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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泰斗”周汝昌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悄然离世。他的女儿对外表示,按照父亲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让他安安静静地走。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的信函,说他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在《民国日报》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从那时起,周汝昌开始了长达60来年的“红楼”之旅,因痴迷《红楼梦》,他的书斋就叫脂雪轩。痴迷到什么程度?痴到不记得自己和家人的生日,却对曹雪芹的生日、忌日记得一清二楚。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曹雪芹当年创作用了10年,“十年辛苦不寻常”;周汝昌先生则用了近60年。有两句诗为证:“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几十年下来,研究硕果累累,著述等身:1953年出版代表作《红楼梦新证》,以丰富翔实的内容,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此书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另一部代表作《石头记会真》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对11种《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另出版有《曹雪芹》、《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献芹集》等数十部专著,涉及红学领域各个层面。尤其是晚年,研究成果呈现井喷的态势,令不少后学钦佩不止。要知道,周汝昌先生继1954年双耳失聪之后,1974年又因用眼过度,两眼近乎失明。可以想见,能取得如此丰硕的学术成果,先生要付出怎样的艰辛!
周汝昌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他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这年周汝昌35岁。
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先生是一个“解味道人”,是解曹雪芹味道的人。梁归智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他说周先生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
周汝昌不仅是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先生一生淡泊名利,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脂雪轩内陈设简单,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就是一台电脑,是他的女儿兼助手周伦苓帮他打印文稿用的。先生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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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汝昌读中学时研习宋词。在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钟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他为刘旦宅先生《石头记人物画》中的40位人物每人配写了一首诗,令画册生色不少。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使他选注的《范成大诗选》、《杨万里选集》一直为学林推重。幼年时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书法,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
② 周汝昌大学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后来,他成为被燕大中文系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为中华文化学家,作为红学家,周汝昌喜欢民族风俗、民族建筑,喜好作诗和书法,因而有些人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
B.周汝昌研究“红楼”和“曹学”时,崇尚实证和实录,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 |
C.因为年轻时支持著名学者胡适的观点,并深得胡适的赏识,所以周汝昌走上了研究《红楼梦》的路。 |
D.周汝昌生长于乱世,身体多病,晚年双耳失聪,两眼近乎失明,生活俭朴不富裕,但他不以为苦,因为他有追求,有目标。 |
E.《石头记会真》是周汝昌历经50多年的研究而完成的《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他也凭借众多的研究成果成为中国的“红学泰斗”。
(2)红学家梁归智用“痴人”形容周汝昌,他对红学研究的“痴迷”体现在哪些方面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周汝昌一生硕果累累,被誉为“泰斗”的他在艺术及学术研究方面上取得了哪些成就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周汝昌先生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纵观他的一生,这位大家的身上体现了哪些“最值得骄傲的精神”?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耳根的清静
王开岭
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在我眼里,古诗中最好的句子,所言之物皆为“静”。读它时,你会觉得全世界一片清寂,心境安谧至极,连发丝坠地都听得见。
古人真有耳福啊。
耳朵就像个旅馆,熙熙攘攘,谁都可以来住,且是不邀而至、猝不及防的那种。
其实,它最想念的房客有两位:一是寂静,一是音乐。
我一直认为,在上苍给人类原配的生存元素和美学资源中,“寂静”,乃最贵重的成分之一。音乐未诞生前,它是耳朵最大的福祉,也是唯一的爱情。
并非无声才叫寂静,深巷夜更、月落乌啼、雨滴石阶、风疾掠竹……寂静之声,更显清幽,更让人神思旷远。美景除了悦目,必营养耳朵。对人间美好之音,明人陈继儒曾历数:“论声之韵者,曰溪声、涧声、竹声、松声、山禽声、幽壑声、芭蕉雨声、落花声,皆天地之清籁,诗坛之鼓吹也。然销魂之听,当以卖花声为第一。”(《小窗幽记》)
当以卖花声为第一。
儿时,逢夜醒,耳朵里就会蹑手蹑脚溜进一个声音,心神即被它拐走了:厅堂有一盏木壳挂钟,叮当叮当,永不疲倦的样子……那钟摆声静极了,全世界似乎只剩下它,我边默默帮它计数,一、二、三……边想象有个孩子骑在上面荡秋千,冷不丁,会想起老师说的“一寸光阴一寸金”,我想,这叮当声就是光阴,就是黄金了罢。
回头看,那会儿的夜真静啊,童年耳朵是有福的。
今天,吾辈耳朵里住着哪些房客呢?
