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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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炕笤帚
刘心武
他们是大二男生,一天在宿舍里,引发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几个舍友里,只有两位备有扫床工具,一位富家公子有个非常漂亮的长柄毛刷,一位来自穷乡的小子有个高粱穗扎的小炕笤帚,其余几位收拾床铺时会跟他们借用,一来二去的,都觉得还是那小炕笤帚好使,最近就连那富家公子,也借那小炕笤帚来用。
那天熄灯后,都睡不着,各有各的失眠缘由,绰号“蜡笔大新”叹口气提议:“夸克,随便讲点你们乡里的事情吧。”其余几位也都附议,绰号“唐家四少”的富家公子更建议:“从你那把小炕笤帚说起,也无妨。”
因为物理考试总得高分,绰号“夸克”就讲了起来:那年我才上小学。村里来了个骑“铁驴”的,“铁驴”就是一种用大钢条焊成的加重自行车,后座两边能放两只大筐,驮个二三百斤不成问题。那骑“铁驴”的吆喝:“绑笤帚啊!”我娘就让我赶紧去请,是个老头,他把“铁驴”放定在我家门外的大榆树下,我娘抱出一大捆高粱来,让他给绑成大扫帚、炕笤帚和炊帚。他就取出自带的马扎,坐在树下,先拿刀把高粱截了,理出穗子,然后就用细铁丝,编扎起来了……“蜡笔大新”叹口气说:“不好听,来个惊人的桥段!”上铺的一位问:“会闹鬼吗?我喜欢《黑衣人》的那份惊悚!”“夸克”继续讲下去:你们得知道,高粱有好多种,其中一种就叫帚高粱,它的穗子基本上不结高粱米,专适合扎笤帚炊帚什么的,我娘每隔几年就要在我家院里种一片帚高粱,为的是把以后几年的扫帚、炕笤帚、炊帚什么的扎出来用,扎多了,可以送亲友,也可以拿到集上去卖。
那是个星期天,午饭后,我在屋里写作业,我娘忽然想起说:你去问问那大爷,他吃晌午饭没有?他大概是转悠了好几个村,给好多家绑了东西,还没来得及吃饭呢。我就出去问,那老头说:“不碍的。我绑完了回家去吃。”我进屋跟我娘一说,我娘就从热锅里盛出一碗二米饭,就是白米跟小米混着蒸出的饭,又舀了一大勺白菜炖豆腐盖在上头,还放了两条泡辣椒,让我端出去……“唐家四少”说:“情节平淡,我得去趟卫生间。”“夸克”就提高声量说:呀!出现情况了!我娘忽然叨唠:“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啊……”就往门外去,我跟着,只见那老头已经从马扎上翻下地,身子倚在榆树上,翻白眼……他是被饭菜给噎着了,喉骨哆嗦着,嘴角溢出饭粒和白沫,但剩的半碗饭并没有打翻,显然是刚发生危险时,他就快速把那碗饭菜放稳在地上了……我娘赶紧把他的手臂往上举,指挥我用手掌给那老头轻轻拍背抚胸,没多会儿,那老头喉咙里的东西顺下去了,松快了,娘让我去取来一碗温水,让那老头小口小口喝,老头没事儿了……讲到这儿“唐家四少”去卫生间了,回来时候只听“蜡笔大新”在感叹:“哇噻,两毛!两毛能算是钱吗?”原来,那老头绑扎东西,大扫帚每个收五毛钱,炕笤帚、炊帚只要两毛钱。绑扎出一堆东西,“夸克”他娘才付他四块钱。那老头说:“你们真仁义,给我饭吃,还救了我。这些剩下的苗苗不成材,可要细心点,多用些铁丝,也能扎成小炕笤帚,今天我没力气了,让我带走吧,过几天扎好了,我给你们送过来,不用再给钱。”“夸克”娘说:“连那些高粱秆,全拿走吧。扎的小炕笤帚,你自用、送人都好,甭再送来了。”
从上铺传来评议:“不是大片儿。小制作。表现些民间微良小善。比《纳德和西敏:一次离别》浅多了。”“夸克”说:没完呢。过了几天,本是个晴天,不曾想过了晌午,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下了场瓢泼大雨,放学回家路上,听人说下大雨的时候有个骑“铁驴”的老头栽沟里了,路过那沟,“铁驴”挪走了,只留下痕迹,还有一把小炕笤帚,落在沟边,脏了。我心里一动,捡起那小炕笤帚,回家拿给娘看,娘说,一定是那大爷要给咱们家送来的。那年月乡里有绑扎笤帚手艺的人,大都跟我爸一样,进城打工了,剩下的,有的扎出来的东西没用几时就散了,可这老头扎得又结实又好用,除了铁丝,还都要再箍上一圈红绒线。我们听说摔断腿的老头被卫生院收治了,娘儿俩就去看他……“蜡笔大新”评议:“诚信,很健康的主题。”“夸克”继续讲:到了医院,见到他,我们就慰问,道谢,可是,那老头当着医生说,他不认识我们,他那“铁驴”里的小炕笤帚,不是带给我们家的。我跟娘好尴尬。我们只好退出,在门口,恰好跟那老头赶过来的家属擦肩而过……最后,我要说明:这小炕笤帚当时就洗净晒透了,一直搁在躺柜里,没舍得用,来大学报到前,娘才取出来让我裹在铺盖卷里,带到这儿来以前,我进行过消毒,请放心使用。
