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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韵之离骚
——太史公笔法小议
资中筠
⑴从小听说太史公久历名山大川而为文有奇气,颇心向往之。但是过去读《史记》常觉得不过瘾,找不到我想象中的“奇气”。那时总以为只有庄子的汪洋恣肆一泻千里,战国纵横家的辩才和词锋,苏东坡的豪放潇洒,再不然就是六朝文章的华丽铺陈,才称得起文“气”。后来稍谙世事,从同情司马迁的遭遇出发,逐步体会到他的笔调之深沉、隽永,不同凡响。然而,还是在“四人帮”横行时期那种风雨如晦的日子里,怀着压抑无告,欲哭无泪的心情,通读了《史记》,才真正感受到那强压在字里行间的满腔悲愤之情,对司马迁自称修《史记》是为了“意有所郁结”,“以舒其愤”,更加理解。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终于找到了太史公文章之“奇气”所在。
⑵这“奇”,不仅在于以极其简洁、凝练的文字囊括了广袤的空间和绵远的时间——纵横万里,上下千年;也不仅在于生动地刻画了数以百计的文臣、武将、帝王、游侠、骚人、处士,个个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尤其在于以克制、含蓄的笔法,表达了深沉的感情和强烈的爱憎。通篇没有雕琢的形容词,也极少激昂慷慨的议论,而在那貌似平淡的叙事之中,却蕴藏着极大的感染力。千载之下,仍然能使读者不知不觉跟着作者去爱、去恨,是其所是,非其所非。
⑶《李将军(李广)列传》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谁都知道,司马迁由于为李陵说了几句话而获罪,遭受了宫刑。他对汉家天子的刻薄寡恩有切肤之痛,对李陵始终抱着惋惜和同情。但是他既不能作不平之鸣,也不能发怨谤之声,只好把种种复杂的感情通过为李陵的祖父一代名将李广立传抒发出来。
⑷《李将军列传》全文不过三干字。从李广的祖先写到他的孙子,也就是从秦始皇到汉武帝,历经一百余年。写了李广身经百战、屡立奇功的英雄业绩;写了他一生坎坷、凄凉悲惨的下场;写了他多少次化险为夷、惊人的大智大勇;写了他廉洁、朴实、身先士卒的品德。还从文帝的赞叹、士兵的爱戴、匈奴的畏惧和百姓的怀念,多侧面地反映出他的可敬可爱。这里面有千军万马鏖战方酣的古战场情景,也有单枪匹马、深入敌阵的惊险场面。如果不是太史公特有的笔法,恐怕再加一倍笔墨,也不足以充分表达这一切。更主要的是,作者通过精心选择的事例,刻画出李广的鲜明性格;而且处处使他的英雄事迹和他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自然形成对比,在人物形象一步步完整和深化的同时,李广一生的悲剧也一步步推向高潮。试举几段为例
⑸第一次,李广从周亚夫伐吴楚军,把对方的帅旗夺了过来,“显功名昌邑下”。这时是一个初露头角、猛冲猛打的青年英雄形象。但这一次的结果是,“还,赏不行”。
⑹再一次,李广以百骑深入敌人阵地数十里,消灭了对汉军威胁很大、占据了要害地势的射雕手。他归途中遇到了匈奴的数千骑,不退反进,从容不迫,使匈奴疑有伏兵,一夜不敢动,最后他得与大军会合。这里的李广已是成熟的、智勇双全的将军了。但当时他是上郡太守,战绩作为守边分内之事,也没有记功。
⑺还有一次,为了执行他本来不同意的上级命令,使他又处于众寡极为悬殊的境地,以至受伤被俘。李广以伤病之躯,夺得敌人好马,边射、边跑,一连数百里,终于进入塞内,敌人竟奈何他不得。当读者怀着紧张的心情,屏息读到这里时,谁都会对这位将军非凡的谋略和英雄气概无限钦佩,期待着他得到应有的荣誉。然而,结果如何呢?文章至此,笔锋一转,出现了这么几个字:
于是至汉,汉下广吏。吏当广所失亡多,为虏所生得,当斩,赎为庶人。
⑻这短短的、冷冷的二十几个字,吐露了多少冤枉和不平!还需要再多说些什么呢?
