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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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人哪儿去了
王开岭
我以为,人间的味道有两种:一是草木味,一是荤腥味。年代也分两款:乡村品格和城市品格。乡村的年代,草木味浓郁;城市的年代,荤腥味呛鼻。心灵也一样,乡村是素馅的,城市是肉馅的。
沈从文叹息:乡下人太少了。是啊,他们哪儿去了呢?
何谓乡下人?显然非地理之意。说说我儿时的乡下。
70年代,随父母住在沂蒙山区一个公社,逢开春,山谷间就荡起“赊小鸡哎赊小鸡”的吆喝声,悠荡,拖长,像歌。所谓赊小鸡,就是用先欠后还的方式买刚孵的鸡崽,卖家是游贩,挑着担子翻山越岭,你赊多少鸡崽,他记在小本子上,来年开春他再来时,你用鸡蛋顶账。当时,我小脑瓜还琢磨,你说,要是赊鸡的人搬家了或死了,或那小本子丢了,咋办?那岂不冤大头?
多年后我突然明白了,这就是“乡下人”。
来春见。来春见。没有弯曲的逻辑,用最简单的约定,做最天真的生意。他们把能省的心思全给省了。
如今,恐怕再没有赊小鸡了。
原本只有乡下人。城市人——这个新品种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他们擅长算术、崇尚精明,每次打交道,乡下人总吃亏。于是,羡慕和投奔城市的人越来越多。
山烧成了水泥、劈成了石材,树削成了板块、熬成了纸浆……田野的膘,源源往城里走。城市一天天肥起来,乡村一天天瘪下去,瘦瘦的,像芝麻粒。
城门内的,未必是城市人。
城市人,即高度“市”化、以复杂和谋略为能、以搏弈和争夺见长的人。
20世纪前,虽早早有了城墙,有了集市,但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骨子里仍住着草木味儿。
古代商铺,大清早就挂出两面幌子,一书“童叟无欺”,一撰“言不二价”。
一热一冷。我尤喜第二幅的脾气,有点牛,但以货真价实自居。它严厉得让人信任,傲慢得给人以安全感。
如今,大街上到处跌水促销、跳楼甩卖,到处喜笑颜开的优惠卡、打折券,反让人觉得笑里藏刀、不怀好意。
前者是草木味,后者是荤腥味。
老北京一酱肉铺子,名“月盛斋”,尤其“五香酱羊肉”,火了近两百年。它有俩规矩:羊须是内蒙草原的上等羊,为保质量,每天仅炖两锅。
有一年,张中行去天津,路过杨村,闻一家糕点有名,兴冲冲赶去,答无卖,为什么?没收上来好大米。张先生纳闷,普通米不也成吗,总比歇业强啊?伙计很干脆,不成,祖上有规矩。
我想,这祖上规矩,这死心眼的犟,就是“乡下人”的涵义。
重温以上旧事,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草木味。
想想乡下人的绝迹,大概就这几十年间的事罢。盛夏之夜,我再也没遇见过萤火虫,也是近几十年的事。它们都哪儿去了呢,露珠一样蒸发了?
北京国子监胡同,新开了一家怀旧物件店,叫“失物招领”,名起得真好。
我们远去的草木,失踪的夏夜和萤火,又到哪去招领呢?
谁捡到了?
我也幻想开个铺子,叫“寻人启事”。
或许有一天,我正坐在铺子里昏昏欲睡,门帘一挑——一位乡下人挑着担子走进来。满筐的嘤嘤鸡崽。
(选自王开岭《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消逝的美》)
结合全文,简要概括第一段中“素馅”和“肉馅”的特点。
“素馅”:                          
“肉馅”:                          
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文字。
文中写老北京的“酱菜铺子”和天津杨村的“一家糕点”两则“旧闻”有何作用?