宿舍里安静下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叙事角度很巧妙,时而用第三人称叙述,时而用第一人称叙述,叙述角度的转换十分自然。
B.“夸克”娘儿俩给绑笤帚的老头吃二米饭,当他发生危险时又及时抢救,老头为报答这娘儿俩,绑扎了一堆东西,才收了四块钱。
C.“夸克”娘儿俩及时抢救吃饭被噎的绑笤帚老头,这一情节为下文老头送小炕笤帚遭大雨栽进沟里的情节埋下了伏笔。
D.这篇小说故事简单,情节也不太曲折,没有什么矛盾,但文中人物淳厚、质朴、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品性让人感动。

E.绑笤帚的老头来给“夸克”家送小炕笤帚,不幸栽进了沟里,“夸克”通过笤帚上的红绒线判断这个老头就是之前给家里帮笤帚的老头。
(2)小说对舍友们的描写贯穿始终,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骑“铁驴”的老头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最后写“夸克”娘儿俩去医院看望绑笤帚的老头,可老头当着医生说不认识他们。作者的这种处理是否合适?请结合小说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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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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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纸
宣纸是中国特产的一种书写绘画用纸,它具有纯白、细密、均匀、柔软、经久不变色等优点。在书写绘画时,它润濡性能好,又耐搓折。由于有了宣纸,中国的书法绘画艺术才得以表现出绝妙的艺术神采和风韵。另外由于宣纸具有质地细密、耐老化等特点,使得许多古代书画珍品赖以保存至今,正如一份调查报告中所说的:历观唐宋元明各朝书画用绢写者,脆而黑,存者甚少;用宣纸者,历千百年而不变色,光润如故,故有“千年纸五百年绢之说”。现今故宫博物院珍藏的唐代著名画家韩滉的《五牛图》、《文苑图》等都是画在唐代宣纸上的,因此宣纸独享“纸寿千年”的美名是当之无愧的。
宣纸出产于安徽省泾县等地。由于它多集中在附近的宣城销售,逐渐被人们称为宣纸。关于宣纸的产生,在泾县民间流传着一个故事,说蔡伦有一个徒弟叫孔丹,东汉时他在今天安徽省南部地区以造纸为生,为了表达对老师的怀念之情,他很想造出一种上等的白纸为蔡伦画像、修谱。我们知道制造宣纸的主要原料是青檀树皮,而青檀树只有泾县及其附近的太平、宣城等十数个县的部分地区才有生长,因此也只有在这一地区才能造出宣纸。宣纸的优越性能还得利于当地终年长流的山泉,清洌纯净的泉水是保证宣纸质量的重要条件。在制造宣纸过程中,除了对原料、水质有严格的要求外,还需要一套精湛的制作技艺。宣纸的制造过程包括浸泡、灰掩、蒸煮、洗净、漂白、打浆、水捞、加胶、贴烘等十八道工序,一百多项操作要求。一张宣纸要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才能制造出来。
