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不完满才是人生
季羡林
①每个人都想争取一个完满的人生。然而,自古及今,海内海外,一个百分之百完满的人生是没有的。所以我说:不完满才是人生。
②关于这一点,古今的民间谚语,文人诗句,说到的很多很多。最常见的比如苏东坡的词:“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南宋方岳诗句:“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这都是我们常引用的。类似的例子还能够举出成百上千来。
③这种说法适用于一切人,旧社会的皇帝老爷子也包括在里面。他们君临天下,“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可以为所欲为,杀人灭族,小事一桩。按理说,他们不应该有什么不如意的事。然而,实际上,王位继承,宫廷斗争,比民间残酷万倍。他们威仪俨然地坐在宝座上,如坐针毡。虽然捏造了“龙御上宾”这种神话,他们自己也并不相信。他们想方设法以求得长生不老,最怕“一旦魂断,宫车晚出”。连英主如汉武帝、唐太宗之辈也不能“免俗”。汉武帝造承露金盘,妄想饮仙露以长生;唐太宗服印度婆罗门的灵药,期望借此以不死。结果,事与愿违,仍然呜呼哀哉了。
④这些皇帝手下的大臣们,权力极大,骄纵恣肆,贪赃枉法,无所不至。在这一类人中,好的大概极少,否则包公和海瑞等决不会流芳千古,久垂宇宙了。可这些人到了皇帝跟前,只是一个奴才,常言道:伴君如伴虎。可见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据说明朝的大臣上朝时在笏板上夹带一点鹤顶红,一旦皇恩浩荡,钦赐极刑,连忙用舌头舔一点鹤顶红,立即涅槃,落得一个全尸。可见这一批人的日子也并不好过,谈不到什么完满的人生。
⑤至于我辈平头老百姓,日子就更难过了。建国前后,不能说没有区别,可是一直到今天仍然是“不如意事常八九”。早晨在早市上被小贩“宰”了一刀;在公共汽车上被扒手割了包,踩了人一下,或者被人踩了一下,根本不会说“对不起”了,代之以对骂,或者甚至演出全武行;到了商店,难免买到假冒伪劣的商品,又得生一肚子气……谁能说,我们的人生都是完满的呢?
⑥再说到我们这一批手无缚鸡之力的知识分子。在历史上,一生中就难得过上几天好日子。只一个“考”字就能让你谈“考”色变。“考”者,考试也。在旧社会科举时代,“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要上进,只有科举一途,你只需读一读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就能淋漓尽致地了解到科举的情况。以周进和范进为代表的那一批进士举人,其窘态难道还不能让你胆战心惊,啼笑皆非吗?
⑦现在我们运气好,得生于新社会中。然而那一个“考”字,宛如如来佛的手掌,你别想逃脱得了。幼儿园升小学,考;小学升初中,考;初中升高中,考;高中升大学,考;大学毕业想当硕士,考;硕士想当博士,考。考,考,考,变成烤,烤,烤;一直到知命之年,厄运仍然难免,现代知识分子落到这一张密而不漏的天网中,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我们的人生还谈什么完满呢?
⑧不完满的人生并不限于中国人,外国人也是如此……
⑨人人有一本难念的经,所以我说“不完满才是人生”。这是一个“平凡的真理”;但是真能了解其中的意义,对己对人都有好处。对己,可以不烦不躁;对人,可以互相谅解。这会大大地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
第③至⑧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论证了什么观点?
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不完满的人生”?
“人人有一本难念的经”,下面的论据,与原文不相符的一项是(    )

