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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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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品格
赵建成
孔子在后世被尊为圣人,享有至上的尊荣,然而在其所生活的时代,他却是处处碰壁,甚至发出了“知我者其天乎”的感慨。《论语》记录了时人对孔子的评价: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
这个晨门与《论语》中其他的隐士都是勇于避世、果于忘世的知其不可而不为者。晨门对孔子的评价虽在一定程度上含有一些讥诮的意味,是对孔子的否定,但对孔子的认识却十分深刻,非常准确地概括了孔子一生的主流精神,即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和奋斗精神,又具有悲剧美的意蕴。孔子编订六经、广收门徒、周游列国,为的是实现他的政治理想。而在礼乐崩坏的春秋时代,他的政治主张并不为各国当政者所采纳,因此这只能是一件无法完成的伟业。但孔子并没有放弃,靠的就是这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孔子在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中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原因之一也正是这种精神。
“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是一种十分可贵的文化品格。它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的原始先民时期,是对中国古代民族精神的继承和发展。中国古代神话的一些著名篇章如《山海经》中的“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刑天舞干戚”等可以看作这种文化品格的最早源头。这虽然是神话传说,但反映的却是中国原始先民的意志品质,可以说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文化品格的先声。
然而,这种文化品格的确立是由孔子完成的,是他为之注入更为深厚和丰富的内涵,并通过具体的行动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知其不可而为之”是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是一种文化自信。孔子为匡人所困,他说,文王去世后,周代的文化不都体现在我身上吗?上天如果想要消灭这种文化,后来的人就不可能掌握这种文化了;上天若不消灭这种文化,那么匡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可见,孔子是以文王、周公的继任者自居的,这既为他提供了自信的力量,也使他的内心充满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对于孔子而言,他的一切行动不是建立在预判了结果的基础之上的,而是从他所信奉的道德标准出发,去做他该做的事。当然在做之前,他可能已经预见了事情的结果,但这并不会影响他应有的行动。陈成子弑其君齐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鲁哀公而请讨之。哀公命其告夫季孙、孟孙、仲孙三子。孔子又告夫三子,不可。两次“告”的结果,孔子是早就知道的,但“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子路也曾经说过,君子出仕,要尽其应尽之职责,而其政治主张行不通,早就知道了。这种对于形势的认识,应来自孔子。
为与不为,都是一种人生选择,但孔子所确立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是一种更高的精神境界。朱熹《论语精义》曰:“……夫可不可在天,而为不为在己。圣人畏天命,故修其在己者,以听之天,未尝遗天下。圣人亦不敢忘天下。虽知其不可,得不为哉?”宋钱时《融堂四书管见》卷七亦云:“知其不可而不为者,晨门之所以贤;知其不可而不可以不为者,夫子之所以圣。晨门但知晨几,而不知夫子之为夫子者也。”他们都看到了这种文化品格的可贵之处与重大意义。