唐代以前,书画家们多用绢作为写画材料,自唐以后则多用宣纸了。由于宣纸“纸性纯熟细腻,水墨落纸,如雨入沙,一直到底,不纵横浸渗”,使得中国的书法绘画艺术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唐代,宣纸就已有生纸、熟纸之分。所谓生纸,又称生宣,就是用纸帘把纸浆抄出来以后,再经烘干便直接使用的纸。熟纸又称熟宣、矾宣,是把生纸再进一步加工而成的纸,如进行填粉、加蜡、施胶等等,使它沾墨而不晕。在绘画中,生宣适用于水墨写意,画家可以随意渲染,表现出虚漾缥缈的意境。熟宣则适用于工笔画,便于细描细写,可以微入毫发。
五代时,南唐后主李煜特别设立了专门机构监造宣纸,并且把这些精品宣纸贮藏在澄心堂。据说这些宣纸“肤如卵膜,坚洁如玉,细薄光润”,从此澄心堂纸便成为众纸之冠了。至北宋时,方才传于世间。诗人梅尧臣在得到欧阳修赠送的澄心堂纸以后,把一些纸转送给他的好友、制墨能手潘谷。潘谷又依样精心制出了仿澄心堂纸,质量同样很高。
(摘编自中华书局《古代礼制风格杂谈·文房四宝》,作者许树安)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宣纸是中国特产的一种专供书写绘画用纸,它具有纯白、细密、均匀、柔软、经久不变色等优点。
B.宣纸具有质地细密、耐老化等特点,所以许多古代书画珍品赖以保存至今,而用绢写的唐宋元明各朝书画存者甚少。
C.出产于安徽省泾县等地的纸,由于多集中在附近的宣城销售,逐渐被人们称为宣纸,宣纸的产生,据说和蔡伦的徒弟孔丹有关。
D.一张宣纸的制造要耗时一年多,这和宣纸的制造过程包括浸泡等十八道工序、一百多项操作要求有关。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的书法绘画艺术表现出绝妙的艺术神采和风韵,许多采用宣纸的古代书画珍品都保存至今,而没用宣纸的保存下来的甚少。
B.熟宣不适用于水墨写意,因为它是用生宣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墨而不晕,不能随意渲染,无法表现出虚漾缥缈的意境。
C.宣纸润濡性能好,又耐搓折,所以它成了书写绘画用纸,另外质地细密、耐老化,使它独享“纸寿千年”的美名。
D.制墨能手潘谷得到欧阳修赠送的澄心堂纸,依样精心制出了仿澄心堂纸,质量同样很高,也负有盛名。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泾县产有青檀树皮,再加上清洌纯净的山泉水,所以该地区才能造出独有“纸寿千年”美名的宣纸。
B.用纸帘把纸浆抄出来以后,经烘干便直接使用的纸就是生宣,把生宣再进一步加工而成的熟宣则适用于工笔画。
C.宣纸的制造除了对原料、水质有严格的要求外,还有一套精湛的制作技艺,所以宣纸才能历千百年而不变色、光润如故。
D.藏于深宫之中的澄心堂纸,“肤如卵膜,坚洁如玉,细薄光润”,是南唐后主李煜特别设立的专门机构监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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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东润自传
1896年我出生在江苏泰兴一个失业店员的家庭,早年生活艰苦,所受的教育也存在着一定的波折。21岁我到梧州担任广西第二中学的外语教师,23岁调任南通师范学校教师。
1929年4月间,我到武汉大学担任外语讲师,从此我就成为大学教师。那时武汉大学的文学院长是闻一多教授,他看到中文系的教师实在太复杂,总想来一些变动。用近年的说法,这叫做掺沙子。我的命运是作为沙子而到中文系开课的。
大约是1939年吧,一所内迁的大学的中文系在学年开始,出现了传记研究这一个课,其下注明本年开韩柳文。传记文学也好,韩柳文学也不妨,但是怎么会在传记研究这个总题下面开韩柳文呢?在当时的大学里,出现的怪事不少,可是这一项多少和我的兴趣有关,这就决定了我对于传记文学献身的意图。
《四库全书总目》有传记类,指出《晏子春秋》为传之祖,《孔子三朝记》为记之祖,这是三百年前的看法,现在用不上了。有人说《史记》《汉书》为传记之祖,这个也用不上了。《史》《汉》有互见法,对于一个人的评价,常常需要通读全书多卷,才能得起大略。可是在传记文学里,一个传主只有一本书,必须在这本书里把对他的评价全部交代。
