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雷西的单车
周海亮
特雷西是母亲的儿子。
外乡人来到母亲的花园,见到那辆单车。单车拴在一棵树上,那棵树很细,很矮。看得出树刚栽下不久,也看得出单车刚买不久,近似没有骑过。
外乡人向母亲讨一杯水,慢慢喝着,与母亲讨论着刚刚打响的战争。临走时候,她问母亲,谁的单车?
母亲说,特雷西,特雷西的单车。特雷西是我的儿子。外乡人不说话了。刚才,母亲跟她说过特雷西。特雷西是妹妹的哥哥。
妹妹坐在花园的秋千上,母亲坐在她的身边。妹妹对母亲说,我想有一辆单车。母亲说,战争没完没了地打,面包都开始限量供应,哪还能买到单车?
妹妹看看拴在树上的单车,那棵树长高长粗,那单车变得破旧。她说这单车再不骑的话,就再也骑不了了。母亲说可是这是特雷西的单车。妹妹不说话了。那是哥哥的单车,她不能碰哥哥的东西。
特雷西是男人的邻居。
男人闯进花园,见到那辆单车。单车锈迹斑斑,车轮开始扭曲。单车拴在树上,那棵树更高更粗。男人有些好奇,问,这是谁的单车?她说,特雷西,特雷西的单车。特雷西是我的哥哥。
男人说如果再不取走单车的话,它要长到树里面了。她说母亲说过,谁也不能动特雷西的单车。男人不说话了。他听母亲说过特雷西。他知道特雷西是一个易羞的男孩。但他头一次知道,易羞的特雷西还有一辆几乎没有骑过的单车。
特雷西是外甥的舅舅。
男孩仰起头,看着那棵树。树很高,枝叶繁茂。单车被树干挤得变了形状,一部分深深杀进树干。男孩问母亲,为什么要把单车拴到树上?母亲说,单车是特雷西拴上去的。
男孩说,特雷西就是舅舅吗?母亲说,特雷西就是舅舅。他把单车拴到这里,谁都不能动。男孩上前,摸摸单车。他被烫了一下。似乎那辆单车刚刚被人骑过,尽管它已变成一堆废铁。
特雷西是一段往事。
战争早已结束,城市早已重建。现在,一条公路需要穿过花园。她带着来人,来到树旁。现在单车悬空,完全嵌进树干,似乎是从树里面生长出来的。来人问她,谁的单车?她说,特雷西。我哥哥特雷西。来人说,可是这条公路需要穿过花园。
她说,不行。特雷西的东西,谁也不能动。她给来人讲特雷西的故事,一点一点,时间回到从前。来人上前,摸摸单车,叹一口气,说,我会转达您的建议,夫人。
特雷西只是一辆单车。
两年以后,公路修好,却小心地绕开了那棵树。树的周围多出一圈围栏,围栏上挂一个木牌,上面写着:特雷西的单车。下面,两行字:1914年,男孩把自行车锁在这棵树上,就去参加战争了。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回来。这男孩就是特雷西。
这男孩就是特雷西。他在战场上死去,在参加战争一个月以后。母亲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女儿还很小,单车还是新的。除了这辆单车,特雷西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包括遗体和骨灰。甚至,当他的母亲死去,世上再无人记得他的模样。
现在的特雷西,只是一辆长到树里的单车。(选自2015年第11期《微型小说选刊》)文中的妹妹为什么不让人动特雷西的单车?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
比较下列的两个句子,联系上下文,写出在[甲]表达上的好处。
[甲]母亲说,特雷西,特雷西的单车。特雷西是我的儿子。
[乙]母亲说,我儿子的单车。文中四处画线的句子独立成段,请从结构和内容上分析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
联系你的阅读经验,探究“拴在树上的单车”在这篇小说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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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耐渴的动物
方舟子
①世界上什么大型哺乳动物最耐渴?人们马上会想到骆驼。的确,骆驼极其耐渴。在炎热干燥的沙漠中,人如果24小时不喝水将会因为脱水商死亡,但骆驼却可以长达一周不喝一滴水也能生存下来。但是与生活在非洲撒哈拉地区半沙漠地带的弯角大羚羊相比,骆驼的这点本事就算不上什么了。弯角大羚羊(以下简称大羚羊)可以长达10个月不喝一滴水。在炽热的沙漠中,一只大型哺乳动物怎么能够如此长时间不喝水也活得好好的?