⑼写李广最后结局的一段,是全文的高潮:那时李广已经老了。在他自己再三申请下,随卫青大将军出战匈奴。这次是有机会活捉单于的。他恳切陈辞,请求打前战,但是那位与皇帝亲上加亲的国舅卫青要把立头功的机会留给自己的亲信公孙傲,硬是派李广走那明明是迂回而难走的东道,限期与前线会合。结果迷了路,误了限期。卫青自己把单于放跑了,还要问李广失道之罪,再次叫他去与“吏”对质。李广最后说:广结发与匈奴大小七十余战,今幸从大将军接单于兵,而大将军又徙广部行回远,而又迷失道,岂非天哉!且广年六十余矣,终不能复对刀笔之吏。
于是,“引刀自刭”了。
⑽这短短的一段话,概括了李广一生的悲剧。对于一个毕生以征战为业的武将来说,还有什么比生擒敌酋更大的满足呢?但是眼看到手的机会,偏偏被无理剥夺了。而这样一位力能射虎、曾统帅千军万马、使敌人闻风丧胆的“飞将军”,到白发苍苍的晚年还要交到为虎作伥的刀笔吏手里去挨整,最后逼得只好自杀。读到这里,谁能不为之扼腕、太息,拍案愤起!在对李广无限惋惜、无限同情之余,总不能不想一想,这悲剧是谁造成的,是谁之过?自然会想到,汉朝赏罚制度多么不合理,对待功臣多么不公平,刀笔吏又多么可恨(顺便说一句,司马迁本人也是“下吏”治罪的,所以他对刀笔吏有特殊的恶感)。这样,作者的目的达到了,虽然他自己一句评论也没有。
⑾文章到此,没有结束,而是以平常续家谱的方式轻轻带过李陵。笔法依然是那平淡的客观叙述。但是惜墨如金的太史公在三千字的李广传里给了李陵三百多字的篇幅,这本身已见其偏爱,而对其为人和遭遇的每一个细节的描述,处处都使人联想到他的祖父,不禁叹息:“何其相似乃尔!”通过这,作者顽强地坚持了他的观点:李陵也是杰出的将才,不是贪生怕死的懦夫,他降匈奴是不得已的。并且以单于对他的器重,进一步反衬出汉朝统治者的不知爱惜人才和残酷无情。
⑿全文最后的结尾是:“自是之后,李氏名败,而陇西之士居门下者皆以为耻焉。”这就不仅是李广一个人的悲惨命运,而是进一步作为武将世家李氏门第的败落。再回过头来看文章的开头,李广的祖先就是当年逐得燕太子丹的秦时名将李信。首尾呼应,两相对照,在重门阀的封建时代,使整个悲剧的意义更加深刻,更加典型。
⒀人们有理由以为,作者如此克制自己的感情,写完本文之后,在篇后的“太史公日”里面,总该发一点感慨和议论吧!——还是没有。“太史公曰”只正面称道李广的为人,无一字涉及他的遭遇。最后用“桃李不言,下自成蹊”A作结。而“桃李不言,下自成蹊”B何尝不正是太史公文章本身的写照!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 。《史记》中“太史公曰”中的“曰”相当于 的意思。
第⑽段“而这样一位力能射虎、曾统帅千军万马、使敌人闻风丧胆的‘飞将军’”这句话中称李广为“飞将军”引自唐朝诗人王昌龄《出塞》一诗中的诗句:“ , 。”
第⑴段中写到庄子、战国纵横家、苏东坡、六朝文章的目的是:
上文第⒀段中两处“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分别是什么意思?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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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小事
鲁迅
我从乡下跑进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但在我心里,都不留什么痕迹,倘要我寻出这些事的影响来说,便只是增长了我的坏脾气——老实说,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却于我有意义,将我从坏脾气里拖开,使我至今忘记不得。
这是民国六年的冬天,北风刮得正猛,我因为生计关系,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路几乎遇不见人,好不容易才雇定了一辆人力车,叫他拉到S门去。不一会,北风小了,路上浮尘早已刮净,剩下一条洁白的大道来,车夫也跑得更快。刚近S门,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了。
跌倒的是一个老女人,花白头发,衣服都很破烂。伊从马路边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车夫已经让开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没有上扣,微风吹着,向外展开,所以终于兜着车把。幸而车夫早有点停步,否则伊定要栽一个大斤斗,跌到头破血出了。
伊伏在地上;车夫便也立住脚。我料定这老女人并没有伤,又没有别人看见,便很怪他多事,要是自己惹出是非,也误了我的路。
我便对他说,“没有什么的。走你的罢!”