是不是古人所作的传、行状、神道碑这一类的作品对于近代传记文学的写作有什么帮助呢?也不尽然。古代文人的这类作品,主要是对于死者的歌颂,对于近代传记文学是没有什么用处的。这些作品,毕竟不是传记文学。
除了史家和文人的作品以外,是不是还有值得提出的呢?有的,这便是所谓别传。别传的名称,可能不是作者的自称而是后人认为有别于正史,因此成为“别传”。有些简单一些,也可称为传叙。这类作品写得都很生动,没有那些阿谀奉承之辞,而且是信笔直书,对于传主的错误和缺陷,都是全部奉陈。
是不是可以从国外吸收传记文学的写作方法呢?当然可以,而且有此必要。但是不能没有一个抉择。罗马时代的勃路塔克是最好的了,但是他的时代和我们相去太远,而且他的那部大作,所着重的是相互比较而很少对于传主的刻画,因此我们只能看到一个大略而看不到入情入理的细致的分析。
英国的《约翰逊博士传》是传记文学中的不朽名作,英国人把它推重到极高的地位,这部书的细致是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位,但是的确也难免有些琐碎。而且由于约翰逊并不处于当时的政治中心,其人也并不能代表英国的一般人物,所以这部作品不是我们必须模仿的范本。
是不是我国已经翻译过来的《维多利亚女王传》可以作为范本呢?应当说是可以,由于作者着墨无多,处处显得“颊上三毫”的风神。可是中国文人相传的做法,正是走的一样的道路,所以无论近代人怎么推崇这部作品,总还不免令人有“穿新鞋走老路”的戒心。
国内外的作品读过一些,也读过法国评论家莫洛亚的传记文学理论,是不是对于传记文学就算有些认识呢?不算,在自己没有动手创作之前,就不能算是认识。
这时是1940年左右,中国正在艰苦抗战,我只身独处,住在四川乐山的郊区,每周得进城到学校上课,生活也很艰苦。家乡已经陷落了,妻室儿女,一家八口,正在死亡线上挣扎。我决心把研读的各种传记作为范本,自己也写出一本来。我写谁呢?我考虑了好久,最后决定写明代的张居正。第一,因为他能把一个充满内忧外患的国家拯救出来,为垂亡的明王朝延长了七十年的寿命。第二,因为他不顾个人的安危和世人的唾骂,终于完成历史赋予他的使命。他不是没有缺点的,但是无论他有多大的缺点,他是唯一能够拯救那个时代的人物。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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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自传和传人,本是性质类似的著述,除了因为作者立场的不同,因而有必要的区别以外,原来没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在西洋文学里,常会发生分类的麻烦。我们则传叙二字连用指明同类的文学。同时因为古代的用法,传人曰传,自叙曰叙,这种分别的观念,是一种原有的观念,所以传叙文学,包括叙、传在内,丝毫不感觉牵强。
(朱东润《关丁传叙文学的几个名词》)
②朱先生确是有儒家风度的学者,一身正气,因此他所选择的传主对象,差不多都是关心国计民生的有为之士。他强调关切现实,拯救危亡,尊崇气节与品格。这都是可以理解的。
(傅璇琮《理性的思索和情感的倾注——读朱东润先生史传文学随想》)
朱东润的传记文学观是如何形成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作为带有学术性质的自传,本文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回答。
东润认为传记文学作品应如何刻画和评价传主?你是否同意他的观点?请结合材料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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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森的西红柿
甘建华