刹车、喇叭、拆迁、施工、装修、铁轨震荡、机翼呼叫、高架桥轰鸣……它们有个集体注册名:喧嚣。这是时代对耳朵的围剿,你无处躲藏,双手捂耳也没用。
耳朵,从未遭遇这般黑压压、强悍而傲慢的敌人,我们从未以这么恶劣和屈辱的条件要求耳朵服贴。机械统治的年代,它粗大的喉结,只会发出尖利的啸音,像磨砂,像钝器从玻璃上狠狠刮过。
一朋友驾车时,总把“重金属”放到最大量,他并不关注谁在唱,按其说法,这是用一个声音覆盖一群声音,以毒攻毒,以暴治暴。
我们拿什么抵御嘈声的进攻呢?
耳塞?地下室?使窗户封得像砖厚?将门缝塞得密不透隙?当然还有,即麻木和迟钝,以此减弱耳朵的受伤,有个词叫“失聪”,就是这状态。偶尔在山里或僻乡留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份静太陌生、太异常了,习惯受虐的耳朵不适应这犒赏,就像一个饿者乍食荤腥会滑肠。
人体感官里,耳朵最被动、最无辜、最脆弱。它门户大开,不上锁、不设防、不拦截、不过滤,不像眼睛嘴巴可随意闭合。它永远露天,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我对朋友说,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
不是么?论吃喝,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华夏之餮、举世无双。视觉上,美色、服饰、花草、橱窗、广场、霓虹,所有的时尚宣言和环境主张无不在“色相”上下功夫。
口福和眼福俱饱矣,耳福呢?
有个说法叫“花开的声音”,一直,我当作一个比喻和诗意幻觉,直到遇一画家,她说从前在老家,中国最东北的荒野,夏天暴雨后,她去坡上挖野菜,总能听见苕树梅绽放的声音,四下里噼啪响……
苕树梅,我家旁的园子里就有,红、粉、白,水汪汪、亮盈盈,一盏盏像玻璃纸剪出的小太阳。我深信她没听错,那不是幻听和诗心的矫造,我深信那片野地的静,那个年代的静,还有少女耳膜的清澈——她有聆听物语的天赋,她有幅画,叫《你能让满山花开我就来》,那绝对是一种通灵境界……我深信,一个野菜喂大的孩子,大自然向她敞开的就多。
我们听不见,或难以置信,是因为失聪日久,被磨出了茧子。
是的,你必须承认,世界已把寂静——这大自然的“原配”,给弄丢了。
是的,你必须承认,耳朵——失去了最伟大的爱情。
(选自《今晚报》,有删节)文章开头“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颇有特色,试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作者认为“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试结合全文加以具体分析。
结合全文,理解作者在文中提到的“寂静”
探究作者反复说“古人真有耳福啊”“ 童年耳朵是有福的”,表现了作家什么样的情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糊涂一世
(俄)阿纳托利·特鲁什金
一个星期天。我岳父岳母来了,我们吃过午饭后就坐在一起聊天,像其他人一样,谈论着社会上的贫困、犯罪、盗窃、政府不作为等等问题,我们都认为,生活中的丑恶比比皆是。
我说:“我们的生活之所以有这么多丑恶的东西,就是因为我们不敢站出来大声地说真话,只是在角落里小声地嘀咕。要是我们每个人都敢实话实说,生活就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了。”
突然,门铃响了。我打开门一看,门外站着一个黑人,西装革履,后面还跟着6个人,其中一个人手里还拿着摄像机。
那个黑人走上前来叽里咕噜地朝我说了一堆话,我一句也没听懂。这时钻出一个翻译来:“这是糊涂国国王糊涂二世。他说祝您家里永远阳光灿烂,好运连连,财源滚滚。”