车夫毫不理会,——或者并没有听到,——却放下车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来,搀着臂膊立定,问伊说:
“您怎么啦?”
“我摔坏了。”
我想,我眼见你慢慢倒地,怎么会摔坏呢,装腔作势罢了,这真可憎恶。车夫多事,也正是自讨苦吃,现在你自己想法去。
车夫听了这老女人的话,却毫不踌躇,搀着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诧异,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驻所,大风之后,外面也不见人。这车夫扶着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门走去。
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我的活力这时大约有些凝滞了,坐着没有动,直到看见分驻所里走出一个巡警,才下了车。
巡警走近我说:“你自己雇车罢,他不能拉你了。”
我没有思索的从外套袋里抓出一大把铜元,交给巡警,说,“请你给他……”
风全住了,路上还很静。我一路走着,几乎怕敢想到我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搁起,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这事到了现在,还是时时记起。我因此也时时煞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几年来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时候所读过的“子曰诗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独有这一件小事,却总是浮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
一九二〇年七月。请列举出鲁迅先生的两部小说集、一部散文诗集、两部杂文集。
为什么“我没有思索的要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铜元,交给巡警”?
试分析文中车夫这一人物形象并说说作者为什么要塑造这一形象。
本文多处运用了对比手法,请找出至少两处并加以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从乐器的角度看,一把好的琵琶,声音好当然是第一位的。但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呢?这实在是个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是有的,直接、正面回答不上来,可以用间接、侧面回答,最现成而著名的答案是白居易《琵琶行》中的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然而,“珠落玉盘”所发出的压根就不是“乐音”。那么为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不但认可而且还无数次地引用这句话呢?我想,它至少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两个重要特点: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我国历来把“珠”和“玉”视为“珍宝”,或者说它们是中国人“美的理想”。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而“珠”能接近正圆体,这恐怕是珠能引起美感的原因之一,所谓“物以稀为贵”。而“玉”则致密、细腻,是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握在手里还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感,这里“温”“润” “泽”都带有三点水,这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珠与玉都有一种光彩,这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即所谓东方人的含蓄之美。说“声音上要具备珠与玉的美学品质”,具体地也是笨拙地说,就是声音要具有圆润、饱满、结实、细腻、有分量、有光泽、水灵灵等性质。把一类事物的特性比附到另一类不同的事物上去,或者说把一种感官对象的性质移到另一种感官对象上去,这在修辞学上叫“通感”或“移觉”。例如,用“高”“低”和“明亮”“甘甜”来称呼和形容声音。事实上作为听觉对象的声音,并不具有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才有的明亮、甘甜的性质,之所以这样来称呼和形容,就是“通感”的原理在起作用。