从柴达木西部的尕斯库勒湖畔,沿着输油管线迤逦而来,路上连草都很难看到一棵,天上飞鸟也不见踪影。笔直平坦的公路上,伴随的只有连绵不绝的昆仑山。高原缺氧,旅途劳顿,我们一直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
走着走着,蓦然抬望眼,前方出现了十分醒目的几栋红顶房,一眼望去仿若一座漂浮在茫茫瀚海之中的孤岛。莫非是日光水汽折射下的海市蜃楼?司机轻咳一声,嗓中吐出四个清脆的字:“甘森到了。”
房屋精致稳固、庭院干净美观超乎我们的想象,生产区的整洁、生活区的布局超乎我们的想象,就连院落正中的那几棵白杨树,翠绿挺拔的雄姿也超乎我们的想象。更别说见到蔬菜大棚中盛开的大丽花,嫩绿的小白菜,绿中泛红的青椒,美艳欲滴的西红柿,真让我们一声连着一声地惊叹。
教导员宋代勇,从绿色蔬菜大棚里,摘下来三个西红柿,笑嘻嘻地给我们一人递上一个。仔细端详着长相似心形、皮质似婴儿的浆果,实在抵挡不住它的鲜嫩水灵。那样的沙甜,那样的微酸,那样的美味,那样的滋润。以前我们吃过多少西红柿啊,怎么就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味道醇正的口福呢?
口福之外,另有一种眼福等待着我们,这就是甘森热泵站的亲情文化墙。一块制作精美的铝合金板,上方写着:“家庭因你的平安而幸福,输油事业因你的奉献而繁荣。”
这个西部荒漠深处的亲情文化墙,大多是一家三口的全家福,照片下面的留言,既有妻子对丈夫的关心,也有儿女对父母的惦念,还有孩子对远方父母的祝愿。宋代勇说:“亲情文化是咱们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每当看到这个广告牌,我们的心中都会泛起一股温馨与暖意,只有好好工作,才能对得起家人的深情厚意。”
宋代勇女儿是这样留言的:“您是家里的一片天,没有了天空,鸽子就无法自由飞翔,多爱护身体。”郭光元儿子:“您的坚忍不拔和铮铮铁骨是我永远的榜样,我从您那儿汲取到奋发的力量,走过挫折,迈向成功。”青海土族职工甘述文两个小女儿甘卉、甘婷:“上班多保重,没有你的爱,无论多豪华的家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
我无法把几十则亲情话语一一抄录下来。记得当时我的鼻孔是酸酸的,眼睛有些模糊,手有些颤抖,字也有些歪斜,但我的感动却是的的确确的。
甘森的蒙古语意思就是“苦水”。花格输油管道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原油输送管道,甘森热泵站位于这条管道的中段,是社会依托条件最差、自然条件最为艰苦的地方。它距花土沟镇230多公里,距格尔木市270多公里,海拔2910米。甘森还是一个风口,据说西北风从此进入格尔木地区,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到冬,刮风扬沙,最多时站里一天能拉出去十吨的沙子,一年用过的扫把不计其数。
站在甘森站的院落里,任凭强烈的紫外线照在脸上,我的思绪飞越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1954 年初夏,我的父辈们高喊“到柴达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千里迢迢地来到异乡。尽管黄沙漫漫,寒风呼啸,气候异常干燥,鼻孔里结着血痂,然而他们不悔,都把这儿当成了自己的家园。1958 年地中四井日喷原油 800 吨,为当时步履艰难的祖国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使冷湖成为继玉门、新疆、四川之后的第四大油田,迅速崛起。
原石油工业部的一位副部长当年在青海油田考察时,曾经潸然泪下地说道:“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别说工作,只要能待住,生活,也是英雄啊!”柴达木油田的英雄们以三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和无私奉献的崇高美德,积 60 年两万多个日日夜夜之功,造就了一个千万吨级的大油气田!