A.封建社会的皇帝老爷在杀人灭族、王位继承、宫廷斗争中,其不如意的程度远远超过百姓。
B.伴君如伴虎,明朝的大臣上朝时在笏板上夹带一点鹤顶红,一有不测,立刻自尽。
C.平头老百姓人生不如意的事举不胜举:早市被小贩“宰”、公共汽车上被扒手割包、踩或被踩对骂对打、买到假冒伪劣商品……
D.知识分子,更是在考试这件事情上备尝人生不如意的滋味。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面的题。
悠长的铃声
毕淑敏
雨天,是城市的忌日。
花花绿绿的伞,填满每条街道,到处堵车。我大清早出门,赶到读书的学院,还差一分钟就要上课了。
“今天你晚了。”看大门兼打铃的老师傅说。他瘦而黑,像一根铁钉。别的同学都住校,唯我走读。开学才几天,他这是第一次同我讲话。
“不晚。”我撒腿就跑。从大门口到教室的路很长,就是有本·约翰速度再加了兴奋剂,也来不及。课堂纪律严格,我只是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上课的铃声在我背后响起来了,像一条鞭子,我的双腿。有一瞬,几乎想席地坐下,喉咙里发咸,仿佛要吐出红色来。迟到就迟到吧!纪律虽严,健康还是最重要的!我的脚步迟缓下来,仿佛微风将息的风车。然而铃声还在宁静而悠远地响着,全然没有即将沉寂的细弱。
只要铃声响着,我就不该停止奔跑,我对自己说。终于,到了。
老师和同学们都在耐心地倾听着,等待铃声的完结。
放学时,我走过大门,很想向老人表示感谢。可是,说什么好呢?说谢谢您把铃绳拽得时间那么长吗?我想在学府里,最好的谢意莫过于知识者对普通人的尊敬,便很郑重地问:“老师傅,您贵姓?”
“免贵”,然后,他告诉我姓氏。
我的脑幕上管记忆一般人姓氏的区域,似乎被虫蛀过,总是容易搞错。不过这难不住我,我创造了联想方式。比如,听了看门师傅的姓氏,我脑海中就幻化出花果山水帘洞的景象。这法子秘不传人,却是百试百灵的。
上学三年,我认真称呼他的机会并不多。唯有恰恰赶在上课铃响之时,我经过校门,才会恭恭敬敬地称他一声:“侯师傅好!”若是他一个人,会冲着我宽厚地笑笑。有时围着做饭、植花的其他师傅,我便格外响亮地招呼他,表示我对他的尊重。周围的人看着他嬉笑,他就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其后,便会有悠长的铃声响起,像盘旋的鸽群,陪伴我走进教室。
当我伸直双腿安稳地坐在课桌前,铃声才像薄雾一般散去。“看门的老头拽着铃绳睡着了。”同桌说。只有我知道这秘密,但我永远不会说。说出来,便破坏了这一份温情。这一番默契。终于,我以优异的成绩良好的品行,从学院毕业。我拎着沉重的书包走出校门,最后一次对铁钉样的老人说:“师傅好!”他瞅瞅四周无人,靠近我:“你就要走了。我想同你说一件事。”“你不要放在心上……”他又踌躇了,“我只是想告诉你…… 唉,不说了……不说了……”他苍老的头颅在秋风中像芦花一般摆动着,脸色因为窘迫,像生了红锈
“到底是什么事呢?”我的好奇心发作了。
“他们说你是成心的,我说不是……”老人舔了一下嘴唇,好像那里粘着一粒砂糖,慈善地看着我。“您快说嘛!侯师傅!”听这口气,与我有关,忙不迭地追问。
“你千万别介意……我不是姓侯,我姓孙……”(选文有改动)
联系全文内容,谈谈你对本文标题“悠长的铃声”的理解。
本文语言形象、传神,按要求赏析。
他苍老的头颅在秋风中像芦花一般摆动着,脸色因为窘迫,像生了红锈。这个画线的句子很有表现力,请你结合上下文,对它作简要赏析。


读了文章,你一定会喜欢文中的那位老师傅,请你对他作点评价。


从下面两题中任选一题进行回答。
(1)这篇小说的结尾有怎样的特点?请作简要评析。
(2)这篇小说讲究运用伏笔的手法。文章最后交代“我”喊错老师傅姓氏的事情,这其实在前文就埋下了伏笔,请从文中找出来。
我选题。

阅读《阿里山纪行》选段,完成下面的题。(共13分)
①满眼是未加采伐的原始森林。潭无鱼鳖,林无鸟兽,偶或有如蝉、如蝇、如蚊的声音,侧耳谛听、分辨、捕捉,却又没有。那是静谧的世界、净洁的世界,甚至可以说是禅的世界。偶有人声也是悄悄的,舍不得打破山间的安宁。同行者都在深深地吸气,仿佛要把整个阿里山的空气都吸进去,不再吐出来。
②山间的曲径幽路全被青苔染绿,茸茸的、毛毛的、濛濛的。这是浓阴遮蔽下的青苔路,离开了那森森万树,离开了那浓浓团阴,决计长不出这么密、这么厚的青苔。它真像一条条绿地毯,紧紧地贴在地表上、台阶上,甚或依附在树干上。
③森林恰似一片汪洋,无边无际。树木姿态各异,如幢顶,如伞盖,如古寺宝塔。它们排列整肃,如孙武之军阵、秦皇之兵马。树干都是湿漉漉的,已不知多少年浸在山间雾气之中了。虽是盛夏亭午时分,骄阳喷焰,却透不进日光来。我们身上也分明有点薄湿了。忽然间,我觉得,这不就是唐诗中所说的“入云深处亦沾衣”吗?
④在树身之间穿行了一阵,我们终于看到了神木。它是台湾著名的红桧,木有香气,高达58米,胸径6.5米,可以说是罕见的庞然大物。大就成了“精”,成了“神”。它的树龄大约有三千年,被发现的历史也近一个世纪了。这些或许是它被冠名为“神木”的原因吧。同时,我也明白了,没有那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是孕育不出“神木”这样的树中巨子的。
⑤就在我抵台的前几周,一声焦雷,从神木贯顶而下,一劈为三,中间全成枯焦。两段横卧地上,一段还站着。即令受此巨创,被用碗口粗的钢索系在另几棵原始大树上,神木依然拔地参天,八面威风,雄踞山间,无可匹敌。它仍然是阿里山的标志、灵魂。
选文作者通过移步换景,把阿里山一幅幅富有鲜明特征的画面呈现在读者眼前。请你根据提示,概括每幅画面的内容。
宁静的林区拔地参天的神木
选文语言典雅、凝练,极具美感。请从文中选取一个自己喜欢的句子,从修辞角度进行赏析。
句子:
赏析:
选文第一段中的划线句运用了以声衬静的写法,请从下面的诗句中选出与之写法不相同的一项