孔子之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代代相传,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众多优秀的代表人物身上集中体现出来。屈原和文天祥便是其中尤为特出者。“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些诗句是他们高洁品格、高尚人格的光辉写照。他们的言行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文化品格的突出表现,
尤其在国家和民族面临危亡的重大关头,起到了重大的精神支撑作用,培养了中国士人主动承担历史责任的勇气,影响深远。
今天,“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仍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力量源泉。
(摘自2014年9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报》有删改)
下列对“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孔子确立了“知其不可而为之”文化品格的内涵,在孔子身上,这种品格体现为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是一种文化的自信。
B.孔子之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被众多优秀的代表人物继承,特别在国家和民族面临危亡的重大关头,起到了重大的精神支撑作用。
C.“知其不可而为之”是孔子一生的主流精神,他编订六经、广收门徒、周游列国,在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中产生重大的影响,靠的就是这种精神。
D.“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起源于上古时代,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刑天舞干戚”等正是这种文化品格的前奏。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晨门讥诮孔子,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孔子;但他说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也肯定了孔子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和奋斗精神。
B.“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反映了上古时期原始先民的意志品质,是中国古代民族精神的继承和发展,因而是一种十分可贵的文化品格。
C.陈成子弑其君齐简公,孔子“告”鲁哀公,要求出兵讨伐,哀公也同意出兵,让他“告”季孙、孟孙、仲孙三子,结果不被三子许可。
D.宋代钱时认为晨门“贤”在“知其不可而不为”,但晨门不了解也不可能像孔子那样“知其不可而不可以不为”,因而晨门成不了“圣人”。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对于“为”与“不为”,孔子不是站在个人得失上所作出的功利性选择,而是“听命于天”,“不敢忘天下”,因而具有更高的精神境界。
B.孔子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培养了中国士人主动承担历史责任的勇气,直到今天,仍是我们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C.孔子在其所生活的时代处处碰壁,主要原因是他总以文王、周公的继任者自居,他的自信使各国的当政者感到了威胁,从而不敢接纳他。
D.孔子的一切行动都不计后果,只要符合他所信奉的道德标准,即使在做之前明知会失败,他仍会毫不动摇,这也正是其人生悲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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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铃 叮 当
李清明
①水乡多水牛。
②从我记事开始,一直到成年走出水乡,多以水牛为伴。不但假期要整天放牧水牛,即使上学了每天也带上镰刀和竹筐,放学的路上割上满满一筐青草,回去喂养水牛。
③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我们水乡,可谓是一方水土养一方牛。洞庭湖多年淤积的湖洲上围垦成水乡一个个院落。湖汊内港、沟渠水塘星罗棋布,到处长满茂盛的芦苇、青草和野蒿,这些都是水牛们上好的饲料。水牛生命力强,容易饲养。春、夏、秋三季均以自然生长的草蒿为食;到了万物枯萎的冬日,每天也只需一捆干草便能果腹。