请探究作品最后一段文字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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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散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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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李泽厚访谈录
①新京报:李老师,国内现在关于《论语》的争论很大,但是现在我想暂时抛开这场争论,和您单纯地探讨一下《论语》。
李泽厚:争论是抛不开的,今天要谈《论语》,自然就会牵扯到这争论。我们如何来读《论语》,今天为什么要读《论语》,《论语》是不是凭考证就能读通,都跟现在的争论有关。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要读《论语》背后的复杂因素。一些人正在大搞复古主义。结合各种民间迷信,花大量钱财建庙宇,立巨像,搞祭拜。大倡立孔教,办国学;主三纲,穿汉服;贬五四,骂鲁迅。要用七夕代替情人节,用孟母节代替母亲节,用孔子纪年代替公元纪年。形形色色,热闹得很。我说干脆星期六星期天也不要过了,那也是基督教的嘛。所以,我以为这场争论要放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大环境中来看,它不只是如何读《论语》的问题。
②新京报:但是我觉得还是可以做一些深层次的探讨。现在的《论语》热,我觉得,不是因为于丹出现了,《论语》热了;也不是因为李零出现了,《论语》才热了。而是有一种内在的规律让《论语》热了起来。这也让我想起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学热。这两种热潮虽然不相干,但是热度很相近。《论语》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热了?不是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
李泽厚:“《论语》热”当然不是因为于丹或者李零,恰恰相反,大家想回归传统,
他们才被推了出来。“《论语》热”说起来原因也简单,在革命时代过去之后,人们想追求一种信仰以安身立命,处世为人。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改善了,去年我在《罄问录》中说到“现在是‘四星高照’,声色犬马”。声就是music;色就是sex;犬就是dog,宠物;马是什么呢?汽车,car。这就是现代生活,无可厚非,但是在这样的状况下,大家又都很迷茫,怎么样安身立命?怎么样为人处事?中国没有《圣经》,大家就都到《论语》中去找了。但我以为今天中国最需要的,还是“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
③新京报:长期以来,我读论语,有一个疑惑,是关于《论语》的界限讨论的。我觉得《论语》作为一个修身的文本,是一套非常完美的体系,一旦它跨越了这个界限,进入了“治国平天下”这个层面,是非常要不得的东西。但这似乎是个悖论,后世人谈《论语》,津津乐道的恰恰是它“治国平天下”的功能。您怎么看?
李泽厚:《论语》奉来就是两派,曾子一派主张修身,子张一派主张治国。现在流传下来的《论语》主要讲修身,它怎么能用来治国呢?但宗教性道德会对社会性道德有范导作用。值得好好研究。
④新京报:这也是我正想说的,恰恰在过去,《论语》所表现出来的.是对于过去历朝历代的政治制度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李泽厚:过去两德是一个东西,不可分开。从孔子到荀子,再到董仲舒,《论语》对社会制度有建构(不只是范导)作用。儒家吸取包客了很多法家、道家、阴阳家的东西,这正是真正的儒家的特色所在,有转换性的创造,不盲目排外。
⑤新京报:您在《论语令读》中曾经提出过一个问题,我觉得非常重要,那就是解读《论语》,第一步的工作是解构,但是只有解构是不够的,更重要的工作是重建。
李泽厚:这是很大的问题。与其现在言之凿凿地说如何重建,不如大家一起努力,尝试去做。重建的难度,在于孔子不是神,假如孔子是神,就不难了。但《论语令读》说《论语》有“半宗教性”,就是想为重建做些工作。
(文章有删改)
在第①节访谈中,李泽厚列举了许多人“大搞复古主义”的现象,其用意是什么?(4分)
请你结合第②节访谈内容,简要分析“《论语》热”出现的原因。(4分)
文中画横线的空白处,应是记者向李泽厚提出的两个问题。请你联系上下文,将它们补上。(4分)