我赶紧道谢,然后又问他们有什么事。翻译回答说:“国王想拜访一下普通的俄罗斯家庭,看一下俄罗斯的普通家庭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是什么样子。”翻译说完,又递上了一份国王的礼物,一个小首饰盒。
我当然不是因为这件小礼物,而完全是出于礼貌才没有把他们拒之门外。我说:“那快请进吧。欢迎您的到来。”
国王的保镖们立刻把我们家的墙角旮旯都巡视了一遍,我们家这几口人傻乎乎地对着人家频频点头。
最后大家终于落座了。国王左右环顾了一下说:“您的家不太富裕啊。”
你看,他来之前我们正抱怨着呢。他这话说得多是时候啊。但我总不能让我们的国家丢面子吧?于是我说:“怎么不富裕?对一个一口之家来说足够了。”
国王马上就问其他那些人都是谁。我灵机一动,指着岳母说是我的仆人,指着岳父说是我的司机。我老婆一听就撅起了嘴,但为了国家的尊严没有出声。
“这几个人嘛,是我的按摩师和她的孩子们,他们来看看我。”我最后指的是我的老婆和孩子。
国王一听大吃一惊,差点跳了起来。他的保镖们立刻把我们家的墙角旮旯、大小房间又都查看了一番。
“您就一个人住?那您不在家时,不怕家里的东西被偷吗?你们这儿没有小偷吗?”国王又提出了一个新问题。
我们大家都笑了起来,摇着头说,根本就没听说过丢东西这样的事。我说:“我们俄罗斯家家户户从来都不关门,白天黑夜门都开着,谁爱进谁进。从来没发生过盗窃的事。”
“噢,”国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把眼睛瞪得大大地说,“可在我们国家到处都是小偷。甚至你走在街上,裤子都有可能被人扒去。”
这次换我们故作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我说:“怎么这样呢?这也太野蛮了!这是什么传统啊?在我们这儿,你出门前在地上放100卢布,逛一圈回来后,钱还在地上呢。”
我的话让国王大惊失“色”,差点没变成白人。随后他又小心翼翼地问:“那你们偷国家的东西吗?”
我回答说:“在我们俄罗斯,偷国家的东西还不如上吊呢!谁要是偷了国家的东西,谁就再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和帮助,说不定还会被杀了呢。”
我刚说到这儿,国王起身就往外跑,他的保镖们最后把我们家又检查了一圈。
国王要告辞了,我对他说:“您用不着为那些小偷小摸的事烦心。您的国家跟我们国家没法比。我们国家是一个高度文明的国家。但我相信您的国家盗窃抢劫的事也会越来越少。”他们终于走了。
他们走后,我们全家对刚刚发生的这件事又感慨了一番。半个小时后,我们才想起来去别的房间看看,这时大家才发现,家里凡是值点钱的东西都没了。我拿过那个小首饰盒一看,首饰盒的底部用俄语写着一行字:“我是糊涂二世,你是糊涂一世……”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平时节目上所见受访家庭都是做了准备的,所以,“糊涂二世”拜访“我”,是想看一下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普通家庭的样子。 |
B.为了维护国家的尊严,对“糊涂二世”的发问,“我”谎称自己是富裕的“一口之家”,在场的岳父岳母和妻子都没有反对。 |
C.小说多次写国王的保镖们巡视墙角旮旯,为下文埋下伏笔,暗示可悲结局;凸显“我”和家人的可笑、可怜,增强作品的讽刺意味。 |
D.小说以“糊涂一世”为题,暗示主人公糊涂了一辈子,糊涂到了顶点;作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俄罗斯一塌糊涂的社会现实状况。 |
E.作者煞有介事,把一个虚构的事情写得像实有其事,并且用幽默诙谐的笔调表达了对人性扭曲的深刻反思,呼唤着美好的人性。文中的“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国王送的礼物首饰盒在文中有何作用?