一步一回头,一生一世情。无论时光怎样流转,无论相隔多么遥远,我都不会忘记柴达木沙海中的那座绿岛,绿岛上那群默默工作的石油兄弟姊妹,以及他们亲切的笑容和特别珍贵的亲情文化。
当然,还有那个味道格外甜美的西红柿。我得说,那是我迄今吃过的味道最美的西红柿。
(有删改)
作者在旅途中与到达甘森后的所见有何不同?这样写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有何表达效果?
作者用“甘森”的蒙古语意思引出其环境条件之苦,又写了新中国成立后甘森的发展之变,请分别予以概括。
文中为什么要写甘森热泵站的亲情文化墙?请简要分析。
文章末段写西红柿为什么说“味道格外甜美”和“迄今吃过的味道最美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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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玄同:真的猛士
钱玄同(1887—1939),原名钱夏,号疑古,浙江吴兴人,北京大学教授,“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
如果钱玄同没有找周树人约稿,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也许不会出现鲁迅这个名字。
那是1917年,钱玄同时任《新青年》编辑,正在为杂志寻找合适的撰稿人。他常到位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劝说居于此处的周树人、周作人两兄弟投稿。此时,周树人因对现实失望,正用抄古碑的方式消磨时光。他婉拒钱的约稿:“这中国好比一间铁屋子,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里面的人们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临死的悲哀。而如果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反倒使他们感到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钱玄同立刻辩驳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绝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这段对话,被周树人如实记录在他的小说集《呐喊》的序言中。从这时起,周树人动笔写了抨击吃人礼教的《狂人日记》,发表在《新青年》1918年4月号上,署名鲁迅,并一发不可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钱玄同为人之刚猛,由此可见一斑。新文化运动中,他提倡白话文,打倒孔家店,慷慨激昂。由于年轻气盛,甚至鼓吹过“废除汉字”,称“汉字不死,中国必亡”。他在报上与保守派论战,竟愤言道:“人到40岁就该死,不死也该枪毙。”
但钱玄同绝非有勇无谋,他提出用“国语”作文,文章加西化标点符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目,采用公元纪年,书写方式改左行直下为右行横迤等,都是中国文化重大改革的首倡。
1918年,钱玄同曾与好友刘半农商议,上演了一出“双簧”。他化名为“王敬轩”,在《新青年》上发表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一文,罗织新文化运动种种罪状。随后,刘半农撰写万余言的《复王敬轩书》,针对“王敬轩”的所有观点一一加以驳斥,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其时,这场论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也标志着改革派的“大胜战”。
有研究新文化运动的学者评论道:“……在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也几乎要流血的旧中国,在跟肉体和精神均已硬化的顽固派作斗争的过程中,非有大力难开新地,非有猛士难摧敌垒。”
但这个猛士却又是一个病夫。如果细细清理钱玄同的日记,可以整理出一本厚厚的病史资料。从早年留日时期的失眠、多汗、发寒热,到晚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神经衰弱、视网膜炎,他常要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与折磨。
然而,他从不讳言“死”字。1927年,钱玄同年届四十,还打算在《语丝周刊》上发一期《钱玄同先生成仁专号》,他与朋友们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语调幽默。不明内情的人一见目录,信以为真,并相互转告,一时间,钱玄同的朋友、学生纷纷致函吊唁。