文章说《论语》是一个修身文本,但对“治国平天下”有“范导”作用。请你结合你所知道的《论语》内容,分别举一例简要分析说明《论语》对“修身”的作用和对“治国平天下”的“范导”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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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的追逐
我们常说生命是绿色的,而对于生命的追逐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绿色的追逐,这种追逐本身也彰显出绿色是一种生机勃勃斗志昂扬的颜色。
动物的追逐中有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那就是长途跋涉夸父追日的精神。
夸父诞宏志,乃与日竞走。夸父精神,首先是对目标的心无旁鹜,在卡拉哈里沙漠和东非平原上,我们找到了这样的矢志不渝。干旱的卡拉哈里沙漠,象群发起了寻找水源的跋涉。这里曾经拥有非洲大陆上最大的淡水湖之一——马家迪加底湖,如今却只剩一片烈日下的盐和沙子,但那一脉淡水保留了下来,像卡拉哈里沙漠的一块宝石,一旦有降雨,沙漠的某一角,总会再现昔日琥珀般的辉煌。
旱季过后的第一场降雨即将来临的时候,远方飘来的新鲜空气的味道,引起了沙漠上寻找宝石的迁徙。躁动从象群开始,水牛、斑马、跳羚都加入进来,迁移的队伍越来越大。它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向沙漠深处走,那里会有新的草场。
东非草原上聚集了近150万头的角马,为了寻找更好的草场,它们现在必须向南迁徙。它们将途经肯尼亚和坦桑尼亚,跋涉800多千米。角马必须在5月之前抵达塞伦盖提大草原。5月旱季开始之后,塞伦盖提的沃野也会变成荒原,它们将转向西北方向寻找新的草场。角马中的很多已经不止一次参加过这种长途跋涉,对于那些新生命来说,这却是一次全新的体验。这一路有太多的岔路口,生还是死甚至由不得自己。“夸父与日逐走,入日”,《山海经》上寥寥片语,对夸父这一路的艰辛只字未提,我们只能靠想象来填补这一空白,山路漫漫,夸父磨破了脚,又结了茧。猛兽窥伺,夸父流了血又结了疤,太阳还在前头,脚步不能停下,这就是夸父精神——不畏艰难,执著、坚韧。
角马的一路颇为凶险,从出发的那天起,鬣狗就一路潜伏在角马群左右,伺机而动。它们是小角马最大的威胁,在草木丛生道路狭窄的地方,行进的速度不得不放慢,碧草环绕的池塘对角马而言简直是伊甸园。然而悲剧发生了,天堂顿时变成地狱。一些小飞虫也来落井下石,飞虫顺着角马的鼻孔飞到他们的脑腔中,大脑受损的角马只能曝尸荒野。角马准备通过狮子的领地,每次他们都会给狮子留下丰厚的礼物。混乱,一片混乱。混乱给角马群带来很大的损失。小角马也容易在这个时候和它们的妈妈走散。失去母乳的哺育,新生不久的小角马会脱水,再难支撑着走下去,这是它第一次上路,也是最后一次。
有死就有生,如果这一路只有悲伤,即便伟大,那也只是个无趣的过程,追逐也失去了它的意义。追逐中一定是有快乐的,这快乐在死亡的衬托下,显得高贵。现在是2月,是角马繁殖的季节。一头小角马出生之后,5分钟内就能学会走路了。再过2个星期,它们就能和妈妈跑得一样快了。这新生命不但令它们的父母雀跃,也给这片将要告别的土地平添了一股生机。
角马走到了格鲁麦提河边,要达到目的地,它们必须穿过这条河流,这河流见证了角马家族千百年的跋涉,见证者还有格鲁麦提的主人尼罗河鳄鱼。鳄鱼早已知道这是角马群的必经之地,它们盘踞在塔利,等待上门的美餐。角马群犹豫了,沉默了。不是在沉默中死去,就是在沉默中爆发。角马选择了后者,一只角马向河对岸冲了过去,紧接着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整个角马群。乘着这胜利,角马群一路高歌,想必夸父也是快乐的吧。“俱至虞渊下,似若无胜负”;追到太阳要落下的地方,似乎还分不出胜负。遥想一路急奔的夸父,该是怎样的血脉沸腾。他低了头,继续奔跑,丝毫没有畏惧下一刻他可能被太阳灼伤,又或许他渴望那样的燃烧。追逐本来就是这样,生和死,地狱和乐土,就这样手牵手地交错在一起,追逐原本就这样痛并快乐着。
经历了一年多的跋涉,角马群的面前也只剩下最后一条河。越过这条河它们就可以尽情地享受对岸的青草了。它们争先恐后地跳下了河,又相互践踏着往岸上爬,其中有些角马恐怕永远也爬不上岸了。
伤痕累累的尸体铺满了河床,被活下来的角马遗弃在那里。但那些幸运的、强壮的,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角马的乐园。它们将在这里稍作停留,然后继续重复着祖先走了千百年的道路。夸父追日,太阳西行,它们都一样执著,然后追逐多一个注脚——永无休止的跋涉。
(节选自CCTV科教文行动之《绿色的追逐》)
角马在迁徙过程中经历哪些凶险威胁?请简要概括。
文中说:“有死就有生,如果这一路只有悲伤,即便伟大,那也只是个无趣的过程,追逐也失去了它的意义。”作者认为追逐的意义是什么?
文中多次叙写夸父追日的故事有什么作用?