②让我们一起来探究其中的奥秘。哺乳动物作为恒温动物,一般必须把体温保持在大约38摄氏度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但是在撒哈拉地区,白天的气温通常高于38摄氏度,最热的时候能超过50摄氏度。在如此炎热的环境中,哺乳动物主要通过让体内的水分蒸发的方式(出汗或喘气)来散热。这是一种很有效的降温方法,每克水分蒸发掉时能带走2.4千焦的热量。但是,这种方法有个缺点,如果不及时补充水分的话,身体就会很快地脱水。
③为了保持身体水分,大羚羊既不出汗也不喘气,而是用一种奇特的方式来应付炎热的气温:把体热储存起来。这就意味着它昀体温会不断地上升。大羚羊能够忍受高选46摄氏度的体温,超过这个温度才不得不出汗把体温降下来。骆鸵也有类似防止出汗的机制,但是它只能忍受41摄氏度的体温。
④维持如此高的体温,除了避免出汗,还有个好处:因为体温与气温接近,空气可以传给身体的热量就少了。白天储存在体内的热量,到了气温较低的晚上,就会逐渐释放出去。这时候,大羚羊又能让体温一直降到36摄氏度以下。这样在第二天白天时,它可以储存更多的体热。
⑤大羚羊的肾脏能够非常有效地减少尿中的水分,它的尿是高度浓缩的。不过,它的尿中毕竟还有些水分,它的粪便也要含有一点儿水分才排得出去,这样,大羚羊还是会损失一些水分。
⑥为了防止脱水,大羚羊仍然需要补充水分。在无水可饮用时,它通过食物来补充水分。大羚羊常吃的草水分并不多,在白天只含有1%的水。不过,到了晚上,随着气温的下降和湿度的上升,这些草的水分含量会增加20倍。大羚羊白天不进食,只在黄昏和夜间进食,能最大限度地吸取食物中的水分。
⑦大羚羊还有一种独特的获得水分的方式。食物中的营养成分例如碳水化合物,在新陈代谢时能产生水。因此,实际上所有的动物都能通过这种方式间接地获得水分。不过,这个代谢过程需要氧气参与,而每次呼吸都会带走体内的水分。通常情况下,呼吸时损失的水分多于代谢过程中产生的水,是得不偿失的。大羚羊却有办法改变这个产出比,这个方法其实很简单。在晚上,大羚羊一边让白天储存的体热散发,一边开始非常缓慢地做深呼吸。深呼吸能吸入更多的氧气,通过新陈代谢制造更多的水分,而夜晚空气湿度比较高,通过呼吸散失的水分就比较少。这么一来,犬羚羊就能通过一晚上的深呼吸让体内累积更多的水分。
⑧就这样,通过种种独特的方式,大羚羊巧妙地适应了既炎热又缺水的半沙漠环境。这种适应性是如此成功,使弯角大羚羊曾经是撒哈拉地区数量最多的大型哺乳动物之一,一度多达数十万只。
(文字有删改)第⑦段中“这个产出比”在文中的意思是。
第①段画线句主要采用了________说明方法,作用是。(3分)
不属于弯角大羚羊“储存体热”降温方式的一项是( )
A.储存体热促使体温上升但不超过46摄氏度。 |
B.维持高体温使空气传给身体的热量减少。 |
C.晚上让体温一直降到36摄氏度以下。 |
D.通过蒸发体内水分达到散热降温目的。 |
本文介绍弯角大羚羊适应半沙漠环境的独特方式有:(9分)
(1)白天储存体热,晚上散发。
(2)。
(3)。
(4)。从全文的思路来看,第①段和第②段能交换顺序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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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生涯(有改动)
