,我一马当先,跃入胡杨林,让这卓尔不群的雄奇浸润自己的眼睛和心房。
⑤越往前行,越显幽静。蓦地,一泓波平如镜的海子裸呈在我面前。阳光轻洒,映现高天流云的碧水便忽闪出锦缎般的光来。掬一口,每一根神经都透着清冽怡爽。在这仿佛混沌初开的漠野中,除了胡杨,还有什么能护住这晶莹透亮的海子呢?感动间,友人的话语又在耳畔回响:胡杨,早在一亿三千五百万年前的上白垩纪就已问世,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树木;它的躯干是优质建材,嫩枝树叶是牛羊的饲料,流出的碱汁既可制皂又可食用;国际自然保护协会宣布的“绝对保护珍兽”野骆驼,国家一级保护野生鸟类黑鹳,世上罕见的蜂鸟,珍稀名贵的新疆大头鱼全赖胡杨林庇护生存。面对此情此景,不善诗词的我也不禁吟哦:“缄默着,永远奉献”——这是胡杨写在尘世的生命;“缄默着,永远奉献”——这是尘世写给胡杨的诗篇。
⑥怀着依依不舍的心绪,我驱车赶往另一片已然死去的胡杨林。
⑦那是一幅怎样惊心动魄永难忘怀的景象啊!
⑧放眼望去,千姿百态的胡杨,在静默中挽一抹斜阳,被岁月消弭了生命颜色的身躯紫黑发亮。有的似骆驼负重;有的如龙蛇蜷地;有的似狮虎雄踞;有的如骏马嘶鸣;有的虽树冠被摧,肢断骨折,却依然挺起足以使世人瞠目的脊梁。大气中闪耀着“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威光。站在它的面前,你的心灵会接受庄严与神圣的锻打,你会忽然悟彻生命的壮丽与永恒其实是无声的——无声无息地成长,无声无息地壮大,无声无息地辉煌。
⑨据说,世界上,似这般活着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烂的胡杨林已是屈指可数的了。所以,我特别珍惜,将它当成城市中的绿化地,小心翼翼地逡巡,认认真真地思量。我忆起了劬(qú)劳的张骞、艰辛的玄奘、骁勇的霍去病、刚正的林则徐……一股干云豪气洋溢胸腔。是的,不深入胡杨林,也许永远不会清楚什么是生命的坚忍和昂扬,什么是生命的风采和永恒,什么是震撼人心的本相……
⑩这时,“打道回府”的唤声响了!从沉思中猛醒的我只得随车离去,然而心却是留在胡杨林中迟迟难归。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第②段画线句
第④段画线句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文中的内容,介绍胡杨(50字以上)
下列对胡杨卓尔不群的雄奇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胡杨在沙尘风暴中独立干旱瘦瘠的戈壁荒滩,展现苍凉壮丽的生命场。 |
B.胡杨在世界上,据说已是屈指可数的珍稀树种,数量日渐减少,特别值得珍惜。 |
C.胡杨是树中的真汉子、伟丈夫,它坚守信念,耐得千年寂寞。 |
D.胡杨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树木,至今仍在经济与生态等方面默默奉献。 |
第⑨段写忆起张骞等人,其意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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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
【意】卡尔维诺
我停下来打量他们。
他们在干活,晚上,在一条冷僻的街上,在商店的门板上动手脚。
这是一块很重的门板:他们正用一个铁门闩当杠杆,但是门板就是一动不动。
我当时正在闲荡,一个人,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我就抓住那个门闩帮他们一把。他们挪了点地方给我。
我们不是同时在使劲。我就叫:“嗨,往上!”站我右边的人用他的肘子捅了捅我,低声说:“闭嘴!你疯了!你想叫他们听见吗?”