小说中的“我”在私下和家人说真话,但当着外人的面却一味编造谎言,他说的谎言有那几个方面?对其说谎,人们褒贬不一。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中国古代诗词中,鸿雁作为审美对象,具有丰富的美学意蕴。
鸿雁是随阳之鸟,它虽然在季节和环境的渲染下带有“秋”的意象,但它与蟋蟀、鸣蝉等秋虫之美仍有所不同。听秋虫之浅吟低唱,不免产生物华将尽的寂寥之感,看鸿雁之布阵南征,则令人心胸开阔,精神振奋。“秋色萧条,秋容有红蓼;秋风拂地,万籁也寥寥。惟见宾鸿,冲入在秋空里,任逍遥”,便是对鸿雁这一美学特征的生动把握。
鸿雁是健飞之鸟,翅膀拍动时频率适中,沉雄有力,不似鹰鹞猛悍桀骜,也不似鹤鹭之轻灵飘忽,而是给人以坚忍强劲的审美感受。在风频雨骤的春日或霜寒月冷的秋夜,当鸿雁结阵翱翔,引吭嘹唳、雄姿勃勃地掠过长空时,人们的这种审美感受就更加明显、强烈。
鸿雁迁徙时常汇集成数十只、上百只的大群,在天空中列队飞翔。“蜃楼百尺横沧海,雁字一行书绛霄”;“白犬吠风惊雁起,犹能一一旋成行。”鸿雁这种行序整齐的飞行特征,使中国古代文人们赞叹不已。鸿雁健飞,且性情机警,南征北返时,中途很少停歇,人们能看到竦峙树端的鹰、栖息房梁的燕、兀立江滩的鹤鹭,却很难看到静态的鸿雁。在中国古代诗词歌赋中,鸿雁大都以动态出现,鸿雁翔姿优美,亦刚亦柔,曹植的《洛神赋》中就有“翩若惊鸿,矫若游龙”之语。
鸿雁南迁阵容非常壮观,在朔风凛冽、尘沙蔽日的秋冬之际,当一群群大雁雄姿勃勃地掠过长空时,亦能唤起古人雄浑悲壮的审美感受,这种感受对于边塞诗人来说,尤为强烈。“雁来惨淡沙场外,月出苍茫云海间。”借秋空雁阵渲染沙场征战的雄浑悲壮之貌。
在中国古代诗词中,托物言志与借景抒情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两者不可截然分割,而对“雁”意象群的发掘,即能较好的说明这一问题。在中国古代咏雁诗词中,既有侧重“言志”的诗词,也有侧重抒情的诗词,但数量最多的还是抒情与言志有机结合、互为渗透的诗词。中国美学中的“景中情”与“情中景”互相联系又各具特征。巧于诗者或“景中情”,或“情中景”;神于诗者则情不虚情,景非滞景,情景互生,妙合无垠。这三种审美移情层次在中国古代咏雁诗中均能找到例证。下面对鸿雁习性特征所体现的相应的审美意蕴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鸿雁身大体重,起飞以及飞行时,翅膀拍动,沉雄有力,给人以以坚忍强劲的审美感受。 |
B.鸿雁迁徙时行序整齐,符合中国人喜欢整齐划一的审美情趣,能激发人们团结奋进的热忱。 |
C.鸿雁健飞,且性情机警,迁徙中很少停歇,使人们很容易联想到对光明与温暖的追求。 |
D.鸿雁飞翔时,常汇集数十只、上百只,其阵容相当壮观,秋冬之际,雁阵往往能唤起古人雄浑悲壮的审美感受。 |
下列古代咏雁诗(词),属于“抒情与言志有机结合、互为渗透”的一项是()
A.列序横空,身世在云中,舞影动西风。云淡淡,月蒙蒙,身点破苍穹。 |
B.“鸿志不汝较,奋翼起高飞”,“但当养羽翮,鸿举必有期”。 |
C.“洞庭波起兮鸿雁翔,风瑟瑟兮野苍苍”,“雁飞高兮远难寻,空断肠兮思愔愔”。 |
D.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