毕飞宇①
①是哪根筋搭错了呢?1990年,我26岁那一年,突然迷上唱歌了。
②那年我所供职的南京特殊师范学校搞了一次文艺会演。会演行将结束的时候,我的同事,女高音王学敏老师演唱了《美丽的西班牙女郎》。礼堂因为她的嗓音无缘无故地恢宏了,她无孔不入,到处都是她。我意外地发现人的嗓音居然可以拥有不可思议的马力。
③我蠢蠢欲动了。终于有那么一天,我推开了王学敏老师的琴房。我直接说出了我的心思,我想做她的学生。王学敏老师很吃惊。我至今还记得她的表情,那可是1990年,唱歌毫无“用处”,离“电视选秀”还有漫长的十五年呢。她问我“为什么”,她问我“有没有基础”。
④我没有“为什么”。如果一定要问为什么,我只能说,在二十岁之前,许多人都会经历四个梦:绘画的梦,你想画;歌唱的梦,你想唱;文学的梦,你想写;哲学的梦,你要想。这些梦会出现在不同的年龄段里,每一个段落都很折磨人。我在童年时代特别梦想画画,因为实在没有条件,这个梦只能自生自灭;到了少年时代,我又渴望起音乐来了,可一个乡下孩子能向谁学呢?又到哪里学呢?然而,如果你的学习欲望过于亢奋,你会觉得你是盛夏里的狗舌头,活蹦乱跳,无滋无味,空空荡荡。
⑤王老师最终还是收下了我,大约是碍于“同事的情面”。
⑥对初学者来说,声乐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打开”,它必须借助于腹式呼吸。王老师告诉我,婴儿在嚎哭的时候用的都是腹式呼吸,狗在狂吠的时候也是这样。因为“说话”,人类的发音机制慢慢地改变了,胸腔呼吸畅通了,腹式呼吸却闭合了。所谓“打开”,就是回到人之初。一旦“打开”,不仅音色变得圆润,音量还可以变得嘹亮,只要趴在地上,完全有能力与狗对抗。我们身体的内部隐藏了多少好玩意,全让我们自己弄丢了。
⑦如果有人问我,你所做过的最为枯zào的一件事情是什么,我的回答无疑是练声。“练声”,听上去多么的优雅,可说白了,其实就是两件事:咪,还有嘛。你总共只有两个楼梯,沿着“咪”爬上去、爬下来,再沿着“嘛”爬上去、爬上来。咪——,嘛——;咪、咪、咪,嘛、嘛、嘛;咪……嘛……。我这是干什么呢?回想起来,我只能说,单纯的爱就是这样,投入,忘我,没有半点功利。
⑧王学敏老师煞费苦心了。她告诉我,“气”不能与喉管摩擦,必须自然而然地从喉管里“流淌”出来。她打开了热水瓶的塞子,让我天天盯着瓶口的热气看。为了演示“把横膈膜拉上去”,她找来了一只碗,放在水里,再倒过来,让我拿着碗往上“拔”,往上“拔”的力量越大,往下“拽”的力量就一样大。就单纯的理解而言,这些都好懂——这就构成了艺术内部最大的一个隐秘:在“知识”和“实践”之间,有一个神秘的距离。有时候,它天衣无缝;有时候呢,。
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一个人来到了足球场。它幽静,漆黑、空旷,在等着我。就在这样一个漆黑而又空旷的舞台上,每个星期我都要开三、四个演唱会。可那唱是断断续续的,每一个句子都要分成好几个段落,还重复,一重复就是几遍、十几遍。学生宿舍和教工宿舍离足球场不远,我想我的歌声是可以传递过去的,因为他们的声音也可以传递过来。传递过来的声音是这样的:“他妈的,别唱了!”