我晃了晃我的脑袋,就好像是说我不过是说漏了嘴。
这事儿颇费了我们一点时间,大家都浑身是汗,但最后我们把门板支到足够一个人从下面钻进去的高度了。我们互相看看,十分高兴。然后我们就进去了。他们让我提着一个口袋,其他人把东西拿过来放进去。
“只要那些狗日的警察别出现!”他们说。
“对!”我说:“他们真是狗娘养的!”“闭嘴!你没听见脚步声吗?”他们每隔几分钟就这么说一次。我很仔细地听着,有点害怕。“不,不,不是他们!”我说。
“那些家伙总在你最不希望他们出现的时候到来!”其中一个人说。
我晃了晃自己的脑袋。“把他们统统杀了,就行了。”我回答说。
然后他们派我出去一会,走到街角,看看有没有人过来。我就去了。
外面,在街角,另有一群人扶着墙,身子藏在门廊里,慢慢朝我移过来。
我就加入进去。
“那头有声响,在那些商店边上。”我旁边的人跟我说。
我探头看了一下。
“低下你的头,白痴,他们会看见我们,然后再次逃走的。”他嘘了一声。
“我再看看。”我解释说,同时在墙边蹲了下来。
“如果我们能不知不觉地包围他们,”另一个说,“我们就可以活捉他们了。他们没有几个人。”
我们一阵一阵地移动,踮着脚,屏着气:每隔几秒钟,我们就交换一下晶亮的眼神。
“他们现在逃不掉了。”我说。
“终于我们可以在现场捉拿他们了。”有人说。
“是时候了。”我说。
“不要脸的混蛋们,这样破店而入!”有人吼道。
“混蛋,混蛋!”我重复,愤怒地。
他们派我到前面去看看。我就又回到了店里。
“他们现在不会发现我们的。”一个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包东西从肩上甩过来。
“快,”另外有人说:“让我们从后面出去!这样我们就能在他们的鼻子底下溜走了。”
我们的嘴上都挂着胜利者的微笑。
“他们一定会倍感痛心的。”我说。于是我们潜入商店后面。
“我们再次愚弄了那帮白痴!”他们说。但是接着一个声音响起来:“站住,谁在那儿?”灯也亮了。我们在一个什么东西后面蹲下来,脸色苍白,相互抓着手。另外那些人进入了后面房间,没看见我们,转过身去。我们冲出去,发疯也似的逃了。“我们成功了!”我们大叫。我绊了几次脚后,落在了后面。我发现自己混在了追赶他们的队伍里。
“快点,”他们说:“我们正赶上他们呢。”
所有的人都在那条窄巷里奔跑,追赶他们。“这边跑,从那里包抄。”我们叫着,另外那群人现在离得不远了,因此我们喊:“快快,他们跑不了啦。”
我设法追上他们中的一个。他说:“干得不坏,你逃出来了。快,这边,我们就可以甩掉他们了。”我就和他一起跑。过了一会,我发现只剩下自己一个了,在一条弄堂里。有人从街角那里跑过来,说:“快,这边,我看见他们了。他们跑不远的。”我跟他跑了一阵。
然后我停了下来,大汗淋漓。周围没人了,我再也听不见叫喊声。我站着,两手插在口袋里,开始走,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文章开始“我”碰到的一伙人显然是在“盗窃”,但文中却说“他们在干活”,作者为什么用“干活”而不用“盗窃”?
“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这句话在文中出现了两次,这样的重复有什么作用?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有什么好处?