④漫长的农耕时代,水牛一直被视为农家的命根子。从牛犊学会走路的那天起,它的脖子上便被精心挂上一串铜制的铃铛。农忙季节,水牛可用于犁田、耕田;农闲时分,水牛能帮助拉磨、碾压菜籽、稻谷,以便得到食油、大米。记得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村里就购买了东方红牌拖拉机,还配备了犁、耙等成套的耕田机械。没成想几吨重的“铁牛”开进农田却经常陷进淤泥中,有时淹得只看见顶部的烟囱,最后还得用十头水牛合力,才能“拖拉”出来。
⑤水牛天生就能游泳,还是长距离泅渡的高手。水浅处水牛游得很慢,一边游还一边不忘啃食水中的荷叶、蒿草和野生水稻;一旦游到水深处,它便变得特别快捷,一边用力划动四肢,一边高高抬起头角,“嗯呀——嗯呀”十分得意地叫唤不停。夏天,水牛成了我和一班好伙伴的“游泳老师”。跟着水牛学游泳,我们先是用柳条鞭子将水牛赶至河里,双手死死地拽住牛尾巴,待水牛飞速抢渡时,再使劲用双脚拍击水面。不消两日,我们便掌握了“牛刨”“蛙泳”等全套的游泳本领。
⑥与水牛朝夕相处,我们也摸透了它温和、驯良的习性。只要你往牛头前一站,哪怕它正在吞食草料,也会赶紧把头一低,让你攀住牛角,爬到它背上。待你坐好,水牛还不忘摆动头角,“嗯呀——嗯呀”撒娇般地叫唤几声,牛铃也会“叮当——叮当”地响个不停。骑在牛背上的我们,头上扎着柳条帽,腰间别着把弹弓,右手高高扬起柳条鞭子,活像一个个舞剑骑马、披挂出征的大将军。
⑦别看水牛平日温驯,一旦打起架来却异常勇猛,尤以处于发情期的公牛为甚。当攻击开始时,公牛们双眼通红,抵足弓背,头缩至前腿中间,亮出尖尖的双角,冲撞挑击。一时间,牛铃骤响,沙飞石跳,响声震天。这时,只有将干草燃成的火把投掷到牛头角力处,方能将它们分开。
⑧终于,水牛老了。连田也耕不动的水牛,静静蹲在牛栏中,等待自己大限的到来。因为害怕掉膘,乡亲们往往会提前宰杀水牛。被牛绳绑囚在树下的水牛,看到屠夫磨刀霍霍,都会掉下一颗颗好大好大的眼泪,似有深深的不舍和无限的悲戚。想起水牛这一辈子所求最少,干的却是最苦最脏最累的活,站在一旁的我们不禁泪眼模糊。
⑨现今的水乡,早已不用水牛精耕细作,而是直接向稻田抛撒谷种,等天收粮,靠天吃饭。放眼望去,湖洲上唯有水草疯长,久而久之便成了放养水牛的天然牧场。春天里,不再耕田的水牛被赶至牧场,脖子上换上了刻有记号的新铃铛,直到冬天才各自牵回。一起牵回的还有傍着公牛母牛的新生牛犊。牛犊的认领沿用的是乡里的老规矩:将各家的大牛小牛赶至一处,看哪头牛犊跟谁家的大牛走,哪头牛犊就是谁家的。
⑩如今,利益的驱动让这样的老规矩开始面临挑战。由牛犊引发的纠纷,每有耳闻。曾有相邻的两家因争六条小牛而互不相让,直至对薄公堂,一家甚至提出要用船装着大牛小牛去省城做“亲子鉴定”。自然,鉴定最后平息了纠纷,但花去的鉴定费、差旅费和诉讼费加起来远远超过几头小牛的价值,这一时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论最多的黑色幽默。
⑾打那以后,水乡的水牛们大都由放养改成了圈养。岁月流逝,牧童牛笛仿佛一夜之间成了绝响。没了广阔湖洲茵茵绿草的映衬,少了骀荡和风的吹拂……牛铃依旧叮当,但总觉得少了往昔的悦耳与悠扬。
(本文有删改)
文中多次写到“牛铃”,有什么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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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杜鹃啼
罗琅
午夜梦回,睡不着觉时,我通常起身看书或写稿,醒的时间无定时。近来醒来常听见悲切鸟啼,像贺铸词《忆秦城》句:
三更月,中庭恰照梨花雪。梨花雪,不胜凄断,杜鹃啼血。
杜鹃鸟通常在二月份起就开始夜啼,唐诗中有“杜鹃枝上月三更”,年年二月起,它的凄厉悲切的啼声,时近时远。我住的地方附近,有一片树林,那一片树林,晨昏可听到各种鸟鸣,自然每年也少不了杜鹃的“不如归去”的鸣叫,夜半鹃啼大概也发自那里。
据说杜鹃啼到吐血而死,三月份姹紫嫣红的“山踟蹰”,有人叫“映山红”,更多人则叫它为杜鹃花,传说是因杜鹃啼叫吐血亡后,这花便是它的血化成的。杜鹃鸟开始啼叫,正是杜鹃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候,像现在已四月立夏,我在浅水湾头,耳边还有它悲悲啼啼的声音,传自山边。看来花虽已谢而鸟未亡,可见啼血化花只是美丽的附会。
杜鹃这种鸟在动物学上,是不值得恭维的,据说它不自己营巢,产卵在地上,等到其它鸟类出去觅食,剩下空果,它就把卵统统放进别人巢中,等别的鸟代它孵育。这自然不是一位好母亲所为。想来小鸟孵出来后,可能还要别人代它喂养到毛翼丰满,能自行觅食为止。这鸟比起乌鸦燕子的母性,显得不负责任,好在它能整天悲悲切切却引人同情,所以又说它是杜宇望帝的化身,是“蜀人悲子鹃鸟鸣”哩!