⑩不远处的宿舍一定被我折磨惨了——谁也受不了一个疯子在深夜的骚扰。他们只是不知道,那个疯子就是我。
⑾事实上,我错了。他们知道。每个人都知道。一个年纪偏大的女生告诉我,大白天走路的时候你也会突然撂出一嗓子,谁不知道?就你自己不知道。很吓人的毕老师。我们都叫你“百灵鸟”呢。
⑿一年半之后,我离开了南京特殊师范学校,去了《南京日报》。我的演唱生涯到此结束。王老师知道,她不可能把我培养成毕学敏,但是,她说:“可惜,都上路了。”
⒀前些日子,一个学生给我打来电话,我正在看一档选秀节目,学生问:“如果你是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你会不会去参加?”我说我会。学生很吃惊,想不到他的“毕老师”也会这样“无聊”。这怎么就无聊的呢?不经历“难以自拔”的人永远也不能理解,有些人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发出声音的。我喜爱那些参加选秀的年轻人,我从不怀疑一部分人的功利心,可我更没有怀疑过爱。年轻的生命自有她动人的情态,沉溺,旁若无人,一点也不绝望,却更像在绝望里孤独地挣扎。
⒁二十多年过去了,拳离了手,曲离了口,我不再是一条狗了,我又“成人”了。我的生命就此失去了一个异己的、亲切的局面——那是我生命之树上曾经有过的枝丫,挺茂密的。王老师,是我亲手把它锯了,那里至今都还有一个碗大的疤。
【注释】①毕飞宇,当代作家。作品有《青衣》、《玉米》、《推拿》等。看汉字写拼音亢奋看拼音写汉字枯zào
请阅读①—④段,写出促使“我”开始这段演唱生涯的原因。
根据文意,请在第⑻段画线处填上一个恰当的比喻句。
“我”对唱歌的沉醉体现在一些具体的事情上,请概括其中任意的三件事。
联系全文,从第⒁段画线句中不能推断出的一项是
A.“我”觉得王老师会明白这种感受。 |
B.“我“内心对王老师怀着一份歉意。 |
C.“我”知道隐隐的疼痛会长期存在。 |
D.“我”认为放弃唱歌是完全错误的。 |
文中不止一次提到了“狗”,比如第⒁段中写到“我不再是一条狗了,我又‘成人’了”,请
联系全文中相关的内容,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请写出两点)(8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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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米(有改动)
石毅
①一般来说,市面上所售的国产大米大体分为粳米和籼米,由于粳米多产自北方,而籼米所出南方,所以人们一般简单地以南方米和北方米概括之。
②聂凤乔所著的《中国烹饪原料大典》上提供了最基本的判别原则:粳米粒型短而宽厚,一般呈椭圆形,腹白(大米腹部不透明的白斑)、心白(白斑在米粒的中心部分则被称为心白)较小,色泽蜡白有光泽,透明或半透明;而籼米呈长椭圆形,腹白较大,色泽灰白无光,呈半透明状。绝大部分人都认为粳米口味好于籼米。我国最好的大米产区一般都在东北三省,蒸煮出来食味最佳,但籼米由于黏性较差,颗颗分明,南方的一些炒饭多用籼米来做。
③若是按照生长期长短,大米又可分为早稻、中稻、晚稻3类。早稻生长期80-120天,多在7月份收获,米粒腹白较多,米质蓬松;中稻生长期120-150天,多在初秋收获;晚稻生长期150-170天,多在11月份收获,米粒坚实,腹白少。通常说来,生长期越长,大米的食味越好。
④中国在栽培水稻方面历史悠久,各地都有许多名优品种。天津出产的“小站米”洁白半透明,做饭柔软可口;江西南城的“麻姑米”,米色如银,形似珍珠,煮粥香甜黏稠;江苏的“薄稻”,米粒扁圆,质坚硬而淀粉含量高;江西万年的“贡米”,体大粒长似梭,做饭松软香浓;四川宣汉的“桃花米”,色白泛青,做饭晶莹光亮,香糯滑润;贵州榕江的“香禾”,煮饭熬粥溢香诱人,有“一地开花香满村,一家做饭香四邻”的说法。各地的大米品种不一而足,但必须承认,大米不同品种之间差异很小,是训练有素的美食家,很难将它们区别开来。
⑤除了产地、品种,市面上常见的大米根据加工程度还包括糙米、非抛光米、抛光米,后两者都属于精米,抛光米的加工程度又比非抛光米更高。
⑥《中国烹饪原料大典》上载,稻米中大量的脂肪、维生素及部分矿物质主要分布于胚部和糊粉层内,粗纤维和矿物质主要分布于皮层,这些部分在研磨加工时多数或全部要碾去,所以除碳水化合物外,其他营养素几乎都随米加工精度的增高而相应减少,尤其是蛋白质和维生素。可以说,加工精度越高的米,营养价值越低。可是在市场上,人们能买到的多是精米,尤其是精米中的抛光米。这又是为什么呢?