在现实世界中显然不会产生如此荒诞的事情,但在小说中,“我”的一切却给人以真实感,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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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伦理与和谐社会
“敬”体现的是一种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它促使人们“自强不息”,有所作为;“畏”显示的是一种警示的界限和自省的智慧,它告诫人类应“厚德载物”,有所不为。在中国,“伦”、“理”二字早在《尚书》《诗经》《易经》等经典中已分别出现。大约西汉初年,人们开始广泛使用“伦理”一词,以概括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所谓“敬畏伦理”,是指人类在面对具有必然性、神圣性的对象时所遵循的警示、规约自身言行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
某种意义上说,“伦理”内在地包蕴着“畏惧”的内涵,敬畏伦理是在人类特有的敬畏感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敬畏感不是与生俱来的自发情感,即是说它不是单纯依附在人与动物身上的自发的畏惧或恐惧的感觉,而是在社会中培养的人性情感。它是社会、文化、历史的产物,是一切善恶观念的基础。敬畏感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生成性过程之中。敬畏感不是愚昧、猥琐的代名词,而是人类拥有伦理智慧的象征。没有敬畏感的时代是野蛮的时代,没有敬畏伦理规范的社会是无序的社会。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不可抗拒性,使得人类有足够的理由去敬畏它,而不是去冒犯和亵渎它。对必然性的认识、敬重与遵循,有利于人类的发展、社会的和谐。
对和谐与秩序的追求是人性使然,这种追求使得人类必须对自身的言行进行约束和规范。康德对“头上的灿烂星空、心中的道德律令”的敬畏,中国哲人对“天人合一”境界的向往、对“慎独”“敬其在己者”的崇尚,都凸显了敬畏伦理为人类自身立法的恢弘气象。对神圣事物或力量的敬畏,不仅是人类的伦理义务和责任,而且是人类自身生命情感的内在诉求。
在人类进化的历程中,敬畏伦理警示着人们的思想,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是人类培养理想人格、安身立命的根本,从而对自然的合理演化、社会的有序发展、人类的文明进化起着积极的作用。东西方贤哲们大多都表达过他们的“敬畏”之情。孔子曰“君子有三畏”,其首畏是“畏天命”,即对不可抗拒之必然性的敬畏;老子则表现出对生命本身的敬畏:“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海德格尔认为:“畏之所畏就是世界本身。”正是出于敬畏之心、出于人性中蕴涵的与宇宙万物共生共荣的内在诉求,人们才崇奉被称为敬畏伦理的道德规范,并将拥有这种道德品格的人称为君子、圣贤。
当今时代,随着人们认识世界的水平愈来愈高,改造世界的能力愈来愈强,一些人的敬畏感却愈来愈淡漠,敬畏伦理所具有的神圣性、警示性和规范性也在逐渐弱化。这种趋势的存在,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张扬了人的主体性,但也相应地滋生、助长了人类病态的痴狂,增添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和谐社会的构建有赖于公民的人格完善,而公民的人格完善取决于仁爱之心的培育、社会责任感的加强、道德境界的提升和对必然性律令的敬畏。人类应该有所敬畏。对敬畏感的褒扬,并不意味着宣传愚昧与迷信、抹杀人的主体能动性,而是主张对人的主体性加以适度限制,即对人的狂妄浅薄、妄自尊大、不自量力等予以合理规约。这种限制和规约,使人类不至于毫无顾忌地为所欲为,进而才得以拥有自己的自然和精神家园,这有助于人类心灵的净化、人格的完善,特别是在人的主体性已得到极大张扬的今天,尤为必要。下列对“敬畏伦理”的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敬畏伦理”是人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 |
B.“敬畏伦理”促使人们有所作为,告诫人类有所不为。 |
C.“伦理”内在地包蕴着“畏惧”的内涵。 |
D.敬畏伦理是以人类的敬畏感为基础的道德规范。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文意的一项是
A.西汉初年,人们就广泛使用“伦理”一词,以概括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 |
B.因为敬畏伦理是人类培养人格、安身立命之本,所以,敬畏伦理对自然的合理演化、社会的有序发展、人类的文明进化起着积极的作用。 |
C.当今时代,人们的敬畏感愈来愈淡漠,敬畏伦理的神圣性、警示性和规范性逐渐弱化,对这种趋势,应该辩证地加以分析对待。 |
D.建构和谐社会,必须完善公民的人格,而这需要培育公民的仁爱之心,加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公民的道德境界,敬畏必然性律令。 |
请从“敬畏伦理”的角度阐释文中“慎独”一词的含义。
阅读《拿来主义》选段.完成小题。
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文中划线的“大宅子”“鸦片”各比喻什么?
文中画线句子“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如何理解?
第二段批判了对待文化遗产的哪几种态度?
选文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其作用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