据说逆旅中的游子,听到这种啼声,常常动起思家归心,唐代无名氏《杂诗》云:
早是有家归未得,杜鹃休向耳边啼。
有家归不得时,整天却听到“不如归去,不如归去”,心中的烦躁牵挂之情可以想象。
杜鹃啼声凄厉悲切,古今公认,但它的声音大概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附会。有人听出它是“姑姑,姑姑”,也有人听出是“姑乎,姑乎”,而潮州人则听出是“姑虎,姑虎”,且凭这蹄声,编织成一个动人的故事叫做《姑嫂鸟》,潮州家喻户晓,还在舞台演出。
潮州旧历四月盛产杨梅,到了端午便过时,杨梅开花在初春,也正是杜鹃启啼之时,传说有姑嫂两人善于绣花,工艺精湛,能见之花均被绣尽,唯独未见杨梅花的样貌,而杨梅开花在夜间,开完便谢,同时杨梅多种于山林,封建时代的妇女三步不出闺门,她们两人深以未能亲见杨梅花开为憾,于是相议于月明之夜,结伴离家到杨梅林中观赏杨梅花开的形状,准备把它绣出来。当她们到杨梅林时,遇见一只老虎,嫂子惊得昏了过去,及醒来,不见小姑。于是一路呼唤“姑姑,姑姑”,后来叫的精疲力竭,发现小姑的鞋子,知为虎所害,于是啼叫“姑姑”变成“姑虎,姑虎”,因怕回婆家被责骂,叫至吐血而死,死后化成鸟,在每年杨梅花开时即开始呼叫,一直叫到端午杨梅过后为止。
潮州人叫这种鸟为“姑嫂鸟”,而不说它是与杜宇有关。一种鸟有这样那样的传说,自然是各地有不同人创造的故事。文学作品是人创造出来的,故事同环境、时间相结合,可以编成动人的作品。即使像杜鹃这样不值得恭维的鸟,一样可以附会成凄婉哀伤的故事。当我们听到这些故事,甚至读到前人写的诗词时,我们同情其故事,就自然忘记了这种鸟的恶行止,可见文学手段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人们也喜欢把一些耳闻眼见的事物,与美好的传说结合在一起。杜鹃这种鸟就这样美化了几千年,而且还会继续下去。
文章用了较大篇幅叙述“姑嫂鸟”的故事,请谈谈作者这样写的用意。
联系全文,简要分析“杜鹃啼”在文章谋篇布局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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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午荷
洛 夫
这是去夏九月问的旧事,我们为了荷花与爱情的关系,曾发生过一次温和的争辩。“爱荷的人不但爱它花的娇美,叶的清香,枝的挺秀,也爱它夏天的喧哗,爱它秋季的寥落,甚至觉得连喂养它的那池污泥也污得有些道理。”
“花凋了呢?”
“爱它的翠叶田田。”“叶残了呢?”
“听打在上面的雨声呀!”
“这种结论岂不太过罗曼蒂克。”“你认为……?”
“欣赏别人的孤寂是一种罪恶。”
记得那是一个落着小雨的下午,午睡醒来,突然想到去博物馆参观一位朋友的画展。为了喜欢那份凉意,手里的伞一直未曾撑开,冷雨溜进颈子里,竟会引起一阵小小的惊喜。沿着南海路走过去,一辆红色计程车侧身驰过,溅了我一裤脚的泥水。抵达画廊时,正在口袋里乱掏,你突然在我面前出现,并递过来一块雪白的手帕。老是喜欢做一些平淡而又惊人的事,我心想。