下列各项判断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鸿雁”意象很好地体现了我国古典诗词“托物言志与借景抒情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的原则。 |
B.鸿雁虽是随阳之鸟,但它带有浓厚的秋意,所以往往表达哀伤凄冷之情。 |
C.在中国古代诗词歌赋中,鸿雁都是以动态出现,看不到静态的鸿雁。 |
D.原文最后一段中的“三种审美移情层次”指的是“①景中情②情中景③情景互生。”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最精彩的表演
梅兰芳正伏在垂着淡青窗帘的南窗底下画兰竹。他这时已经完全把自己当做一位画家来要求了,他画画不是为了收益,而是为了追求,说转移也未尝不可。一个艺术家,当被迫必须放弃他的艺术活动时,就必须以另一种艺术活动来填补他的空虚。
当然,并没有谁不让他表演,恰恰相反,有人巴不得他表演,是他自己谢绝了舞台,千里迢迢移家到香港来过这种淡泊的生活。而且他早已蓄起了胡须,有什么比这更能表示他断绝粉墨生涯的决心呢!
他画画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他心中活着一些孤傲高洁的画家形象,他需要以这些人做风范,坚定自甘淡泊、不慕荣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做人准则。白石老人是先生的老师与朋友,此刻又想到了他,笔下陡增豪气。这是一种神来之势,把几茎劲竹画得气韵不凡,仪态万方,似乎一阵风要把它刮倒,它却摇了几摇,挺立如初。然而夫人推开镂花门走进来打断了他,她极轻极慢地走到他的身边,把不速之客请求见他的事说了出来。
在香港中国饭店二楼一间精雅的餐室里,穿着浅色西装、保持着学者风度的日本电影人川喜多长政与中国同行张善琨,在整肃的餐桌前虚左恭候嘉宾。约定的时间到了,侍者通报梅兰芳已在饭店门前下车。川喜多慌忙站起来,丢给张善琨一个关照的眼色,便走出餐室门外,目不转睛地盯着楼梯口。
川喜多是目睹过梅先生风采的,他甚至感到先生便装时的气度比在舞台上更有魅力。他看过先生演出的京剧作品,依川喜多行家的眼光看,作为先生的代表名剧《太真外传》,无论从清新优美的唱腔,妙曼典雅的舞蹈,光艳绝俗的扮相,响遏行云的歌喉诸方面衡量,都已把京剧表演艺术推向绚烂的极致。至于他在台下,诸如“器宇轩昂”“风度翩翩”等所有常用的形容仪表之美的词句,在表现他的风貌时都显得冗弱无力,以至让人不得不求助于善于状人风仪的《世说新语》。
楼梯下出现了一个老人的伛偻身影,正步履艰难地走上楼来。这是梅兰芳,又哪儿像梅兰芳!川喜多暗暗吃惊,那弯拱的腰背,僵硬的腿脚,黧黑的面目,蓬乱的髭须,板滞的眼光,迟缓的行动,加上一开口就让人感到力竭声嘶的嗓音——这哪儿是千万人心中那位艺术之神的风姿!具有锐利观察力的川喜多惊讶之余,确有把握地认出这是先生。先生也认出了川喜多长政——从不计其数有一面之缘的形貌中辨出了这个人。
一方是极道殷切的仰慕,一方是感谢盛情的邀请。那些经精心挑选的中西名菜正一道道搬上桌来。川喜多小心翼翼地问可否喝点酒,先生爽快地说:“嗓子到了这地步,还禁忌什么,再烈一点也可以!”川喜多诚恳地说:“我还有事向先生请教,烈性酒免了吧。”
“其实先生是知道的。”川喜多说,“我从来不拍为日本军方宣传的片子,总得让中国朋友还有点欣赏的兴趣。我们选定了林则徐禁烟的故事,起用的是贵国观众中有巨大影响的明星。这表明,艺术终归是艺术,不该为政治的原因,让明珠沦落在藩溷里。所以我想,先生难道无意让久渴于先生艺术的贵国观众有一个再睹明珠的机会吗?”