A.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B.夜静群动息,时闻隔林犬。
C.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D.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

、联系上下文,简析作者为什么说“神木”是“阿里山的标志、灵魂”。

谁与我同行
严忠付
上初中时,学校每周总有二三晚的补习课。家中离学校有三里来地,白天不觉怎样,三蹦两跳便到了学校,夜晚就怵然了。
过一片稻田,翻一座山岭,而过岭是极惧怕的。一条窄窄的山道,铺着青石,是乡村独轮车行的路。两旁是过人的小树林,风一吹来,飒飒作响。间或林子里有夜莺和爬行动物鸣叫,全身毛孔大张,一身冷汗。有月亮时,从密密的枝丫间透出些淡淡的光亮来,洒在青石路上,行来可稍见轻松些;若遇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心口便如兜着一只小兔。
这时就想起母亲的话来,将头顶的发毛尽力往后梳,露出亮堂的额头来。母亲说,年轻人额头有团火,能驱妖逐魔
走夜路最怕的是碰上“鬼”这东西,尽管谁也没见过。总之,晚上补习归来,见四周漆黑,便无端想起了“鬼”来。
父亲见我害怕,便说:胆是锻炼出来的,你应该时时想到你是男子汉。
一天晚上补习归来,刚上山岭,便见前面几十米远的地方有个火把在移动。我高兴极了,心里也不再有惧怕。我加快步伐,想赶上那火把,结伴过岭。谁知我的步子加快时,那火把移动的速度也加快了。
我的心顿时一阵惊跳,莫不是碰上老人们说的“鬼火”!夏天纳凉,老人们常说鬼的故事,都说荒郊野外有鬼火出没。一时间,我仿佛肩上压有千斤重担,两腿发软,寸步难移。
想到了父亲的话,你是男子汉,我多少鼓了鼓勇气,艰难地一步步朝前走去。但当我放慢了脚步时,火把也放慢了移动的速度,始终与我保持几十米的距离。
下了山岭,便可见人家灯光了,我也松了一口气。一摸额头,却是一头的冷汗,深知那是吓的。下了岭走在平阔的田野上,那火把便在我眼前消失了。
回到家中,我把这件怪事告诉了父亲,父亲却不以为然地说:“世上根本就没有鬼,夜晚的鬼火,是磷火。你在学校应该学过的,有啥害怕的。”以后,我每次晚上回来,都能见到山岭上一支火把走在我的前面,虽然害怕,但我壮着胆子跟在后面,它终究没有伤害于我,并照亮我夜行的路。渐渐地,我便不再害怕了,我想那是与我一样夜行的路人。
那天,我告诉父亲,我不怕独自走夜路了。我甚至渐渐地感觉出夜行的快乐来——万籁俱寂,抑或虫鸣蛙叫,都有一份怡人的意境。这是不敢夜行之人所体会不到的。
从那以后,火把便在我夜行时消失了。毕业后,母亲告诉我,那是父亲打的火把。
小说描写了一个怎样的故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小说的主人公是父亲,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下列对文章的表现手法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A.小说塑造主人公主要运用了正面描写的方法。
B.第二段的环境描写烘托出“我”夜行山路时极度恐惧的心情。
C.对“我”的心理描写是贯穿全文的线索。
D.小说对父亲的语言描写简洁而有深意。

找出与第二段画线部分相照应的句子写在下面。

假如你是文中的“我”,听到母亲说打火把的是父亲时,你会想些什么?