这时,室外的雨势越来越大,群马奔腾,众鼓齐擂,整个世界茏罩在一阵阵激越的杀伐声中,但极度的喧嚣中又有着出奇的静。我们相偕跨进了面对植物园的阳台。“快过来看!”你靠着玻璃窗失神地叫着。我挨过去向窗外一瞧,顿时为窗下一幅自然的奇景所感动,怔住。窗下是一大片池荷,荷花多已凋谢,或者说多已雕塑成一个个结实的莲蓬。满池的青叶在雨中翻飞着,大者如鼓,小者如掌,雨粒劈头劈脸洒将下来,鼓声与掌声响成一片,节奏急迫而多变化,声势相当慑人。
我们印象中的荷一向是青叶如盖,俗气一点说是亭亭玉立,之所以亭亭,是因为它有那一把瘦长的腰身,风中款摆,韵致绝佳。但在雨中,荷是一群仰着脸的动物,专注而矜持,显得格外英姿勃发,矫健中另有一种娇媚。雨落在它们的脸上,开始水珠沿着中心滴溜溜地转,渐渐凝聚成一个水晶球,越向叶子的边沿扩展,水晶球也越旋越大,瘦弱的枝杆似乎已支持不住水球的重负,由旋转而左摇右晃,惊险万分。我们的眼睛越
睁越大,心跳加速,紧紧抓住窗棂的手掌沁出了汗水。猝然,要发生的终于发生了,荷身一侧,哗啦一声,整个叶面上的水球倾泻而下,紧接着荷枝弹身而起,又恢复了原有的挺拔和矜持,我们也随之嘘了一口气。我点燃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一片浓烟刚好将脸上尚未褪尽的红晕掩住。
也许由于过度紧张,也许由于天气阴郁,这天下午我除了在思索你那句“欣赏别人的孤寂是一种罪恶”的话外,一直到画廊关门,我们再也没有说什么。
但我真正懂得荷,是在今年一个秋末的下午。这次我是诚心去植物园看荷的,心里有了准备,仍不免有些紧张。跨进园门,在石凳上坐憩一下,调整好呼吸后,再轻步向荷池走去。
噫!那些荷花呢?怎么又碰上花残季节,在等我的只剩下满池涌动的青叶,好大一拳的空虚向我袭来。花是没了,取代的只是几株枯干的莲蓬,黑黑瘦瘦,一副营养不良的身架,跟丰腴的荷叶对照之下,显得越发孤绝。这时突然想起我那首《众荷喧哗》中的诗句:“众荷喧哗/而你是挨我最近/最静,最最温柔的一朵/……”
午后的园子很静,除了我别无游客。我找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呆呆地望着满池的青荷出神。众荷田田亭亭如故,但歌声已歇,盛况不再。两个月前,这里还是一片繁华与喧嚣,到处拥挤不堪;现在静下来了,剩下我独自坐在这里,抽烟,扔石子,看池中自己的倒影碎了,又拼合起来,情势逆转,现在已轮到残荷来欣赏我的孤寂了。想到这里,我竞有些赧然,甚至感到难堪起来。其实,孤寂也并不就是一种羞耻,
当有人在欣赏我的孤寂时,我绝不会认为他有任何罪过。朋友,这点你不要跟我辩,兴衰无非都是生命过程中的一部分。今年花事已残,明年照样由根而茎而叶而花,仍然一大朵一大朵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接受人的赞赏与攀折,它却毫无顾忌地一脚踩污泥,一掌擎蓝天,激红着脸大声唱着“我是一朵盛开的莲”,唱完后不到几天,它又安静地退回到叶残花凋的自然运转过程中去接受另一次安排,等到第二年再来接唱。
扑扑尘土,站起身来,绕着荷池走了一圈,绕第二圈时,突然发现眼前红影一闪而没。我又回来绕了半匝,然后蹲下身子搜寻,在重重叠叠的荷叶掩盖中,终于找到了一朵将谢而未谢,却已冷寂无声的红莲,我惊喜得手足无措起来,这不正是去夏那挨我最近,最静,最最温柔的一朵吗?