先生等他说完,故意露出惊奇的样子,然后大笑起来,接着一阵剧烈的咳嗽,又努力清了清嘶哑的嗓子,说:“实在感激先生美意。不过,您看我现在的样子——生了几年病,把腰腿都断送了,别说登台,就是走路也不能像常人一样;更要命的是嗓子,怕发展下去连说话也成问题……一个演戏的人,到了这种山穷水尽的地步,自己就惭愧得要死,若到了观众面前,那简直叫我无地自容了……”说到这里,已变成怆然的感慨和沉沉的叹息。
两天以后,川喜多长政飞回上海,向日军报道部报告说:“梅兰芳已经衰老不堪,几乎丧失了所有演出的条件,勉强把他搬上舞台,只能成为笑料,贻羞军部。”日本军部于是打消了强制梅先生演出的计划。
两年之后,梅先生在上海大剧场庆祝抗战胜利纪念公演大会上演出,其灵活的身段,优美的舞姿,清越的歌喉和光彩照人的形象,再次让兴奋若狂的观众绝倒。
(摘编自陈炳熙《梅兰芳·最精彩的表演》,有删改)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移居香港时,梅兰芳专心画画,一方面是因为他要以绘画这种艺术活动填补自己的空虚,另一方面是因为,他要以孤傲高洁的画家形象为风范,坚守自己的做人准则。 |
B.川喜多长政是京剧艺术的行家,他目睹过老友梅兰芳先生的风流神采,但与他相约聚会的梅兰芳却身形伛偻,声音嘶哑,这巨大的反差不免让他陷入深深失望之中。 |
C.抗战期间,山河破碎,国土沦丧,梅兰芳移家香港后蓄须明志,自我断绝粉墨生涯,甘于淡泊平静的生活,以自己的誓不媚敌、洁身自好来报答祖国和人民。 |
D.为了拒绝日本人的邀演,梅兰芳巧妙打扮,极尽疲弱衰老之态,让人觉得他已丧失演出条件,但在抗战胜利公演大会上,他的表演却异常精彩,让观众如痴如醉。 |
E.本文通过记述梅兰芳谢绝舞台、巧妙拒绝日本人邀演的过程,描写了他在中国京剧艺术上的创新表演与突出成就,为我们展示了一位艺术家坚贞高洁的感人形象。文章以“最精彩的表演”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梅兰芳之所以为人称道,不仅缘于他的精湛技艺,还缘于他的崇高品格,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梅兰芳的崇高品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有人认为,艺术归艺术,政治归政治,不能因为政治而干扰艺术。梅兰芳因政治原因而放弃艺术表演的做法实不足取,对此你是如何看的?请联系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布拉格的歌声
[俄]彼特洛·洛斯基
行动之前,杰夫卡夫斯基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绝不是一次例行演习那么简单。果然,短短三个小时之后,装甲车队便开入布拉格,而天空的广播也同时传来讯息,这次行动绝不是针对捷克斯洛伐克人民,而是逮捕杜布切克分子(见背景资料)。
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杰夫卡夫斯基和战友一样,他心里非常焦虑,这次取名为“尤里复仇”的行动到底要持续多久?