⑦抛光的米外形好,吃着口感也好,消费者就认这个。非抛光米的颜色不透,很多消费者不知道,以为这是米不好。至于糙米,口味差,市场需求非常小。
⑧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许多企业不得不将大米抛光加工成极为精细的米,但这么做不仅是营养成分损失了,抛光中损失掉的部分也是对粮食的浪费。文章第②段依次从形状、、、透明程度、及这六方面将粳米和籼米进
行了比较,其中前四点的作用是。请在第④段横线处填上一组恰当的关联词语。
阅读⑤—⑦段⑴根据下图,请写出A、B、C对应的 三种大米的名称。
⑵如果这三种大米都能在市场上买到,有没有一种食用方法能让人们既满足口感,又能摄入较高的营养?请概述你想到的方法并说说理由。
项目 |
每100g生米含 |
|
蛋白质 |
6.0g |
|
脂肪 |
0g |
|
碳水化合物 |
78.6g |
|
钠 |
0mg |
方法:
理由:以下对文意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粳米是北方的米,籼米是南方的米。 |
B.晚稻的食味通常要胜过早稻、中稻。 |
C.划分精米和糙米的标准是外形差异。 |
D.消费者的选择令企业蒙受很大损失。 |
这是一张市场上某品牌大米的营养成分表,请联系文章相关内容,分析一下精细加工对这款大米营养成分可能造成的影响。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海之美
[法]雷·德·古尔蒙
有人问19世纪最独特的发现是什么,也许该回答:是海之美。
这绿或蓝的水,其波浪是微笑或愤怒,这金黄的沙的平原,这灰或黄的峭壁,这一切自古以来就存在,然而没有人看一眼。在一片令人感觉欣喜直至陶醉的景象面前,昨日人们的感觉是冰冷的,是令人厌烦的甚至是恐惧的。人们远非追寻海景,而是将其当作一种危险或丑陋避之唯恐不及。在法国的海岸上,所有旧日的村庄都距海甚远;在滨海城市里,所有旧日的房屋都背朝大海。甚至水手们和渔民们一旦不需要大海,也远远地离开它。至于陆地上的人,他们是怀着恐惧接近大海的。直到1850年,圣米歇尔山还被认为差不多只能用于关押囚犯:人们只把恐其逃逸的人送去。
从什么时候开始,海景被当作一种动人的、美丽的东西而被喜爱,被感觉?这很难说得准确。对大海的兴趣高涨于第二帝国治下,因为有了铁路。不过,诗人们远在这个时期之前就已在咏唱大海了。①总之,是拜伦和夏多布里昂创造了欧洲的海滩并把人送去。在圣马洛,格朗贝岛的绝壁上有夏多布里昂的坟墓,象征着我们感觉的这种演变。他理应长眠于此,没有他,法兰西的海岸也许至今还只有渔夫和鸟雀光顾。
路易十五时代的巴黎人是这样使用大海的:他们把被疯狗咬伤的人送到勒哈佛尔,从悬崖上投进大海。这是对待狂犬病的“良方”,德·塞维尼夫人说过,她的一位女友就这样被推入大海。无疑,一个健康的人若想自己进入这可怕的水中洗一个澡,就会被当作疯子,至少也是近乎傻。这个时期,人只有疯了,才会到海里去。在德·塞维尼夫人的思想里,海的概念是和一种最可怕的疾病联系在一起的。
第一个敢于在海滨度夏、在靠近海浪的地方修建别墅的人,不管他从事何种职业,他肯定有一个独特的灵魂,一种勇敢的精神。也许有一天,有人会写他的历史,也许诗人还会歌颂他,就像贺拉斯歌颂第一位航海者一样。
人们的确很难理解海之美何以如此长久地不为人知。然而反过来说,也许更难理解的是,我们的感觉何以变化得如此之快,今日之人何以在往日他们觉得荒诞或讨厌的景物中发现了这么多的快乐。真的承认,人类的感觉是听命于时髦的。不过,一种曲调如果老了的话,它也并不完全就长眠不醒。感觉实现了一种不可能终结的征服,它并吞了一个新的领域,它将永远地占有其大部分领土。对海景的兴趣有可能不再大增,甚至还有可能略微下降,但绝不会消失。②它已进入我们的血肉,像音乐和文学一样,成为我们美感需求的一部分。无疑,它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许多人可以不去看海,然而一旦爱上它,将会终生不渝。它像一个永不让人生厌的情人,一旦听见了她的声音,他就身不由己地服从。
