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青春
青春,一个多么耀眼的字眼。有人曾深情地说:“青春的目光能看到远处的美丽胜境;青春的听觉,能感受到遥远的哲理呼唤;青春的脚步,能使青年人在热望里远足;青春的眼神,能调查未来的文明前景。”让我们放飞想象的翅膀,共同畅想美丽的青春岁月吧!
(1)你对青春的内涵理解是什么?
(2)青春期会存在一些误读,我们应该如何正确面对这些误读?
材料一:《荀子》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家无礼则不兴,国无礼则不宁。
材料二:2015春节又要到了!在春节期间,带上一点“薄礼”走亲访友是中国人的习俗之一。我们常常是带着祝福和喜悦去的,可是有时候做客时的失礼行为会让欢乐气氛大打折扣。
运用《交往有艺术》一课的相关知识,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我们为什么要对人有礼貌?
(2)假如你正准备与父母一起去一位师长家中拜访,请运用教材中相关知识,谈谈你觉得需要注意些什么,以免失礼使祝福味道大打折扣。
【炼就慧眼依法维权】小丽的烦心事:
片段一:前天,小芬和小丽是同桌,因为琐事发生争执。小芬无意间知道了小丽的QQ登录密码,于是她想到了报复小丽的“好办法”:用小丽的QQ号到其他同学的空间里去踩一踩,留下些污言秽语,看她以后怎么见人……
片段二:昨天,在上学路上被一辆白色越野车“吻”了一下脚,看见小丽晃晃悠悠地站立起来,司机扔下100元扬长而去;她悄悄地记下车牌号,……。
片段三:今天,早上穿的新皮鞋,放学回家后发现鞋后跟居然掉了;妈妈说:这双鞋是商场“买一送一”活动时赠送的鞋,没开发票,只好自认倒霉了……。
(1)片段一、二中,小丽的哪些人身权利受到了侵犯?这两个片段中所涉及的权利之间有何关系?
(2)片段三中,卖鞋的商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3)面对着一堆的烦心事,小丽应该如何应对,请你为小丽支招?
八年级某班学生在学完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后,出了一期“尊重人身权利感受法律尊严”为主题的黑板报。
(1)根据所学内容,请你将相关内容补充完整。
事例 |
是否侵权(或侵犯的权利) |
法律依据(理由) |
学校宣传橱窗张贴了上学期期末获各类奖项的同学的照片。 |
② |
④ |
① |
侵犯名誉权 |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人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
趁小丽(八年级)上学的时间,妈妈查看了小丽的QQ聊天记录。 |
③ |
⑤ |
(2)结合上表和第二单元内容,说说该如何维护我们的人身权利。
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是该法实施近20年来的首次大修。新法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施行。修改后的消法增加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之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赋予了网购消费者“后悔权”;根据修改后的消法,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等。
结合材料和教材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为什么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假如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3分 )
仔细阅读如图漫画,你能从中悟出哪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