街对面不远处是一个教堂,悠扬的钢琴声隐隐约约地从里面传出来,杰夫卡夫斯基情不自禁地侧耳细听,曲子有点像《伏尔加母亲》,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如果不是德军突然入侵,杰夫卡夫斯基想,自己现在一定是一名钢琴师,至少不会手里拿着枪。
杰夫卡夫斯基无奈地笑笑,抬起头看看天空,只见晴空万里,太阳直直地照着脚下的城市,连影子都不见一点,这是个好兆头,久经战场的他可以肯定,战争已经结束,或者根本就没有发生,因为天空连一架飞机都没有,这就说明伟大的莫斯科再次取得了绝对性的胜利。
这样想着,杰夫卡夫斯基便觉全身轻松起来,反复观察了下周边,没什么异动,便向远处的战友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慢慢朝教堂走去。琴声已经停止,但教堂却并没有静下来,透过门缝,杰夫卡夫斯基看见一群孩子正整齐地唱着歌,什么曲子他听不出来,只觉得歌声在教堂里显得特别响亮。
杰夫卡夫斯基喜欢这种感觉,便不由自主地走进去,他想问问这首歌的名字,甚至还想跟他们一起学习歌唱。然而,当他出现在那群孩子面前,歌声却突然停止,他们一个个惊恐万分,稍小一点的女孩甚至在往后躲。
杰夫卡夫斯基抱歉地笑笑,刚想说自己的来意,一个男孩却突然朝自己奔来,这是一个勇敢的男孩,杰夫卡夫斯基在心里默默赞许。可男孩大概跑得太急,竟然在阶梯处绊倒。遇到这种情况,杰夫卡考斯基当然是毫不犹豫地向前搀扶。
意外就发生在搀扶的那一刻,男孩拼命甩开他的手,大声哭诉:“坏人,你还我爸妈来,你们都是坏人!”与此同时,男孩竟然掏出一支手枪对准杰夫卡夫斯基的胸口,“啪”的一声,枪声在教堂里格外清脆。
杰夫卡夫斯基显得特别沉重,他真的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但当他发现男孩拿出手枪那一刻,还是习惯性地先下了手。教官曾无数次地训练他应对类似的情况,所以,枪杀男孩的事情完全可以算得上一次对敌作战,杰夫卡夫斯基甚至还可以把战绩上报。但是,在枪声之后,他却只觉天旋地转,怎么也站不起来,他看见男孩的脸,竟然带着微笑,一种解脱的微笑。
当战友冲进教堂,一支支枪口对准教堂里的孩子时,杰夫卡夫斯基终于挣扎着站起来,他告诉战友,这里没有杜布切克分子,男孩完全是自己一时冲动而错杀,回去后,他会主动接受军法处置。
教堂里所有的人都默不作声,无论是小孩又或者大人,他们脸上都有种奇怪的表情。因为就在刚才,他们亲眼看见杰夫卡夫斯基把男孩的手里的枪塞在自己怀里,一个军人竟然保护敌人的伙伴,这简直就是奇迹。
当杰夫卡夫斯基与战友跨出教堂的大门,外面阳光依旧明媚,整个布拉格宁静得像莫斯科的早晨,而就在杰夫卡夫斯基回头那一刻,透过教堂的大门,他看见那群孩子紧紧地靠在一起,悠扬的歌声再次响起,越唱越响,歌声从门口飘出来,弥漫在布拉格的天空。
(选自《意林》2011年04期,有删改。)
背景资料:1968年,捷共中央第一书记杜布切克发起布拉格之春改革,希望借此摆脱苏联。8月20日,苏军以军事演习的名义突袭机场并占领布拉格,逮捕了杜布切克,控制了捷克全境。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杰夫卡夫斯基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和战友一样心里非常焦虑,他们厌恶战争,想尽快结束。 |
B.主人公听到教堂传出像《伏尔加母亲》的钢琴声,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所以后来他去教堂询问其名字。 |
C.小男孩脸带微笑,是一种解脱的微笑,是对“坏人”的抗议,是想到死后会在天堂看到父母的幸福。 |
D.杰夫卡夫斯基告诉战友,自己一时冲动错杀男孩,教堂里所有的人默不作声,因为面对敌人的枪口。 |
E. 布拉格的歌声是呼唤和平的歌声,是人类精神力量的象征,代表着捷克斯洛伐克的希望和未来。小说中多处描写歌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杰夫卡夫斯基的性格特点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杰夫卡夫斯基是合格的军人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