用“珠落玉盘”来描述琵琶的声音,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它不但在制作上,同时也在演奏上为琵琶的基本音质作了“指归”——“珠玉之美”。这话也许反过来说更有力,在中国的民族乐器中,其发音最具珠玉之美的,是琵琶。
其实,单从制作上来要求好的琵琶声音,历来也是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的,那就是行话所说的:“尖”,指高音区的发音明亮;“堂”,指低音区的发音洪亮;“松”,指按弹时发音灵敏,余音强而长;“脆”,指发音清脆;“爆”,指发音坚实而有分量。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因丝弦琵琶的丝弦张力小的缘故,也许在“余韵”和“声势”方面往往会感到不足,所以提出了从字面上看有点矫枉过正的五项标准,尤其是那个“尖”字,越来越难以使人认可,故已有人把它改为“亮”了。但对钢弦琵琶而言,这五条标准怕的不是做不到,而是过了头。所以把这五条标准结合“珠玉之美”这一条来综合考察,对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的理解,应该是有裨益的。文章开头说难以正面、直接回答什么样的琵琶声是好的,但最后一段又说历来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下面对此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3分) ( )
A.起到先抑后扬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长处。 |
B.起到以退为进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缺陷。 |
C.起到正反对比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优点。 |
D.起到前后比较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局限。 |
根据全文内容,下面说法不恰当的一项是 (3分) ( )
A.如果从“乐音”的角度考虑,以“大珠小珠落玉盘”形容琵琶声并不合适。 |
B.浑圆之珠,温润之玉,光彩绚烂,给人以美感,成为中国人“美的理想”。 |
C.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故而最具珠玉之美。 |
D.与丝弦琵琶相比,钢弦琵琶发音更“尖”、更“脆”,余音更长,声势更大。 |
在作者看来,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是好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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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殃的机关公务员
〔匈牙利〕莫尔多瓦·久尔吉
本来我们的机关和别的机关没有什么不同,充其量只是我们的勃朗特·尤若夫局长比别人更威严一点就是了。一进机关大门,迎面就是一人高的站立塑像,这是局长六十寿辰之际全局六百个业余雕塑家应征作品中被评选委员会挑中的那个。塑像的一只手威风凛凛地指着进来的人,另一只手指着挂在墙上的横幅,横幅上写道:“你今天打算做什么来让我对你感到满意?”
勃朗特局长君临全局为时六年,其间他周围的人换了十二批。第六年末,勃朗特局长突然病逝。虽然他亲自批准两名高级工作人员可以上教堂为他祷告,但看来没有起到作用。