钱玄同一生狂放不羁。在北大任教时,上课从不看一眼究竟有无学生缺席,便用笔在点名簿上一竖到底,算是全到。也从不考试,每学期末批定成绩时,便按点名册的先后,起评60分,61分……如若选课的学生共40人,最后一人就得100分;若是40人以上,便重新从60分开始。
随后,他在燕京大学任教,亦不改考卷,直接交与学校。学校退回,他仍是不看,也退回。于是,校方依照制度,称如不判卷,将扣发薪金,钱玄同回复,并附上钞票一包,“薪金全数奉还,判卷恕不能从命。”
这个“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响起了叫骂声”的浙江人,对人严苛,对己更甚。其文字学课讲义《文字学音篇》,是我国高等院校汉语音韵学课的最早一部教材,但钱对其极为不满,说它“百孔千疮”,“多一个人看见,就使我心中加一分难受”。在1921年重印时,钱在《再版序》中“自打耳光”,列出书中的六大不足。
钱玄同的最大爱好,便是逛厂甸旧书肆,只要前往,必将所喜之书扫荡一空才罢休,被人戏称为“厂甸巡阅使”。而其一生最惧之物,竟是好友刘半农家养的一条黑狗,前去做客,定要躲在刘家孩子身后,等孩子把狗引走,才敢进门。
1939年1月17日,钱玄同患脑溢血辞世。《文献》发表署名乐颜的《悼钱玄同先生》一文,为其盖棺定论称:“在‘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之中,钱玄同的斗争精神,表现几在任何一位同时代的斗士之上……”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当周树人对现实失望,找不到出路时,钱玄同给了他希望,因此周树人动笔写了《狂人日记》,并一发不可收,从此鲁迅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B.钱玄同与刘半农上演的“双簧戏”,在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历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笔,钱玄同与刘半农分别站在新旧文化的立场上激烈辩论,改革派取胜。
C.钱玄同在北大任教时,不看学生是否缺席,从不考试,从不批改试卷,随意批定成绩,不遵守学校的制度,表现了他在工作学术上不严谨的一面。
D.钱玄同虽为新文化运动的猛士,却体弱多病,从青年到晚年,一直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和折磨,40岁时,就自己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看淡生死。

E.本文以记叙为主,语言平实,重点突出了钱玄同作为真的猛士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斗争精神,他就是铁屋中最先清醒的几个人之一。
(2)钱玄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做了哪些事?请简要概括。
(3)传文写了钱玄同许多刚猛的表现,为什么最后写他惧怕刘半农家里的黑狗?请简要分析。
(4)钱玄同被誉为“真的猛士”,有多方面的原因,请从“思想”“性格”“行为”中任选两方面,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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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为贵
张孟志
小小的弈寨以弈风之盛而闻名,男女老幼皆善棋道,并多出弈林高手。
有一年战乱,一位大胡子标爷率重兵包围了寨子,却只是围而不打。这位标爷起事前也是位弈林高手,曾怀揣一张棋枰杀遍天下棋士,所向披靡。唯独没能与这里的高手过招儿,棋愿未了。
几天过后,标爷差人贴出告示来。告示上说,既然到了天下闻名的弈寨,万事俱须服从棋理,杀人也要杀出章法。明日起,标爷要亲自与小寨对弈,胜者活命败者祭刀。
标爷棋艺精湛,名不虚传。第一天来了三位高手,不到一个时辰,已有两位被拖出去砍了。小寨浸淫在一片腥风血雨之中。
第三位却是一翩翩少年。标爷见他年轻,便鄙夷地说:“还需再战吗?刚才两盘棋你都看见了,老的尚且不行,况一少年乎?弈寨闻名于棋坛,其实亦不过尔尔,欺世盗名罢了。”
少年略略一笑,露出皓齿,说:“未必。”
标爷见少年不卑不亢,毫无惧色,心中很有些诧异。不知怎的动了恻隐之心,说:“孩子你还未长大,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今天你若主动认输,我可以给你留条生路。” 哪知少年并不理会,手指棋盘道:“你开棋吧。”
标爷道:“开棋你可就没有机会了。”
少年道:“投降容易战死却不容易,机会难得,为何错过?”
标爷诧异:“你小小年纪乳臭未干,难道就不怕死?”