结合本文的内容及自己的认识,探究作者为什么以“绿色的追逐”为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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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湖泊的生命
陶世龙
湖泊,是大地面孔上最动人的眼睛。它们有的像清晨的露水一样在草原上闪着光亮,有的像蓝色的美玉隐藏在白云缭绕的山谷里,有的又像是珍珠漫无边际地散布在广袤的平原中。
但是,湖泊和地球的历史比较起来,它的寿命是很短的。从最远古的地质时代以来,许多湖泊就无声无息地在大地上悄悄出现,又一个接着一个地渐渐变浅,渐渐缩小,渐渐消亡。例如,古代华北平原上的几百个湖泊,从元代以后都逐渐淤塞成了平地,到现在只剩下白洋淀和几个较小的湖泊了。杭州西湖可谓大名鼎鼎,但它从诞生到现在,只不过经历了2000多年。可就在这短短的一瞬中,竟有三次与消亡擦肩而过。一次是唐代的时候,已经被泥沙淤塞得快要变成平地了,幸好当时赶着挖掘湖泥,才把它的生命挽救下来。另两次是五代和北宋的时候,都由于及时挖泥和保护,它才没有在周围美丽的山峰和园林中消失。
在湿润的地区,使湖泊消亡的致命原因是河流带来的泥沙堆积和湖内植物的茂密生长。大大小小的水流,从奔腾的溪谷流到平静的湖内,因为水面放宽,流速减小,水流搬运泥沙的能力大大削弱了,有些泥沙就在河流进湖的地方迅速堆积下来形成三角洲,并且逐渐扩大着。另一些细小的黏土颗粒,随着水流漂流到湖中心后,也渐渐沉淀到湖底。这样,随着泥沙的堆积,湖泊就越来越浅了。根据计算,这种泥沙沉积的速度是非常惊人的。著名的瑞士日内瓦湖四周的河流每年带到湖里的泥沙有420万立方米,这样多的泥沙,只需要再经过21000年,就能够把这容积有8.9亿立方米的美丽湖泊完全填满。在湖水逐渐变浅的同时,水边生长的芦苇,漂浮在水面的睡莲和眼子菜,以及完全淹没在水底的各式各样的水藻,也一层层地向湖心迅速地推进。没有多久,湖泊洼地变得又小又浅,几乎长满了植物,那就变成了沼泽,湖泊的生命就结束了。另外,如果湖泊的来水输入因河流改道等原因而减少,也会加速湖泊的消亡。
在干燥的地区,湖泊的消亡原因同湿润地区原则上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这里,湖泊消亡得更迅速。许多巨大的湖泊常常因为气候变迁,使来水(主要是河流来水)减少,去水(主要是蒸发耗水)增加,“收支”不平衡而慢慢消亡。在盐类较多的湖中,盐类沉积会加快湖泊逐渐变浅变小的进程,直到最后水分完全干涸,只剩下一片布满盐斑的洼地。例如,1957年,在张家口北面的内蒙古高原上,许多小湖泊就是由于雨水稀少,全部干涸而消亡了。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的察尔汗盐池,在古代原是一个很大的湖泊,目前已基本上变成盐滩了。
近几十年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人们毫不节制地从湖泊及其来源采水,有的地区盲目围垦,有的向湖泊大量倾倒垃圾,这都直接影响了湖泊的生存。工业、生活废水排放加大和大规模的淡水养殖场污染,破坏了湖泊和湿地的生态系统,加快了其消亡的进程。
中国最大的淡水湖,也就是唐代诗人王勃《滕王阁序》中“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的彭蠡——鄱阳湖,近来湖泊面积发生灾难性锐减:目前湖泊面积为50平方公里,而建国初期曾达4350平方公里。据统计,过去50年来,中国有近千个自然湖泊已经消失,平均每年20个。这已引起了专家的恐慌。
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们打开《中国地图》,上面将不再有湖泊。那么,现在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选自《中国科普博览》,有改动)
文章第一段在写法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文章中举杭州西湖的例子,能够说明哪几个问题?