局长驾离人间的第二天,全局职工云集俱乐部大厅开追悼会。勃朗特局长的遗像围上黑纱,相片下面———按照他的遗言———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道:“物质不灭,精神不死,本局长永在。”新局长还没有到任,由副局长契本致悼词。契本副局长站在俱乐部礼堂的尽头,面对局长遗像宣读悼词。站在前几排的人都好像看到已故局长在镜框里时而赞许地点点头,但当契本说些啰嗦、平庸的话时,他就皱起眉头。致悼词从早晨八点钟开始,于次日晚六点半结束。悼词念完,契本副局长把讲稿的最后一张纸放在桌子上,宣布:为悼念已故勃朗特局长,全体起立,默哀一分钟。
为了竭力压制沉痛,或者表示自己正在竭力压制沉痛,起立的人都肃然直立,纹丝不动。格盖尼同事(他常常腿抽筋)刚一起立,就打了个趔趄,但契本副局长严厉地瞪了他一眼,他马上就立直了。格盖尼知道,人们对局长哪怕只要有一丁点儿不逊之举,副局长是从不手软的。
大家站着,等人做个动作,咳一声,或者用其他什么方式表示一分钟已经到了,可是全场鸦雀无声。
一分钟肯定无疑是过去了,但谁也不认为自己可以出来表现一下。算起来最适合说这句话的契本连表也不敢看一下,他担心会为此丢官。干吗非要副局长来打破这庄严的气氛呢?有的人眼看着围黑纱布的遗像,暗暗担心自己的饭碗,谁也不怀疑,勃朗特局长说“物质不灭”绝不是信口开河。他们相信,任何人敢斗胆从最后表示敬意的六十秒中哪怕克扣一秒钟,就会遭到局长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处分。同时,谁也忍不住偷偷地想笑,看看到底哪一个糊涂家伙第一个出来打破沉默,那么他就会被脚不沾地地踢出机关去。不少人正在盘算,这无疑是为自己晋升创造条件的大好时机。
后使事情彻底改变为悲剧的是墙上的那架挂钟。大概也是为了表示哀悼吧,它停了。大家就永远地失去了能不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断定一分钟已经过去的机会。
天破晓了,后来黄昏又来临了,但是一分钟的默哀还在继续进行。
两个星期过去了。由于俱乐部另有用途,新局长只好派人把开追悼会的人们(他们还是这么站着,本来怎么站着的现在还是怎么站着,要动手术都不用另摆姿势了)装上卡车,运到医院,医院不接收,于是又运到了“最新现代史博物馆”的一个特别陈列室。
全体人员从此就在那用一条红绳子围着的地方站着,眼睛瞪着前方,好像还在看着已故勃朗特局长的遗像。博物馆的看守告诉人们说,默哀的人常常在深夜轻轻叹一口气,稍微动一下腿,好像想活动一下,但接着又从眼角里偷偷看着别人,继续一丝不苟、毕恭毕敬地站着。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开头一段对勃朗特局长塑像的描写,体现了局长受人敬重的一面,同时也为后文全局的机关公务员“遭殃”做好了铺垫。 |
B.局长逝世后,契本副局长致悼词的时间竟然长达一天多,作者运用夸张手法,造成荒诞可笑的效果,产生了强烈的讽刺意味。 |
C.公务员们都竭力压制住内心的沉痛,肃立默哀,他们都明白在局长追悼会这一庄重严肃的场合是不能做出任何不敬的行为的。 |
D.人们都希望有一个糊涂家伙第一个出来打破沉默,这一段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公务员们自私自利、相互排挤的虚伪本性。 |
E.这篇小说运用了大胆的夸张手法,通过局长追悼会这一特定场景,为读者展示了机关公务员这一群体的生存状态,引人深思。局长突然病逝这一情节,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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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小说内容,简要概括机关公务员这一群体的形象特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全文,探究这篇小说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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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吟诵
陈 向 春