少年只是微微一笑,答非所问道:“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年轻人手指棋盘:“下了棋再说。”
第一盘,少年与标爷大战两个时辰,对杀激烈,精彩纷呈。虽下成和棋,却使标爷震惊不小。第二盘,年轻人妙招频出,步步紧逼。标爷以守为攻,亦是招架有术,显示出非凡的功力。最终战成炮士难胜单炮的和局。
“第、第三盘,再和棋算你赢。”标爷一边飞快地码棋,一边恶狠狠地自语道:“我杀了半辈子棋,还从来没有人与我杀满三盘。他妈的你小子能逼和我两盘!”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珠子几乎要掉了出来,血红血红。
第三盘摆上。这一盘只下到半个时辰,少年就忽然不动了。标爷瞪眼催道:“你为何不走棋?”少年笑道:“又和了。”标爷细看棋势,诧异道:“和?我攻势初成,和从何来?”少年说:“十步以后准和无疑。”
标爷不服,就催他行棋。
整整十步之后,果然战成和棋。
标爷叹服不已!
夫弈者,看五步即为高手。而眼前的少年居然能看出两个五步!“你赢了。我的棋力远不如你!”标爷由衷赞佩道:“可是我想问你,你的棋力如此高深,胜我当如囊中取物一般,为何三盘皆和,却不赢我?”
“我不赢棋,我赢你的心。”少年仍正襟危坐,侃侃而谈,“输赢本乃弈家之常,赢一盘棋容易,却未必能使对方心服。所谓心服口服才是服,能赢其心者,虽和犹赢也。是故下弈赢棋,上弈赢心。这三盘虽然都是和棋,是因为我都让着儿于你,信吗?”
标爷面赤,楞了片刻由衷叹道:“我信!可是,可是我功力肤浅,还请明示一二。”
于是少年逐一复盘,演示如飞。一一指出每盘让在哪步。标爷目瞪口呆,面色蜡黄,气得胸前黑毛觳觫不止。正待发作,又听少年说道:“弈的境界有三。最下一等是杀。这种人能力低下,只以屠戮为快,棋风狰狞,根本不识弈道为何物也。第二种境界是将。将,一赢胜百子,一输丢全盘,以置对方死地为快。岂不知这种快乐也只是很肤浅的快乐。乐到极处便生悲,有赢必有输,有胜就有败。这一等,还是不足取。所以为棋之道的最高境界便是求和。和棋,须得宽严相济,攻守得当。把玩局势于股掌之间,此为弈道之上品。古人有言,和为贵也。”
一席话,标爷折服不已:“你赢了我的棋,更赢了我的心,敬佩之至!弈前你说有个条件,请尽快讲来,只要在下能够办到,定当万死不辞!”
“我的条件已在棋中,”少年说道,“标爷乃性情中人,何须多言乎?”
标爷若有所思,忽然眼前一亮,恍然大悟道:“高!实在是高!寓深意于棋中,令人叹为观止!你小小年纪,棋到这般境界,真羞煞我也!”
第二天,标爷拔营起寨,向寨子深鞠躬,离去。
(选自《2002年中国年度最佳小小说》漓江出版社)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标爷对弈寨围而不打,主要是因为和这里的高手对弈的棋愿未了,小说这样写是想表现他所谓杀人服从棋理的荒唐做法。
B.在和少年下第三盘棋时,标爷恶狠狠地自语,眼睛血红,表现出他想用面上的凶恶来遮掩内心的惧怕和自认难以战胜对手的心理。
C.少年到最后也没有明说他所提的条件是什么,而含蓄委婉地说标爷是性情中人,无须多言。这样写,目的是为了和前文形成很好的照应。
D.标爷与少年连弈三盘,不分胜负,以“和”告终,都是因为少年有心相让。标爷第二天拔营起寨,他已经知道自己不是那个少年的对手。

E.小说讲述了标爷和少年弈棋的传奇故事,弈棋过程写得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棋道亦人道,“和为贵”是小说所要张扬的精神。
(2)小说中少年棋手形象鲜活,请对这个人物形象作简要分析。
(3)标爷与少年对弈前后及整个过程中,主要有哪些心理变化?请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以“和为贵”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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