(选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读本②·一朵午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有删节)
概述文章所表现的荷之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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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花草堂
黄 裳
到四川来以前,在行筐里放进了几册旧书,其中清初朱鹤龄的《杜诗辑注》是部头最大的。虽然觉得有些累赘,可是终于还是放进去了。半月以来,枕上灯前,有时间就拿来翻翻,真也给旅途平添了无限趣味。尽管已经是平日熟读了的,可是在蜀道上重读,就会给你带来更为新鲜的感受。诗人的写景抒情、用字遣词,有时候也只有面对真实的山川风物才体会得出那严肃的创作态度和可贵的才华。
杜甫在成都住过一段不短的时间,在集子里留下了四五卷诗,约占他全部留下来的作品的六分之一。人们就从她的诗里追寻他当日居住的草堂的遗址。从宋代开始,人们就在成都西郊为他建了一座祠堂,这就是“浣花草堂”。历代经过十次以上大小的修缮,直到今天,更修整得焕然一新,成为游赏的登临胜地。
走出西郊,经过青羊宫、百花潭,沿着公路走去,二三里后更左折走上一条田间小径,就可以远远望见一丛浓绿,那就是草堂的所在了。
这里有好大的一座庭院,四面是连绵不断的围墙,远远烧过去,才看得见那山门。走进去又是照例的几重佛殿,伽蓝,天王,佛像,这些都给迫切想要看到工部祠的人们增添了焦急的心情。一直走到最后的一层大殿,才在一块石碑上看到,这原来是草堂寺,还不是草堂。
从大殿里出来,向和尚问了路,才从右面的一道侧门里穿出去,来到真正要拜谒的地方。从侧门出,迎面就可以看到用青花碎瓷片叠起来的“草堂”两个大字,再转过去,就是一条曲折的、为两堵矮矮的红墙围起来的夹道。那暗红色的夹墙,碎石的泥径,墙外的翠竹幽篁,幽静极了。古建筑里经常使用的这种暗红色,不知怎的,自然会产生那样庄严宁静的气韵。
从夹墙里穿出去,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天地,几十棵参天的翠柏、香楠矗立在绿草如茵的庭院里。一套四座厅堂,由石径小桥连接起来,这就是草堂的一系列主要建筑了。
穿过花径,走到工部祠去。这是草堂几组厅堂的最后一座。小小的殿宇,前面的院子里散发着几株用石坛围起来的大树。洁净无尘。这时候,云影微破,秋天金黄色的太阳洒了下来,穿过翠柏的枝叶,留下了满庭稀疏的日影。
走进祠里去看,厅内一排三龛,当中塑着杜甫的像。虽然是一般化的塑像,却也还清疏,没有怎样的仙气,不能不说是难得的了。旁边两座龛里是陆游和黄庭坚两位宋代诗人的塑像。好像是怕他独居寂寞,所以才陪了一起在这里排排坐的。黄、陆都有石刻像,都比泥塑高明得多。在这间厅堂背后的墙上,还嵌着两块更旧的杜甫石刻画像碑。
草堂后身是一座小小的土山,一道溪水从草堂的右侧绕了出去。前面有回廊曲槛,可以凭栏欣赏池里的圆荷。草堂简朴却不失规模,给人一种清疏而幽峭的感觉,和杜甫当年居处的风格是近似的。这个新修缮的草堂,和几百年前重修的原样相去不远,在最外面一进过厅墙上有一块石刻旧图,看那里勾勒出来的轮廓,和今天是十分相近的。像这种地方,不用说,大红大绿的建筑,大屋顶之类的铺陈,都是完全不合适的。
这里还新修了一个文物陈列室。在外面的柱子上,看到郭沫若先生所题的一副对联:
世上疮痍,诗中圣哲
民间疾苦,笔底波澜
这是一副出色的对联,它概括了诗人伟大成就的主要方面。人们一直非常喜欢杜甫,说他的作品是“诗史”,在中国文学史上留给他一个最光辉的席位——诗圣。
坐在水槛上休息。默默地在心里复诵了一下杜甫的草堂诗,会使你像一个梦游者似的走入四时不同、风光各异的如许境界。仿佛看到了在晓雾里沾湿了露水的笼竹,呢喃的定巢燕子,冉冉发出幽香的红藻,往还追逐的蝴蝶,相并相亲的白鸥,随风的柳絮,逐水的桃花,袅袅有如少女腰肢的垂柳,轻得只禁受得起两三个人的野渡,柴门月色,江路梅香……
老杜是一个多么勤恳的诗人!他从不放过一切刻画现实的机会。他的诗里有丰富的人民生活的写照,可是也不缺乏自然风物的描写。因为这一切都出现在祖国的土地上,也都是诗人所挚爱的。杜甫写出了多么美好的自然景色,多么可爱的和平环境!可有人提到杜甫描写自然的草堂诗,总不免有些惴惴然,仿佛这些诗里的“人民性”总看不太清楚,这恰恰把诗人的伟大处缩小了。
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五日,成都
(选自《黄裳散文选集》,有删改)
理解文中划线句子的含意。
(1)虽然是一般化的塑像,却也还清疏,没有怎样的仙气,不能不说是难得的了。