吟诵是什么?或者,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吟诵是什么?吟诵是传统文化、古典诗词不可或缺的一种美的表现形式,有着独特的文化和艺术内涵。
初次接触到吟诵的人们,新奇之后,往往会问:古人是这么“吟”的么?这是原汁原味的古调子么?事实上,现在所有古典诗词的吟调,包括出自那些已经八九十岁、曾经接受过私塾教育的老人之口的吟调,都非古调。理由很简单,一是数千年语音变迁,所谓的“正宗”古音并不存在。其次,古人吟诵皆口耳相授,声音实况没有记载。古调绝响,无从谈起。但是,语音变迁之中,仍有不变的因素。比如“入声”被认为是一种“原生态”,华东、华南、西南以及台湾地区的方言就有入声,还保留了某些中古语音的特征,当地一些八九十岁老人还能以此为我们传递唐诗宋词微妙的声情韵味。
吟诵这个词,其意既可指吟,也可指诵;或者两者兼有,泛指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诵读。吟诵合称,表明至少有两种方式,即吟和诵。从有利于传承的角度说,概念或者叫法还是统一为好。台湾统一叫吟唱,大陆统一叫吟诵。吟诵的叫法,好在把吟和诵组合在一起,提醒人们:吟是从诵之中来的。吟唱的“唱”也并非一般的歌唱,是从吟读之中自然生发出来的,且不受固定乐谱束缚的自由唱。或许,比较方便简单的分类有三:诵、吟、唱。这当中,“诵”为基础,“吟”是结果,“唱”是升华。一个现代人,要想得到古人那种自由吟诵的境界,一是要吟出自己的调;二是要随“调”随出,想吟就吟;三是音情并茂,韵味十足。
其实吟诵的根并不是一般说的古诗词文,而是传统蒙学①经典。传统蒙学的本意在于“播种于心,求其日后自己发芽”,用“经典”打底,扎根在童心之内,故所读所诵必为精挑细选出来的好书好文好诗。中华文明,日积月累,不断生发,产生了众多的人文经典。多且文字繁难的经典,须经过“中介”的智慧,化繁为简,化难为易。这个转化的结果,便是各种蒙学教材的诞生。于是,中华“经典”的核心思想化作朗朗上口的韵读文字,随着熟诵、吟诵渗入人心。
古人把作诗称之为“吟咏情性",诗在性情里,把诗从情性里吟咏出来,即为诗。而诗的鉴赏,则是从相反方向进行,靠吟咏作出来的诗,还须回到声音里体会。所以,“吟咏”的作用,不单是所谓“语言的艺术”问题,或艺术的审美问题,最根本的是它内涵着传统的“性情”。
(选自2012.3.29《人民日报》,有删改)
【注】①蒙学,即蒙馆,启蒙的学塾,相当于现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关于“吟诵”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吟诵是传统文化、古典诗词不可或缺的一种美的表现形式,有其独特内涵。 |
B.吟诵,其意既可指吟,也可指诵,就是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诵读。 |
C.大陆“吟诵”的叫法,把吟和诵组合在一起,提醒人们吟是从诵之中来的。 |
D.台湾“吟唱”的“唱”,是从吟读中随意生发出的不受固定乐谱约束的自由唱。 |
对于吟诵具有“独特的文化和艺术内涵”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语音变迁中有不变的因素,我国一些方言中还保留了某些中古语音的特征。 |
B.儿童吟诵精选出来的好书好文好诗,播种“经典”以“求其日后自己发芽”。 |
C.中华“经典”的核心思想凭借蒙学教材化作韵读文字,通过吟诵渗入人心。 |
D.鉴赏诗歌要反向而行,通过吟咏(诵)在声音中体会其情感美和艺术美。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们不能吟诵出原汁原味古调的原因是数千年的语音变迁使正宗古音已不存在。 |
B.吟诵比较简便的分类为诵、唱和吟,这三类可以分别看做基础、结果和升华。 |
C.今人学吟诵,一要吟出自己的调,二要想吟就吟,三要有声有情,韵味十足。 |
D.吟咏(诵)不是语言的艺术,也不是审美的艺术,而是内涵着传统性情的艺术。 |
本大题共4小题,共27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秋声起处是故乡
在所有的自然之声里,我最喜欢秋之声。在秋之声里,童年时所陶醉的故乡之秋声为最。