导致湖泊消失的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分别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文章结尾使用疑问句有什么好处?文章体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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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是一个不善于讲话的人,唯其不善于讲话,有思想表达不出,有感情无法倾吐,我才不得不求助于纸笔,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于是我写了小说。
②我不是文学家,但是我写作了五十多年。每个人从不同的道路接近文学。我从小就喜欢读小说,有时甚至废寝忘食,但不是为了学习,而是拿它们消遣。我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成为小说家。我开始写小说,只是为了找寻出路。 ‘
③我出身于四川成都一个官僚地主的大家庭,在二三十个所谓“上等人”和二三十个所谓“下等人”中间度过了我的童年,在富裕的环境里我接触了听差、轿夫们的悲惨生活,在伪善、自私的长辈们的压力下,我听到年轻生命的痛苦呻吟。
④我感觉到我们的社会出了毛病,我却说不清楚病在什么地方,又怎样医治,我把这个大家庭当作专削的王国,我坐在旧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亲近的人在那里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终于惨痛地死亡。他们都是被腐朽的封建道德、传统观念和两三个人一时的任性杀死的。我离开旧家庭就像摔掉一个可怕的黑影。我二十三岁从上海跑到人地生疏的巴黎,想找寻一条救人、救世,也救自己的路。说救人救世,未免有些夸大,说救自己,倒是真话。当时的情况是这样:我有感情无法倾吐,有爱憎无处宣泄,好像落在无边的苦海中找不到岸,一颗心无处安放,倘使不能使我的心平静,我就活不下去。一九二七年春天我住在巴黎拉丁区一家小小公寓的五层楼上,一间充满煤气和洋葱味的小屋子里,我寂寞,我痛苦,在阳光难照到的房间里,我想念祖国,想念亲人。在我的祖国正进行着一场革命与反革命的斗争,人民正在遭受屠杀。在巴黎掀起了援救两个意大利工人的运动,他们是沙柯(N.Saceo)和樊宰底(B.Vanzetfi),他们被诬告为盗窃杀人犯,在美国麻省波士顿的死囚牢中关了六年,在我经常走过的街上到处张贴着为援救他们举行的“演讲会”、“抗议会”的海报。我读到所谓“犯人”之一的樊宰底的“自传”,里面有这样的话:“我希望每个家庭都有住宅,每个口都有面包,每个心灵都受到教育,每个人的智慧都有机会发展。”我非常激动,樊宰底讲了我心里的话。
⑤我的住处就在先贤祠(Pantlleon)旁边,我每天都要经过先贤祠,在阴雨的黄昏,我站在卢梭的铜像前,对这位“梦想消灭压迫和不平等”的“日内瓦公民”诉说我的绝望和痛苦。回到寂寞冷静的屋子里,我坐下来求救似地给美国监狱中的死刑囚写信(回信后来终于来了,樊宰底在信中写道:“青年是人类的希望。”几个月以后,他给处死在电椅上,五十年后他们两人的冤案才得到昭雪。我在第一本小说《灭亡》的序上称樊宰底做我的先生)。就是在这种气氛、这种心情中我听着巴黎圣母院(Notre Damecle Paris)报告时刻的沉重的钟声,开始写下一些类似小说的场面(这是看小说看多了的好处,不然我连类似小说的场面也写不出),让我的痛苦,我的寂寞,我的热情化成一行一行的字留在纸上。
⑥我过去的爱和恨,悲哀和欢乐,受苦和同情,希望和挣扎,一齐来到我的笔端,我写得快,我心里燃烧着的火渐渐地灭了,我才能够平静地闭上眼睛。心上的疙瘩给解开了,我得到了拯救。
⑦这以后我一有空就借纸笔倾吐我的感情,安慰我这颗年轻的孤寂的心。第二年我的处女作完成了,八月里我从法国一座小城沙多一吉里把它寄回中国,给一个在上海开明书店工作的朋友,征求他的意见,我打算设法自已印出来,给我的大哥看(当时印费不贵,我准备翻译一本小说卖给书店,拿到稿费来印这本书)。等到这年年底我回到上海,朋友告诉我,我的小说将在《小说月报》上连载,说是这份杂志的代理主编叶圣陶先生看到了它决定把它介绍给读者。《小说月报》是当时的一种权威杂志,它给我开了路,让我这个不懂文学的人顺利地进入了文坛。
(选自《巴金自传》,有删改)
文章的开头说“有思想表达不出,有感情无法倾吐……于是我写了小说”,请根据全文内容分析作者所说的“思想”“情感”的具体内涵。(4分)