大自然的语言(节选)
物候现象的来临决定于哪些因素呢?
首先是纬度。越往北桃花开得越迟,候鸟也来得越晚。值得指出的是物候现象南北差异的日数因季节的差别而不同。我国大陆性气候显著,冬冷夏热。冬季南北温度悬殊,夏季却相差不大。在春天,早春跟晚春也不相同。如在早春三四月间,南京桃花要比北京早开20天,但是到晚春五月初,南京刺槐开花只比北京早10天。所以在华北常感觉到春季短促,冬天结束,夏天就到了。
经度的差异是影响物候的第二个因素。凡是近海的地方,比同纬度的内陆,冬天温和,春天反而寒冷。所以沿海地区的春天的来临比内陆要迟若干天。如大连纬度在北京以南约1°,但是在大连,连翘和榆叶梅的盛开都比北京要迟一个星期。又如济南苹果开花在四月中或谷雨节,烟台要到立夏。两地纬度相差无几,因为烟台靠海,春天便来得迟了。
影响物候的第三个因素是高下的差异。植物的抽青、开花等物候现象在春夏两季越往高处越迟,而到秋天乔木的落叶则越往高处越早。不过研究这个因素要考虑到特殊的情况。例如秋冬之交,天气晴朗的空中,在一定高度上气温反比低处高。这叫逆温层。由于冷空气比较重,在无风的夜晚,冷空气便向低处流。这种现象在山地秋冬两季,特别是这两季的早晨,极为显著,常会发现山脚有霜而山腰反无霜。在华南丘陵区把热带作物引种在山腰很成功,在山脚反不适宜,就是这个道理。
此外,物候现象来临的迟早还有古今的差异。根据英国南部物候的一种长期记录,拿1741到1750年十年平均的春初七种乔木抽青和开花日期同1921到1930年十年的平均值相比较,可以看出后者比前者早九天。就是说,春天提前九天。
选文节选自《大自然的语言》。请问,以“大自然的语言”为标题,有什么好处?(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选文的说明对象是什么?是按照怎样的说明顺序说明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白居易《大林寺桃花》中有“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诗句。结合选文内容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自然现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选文中加点的“前者”、“后者”各指文中的什么内容?

选文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至少说出2种)?并各举一列。

课外现代文阅读
我爱枫叶,因为它红得深浓,红得艳丽。
  多少年来,一想到秋,我首先就会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就会想到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就会引发许多联想和感慨。在萧瑟的秋天,枫叶红得那么动人,不能不使我心驰神往。
在北京,重阳节过后到香山看枫叶,正是很好的时节。过去的文人骚客,在这样的时候,往往骑一头小毛驴儿,慢慢地出了西直门,一步一颠直往西边走去。到了碧云寺一带,就渐入佳境,像喝了一杯花雕酒一样,陶醉于枫叶那鲜艳的色彩,流连忘返。有时,他们还会即景遣兴,吟诗作赋。我虽没有这样闲散的雅兴,但我也爱枫叶。没有别的,爽直一点儿说,就是因为她红!
  秋冬之交,正是吃萝卜的时候。夜晚的街头,常常传来“萝卜赛梨”的清脆叫卖声,引诱你不得不去买一个尝尝。萝卜有“红到心”的别称,可是它的内心是不是红的,还得等到剖开之后才见分晓。这哪里赶得上枫叶。枫叶是那么直接、那么毫不遮掩地展现自己的色彩。枫叶敢于红,红得有气魄。
枫叶之可爱,还在于当别的叶儿经秋枯落时,她偏偏红得艳丽。她耐得住风霜交加,经得起秋之摧残,战西风而不怯,披严霜而愈丽,显露出无畏无惧的神采。单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们赞美。
有人说,枫叶虽红,可毕竟是到了肃杀的秋天。《董西厢》中有一警句:“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申血!”以枫叶吟离别,把枫叶比作血,这是随人的心情而生发的。但在我看来,说肃杀也好,比作血也好,都还是在于秋,而不在于枫叶;把枫叶之红比作血,这是因为她抗得住肃杀之气啊!
枫叶也并不因为红而孤独。你看,去香山看红叶的人那么多;而且,东篱黄菊,山涧青松,挺拔的竹,清香的梅,或跟她同时,或相继绽放,都与枫叶相伴,在耐寒抗冷中各显风采。
一想到秋,我就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往往使我又联想到那些在各个岗位上勇于克服困难、敢于展示自我的劳动者。他们抗严寒,战酷暑,奋战在各条战线上;他们不畏艰难,勇于奉献,弘扬了时代的精神。他们尽管很普通,却是我们时代的英雄。我觉得,用枫叶来比喻这样的英雄人物是再恰当不过了。
我礼赞枫叶,我爱她斗西风血点儿红!
(选自《名家咏物100篇》,有改动)
从上文看,枫叶有哪些特征?(2分)
作者写秋冬之交的萝卜,又用《董西厢》中的警句,各有什么用意?(2分)
从语言运用的角度,谈谈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3分)
作者笔下的枫叶有什么象征意义?(1分)
本文是围绕枫叶展开的,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说明行文思路。(3分)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