大海对过去世世代代的人来说,是冷漠的或者敌对的;在某些人今日对它的喜悦之情中,仍有一些过往的影响。 一个失了根的人或者一个漂泊的人,一直生活在海边,他也许会比别人更容易受到海滩和波浪的吸引。也许,如果不曾失了根,他会无动于衷地看那一片他虔诚静观的风景。有些美的景色,当人是其创造者的时候,并不能很好地品位,必须走出来,站得远一些,才能真正地体会其魅力。
故大海使我们愉悦的原因不出下面两端:或者这在我们的感觉中是全新的,从未见过的;或者这是一种远古的东西,一种在我们内心深处重新萌发的返祖性的古老回忆。
当大海不为人知的时候,当大海孤独寂寞的时候,它仍然是美的!
(选自《读者》,有删改)19世纪以前,人们对大海的态度是什么?
答:联系语境,理解文中句①、句②的含义。
(1)句①:
(2)句②:第4段中列举德·塞维尼夫人的女友的例子,有何作用?
答:结合本文内容,阅读下列材料,说说材料中的“恐惧”和本文第2段中的“恐惧”的含义有何不同。
于是,我跟着尖叫不已的女儿走下海去。沁凉的海水翻卷着雪白的浪花涌上身来,淹没了所有恐惧而又惊喜的孩子们。这一份在刹那之间得到的恐惧和惊喜,用不着任何事先的准备和安排,也是任何准备和安排都不可能得到的。在这一刹那,女儿开始了自己一个人和大海的相遇。也许有一天她会明白,自己和所有走到海边来的人一样,终其一生都将无法穷尽这一份浩茫无涯的恐惧和惊喜。
(李锐《看海》)
阅读《蝈蝈与蛐蛐》,回答问题。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
隐藏在阴凉的林中,就有一种声音
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
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 它争先
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
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
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
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
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
一片宁静,从炉边就弹起了
蛐蛐的歌儿,在逐渐升高的暖气,
昏昏欲睡中,人们感到那声音
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蝈蝈与蛐蛐》中,诗人为什么把夏天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称为“大地的诗歌”?
答:分析虫鸣的象征意义。
答:诗人以简约的诗句讴歌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你是否同意他的观点?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由。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