我的老家,在扎鲁特草原上的阿拉坦山寺脚下。那里曾经有丰美的牧场,也有广袤的田园。童年的时候,家徒四壁一无长物,有的则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春风秋雨和五谷杂粮。故乡的春夏秋冬,各有属于自己的独特声音,界定分明而音律各异。其中秋之声,给予我的遐想和启迪是无限的。秋之声就是天籁,故乡的秋之声,是天籁中的天籁。
我们那个村子,坐落在青青群山之中。秋风总是长驱直入,一荡千里。初秋的田野五彩斑斓,秋风的色泽则介于幽蓝和金黄之间。举目,田畴连绵,风吹无尽波浪于幽幽天际。包谷黄、高粱红、米色的谷地装点于天地之间,荞麦的白色小花娇媚而散发异香,吸引无数蜜蜂,寻香乱飞。
每年的下种时节,我们家的高粱地里,总要辟出一块西瓜地。初秋的高粱都长得丈把高了,是天然的绿色屏障,把那块宝地捂得严严实实。我经常悄没声儿地带一二要好的同学来吃西瓜。吃罢西瓜,我们就仰躺在瓜地里,静静地聆听起秋声来,那是上苍的赐予,也是我们这些乡下孩子最为奢侈的享受。
此时此刻,秋声仿佛是我们生命的唯一。千千万万个高粱叶子,窸窸窣窣地流动如天涯之水,总觉得,那声音是从一个未知的神秘之处飘荡过来,而后又哗然推向另一个未知的地方。它来去无踪,又无处不在。即刻使你弱小的生命,纯净若清晨草叶上的露水。
高粱地外边是野性的草地,昆虫们齐声歌唱着,像一个庞大的交响乐队。蝉的高音,在初秋是极纯正的,算是首席小提琴。蛙歌,是唯一可以与之见高低的音律,它好似从不远的湿地里突然冒出来的,此起彼伏而空洞如箫。还有蝈蝈和蚂蚱们唧唧喳喳地倾诉,那是背景音乐。
听着听着,你觉得周遭渐入万籁俱寂的氛围,有声似无声了。这便是美妙的天籁,它把你整个的心灵融化于空灵之中,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彩色的无忧亦无虑的梦之乡。这时的你在大自然的温怀里,变成了地地道道的自然之子。
带着故乡的秋之声上路,在城镇乡野间辗转,虽然疲惫,但故乡的秋声,总以她深沉的诗意的祝福,抚慰着我跋涉中的灵魂。故乡的天籁一遍遍回响在心头,即使在喧嚣尘世中,当我真诚而怀有敬意地去谛听,仿佛能听得见一片叶子、一个花瓣、一粒松子的心灵独白,抑或能听得见小小蚂蚁们齐心协力搬动重物的呼号之声。于是,秋之声使我心怀若谷灵魂安静,远离尘嚣与无谓的争斗。
这才是天籁的真意。
一个人想要聆听天籁,必须把自己看小,看淡,看轻。那些工于心计,沉溺于称雄称霸之中的人,是无缘于天籁的。
陶渊明向往桃花源,向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生活,因为他心中藏有天籁。古代那些真正的隐士,无一不与天籁相伴。老子骑牛出关,所寻求的也许就是一个“无”字的真正内涵吧,因为他心中怀有更为空灵的天籁。
然而,天籁对于一个利欲熏心的人而言,不过杂音而已。他哪里顾得上去品味什么天籁呢?利欲、权欲使他五内翻腾,不由自已。天籁与智者相伴,不与狂徒为友。能够聆听天籁的人,一定多有善举而无恶习。假如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宁静而淡泊的心,那么光明定能驱走黑暗,正义定能战胜邪恶,天籁就会与你相伴。
秋声起处是故乡,只要我们的故乡还在,还怕没有天籁可聆听吗?
(取材于查干的同名散文,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描写故乡五色斑斓、荞麦花香等充满生机的秋景,营造出美妙和谐的意境,旨在表达对故乡风土人情的赞美之情。 |
B.作者认为陶渊明向往桃花源,向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生活,是因为他有如天籁般宁静而淡泊的心灵。 |
C.作者谛听故乡秋声,生发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层思考,告诫人们只有对自然怀有真诚的敬意,才能懂得天籁之意。 |
D.题目中的“故乡”一词具有双重含义,既指曾经养育了作者的家乡,也指给予作者心灵滋养和灵魂抚慰的精神家园。 |
E.本文写景状物生动形象而意趣横生,颇具感染力;发表议论语言精辟且多警策之语,见解独到又给人启迪、发人深省。作者为什么说“故乡的秋之声,是天籁中的天籁”?请简要作答。(6分)
文中说,老子“所寻求的也许就是一个‘无’字的真正内涵”,请根据文章内容具体解释“无”字的内涵。
作者儿时在故乡倾听过哪些美妙的天籁?请列举出来,并结合你的生活经历或阅读积累,谈谈某种美妙的天籁带给你的感受和启迪。(不少于200字)(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