(2)默默地在心里复诵了一下杜甫的草堂诗,会使你像一个梦游者似的走入四时不同、风光各异的如许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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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桦
任林举
第一次去长白山,是1995年的夏天。也只有从那时起,才知道岳桦是一种树的名字。那是一种只在长白山上才有的树。
那时的长白山,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旅游开发,所以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景点”,许多人去长白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去看天池。我们大概也是那个样子,所以一爬上汽车,人们的心和飞旋的汽车轮就达成高度的默契,一路盘旋而上,直奔峰顶。尽管一路上的好花、好树、好景色层出不穷,似乎都与我们无关。过后,当我重新翻阅那天的记忆时,除太阳未出时的美人松剪影和最后的那泓天池水还算清晰,中间大部分片段都是些红绿交错、模模糊糊的虚影,如一张张焦距没有对准的照片。
只有那些岳桦树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意外,也是一个惊奇。
接近山顶时,我无意地将疲惫的目光从嘈杂的人群转向车外,突然,我感觉到,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那些树,纷纷地沿着山体将身躯匍伏下去,并在斜上方把树梢吃力地翘起。在透明的,微微颤抖的空气里,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这些树的名字,就叫做岳桦。
本来,树与树并立于一处时应该叫做林或森林,但许许多多的岳桦树并存一处时,我们却无法以“林”这个象形字来定义这个集体。因为它们并不是站立,而是匍伏,象一些藏在掩体下准备冲锋或被火力压制于某一高地之下的士兵那样,集体卧伏于长白山靠近天池的北坡。如果非给它们一个词汇不可的话,或许叫做“阵”及“阵营”更合适一些。那么,构成这个巨大阵营的,到底是怎样的一支队伍?它们到底肩负着怎样的使命?
我不知道白桦和岳桦在血缘上有什么联系,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同一种植物,但我坚信,它们彼此是迥然不同的,就算当初它们的生命基因都来自同一课白桦树上的同一颗种籽。
白桦树生在山下,与溪水、红枫相伴,过着养尊处优、风流浪漫的日子,风来起舞,雨来婆娑,春天一顶翠绿的冠,秋日满头金色的发,享尽人间的艳羡,占尽色彩的风流,如幸运的富家子弟,如万人追捧的明星。而岳桦却命里注定地难逃绝境,放眼身前身后的路,回首一生的境遇,却是道不尽的苍茫、苍凉与苍桑。
有人断言:“性格决定命运”。暂不说这句话用预人是否准确,但用到树上,肯定是不准确的,实在讲,应该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岳桦,之所以看起来倔强而壮烈,正是由于它们所处的环境的残酷。
想当初,所有的桦都是长白森林里白衣白马的少年,峰顶谷底任由驰骋。后来,那场声势浩大的火山喷发,将所有的树逼下峰顶,就在向下奔逃的过程中,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前边已经是郁郁葱葱的一片,每一种树都沿着山坡占据了自己的有利地形,没有了空间,没有了去路;而后面,却是火山爆发后留下的遍地疮痍与废墟,以及高海拔的寒冷,但那里却有着绝地求生的巨大空间,尽管那里有风,有雪,有雷电,有滚烫的岩石和冰冷的水,最后,它们还是选择了调头向上。
一旦选择了返身向上,桦就变成了岳桦。而今,不管我们把怎样的情感与心愿给予岳桦,岳桦也不可能变成那些明快而轻松的白桦了,如同山下的白桦永远也不能够站到它们这个高度一样,它们再也不可能回到最初的平凡与平淡。因为从白桦到岳桦,作为一种树已经完成了对树本身或者对森林的超越,它们的生命已经发生了某种质变。而今,与山中的那些树相比,它们看起来却更像一场风;与那些各种形态的物质存在比,岳桦更像一种抽象的精神。(有删节)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2)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
文章最后一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方法来表现岳桦?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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