请结合全文,分析第⑤段在文中的作用。(4分)
请从写作技巧的角度对文中1927年巴黎生活细节的描写作简要赏析。(5分)
】作者在第③段中说“想找寻一条救人、救世,也救自己的路”,接着又说“说救人救世,未免有些夸大,说救自己,倒是真话”。但事实上巴金的文学创作不仅拯救了自已,也确实起到了“救人救世”的作用。如何理解“救自己”与“救世界”的关系?(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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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才子钱钟书
钱钟书晚年避居北京三里河,闭门谢客,世人难得一识韩荆州。杨绛①在《记钱钟书与〈围城〉》中更有记载:“一次我听他在电话里对一位求见的英国女士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钱钟书一生没有留下自传,认为自传都是别传,不真实,因此谈论自己的文字也极少。幸亏《记钱钟书与〈围城〉》一文,记录了很多钱钟书早年的资料,几可当其自传来读。不过这篇文章,也是杨绛应胡乔木之请而作的。可钱钟书又怕“以妻写夫,有吹捧之嫌”,为避免不必要的非难,他特别在此文稿背面写了一个短跋:“这篇文章的内容,不但是实情,而且是‘秘闻’。要不是作者一点一滴地向我询问,而且勤奋地写下来,有些事迹我自己也快忘记了。文笔之佳,不待言也(钱钟书识1982年7月4日)。”
要在坊间②找钱钟书传记,依然是一件困难的事。台湾人氏汤晏,纽约大学历史学博士,1979年在美国初会钱钟书,后经常与之通信联络,遂成钱迷,并有意为钱立传,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一代才子钱钟书》。本传记论传主平生及其作品、学术成就,哀叹“千古文章未尽才”,自有一家观点。但取材严谨,当是立传的首要原则。作者对传主平生历史细节的求证、澄清,多有他与杨绛的通信辅助,并有详细的注释以为印证、引申,充分弥补了史料不足的缺憾。书成之后,深得杨绛嘉言:“不采用无根据的传闻,不凭‘想当然’的推理来断定过去,力求历史的真实;遇到不确切的事,不惮其烦地老远地一次次来信问我,不敢强不知以为知。我很佩服您这种精神。”
就其观点而言,杨绛未必赞同。但作者认为,钱钟书生于忧患,20世纪动乱频仍的中国,生生毁了一个“三百年来难得一见的天才”。尽管他留下一部为人传颂的小说《围城》和以西学方法治中国文学的《管锥篇》,天才却未能完全发挥。作者特别从《围城》说开去。英国当代思想史家伯林将西方思想家和作家分为刺猬型和狐狸型两类。前者有一套思想体系和大理论框架,结构完整。后者文笔精美,观察入微,无所不包。哈佛大学教授李欧梵也说过,中国作家兼具刺猬和狐狸优点的只有一个曹雪芹。照此说法,汤晏认为钱钟书本是狐狸,却想做刺猬,因此成全了《围城》。但钱钟书在1980年人民文学版《围城》“重印前记”中说到,“我写完《围城》,就对它很不满意。”他还提到待写的长篇《百合心》,已写成约两万字,可惜1949年从上海迁居北京时丢失了手稿,以后兴致大扫。钱说,“假如《百合心》写得成,它会比《围城》好一点。”汤晏又据此写道:“现在可惜的是,一部可能直追《红楼梦》的旷世巨作,终于未能面世。诚为中国文学史上无可弥补的损失,叹!叹!”猜测是容易的,因为它仅仅指向可能。还是杨绛的说法更为中肯:“钱钟书在创作方面,的确没有能够充分发挥他的才华。‘发短心长’,千古伤心事,不独钱钟书的创作。”所以杨又说汤的设想属浪漫派,而她自己的设想则较现实。但也都是设想而已。
1998年12月19日,钱钟书逝于北京。而本传记留下最大的假设是,如果生逢太平盛世或一个创作自由的环境,钱钟书又将是一个什么样的钱钟书呢?天才已乘黄鹤去,抛弃“浪漫”的假设,我们不妨吟诵英国诗人柯利的一句小诗:
死亡带走了一切
但夜莺愉悦的歌
仍留在大地上选自《三百年来难得一见的天才》)
注:①杨绛:钱钟书先生的夫人。②坊间:街市上(旧时多指书坊)。
文章首段写了钱钟书回答英国女士的话,这句话表现了钱钟书哪两方面的特点?
本文题目是“一代才子钱钟书”,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钱钟书是一个“才子”?
本文在描写主人公时运用了什么方法?请结合有关内容简要作答。
读了本文之后,结合你对钱钟书的了解,你认为钱钟书能够写出“一部可能直追《红楼梦》的旷世巨作”吗?请简述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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